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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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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

招标详情

一、合同编号:11N0267317X420216202

二、合同名称: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WLCG-2021-CS038号

四、项目名称: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椒江区人民法院(本级)

地 址:台州市椒江区云西路233号

联系方式:0576-88108090

供应商(乙方):浙江绿意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集聚区甲南大道东段9号集聚区行政服务中心379室

联系方式:1373859999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
数量:1
单价(元):94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详见投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948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07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08-05 15:04:50

九、其他补充事宜:/

台州蔚蓝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 2021年-2022年椒江法院保洁合同(1)(1).pdf

椒江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采购人)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住所地台州市椒江区云西路 233 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1133100200267317X4,院长陈艳。 乙方:(成交供应商)浙江绿意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台州市市府 大道东段 292 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91331000148888552R,董事长王岚。 甲、乙双方根据台州蔚蓝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物业 服务项目(项目编号:WLCG-2021-CS038 号),磋商采购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及服务标准 (一)物业管理范围及基本要求: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院机关及派出人民 法庭保洁、绿化养护、设备维保等物业管理服务。 1.服务区基本情况 (1)椒江区法院机关:椒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建设工程征地面积:16972 ㎡(代征道路用地 5066 ㎡,代征绿化用地 996 ㎡,实际用地面积 10910 ㎡); 总建筑面积 21573.3 ㎡(主楼 8757.3 ㎡、副楼 8840.2 ㎡、连廊 151.2 ㎡、人防 地下室建筑面积:3824.6 ㎡),主楼高度 49.2m,副楼建筑高低 24m,绿化面积 2741 ㎡,停车位 138 个。建筑物由主楼 11 层和副楼 5层组成。 (2)椒北人民法庭:椒北人民法庭位于章安街道金鳌南路 3-2 号,建筑面 积约 1800 ㎡。 (3)椒南人民法庭:椒南人民法庭位于洪家街道洪三西路 102 号,建筑面 积约 1700 ㎡。 2.人员配置要求表: 序号 岗位 人数 人员配置要求 1 物业经理 1 45 周岁以下,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有 5 年以上政 府机关项目经理管理经验。有协调、指挥能力, 能适应业主要求,进行良好的沟通及密切的配合, 有创新精神、事业心强。 2 保洁主管 1 60 周岁以下,有 2年以上政府机关物业项目主管 管理经验。有较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责任 性强,善于沟通,能承上启下、协调上下人员, 能带教新进员工的操作。 3 会务人员 2 女性,35 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专业 会务工作经验,外貌端庄,身体健康,无传染性 疾病,能自觉遵守业主的规章制度。 4 电工兼综 合维修人 员 1 男性,40 周岁以下,台州本地户籍,具有高配电 资质、电梯管理证书,具备专业的工程知识和该 岗位的工作经验。特殊岗位需有上岗证。 5 院机关保 洁员 12 性别不限,60 周岁以下,通过物业公司上岗前培 训,专业从事环境保洁、垃圾分类等工作。 6 人民法庭 物业服务 人员 2 女性,60 周岁以下,驻人民法庭从事日常物业保 洁、食堂服务等工作。 上述为招标人设定最低的岗位人员配置数,投标人可合自身实际情况和管理 方案增加人员,增加人员费用计入总价。 3.其他要求 (1) 乙方派驻本项目人员为专职人员,工作时间不得兼职从事其他工作。 (2) 乙方派驻本项目人员为非本院审判、执行案件当事人,无刑事犯罪前科 劣迹(项目服务期间产生的涉诉案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协商人员更换事宜)。 (3) 乙方派驻本项目人员上岗时应佩戴岗位标识、统一着装。 (4)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各个岗位的工作计划。 (5) 乙方派驻本项目人员需要落实机关疫情防控要求,完成新型冠状病毒感 染的肺炎的疫苗接种。 (6) 除派驻人民法庭人员外,乙方其他派驻本项目人员住宿自理。如需要在 采购单位食堂用餐的,按照 100 元/人/月收取搭伙费。 (7) 除已有设备外,甲方不提供任何工作设备,所有工具设备均由乙方提供。 (8) 日常维修(保养)过程中更换(新)所产生的材料费大于 300 元的,乙 方驻点物业经理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由甲方支付材料费用。非正常损坏的材料 维修费由损坏人负责赔偿。 (9) 乙方保障甲方会议接待服务、信访秩序维护等重大活动事项所需人员应 急调配。 (10) 完成甲方制定的各项考核指标。 (二)岗位要求 1、项目经理 (1)传达甲方和物业总公司的有关指示、协调甲方和物业服务员工之间的 联系。 (2)督促检查安全、消防和秩序维护工作,配合甲方做好项目的安全防范 工作。 (3)巡视物业各岗位运作情况,发现问题现场解决。 (4)及时处理业主投诉。 (5)定期需对甲方各部门进行常规性拜访。 (6)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要求及时将真实情况上报 甲方。 (7)每月需上报物业工作计划及上月工作总结。 (8)做好甲方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2、电工兼综合维修人员 (1)定期需对项目内的设施、设备进行巡检,并做好相关记录,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并按要求做好请示汇报工作。 (2)项目内如发生二次装修时,需协助甲方主管部门做好装修管理工作。 (3)按甲方要求,妥善保管项目内各设备使用说明书和保修卡,整理归档, 当某设备出现异常时,及时联系维修单位进行处理。 (4)做好对项目内日常设备的巡视工作,发现损坏和异常,及时更换和处 理。 (5)项目内的大型设备、设施出现问题需要外来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时, 工程部做好陪同和协助工作,并且做好相关维修记录工作。 (6)配合项目其他物业服务人员的工作,做好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3、会务接待服务员 (1)按甲方要求,进行会务接待和引导服务。 (2)在甲方要求下,协助甲方开展各种活动的组织。 (3)在甲方的要求下,对甲方的重要宾客进行 VIP 接待服务。 (4)全程会务服务:做好会议室内布置服务、茶水服务、签到服务、会议 设施保养服务、迎宾服务等。 (5)配合项目内其他物业服务人员的工作,做好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4、保洁员 (1)保洁员培训上岗位后,按事先制订好保洁范围,各自负责自己管辖区 域内环境卫生。 (2)保洁员需在大楼办公人员上班前一小时到岗,完成有可能打扰到甲方 工作的常规保洁工作。 (3)保洁员需在大楼办公人员下班后进行如大理石养护、地毯清洗、电梯 轿箱门打光、倾倒垃圾收集箱等大型保洁工作。 (4)工作时间内不间断的对大楼内公共区域进行常规保洁。 (5)每隔一小时,巡查一次卫生间,保持洁具清洁,洗手台无水迹,卫生 纸、擦手纸、洗手液等必备品充足,摆放整齐。 (6)院领导办公室、会议室、审判庭、执行指挥中心、文化长廊早上与中 午需各清洁一次。 (7)工作时间如需要对领导办公室进行保洁时,应等待中午领导用餐时间 进行。首先先征求相关负责人同意后,方能入内进行保洁,保洁后即刻离开,力 争做到不影响业主的正常办公。 (8)时常巡视项目内果壳箱,及时清理垃圾,且保证上面的烟头不能超过 3个。 (9)按业主要求,为业主提供各种清洁服务工作,依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 场所消毒工作。 (10)配合项目其他物业服务人员的工作,做好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5、人民法庭物业服务人员 (1)常驻派出人民法庭。 (2)按照人民法庭要求,从事环境保洁、场所消毒、绿化养护、食堂服务、 夜间值守等服务。 (三)各项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设备维运范围包括:椒江区法院审判大楼及派出人民法庭的电梯、暖通系统、 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安防监控系统、弱电系统(公共广播系统、 大、小屏屏幕显示装置、有线电视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系统、会议音控系统等) 及相关市政公共设施(道路、草坪、室外上下水管道、沟渠、池、泵房、路灯、 旗杆、各类管线、公示牌等)和附属建筑物的日常运行、养护和管理。采购方目 前空调系统设备定期维保、消防系统、电梯设备定期维保工作由专业公司负责, 乙方职责是做好日常养护监管运行,建立、健全运行设备、设施的维保台账记录 等。服务内容分:房屋建筑公用部位、电梯系统、暖通系统、供配电系统、给排 水系统、弱电系统、消防系统、其他设施设备。 1、房屋建筑公用部位养护要求: (1)公共部位、各房间的玻璃门窗配件完好,门、窗、锁开闭灵活并无异 常声响; (2)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外墙面砖、涂料、顶面粉刷层无大面积脱落, 面砖、地砖平整,无大面积起壳、缺损; (3)围墙:每天巡查不少于一次,围墙完好,铁栅栏围墙表面无锈蚀; (4)场地、通道、路面、侧石、井盖等:保持道路畅通、路面平整、井盖 无缺损、无丢失,路面井盖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5)安全标志等:清晰完整,设施运行正常; (6)公共雨、污水管道、房顶:保证畅通无堵,疏通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屋顶檐沟每月检查; (7)化粪池:保持通畅、无堵塞、无满溢,半年清掏一次; (8)伸缩门、道闸:启动灵活,完好无损,正常使用,每月保养一次; (9)标识:每年维护,确保无破损无缺失。 2、电梯系统(5 台三菱品牌)运维要求: (1)由甲方委托专业单位进行设备维护保养。电梯在正常运行期内,乙方 要提供轿厢内部设施日常保养,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与设备维修单位积极配合等。 (2)管理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上岗资格。 (3)运行中,各种运行管理记录应齐全,包括各主要设备运行记录、事故 分析处理记录、巡回检查记录、运行值班记录、维护保养记录、交接班记录,设 备部件大修及更换情况记录、年度运行总结等。 3、暖通系统运维要求: (1)由甲方委托专业单位开展中央空调、精密空调的维保。乙方日常维运 要求:在正常运行期内,乙方要提供日常监管,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给予设备 维修单位积极地配合。 (2)应配备专职暖通管理人员,建立相应运行班组,配备相应的检测仪表 和维修设备。 (3)管理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上岗资格。 (4)运行中,各种运行管理记录应齐全,包括各主要设备运行记录、事故 分析处理记录、巡回检查记录、运行值班记录、维护保养记录、交接班记录,设 备部件大修及更换情况记录、年度运行总结等。 (5)日常运行中,设备、阀门和管道表面应保持整洁,无明显锈蚀,绝燃 层无脱落和破损,无泡、冒、滴、漏堵现象。 (6)空调系统中各种计量监测仪表,拟定期检验,校完和检修,仪表工作 应正常。 (7)对空调自控设备和控制系统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检修,定期校验传感 器和控制设备。 (8)空调通风系统的检修孔、测量孔等不应被遮挡。 (9)所有空调、通风系统回风口滤网外壳每半年清洗一次;空气过滤器应 定期检查,必要时清洗和更换。 (10)其它未尽事宜按照《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GB50365-2005 及 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供配电系统运维要求: (1)在正常运行期内,乙方要提供日常监管,负责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给 予设备维修单位积极地配合。 (2)管理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相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 (3)运行中,各种运行管理记录应齐全,包括各主要设备运行记录、事故 分析处理记录、巡回检查记录、运行值班记录、维护保养记录、交接班记录,设 备部件大修及更换情况记录、年度运行总结等。 5、给排水系统运维要求: (1)在正常运行期内,乙方要提供日常监管,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给予设 备维修单位积极地配合。 (2)管理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上岗资格。 (3)运行中,各种运行管理记录应齐全,包括各主要设备运行记录、事故 分析处理记录、巡回检查记录、运行值班记录、维护保养记录、交接班记录,设 备部件大修及更换情况记录、年度运行总结等。 6、弱电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运维要求: (1)安防监控系统:前端监视墙、报警主机、硬盘录像机、配电箱、弱电 间内监控电源、防区扩展器、摄像机、红外报警器等; (2)公共广播系统:机房内公共广播设备,含音频前端设备、功放、机柜、 竖向线路等; (3)有线电视系统:有线电视前端设备(光端机由有线电视部门负责), 分支分配器及末端有线电视插座; (4)电梯运行监视及其三方通话系统运行管理及设备维护; (5)通讯系统:电话线路的调整及日常监管等; (6)变电所工作情况监视; (7)所有弱电系统(不含计算机网络)的电源线、接地线、桥架等的维护; (8)会议室系统维护; 7、消防系统(消防设施设备、消防报警)运维要求: (1)由甲方委托专业消防维保单位对物业消防设施予以检测; (2)在正常运行期内,乙方要提供日常监管,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给予设 备维修单位积极的配合; (3)管理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上岗资格。 (4)运行中,各种运行管理记录应齐全,包括各主要设备运行记录、事故 分析处理记录、巡回检查记录、运行值班记录、维护保养记录、交接班记录,设 备部件大修及更换情况记录、年度运行总结等。 (5)市政公用设施和建筑物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 道、化粪池、沟渠、池、自行车棚、停车位等。 8、其他设施、设备运行管理 (1)人防系统:每日巡视一次,定期测试,每年年检一次,正常运行,无 损坏现象,表面无积尘。 (2)生活二次供水:水箱每半年做一次清洗、消毒、消毒产品必须具备食品 等级。清洗消毒过程应当做到照片记录,清洗后水样需要送检,报告需要备案。 (3)室外和屋面设备每年做一次除锈及油漆保养。 (4)其余设备(如厨房排气设备等非专业设备)每年维护保养一次。 (5)大楼内的所有灯具、门锁、水笼头、阀门等的损坏由物业公司负责维 修更换。 (6)防雷设施:每年检查一次,接地良好,无明显锈蚀。 (7)中标物业服务公司负责甲方安装的其他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检修和 管理,单次维修费用在 300 元以上的,由中标物业服务公司报甲方同意,费用由 甲方承担。 9、维修时限: (1)急修:半小时内到场处理,一般修理一天内完成,及时率 100%、返修 率 1%,并有回访记录。 (2)小修:半小时内到场 48 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除外)。 (3)大修:半小时到场,一天内有答复。 (4)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甲方提出委托时, 投标单位应接受委托,投标单位代为通知维修责任单位的,或投标单位提供一般 人工或劳务服务的不再另行收费,如有耗材或需要更换设备支出费用高于 300 元的,需提前经甲方确认。 (5)设备设施的维保外包及法定检测费用不计入本次报价中。 10、台账记录: 乙方应当对甲方所有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建立台账记录,按季度交甲方核 查。 (四)环境卫生管理 服务范围及内容:服务范围为规定保洁区域内的卫生清洁、石材的保养、垃 圾的收集、清运,其他临时服务工作,内容包括公共场所卫生保洁、办公室卫生 保洁、特殊场所卫生保洁。 1、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 (1)房屋建筑内所有公共场所、会议室、审判法庭所的的公共环境卫生, 包括诉讼服务中心、会议室、审判法庭、设备房、车库、走廊、楼梯、大厅、露 台、乘客电梯室厅、卫生间等; (2)椒江区法院审判大楼周界内室外的公共设施、环境卫生; (3)不锈钢每周上一次油,大厅大理石每月抛光养护不少于 1次; (4)建筑外墙立面、玻璃幕墙、廊柱每年彻底清洗一次,其他特殊部位根 据实际需要或采购方要求定期清洗; (5)建筑小品、文化设施等装饰物的保洁管理; (6)其它委托事项:楼内搬运办公会议用品等临时性工作。 2、办公室的卫生保洁 (1)院领导办公室等卫生每日清扫,干警办公室卫生每周地面清洁一次, 办公室窗户清洁每月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灰、无污渍、无手印等; (2)窗帘的清洗一年 1次。 (3)特殊场所的卫生保洁 (4)羁押场所根据需要或者法警队要求使用酒精、氯消毒剂或季铵盐类消 毒剂消毒; (5)本院驻看守所远程视频审判法庭视为本院审判法庭的外延,根据需要 进行清洁(不包含椒南和椒北法庭)。 3、保洁服务要求 (1)保洁所需的所有设备、工具由乙方提供,清洗用品、耗材品由甲方提 供,保证质量(含垃圾袋、卫生球、卫生纸、擦手纸、洗碗液、洗手液、盘香、 洗衣粉、洁厕液等一次性用品)。 (2)配合甲方做好预防与灭治白蚁、消杀老鼠、蟑螂、蚊子、苍蝇等“四 害”。 (3)服务区内垃圾用袋装收集、清运,清卫、保洁及生活服务的工作质量 按国家卫生城市管理的有关标准严格验收。 (4)室内墙面完好,外观整洁,如出现墙面的一般损坏或污浊,乙方应在 24 小时内修复或清理完毕。 (5)乙方每日安排若干名保洁人员对保洁区域进行清理,除每日下班时间 后对保洁区域进行全面清理外,保洁人员在工作时间随时清理垃圾,尘土,保持 保洁区域的整洁,乙方保证保洁人员工作规范,作风优良。 (6)保洁频率及标准由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根据情况,自行提供完善的执 行方案。 (五)会议服务 1、日常服务:负责是为审判大楼层会议室,提供保洁及优质会议服务。要 求做到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收尾工作。 2、应急服务:突发事件的应急会议优质服务,不限时间、人员。 3、会议服务要求: (1)准备工作:接到会议通知后,根据会议性质、要求、开会时间、到会 人数准备会议地点;将会议地点与相关部门进行确认;确认与会人员及到达时间; 落实签到台及相关物品准备;会前根据要求将会议所需的用品用具准备好;会议 桌、会议椅、茶杯等要求摆放整齐,在一条直线上;会前按要求将所需用设备调 试好,如麦克风、幻灯机、电视机、录像机、投影屏、投影仪、激光笔、电脑等; 会前半小时,各项准备工作到位。 (2)会议期间服务:先到达的与会人员入座以后,提供茶水服务;通常每 二十分左右添加茶水,特殊情况可按与会人员要求服务;会议中间休息,要尽快 整理会场,补充和更换各种用品;会议期间服务员站于会议室门口直至会议结束。 (3)会议结束:服务人员应站在门口,微笑道别;检查会场有无与会人员 遗留物品;将会议用具、设备整理好,对会议场所进行保洁;关闭空调、电灯、 窗、并且锁好会议室门。 4、其他服务: (1)及时、准确收发报刊、文件、快递、挂号信件等。 (2)诉讼服务中心引导。 (六)绿化养护 1、投标单位负责甲方的绿化养护,能够做到草坪、花坛内的枯枝落叶每日 进行清扫,确保无杂物、无堆物,巡回保洁。积极联系、配合、监督质保期内的 绿化维护单位完成门前三包绿化养护工作,确保采购方三季有鲜花绽放,四季常 青,并做到树灌木完整有形,长势茂盛,无枯枝死杈、无藤蔓、无病虫害、树木 无钉枪捆绑,草坪、花坛、道路等无杂草。 2、绿化养护期间植物枯死补种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3、中标单位负责甲方下属两个人民法庭(椒北人民法庭、椒南人民法庭) 的日常 4、工程维修和保养及绿化的日常维护和修剪工作(除保洁、会务、每日巡 查工作外的所有以上所述工作),工作内容和标准同大院一致,价格纳入中标总 价考虑,不另行收费。 (七)消防安全管理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 2、定期组织派驻服务人员开展消防知识培训、熟练掌握消防安全技能,制 定操作性较强的消防应急预案,适时开展消防安全演练;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排查事故隐患,对各种可疑因 素或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汇报。 4、底层所有通往室外的疏散门在紧急情况时随时可以打开。 5、注意大楼公共通道,应急通道是否有乱堆乱放物品,一经发现,应通知 相关人员将物品搬离。 6、负责甲方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检,积极配合消防维保单位做好服务 物业范围内的所有消防设施、器械日常养护、维修工作。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玖拾肆万捌仟壹佰贰拾元(¥948120.00 元)人民 币。 三、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 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 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五、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 (47406元)【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处, 在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满一个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 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 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七、服务质量保证期 1.服务质量保证期壹年。 如乙方在服务期限届满通过验收,绩效评价好、甲方满意度高的,经甲方集 体讨论后,可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根据原采购合同约定的续签合同(续 签的单次合同期限不长于原采购合同期限,且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 2次,累计时 间最长不超过 3年) 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 1.履行时间:2021 年 8 月 1 日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 2.履行方式:提供物业服务 3.履行地点:椒江区人民法院 九、款项支付 付款方式:每月度支付合同价 7.5%折合人民币 71109 元,剩余 10%折合人民 币 94812 元作为年终考核奖金,视考评结果一次性支付。 十、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一、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 1.乙方应按磋商采购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 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解除合同。 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 场。 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 担一切费用。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的百分之五作 为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 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 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 10 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 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 付合同总值 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 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 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 合同。 十四、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 所在地经济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备案执贰份。本项 目未尽事宜以磋商采购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为准。 甲方(公章)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乙方(公章)浙江绿意物业管理服务有限 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云西路 233 号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东段 292 号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订时间:2021 年 7 月 29 日 签订时间:2021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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