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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区第二十二小学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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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高新区第二十二小学厨房设备采购的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关于西安高新区第二十二小学厨房设备采购的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4 16:42

一、项目编号:ZCZX2021-CS-131/1

二、项目名称:西安高新区第二十二小学厨房设备采购

三、采购结果:

成交结果: 成交

供应商名称:陕西海港厨具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安市鄠邑区吕公路东段西户科技企业孵化器C5栋一楼

成交 金额 : 375,0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报价明细.pdf

五、 磋商小组名单:

项目名称 专家 采购人代表
西安高新区第二十二小学厨房设备采购 李波、阎宪平 张智林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6,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收取。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高新区第二十二小学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地址: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纬十六路以北,经四十路以西

联系电话:029-8595310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芳超 王鹏飞

电话:029-89565998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陕西省众诚致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3号楼21层

联系方式:029-89565998

十、附件:

131高新22小厨房设备磋商文件.doc

陕西省众诚致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04日

标书编号:SZ99-

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ZCZX2021-CS-131/1

西安高新区第二十二小学厨房设备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西安高新区第二十二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众诚致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73387914" 第一部分 西安高新区第二十二小学厨房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3

HYPERLINK \l "_Toc73387915" 第二部分 竞争性磋商须知 6

HYPERLINK \l "_Toc73387916" 一、名词解释 6

HYPERLINK \l "_Toc73387917" 二、磋商文件及要求 6

HYPERLINK \l "_Toc73387918" 三、磋商及响应文件 7

HYPERLINK \l "_Toc73387919" 四、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提交 11

HYPERLINK \l "_Toc73387920" 五、磋商小组职责及义务 12

HYPERLINK \l "_Toc73387921" 六、磋商程序 12

HYPERLINK \l "_Toc73387922" 七、确定成交单位 20

HYPERLINK \l "_Toc73387923" 八、询问与质疑 20

HYPERLINK \l "_Toc73387924" 九、履约保证金 21

HYPERLINK \l "_Toc73387925" 十、合同 21

HYPERLINK \l "_Toc73387926" 十一、成交服务费 22

HYPERLINK \l "_Toc73387927" 十二、其他情况说明 23

HYPERLINK \l "_Toc73387928"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24

HYPERLINK \l "_Toc73387929" 第四部分 商务要求 25

HYPERLINK \l "_Toc73387930" 第五部分 合同草案条款 36

HYPERLINK \l "_Toc73387931" 第六部分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42


第一部分 西安高新区第二十二小学厨房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高新区第二十二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启迪科技园(原清华科技园)E座21层陕西省众诚致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8-02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ZX2021-CS-131/1

2、项目名称:西安高新区第二十二小学厨房设备采购

3、预算金额:400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西安高新区第二十二小学厨房设备采购,1批, 采购预算:400000.00元,项目概况:采购厨房设备一批,包含电磁大锅灶、电烤箱等,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厨房各设备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用途:学校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8-03 10:00:00 至 2021-08-25 23:59: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等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7-28 17:30:00 止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启迪科技园E座21层陕西省众诚致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免费赠送

注:/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1-08-02 14:30:00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启迪科技园(原清华科技园)E座21层陕西省众诚致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高新区第二十二小学

地址: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纬十六路以北,经四十路以西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29-8595310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芳超 王鹏飞

电 话:029-89565998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省众诚致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启迪科技园(原清华科技园)E座21层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第二部分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名词解释

1、采 购 人:西安高新区第二十二小学

2、监督机构:西安高新区财政局

3、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众诚致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供应商:响应磋商并且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磋商文件及要求

1、磋商文件组成:磋商文件是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编制,包括以下内容:

1-1、竞争性磋商公告

1-2、竞争性磋商须知

1-3、采购需求

1-4、商务要求

1-5、合同草案条款

1-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磋商文件的获取:各供应商应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仅作为本次磋商使用。

供应商如不参与项目磋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3、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五日前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五日应延长至五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4、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或有质疑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答复,涉及变更或修正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且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5、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

三、磋商及响应文件

1、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内容及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提交响应资料,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磋商响应应以包为单位,不得在其中选项或将其中内容再行分解。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1-1、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关证明材料;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等内容。

2-3、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以上为供应商资格要求,各供应商在磋商时须提供以上要求文件原件或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的复印件,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在评审过程中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审,无效或缺项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3限制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响应文件的编制

5-1、供应商可参照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编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并各自装订成册,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磋商文件作出响应,内容应包括:

5-2-1、对磋商响应函格式中内容的响应;

5-2-2、磋商响应报价货币用人民币,单位为元。

5-2-3、供应商须出具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参加磋商供应商是响应本项目磋商的合格供应商。

5-2-4、供应商为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编制的实施方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配备了相应的商务和技术人员,项目在组织实施、财务保证、车租赁服务、人员配备、管理及技术支持等方面保障措施。

5-2-5、供应商提供相应业绩,证明其供应经验及能力,以及为采购活动提供的合理化建议。

5-2-6、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载明采购活动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注明,并提供交由完成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相应资质等内容,且其允许的资质范围包含本项目项下的内容。

5-3、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蓝(黑)墨水(汁)书写,统一装订、标码,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第几页、共多少页等字样。

5-4、响应文件应按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5-5、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6、响应报价要求

6-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进行报价,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表上按要求标明各项分类报价、总价、交货期等项,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

6-2、响应报价是完成磋商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设备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6-3、首次响应报价随响应文件提交,最后响应报价在磋商后提交。各供应商应在响应前在最后响应报价表加盖公章,磋商后,填写价格,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6-4、最后响应报价,在采购内容无实质性变更下,不得高于首次响应报价。对于差异较大的报价,须作出明确的说明。

6-5、最后响应报价,一次性包死,在合同洽谈和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

6-6、磋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进入磋商程序。

6-7、凡因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8、磋商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保证金:本项目不需提交保证金。

8、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并在项目财政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纪录名单予以通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8-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8-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8-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8-5、成交供应商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9、响应文件有效期

9-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六十(60)个日历日,在有效期内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合同签订事项。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9-2、特殊情况需延长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供应商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提交

1、响应文件密封

1-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用单独的信封分别密封,在信封上标明文件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公章)、“正本”或“副本”等内容,再加封条密封,在封线处加盖公章(骑缝章)。

1-2、对于需提供业绩等证明材料原件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将其内容单独密封,并标明提供的明细表。

1-3、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的响应文件概不负责。

2、响应文件提交

2-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地点,递交并办理签收手续。

2-2、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或未密封提交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2-3、供应商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磋商小组职责及义务

1、磋商小组组成:在磋商开始前,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

2、磋商小组职责

2-1、确认磋商文件: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审阅,无异议进行签字确认;有异议进行修改,修改内容经采购人确认后,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

2-2、确定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3、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做出评价。

2-4、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2-5、编写评审报告。

2-6、告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

3、磋商小组义务

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3-2、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3-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3-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3-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六、磋商程序

1、磋商会议

1-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工作,供应商须委派代表参加,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1-2、由供应商或其推荐的代表与采购监督人共同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检查无误后,签字确认。

1-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顺序,将各供应商首次响应文件的份数等内容公布,无异议后,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和监督人签字确认。

1-4、磋商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记录。

2、响应文件评审

2-1、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具备相应资格。出现下列情况者(但不限于),按无效文件处理。

2-1-1、供应商资格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

2-1-2、磋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未按要求提交其有效身份证)或授权书的合法性或有效性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的有效性或符合性不符合要求的。

2-1-3、若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2-2、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出现下列情况者(但不限于),按无效文件处理。

2-2-1、供应商没有经过正常渠道获取磋商文件或供应商的名称与登记领取磋商文件单位的名称不符。

2-2-2、保证金未提交或未提交至指定账户、或提交保证金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2-3、磋商响应文件未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2-4、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2-2-5、无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磋商文件的要求。

2-2-6、供应商磋商报价出现选择性报价。

2-2-7、磋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2-2-8、磋商报价与市场价偏离较大,低于成本,形成不正当竞争。

2-2-9、响应文件中技术、服务内容达不到采购要求,出现重大负偏差,降低了服务要求。

2-2-10、响应文件中附加了采购人难以接受的条件。

2-2-11、供应商提供虚假证明,开具虚假资质,出现虚假应答或故意隐瞒行为。

2-2-12、信用查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网页打印、存档备查。

截止时点为磋商文件发售期至评审截止时间前,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3、磋商:磋商小组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所有参加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核时,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成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3、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4、最后报价

4-1、磋商结束后,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磋商小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2、最后报价应按报价的格式内容填写,并且同时提交最后响应报价表、最后报价明细表、最后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等内容。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对最后报价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5、比较与评价

5-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响应文件磋商报价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以下原则修正:

5-1-1、磋商响应文件中响应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响应报价表为准;

5-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5-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响应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响应无效。

5-2、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以下原则评审:

5-2-1、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5-2-2、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2-3、文字与图表不一致的,以文字为准;

5-2-4、响应文件的文字叙述与制造厂商的产品样本/检测报告不符时,以产品样本/检测报告为准。

5-3、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审查合格的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综合比较和评价,最低报价不做为成交的唯一条件。

6、评审程序:采取逐项分步评审方式,每一步评审不符合者,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全部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最后的综合评审和打分,按最后得分由高向低排序,推荐成交候选单位。

7、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

评审因素及权值:

评标

因素

权值%

评价要素

价格

30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

合同草案条款

5

经过有效性和符合性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对合同草案条款中付款、交货、验收、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响应说明,根据响应程度计0~5分,无响应说明不计分。

技术

指标

30

1、根据磋商产品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按其响应程度计0~5分。

2、主要磋商产品附有相关生产资质及检验报告,整体表述一致,按其响应程度计0~5分。

3、产品技术参数清楚、明确,技术资料齐全,满足文件要求,按其响应程度计0~5分。

4、磋商设备为主流产品,备品备件齐全,操作方便,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按其响应程度计0~5分。

5、具有详细的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方案,附有安装调试措施,其内容具体可行,且能保证设备的整体性能,按其响应程度计0~5分。

6、磋商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按其响应程度计0~5分。

质量

保证

18

1、设备及备品配件货源渠道正规,有质量保证。按其响应程度计0~5分。

2、产品性能稳定,功能先进,节能高效,质量保证完善,符合国内相关标准。按其响应程度计0~5分。

3、项目实施安排合理,能够在承诺的时间内按期交货。按其响应程度计0~5分。

4、供应商针对本次采购任务有具体的供货组织安排,详细的人员、财力调配、运输等说明。按其响应程度计0~3分。

培训及售后服务

12

1、负责为采购人培训操作维护人员,并有完整的培训方案,列出详细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说明,按其响应程度计0~2分。

2、在当地有售后服务机构,能提供售后服务标准公约,明确“三包”内容,承诺维修服务具体时限与优惠,按其响应程度计0~5分。

3、配备专职维修人员,在产品配送、检验、残损品补救措施等方面,具有明确的承诺且方案可行,按其响应程度计0~5分。

业绩

5

供应商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其业绩证明材料,业绩以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为依据,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5分。

8、?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8-1、磋商企业政府采购政策

8-1-1、采购活动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提供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或承接的服务,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一)。

8-1-2、监狱和戒毒企业应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8-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二)。

8-2、落实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措施:

8-2-1、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优惠条件的供应商,货物和服务项目给予6%,工程项目给与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8-2-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8-2-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对联合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货物和服务项目2%,工程项目1%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8-2-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8-2-5、若采购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8-2-6、供应商若未提供以上证明文件或声明函,则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8-3、磋商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应属于《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清单内产品,节能产品应属于《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清单内产品。

8-4、落实磋商产品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措施:

8-4-1、供应商应按照《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16号)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8-4-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对所响应产品为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应在磋商报价时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未提供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的不予计分。

8-4-3、 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响应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8-4-4、 同一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只对属于品目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计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计分。 

8-5、供应商应如实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如存在虚假响应,将取消其磋商资格。

9、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七、确定成交单位

1、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定成交单位。

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报告对评审过程及结果进行严格审核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3、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函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八、询问与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4、事实依据;

4-5、必要的法律依据;

4-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5、符合要求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受理并答复,联系电话:029-89565998,联系人:吴芳超、王鹏飞。

6、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供相关资料报监督机构,按其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九、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十、合同

1、自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洽谈合同条款,并签订合同。磋商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按程序签订合同,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报请监督机构备案,没收其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按评审结果顺序将合同授予下一成交候选人或重新采购。

3、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持合同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合同备案结果办理保证金退付手续。

4、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扎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主导、财政引导、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在线申请,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

十一、成交服务费

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约定: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收取。

2、成交单位的代理服务费交纳信息

银行户名:陕西省众诚致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

账 号:20000042729000032633420

联系人:李薇 联系电话:029-88565528

十二、其他情况说明

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递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的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终止竞争性磋商活动或按照《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继续磋商。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要求

1

电磁大锅灶

1

直径1000mm大锅,功率:≥380V/30KW.

面板: 304厚度≥1.5mm贴塑拉丝板。

侧板: 304 厚度≥1.2mm 贴塑拉丝板

脚架:不锈钢管约50*50*2.0mm

靠背挡板:304 厚度≥1.5mm高约400mm

高强度不锈钢外壳,拉丝不锈钢面板,坚固耐用,易清洁

2

燃气单大锅灶

4

直径1000mm大锅

1、灶面采用≥1.5mm厚304-2B不锈钢板,灶围、后背板及其他辅助板采用≥2.0mm厚304不锈钢板,内衬采用全不锈钢制作; 2、燃烧器(炉头)采用低噪音预混式节能炉头,炉包、炉头等全部为冲压产品;

3、燃气系统阀门配置检测部门检测通过的气掣,每个炉腔配置安全卸压装置。支气管为≥6.5mm铜管;

4、炉架采用约40*40*1.5mm不锈钢方管,炉面垫板及锅桶采用≥1.5mm厚为不锈钢钢板;

5、炉脚采用约Φ50mm*1.5mm的无缝不钢管。下部装不锈钢可调节子弹脚,调节高度为40mm左右;

6、风机为采用节能低噪音220V/550W。;

7、配置摇摆式水龙头,给水系统配置拉制铝管约DN15*0.7mm,炉面板前落水槽设Φ50mm落水口,加过滤槽盖,防残渣堵塞;

8、采用红外线节能原理炉膛内增加反烧辐射板,具备熄火断气功能。热效率大于65%

3

不锈钢大锅

4

内径940MM,外径1030,304不锈钢制作,≥3MM厚

4

灶间

拼台

4

约400*1350*800mm,采用304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台面板厚≥1.5mm,面板下U形槽承托≥1.5mm,通腿φ38x1.5mm不锈钢管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横通φ25X1.5mm不锈钢管。

5

双层工作台

11

约1800*800*800mm

1、工作台面板选用304 磨砂贴塑板,厚度≥1.2mm;

2、台脚选用规格约38*38*1.2mm不锈钢方管制作,带不锈钢(钢芯)可调节脚;

3、横通支架选用规格38*25*1.2mm不锈钢方管制作;

4、下层板选用304磨砂贴塑板,厚度≥1.0mm。

6

纱网柜

7

约1200*500*1800mm

1、柜体采用304#不锈钢≥1.5mm不锈钢板;

2、柜脚采用Φ50x150mmx1.5厚不锈钢可调重力活动脚;

3、趟门吊架及导轨为前后滑轮,铝制趟门轨;

4、承受载荷100-150Kg.

7

移动四层货架

12

约1200*500*1550mm

1、层板采用304-≥1.5mm不锈钢板,管顶部须封口,焊接均为满焊打磨,配静音轮子;

2、层板/加强筋采用≥1.5磨砂贴塑不锈钢板。

8

豆浆机

1

150型,外型尺寸:约470*480*960mm 电压:约380v 功率:≥2.2kw

9

燃气双门蒸柜

1

20盘

1、蒸柜面采用2.0厚磨砂贴塑不锈钢板,侧板采用304-2B 1.5厚磨砂贴塑不锈钢板; 2、炉体骨架采用Q235-A40国标角钢,水胆用≥2mm厚304不锈钢板制造,充分焊接,并涂防锈漆四度; 3、炉脚采用φ2″不锈钢管,内含钢柱,可调炉脚; 4、配燃气阀门,需附有点火棒; 5、自动进水系统及超蒸气压力释放装置; 6、自燃型无鼓风机。

10

电力双门蒸柜

1

24盘,功率:≥12KW*2,电热管防干烧,自动上水系统。

11

电烤箱

3

三层六盘,不锈钢外壳,电量:380V/19.8KW,外形尺寸:约1200*880*1580mm,温度范围:20-300度,带自动恒温。

12

麻食机

1

100型,380V/4KW.产量80-100KG,外形尺寸:500*600*920

13

压面机

1

不锈钢面斗及托盘钢棍,;尼龙轮传动,噪音低,运行平稳;面片宽度约265mm,面条宽度2mm/3mm,转速≥37r/min,功率:≥1.5KW/380V,产量≥75KG/h。

14

饼盘车

1

760*600*1800mm,面板采用304#2B-1.5mm不锈钢板,框架采用38方管,≥1.5MM厚,高度1800,宽度650,长度450,满焊,打磨抛光。

15

电饼铛

1

采用铁制铛体,双控温技术,上下铛可分别自动控温在50-250度范围内连续可调节,上下铛可同时加热,也可仅下铛加热。功率:≥380V/5KW

16

单眼水池

14

约1200*700*800mm

1、台面选304 贴塑磨砂板,厚度≥1.2mm;

2、水斗选用304 贴塑磨砂板,厚度≥1.2mm;

3、腿脚采用约38*38*1.2mm不锈钢圆管制作,带不锈钢(钢芯)可调节脚。

17

刀架

2

600*400*500mm,采用304优质不锈钢。格栅板采用厚度≥1.2mm不锈钢板,立柱为约38×38×1.5mm不锈钢方管,配38×38不锈钢可调子弹脚

18

菜墩架

1

600*500*1800mm,采用304优质不锈钢。格栅板采用厚度≥1.2mm不锈钢板,立柱为约38×38×1.5mm不锈钢方管,配38×38不锈钢可调子弹脚

19

刀具消毒箱

1

挂墙式

1、不锈钢制成,美观耐用

2、箱内可放置5~10把刀具

3、设有开门停止紫外线灯工作功能

4、设有磁性门吸和门锁,锁门功能

5、设有挂墙孔,可选择悬挂或座台摆放

6、内置消杀菌功能

20

不锈钢四腿凳子

9

400*400*300mm,选用304 磨砂贴塑板制作厚度≥1.2mm.不锈钢方管约38*38*1.2mm.

21

多功能切菜机

1

外型尺寸:约1250*620*1150mm, 效率:200-1000 kg/h 功率:≥1.5kw 外壳钢、无切片

22

球茎类菜机

1

效率:90~500kg/h ,外形:约800*500*930mm,220V/0.75KW

23

消毒柜

4

1260*600*1800mm

1、柜身两侧采用采用304厚度≥1.2mm磨砂贴塑不锈钢板;2、层板、底板加强筋采用304厚度≥1.0mm磨砂贴塑不锈钢板;配可调节重力脚;

3、门板采用304厚度≥0.8mm磨砂贴塑不锈钢板.

4、温度0-150摄氏度,微电脑控制。

24

小板车

6

1000*600*800mm

1、车体选用304磨砂贴塑不锈钢板;厚度≥1.5mm;

2、手把选用1.5mm不锈钢圆管,带承重式橡胶脚轮,后轮带刹车;

3、要求必须满焊,所有焊接部位打磨光滑,并进行抛光处理。轮子采用静音轮。

25

大板车

6

1400*600*800mm

1、车体选用304磨砂贴塑不锈钢板;厚度≥1.5mm;

2、手把选用≥1.5mm不锈钢圆管,带承重式橡胶脚轮,后轮带刹车;

3、要求必须满焊,所有焊接部位打磨光滑,并进行抛光处理。轮子采用静音轮。

26

汤桶

80

采用304不锈钢材质≥1.2mm,直径径35CM,高30CM。

27

菜盒

120

产品采用304不锈钢材料,质感厚重,经久耐用,具有耐腐蚀性,不易生锈,光泽度高,加厚无磁。

28

米饭铲

40

选用304不锈钢材质,耐腐蚀,打磨抛光

29

打菜铲

40

选用304不锈钢材质,耐腐蚀,打磨抛光

30

汤勺

40

选用304不锈钢材质,耐腐蚀,打磨抛光

31

调料车

2

1、车体选用304磨砂贴塑不锈钢板;厚度≥1.5mm;

2、手把选用≥1.5mm不锈钢圆管,带承重式橡胶脚轮,后轮带刹车,承重300kg;

3、底层距地面180mm,每层层距250mm;

4、层板下加≥1.5mm厚加强筋三根;

5、车前后两端每层中间用30x30x1.5mm方管做格挡;

6、要求必须满焊,所有焊接部位打磨光滑,并进行抛光处理。轮子采用静音轮。

32

调料罐

14

304不锈钢材质,罐口有大小不同孔型,可根据调料颗粒大小进行选择。

33

40全钢盆

60

采用304不锈钢材质,加厚,外径390MM,高140MM,重约1800克。

34

60全钢盆

20

采用304不锈钢材质,加厚,外径580MM,高180MM,重约2500克。

35

40全钢桶

6

采用304不锈钢材质,加厚,外径390MM,高490MM,厚度≥1.2mm.

36

四层送餐车

18

1、车体选用304磨砂贴塑不锈钢板;厚度≥1.5mm;

2、手把选用≥1.5mm不锈钢圆管,带承重式橡胶脚轮,后轮带刹车,≥承重300kg;

3、底层距地面180mm,每层层距250mm;

4、层板下加≥1.5mm厚加强筋三根;

5、送餐车前后两端每层中间用30x30x1.5mm方管做格挡

6、要求必须满焊,所有焊接部位打磨光滑,并进行抛光处理。轮子采用静音轮。

37

菜筐

40

53.5*38*28,产品选用材料,加厚耐用,无毒无味,细密网眼,沥水速干,底部加厚,承重防滑,加强筋设计不易损坏

38

保鲜箱

10

加厚500*350*280mm

箱体带有盖子,材质为食品级PP保鲜箱,安全,无毒,易清洗,清洁处理方便,抗压防摔,抗菌防霉,结实耐用

39

钢片刀

10

1号刀,产品选用食品级钢,坚韧不崩口,多次抛光,防锈耐腐蚀,持久锋利,主要用于切菜等。

40

炒菜铲

10

木把,采用加厚不锈钢材料,坚实耐用,明亮的金属原色,防锈,抗腐蚀。铲把为木柄,长度为60CM

41

软水管

1

DN20,材质PVC。100米长

42

馍被子

100

1000*10000*50mm,被芯优质棉花,被套纯棉白色被套。

43

羊毛

刷子

10

3寸,木制手柄,纯羊毛刷头

44

馍蒲篮

5

800*550*180mm,天然藤条编制而成。

45

小铁

簸萁

2

300*200*80mm,≥2.5MM镀锌铁皮制作,铁制手柄

46

玻璃刮

5

350*2000mm,硅胶刮条,手动伸缩杆

47

锅盖

2

配锅使用,电磁大锅灶和和燃气大锅灶锅盖各1个,气锅型号内径940MM,外径1030

48

钟表

3

石英钟表,表盘直径大于等于30CM

49

湿温度计

2

库房主食专用湿度计

50

工具箱

1

12件套(螺丝刀十字,螺丝刀一字,卷尺,电笔,榔头,美工刀,活动扳手2把,尖嘴钳,老虎钳,剥线钳,斜口钳)

51

拖把

10

木把,加大加厚棉头,强吸水力。

52

擀面杖

2

1m,榉木制造,无油无漆无蜡,整木挖制,一体成型。

53

菜墩

6

PE材料,食品级环保低密度聚乙烯树脂原料,无毒无味。

54

电动三轮车

1

性能不低于:

大功率电控系统,驾驶室带车棚,1200W.60v,24管,铅酸电池,≥续航80公里,能上牌,安全合法。

55

电子秤(克称)

1

数字液晶屏显示,不锈钢头,称重精准,称体抗摔,耐磨型生铁材质,称量范围

56

地垫

5

800x500,PVC加厚,防滑

57

包间功能柜

1

大理石台面,紫外线加红外线消毒,不锈钢双门。

58

冷库

地垫

1

PVC加厚,防滑。30米

59

硅胶垫

50

35*55CM,采用食品级硅胶。

60

地刮

10

硅胶刮条,手动伸缩杆,黑白色

61

扫帚

1

环保PP材料,产品采用刮齿设计,套扫头部毛亮充足,清洁面积大。

62

蛋糕刀具

2

产品选用食品级不锈钢,坚韧不崩口,多次抛光,防锈耐腐蚀,持久锋利,主要用于蛋糕制作等。

63

留样碗

30

采用食品级不锈钢材料,带盖。

64

米饭盘、馍盘

48

加厚,配套蒸柜使用,采用304不锈钢材料,质感厚重,经久耐用,具有耐腐蚀性,不易生锈,光泽度高,加厚无磁。

第四部分 商务要求

一、款项结算

1、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

1-1、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

1-2、剩余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1年后30日内支付。

2、结算方式:银行转账。

3、结算单位:由采购人负责结算,供应商开具合同总价数的全额发票交采购人。

二、交货期、地点及方式:

1、交货期:2021年8月25日前完成产品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2、地点:按照采购人要求

3、方式:按照采购人要求

三、质保期:

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36个月,终身维护保养,质保期后,只收取成本费用。

四、售后服务

1、乙方对其所提供软硬件设备、材料等负责备品配件的供应,长期提供维修服务,并提供技术咨询等服务,质保期内应无偿负责维修和替换等工作,超出质保期只收取维修所需原设备、材料成本费用。

2、服务响应时限:7*24小时服务,提供售后服务电话(应具有: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

3、派专人对学校提供售后服务,并每月定期对所提供的软硬件设备、材料等进行巡检,做好巡检记录。

4、维修工作时间不大于24小时,更换工作时间不大于72小时。

5、若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售后服务要求执行,甲方有权自行选择第三方进行维护和修理,所产生的费用将从质保金中扣除。

6、在保修期内更换系统中部件(包括软件和硬件),其保修期应相应延长。


部分 合同草案条款

甲方:(前款所称采购人) 住所:

乙方:(前款所称成交供应商) 住所:

一、合同内容

(标的、数量、质量等):

二、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

2、合同总价包括:完成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

3、合同总价一次包死,不受市场价变化的影响。

三、合同结算

1、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

1-1、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

1-2、剩余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1年后30日内支付。

2、结算方式:银行转账。

3、结算单位:由采购人负责结算,供应商开具合同总价数的全额发票交采购人。

四、交货期、地点及方式:

1、交货期:2021年8月25日前完成产品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2、地点:按照采购人要求

3、方式:按照采购人要求

五、运输

1、乙方负责所有货物的运输。确保货物安全、完整到达使用地点,运杂费用包含在总价内,包括货物从供货地点到使用地点的运输费、保险费、搬运费等。

2、所有货物在运输、搬运、安装的过程中,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为甲方修复或更新。

六、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货物必须是原品牌制造厂制造的最新工艺、生产的最新产品。

2、所供货物必须是经过办理正常手续的全新产品。

3、所供货物是经过国家法定检验、注册、准许市场销售的合法产品。

4、货物性能稳定、具有较好的使用效果,质量保证措施完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货物的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36个月,终身维护保养,质保期后,只收取成本费用。

6、包装要求

6-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地点。

6-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7、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七、技术服务

1、对技术服务的要求:

2、技术资料:

2-1、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2-2、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文);

2-3、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商检合格证明(进口产品);

2-4、其它资料。

3、技术培训:

3-1、培训内容:

3-2、培训地点:

3-3、培训时间:

3-4、培训人数:

3-5、培训费用:受训人员的食宿费、资料费、培训场地费、耗材(包括水电费等)费等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4、售后服务

4-1、乙方对其所提供软硬件设备、材料等负责备品配件的供应,长期提供维修服务,并提供技术咨询等服务,质保期内应无偿负责维修和替换等工作,超出质保期只收取维修所需原设备、材料成本费用。

4-2、服务响应时限:7*24小时服务,提供售后服务电话(应具有: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

4-3、派专人对学校提供售后服务,并每月定期对所提供的软硬件设备、材料等进行巡检,做好巡检记录。

4-4、维修工作时间不大于24小时,更换工作时间不大于72小时。

4-5、若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售后服务要求执行,甲方有权自行选择第三方进行维护和修理,所产生的费用将从质保金中扣除。

4-6、在保修期内更换系统中部件(包括软件和硬件),其保修期应相应延长。

5、伴随服务

5-1、乙方应随同每套货物提供相应的中文的技术文件。

5-1-1、完整的操作使用手册和维护、修理技术文件,图纸、保修卡等。

5-1-2、制造厂的检验、测试报告、检验合格证书,计量合格等级证书,质量保证书等文件须随产品装箱提供。

5-1-3、必须的其它技术资料。

5-2、伴随服务的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货物、服务、工程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甲方对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

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执行范围内有关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3、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十、验收要求

1、到货验收:货物到货后,由甲方与乙方共同进行外观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外包装的完好性,货物品牌、规格、数量及产地与合同要求的一致性。

2、运行验收:乙方安装调试合格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接到乙方验收申请后组织验收(必要时可聘请相应专家或委托相应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

3、最终验收:最终验收结果作为付款依据,乙方填写验收单,并向甲方提交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资料,以便甲方日后管理和维护。

4、质保期满后:由乙方出具质保期运行质量报告,作为质保金支付依据,若存在质量问题,应按相应规定协商处理。

5、验收依据:

5-1、合同文本、合同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

5-2、国内相应的标准、规范。

十一、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2、乙方履约延误

2-1、如乙方事先未征得甲方同意并得到甲方的谅解而单方面延迟交货,将按违约终止合同。

2-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对乙方加收误期赔偿金。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终止合同。

3、违约终止合同:未按合同要求提供货物或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甲方会同监督机构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十三、合同组成

1、成交通知书

2、合同文件

3、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

4、供货产品技术规格及参数表

5、竞争性磋商文件

6、磋商响应文件

十四、解决争议的方法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同意采用以下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均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甲、乙双方均同意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作为合同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双方分别执 份, 备案 份。

3、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签订地点为

4、生效时间:

甲方名称(盖章):

地址:

代表人(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名称(盖章):

地址:

代表人(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第六部分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ZCZX2021-CS-131/1

西安高新区第二十二小学厨房设备采购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

时 间:

目 录

第一部分:磋商响应函

第二部分:首次磋商响应报价表

首次报价明细表

首次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最后磋商响应报价表

最后报价明细表

最后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偏离表

商务要求偏离表

第四部分:磋商方案说明

第五部分:供应商承诺书

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第六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第一部分 磋商响应函

陕西省众诚致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收到贵公司(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次磋商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愿意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供产品及技术服务,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公司的首次磋商响应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并对其后的磋商报价负法律责任。

3、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4、我方已详细阅读了磋商文件,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易形成歧义的表述和资料。

5、磋商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我方愿接受政府采购的有关处罚决定。

6、我方对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7、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要求的,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且尊重磋商小组的评审结论和结果。

8、我方的响应文件有效期自磋商之日起为60个日历天,若我方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9、有关于本磋商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供应商全称(公章)

地 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电 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第二部分 首次磋商响应报价表

单位 :元

报价内容

磋商内容

总计

交货期

西安高新区第二十二小学厨房设备采购

总计:人民币大写: ¥: 元

备注: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公章): (签字或盖章):


首次报价明细表

页,共

序号

产品

名称

品牌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小计

交货期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