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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凤林小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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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山市凤林小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江山市凤林小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8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hjzf-20210729

项目名称:江山市凤林小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41684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41684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江山市凤林小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1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8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递。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8月18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厅(江山市景星西路万商城五号楼B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山市凤林小学

地 址:江山市凤林镇凤溪村叶男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唐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767009963

质疑联系人:唐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0-46950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山惠捷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山市鹿溪北路228号振辉商务广场9楼901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57012209

质疑联系人:周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1595701220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江山市鹿溪中路240号

传 真:/

联系人 :王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0570-403381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凤林镇小学食堂劳务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88.3K

江山市凤林小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shjzf-20210729




委托单位:江山市凤林小学

备案单位:江山市财政局    

代理机构:江山惠捷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二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 6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13

第四章 磋商办法及磋商程序 15

第五章 合同草案 18

第六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2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江山市凤林小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本项目公告附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1809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hjzf-20210729

2.项目名称:江山市凤林小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41684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或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1

江山市凤林小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1项

441684元

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6.合同履行期限:至服务质量保证期结束止

7.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3.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采购文件。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1年8180900分(北京时间)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未经网上报名,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潜在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2.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本项目公告附件

3.方式:在线获取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未提供者开标时联系不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报名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文件售价(元):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8180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1年8180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厅(江山市景星西路万商城五号楼B一楼)。

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以及驱动下载(办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官网)。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全流程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备注: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方投标无效,投标方可在2021年8180900分(北京时间)前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章的备份加密投标文件(文件名后缀为备份文件四字的首字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jshjxxjs2020@163.com)邮箱,传送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密码由投标方自行保管,如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开标后1小时内进行解密),投标方可按照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同意提供加密密码解密传送至(jshjxxjs2020@163.com)邮箱的备份文件,并以备份文件作为替代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方未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供有效备份文件,同时政采云上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6.投标人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进行解密,可在公司办公场地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6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本单位、制造商(如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个月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在报价明细表中说明制造商情况。

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3.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1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山市凤林小学

地址:江山市凤林镇凤溪村叶男路1号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方式:187670099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山惠捷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山市鹿溪北路228号振辉商务广场9楼901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595701220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江山市鹿溪中路240号

联系人:王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0570-4033811

传真:0570-4033811








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

1、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江山市凤林小学

2

项目名称

江山市凤林小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3

预算金额

441684元

4

项目完成期限

按采购单位要求

5

投标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

6

响应文件形式、制作及组成

1.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分为【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响应文件必须有封面并CA签章),电子响应文件须采用CA签章。

2.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磋商文件要求递交。

7

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8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8180900分(北京时间)

9

注意事项

1.请务必确保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响应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响应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解密失败。

10

磋商地点

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厅,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B1楼。

11

磋商时间

2021年8180900分(北京时间)

12

磋商结果公告期限

1个工作日

13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十天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4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15

项目代理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二、磋商须知

1.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2. 定义

2.1 “组织方”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江山惠捷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2 “采购人”系指提出本次采购的委托单位江山市凤林小学

2.3 “磋商响应方”系指向组织方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4 “服务”系指根据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必须承担的劳务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2.5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3. 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4. 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5. 磋商委托

供应商代表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

6. 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 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一经发现有转包、分包现象,采购人可无条件中止取消与供应商合同。

8. 特别说明:

8.1 ▲供应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8.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3 ▲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成交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 成交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三、磋商文件说明

9.磋商文件的组成

9.1竞争性磋商公告;

9.2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

9.3采购内容及要求;

9.4合同的通用和专用条款;

9.5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9.6磋商办法及磋商程序。

%2. 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3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1、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1.总体要求

1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磋商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可能导致无效处理。

11.2磋商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3供应商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磋商响应文件。

12.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磋商响应文件应分为【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响应文件必须有封面并CA签章),电子响应文件须采用CA签章。

12.1【资信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2.1.1▲磋商响应函(格式参照后附表);

12.1.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参照后附表);

12.1.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12.1.4▲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参照后附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的此项无需提供)

12.1.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参加投标人证件);

12.1.6▲符合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12.1.7投标人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第三方出具报告);

12.1.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参照后附表,加盖公章);

12.1.9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参照后附表

12.2【技术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2.2.1▲在投标目录中添加投标人自评表并标明页码,将客观分自评后放入投标文件,并在评分自评明细中后注明得分具体页码;

12.2.2见第四章评分标准;

12.2.3涉及评分的其他材料及原件。

12.3【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2.3.1报价一览表

12.3.2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本单位、制造商(如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个月内,投标人CA签章),并在报价明细表中说明制造商情况(也可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13.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13.1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编制目录,混乱的编排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磋商文件对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3.2供应商必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3.3《报价一览表》为在磋商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3.4磋商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磋商将被拒绝。如果磋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会导致磋商被拒绝。

13.5供应商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否则,可以拒绝其磋商响应文件。

13.6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3.7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4.磋商报价

14.1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14.2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报价中必须包含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供应商在报价单中的提供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4.3最终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14.4报价应按不同费用类别分开填写。

14.5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磋商报价中。

14.6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国家、省、市颁布有关材料价格调整因素,供应商所填写的单价、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价格政策、市场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考虑的风险系数自行决定。

14.7报价统一为人民币价,并包括向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交纳的各种税费。

15.磋商有效期

15.1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

%1、 磋商保证金

%2 .供应商无须缴纳磋商保证金。

%1、 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供应商应按本须知的相关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每套文件封面须清楚的标明“资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18.磋商响应文件封面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CA签章)。

19.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磋商响应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20.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21.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磋商响应文件应分为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

%1、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2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

22.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磋商文件的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鉴于近期“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授权代表无需到开标现场。

22.2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一个小时内。

22.3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2.3.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22.3.2实质上没有响应本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磋商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

%1、 磋商无效的情形

23.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磋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23.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磋商响应文件未上传的;

23.2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

23.3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

23.4响应文件有应盖而未盖公章、未有效授权的;

23.5磋商文件中有▲处条款供应商未作实质性响应的;

23.6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23.7响应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3.8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的;

23.9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3.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 采购终止的情形

24.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应予终止。终止后,采购人应将终止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24.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4.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 磋商程序

25.磋商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6.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有同等的磋商机会。

2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用“▲”加注或特别说明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

28.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CA上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0.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31.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磋商时,(一)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 授予合同

32.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

32.1成交结果经采购人确定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网站公告,代理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组织方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供应商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至代理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领取的后果自负。供应商与采购单位须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签订合同,并经代理公司签证、报财政部门备案(备案前须公示)后生效。

32.2成交供应商不遵守磋商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磋商文件的内容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同时上报财政监管部门处理。

32.3签约后即为磋商结束。响应文件一律不退。

%1、 法律责任

3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33.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3.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33.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3.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33.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 其他

34.解释权:本磋商文件是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组织方。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 劳务基本情况

本次劳务外包采购包括以下5所学校食堂:

凤林小学:共有师生360人,每日提供早、中、晚三餐,早餐用餐约30人,每餐提供稀饭、豆桨、炒菜等不少于3 种的早餐,用餐时间夏令时6时30分(冬令时6时50分)中餐用餐人数约360人,至少2菜1汤,用餐时间夏令时 11 时45分(冬令时11时30分),晚餐用餐人数约30 人,至少2菜1汤,用餐时间夏令时5时00分(冬令时4时30分)。

学校原有食堂员工2人,其中主厨兼管理员1人,洗切、挑饭工1个。(此项为承包人对学校食堂劳务工作量提供参考用)

卅二都小学:本校共有师生437人,每日提供早、中、餐三餐,早餐用餐约35人,每餐提供包子,馒头等不少于2种的早餐,用餐时间夏令时 6 时30分(冬令时 6时50 分)中餐用餐人数约401人,至少1菜1汤,用餐时间夏令时11时45分(冬令时 11时 30分),晚餐用餐人数约30人,至少2菜 1汤,用餐时间夏令时17 时 00分(冬令时16时30分)。

学校原有食堂员工3人,其中主厨 1人,副厨 1人,洗切工1个。(此项为承包人对学校食堂劳务工作量提供参考用)

茅坂小学:本校共有师生 375人,每日提供早、中、餐三餐,早餐用餐约 45 人,每餐提供粥等不少于2种的早餐,用餐时间夏令时7时0分(冬令时7时0分)中餐用餐人数约370人,至少两菜一汤,用餐时间夏令时11时50分(冬令时11时50分),晚餐用餐人数约20人,至少两菜一汤,用餐时间夏令时5时分(冬令时4 时40分)。

学校原有食堂员工 2 人,其中主厨 1 人,副厨 0 人,洗切工 1 个。(此项为承包人对学校食堂劳务工作量提供参考用)

政棠小学:本校共有师生160人,每日提供早、中、餐三餐,早餐用餐约13人,每餐提供稀饭菜等不少于2种的早餐,用餐时间夏令时7时 30分(冬令时 7 时 30 分)中餐用餐人数约 13人,至少2菜1汤,用餐时间夏令时 11 时30分(冬令时11时 30分),晚餐用餐人数约13人,至少2菜1汤,用餐时间夏令时17 时00分(冬令时16 时30分)。

学校原有食堂员工 1人,其中主厨 1人。(此项为承包人对学校食堂劳务工作量提供参考用)

高坂小学:本校共有师生 90人,每日提供早、中、餐三餐,早餐用餐16人,每餐提供粥、粽子等不少于 3 种的早餐,用餐时间夏令时 6时00 分(冬令时7 时 10 分)中餐用餐人数约90人,至少2 菜1汤,用餐时间夏令时 11 时 30 分(冬令时 11时45分),晚餐用餐人数约16人,至少2菜1 汤,用餐时间夏令时 16时30分(冬令时16时10 分)。

学校原有食堂员工 1 人,其中主厨1人,副厨 0 人,洗切工0个。(此项为承包人对学校食堂劳务工作量提供参考用)


二、 基本需求

(一)管理人员要求

为确保学校食堂劳务工作正常运行,中标公司必须为采购单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要求:

1.身体健康并具有餐饮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食堂业务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了解食堂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具备相应的工作实践经验

3.懂管理,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

4.上岗前须经相关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二)操作员工要求

1.原则上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人数不得少于4人(若确因特殊原因,需招聘超龄员工的,需事先征得采购单位的同意,并在总劳务外包款中相应核减有关人员费用), 其中主厨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有特殊技能者,经学校同意后可以适当放宽),三级及以上厨师证;副厨必须是近三年一直从事厨师工作。正常工作期间,投标公司必须有足够的操作人员(正常情况不得少于原有食堂操作员工人数,必要时可新增人数)确保食堂劳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确保学校食堂正常运行。

2.所有食堂员工(含临时工)都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3.学校食堂员工必须自觉接受学校的管理,具备良好的卫生习惯,能按照教育系统食堂卫生管理规范,严格规范自己的劳务行为。

4.学期中途中标公司要更换食堂员工,需经得采购单位同意方可更换。

(三)操作流程要求

要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堂管理工作要求,并严格执行,保证就餐人员的饮食安全卫生。

1.整理清洗食材原料时,要注意节约与适度原则,认真清理与清洗。加工操作时,垃圾下角料第一时间入袋(框、桶)切配食材要讲究粗细长短,合乎加工需求。

2.菜肴烧制时,要煮熟烧透。生熟餐具器皿要分开使用。要注重色、香、味、咸淡等的合理处理。成品加工完毕后,必须存放在备餐间。备餐间在备餐前要紫外线消毒至少30分钟,食品完成熟制后必须在2小时食用。清洗后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均离地存放,同时要做好防蝇、防尘保洁工作。

3.必须保证食堂安全和食品卫生,经常注重检查成品和半成品原料的质量,发现有霉烂或变质的原料要及时更换。菜肴烧制完毕,要按照留样要求第一时间做好留样工作。

4.餐具要严格按照“一刮二洗三漂四消毒五保洁流程做好清洗消毒保洁工作。漂洗不得少于3遍流水清洗洗碗机操作按照设施使用说明执行。保洁柜内不得存放餐具以外物品并定时清洁。

5.食堂各岗位员工在完成自己的加工任务后,及时对自己工作环境、使用工具进行全面的卫生清理,并将使用工具进行消毒后存放到指定地点。(若需更换,必须以旧换新,否则由中标公司承担)。

(四)用餐服务要求

1.根据要求按时将学生饭菜、餐具送到指定地点,学生用完餐后及时收回餐具清洗。

2.按学校要求为教师提供三餐(早餐要求2菜4面点,中晚餐至少4菜 汤),三餐应做到按学校要求为教师分菜和其它食品(如包子、粽子等)。并严格按照学校有关刷卡就餐管理规定对到食堂用餐的人员进行“刷卡分餐”。

3.班级分餐时注意各班就餐人数的多少,量要配足,菜要配齐,注意分餐时的动作细节,切勿将饭菜泼洒到地面,确保每班饭菜齐全,保证热饭热菜。分送过程中,确保学生食品卫生。

4.食堂员工饭菜供应方式与教师一样,一律从窗口供应,并在食堂餐厅用餐。

5.学校给中标公司提供相应的食材原料,中标公司必须如实下料,不得克扣或有意增加原料。食堂员工不得将相关食材原料带出食堂。

6.中标公司按照学校实际需要保质保量做好学校客餐,做到色香味美,学校按每桌100元付给投标公司作为额外劳务费。

(五)卫生打扫要求

1.食堂内外环境(含卫生区域)要随时保持整洁,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每餐后组织人员认真清扫食堂内外所有区域,并用大拖把将地面拖干净,每天清洁食堂各功能室,每周对食堂至少进行一次大扫除,对一切设备设施进行认真的清洗整理,餐厅内部的下水道要认真冲刷,每次打扫要做到窗明几净,物品整洁。要做好食堂灭蚊灭蝇工作。

2.食堂所有工具、食品存放按食堂五常法标准管理执行。

3.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食堂安全、卫生和食品卫生等。学校发现问题后,中标公司应及时整改,并按《食堂服务质量、食品卫生的处罚条例》执行。

(六)公物管护要求

1.承包初期,食堂所有公物清点、登记,由中标公司验收使用(有易耗品,劳保用品,工作服、帽备两套)。

2.易损拖把、畚箕、笤帚、抹、清洁球、洗洁精由学校统一配齐。用坏后以旧换新。

3.员工餐具清洗规范操作,污物及时清理,防止管道堵塞。

4.违反操作流程导致物品损坏或人为损坏的,配件费、维修工资等一切费用由投标公司负责。耐用品在使用过程中非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

5.承包期结束,所有设施,按期初所领,全面清点无误后交回学校。如有缺少按价从承包费中扣除。

6.无论生熟菜肴,食堂公物,中标公司所有员工严禁夹带,一经发现从重处罚,直至辞退。

(七)勤俭节约要求

1.食堂所有场所使用结束后,及时关水关电,避免浪费。

2.煮粥、蒸饭时,用具上所沾米粒要尽可能利用,米袋交保管员清点查收。

3.每天所需食品、物品向保管员认领,由保管员填写出库单。灶台上的油盐酱醋味精等调料用量适度,倒尽用完。

4.大锅禁止加工私人食品,要尽可能提高燃料的利用率。

5.每天工作结束离开前必须对食堂、餐厅全面巡查一次,确保水电、门窗均已关好,并做好记录。

6.要认真落实厉行节约要求,杜绝食堂餐饮浪费行为。按照学校用餐人数及时调整食材用量;遵从学校泔水量反馈情况,合理调整用米用料,调整咸淡辛辣口味。要合理利用可以二次加工的原材料,开发新菜品。

(八)安全保险要求

中标公司必须参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必须员工缴纳五险意外险。

相关说明

1.中标公司必须确保学校食堂运营的平稳过渡。

2.采购单位可不定时检查、监督中标公司承包范围内的服务质量,并提出合理建议。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项目的基本要求,对中标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经评价认定中标公司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对采购单位日常管理中的合理建议不予采纳的,采购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与第二中标公司签订剩余的服务合同,试用期执行规则同第一中标公司。

3.采购单位作息时间有调整、就餐人数有变化,采购单位应提前及时告知中标公司。

4.采购单位提供加工膳食所需的场地、灶具、水电、燃料等;提供加工膳食所需的原料及配料;提供就餐所需要的餐具。

5.采购单位为中标公司提供本单位所需的工作帽、工作服、手套等必要的劳保用品,凭旧向采购单位管理人员提出更换。

6.根据合同约定,按考核结果按月中标公司支付合同款及其他服务费,办理支付手续时提供发票、员工工资发放签单等

7. 食堂工作人员伙食费每月300元/人,由承包供应商支付。

注:第一中标公司合同签订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1个月后由本校教师和学生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不足80%的,将与第一中标公司解除合同,采购人重新与第二中标公司签订剩余的服务合同,试用期执行规则同第一中标公司。




第四章 磋商办法及磋商程序


一、磋商小组的组成

1.磋商小组由3名专家组成: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里随机抽取的3名专家组成由采购人代表1名以及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里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2名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由采购单位推荐,并代表采购单位负责对项目评审质量和结果的审查,但不得担任磋商小组组长。磋商小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

2.磋商期间关于澄清、询标的说明:取消供应商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磋商过程中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澄清、询标内容通过电子CA签章上传,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在接到代理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半小时内澄清补正完毕。请供应商在投标期间电话保持畅通,如未及时接听电话,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则视同默认采购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采购过程及结果提出异议。

二、磋商办法

1.本磋商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由技术资信分、报价分合计组成,满分为100分。经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其资信技术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打分。

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采用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就项目进行磋商,以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先后决定磋商顺序。磋商时先听取由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就项目的重点内容进行磋商,磋商过程中由磋商小组成员提出相关问题,并由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回复与承诺。

3.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信息,为明确本次采购项目的各项技术要求,各供应商应接受磋商小组可能多次的询问、质疑和磋商,如供应商不接受磋商小组的询问、质疑和磋商,其磋商无效。

4.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结合技术资信评分细则对各供应商的技术资信部分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各成员所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即为各供应商的资信技术分值。磋商小组打分与投标供应商自评分不一致的,必须在评审报告和评审资料中详细说明原因。

5.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所有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15分钟内)进行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评审及合同签署中应以二次报价为准,二次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评定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代理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组织方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凤林镇小学食堂劳务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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