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山火炬开发区医院食堂承包经营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中山市南区恒美恒洋四街三巷4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08 月 日 09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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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代理编号:SCXF20210705
项目名称:中山火炬开发区医院食堂承包经营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如有): /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中山火炬开发区医院食堂承包经营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中山火炬开发区医院食堂承包经营采购项目。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4、其他:无
经营期限:2年,具体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照招标文件中“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的《声明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2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开标前三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
3.3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参与投标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5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监理、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供应商必须在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08月06日至2021年08月12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南区恒美恒洋四街三巷四号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1)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2)购买人身份证。
售价(元):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08月 27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山市南区恒美恒洋四街三巷四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表编号:/ ;
2、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19〕1号)。
4、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投标人可自行登录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体下载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cebpubservice.com/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5、符合资格的投标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进行纸质签到参与投标。
6、★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0.00(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提交,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应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的出具情况。如有问题请及早向采购代理查询解决。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提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必须按采购文件中的收款账号填写完整办理手续,如因收款账号填写不完整造成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 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
1)账户名称: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账号:4405 0178 0354 0000 0828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南区支行
7、联系事项
(1)招标人联系人:肖文明 ;联系电话:0760-28152163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760-88662692(1390282999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中山火炬开发区医院
地址:中山火炬开发区逸仙路 123 号
联系方式:0760-28152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南区恒美恒洋四街三巷4号
联系方式:0760-886626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肖文明
电话: 0760-28152163
发布人: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