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根据《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采购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南通市越江中学、天生港学校、启秀市北学校(含小学)拟采用竞争磋商采购的方式对以下项目组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通市越江中学、天生港学校、启秀市北学校(含小学)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服务
二、项目编号:ZRNT20210296
三、项目需求:
1、标的物:本项目共分十一个标段:
标段一:米、面;
标段二:食用油(非转基因);
标段三:猪肉;
标段四:牛肉;
标段五:光鸡类(含鸡蛋、鸭蛋);
标段六:水产品;
标段七:冷冻食品、半成品类;
标段八:调味品、干货类;
标段九:豆制品类;
标段十:蔬菜类;
标段十一:水果类。
投标供应商根据自己的经营范围投标,有能力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供应商可同时投标响应多个标段,不得对非经营项目投标。每个投标供应商可申请参与上述壹个或多个标段投标,可同时中多个标段;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供应商请分别按标段投标。
参与多个标段投标的供应商,资格后审原件包、资格后审材料资料文件包不必分标段提交,但技术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报价磋商响应文件均需按所投标段分别制作和提交。
2、供应量:约4640名师生其中,越江760人,天生港480人,启秀市北3400人。包括早、中、晚餐。四所学校每年食堂食材采购需求约742.40万元。
3、送货地点:南通市越江中学、天生港学校、启秀市北学校(含小学)食堂指定地点。
4、配送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参照南通市政务中心服务类招标文件精神,合同先签订一年,如中标单位服务质量高,业主满意程度高,可以采取1+N年[N≤2]方式续签合同)。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需包含所投标段产品相关内容);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需包含所投标段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对所投标段产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求的除外);
2、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需同时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类别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中需包含所投标段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对所投标段产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求的除外)。
3、供应商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含办公和配送、安全标准仓储场所等),提供有固定的办公和配送、安全标准仓储场所相关证明资料:办公和仓库的租、购合同及经营场所照片。
4、如供应商为南通市越江中学、天生港学校、启秀市北学校(含小学)食堂餐饮服务商的,不得参加该项目磋商。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或同一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并报相关监管部门。
五、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无需现场报名。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单位,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前,到“南通教育局官网(http://jyj.nantong.gov.cn/)”下载磋商文件。
六、响应文件接收截止、评审磋商开始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08月15日上午9时00分
地点:启秀市北学校诚恕楼四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当前疫情期间,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人员必须提供行程码、苏康码,或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行程码、苏康码必须显示绿色,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方可。
针对本项目,投标人代表除需遵守上述要求外,请投标人代表按采购文件约定时间前在采购人校内指定地点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签到即可。磋商过程由采购单位监督人员监标,如无特殊情况供应商无需到评标现场。
七、磋商保证金
1、本次项目磋商保证金为:2000元/每标段,投一个标段缴纳2000元,投两个标段缴纳4000元,以此类推。磋商保证金必须按标段递交。
2、磋商保证金采用现金的方式,同时磋商保证金由供应商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递交给磋商评审小组。保证金必须密封在信封袋内,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供应商名称。
3、(磋商保证金不得密封在响应文件内)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市越江中学、天生港学校、启秀市北学校(含小学)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813712550
代理机构: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跃军
联系电话:13906272111
南通市越江中学、天生港学校、启秀市北学校(含小学)
2021年8月4日
0804磋商文件-南通市越江中学、天生港学校、启秀市北学校(含小学)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服务.docx
南通市越江中学、天生港学校、启秀市北学校(含小学)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服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ZRNT20210296
采购单位:南通市越江中学、天生港学校、启秀市北学校(含小学)
二〇二一年八月四日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7
第三章 项目需求 11
第四章 磋商程序和内容 13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20
第六章 合同授予 22
第七章 质疑提出和处理 23
第八章 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 26
尊敬的磋商供应商:
欢迎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为了保证本次磋商项目顺利进行,请在制作响应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并按要求制作和递交响应文件。谢谢合作!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采购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南通市越江中学、天生港学校、启秀市北学校(含小学)拟采用竞争磋商采购的方式对以下项目组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通市越江中学、天生港学校、启秀市北学校(含小学)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服务
二、项目编号:ZRNT20210296
三、项目需求:
1、标的物:本项目共分十一个标段:
标段一:米、面;
标段二:食用油(非转基因);
标段三:猪肉;
标段四:牛肉;
标段五:光鸡类(含鸡蛋、鸭蛋);
标段六:水产品;
标段七:冷冻食品、半成品类;
标段八:调味品、干货类;
标段九:豆制品类;
标段十:蔬菜类;
标段十一:水果类。
投标供应商根据自己的经营范围投标,有能力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供应商可同时投标响应多个标段,不得对非经营项目投标。每个投标供应商可申请参与上述壹个或多个标段投标,可同时中多个标段;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供应商请分别按标段投标。
参与多个标段投标的供应商,资格后审原件包、资格后审材料资料文件包不必分标段提交,但技术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报价磋商响应文件均需按所投标段分别制作和提交。
2、供应量:约4640名师生其中,越江760人,天生港480人,启秀市北3400人。包括早、中、晚餐。四所学校每年食堂食材采购需求约742.40万元。
3、送货地点:南通市越江中学、天生港学校、启秀市北学校(含小学)食堂指定地点。
4、配送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参照南通市政务中心服务类招标文件精神,合同先签订一年,如中标单位服务质量高,业主满意程度高,可以采取1+N年[N≤2]方式续签合同)。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需包含所投标段产品相关内容);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需包含所投标段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对所投标段产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求的除外);
2、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需同时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类别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中需包含所投标段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对所投标段产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求的除外)。
3、供应商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含办公和配送、安全标准仓储场所等),提供有固定的办公和配送、安全标准仓储场所相关证明资料:办公和仓库的租、购合同及经营场所照片。
4、如供应商为南通市越江中学、天生港学校、启秀市北学校(含小学)食堂餐饮服务商的,不得参加该项目磋商。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或同一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并报相关监管部门。
五、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无需现场报名。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单位,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前,到“南通教育局官网(http://jyj.nantong.gov.cn/)”下载磋商文件。
六、响应文件接收截止、评审磋商开始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08月15日上午9时00分
地点:启秀市北学校诚恕楼四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当前疫情期间,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人员必须提供行程码、苏康码,或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行程码、苏康码必须显示绿色,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方可。
针对本项目,投标人代表除需遵守上述要求外,请投标人代表按采购文件约定时间前在采购人校内指定地点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签到即可。磋商过程由采购单位监督人员监标,如无特殊情况供应商无需到评标现场。
七、磋商保证金
1、本次项目磋商保证金为:2000元/每标段,投一个标段缴纳2000元,投两个标段缴纳4000元,以此类推。磋商保证金必须按标段递交。
2、磋商保证金采用现金的方式,同时磋商保证金由供应商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递交给磋商评审小组。保证金必须密封在信封袋内,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供应商名称。
3、(磋商保证金不得密封在响应文件内)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市越江中学、天生港学校、启秀市北学校(含小学)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813712550
代理机构: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跃军
联系电话:13906272111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南通市越江中学、天生港学校、启秀市北学校(含小学)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竞争性磋商活动及因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4、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内容中有页码短缺、资格要求以及任何设置有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应在磋商文件发布后的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理解并接受本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因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而且供应商不得在磋商结束后针对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
5、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项目的磋商。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1、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形式发布,并以南通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nantong.gov.cn/)发布的信息为准。
3、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响应磋商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5日前,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不足5日的,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5、除非采购人以书面的形式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及补充,供应商对涉及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6、采购单位视情组织答疑会。如有产生答疑且对磋商文件内容有修改,采购人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及装订
(一)磋商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见第八章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第一条:磋商响应文件组成。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及装订
1、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磋商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表(报价单),必须装订成册。
四、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磋商响应文件由:①资格后审原件包、②资格后审资料文件包、③技术磋商响应文件、④商务报价磋商响应文件,共4部分组成(以下由文件序号代称)。
2、磋商响应文件中,除“①资格后审原件包”外,其余均为一式伍份,其中“正本”壹份和“副本”肆份。
3、在每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名称、对应的响应文件名称、供应商的全称、日期、“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
4、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分别密封,如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的,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
5、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正本”,其正文内容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
6、特别提醒:若投标人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应针对每个标段分别提供技术磋商响文件、商务报价磋商响应文件。若不符合此项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五、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供应商须将本项目响应文件:①、②、③、④单独密封。
2、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的响应文件上明确标注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名称、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供应商的全称及日期。
3、在边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骑缝签字,可注明于开标前不得启封。
六、联合体参与磋商
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七、磋商保证金退还
1、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当场退还,成交的供应商(以下称为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采购单位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单位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5)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3、对于在磋商顺利开始后至开标结束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说明退出磋商的原因,经磋商小组同意可以退还其缴纳的磋商保证金。
八、响应文件及磋商费用
1、磋商程序顺利进行后,除供应商的原件可退回外,其余所有的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人均不退回。
2、无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3、本项目磋商文件费200元/标段,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支付给代理机构,无论成交与否不予退还。招标代理费执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按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合同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的60%】;专家论证和评审费用按南通市财政局通财购(2018)18号文件执行(按实支付)。供应商须综合考虑在磋商响应报价内。
各标段代理费明细表
标段号 |
代理费 |
标段号 |
代理费 |
1 |
2000 |
7 |
2100 |
2 |
700 |
8 |
1100 |
3 |
1800 |
9 |
700 |
4 |
800 |
10 |
1600 |
5 |
1100 |
11 |
600 |
6 |
1100 |
代理费、专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磋商现场支付给代理机构。
九、履约保证金
1、原材料供应商在中标后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前需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见下表),合同期满后扣除服务期内的罚款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收取其全额磋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如中标人在整个履行合同过程中有违约行为,则由采购单位扣罚履约保证金。每个学校各标段缴纳金额如下:
采购单位 |
中标人应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 |
越江中学 |
3000 |
天生港学校 |
3000 |
启秀市北学校(含小学) |
10000 |
2、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签订合同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及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与采购单位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申请,扣除服务期内的罚款后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十、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项目需求
一、产品质量
质量指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供货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农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和其它相应的标准,同时,要满足学校对产品的其它质量要求并必须确保食品安全。
二、产品价格
1、供应食堂原辅料的价格必须低于同期南通市农副产品市场同类品种平均价格和大型超市(以大润发为采样点)同类价格,确保相应的下浮比例。
(1)供应商供应的蔬菜、鲜猪肉、鲜牛肉、鲜鸡肉、鸡蛋、粳米(二级、三级)、面粉(标准粉、特一粉)、水产品、豆制品(素鸡、百页、老豆腐、内酯豆腐等)、水果等以南通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nantong.gov.cn/)公布的“市场价格”栏“主副食品价格”的南通市区部分市场主副食品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市场价,在此基础上进行折扣率报价。
(2)南通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网站未公布的食材价格,以学校定期向供应商询价的价格为依据(市场价)。同时学校组织询价小组按照所采购类别不定期到菜市场(秦灶、郭里园、东方菜市场)进行询价,作为补充依据。
2、产品定价机制:
供应价≤市场价×承诺折扣率
3、供应价包含材料采购价、利润、人工费、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搬卸费及各种损耗、检测费等一切费用。
三、食品配送
1、方式:中标企业需在合同中明确送货人,制作送货人胸卡,送货人代表中标企业履行配送职责,凭卡入校,学校核对胸卡,验收货物,校企共同把好送货、验收关口。
2、时间、地点:中标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将食品及原材料送到指定地点,运费由中标方承担(数量与具体交货日期以合同为准)。
3、中标方必须根据学校购货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将原辅料送到学校指定地点,并满足适度的加工要求,如遇货源紧缺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供货合同,首先确保向学校供货。
四、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参照南通市政务中心服务类招标文件精神,合同先签订一年,如中标单位服务质量高,业主满意程度高,可以采取1+N年[N≤2]方式续签合同)。
五、其它要求
1、中标供应商成为采购人食堂食品原材料入围供应商。学校有权决定与入围供应商中的一家或两家签订实质性合同。合约期内学校有权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决定每个月具体由哪一家供应商提供服务。
2、学校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对供应商进行动态考核,考核结果报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备案。对月度考核不合格供应商,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围中标资格。
3、供应商与学校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框架内协商具体采购内容、质量要求、配送和服务方式以及费用等,合同报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和市教育局备案。
4、供应商在配送食品原材料时,必须满足合同约定,并经过学校验收,学校实行动态管理,凡发现配送原材料出现质量问题、过期、违约等情况,学校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上报南通市教育局;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学校、教育局、市场监督部门的管理、指导、监督、考核。
5、供应商所聘服务人员与学校不存在雇佣等劳动关系;供应商应培训好服务从业人员,服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从业道德。供应商所用服务人员的岗位职责、操作规范、人身安全、医疗、工资、各项保险、内部管理、各类纠纷等各项事宜及所涉及经费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学校概不负责。
6、如果发生服务人员在配送过程中发生交通伤害事故、失窃事件或其他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学校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7、投标方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动物检验法》等相关法律。
8、按月结算货款。供应商每次结算货款前,必须向采购单位开具正规发票,发票需能在江苏省地方税务局(http://www.jsds.gov.cn/ )或江苏国税发票查询系统(http://edu.21cn.com/wap/zx_117_624431.html )查询到。
第四章 磋商程序和内容
一、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磋商
1、本次竞争性磋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规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评审专家共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代表和政府采购专家共同组成。
2、磋商小组的职责
(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3)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并建议将其列入学校采购黑名单。
(4)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举报。
(5)配合采购单位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3、评审有关记录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名,存档备查。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磋商开标会。
二、磋商的原则及方法
1、磋商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有关政府采购的相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磋商评审。
2、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技术标得分是取五位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单位代表确认。
6、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7、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被授权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8、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2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
9、对于在磋商顺利开始后至开标结束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说明退出磋商的原因,经磋商小组同意可以退出磋商。
10、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响应磋商的供应商的技术资料及其他信息。
11、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或同一标段的磋商采购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三、磋商评定结果的方法
1、项目开标顺序:
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七→标段八→标段九→标段十→标段十一
2、标段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 → 技术磋商响应文件评审 → 商务报价磋商响应文件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各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通过后方能进入技术磋商响应文件及商务报价磋商响应文件的开标。
3、入围办法
本项目对技术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入围办法:由评标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进行评选,按技术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得分总分由高到低排名,确定入围候选人。
如某个标段的有效投标人为4家以上(含4家),则取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的前三名入围。如果出现总得分相同,导致排名并列的,则以供应商承诺价格折扣率进行排序决定入围候选人,折扣率低者在前,如折扣率仍然相同,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抽签顺序分别为相应标段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签到顺序)。
如某个标段的有效投标人只有3家,则取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的前二名入围。如果出现总得分相同,导致排名并列的,则以供应商承诺价格折扣率进行排序决定入围候选人,折扣率低者在前,如折扣率仍然相同,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抽签顺序分别为相应标段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签到顺序)。
如某个标段的投标人少于3家,则该标段做流标处理。
%1、 综合评分评审标准
(一)技术响应文件评分(70分,适用于所有标段)
序号 |
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1 |
企业认证 |
提供供应商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备查,本项最高6分,不提供者不得分。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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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认证(一) |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所投标段需在认证范围内,否则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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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认证(二) |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所投标段需在认证范围内,否则不得分。 |
2 |
|
1.3 |
认证(三) |
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所投标段需在认证范围内,否则不得分。 |
2 |
|
2 |
企业履约能力 |
评委就冷链配送、配送人员、检测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提供复印件盖公章,原件现场备查,否则不得分。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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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能力(一) |
投标人具备冷链配送能力,其中:自有冷链配送车有一辆得3分,第三方租赁冷链配送车的有一辆得2分,本项最高得9分; 需提供以下材料: 自有冷链配送车的须提供自有产权证明,第三方租赁冷链配送车的须提供至开标日依然有效的合作协议或合同,不提供不得分。 |
9 |
|
2.2 |
能力(二) |
投标人提供配送人员有效健康证并同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1年1~6月连续6个月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明细表,有一人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 |
2 |
|
2.3 |
能力(三) |
1、供应商所投产品有品牌注册的,仅限所投标段,有一份得1分,该项可得4分。 2、所投标段无品牌注册的,该项不得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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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能力(四) |
1、供应商配备有专用的食品(或农药残留)检测室,且配备专业的检测器材,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专用的食品(或农药残留)检测室及专业的检测器材的照片 (2)专业检测器械的购置发票 以上材料齐全的得3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专业食品检验人员,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检验员证及对应的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1年1月至6月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明细表 以上材料齐全的得1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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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业绩 |
提供自2018年以来与企、事业单位、学校签订的供应合同。合同供应范围必须与所投标段相对应。 1、一个合同周期内的销售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每有一份合同,得4分; 2、一个合同周期内的销售金额在50~100万元的(不含100万元)。每有一份合同,得3分。 3、一个合同周期内的销售金额在10~50万元的(不含50万元)。每有一份合同,得2分。 本项最高得20分 说明:每一份完整案例,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不能完整提供材料的不得分,原件现场核查。不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1、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份合同服务期至少为一学年,否则无效。如提供的学校类食材供货合同为一学期一签的,须提供2018年以来相邻的连续2个学期、且供货范围一致的供货合同,视同一学年的合同) 2、提供被服务单位一个合同周期内,对供应商的书面评价原件,需加盖被服务单位的公章。 3、一个合同周期内结算发票复印件,发票须复印清楚,模糊不清的,该案例不得分。 4、所有案例请列出明细汇总表表,统计出一个供货周期内的销售总金额。如没列出明细汇总表,该案例不得分。 合同供应范围与所投标段不一致的不得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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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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