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实验中学的委托,就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CTX(2021)013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本次招标确定卢氏县实验中学食堂2021年原材料采购项目供应商的入围资格;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且符合采购人需求;
3、标段划分及预算金额:六个标段,总预算资金:¥1700000.00元;
一标段:大米、面粉、食用油定点供应商,每年预算金额45万元;
二标段:调料类、蔬菜、水果定点供应商,每年预算金额63万元;
三标段:牛肉、羊肉定点供应商,每年预算金额13万元;
四标段:大肉定点供应商,每年预算金额9万元;
五标段:鸡蛋、鸡肉、鱼定点供应商,每年预算金额34万元;
六标段:杂粮、干菜、副食品定点供应商,每年预算金额6万元。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供货期:一学年(约9个月,以实际供货天数为准)
7、供货地点:根据采购人需求,按规定时间及地点供货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证件需具有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生产或经营该项目采购之内容;
3、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三、四、五标段:须提供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在防疫部门办理健康证;
5、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服务能力;
6、依法缴纳税收(提供近2021年04月-07月任意一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1年04月-07月任意一月拟派项目负责人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开标时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出具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同一供应商可以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某一候选中标人在此项目中的多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按金额最大的一个标段为该供应商的中标候选项目,其它标段的候选人按排名次序递补。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8月06日08:00至2021年08月12日18:00
2、地点: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卢氏分公司(卢氏县东明路东城明珠酒店对面)
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携资格审查资料到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卢氏分公司二楼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份/标段,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1年08月26日15时00分,地点为: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卢氏分公司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县实验中学
联系人:翟波
电话:13939886097
地址:卢氏县新建路2号
代理机构: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露珠
电话:0398-2150108
电子邮箱:HCTXZ6677@163.com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市辖区崤山西路电子城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