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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温溪镇第一中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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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田县温溪镇第一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丽水建兴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QTFSCG2021-066

二、项目名称: 青田县温溪镇第一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最终报价:519950(元)龙泉市辉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兰巨乡五梅垟村森源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青田县温溪镇第一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青田县温溪镇第一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仙花,程木霞,殷壹毅

六、技术评分明细表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文件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000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田县温溪镇第一中学

地 址:青田县温溪镇处州街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殷壹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75389220

质疑联系人:郑忠泽

质疑联系方式:135157877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丽水建兴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田县滨江国际小区5幢3单元3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丽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84339998

质疑联系人:吴志萍

质疑联系方式:0578-651622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青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青田县临江东路1号

传 真:0578-6830575

联系人 :吴建飞

监督投诉电话:0578-6826642

2021年07月23日 2021年08月04日






附件信息:

  • 温溪一中食堂劳务外包 磋商文件7.23发布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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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政府采购

青田县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

QTFSCG2021-066

项目名称:

青田县温溪镇第一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采购人:

青田县温溪镇第一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

丽水建兴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青田县滨江国际小区5幢3单元301室

邮编:

323900

二〇二一年七月


目 录

TOC \o "1-3" \h \u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 4

第二章 采购需求 7

一、采购概况 7

二、食堂经营 7

三、劳务费用说明 8

四、对成交供应商要求 9

五、经费支付 11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12

1.总则 16

2.竞争性磋商文件 19

3.响应文件的组成 20

3.1响应文件形式及效力 20

3.2响应文件内容的组成 20

3.3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 20

3.4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组成 20

3.5报价文件的组成 20

4.响应文件的编制 21

4.1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21

4.2磋商报价 21

4.3磋商有效期 21

4.4响应文件的格式 21

4.5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1

5.响应文件的提交 21

5.1响应文件的导入及加密 21

5.2 响应文件的提交 22

5.3响应文件修改和撤回 22

5.4备选响应方案 22

5.5响应诚实信用 22

6.磋商、评审及定标 22

6.1磋商 22

6.2资格审查 23

6.3磋商评审 23

6.4响应文件澄清、说明、补正 24

6.5报价错误修正 24

6.6磋商评审纪律 25

6.7磋商评审办法 25

6.8磋商评审过程的监控 25

6.9定标 25

7.磋商无效情形 25

7.1在磋商时,如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磋商无效 25

7.2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无效 25

7.3在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无效 26

7.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无效 26

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无效 26

7.6突发情况处理 27

8.成交和合同 27

9.其他事项 28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29

1. 总则 29

2. 合同文件 29

3. 合同价款、期限 29

4. 款项支付 29

5. 项目内容 30

6. 安全责任 30

7. 履约保证金 30

8. 甲乙双方责任 30

9. 违约处理 31

10. 不可抗力 31

11. 争议及仲裁 31

12. 合同修改 31

13. 合同生效 31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33

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33

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 42

三、报价文件格式 51

第六章 磋商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58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青田县温溪镇第一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4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TFSCG2021-066

  项目名称:青田县温溪镇第一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20000

最高限价(元):5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2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1.时间:/至2021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公告附件。

3.方式:供应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1.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4日09:00(北京时间)

2.地点(网址):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8月04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须插入CA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潜在供应商应当依照本公告第三条第3款规定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渠道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加密后(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454093773@qq.com,备份响应文件在“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田县温溪镇第一中学

地 址:青田县温溪镇处州街

联系人:殷壹毅

联系电话:13575389220

质疑联系人:郑忠泽

联系电话:135157877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丽水建兴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田县滨江国际小区5幢3单元301室

联系人:吴丽聪

联系电话:13884339998

质疑联系人:吴志萍

质疑联系方式:0578-651622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青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青田县临江东路1号

联系人:吴建飞

监督投诉电话:0578-6826642

传真:0578-683057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概况

1.青田县温溪镇第一中学其办学规模、办学效益、教学质量均跻身于青田县一流学校的行列,学校坐落在青田县温溪镇,学校临近333省道,交通便捷,教学、文体、生活等设施已初具规模,是莘莘学子理想的求学去处。2020学年学校有32个班级,教职工105人,在校生1438多人,住校生80余人。

2.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

1

青田县温溪镇第一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1

学年

52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服务期限:2021年08月10日起到2022年07月31日止,供应商须在2021年08月20日前落实全部工作人员并经采购人确认同意。

二、食堂经营

(一)食堂设备

1.学校提供一批食堂日常经营所需的设备,能满足正常的生产和运作需要,食堂设备以展示现状为准,学校不为瑕疵承担责任。

2.成交供应商除学校提供的上述设备外,如还需配备设备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由学校购置并支付。成交供应商未经学校审核同意采购的设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合同期满后,成交供应商自己的相关设备设施学校要求拆除的,供应商应当无条件拆除搬离校园,并恢复原貌。采购人在确认成交供应商恢复原貌后再退还履约保证金。

3.合同期限内由学校提供的设备,如数量发生减少或因成交供应商人为损毁的,成交供应商应及时补齐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合同期限届满时,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学校提供的设备能正常使用。届时未补齐或修复的,学校可要求成交供应商原价赔偿或委托他人补齐或修复,费用从承包款中扣除。

(二)经营方式要求

1.成交供应商每周按时提供采购清单,由学校通过统一平台购买食堂材料,成交供应商与学校食堂员共同负责数量与质量的验收。向师生出售的菜肴价格由学校决定。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采取提供快餐或配餐方式,成交供应商无条件配合。必要时按学校要求提供夜间点心、水果、牛奶等。

2.学校食堂采用包餐制,供应商负责一日三餐的加工,(早餐提向师生提稀饭、馒头、包子、鸡蛋、粉干、面条、牛奶、豆浆、小菜等,中晚餐提供两荤四素学生选择一荤两素,一个自选菜,师生同菜同质同价,自选菜师生均可自选,自选菜按时令价通过向食堂刷卡机刷卡收取,每天师生一新鲜水果。)一蛋(供应方式应多样化,如蛋挞、水煮蛋、茶叶蛋等)一奶加工和分发以及公务接待用餐等。采购人要求供应商供餐时间点有特别要求的,供应商应当无条件执行。

3.食堂一楼设有厨房、配菜间、打菜窗口、采购物品存储室等标配用房,其中师生餐厅,可容纳500人左右师生同时就餐,食堂二楼为师生餐厅,可同时容纳200多人师生就餐,学校视学生就餐人数进行适当调整,师生就餐进行分时间段分批次就餐。

4.如节假日有加班上课,或遇节假日加餐或学校决定加餐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服从学校安排,并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任务,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劳务费用说明

(一)限额

1.供应商的劳务费报价不得高于52万元(包括工人工资、意外保险、雇主责任险、住宿补贴、税金、采购代理费等一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费用)。

(二)用工要求

1.食堂厨师、工人等工作人员不得少于16人,其中厨师(兼管理员)不少于3人,面点师不少于1人,上述岗位不能相互兼职。

2.项目经理须具有初中毕业以上(含初中)学历、厨师证和健康证,且必须常驻学校食堂现场。(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初中毕业以上(含初中)学历证、厨师证和健康证复印件或扫瞄件)

3.采购人设置的岗位行业或相关部门规定需持证上岗的,供应商配置的人员必须持证,经采购人确认同意后方可聘用。

4.供应商的人员骋用必须符合劳动部门等有关用工规定,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如有工人不服从食堂管理人员管理的,学校有权建议辞退工人,供应商必须根据学校建议辞退工人,并及时将人员补充齐全。

6.成交供应商聘用的工作人员要求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和犯罪记录,否则后果自负,学校如果发现有此类人员参与食堂工作,取消当年的满意度考核奖。

(三)福利待遇

1.成交供应商每年给工人发放4套工作服,4条围裙,2双水靴,4双袖套和手套,及时为中途变动的工作人员购买以上物品。

2.每年8月20日前,成交供应商统一组织办理健康证,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交青田县温溪镇第一中学总务处审核,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履行合同,若发现使用无健康证的工作人员,每人次扣当月劳务费500元,如果期中有新增人员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办好健康证,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每年8月20日前,成交供应商统一为每一位食堂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保险等,并做好身份证登记。交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履行合同,合同期内有工人更换的及时向学校补交相关证件。

4.食堂工作人员的节假日慰问由成交供应商处理。

5.供应商自行解决其员工就餐、住宿、劳动保护等相关问题。

(四)其他说明

1.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服务的所有人员购买意外险(包括期间增加的人员)及雇主责任险,其他所有包含的费用已在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中,采购人不单独另行支付。因供应商未及时替员工交纳保险而发生员工索偿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全部承担法律责任及赔偿。

2.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学校的加餐或者接待用餐安排(含学校承接上级部门安排的用餐),学校为师生加餐(包括在周末及节假日时段)、学生课外活动加餐等计入营业额,学校由于特殊原因可能给学生免费供餐,费用也计入营业额,学校不另外支付加班费。

3.学校食堂在劳务外包的寒暑假期间,学校师生有课外活动或培训,供应商必须安排人员为师生提供饭菜,营业收入计入当年营业额学校食堂,学校不另外付劳务费。

4.学校食堂为所有食堂工作人员提供工作餐,学校食堂向工作人员每学年收取2000元/人的餐费。学校食堂直接从成交供应商的劳务费中扣除。

5.食堂产生的泔水根据上级的要求,供应商每餐要及时处理,学校不另行支付费用。

6.食堂内部及周边附属设施卫生和因使用不当造成的管道堵塞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置,学校不另行支付费用。

7.合同期间因疫情等原因造成供应商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采购人不予以发放未工作期间的劳务费。

四、对成交供应商要求

1.劳务外包工人管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并接受校方等相关部门督查和管理。供应商一年内有三次不服从学校等相关部门督查和管理的,学校将单方终止其合同。

2.成交供应商不得变更墙体及附属设施,不得损坏学校有关设备,不得擅自搭建附属设备。

3.食堂卫生由供应商负责管理,阳光食堂创建、评比等其他各类创建活动中,供应商要全力配合学校。如因卫生检查不合格或不达标的,行政、卫生监督部门所责令整改、罚款等,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一学年内被行政、卫生监督部门行政处罚、通报(包括暗访)两次及以上的,学校视情况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供应商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食堂营业,否则学校有权不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供应商相关责任

5.由于食品加工不当造成的食物中毒,由供应商自负经济和刑事责任,学校将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6.所有劳务人员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做到不损坏公共设施,不在工作时间内成群聊天,不随意窜离工作岗位,不得无故缺岗,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消极怠工,不得酒后作业,不做与作业无关的事。

7.供应商按时发放工作人员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并按规定做好社会统筹保险缴纳等工作和其它法律法规以及合同要求履行的义务;合同期内如遇工资、社会保障等经费政策性调整,供应商应当按国家政策给予调整,新增经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供应商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关心职工,严格遵守有关劳动等其它相关法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9.供应商及其员工必须遵守学校的一切行政管理、消防安全等规定和制度。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员工的工作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其员工有违反学校规定的制度或行为(行为如态度消极或恶劣等),采购人将要求其改正,供应商或其员工拒不改正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予以辞退,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并及时补足相应岗位工作人员。

10.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承包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开展检查评比、接待性、考核等工作,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并根据采购人要求临时增加人员或设备工具等,费用已包括在磋商报价内。

11.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供应商必须配合有关部门执行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费用已包括在磋商报价内。

12.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工作人员支付小费或赠送实物,不得在承包区域或住宿区域内从事非法活动或有损采购人利益的活动。

13.供应商不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承包区域,在承包区域只从事采购人认可的服务工作。在合同期间,供应商的任何股份配置变动应通知采购人。未经采购人书面批准,任何占有支配地位的股份转让行为将视为供应商出租、转让的违约行为。

14.供应商达不到采购人日常工作管理、服务要求(如采购人分派的任务拒不执行或消极对待等)及供应商各项服务承诺,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供应商拒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不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

15.供应商的食堂员工之间闹矛盾,拒绝开菜单、厨师不烹调菜肴、员工间打架斗殴等行为且态度恶劣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不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

16.供应商做好重大活动及自然灾害的预案和预防工作,切实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提高重大活动保障能力和水平。

17.食堂劳务外包部分扣款条款:

序号

采购人要求

扣款条款

1

学校食堂厨师(兼管理员)不少于3人,面点师不少于1人,上述岗位不能相互兼职。

供应商所聘请人员人数不足的,经学校通知整改后5日内仍未补足的,每少一人,学校将扣除供应商劳务费5000元。

2

每年8月20日前,成交供应商统一组织办理健康证,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交采购人后勤保障处审核,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履行合同。

若发现供应商使用未办健康证的工作人员,每人次扣当月劳务费500元,如果期中有新增人员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办好健康证,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

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发放工人工资,并将有工人签名的每月工资发放册交学校审核。

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发放工资,经查实后,学校从承包的劳务费中扣除补发工人工资外再扣5000元/人/次。

4

供应商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并遵守学校制定的各种岗位职责。

供应商不服从学校管理,扣当月劳务费2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供应商负担经济损失,且学校有权提前终止其履行合同。

5

食堂中的过期、变质食品要及时下架。

一经发现学校将扣成交供应商的当月劳务费1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负经济和刑事责任,学校将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6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在工作期间,如果有工人没有穿统一的工作服或不整洁的工作服。

发现一次学校将扣供应商劳务费和工人工资各200元。

7

供应商或其工作人员严禁私自把食堂食品(不论是否付款)或物品带出食堂门口。

发现一次扣供应商劳务费2000元。

8

食堂员工请假或外来人员看望员工要向食堂管理者报备。

如学校抽查发现有未报备的,每人次从供应商劳务费中扣500元。

9

食堂实行签到制度,每天签到2次。

工作人员未签到的,面点师、厨师、管理人员每人次从劳务费中扣100元,其他工作人员每人次从劳务费中扣50元。

10

食堂员工出现没有按时供应饭菜、销售不合格产品、超范围经营、出售不卫生食物、食堂内外卫生较差、擅自改变建筑与设备等现象,由学校总务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视考核情节轻重,每次给予扣除劳务费50元至2000元。

11

在经营过程中严禁向师生收取现金或故意少刷卡、多打给师生菜品。

一经发现学校从供应商的劳务费中每次扣100元。

12

学校不定期对供应商劳务人员仪容仪表、服务态度、被师生投诉等情况进行检查。

一经发现学校从供应商的劳务费中扣50元/人/次。

13

工作中若有器皿清洗不干净,饭菜中有虫子、苍蝇及石子等物质,被举报或学校抽查到。

发现及举报(事实成立)一次学校将扣成交供应商劳务费50元。

经费支付

1.学校每学期对食堂满意度进行考核(参加人员由学校师生、食堂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人员、校监会人员)。

2.学校将在供应商合同价中划出8000元作为供应商满意度考核费用,每学期考核费用=8000元/2=4000元。

(1)考核满意度达到94%及以上的,每学期考核费用按100%发放。

(2)师生满意度达90%及以上的,每学期考核费用按90%发放。

(3)师生满意度达到80%及以上的,每学期考核费用按80%发放。

(4)师生满意度达到70%及以上,每学期考核费用按70%发放。

(5)师生满意度达60%以上,每学期考核费用按60%发放。

(6)师生满意度低于60%的,学校不予以支付该学期满意度考核费用,同时,学校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给予供应商差评。

3.食堂劳务经费:食堂劳务合同价一次性暂扣满意度考核费用8000元后按10个月平均发放。

当月所得经费=(食堂劳务合同价-暂扣满意度考核费用8000元)÷10个月÷16人×当月经采购人确认的实际到位的工作人员数量-相应罚款(如有)。

4.成交供应商在接到学校每月发放劳务费金额通知后,每月15日前向学校提供劳务费正式发票、员工签名的工资单,学校扣除扣款条款的罚金后,其余金额由学校食堂打入供应商对公账号。

5.满意度考核费用在每学期末考核结束后15日内予以结算,合同期满后15日内,采购人按要求结清劳务费。

附件:

学校食堂满意度调查表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建议及理由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一节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2.1

采购人

青田县温溪镇第一中学

1.2.2

采购代理机构

丽水建兴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1.3.1

合格的供应商

见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联合体磋商

不接受;

□接受。

1.7.1

现场踏勘

不组织;

组织,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1.8.1

答疑会

不召开;

召开。

1.9.1

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本项目可以分包,但主体部分不得分包。本项目主体部分是指:

/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1.11.1

节能环保产品

认证

须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有效认证证

1.11.2

▲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清单品目

□台式计算机(工作站) □便携式计算机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激光打印机 □针式打印机 □液晶显示设备 □水嘴

□制冷压缩机 □空调机组 □专用制冷、空调设备

□镇流器 □视频设备 □电热水器 □便器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电视设备 □空调机

1.11.3

小型、微型企业的 价格扣除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6%的价格扣除

2、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所属行业: 餐饮业

1.11.6

采购进口产品

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1.12.2

核心产品

/

1.13.2

信用信息记录

查询截止时间

同资格审查结束时间。

1.14.3

质疑联系人

1.采购需求及供应商资格条件质疑:

单 位:青田县温溪镇第一中学

联系人:郑忠泽 联系电话:13515787758

2.其他事项质疑:

单 位:丽水建兴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志萍 联系电话:0578-6516229

1.14.9

同级政府采购

监督管理部门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2.2.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

2.2.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发布地点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

3.3.1

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

▲(1)远程参与磋商会议诚信承诺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电子文档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

(4)若有委托代理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电子文档;

▲(5)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6)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注:编制格式要求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设计。

3.4.1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组成

一、资信及商务文件

1)磋商函(按格式填写);

(2)供应商信用信息声明书;

(3)商务响应表;

(4)类似业绩表;

(5)供应商认为有利于本次磋商的其它资信及商务文件。

二、技术文件

(6)项目人员配备表;

(7)项目实施方案;

(8)管理方案;

(9)安全文明作业;

(10)人员福利保障;

(11)服务承诺;

(12)环保措施;

(13)应急方案及合理化建议;

(14)交接保障;

(15)供应商认为有利于本次磋商的其它技术文件。

注:编制格式要求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设计。

3.5.1

报价文件的组成

(1)磋商一览表;

(2)报价明细表;

(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注:编制格式要求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设计。

4.3.1

磋商有效期

90天

4.5.1

响应文件的份数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1份,自行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

( HYPERLINK "mailto:2、备份响应文件1份,由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加密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454093773@qq.com。" 2)备份响应文件1份,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加密后(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454093773@qq.com

(3)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同时提供纸质响应文件3份,纸质响应文件内容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

注:供应商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备份响应文件,否则不启用备份响应文件。

5.2.1

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

同磋商截止时间,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5.2.2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前往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响应文件。

6.1.1

磋商时间和地点

磋商时间:2021年08月04日09:00时

磋商地点: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政采云平台)。

6.7

磋商评审办法

本项目的磋商评审办法是:

综合评分法□最低价评审价法,具体磋商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六章:磋商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6.9.1

推荐成交候选人家数

推荐2家,确定1家。

8.3.1

成交公告发布网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

8.4.1

履约保证金

纳金额:合同金额的 5%

缴纳方式:电汇、转账、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履约保函。

缴纳时间:签订合同前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退还时间:合同期满后扣除相应违约金一次性无息退还

履约保函:以各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为准。

第二节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

采购活动日程安排表

序号

工作内容

时间安排

备注

1

发布采购公告

2021 07 23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

2

发放

竞争性磋商文件

2021 07 23 日起

获取方式:采购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3

现场踏勘和答疑

4

更正公告

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电子响应文件编制的,磋商响应截止时间3日前,不足3日的,顺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澄清或修改内容获取方式:更正公告

5

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

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6

磋商时间

同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7

成交公告及 成交通知书

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8

成交结果质疑期限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9

成交结果投诉期限

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

10

签订合同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与成交人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1.总则

1.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叙述项目的公开采购。供应商一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视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应在磋商时间前书面形式提出。

1.2定义

1.2.1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1.2.2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一)

1.2.3“供应商”系指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参加磋商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2.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1.2.5“供应商代表”系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1.2.6“合同”系指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附件、附录、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7“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最终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配套设施、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1.2.8“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劳动形式满足采购人需求,包括劳动、运输、保管、包装、维修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

1.2.9“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服务成果。

1.2.10标有“▲”符号均属于“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

1.2.11标有“★”系指项目关键核心产品,作为判断同品牌产品的依据。

1.2.12“电子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

1.2.13“备份响应文件”系指与“电子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1.3合格的供应商

1.3.1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1.4联合体磋商

1.4.1联合体磋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1.4.2联合体各方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1.4.3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符合本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但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4.5联合体参与的,必须提供《联合磋商协议书》。

1.5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5.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应当以中文简体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

1.5.2响应资料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1.5.3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当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

1.6磋商费用

1.6.1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包括取消采购任务等情况),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1.6.2采购咨询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咨询费柒仟元整,代理机构出具普通税务发票,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1.6.3代理机构帐户信息:

账户名称:丽水建兴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305 0169 7127 0000 073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田支行营业部

银行号:105343201001

1.6.4供应商未按以上规定办理缴费,视为其自动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将标授予第二成交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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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