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稿时间 :2021-08-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中国商业与贸易博物馆及义乌市美术馆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ZXZJZC2021440GK
2.采购内容及数量:中国商业与贸易博物馆及义乌市美术馆厨房设备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
3.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40.4065万元;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即为预算价)。
4.投标人的资格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2)供应商无以下不良行为:开标当日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供应商自2018年01月01日起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评审结束后,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由采购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按照采购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4)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的规定,综合信用报告评级不属于D类或E类的(无信用评价供应商不受此项条件限制,查询结果以开标当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公告期限:2021年08月06日至08月13日
6.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期限和地点:
于2021年08月06日至08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义乌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份收取资料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截止时间之后至开标前一日16:30前潜在投标人仍有权获取招标文件,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答疑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详细地址: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406室。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7.获取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核对):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须提供);(3)被授权人身份证;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08月26日下午15: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义乌市雪峰东路36号城投集团主楼一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参与开标人员应当领取“浙江健康码”,红、黄码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须书面委托“浙江健康码”为绿码的人员参与现场开标。参与开标人员应携带身份证等户籍证明原件,全程佩戴口罩,进入开标会议室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08月26日下午15:00。
义乌市雪峰东路36号城投集团主楼一楼开标室。
10.投标保证金:无。
11.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79-89986057
代理机构联系人:金灿、王琳
联系电话:0579-83809111-8059
报名处联系人:王梦萍
联系电话:0579-83809111-8078 传真:0579-83809111-8079
附件: 中国商业与贸易博物馆及义乌市美术馆厨房设备采购项目.2.doc
附件: 博物馆图纸(1).rar
中国商业与贸易博物馆及义乌市美术馆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ZXZJZC2021440GK
采 购 人: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二0二一年七月
招标文件目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采购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须知和投标须知前附表 4
投标须知前附表 4
投标须知 6
一、说明 6
二、招标文件 7
三、投标文件 8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五、其它 12
第三章 招标项目要求 13
一、项目概况 13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3
三、时间要求 16
四、服务期限 16
五、履约验收 17
六、商务要求 17
七、其他 18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须知 19
一、开标 19
二、评标 19
三、定标 22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5
第六章 评标办法 27
第七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31
第八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37
第一章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中国商业与贸易博物馆及义乌市美术馆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ZXZJZC2021440GK
2.采购内容及数量:中国商业与贸易博物馆及义乌市美术馆厨房设备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
3.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40.4065万元;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即为预算价)。
4.投标人的资格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2)供应商无以下不良行为:开标当日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供应商自2018年01月01日起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评审结束后,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由采购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按照采购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4)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的规定,综合信用报告评级不属于D类或E类的(无信用评价供应商不受此项条件限制,查询结果以开标当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公告期限:2021年08月06日至08月13日
6.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期限和地点:
于2021年08月06日至08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义乌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份收取资料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截止时间之后至开标前一日16:30前潜在投标人仍有权获取招标文件,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答疑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详细地址: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406室。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7.获取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核对):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须提供);(3)被授权人身份证;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08月26日下午15: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义乌市雪峰东路36号城投集团主楼一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参与开标人员应当领取“浙江健康码”,红、黄码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须书面委托“浙江健康码”为绿码的人员参与现场开标。参与开标人员应携带身份证等户籍证明原件,全程佩戴口罩,进入开标会议室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08月26日下午15:00。
义乌市雪峰东路36号城投集团主楼一楼开标室。
10.投标保证金:无。
11.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79-89986057
代理机构联系人:金灿、王琳
联系电话:0579-83809111-8059
报名处联系人:王梦萍
联系电话:0579-83809111-8078 传真:0579-83809111-8079
2021年7月
第二章 投标须知和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规定 |
|
1 |
项目综合 说明 |
项目名称:中国商业与贸易博物馆及义乌市美术馆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及数量:中国商业与贸易博物馆及义乌市美术馆厨房设备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 |
2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3 |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
详见采购公告 |
4 |
工期 |
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20天内完成供货,供货后5天内安装并调试完成。 |
5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
详见采购公告 |
6 |
现场踏勘时间 |
投标前,投标人须自行到项目所在地予以踏勘,对项目实施现场及周边环境等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7 |
招标答疑截止时间 |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
8 |
投标有效期 |
自开标之日起60天(日历天) |
9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义乌市雪峰东路36号城投集团主楼一楼开标室 |
10 |
投标文件份数 |
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
11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
招标人在开标仪式开始前半个小时,即2021年08月26日下午14:30—15:00接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参与开标人员应当领取“浙江健康码”,红、黄码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须书面委托“浙江健康码”为绿码的人员参与现场开标。参与开标人员应携带身份证等户籍证明原件,全程佩戴口罩,进入开标会议室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
12 |
投标保证金 |
无 |
13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26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义乌市雪峰东路36号城投集团主楼一楼开标室 参加开标会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携带身份证的不得入场,且投标将被拒绝。 |
14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15 |
付款方式 |
全部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5%,余款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30日内付清(不计息)。货款凭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拨款申请表支付。在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时需提供至100%的增值税发票。 |
16 |
履约保证金 |
无 |
17 |
履约保证金退还 |
无 |
18 |
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将按严重失信行为上报信用办记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的; (2)有意串标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因自身原因不能在投标有效期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 (4)中标供应商在标后履约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要求履约的; (5)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在标后履约过程中擅自终止合同的; (6)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失信行为; (7)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 |
19 |
不良行为、信用信息查询平台 |
信用信息查询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凡超出以下途径的查询结果在投标文件评审时一律不作为无效标依据: 1.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wjypt.com/) 2.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3.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4.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
20 |
其他 |
1.本项目设有预算价和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均为无效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根据评审细则对评审的内容复印完整、清晰可辨,否则在评审时以最不利于投标人原则评审。 |
注:投标须知前附表内容与本招标文件后述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投标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
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及其它类似的服务。
2.5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
2.6需方:即采购人,在招投标阶段称为采购人,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需方。
2.7供方:在招投标阶段称为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供方。
2.8“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
2.9“★”标记系指必须满足不能负偏离或必须应答的条款。
3.合格的投标人
3.1符合采购公告中要求的条件。
3.2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不能被认定为投标人资格已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评标小组认定为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保证
4.1投标单位应保证所提交给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
5.招标投标费用
5.1不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这些费用。
5.2 采购代理服务费
5.2.1中标单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5000元。
5.2.2采购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可用汇票、电汇、银行本票、现金等付款方式。
5.2.3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6.现场勘察
6.1投标前,投标人须自行到项目所在地予以踏勘,对项目实施现场及周边环境等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投标单位在考察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件及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3采购人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6.4现场踏勘完毕,将认为投标人己了解现场情况,并充分理解了为之所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
7.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和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招标项目要求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第六章 评标办法
第七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八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8.2除8.1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3上述所列8.1及8.2条内容均以书面文件为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对采购人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8.4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项目要求、报价要求等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招标文件的澄清
9.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
9.2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补充或修改,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补充或修改,采购人都将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补充或修改后应于 一 日内,以书面形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给予确认。逾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收。该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9.3投标单位在前附表规定时间未提交疑问的,视作默认对本次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无异议,采购人对其提出的问题可以不作解释。
9.4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5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答复或电话通知一律无效。
注:若本条所述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补充)文件没有向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而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和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出的,则以该网发出的为准,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补充)文件一经该网发出,则视为投标人已经收到。
9.6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时间前书面形式要求澄清问题的文件,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三、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1.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完全了解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后,编制投标文件。
11.2编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技术及商务要求须逐条逐项作出实质性回答。
11.3 在投标文件的技术条款描述中,投标人应充分应答和满足用户的强制性的需求,如“★”等,否则将导致无效标。
11.4编制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未提出异议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投标文件的组成包括以下所列内容和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及其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12.2 递除商务报价外的所有内容,且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开密封。技术标(含资信与服务)不得含商务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12.3技术标:应包括下列内容(并不仅限于以下)并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的所有证书应在有效期内,逾期的无效)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投标单位情况介绍;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说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出席投标会的不须提供);
(6)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
(7)产品的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及制作工艺的详细描述(含产品样本、说明书、具体结构图等印刷资料);
(8)产品质量保证承诺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9)针对本项目建设的详细实施计划;
(10)产品安全使用及保养、维修计划;
(11)生产加工工具配置情况表;
(12)主要检测设备;
(13)备品备件清单;
(14)规范偏离表;
(15)供应商在浙江地区必须具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及人员。(提供供应商直属的售后服务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相关人员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浙江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承诺在中标后设立。
(16)投标承诺书(投标单位须对工期、质量、质保等招标文件中要求做出承诺的内容做出相应承诺);
(17)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提供的其他资料。
12.4商务标应包括下列内容(并不仅限于以下)并应按顺序装订成册:
(1)投标函;
(2)报价一览表;
(3)其他投标人认为须提供的资料。
13.投标人资格的有关说明资料
13.1投标人应提交说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的说明文件应使采购人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是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14.报价要求
14.1投标人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投标报价须报价包括备价款(必备的附件,如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预埋件等)、设备基础及施工费用、深化设计费用、包装费、运杂费、仓储费、保管费、所有搬运费、所有吊装就位费、货物运到工地后的卸车费、安装费及安装材料费、水电费、安装过程中用水用电等临时设施费、设备安装完毕进行的调试费、出厂验收费、成品保护费、试验、保修期内油烟管道清洗费用、垃圾清运费、调试、检验、验收、培训、协调费、售后服务、技术服务、各种险费、税金、中标服务费等直至验收交付正常使用的一切费用以及质保阶段的费用(含质量保证期的备品备件等费用)等,并包括由于原材料工本或其它条件的价格浮动而导致的全部额外费用(包含施工过程中的孔洞开凿及回填费用、排烟管道的材料和安装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项目中,合同总价不予调整。投标报价为投标方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一次性报价。
14.2投标人应在投标书的《报价一览表》上写明投标报价项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标后,中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14.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格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14.4采购人不接受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
14.5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编制投标报价。一旦确认某一投标人中标,除合同规定的可调整内容外,中标人不得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14.6须由中标单位开具正式增值税发票。
14.7招标文件中规定由投标单位承担并支付的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时应一并考虑。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投标文件须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全部内容,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将视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2招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格式在不改变格式内容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在所提供表格格式之外,投标人可以增加自行设计的表格及内容,以便更细致全面的说明其能力。
16.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6.1投标人应按第12条所规定的全部内容和顺序用标准A4纸分别装订成册(图纸可采用A3纸),标书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商务(技术)标、正(副)本、投标单位名称”;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若正本与副本之间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6.2商务标和技术标须分别装订成册,技术标中不得包含商务报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除本招标文件特别约定外)或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16.4 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
17.投标保证金:无。
18.履约保证金:无。
19.投标有效期
19.1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天。
19.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投标方同意延长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这种要求。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标记:技术标一个包装袋,商务标一个包装袋;技术标包装袋内装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商务标包装袋内装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外包装封面上应标明“采购编号、投标项目名称、技术标(或商务标)、投标人名称”等,并注明“于2021年08月26日下午15:00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封口应加盖单位公章。
21.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21.1具体递交方式和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11,开标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接收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0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按规定提交撤回投标文件通知书的不予开标。
23.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3.5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将其按严重失信行为上报信用办记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其它
24.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
第三章 招标项目要求
一、《招标货物一览表》
1、 博物馆美术馆厨房设备清单:
编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 |
产品参考图片 |
数量 |
单位 |
A01 |
中式电磁单头单尾炒灶 |
电压:380V TPN, 50Hz |
1 |
台 |
|
A02 |
中式电磁单头大炒灶 |
电压:380V TPN, 50Hz 电量: 25kW; |
1 |
台 |
|
A03 |
炉拼台 |
说明:选用SUS304优质不锈钢板制作,台面δ=1.2mm, 脚φ38×1.0mm201磨砂脚管(配有可调子弹脚),脚杯φ50×100×0.8mm,横通φ32×0.8mm。 规格:500*1100*1250 |
2 |
台 |
|
A04 |
单头蒸包炉 |
说明:sus304不锈钢制作,珐纹处理,台面厚度δ=1.5mm,炉身、炉背厚度δ=1.0mm。炉脚采用直径2″不锈钢管内含钢柱,配可调性不锈钢子弹脚,炉头:节能炉头,独立带长明火种设置,安装可靠,炉心:球墨铸铁,炉膛:高AL2O3重质耐火砖、泥。 |
1 |
台 |
|
A05 |
十层万能蒸烤箱 |
尺寸:1069*976*1042 |
1 |
台 |
|
A06 |
十层万能蒸烤箱底座 |
优质不锈钢304板制造,板厚1.5MM,可调子弹脚为Φ38*1.0mm不锈钢管 |
1 |
1 |
台 |
A07 |
单通工作台 |
说明:SUS304不锈钢板,台面1.2mm,台面内衬18mm防水机制板并用1.0mm厚不锈钢板折成加强筋加固,后板,侧板,层板1.7mm,脚为不锈钢管,配可调节子弹脚规格:1800*800*800 |
1 |
台 |
|
A08 |
单通工作台 |
说明:SUS304不锈钢板,台面1.2mm,台面内衬18mm防水机制板并用1.0mm厚不锈钢板折成加强筋加固,后板,侧板,层板1.7mm,脚为不锈钢管,配可调节子弹脚规格:1500*800*800 |
1 |
台 |
|
A09 |
四门双温高身雪柜 |
型号:KCD1.0L4W |
1 |
台 |
|
A10 |
豆浆机 |
容量:20L |
1 |
台 |
|
B粗加工 |
|||||
B01 |
双星盆水池连柜 |
说明:采用优质发纹贴塑304不锈钢板制造,台面δ=1.2mm,星盆斗δ=1.0mm,配置Φ38mm不锈钢可调节重力子弹脚,配优质不锈钢落水器、拦渣斗。 规格:1500*700*950 |
2 |
台 |
|
B01-1 |
双温水龙头 |
冷热水龙头 |
2 |
个 |
|
B02 |
挂墙双层板 |
说明:采用优质发纹贴塑304不锈钢板制造,平板δ=1.2mm。 规格:2100*350*600 |
1 |
台 |
|
B03 |
挂墙双层板 |
说明:采用优质发纹贴塑304不锈钢板制造,平板δ=1.2mm。 规格:1800*350*600 |
1 |
台 |
|
B04 |
洗米机 |
型号:19100 |
1 |
台 |
|
B05 |
台式绞肉机 |
油浴齿轮箱; |
1 |
台 |
|
B06 |
双层平板工作台 |
说明:选用SUS304优质不锈钢板制作,台面δ=1.0mm,层板δ=0.8mm,加强筋采用δ=1.0mm不锈钢板, 脚φ38×1.0mm201磨砂脚管(配有可调子弹脚),脚杯φ50×100×0.8mm。 |
1 |
台 |
|
B07 |
四层货架 |
说明:—采用优质不锈钢管制作拉档及搁档为38*25*0.8mm不锈钢方管制作 |
1 |
台 |
|
B08 |
垃圾桶 |
容量:220L |
4 |
台 |
|
B09 |
垃圾回收台 |
说明:选用SUS304优质不锈钢板制作,台面δ=1.0mm,层板δ=0.8mm,加强筋采用δ=1.0mm不锈钢板, 脚φ38×1.0mm201磨砂脚管(配有可调子弹脚),脚杯φ50×100×0.8mm。 |
1 |
台 |
|
C面点间 |
|||||
C01 |
自动揉压面机 |
电量:380V/2.2KW 生产能力:40-45KG/H |
1 |
台 |
|
C02 |
搅拌机 |
容量:面粉25KG |
1 |
台 |
|
C03 |
单星盆水池 |
说明:采用优质发纹贴塑304不锈钢板制造,台面δ=1.2mm,星盆斗δ=1.0mm,配置Φ38mm不锈钢可调节重力子弹脚,配优质不锈钢落水器、拦渣斗。 |
1 |
台 |
|
C03-1 |
双温水龙头 |
冷热水龙头 |
1 |
个 |
|
C04 |
木案工作台 |
采用SUS 304-2B不锈钢板制作, |
1 |
台 |
|
D洗碗间 |
|||||
D01 |
单星污碟台 |
说明:采用优质发纹贴塑304不锈钢板制造,台面δ=1.2mm,星盆斗δ=1.0mm,配置Φ38mm不锈钢可调节重力子弹脚,配优质不锈钢落水器、拦渣斗。 规格:1630*800*950 |
1 |
台 |
|
D01-1 |
高压龙头 |
高压龙头水龙头 |
1 |
个 |
|
D02 |
提拉式洗碗机 |
说明:洗涤筐规格:500×500; |
1 |
台 |
|
D03 |
洁碟台A |
说明:选用SUS304优质不锈钢板制作,台面δ=1.0mm,层板δ=0.8mm,加强筋采用δ=1.0mm不锈钢板, 脚φ38×1.0mm201磨砂脚管(配有可调子弹脚),脚杯φ50×100×0.8mm。 |
1 |
台 |
|
D04 |
四门碗柜 |
说明:SUS304不锈钢板,台面1.2mm,台面内衬18mm防水机制板并用1.0mm厚不锈钢板折成加强筋加固,后板,侧板,层板1.7mm,脚为不锈钢管,配可调节子弹脚规格:1200*500*1800 |
1 |
台 |
|
E售饭间 |
|||||
E01 |
五格保温售饭工作 |
选用优质不锈钢板SUS-304制作,面板δ=1.2mm,脚φ38×1.0mm(配有可调子弹脚),脚杯φ50×100×0.8mm,横通φ25×0.8mm,配4KW/220V电热管及温控器,配10个GN1/1×6”份数盘。 规格:1800*800*800 |
1 |
台 |
|
E02 |
单通上开门工作柜 |
材料:SUS304不锈钢板,台面1.2mm,台面内衬18mm防水机制板并用1.0mm厚不锈钢板折成加强筋加固,后板,侧板,层板1.7mm,脚为不锈钢管,配可调节子弹脚 规格:720*800*800 |
2 |
台 |
|
E03 |
留样冰箱 |
采用SUS 304-2B不锈钢板制造 |
1 |
台 |
|
E04 |
洗手星 |
采用SUS 304-2B不锈钢板制造 |
1 |
台 |
|
E04-1 |
双温水龙头 |
冷热水龙头 |
1 |
个 |
|
E05 |
干手器 |
电量:1.4KW/220V |
1 |
台 |
|
E06 |
单通工作台 |
材料:SUS304不锈钢板,台面1.2mm,台面内衬18mm防水机制板并用1.0mm厚不锈钢板折成加强筋加固,后板,侧板,层板1.7mm,脚为不锈钢管,配可调节子弹脚规格:1500*700*800 |
1 |
台 |
|
E07 |
暖饭车(暖汤车) |
材料:SUS304不锈钢板,台面1.2mm,台面内衬18mm防水机制板并用1.0mm厚不锈钢板折成加强筋加固,后板,侧板,层板1.0mm,脚为不锈钢管,配可调节子弹脚规格:700*712*868 |
2 |
台 |
|
F排烟系统 |
|||||
G01 |
排烟罩 |
选用优质304-18-8不锈钢板制作,板厚1.5mm |
6 |
平方 |
|
G02 |
排烟管 |
选用优质304-18-8不锈钢板制作,板厚1.5mm |
120 |
平方 |
|
G03 |
排烟风机 |
功率:380V/5.5KW |
1 |
个 |
|
G04 |
排烟净化器 |
功率:220V/1.1KW ,风量:12000 |
1 |
个 |
|
G05 |
减震器 |
弹簧式缓冲垫 |
8 |
个 |
备注:1、投标人在供货时应有效、合理包装,在包装箱中,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书(包括合格证、部件合格证、材料合格证等)产品说明书、装箱单、易损件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等有关技术文件资料。
2、清单中所有制品中未标注型号的不锈钢必须为SUS304优质不锈钢,且不锈钢厚度≥1.0mm。所有不锈钢制品边角均须作钝化处理,避免人划伤。
3、所有涉及接入设备的水、电、气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4、采购人提供厨房内水电接口,从接口处到设备处的材料及连接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水接口包含冷水接口及热水接口)
5、投标人中标后需根据现场进行设计深化,深化及现场实施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深化后应满足学校使用要求。
6、投标人与其他单位的项目界面
序号 |
工作内容 |
精装修单位 |
厨房设备供应/安装位 |
1 |
厨房主体结构、内墙砌筑和抹灰(天棚不抹灰) |
√ |
|
2 |
厨房地面回填层、垫层 |
√ |
|
3 |
厨房内精装的防水、天棚抹灰和其它装修 |
√ |
|
4 |
提供至厨房内电源箱前的机电工作(包括此电源箱) |
√ |
|
5 |
按图纸完成电源箱之后的配电(包括厨房用配电箱),直至电源供应点。【厨房设备投标人完成最终接驳】 |
√ |
|
6 |
按图纸完成相应厨房内机电配套工作,直至设有阀门的冷/热水、及排水供应点/接驳点。【设备投标人完成最终接驳】 |
√ |
|
7 |
厨房排烟通风,包括送风、排风管道及排油烟风管等管道连接至图纸指示的有关接驳点。【设备投标人完成最终接驳】 |
√ |
|
8 |
消火栓系统、自喷系统、报警系统等消防管线供应、安装、配合调试。 |
√ |
|
9 |
厨房内部装饰装修、照明系统 |
√ |
|
10 |
不锈钢地沟及地沟盖板制作安装 |
√ |
|
11 |
厨房内所有台面补角、厨具与墙面间密封。 |
√ |
|
12 |
厨房设备等电位连接 |
√ |
二、工期和安装地点
工期: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20天内完成供货,供货后5天内安装并调试完成。
交货和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保修期
所有投标货物均须提供至少一年的免费保修期。
四、履约验收
采购人应按《义乌市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与验收管理办法》(义招管办【2008】32号)及《义乌市关于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的若干意见》(义政办发【2017】102号)等有关规定,对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情况予以监督并及时、认真组织验收。对国家有强制性要求的项目,还应通过国家认可的相关检测机构的验收。
验收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同时,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的验收标准、检测方法,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相应的规定和标准。
五、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1详见《投标须知》第14条;投标人应按招标项目的相关要求,根据项目特点和企业条件确定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投标方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一次性报价。
1.2按国家规定由投标人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由投标人向税务机关缴纳。
1.3中标后,中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2.付款方式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5;费用凭合同、正式增值税发票等相关资料由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支付。
六、其他
1.投标人所投货物的技术参数不得低于本项目的技术要求和档次。
2.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若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该中标人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均归采购人所有,不再返还给投标人。
4. 供货单位要包质量、包数量、包运输和包安装调试。
5. 中标人应与所有相关的部门相联系,获得相关认可,以便货物能及时投入使用。
6. 在安装期间,中标人应遵守有关部门的管理,并遵照相关规定。
第4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须知
一、开标
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招标文件的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凭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2.开标程序:
2.1开标由采购人或委托代理机构主持;
2.2核验出席开标活动现场的各授权供应商代表及相关单位人员身份,并组织其分别登记、签到,无关人员可拒绝其进入现场。
2.3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钉钉”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2.4主持人宣布开标,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由采购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2.5开标仪式结束后由评标小组评技术标。
2.6技术标评审结束,进行商务标开标。在商务标开标时,主持人宣告商务和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人名称及理由,公布经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名单。
2.7由采购人代表检查商务标密封完好性情况(指的是有无拆封)和监督开标唱标情况。
2.8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技术标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由各投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现场监督员在线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投标人拒绝确认的,不影响评审过程)。唱标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将商务标及开标记录表护送至指定评审地点,由评审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2.9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公布中标(成交)候选投标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投标人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二、评标
3.评标小组
3.1 评标小组将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确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和采购人代表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3.2 询标期间,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必须在场。
4.评标原则
4.1评标小组将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严格遵守评标工作纪律。
4.2先评技术标,再评商务标。
4.3客观公正对待所有投标人,对所有投标评审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4有利于提高投资效益,节约建设资金。
4.5在评标过程中,出现异常或特殊情况时,由评标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5.评标过程的保密
5.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等与评标有关的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5.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采购人和评标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5.3中标人确认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小组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全部情况。
5.4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人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成员之外。
5.5评标小组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澄清
6.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8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7.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7.1开标后,采购人应将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小组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内容为:
7.1.1是否出现第五章规定的内容;
出现上述情形之一者,技术文件或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不予通过,不列入商务标详细评审。
7.2评标时,评标小组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技术规范、合同条款等要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并且没有重大偏差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容和技术要求,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8.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8.1评标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8.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8.1.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8.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8.1.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8.2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9.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9.1评标小组将按照本须知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9.2在评审过程后,评标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9.3评标小组在作出任何一项无效标决定前,都应当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9.3.1要求当事供应商作相应的答辩;
9.3.2将答辩记录送当事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全权代表签字确认;
9.3.3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集体表决;
9.3.4若表决通过无效标决定,告知当事供应商,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载明无效标理由、依据、答辩的情况和集体表决的情况(同意无效标和不同意无效标的评标小组成员均应当注明)。
9.4评标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5有关在评标过程中随机抽取数值的规定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办法要求随机抽取相关数值的,一律在开标现场抽取;
(2)代理机构根据评标小组要求通知相关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开标现场参加见证数值抽取;
(3)若通知到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的或不予到场的视为对抽取结果无异议。
(4)本随机数值一经抽取,以后任何情形(包括复议、重新评审等)都将不会再次进行随机数值抽取。
10.评标办法
10.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办法见后)。
三、定标
11.1采购人根据评标小组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直接委托评标小组确定中标人。
11.2评标结束后,中标结果公告1个工作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媒体为: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11.3如无有效异议,采购人和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凭有效资料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12.质疑与投诉
12.1采购人拒绝接受未参加本项目报名或已报名但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对评审结果的质疑。
12.2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书面提出,评标小组应对异常情况作记录。
12.3开评标结束后,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首先依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地址: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开标室406室,联系电话:18758930028。
12.4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2.5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12.6质疑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2.6.1 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12.6.2 已超过招标文件规定质疑提出期限的事项;
12.6.3 投诉事项已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12.6.4 质疑投诉的事项已经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事项应先提出质疑而没有提出质疑的;
12.6.5不符合《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8号)等有关规定的质疑。
12.7质疑人可以采取直接递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函(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答复。
采取邮寄方式送达质疑函的,以邮件注明的收件人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采取传真方式送达质疑函的,质疑人应当取得被质疑人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函原件送达被质疑人。被质疑人可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12.8若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应当自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不接受招标方答复的事项向采购人监管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需按规定递交,具体要求须列明申诉理由,投诉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诉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2.8.1 投诉人不是所投诉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12.8.2 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12.8.3 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12.8.4 已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投诉提出期限的事项。
12.8.5 投诉事项已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12.8.6 投诉的事项已经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事项应先提出质疑而没有提出质疑的。
12.8.7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规定的投诉。
13、合同签订
13.1中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标期内且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十天内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3.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在询标时作出的承诺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3.3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约及承诺而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而造成超过规定时间的,将其按严重失信行为上报信用办记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重新招标,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3.4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单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评标结果不负责解释。
13.5采购人变更数量的权利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货物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义乌市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
1.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
1.3参加开标会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携带身份资料的不得入场,且投标将被拒绝。
1.4投标文件只有技术标或者只有商务标。
2.投标文件评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小组审核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或有授权的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但未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或授权委托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或授权委托书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2.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文件,如资格说明、身份资料等;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2.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4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的;或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投标文件内容自相矛盾的;
2.5投标文件采用活页夹装订;
2.6借用或冒用他人名义或证件、涂改文件、伪造或编造投标文件的;
2.7投标中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出现雷同或相似(包括部分雷同或相似),对所有雷同或相似投标人按无效标处理,采购人将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2.8对本招标文件中打★号的条款未完全响应的;
2.9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10技术标中体现或包含商务报价;
2.11若发现有意串标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含中标后查实的);
2.12评标小组认为技术或商务与招标文件偏离的部分过多,或在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
2.13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投标人不以自己真正身份参加竞标,以挂户或以他人名义参与竞标的;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如分公司、办事处等);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同时投标人有下列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
2.14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价者或未填报企业成本价者;
2.15投标报价高于预算价或单价最高限价;
2.16如评标小组一致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投标人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1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但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2.19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的;
2.20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其不确认的;
2.21其它不符合《政府采购法》或省、市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3.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在开、评过程中评标小组根据评标的程序可能要求投标人进行询标,相关投标人应在接到电话通知发出起30分钟内予以书面回应。如届时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应(投标人手机关机或联系不上的,同视为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