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掇刀区财政局食堂配送采购(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E420100018400676900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掇财采计【2021】304号
三、项目名称
荆门市掇刀区财政局食堂配送采购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金城大厦(集团)实业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北门路30号
中标(成交)金额:8(%)
服务类 |
名称:荆门市掇刀区财政局食堂配送采购(二次)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范光军(磋商小组组长),邵传游,李轩(采购人代表)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08-04
2、评审地点:荆门市掇刀区官堰湖大道88号(政务大楼西二楼)评标二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取
2、收费金额:0.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列明事实,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金城大厦(集团)实业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00180126099E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北门路30号
成交金额(优惠率):8%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荆门市掇刀区财政局
地 址:荆门掇刀区白石坡大道8号
联系方式:0724-2448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地 址:荆门市长宁大道与泉口路交汇处银河大厦1栋6楼
联系方式:0724-6099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英
电 话:0724-6099118
荆门市掇刀区财政局食堂配送采购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二次)
采 购 人:荆门市掇刀区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2021年7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8
第三章 采购需求…………………………………………………………18
第四章 磋商程序、最终报价及评分标准………………………………25
第五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3
I
第1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书:?掇财采计【2021】304号
2、项目编号:E4201000184006769001
3、项目名称:荆门市掇刀区财政局食堂配送采购(二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0万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响应
6、采购需求:主要采购米、面粉、食用油、猪肉及肉制品、牛肉、羊肉、冷冻食品、蔬菜、水果、糕点、蛋类、禽类、水产类、干货调味品、面条、饮品、豆制品、低值易耗品。(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
采购需要一览表:
类别
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配送频率
米类
大米、小米、粟米、黑米、糯米、紫米、高粱、燕麦
每周配送
面粉类
黄豆粉、荞面粉、小麦粉
每周配送
食用油
橄榄油、菜籽油、山茶油、花生油、大豆油等
每周配送
猪肉及肉制品
鲜猪肉、猪舌、猪耳朵、排骨、大骨、猪蹄、猪肝等
每天配送
牛肉
鲜牛肉、牛骨、牛排骨
每天配送
羊肉
鲜羊肉、羊排骨
每天配送
冷冻食品
农产冷冻食品、水产冷冻食品、畜产冷冻食品、调理冷冻食品、其他冷冻食品等
每天配送
蔬菜
以新鲜蔬菜为主,主要包括有叶菜类、根茎类、瓜类和茄果类、鲜豆类、菌类、薯类、新鲜葱、蒜苗、香菜等
每天配送
水果
以新鲜水果为主
每天配送
糕点
中西工糕点等
每天配送
蛋类
鸡蛋、鸭蛋、鹌鹑蛋、皮蛋、咸鸭蛋等
每天配送
禽类
鸡、鸭、鹅、鸽、鹌鹑等
每天配送
水产类
草鱼、鲫鱼、江链、鲤鱼、各类淡水鱼、四大家鱼、虾、河虾、河蚌、螃蟹、贝类
每天配送
干货调味品
木耳、紫菜、香菇、桂皮、辣椒、花椒、大茴香、小茴香、胡椒、海带、香油、白糖、红糖、食盐、生抽、老抽、甜面酱、芝麻酱、郫县豆瓣、鸡精、味精、八角、食用醋、蒸肉粉、生粉、料酒、香辣雪菜、榨菜、大头菜、老干妈、泡椒、辣椒酱、花生、油豆豉、粉条、耗油、花椒油、玉米面、冰糖、蜂蜜、蒸鱼豉油、绿豆、黄豆、芸豆、黄金豆、芝麻、特青花椒、改良剂、安琪酵母、安琪膨松剂、小苏打、小米椒、麻辣鱼、黄豆酱、辣椒面、山奈、丁香、白芷、砂仁、香叶、良姜、草果、玉果、白扣、干辣椒皮、枸杞、桂圆等
每周配送
面条类
碱水面、热干面、半成品面条、即食型面条等
每天配送
饮品类
牛奶、酸奶、果汁、豆浆等
每天配送
豆制品类
大豆、小豆、绿豆、豌豆、蚕豆等
每天配送
低值易耗品
拖把、洗洁精、洗衣粉、抹布、纸巾、一次性碗筷等
每周配送
每日需要配送的食材品种和数量由采购人确定后,提前1天通知供应商,然后由供应商当天新鲜配送。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不同货物类别分别应具备的条件:
货物类别
分别应具备的条件
米
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证书的许可范围包括所投货物类别。(提供加盖公章证书扫描件)
面粉
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证书的许可范围包括所投货物类别。(提供加盖公章证书扫描件)
食用油
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证书的许可范围包括所投货物类别。(提供加盖公章证书扫描件)
猪肉及肉制品
所投猪肉具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提供加盖公章证书扫描件)
牛肉
所投牛肉具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提供加盖公章证书扫描件)
羊肉
所投牛肉具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提供加盖公章证书扫描件)
冷冻食品
1、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证书的许可范围包括所投货物类别。(提供加盖公章证书扫描件)
2、具备冷链运输的能力。(提供相关设备、车辆的照片及其他证明材料)
蔬菜
1. 具备冷链运输的能力。(提供相关设备,车辆的照片及其他证明材料)
2、具备有效的配送能力。(提供配送车辆行驶证扫描件)
水果
具备有效的仓储能力。(提供门面或仓库的照片和租赁或所有权材料扫描件)
糕点
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生产小作坊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证书的许可范围包括所投货物类别。(提供加盖公章证书扫描件)
蛋类
具备有效的仓储能力。(提供门面或仓库的照片和租赁或所有权材料扫描件)
禽类
所投禽类具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提供加盖公章合格证明扫描件)
水产类
具备有效的仓储能力。(提供门面或仓库的照片和租赁或所有权材料扫描件)
干货调味品
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证书的许可范围包括所投货物类别。(提供加盖公章证书扫描件)
面条类
1. 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生产小作坊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证书的许可范围包括所投货物类别。(提供加盖公章证书扫描件)
2、具备“三防三戴”(防尘、防鼠、防蝇,戴帽子、口罩、手套)设施(提供相关设施的照片及其他证明材料)
饮品类
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证书的许可范围包括所投货物类别。(提供加盖公章证书扫描件)
豆制品类
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证书的许可范围包括所投货物类别。(提供加盖公章证书扫描件)
低值易耗品
具备有效的仓储能力。(提供门面或仓库的照片和租赁或所有权材料扫描件)
②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7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dd.hbncp.com.cn)网上报名后下载
3、方式:
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dd.hbncp.com.cn),网上报名后下载磋商文件、上传磋商响应文件等一系列操作。供应商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供应商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磋商文件;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2670975061或237264529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7月30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8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上传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8月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2021年08月4日09:00时至09:30时之间进入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磋商方式为网络远程视频磋商,供应商不用到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相关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限公司提出询问和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或负责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2、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dd.hbncp.com.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荆门市掇刀区财政局
地?址:荆门掇刀区白石坡大道8号
联?系?人:高奎桥
联系电话:0724-2448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地?址:荆门市长宁大道与泉口路交汇处银河大厦1栋6楼
联系方式:0724-6099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英
电??话:0724-6099118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条 款 名 称
内 容
1
采购人
采购人:荆门市掇刀区财政局
地 址:荆门掇刀区白石坡大道8号
联系人:高奎桥
电 话:0724-2448106
2
代理机构
名 称: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地 址:荆门市长宁大道与泉口路交汇处银河大厦1栋603室
联系人:赵英
电 话:0724-6099118
3
项目名称
荆门市掇刀区财政局食堂配送采购
4
项目编号
E4201000184006769001
5
服务期限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
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3.不同货物类别分别应具备的条件(详见磋商公告不同货物类别分别应具备的条件)。
7
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
8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一份
9
提交疑问
提问截止时间:2021年7月29日18:00
书面疑问递交至: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限公司
澄清、修改回复时间:2021年7月30日17:30书面澄清修改通知领取地点: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dd.hbncp.com.cn)
1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8月04日9:00时
1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上传递交
12
开标时间
2021年8月04日9:00时
13
开标地点
2021年08月04日09:00时至09:30时之间进入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磋商方式为网络远程视频磋商,供应商不用到开标现场)。
一、总则
1、采购方式及定义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以下简称“磋商”),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
采购人指本项目的需求方:荆门市掇刀区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指负责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2、合格的供应商
2.1满足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规定。
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本次竞争性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取,代理费不足3000元按3000收取)、专家评审费(按鄂财采发【2017】2号文)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报名下载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二、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构成
磋商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竞争性磋商须知
(3)采购要求
(4)磋商程序、最终报价及评分标准
(5)响应文件格式
7、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向“123005348@qq.com”电子邮箱进行提问,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并进行书面澄清回复。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2供应商应注意及时获取澄清和修改通知,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人自行承担。
7.3当磋商文件、修改通知、澄清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编制
8、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8.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8.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
8.3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8.5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8.6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分为“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个部分组成。
9.1商务文件
1、 磋商响应函;(附件一)
2、 报价表;(附件二)
3、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四)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附件五)
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附件六)
5、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表;(附件七)
6、 服务承诺(附件八)
7、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9.2技术文件
1、 实施方案
2、 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0、响应文件的编制及装订
10.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从磋商响应文件中将“报价一览表”另行组成报价文件。
10.2将磋商响应文件及单独的报价文件分别转换为两个PDF格式文件,上传后按磋商文件中描述的签章要求,调取左上角的电子印章进行签署。
10.3响应文件在签章页面的右上角,使用标注功能对文件添加标识,点击标注目录里的审查项或评分项后,再点击投标文件相应内容的首页即可,标注成功时被标注页面左上角有一个蓝色旗帜图案,标注栏也会出现×按键;如投标文件中无响应内容或无法标注的可以不标注。
11、竞争性磋商有效期
11.1竞争性磋商有效期为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1.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征得供应商同意延长竞争性磋商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竞争性磋商。同意这一要求的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竞争性磋商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磋商报价要求
12.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
12.2供应商的总报价应是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
12.3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加解密
13.1供应商应在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dd.hbncp.com.cn)注册,并获取云签章。
13.2供应商应在本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在平台中递交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经过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开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磋商及谈判项目还需在投递页面填写本项目的磋商代表的手机号码,以便顺利进行视频会议邀请通知。
13.3供应商需在磋商文件及最终报价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前,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将视为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14、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14.1、平台将在递交截止时间到达后,将关闭递交文件的入口,届时将无法递交文件。
15、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5.1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并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期之前将修改的磋商响应文件在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重新递交。在磋商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要求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六、磋商与评审
16、视频磋商
16.1竞争性磋商项目解密前需在投递页面填写本项目的磋商代表的手机号码,以便顺利进行视频会议邀请通知。供应商在解密之后,点击 “解密”按键旁的“视频环境检测”确认摄像头、麦克风、网络是否通畅。
16.2建议使用QQ浏览器或者谷歌浏览器登录平台;代理机构发来磋商邀请时,电脑会持续发出铃声并在平台页面右上角弹出视频邀请弹窗,接受后即可进入视频会议页面进行商谈。
16.3若磋商代表身边没有电脑,或者电脑不具备摄像头、麦克风等视频条件时,可以选择使用微信小程序。在微信搜索框中搜索“一毂清风”并进入小程序,或扫描下方二维码
16.4使用平台账号登录;在保持小程序在当前且不息屏的情况下,代理机构发来磋商邀请时,手机会持续发出铃声,接受后即可使用手机与评审小组进行视频商谈。磋商过程中,进入视频会场的代表不得接打电话。使用微信小程序视频时可能会被外部电话打断视频,应立即挂掉电话等待呼叫。
16.5磋商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表、监督方代表、供应商授权代表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7、磋商小组
17.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或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17.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17.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18、磋商过程
18.1参与磋商的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原件以供磋商小组线上核验身份。
18.2供应商磋商顺序按照一毂清风平台自动生成的会议签到的顺序,由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步骤及方法集体与单一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8.3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当服从会议安排,根据邀请的顺序及人员名单依次进入视频会场。
18.4磋商会议开始后,供应商应及时响应磋商小组的邀请进入网络会议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进入,将视同该供应商放弃磋商资格。磋商小组不再邀请其参加后续磋商。
18.5参与磋商的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原件以供磋商小组线上核验,如在核验中发现实际参与的人员与响应文件中提供名单的信息不一致的,将拒绝其参加磋商。
18.6磋商过程中,进入视频会场的代表不得接打电话。使用微信小程序视频时可能会被外部电话打断视频,应立即挂掉电话等待呼叫。
18.7磋商中,参与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的信息。
18.8如因不可抗力情况导致视频磋商障碍,经评审小组一致确认,磋商小组将通过网页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向供应商发送磋商书面确认函或随最终报价表一并书面确认。
18.9代理机构采用视频录像记录磋商过程。
19、最终报价
19.1所有供应商视频磋商结束后,代理机构会向供应商发出最终报价邀请,供应商在网页上登录账号后即可收到邀请信息;最后报价递交流程与投递响应文件一致,且供应商需要注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最终报价文件的投递和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上传最后报价的,将视为放弃磋商资格。
20、价格修正
20.1平台投递时需要填写本项目的投标价,该价格仅作为智能排序所用,与所投报价文件价格不一致时,以报价文件价格为准
21、终止磋商活动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给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七、确定成交
22、确定成交供应商
22.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评分,提出书面磋商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2.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出具书面确认函。
22.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授予合同
23、签订合同
2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服务方案、合同文本以及磋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事项等签订合同。
23.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和磋商过程达成共识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服务方案、合同文本等实质性内容的合同。
23.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重新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3.4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3.5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相关服务进行转包,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九、质疑
24.1 如果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文件必须是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24.2公告期内如有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所有当事人。
24.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可在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4.4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应有事实依据,若为无效投诉,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按《湖北省不良行为量化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十、适用法律
25、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书:?掇财采计【2021】304号
2、项目编号:E4201000184006769001
3、项目名称:荆门市掇刀区财政局食堂配送采购(二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0万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响应
6、采购需求:主要采购米、面粉、食用油、猪肉及肉制品、牛肉、羊肉、冷冻食品、蔬菜、水果、糕点、蛋类、禽类、水产类、干货调味品、面条、饮品、豆制品、低值易耗品。(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
采购需要一览表:
类别
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配送频率
米类
大米、小米、粟米、黑米、糯米、紫米、高粱、燕麦
每周配送
面粉类
黄豆粉、荞面粉、小麦粉
每周配送
食用油
橄榄油、菜籽油、山茶油、花生油、大豆油等
每周配送
猪肉及肉制品
鲜猪肉、猪舌、猪耳朵、排骨、大骨、猪蹄、猪肝等
每天配送
牛肉
鲜牛肉、牛骨、牛排骨
每天配送
羊肉
鲜羊肉、羊排骨
每天配送
冷冻食品
农产冷冻食品、水产冷冻食品、畜产冷冻食品、调理冷冻食品、其他冷冻食品等
每天配送
蔬菜
以新鲜蔬菜为主,主要包括有叶菜类、根茎类、瓜类和茄果类、鲜豆类、菌类、薯类、新鲜葱、蒜苗、香菜等
每天配送
水果
以新鲜水果为主
每天配送
糕点
中西工糕点等
每天配送
蛋类
鸡蛋、鸭蛋、鹌鹑蛋、皮蛋、咸鸭蛋等
每天配送
禽类
鸡、鸭、鹅、鸽、鹌鹑等
每天配送
水产类
草鱼、鲫鱼、江链、鲤鱼、各类淡水鱼、四大家鱼、虾、河虾、河蚌、螃蟹、贝类
每天配送
干货调味品
木耳、紫菜、香菇、桂皮、辣椒、花椒、大茴香、小茴香、胡椒、海带、香油、白糖、红糖、食盐、生抽、老抽、甜面酱、芝麻酱、郫县豆瓣、鸡精、味精、八角、食用醋、蒸肉粉、生粉、料酒、香辣雪菜、榨菜、大头菜、老干妈、泡椒、辣椒酱、花生、油豆豉、粉条、耗油、花椒油、玉米面、冰糖、蜂蜜、蒸鱼豉油、绿豆、黄豆、芸豆、黄金豆、芝麻、特青花椒、改良剂、安琪酵母、安琪膨松剂、小苏打、小米椒、麻辣鱼、黄豆酱、辣椒面、山奈、丁香、白芷、砂仁、香叶、良姜、草果、玉果、白扣、干辣椒皮、枸杞、桂圆等
每周配送
面条类
碱水面、热干面、半成品面条、即食型面条等
每天配送
饮品类
牛奶、酸奶、果汁、豆浆等
每天配送
豆制品类
大豆、小豆、绿豆、豌豆、蚕豆等
每天配送
低值易耗品
拖把、洗洁精、洗衣粉、抹布、纸巾、一次性碗筷等
每周配送
每日需要配送的食材品种和数量由采购人确定后,提前1天通知供应商,然后由供应商当天新鲜配送。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货物质量要求
1、总体质量要求(如国家标准修订或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1)满足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
(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
(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
(7)所有货物必须在质保期内,且生产日期距供货日期的日历天数不得超过质保期日历天数的1/3;质保期不足3日或者质保期不能明确的,生产日期应当为供货日期当日
(8)属于“QS”认证范围的产品,必须通过“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9)货物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10)供货时要提供 QS 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散装食品: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供货品中。
(11)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所制定的行业标准、证件齐全。严格执行“一批一检一报告”要求,并随货物向招标人提供相关检测、检疫报告。
2、货物质量要求
类别
货物质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米
1.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大米》(GB 1354-2009)中的二级及以上质量指标
2.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粮食卫生标准》(GB 2715-2005)的卫生要求
3.袋装交货,装袋(桶)重量每袋25公斤、QS认证标志、厂名、厂址、生产日期。(误差率符合国家标准)
面粉
1.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高筋小麦粉》(GB/T 8607-1988)中的一级质量指标
2.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粮食卫生标准》(GB 2715-2005)的卫生要求
3.袋装交货,面粉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面粉纸袋》(GB/T 28120-2011)的要求
食用油
1.植物油原料应为非转基因油料作物
2.菜籽油、茶籽调和油制油工艺应为压榨工艺
3. 菜籽油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菜籽油》(GB 1536-2004)中二级压榨成品菜籽油。
4.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16-2005)的卫生要求
5.采用合格的PET一次性包装桶装交货,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每桶净油含量5L。(误差率符合国家标准)
猪牛羊肉及肉制品
1.满足《鲜、冻片猪肉》(GB 9959.1-2001)
2.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厂家,供货时须提交厂家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扫描件,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
1.满足《鲜、冻分割牛肉》(GB/T 17238-2008)
2.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厂家,供货时须提交厂家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扫描件,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
冷冻食品
1.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
2.外包装完好无破损,清晰可见厂名、厂址、生产日期。
3.解冻失水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蔬菜
1.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绿色食品 绿叶类蔬菜》(NY/T 743-2012)、《绿色食品 白菜类蔬菜》(NY/T 654-2012)、《绿色食品 根菜类蔬菜》(NY/T 745-2012)、《绿色食品 豆类蔬菜》(NY/T 748-2012)、《绿色食品 瓜类蔬菜》 (NY/T 747-2012)、《绿色食品 葱蒜类蔬菜》(NY/T 744-2012)、《绿色食品 茄果类蔬菜》(NY/T 655-2012)、《绿色食品 薯芋类蔬菜》(NY/T 1049-2015)、《绿色食品 多年生蔬菜》(NY/T 1326-2015)、《绿色食品 水生蔬菜》(NY/T 1405-2015)、《绿色食品 芽苗类蔬菜》(NY/T 1325-2015)、《绿色食品 芥菜类蔬菜》(NY/T 1324-2015)、《绿色食品 甘蓝类蔬菜》(NY/T 746-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GB 7096-2014)等的质量指标
2.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豆芽卫生标准》(GB 22556-200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GB 7096-2014)等的卫生要求
3.满足现行行业标准《新鲜蔬菜包装与标识》(SB/T 10158-2012)、《预包装蔬菜流通规范》(SB/T 10889-2012)、《块茎类蔬菜流通规范》(SB/T 11031-2013)、《瓜类蔬菜流通规范》(SB/T 11029-2013)等的运输要求
4.蔬菜外观新鲜、安全。成熟度适中,新鲜,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外观清洁,无腐烂、无霉变、无异味,无影响食用的病虫及机械损伤,水分含量适中,叶面无明显积水。
5.蔬菜来源可靠,属有机、无公害蔬菜。农药残留、硝酸盐含量、“三废”等有害物质不超标,严格执行“一批一检一报告”要求,并随货物批次提供检测报告。
水果
水果外观新鲜、安全。成熟度适中,新鲜,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外观清洁,无腐烂、无霉变、无异味,无影响食用的病虫及机械损伤,水分含量适中。
糕点
1.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
2.新鲜、未变质
蛋类
新鲜蛋蛋壳比较毛糙,壳上附有一层霜状的粉末,没有裂纹,色泽鲜明,清洁。
禽类
1.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
2.屠宰前的活畜、禽应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检验合格
3.新鲜光禽:光禽是指经宰杀去毛以后的鸡、鸭等禽类,质量好坏,是否新鲜,主要根据以下几方面来判别:
1)喙有光泽、干燥、无粘液;
2)口腔:新鲜的光禽口腔粘膜呈淡玫瑰色,有光泽、洁净、无异味;
3)新鲜的光禽眼睛明亮,充满整个眼窝;
4)皮肤:新鲜的光禽皮肤上毛孔隆起,表面干燥而紧缩,呈乳白色或淡黄色,稍带微红,无异味;
5)脂肪:新鲜的光禽脂肪呈淡黄色或黄色,有光泽,无异味;
6)肌肉:新鲜光禽肌肉结实,有弹性,有光泽,颈、腿部肌肉呈玫瑰红色,变质的光禽肌肉松驰,湿润发粘,色变暗红,有明显腐败气味。
水产类
1.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33-2015)
2.新鲜、活鱼
干货调味品
1.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绿色食品 干果》(NY/T 1041-2010)、《绿色食品 干制水产品》(NY/T 1712-2009)、《粉条》(GB/T 23587-2009)、《食用盐》(GB 5461-2000)、《白砂糖》(GB 317-2006)、《酿造食醋》(GB 18187-2000)、《酿造酱油》(GB 18186-2000)、《调味料酒》(SB/T 10416-2007)、《黄豆酱》(GB/T 24399-200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调味品》(GB 10133-2014)、《绿色食品 辣椒制品》(NY/T 1711-2009)、《花椒》(GB/T 30391-2013)、《桂皮》(GB/T 30381-2013)、《八角》(GB/T 7652-2006)、《辣椒粉》(GB/T 23183-2009)、《鸡精调味料》(SB/T 10371-2003)、《菇精调味料》(SB/T10484-2008)、《绿色食品 复合调味料》(NY/T 1886-2010)、《马铃薯淀粉》(GB/T8884-2007)、《木薯淀粉》(GB/T 29343-2012)、《芝麻酱》(SB/T10260-1996)等的质量指标
2.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干果食品卫生标准》(GB 16325-2005)、《粮食卫生标准》(GB 2715-20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GB 7096-2014)《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GB 10144-2005)、《食用盐卫生标准》(GB 2721-20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3104-2014)、《食醋卫生标准》(GB 2719-2003)、《酱油卫生标准》(GB 2717-20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GB 2718-2014)、《酱腌菜卫生标准》(GB 2714-20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调味品》(GB 10133-2014)、《味精卫生标准》(GB 2720-2003)、《淀粉制品卫生标准》(GB 2713-2003)等的卫生要求
3.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面条
1.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
2.新鲜、未变质
饮品
1.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GB19301-2010)
2.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GB19302-2010)
3.供货时提供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
豆制品类
当天制作并当天配送
低值易耗品
具有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或授权
三、服务要求
1、每日配送时间:早餐的湿面条6点30前送达食堂,其它需每日配送的食材6点30前送达食堂。
2、对于采购人临时通知的额外少量食材配送,应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应保质保量准时发货。凡所供货物的品牌、品名、质量、数量、价格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4、供应商不得差量供货和超量供货,不得擅自更改采购人所需的货物品种和数量。
5、供应商所供货物供货延迟或所供货物达不到有关食品卫生要求造成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经济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事故的全部经济赔偿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6、供应商所供货物须经过采购人指定人员验收,若不能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当即拒收并于1小时内进行补货。造成食堂工作不能正常运行,供应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7、在供货期间,若采购人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质量产生异议,送政府质量检测部门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接受采购人处罚。
8、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并提供当日供应食品的质量检验合格凭证。
9、供应商必须负责所供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四、商务要求
1、送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一年
3、付款方式:采购人根据货物验收清单按月支付上月货款。
4、报价要求:
(1)本项目因采购物资数量不能确定,具体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供应商只对本项目的折扣率进行报价。
注:最终以每月实际采购总金额作为基数,按供应商中标折扣率单次结算,且价格以采购人询得的供货当期的市场零售价为准,最终服务期内结算总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40万元。
(2)报价包含执行合同所需的全部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合同条款规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5、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供应商应当在供货合同签订前提供已购买且在保险期内的保额不少于2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单。
6、违约处罚:
(1)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货物的食品安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因供应商的责任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供应商除应当赔偿采购人的直接损失外,还应当向采购人支付1万元-5万元/次的食品安全违约金并被移除出库。上述赔偿金和违约金由采购人从合同价款中扣除:合同价款不足的,采购人可以向供应商追索。
(2)供应商必须保证按期、保质、足量地提供货物。货物交货期为自采购人发出每批次供货通知之日起1个日历天,交货地点为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如果因供应商的责任造成交货延误,每逾期一天,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支付1000元/天的交货期限违约金。如果因供应商的责任造成供货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供应商除应赔偿采购人的直接损失外。还应当向采购人支付1000元/次的交货质量违约金。上述赔偿金和违约金由采购人从合同价款中扣除:合同价款不足的,采购人可以向供应商追索。供应商一旦出现以上违约情形三次,将被采购人终止履行合同。
第四章 报价及评分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确定以下磋商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磋商及评审步骤
磋商及评审步骤分别依次为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及其响应文件的资格和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同供应商的磋商及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详细评审。
1. 资格和符合性审查
1.1磋商小组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决定是否响应只根据其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1.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 供应商的澄清
2.1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通过网页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向供应商发送磋商书面确认函或随最终报价表一并书面确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 磋商及最终报价
3.1供应商磋商顺序按照一毂清风平台自动生成的会议签到的顺序,由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步骤及方法集体与单一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2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当服从会议安排,根据邀请的顺序及人员名单依次进入视频会场。
3.3磋商会议开始后,供应商应及时响应磋商小组的邀请进入网络会议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进入,将视同该供应商放弃磋商资格。磋商小组不再邀请其参加后续磋商。
3.4参与磋商的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原件以供磋商小组线上核验,如在核验中发现实际参与的人员与响应文件中提供名单的信息不一致的,将拒绝其参加磋商。
3.5磋商过程中,进入视频会场的代表不得接打电话。使用微信小程序视频时可能会被外部电话打断视频,应立即挂掉电话等待呼叫。
3.6磋商中,参与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的信息。
3.7如因不可抗力情况导致视频磋商障碍,经评审小组一致确认,磋商小组将通过网页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向供应商发送磋商书面确认函或随最终报价表一并书面确认。
3.8代理机构采用视频录像记录磋商过程。
3.9所有供应商视频磋商结束后,代理机构会向供应商发出最终报价邀请,供应商在网页上登录账号后即可收到邀请信息;最后报价递交流程与投递响应文件一致,且供应商需要注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最终报价文件的投递和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上传最后报价的,将视为放弃磋商资格。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1.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2.供应商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若提供非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还应当提供货物制造商、工程或服务承担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证明材料。经评委会审核确认,将根据财库〔2020〕46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
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出具《声明函》;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监狱局、戒毒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声明函》。
4. 详细评审
4.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详见“评审标准”。
4.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4.3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4.4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各磋商小组成员的总分进行复核和汇总。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5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二、评审标准
1.资格和符合性审查
审查项目
审核内容
资格
审查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期的税务和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信用中国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公告不同货物类别分别应具备的条件
联合体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符合性审查
磋商响应文件签署
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字和盖章
磋商有效期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磋商报价
磋商报价唯一;磋商报价未超过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磋商报价合理
其他
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商务、技术、价格评审内容及标准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审因素
商
务
评
价
25分
企业荣誉
6分
供应商近3年获得市级的表彰:每提供一个荣誉证书得3分,满分6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荣誉及表彰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业绩
5分
供应商近3年(2018年6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食材供货服务业绩,每有一个业绩得1分,最多得5分。(提供供货合同及结算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配送或营业
门店
5分
供应商在本地范围内具有固定的配送或营业门店,且经营面积为5000平方米以上的得5分,承诺中标后组建配送或营业门店得3分,且经营面积为1000平方米以上,否则不得分。(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扫描件和详实的真实照片并加盖公章)
食品安全承诺
9分
1、供应商必须承诺供货期间,保证食品质量,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若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供应商需承担全部责任。并在签订合同时签订食品安全协议,达到要求的得3分。(提供承诺书原件)
2、供应商必须承诺每次送货时,必须提供该批次的经相关监管部门出具的农副产品检疫检验报告或合格证书,达到要求的得3分。(提供承诺书原件)
3、供应商有专业的农药检测设备设施(提供对应的检测设备购置发票、照片、证书等)或建有专门的产品质量检验室的或者第三方核准的质量检验室(提供合作协议和现场照片)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
技
术
评
价
60分
服务方案
15分
1、供应商针对项目特点编制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流程、食材供应措施、加工措施、价格调整方案及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程度,完全满足需求的得10分,基本满足的得7分,其它得4分。
2、供应商必须按时按次、保质保量配送食堂菜品,若有迟到、随意调整价格、发现质量不合格则取消供货资格。提供承诺书最高得5分。(提供承诺书原件)
配送方案
8分
1、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编写配送方案,完全满足配送需求的得8分,基本满足的得6分,其它得4分;
供货渠道
7分
供应商须详细描述主要食材(米、面粉、食用油、猪肉及肉制品、牛肉、羊肉、冷冻食品、蔬菜、水果、糕点、蛋类、禽类、水产类、干货调味品、面条、饮品、豆制品、低值易耗品)的供货渠道,并提供供货商的授权、供货合同、食材质量和特性介绍等相关资料。供应商的主要食材供货渠道的详细程度、可靠性、稳定性、安全性完全满足需求的得7分,基本满足的得5分,其它得3分。
项目拟派人员方案
5分
1、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特点,编制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力资源及分工(项目负责人、下单人员、采购人员、配送人员、现场服务人员、合同结算人员)方案,且食品从业相关人员具有健康证的,所有项目拟派人员方案完全满足需求的得5分,基本满足的得3分,其它得1分。
设备资源配置方案
10分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特点,编制拟投入本项目设备资源配置方案。(配送车辆、生产/加工设备并提供相关车辆、设备等照片、权属证明加盖公章)所有设备资源配置方案完全满足需求的得10分,基本满足的得7分,其它得4分。
仓储能力
10分
各供应商自有分类保鲜库、冷藏库库放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得10分;租赁合作的保鲜冷藏库、库房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得7分;有库房管理规范、制度但不全面得5分;库房管理规范、制度简单单一的得3分,不提供得0分。
项目应急方案
5分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缺货补货应急措施、突发事件应急措施、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等)完全满足需求的得5分,基本满足的得3分,其它得1分。
价
格
评
价
15分
价格分
15分
磋商小组只对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价,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折扣率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15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
第五章 合同基本条款(仅供参考)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相关规定,采购人和成交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由(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与(成交人)(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
1.本合同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甲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合同款,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3.乙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服务期限向甲方提供合格的服务,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4.合同文件。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1 采购文件(项目编号: );
4.2 响应(投标)文件;
4.3 合同书;
4.4 合同条款;
4.5 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4.6 附件;
4.6.1 甲方在招标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
4.6.2 乙方在投标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
4.6.3 乙方在投标时随同响应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
4.6.4 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5.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
6.服务期限及地点。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期限及地点详见采购文件的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7.付款条件。向采购人提交工作安排和计划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计_________万元;之后,甲方应按乙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向乙方支付总费用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万元。
8.合同金额。金额: 万元;交货期:
9.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招标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10.合同的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副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1.合同的失效。本合同在合同价款全部结清后失效。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注:(此合同格式供参考,以最终签订为准)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供应商名称 :
日 期 :
响应文件目录
一、商务文件组成
1、磋商响应函;(附件一)
2、报价表;(附件二)
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四)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附件五)
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附件六)
5、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表;(附件七)
6、服务承诺(附件八)
7、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九)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十)
9、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附件十一)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二、技术文件组成
1、实施方案
2、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附件一
竞争性磋商响应函
荆门市掇刀区财政局:
依据贵方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磋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一份,
1.我方郑重承诺:我们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第77条的规定。
2.我们接受磋商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
3.我们同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起计算的九十天,在此期间,本磋商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成交,本磋商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
在此,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补遗书)(如果有的话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报 价 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磋商总报价
折扣率: %
送货地点
服务周期
其 他
注:供应商需按照上述报价方式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折让后的价格=原价格*折扣率
原价格以采购人询得的供货当期的市场零售价为准。
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荆门市掇刀区财政局:
兹有 同志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单位办理一切社会公务事宜,具有法律效力。
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2021年 月 日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 目 名 称)采购活动的磋商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粘贴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附件五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1、名称及基本情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或注册日期:
(4)公司性质: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6)员工人数:
(7)注册资本:
(8)实收资本:
(9)上年末资产负债表:
1)固定资产
原 值: 净 值: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2、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它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采购人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
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岗位
工作单位
备注
1
2
3
4
5
…
说明:以上人员需提供加盖公章后的身份证扫描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2021年 月 日
附件七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名称
项目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合同金额
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内容说明
说明:1.每个合同须单独附表,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扫描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如:食材配送等;
附件八
服务承诺(各供应商自行编制)
附件九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相关规定。(是否细化自行确定)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十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 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 期: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附件十一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及资料
最终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磋商总报价
折扣率: %
送货地点
服务周期
其 他
注:供应商需按照上述报价方式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折让后的价格=原价格*折扣率
原价格以采购人询得的供货当期的市场零售价为准。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此表所有供应商视频磋商结束后,代理机构会向供应商发出最终报价邀请,供应商在网页上登录账号后即可收到邀请信息;最后报价递交流程与投递响应文件一致,且供应商需要注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最终报价文件的投递和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上传最后报价的,将视为放弃磋商资格)
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号码:
行政区划代码:
主管部门:
承诺内容: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 应商形象,本单位自愿做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 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 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 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 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 责任;
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 监督;
五、承诺本单位将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要求,向社会公示 信用信息;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 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 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湖北)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 录;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 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
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 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予公开;
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承诺日期: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