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中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网上公开招标项目)
项目概况 :庐江县中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ANNFZ00573
项目名称:庐江县中医院食堂外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万元
最高限价:0万元
采购需求: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第一年合同履约完成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且资金到位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2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或其所管理的分支机构)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6、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阅、获取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中心网站(http://ggzy.hefei.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主体库登记”--“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2)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系统查阅采购文件,如参与投标,则还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支付采购文件费用,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3)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交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68110066。项目咨询请在工作时间(8:00-11:30,14:3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电话:0551-87388118。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8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1年8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5楼2号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庐江县中医院食堂外包服务
地址: 庐江县中医院
联系方式:15956560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联系方式:0551-87388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工
电话:0551-87388118
采购需求
前注: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中标方全额支付年管理费39494.20元。
2
服务地点
安徽省庐江县中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第一年合同履约完成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且资金到位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2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项目概况
庐江县中医院位于庐城镇周瑜大道350号,是一所三级综合性中医医院,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及县卫健委的关心下,在广大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院得到长足的发展。目前医院在职职工821人,其中主任医师7人,副主任医师52人,中级职称194人,编制床位600张,省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5个,年门急诊量45万人次,年住院4万余人次,综合实力在全省二级甲等中医医院中位居前列,现有病人食堂对外招标餐饮公司经营管理,食堂为独立平瓦房建筑,面积约200平米。
三、服务内容
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职工饮食、住院病人饮食(治疗饮食、普通饮食)以及陪护饮食服务。
(一)外包服务期限和服务管理费
1、外包服务期限暂定二年,合同一年一签,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可以续签,但最多不超过三年。2、管理成本费39494.20元按年支付(提前二十天一次性交齐年管理成本费),先支付后使用;首期管理成本费与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一并交于采购人。中标人向采购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且无中标人责任后无息退还。
(二)经营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经营保证金是中标供应商在履行相关合同责任时的保证,中标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
2、在食堂经营过程中出现安全、卫生等重大问题时,采购人有权用保证金先行支付相关费用;在合同终止时,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食堂内采购人投资的设施设备完好以及在已完全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如经济、劳工、合约纠纷、赔偿责任等)后全额返还(不计利息)。
(三)安全卫生管理
1、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食堂卫生、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等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相应工作负有直接的组织和管理义务。
2、中标供应商对经营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社会综合治安治理,食堂工作人员人生安全,送餐途中安全,食堂就餐人员意外安全等一切与经营有关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有关规定,确保饮食卫生安全。所有员工都要经过卫生防疫部门的体检、办理健康证才能上岗;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有防鼠、灭蝇、防虫、防毒等措施;按时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年检手续,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抽检。
4、严格控制各种食品的进货渠道,规范食品及原料采购管理制度,所有原料供应必须“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统一采购并建档立案(索票索证制度)。
(四)人员用工管理
1、食堂工作人员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招聘和管理,采购人有权对食堂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拟派驻医院的经理须具有食堂经营管理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业绩合同中无法体现负责人姓名、项目性质类别等,须另附业主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经营期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
3、拟派项目负责人(餐饮经理)须具有高级团餐管理师(高级)证书,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高级),国家级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企业一年或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注:以上证书需提供证书证明材料。以上证书由政府部门颁发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国内依法登记注册” 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4、中标供应商在员工招聘、工资发放、保险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聘人员要“五证”齐全(身份证、计生证、健康证、外来人员用工证、暂住证)齐全。
5、中标供应商要对本食堂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计划生育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人员应规范服务操作程序,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特别是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
6、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食堂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经营与财务管理
1、中标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规范完备的财务管理、用工管理、安全防范、卫生保障、员工培训、质量监督、价格管理和文明服务等各种工作规范,以及食品原材料采购、储存,食品加工、销售,餐饮器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各项卫生安全制度并主动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指导。
2、饭菜销售明码标价,炊管人员服务程序操作规范,文明用语、礼貌服务、积极主动,服务热情、周到、方便。
3、创造文明就餐的食堂文化氛围,食堂就餐秩序良好。
4、定期主动了解就餐人员的要求,调查就餐人员满意程度。
5、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对其提出的改进意见中标供应商有义务予以改进。
6、中标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与统一管理,积极配合采购人对其提供的职工饮食、住院病人饮食(治疗饮食、普通饮食)以及陪护饮食和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对财务管理、食品采购、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方位监控,各项工作的开展必须报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7、所有病员和其他就餐人员就餐费用由中标人自收。
8、经营期内的用水、电费用按我县相关部门收费标准执行(按表计算)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9、涉及工商、税务、卫生防疫等事宜由采购人负责协调,协调涉及的各种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担。
10、中标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规定营业时间内保证员工和病人的餐饮供应,做到足量、优质,品种多样、价格优惠、明码标价并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完成指令性工作任务。
11、中标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方规定的时间内保证按照采购人要求,为病人提供适宜的治疗饮食和普通饮食服务,送餐到病区(饮食种类见合同附件)不得提前或推迟开饭,确保伙食质量,端正服务态度,严禁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
10、中标供应商所需流动资金自理,经营期内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纠纷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解决。
(六)设备设施管理
1、采购人现有设施设备(投标方可自行现场勘验)投标方可继续使用,如需更新、维护、添加设施设备由投标方负责。
2、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房屋进行装潢,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
(七)风险责任承诺
1、中标供应商必须对自身经营风险承担全部的后果,并对有关卫生与安全责任做出明确的承诺。
2、中标供应商要按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和双方签订的《食堂托管经营合同》的规定承担全部的安全、卫生、质量、效益、风险等责任。
3、中标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
4、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或不充足供应食堂膳食,否则视为违反合同。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供应商2016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食堂经营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业绩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项目性质类别等,须另附业主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
2、合同期内若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卫生安全事故,除追究相关责任外,医院将直接终止经营合同。
3、本次招标所提出的托管经营项目和相关要求、各项经营指标如果与项目现场情况有差异,以现场情况为准,投标供应商应到现场进行核实。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所有承诺均被视为理性承诺,如有误算,各项托管经营指标不做调整,相关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采购需求解释权在采购人,投标供应商因对有关内容误解而造成损失,采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同时采购人也不承担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期间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5、中标供应商须负责办理所经营区域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6、本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书均视为正式托管合同的附件,与正式托管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和经营管理等进行监督考核,病人及职工满意度均须≥85%。每月考核一次,连续3次满意度考核小于85%,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重新招标。
8、其他细节按合同条款执行。
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0、投标供应商(或其所管理的分支机构)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11、投标人须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11.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通过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得并在有效期内
11.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通过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获得并在有效期内。
11.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通过 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获得并在有效期内。
11.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通过 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获得并在有效期内。
11.5、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认证,通过 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获得并在有效期内的。
五、考核细则
综合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项目
分值
扣分依据
扣分
食堂管理人员配备及人员证件与中标方案必须一致。
21
人员配备不一致扣11分,证件不一致扣10分
卫生检查和卫生制度,张贴并归档;制定有处理饮食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2
缺一项扣2 分
食堂管理实行6S管理模式 。
4
不合标准扣4分
定期开展员工食品卫生安全培训和操作规范培训。
4
无培训扣3分,无记录扣1分
设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
不合标准扣2分
工作时衣帽整洁,不留胡须、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不穿拖鞋、不穿短裤、背心、不吸烟。
3
发现一人不合标准扣1分
卫生实行四定办法(定人、定时、定物、定质量标准),保持清洁,无卫生死角。
2
未实行四定办法,环境未保持整洁各扣1分
食品粗加工间设有货架、水池,洗菜池、肉池不能混用,有标志。生肉、水产品盛放有专用容器。
2
要求达不到者扣1 分,无粗加工间扣2分
更衣,洗手消毒设施、空气消毒设施、冷藏设施能正常运转
2
无扣2分,不合要求扣1分
食物成品和半成品严禁用非食品级塑料制品、泡沫箱盛放,覆盖。
1
不合标准扣1分
食堂所有食品、原料实行定点采购,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工商营业证、卫生许可证、经营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发票。严禁采购掺杂施假、假冒伪劣、腐败变质及“三无”食品原料。
4
少一项扣1分
主食库防鼠台符合标准,副食库原料分架、隔墙、离地存放,标明进货日期,先进先用。
5
主、付食库一项不符合扣1分
仓库内不准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非食品原料以外物品;无住人,整洁,通风。
2
不合标准者扣2分
冷藏设备,生、熟分开,有明显标志,设备定期清洁、消毒,无臭味异味。
2
有冷藏设备,未生、熟分开、未清洁扣2分
每餐饭饭菜按标准留样48小时并作好记录、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
4
不合标准每项扣2分
直接接触食品,使用夹具、工具用后消毒,待售食品加盖或罩。
2
不合标准每项扣1分
餐厅清洁干燥,有加盖污物桶,有门帘,纱窗门窗无破损,灭蝇灯、紫外线消毒灯。
5
不合标准每项扣1分
餐厅内有宣传饮食卫生安全及勤俭节粮等方面的画报、标语等。
2
不合标准扣1分,没有的扣2分
消毒后的餐具在专用的保洁柜存放并作记录。
2
不合标准扣2分
饭菜价格合理、饭菜品种营养多样,有特价菜,不得售卖隔日菜品
7
菜品价格高于同类医院食堂价格扣1分,自行提高菜品价格扣1分;每周菜品调整达低于20%,扣1分,未作任何调整扣2分;每餐不得少于4个菜品,不符合扣3分;售卖隔日食品发现一次扣7分
医院职工、患者满意度调查,投诉率及员工与医院职工患者不得发生冲突。
7
满意度85%及以上满分,每低于5%点扣1分;每月投诉3次且查实,扣7分;食堂员工与医院职工患者发生冲突的,查实责任在食堂的,一次扣7分
食堂日常使用及维护相关要求
3
私自对食堂进行房屋、设施设备等改造、违规使用酒精炉、私自乱接电线,每项扣1分
食堂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不到位,无应急预案措施,被医院或消防安全主管部门检查通报的。
3
通报1次,扣3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医疗主管部门检查,出现违规现象并承担主体责任的。
9
被相关部门检查通报不合格或通报1次,扣9分
注:本细则总分100分,达到85分为及格,低于85分为不及格;出现不及格的情况下院方将通知中标方退场;
六、报价要求
按年报价,年管理费不得低于39494.20元,否则作无效报价,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