新宾满族自治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验小学成品餐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宾满族自治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验小学成品餐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2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C2021-0802-2
项目名称:新宾满族自治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验小学成品餐项目
采购方式:R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预算金额:约为1,919,4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每人每日7元
采购需求:
新宾满族自治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验小学成品餐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7月15日,最终以实际供餐天数结算。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执行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类别为:集体用餐配送餐单位)
b.具有实体营业网点。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8月4日至 2021年8月1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8月2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 其他补充事宜
通过在线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后,必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电子邮箱565820699@qq.com发送邮件并致电024-57556188,邮件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同时将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4、保证金转出基本账户开户行及银行账号,发送至邮箱。注:如果疫情发生变化出现特殊情况,一切按照疫情管控防控措施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新宾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址: 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青年路23号
联系方式:024-55081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成功家园东门
联系方式: 024-57556188
邮箱地址: 565820699@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丹
电 话:024-57556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