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二支队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二支队及下属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HZB2021-S-025)成交公告
包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办公电话 | 成交金额(万元) |
第1包 | 天津鼎新泰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东丽区万新街道雪莲北里8号楼商铺7门 | 911201125626796250 | 022-81675383 | 62.84199 |
第2包 | 天津市康茂达商贸有限公司 | 天津市红桥区江源道水木天成菜市场内B区4号 | 91120106MA05K8AU13 | 13920845882 | 18.84153 |
第3包 | 天津市福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天津,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赛达世纪大道103号 | 91120111MA05J5RX01 | 13323338888 | 16.6826 |
包号 | 服务 |
第1包 |
名称: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
第3包 |
名称: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
第2包 |
名称: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
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4日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
高速公路二支队及下属大队食堂
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YHZB2021-S-025
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22738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1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5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28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46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49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受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二支队委托,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二支队及下属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名称及编号
1.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二支队及下属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YHZB2021-S-025
项目内容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二支队及下属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外国企业参加磋商。
本项目共分为三包,第一包: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二支队及下属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1;第二包: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二支队及下属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2;第三包: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二支队及下属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3。
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同一投标单位同时参与多包(第1包至第3包全部或任意几包)投标,若该投标单位经评审后成为第1包成交候选人排名中的第1名,则不再参与第2包、第3包的评审,以此类推。
项目总预算: 102.2 万元,第1包预算:66.5万元;第2包预算:18.9 万元;第3包预算:16.8万元。
总报价不得超项目预算,各包报价不得超出各包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取消磋商资格。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1年07月14日至2021年07月21日出售磋商文件,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05室)获取。
3.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现场获取,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2)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tjgp.cz.tj.gov.cn/gys_login.jsp)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 磋商文件的售价:本标书售价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7日下午14点30分00秒
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7月27日下午14点30分00秒
3.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1评标室。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联系人:海南、梁盈
2. 联系电话:022-58569836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二支队
2.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梨双公路1号
3. 采购人联系人:张警官
采购人联系电话:022-58061908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05办公室
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58569836
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102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yuhezixun_tj@126.com
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其他事项
1.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第1包:13000元整;第2包:3500元整;第3包:3000元整。缴纳方式:非现金,推荐使用电汇。供应商最迟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电汇、支票等缴纳方式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支票转账未到账等情况,按供应商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汇款信息: 开户名: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天津广开支行
账 号:441210100100145021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配送人员工资、福利、社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食材费用、运输费、配送服务费、办公费、企业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最终优惠价格。
3. 验收及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二)服务要求
1. 供应商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
(三)时间、地点要求
1. 时间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第一包配送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梨双公路1号、天津市荣乌高速小孙庄收费站旁、天津市静海区于家庄村口;
第二包配送地点: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京沪高速汊沽港收费站入口外;
第三包配送地点:天津市绕城高速官港收费站旁(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按月度据实结算费用。每月15日之前依据经采购人确认的《交接验收单》据实结账(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五)磋商有效期: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60天。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2.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注:供应商银行账户电汇(汇款单位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总公司参与磋商分支机构汇款或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总公司汇款均无效),在电汇时请各单位注明项目编号,及时与招标代理公司取得联系并凭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汇款凭证至代理公司获取收据。
保证金的退还:从网上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未成交单位持往来收据原件(须加盖未成交单位的财务章)及汇款信息至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成交单位保证金退还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持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招标代理留存)、往来收据原件(须加盖交公单位的财务章)及汇款信息按以上要求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七)其他要求
1. 供应商须整包进行磋商,不得拆包分项磋商。
2.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单位不得转让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
3.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验收。
二、技术要求
(一)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
(二)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三、磋商程序
(一)购买磋商文件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到代理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
按照规定的时间,供应商须到指定地点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三)参加人员及要求
1.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本单位正式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并于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书的原件,该代理人在授权书上应标明有效联系方式,该方式从评审到合同履行结束有效。
2.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磋商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磋商。
(四)磋商步骤
1. 第一步: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拆封第一阶段响应文件。
2.第二步: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核,即审核供应商是否满足实质性资格要求。须经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资格合格后,方可进入技术磋商部分。
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核内容如下:
附表:资格审核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
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
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注:1、提供审计报告的,非年度审计报告不予认可;2、提供资信证明的,资信证明如注明了接收单位或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接收单位须为本项目采购人或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须与本项目名称编号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
4 |
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
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5 |
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
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6 |
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
7 |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 |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总公司参加磋商的,查询分公司如存在上述不良记录视同总公司存在不良记录,分公司参加磋商的,查询总公司如存在上述不良记录视同分公司存在不良记录。 |
8 |
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也须按磋商文件格式提供本授权书 |
(1)上述列表内资格审核内容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在响应文件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外,还须在响应文件外单独提交原件,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未提供者取消磋商资格;未要求提供原件的按上述列表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2)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资格审核时不予承认。
响应文件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需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辩,所附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情况,否则按无效页处理。
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对资格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 第三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 第四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若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即作为最终报价。若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则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5. 第五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6. 第六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七、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三)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
第一部分价格(10分) |
分值 |
||
1 |
价格 |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 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的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10分 |
第二部分客观分(20分) |
分值 |
||
1 |
供应商业绩 |
提供合同签订日期在2018年1月1日后至今已完成的食材配送同类型案例,并附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定加分。1个业绩3分,最高6分。 服务项目案例具体要求如下: ①合同。包括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签订日期; ②采购人出具的验收合格的验收报告,须加盖采购人公章; ③采购人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采购人公章; ④第②、③项可提供任意一项。须提供①项+②项或①项+③项才被视为有效案例。 注:上述合同签订乙方须与投标人(报名单位)名称一致,上述证明材料的用户盖章名称须与合同签订甲方一致,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开标现场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查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要求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如未提供或未按要求递交则不予认定。 |
6分 |
2 |
原材料采购 渠道溯源 |
提供原材料及辅助材料采购渠道溯源(包含但不限于肉类、禽类,水产类、大米、面粉及食用油等),采购原材料须为经过检验或检疫的合格产品。 每提供一项采购渠道证明得1分,最高5分;所提供渠道证明缺项或未提供不得分。 注:采购渠道证明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①与供货商签订的有效期内的供货协议; ②供货商营业执照; ③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 ④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料及辅助材料的检验、检测报告(肉禽类提供检疫合格证); 须提供①项+②项+③项+④项才被视为有效采购渠道。 |
5分 |
3 |
人员持证情况 |
拟派服务人员(要求年龄在25~50岁之间)均须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持有健康证人员为2人及以上,2分;未提供、持证不齐全或其他,0分。 |
2分 |
4 |
项目使用车辆情况 |
供应商具备配送车辆,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①如非供应商自有车辆须提供有效期内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车型、车牌照号及车辆租赁的服务内容; ②与自有或租赁车辆对应的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行驶证复印件; ③车辆照片,要求照片清晰度高,车辆牌照号清晰可见。 如非供应商自有车辆须提供①项+②项+③项才被视为有效证明材料。如为供应商自有车辆须提供②项+③项才被视为有效证明资料。自有车辆的行驶证所有人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不予认定。 提供齐全得2分,未提供或其他0分。 |
2分 |
5 |
实施能力 |
供应商具备独立的蔬菜基地,要求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①若蔬菜基地非供应商所有,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蔬菜基地不少于2张的实景照片及租赁协议(租赁协议承租人须为供应商本单位签署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租赁协议内容须包括协议期限,使用地点等; ②若蔬菜基地为供应商所有,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蔬菜基地不少于2张的实景照片及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土地使用权证书须为供应商本单位的,土地使用权人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上述证明材料提供齐全:3分,未提供或其他:0分。本项得分最高3分。 |
3分 |
6 |
扶贫政策响应评价 |
供应商支持扶贫政策,具备与贫困地区供货商签订的采购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每具备1项得1分,最高2分;不具备或其他,0分。 |
2分 |
第三部分主观分(70分) |
分值 |
||
1 |
服务点对点 应答 |
所提供的服务点对点应答满足磋商文件项目需求 ①无负偏离:8分; ②有1项负偏离,减1分,最低0分。 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中投标应答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低于)磋商文件要求。 |
8分 |
2 |
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评价 |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专业管理人员、其他人员配备齐全,人员岗位分配合理:8分; 组织机构设置较为合理,专业管理人员、其他人员配备较为齐全,人员岗位分配较为合理:5分;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性一般,专业管理人员、其他人员配备一般:3分; 无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人员岗位分配情况:0分。 |
8分 |
3 |
针对本项目特点的专业化配送及运输服务方案 |
配送及运输服务方案,根据设备配置齐全程序、合理性及配送、运输方案的可行性及科学合理性综合评审打分。 整体方案完整且科学合理:8分; 整体方案较为完整、较为科学合理性:5分; 整体方案完整性、合理性一般:3分; 整体方案不完整且不符合科学合理性:0分。 |
8分 |
4 |
综合管理规章制度评价 |
综合管理规章制度齐全合理、切实可行:8分; 综合管理规章制度较为齐全合理、基本可行:5分; 综合管理规章制度合理性、可行性一般:3分; 综合管理规章制度不够齐全,明显低于磋商文件要求或未应答:0分。 |
8分 |
5 |
食品安全保证措施及方案 |
食品安全的保证措施及方案,根据措施与方案的可行性及科学合理性综合评审打分。 食品安全方案全面具体且科学合理:8分; 食品安全方案较为全面具体、较为科学合理:5分; 食品安全方案完整性、合理性一般:3分; 食品安全方案不完整且不符合科学合理性:0分。 |
8分 |
6 |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评价 |
人员保密方案规范、切实可行:8分; 人员保密方案较为规范、切实可行:5分; 人员保密方案可行性一般:3分; 无人员保密方案:0分。 |
8分 |
7 |
应急预案 |
方案中应体现紧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合理,切实可行:8分; 方案中应体现紧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较为合理,可行性较好:5分; 方案中应体现紧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合理性、可行性一般:3分; 方案中应体现紧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不合理,可行性较差或未提供:0分。 |
8分 |
8 |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评价 |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齐全、合理,切实可行:8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较为齐全、合理,可行性较强:5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基本齐全、合理,可行性一般:3分; 无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0分。 |
8分 |
9 |
服务承诺评价 |
服务承诺全面具体、切实可行:6分; 服务承诺较为全面、可行性较强:4分; 服务承诺全面性一般、可行性一般:2分; 无服务承诺:0分。 |
6分 |
合 计 |
100分 |
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质量减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2分:
1. 响应文件不完整,缺页的,非实质性内容缺少签字或盖章的;
2. 响应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目录与页码不对应的;
3. 响应文件未装订、装订有误的;
4. 响应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5. 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6. 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
7. 响应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的;
8. 响应文件对同一问题的前后描述不一致的(点对点应答与证明材料不一致、金额数字与中文不一致、身份证号与身份证复印件不一致包含在本情形之内);
9. 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的;
10.响应文件中出现非本项目相关内容的。
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形式对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二支队及下属四个大队五个食堂的食材配送服务进行招标,以确定食材配送服务单位。
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7个月共计费用102.2万元。本项目共分为三包。
二、服务范围
(一)食材配送:
主材(肉、鱼、禽、蛋、奶等)于前一日上午7:00前送到五个食堂,新鲜蔬菜瓜果类于当日7:00前送达。
其他辅材、调料等按照采购人需求进行配送。
第一包配送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梨双公路1号
天津市荣乌高速小孙庄收费站旁
天津市静海区于家庄村口
第二包配送地点:
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京沪高速汊沽港收费站入口外
第三包配送地点:
天津市绕城高速官港收费站旁
其他服务:提供采购人临时性、特殊任务的相应配送服务。
三、服务人员要求
1、每包人员配置:2人(司机1名、配送人员1名)
2、配置要求:性别不限,年龄:25~50岁之间,身体健康,需持有有效期内健康证。工作人员态度端正,服务热情,能适应本岗工作。为避免劳动用工风险,保证员工队伍的稳定,合理设置工作时间和劳动强度,所配置服务岗的人员工资标准须符合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等,每年健康查体。司机须持证上岗。
四、服务标准
所配送食材必须符合国家检验、检疫标准并提供相应证件。所配送食材必须质量完好、新鲜、绿色、卫生,包装符合国家标准,确保食品安全。选购市内各大批发市场的本地知名品牌,要求票据、资质齐全,均可追溯,并须经采购人确认。
投标人按规定做好食材留样,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且不少于125克,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保存留样记录,留样容器要求完全密闭。
所供肉类必须经卫生检验部门检疫,达到食品安全要求。如因食品质量出现问题造成影响,投标人将赔偿全部损失。
食堂管理员和配送人员接收时需进行签字确认,做好交接的记录工作,每日提供库存表、盈余表,进行核算,并出具每日报表。交接过程中采购人将安排专人在场负责监管。食堂管理员和配送人员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每日做好食材签收及验收工作,确保所接收食材品质优良,不缺斤少两并提供正规票据。确保每人每日餐标早餐不低于5元/人,午餐不低于15元/人。
配送食堂所需食材的计量以送到食堂时的复秤为标准。
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每月的10日~15日之间凭借上月每日的交接验收单为标准结账一次。
项目实际配送需求及金额依据实际供应量结算。
五、服务要求
须在接到采购人电话24小时内依据采购明细进行报价。投标人承诺提供的食品原料价格按照优惠批发价供货(不得高于采购人坐落区域相应季节的市场零售价)。
投标人所供商品价格不得高于采购人现行供货价格。
确认供货后,按采购人需求的原材料生产厂商、品牌、数量、送货时间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对提供所供货品的来源证明文件。采购方建立食品索证制度,向投标人索取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并进行验收。做好索证登记工作,加强食品库房管理。
所供原料包装符合卫生要求,符合食堂具体使用的规格标准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如下要求:
△蔬菜:新鲜、绿色、无污染。
△鸡蛋:厂家直供。
△杂粮(玉米面、小米):产品外包装应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规格。
△食用油:产品外包装应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符合检验标准。
△副食调料:符合检疫标准,并提供当批次检验报告,符合定型预包装要求。
△饮料小食品:预包装食品要具有市场准入证即:SC标志。
△香油麻酱:预包装食品要具有市场准入证即:SC标志。
△禽及冷冻水产品:符合检疫标准并有检验检疫票且符合我方要求。
△清真鲜肉、禽和冷冻水产食品:国家定点屠宰厂出品,应符合检疫标准并出具检疫票;伊斯兰教所允许的可食用的食品,定型包装食品要标有清真标示。
△所有定型预包装原料有市场准入证即:SC标志。
△所供商品应完全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7×24小时服务响应。必须时刻保证通讯畅通。供货及时,若供货不及时给食堂造成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赔偿。
5. 投标人须具备完整的管理机构及完善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6. 投标人依据本项目需求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运输和配送服务方案、食品安全的保证措施、方案及食品安全承诺书及应急处置方案等与本项目相关技术文件。
7. 在配送过程中,投标人如果是配送蔬菜、水果、杂粮等,须提供车、筐等运输工具,如果是肉禽之类,须提供冷藏或者冷冻设备保存,如果是水产活物配送,须提供制氧设备。
8. 投标人不得转让或分包本项目。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投标人资格。
六、其他要求:
1. 原材料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动物检疫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②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③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④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⑤掺假、掺杂、以次充好,影响营养、卫生的;
⑥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
⑦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采购供应进口食品食材。
2. 中标投标人在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供货资格。
①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②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③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
④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 合同履行期内,如遇投标人聘用的工作人员出现工伤、劳务纠纷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承担相应责任。
4. 严格执行采购人有关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假公济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严禁供应商以回扣、礼品、私请及小费等方式贿赂采购人采购管理人员。
5. 投标人是保证提供安全配送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动物检疫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各项法定义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确保配送原材料的卫生与安全,由于配送原材料造成的安全事故,配送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6. 货款结算:所供原材料均需开具税务部门正规发票。
7. 支持扶贫政策,在食材采购过程中按照相关扶贫政策要求执行。
8. 如有特殊紧急情况,投标人须满足能随时送货,具备紧急配送的能力。
9.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以往项目和配送过程中没有发生食物中毒等情况,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附表:
食材配送明细一览表
类别 |
名称 |
单位 |
规格 |
1包数量 |
2包数量 |
3包数量 |
肉类 |
羊肉 |
斤 |
- |
931 |
264 |
238 |
牛肉 |
斤 |
- |
2354 |
666 |
601 |
|
猪肉 |
斤 |
- |
7222 |
2044 |
1844 |
|
鸭肉 |
斤 |
- |
866 |
245 |
221 |
|
鸡肉 |
斤 |
- |
4334 |
1227 |
1107 |
|
火腿肉 |
斤 |
- |
77 |
22 |
20 |
|
蛋类 |
鸡蛋 |
斤 |
- |
5778 |
1636 |
1476 |
鸭蛋 |
斤 |
- |
1084 |
307 |
277 |
|
松花蛋 |
斤 |
- |
86 |
24 |
22 |
|
鹌鹑蛋 |
斤 |
- |
65 |
18 |
17 |
|
鹅蛋 |
斤 |
- |
44 |
12 |
11 |
|
奶及饮品类 |
牛奶 |
盒 |
250ml/盒 |
3900 |
1104 |
996 |
酸奶 |
盒 |
100ml/盒 |
5778 |
1636 |
1476 |
|
矿泉水 |
瓶 |
500ml/瓶 |
650 |
184 |
166 |
|
蔬菜类 |
白菜 |
斤 |
- |
6500 |
1840 |
1660 |
小白菜 |
斤 |
- |
1734 |
491 |
443 |
|
圆白菜 |
斤 |
- |
2166 |
613 |
553 |
|
洋白菜 |
斤 |
- |
1084 |
307 |
277 |
|
菠菜 |
斤 |
- |
1300 |
368 |
332 |
|
包菜 |
斤 |
- |
434 |
123 |
111 |
|
油菜 |
斤 |
- |
650 |
184 |
166 |
|
萝卜 |
斤 |
- |
1084 |
307 |
277 |
|
菜花 |
斤 |
- |
2166 |
613 |
553 |
|
生菜 |
斤 |
- |
434 |
123 |
111 |
|
菠菜 |
斤 |
- |
866 |
245 |
221 |
|
甜菜 |
斤 |
- |
174 |
49 |
44 |
|
红头菜 |
斤 |
- |
65 |
18 |
17 |
|
油麦菜 |
斤 |
- |
216 |
61 |
55 |
|
生姜 |
斤 |
- |
216 |
61 |
55 |
|
玉米 |
斤 |
- |
1084 |
307 |
277 |
|
四季豆 |
斤 |
- |
216 |
61 |
55 |
|
莴苣 |
斤 |
- |
434 |
123 |
111 |
|
菊花菜 |
斤 |
- |
21 |
6 |
5 |
|
牛蒡 |
斤 |
- |
21 |
6 |
5 |
|
番茄 |
斤 |
- |
109 |
31 |
28 |
|
辣椒 |
斤 |
- |
1444 |
409 |
369 |
|
青椒 |
斤 |
- |
1084 |
307 |
277 |
|
尖椒 |
斤 |
- |
650 |
184 |
166 |
|
马铃薯 |
斤 |
- |
2166 |
613 |
553 |
|
茄子 |
斤 |
- |
2166 |
613 |
553 |
|
黄瓜 |
斤 |
- |
2166 |
613 |
553 |
|
南瓜 |
斤 |
- |
216 |
61 |
55 |
|
西葫芦 |
斤 |
- |
866 |
245 |
221 |
|
冬瓜 |
斤 |
- |
650 |
184 |
166 |
|
苦瓜 |
斤 |
- |
216 |
61 |
55 |
|
佛手瓜 |
斤 |
- |
21 |
6 |
5 |
|
韭菜 |
斤 |
- |
434 |
123 |
111 |
|
大蒜 |
斤 |
- |
1734 |
491 |
443 |
|
大葱 |
斤 |
- |
2600 |
736 |
664 |
|
蒜台 |
斤 |
- |
434 |
123 |
111 |
|
芹菜 |
斤 |
- |
2166 |
613 |
553 |
|
香菜 |
斤 |
- |
216 |
61 |
55 |
|
茴香 |
斤 |
- |
216 |
61 |
55 |
|
甘薯 |
斤 |
- |
434 |
123 |
111 |
|
芋头 |
斤 |
- |
434 |
123 |
111 |
|
莲藕 |
斤 |
- |
434 |
123 |
111 |
|
莼菜 |
斤 |
- |
216 |
61 |
55 |
|
蘑菇 |
斤 |
- |
866 |
245 |
221 |
|
金针菇 |
斤 |
- |
216 |
61 |
55 |
|
西红柿 |
斤 |
- |
2166 |
613 |
553 |
|
紫甘蓝 |
斤 |
- |
109 |
31 |
28 |
|
韭菜花 |
斤 |
- |
21 |
6 |
5 |
|
黄花菜 |
斤 |
- |
44 |
12 |
11 |
|
空心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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