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桐梓县教育局团餐服务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桐梓县农村义教、学前营养餐配送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桐梓县农村义教、学前营养餐配送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桐梓县农村义教、学前营养餐配送服务
  • 项目编号: ZKGSF(ZB)-20212677
  • 采购预算: 123,611,400元
  • 最高限价: 123,611,400元
  •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 时间: 2021-08-06 至 2021-08-09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预算确定依据: 桐梓县县本级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备案编号:2021035)(注:其中A包-桐梓县南部12个乡(镇、街道)农村义教、学前营养餐配送服务:人民币2457.36万元/年,B包-桐梓县北部13个乡镇农村义教、学前营养餐配送服务:人民币1663.02万元/年,服务期限:三年)
  •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 1、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名称:桐梓县教育局
  • 项目联系人:王鹏(先生)
  • 联系电话:13985638322
  • 2、代理机构
  • 代理全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刘光明
  • 联系方式:0851-28200766
  • 五、附件

  • 采购需求(桐梓县农村义教、学前营养餐配送服务).pdf
1 2 第一节 服务要求 一、服务范围 本项目采购的桐梓县农村义教、学前营养餐配送服务。 二、服务须满足的规范、标准 执行有关机构最新颁布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及采购人的标准。 三、知识产权 无。 第二节 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 2020年经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 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供应商 2021年以来任意三个 月的依法纳税凭证和 2021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渠道 :信 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7、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 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第三节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一、工作目标 确保每天营养餐专项资金“吃”进学生嘴里,切实改善学生营养,加强从食品原料采购、运输、 加工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切实保障学生食堂的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招标确 定有资质、有实力的餐饮服务企业提供食堂净菜供餐配送服务。 二、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要求结合农村义 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采取“学校管理、公司服务”的操作模式,由专业的餐饮服务公 司根据学生每天伙食费用的标准,制定科学的学生餐带量食谱。公司按照各监管部门对各类食材的 品质要求采购并进行检测、加工、配送、营养搭配等一体化服务,学校对校园餐净菜配餐和餐饮劳 务服务公司进行全方位的监督考核,充分保障食堂供餐安全、高质。 (一)实地考察 由教育局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对中标候选人净菜配餐场地进行实地研究考察,如发现 实际情况与投标内容不符,存在虚假,采购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按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分到 低分依次递补。 (二)实施学生食堂净菜配餐 1、统一采购 项目运行后将各阶段学生的食谱统一制定同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逐步整合种养殖基地,逐步实 行统一下单,统一从种养殖基地、农业合作社以及品牌生产厂家手中直接采购,减少中间环节,从 而保证食材品质可靠和价格最低。 2、统一检测 配餐中心设立专门的检测室和检测人员,所采购物品每批按照国家食品验收标准进行入库检 验,保证所采购物品均无品质异常,并自觉接受市场监管和相关食品卫生安全部门全程监督。从基 地或合作社手中采购的蔬菜(瓜果)使用新型农药残留度快速检测仪进行检测,保证所送蔬菜(瓜 果)均无农药残超标留进入加工过程,从而保证学生的食用健康并预防食物中毒的产生。同时,对 粮油、肉禽蛋抽样检测,杜绝不良产品流入各学校食堂。 4 3、统一加工 建设成后的配餐中心场地可作为配餐公司集中加工基地。统一加工,既可以为学校食堂节约人 力成本,保证食材的统一化、合理化,使菜品的营养搭配更加均衡。加工的所有流程和环节将受到 统一监管,以确保食材在加工环节中的卫生安全。 4、统一配送 实行食品专用冷藏车配送,保障食材在运输过程的产品质量,学校食堂只需直接下锅烹制,降 低食材在终端由于储存不便或储存不当增加的安全隐患,所需物品由配餐中心集中配送到各学校, 避免学校在采购、运输等各环节中出现异常,且能在第一时间保质保量的运送到学校。 5、集中支付 保障寄宿制学生生活资金、营养午餐学生资金和老师自费资金的专款专用,县纪委、审计部门、 教育支付中心及学校等全程监督资金的流向。 6、食品追溯体系 通过建立一套食品安全追溯云平台系统,实现对食品原材料"从源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监控。 进而达到对种植或养殖地的药物、肥料使用次数和用量、产品检测报告等相关信息,对全生产过程 操作的记录,形成一套完整的安全监控、跟踪追溯管理信息系统。学校可以利用追溯条码方式查询 食品原材料的相关信息,从而实现“知根溯源”,放心使用。 7、应急保障预案 为了加强对重大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和损失,制定了配送运输应急 预案、食物中毒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工伤事故应急预案等多项应急保障预案,并为全县 学生用餐购买 1000万以上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8、建立退出机制 县教育局、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校对供餐企业的服务实行多重监管,对供餐企业的质量监督、 食品安全监管、服务质量水平进行年度考核评价。如供货企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责令其整改, 甚至退出校园餐项目服务。 (1)出现违反校园餐服务合同(协议)的行为,例如严重降低供餐质量标准,随意变更供餐 食谱、供餐期间严重缺失食品卫安全保障条件、不服从学校管理和正常要求等。 (2)使用劣质原材料、三无产品以至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 (3)合同期间对供餐服务严重不到位、延时、减量、拒绝供餐或服务态度恶劣等重大问题, 5 引起学生和学校严重不满的。 (4)逃避政府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监管情节严重的,或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以及有其它 不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供餐企业(公司)除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外,必须无 条件退出供餐。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国家政策调整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执 行,合同自然终止。 三、项目实施的具体措施 (一)采购项目及要求 “净菜加工配送模式”是指:本项目实施学校食堂供餐所需食材(粮油、肉、蔬菜、辅料等食 品原料)统一进行采购、统一农药含量检测、统一加工制作(挑拣、消毒、清洗、切配等)、统一计 量分装后通过冷链车配送到学校(即供应商将采购货物按采购合同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学校能 直接烹饪。 其中“净菜”是指:将蔬菜经过整理(如去掉不可食部分、切分等)、洗涤、消毒、检测、切配 加工操作等,“净肉”是将新鲜肉类经切片、丝、块、沫及加工成肉类制品等;加工后的净菜、净肉 可直接进锅烹饪。 中标企业根据学生就餐需求,由净菜配餐企业的权威营养师科学制定营养食谱经教育局确认后 加工为净菜配送至学校进行熟制烹饪,项目基本要求如下: (1)净菜加工中标企业是学校食堂食材、食品辅料配料等原料的唯一供应商,中标企业应在中 心配送车间将肉类和蔬菜及其它配料进行粗加工,洗净切好制成净肉、净菜,使用真空、保鲜包装 和冷链保鲜技术,每天配送到项目实施学校。肉类、蔬菜及其它配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要 求,包装调味品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2)净菜配餐中标企业必须在桐梓县设立子公司运营本项目,签订合同后 50日内在桐梓县范 围内修建净菜配餐中心,包括仓库、检测室、净菜生产车间、冷库和其它办公用房。配送中心必须 拥有能满足要求的各种生产加工设备、农药残留检测仪、其他快速检测仪和冷链运输车辆等设施设 备。食品仓库必须达到食品安全存放要求,厂房的进出口区域、食品加工区域、食品储存区域等功 能区必须安装监控设备。 (二)主要采购内容及要求 6 1、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不采购转基因食品或 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 2、食品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食品原料的包装应完整、清 洁、无破损,包装有关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质量等级、生产经营者等标识内容应与其 内装物一致。 3、预包装类食品原料应具有 SC标记。 其中:成品粮(大米、小麦粉或面粉)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 GB2762和 GB2763(或最新标 准)的规定,其中:大米的质量指标不低于 GB/T 1354-2018(或最新标准) 一级定等指标的技术 要求,小麦粉(面粉)的质量指标不低于 GB/T 1355-1986(或最新标准)的特制二等指标的技术要 求。 食用油为非转基因食用植物油,食用油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 GB 2716-2018(或最新标准)的 规定, 其中:成品菜籽油的质量指标不低于 GB/T 1536-2004 (或最新标准)的二级压榨成品菜籽 油的技术要求。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 GB2762-2017(或最新标准)、GB2761-2017 (或最新标准)规定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即预包装原料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 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并达到采购方对食材的 要求,特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和规定。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 4、冷鲜畜禽肉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 GB 2707-2016(或最新标准)的规定,其中:鲜片猪肉 (不包括种猪、晚阉猪来源的片猪肉)的质量指标应符合 GB/T 9959.1-2019(或最新标准)的相应 技术要求。国家有定点屠宰、检验检疫要求的品种,应来自于定点屠宰厂(场)出品、有国家规定 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及验讫印章(随每批次供货时按批次 提供)。精肉:新鲜、去皮去骨,瘦肉占 80%以上。肉质紧密,富有弹性,膘肥嫩、色雪白,且有 光泽。瘦肉部分呈淡红色,有光泽,不发黏。三线肉:(位于猪的腹部,即是在猪肋排上的肉,新鲜, 半肥半瘦。可用手摸, 略有沾手感觉,肉上无血,肥肉、瘦肉红白分明、色鲜艳。应为当日生产的 冷鲜肉,保证肉质新鲜,及时配送。 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禽肉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 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 5、鲜蛋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 GB 2749-2015(或最新标准)的规定,感官指标不低于国家有 关食品质量标准的二级指标要求,应保证新鲜;散装生鲜禽蛋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 7 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或检 测)合格证明或检疫(或检测)验讫标识。保证新鲜、清洁、无破损;外壳坚固完整,色泽自然有 光泽;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 6、水产品的淡水鱼类(仅限草鱼、鲢鱼、鲫鱼、鲤鱼)、海水藻类(仅限海带)的食品安全指 标应分别符合 GB 2733-2015(或最新标准)、 GB 19643-2016(或最新标准) 的规定。 7、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当日采摘,净菜主要包括叶菜类、茎菜 类、根菜类、果菜类、花菜类;净菜须经过检测→整理洗涤→切段(块)→装袋→冷链运输。须在 符合食品安全卫生的操作间进行加工以保证食材安全卫生,并按相关规定配送前采样送检,提供具 有农药、杀虫剂等残留检测合格的报告。农药残留符合 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残最大 残留限量》(或最新标准)要求。 8、乳制品执行标准:符合 GB 12693-2010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1)纯乳制品以生 牛乳为原料,符合 GB25190(或最新标准)国家标准。色泽: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微黄色。气 味:具有牛乳固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组织状态:均匀的液体,无凝块,无粘稠现象。(2)调 味奶以不低于 80%的生牛乳为原料生产,符合 GB25191(或最新标准)国家标准。色泽:呈均匀一 致的乳白色或具有调味乳应有的色泽。气味:具有调味乳应有的滋味和气味。组织状态:均匀的液 体,无凝块,无粘稠现象。(3)学生饮用奶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奶制品相 关标准、《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管理办法》质量要求及当地学生饮用奶执行标准及要求。学 生饮用奶生产、配送、包装、标识符合《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管理办法》要求,常温保质 时间不低于 6个月(以生产日期起计算)。学生奶应是当地政府部门发布的推广配送学生饮用奶的定 点生产企业名单范围内。 9、水果类必须保证果型匀称,色泽均匀,无干疤、斑点、裂口、腐烂,口感好,并按学校送货 前提出的具体要求供货。农药残留符合 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残最大残留限量》(或最 新标准)要求。 10、调味品、干杂: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检验标准、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包 装完好无损、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腐烂变质,有该物品独有的气味、无异味。有效期须在保质 期二分之一天数之内,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具有相关产品检验报告,具有 SC 标记。 11、糕点:产品符合 GB 20981-2007(或最新标准)、GB/T 20977-2007(或最新标准)或国家质 量安全检验标准、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包装完好无损、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腐 8 烂变质,有该物品独有的气味、无异味。有效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数之内。 12、所有食品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标准所规定的要求及国家及当地最新 卫生、食品部门颁发的相关标准。 13、以上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要求,并在配送时按要求提供产品所涉及的《全 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国 家强制规定材料,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投标人所供产品达到相 关食品卫生安全规定,所提供每批次预包装食品均应附有合法有效的出厂检验报告或送检报告,所 提供的食用农产品应附有农残、兽残检测报告。不得提供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以及散装食用油、散 装食盐。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保证所供产品配送到被服务单位时的 质量、卫生和安全。 四、其他事项 (一)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中标后在 20天内设立满足现有学生量的“净菜加工配餐中心”,配餐中心必须设在桐 梓县境内,净菜配餐中心须具备净菜车间(a菜生产加工线;b清洗生产线;c禽畜类加工生产线;d 蔬菜保鲜库;e肉类排酸冷冻库;f真空包装系统等)、检测设备(a农药残余检测仪器;b地沟油快 速检测仪;c肉类水分速测仪;d水质检测仪;e荧光检测仪等),并有足够的冷藏运输车辆,具备配 电房、视频监控室、微生物培养室、食品留样室、蔬菜加工区(分拣间、清洗间、切配间、消毒室) 及包装区、肉类加工区及包装区、禽类加工区及包装区等功能室,配备现代化生产设备设施,并符 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要求。 2、中标供应商必须在“配餐中心”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食材加工和配送环节全程监控逐步与学 校食堂监控联网,实现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视频远程监控。 注:供应商须对以上“净菜加工配餐中心” 的设立作出承诺(须提供承诺函,格 式自拟)。 (二)服务要求 1、集中采购:中标企业食品原料采购要统一下单,必须优先采购本县农业合作社种(养)殖的 大米、蔬菜和畜禽类,时蔬鲜货从当地生产基地或一级批发市场采购,确保采购食材新鲜、安全、 9 优质等价。统一从农户、种(养)殖基地、品牌生产厂家直接采购,主要副食调料集中采购,减少 采购中间环节,并具源头可追溯性。 2、集中检测:中标企业配置食品检验师,按照国家食品验收标准进行 PP检验,保证所采购物 品均无品质异常,同时接受市场监督管理及相关食品卫生安全部门全程监督。粮油、肉禽蛋进行抽 样检测,蔬菜(瓜果)使用农药残留度检测仪进行检测。配送中心库管员和食品检验员负责对入库 原材料和商品进行检验,特殊敏感原材料(肉类、豆制品等)必须由配送中心负责人和食品检验师 验收检验通过后方能使用,杜绝不良产品流入学校食堂,确保食品安全。 3、集中加工:净菜加工的所有流程实行统一监管,规范操作,确保食材在加工环节中卫生安全, 保证配菜统一化、合理化,使菜品的营养搭配更加均衡。 4、集中配送:针对各学校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配送计划,与学校签订配送合同,使用冷藏车将 净菜第一时间保质保量配送到学校,做到学校食堂现场零库存。 5、集中支付:营养改善计划、寄宿生补助资金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实行集中支付,做到学校“见 物不见钱”,便于教育、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全程监督资金流向,保证资金安全。 服务要求 1、服务期限及交货地点 交货期: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交货地点:桐梓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供应商在供货服务期间,每批食材配送到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开具结算单 并出具正式发票,根据实际供应量结算费用,具体付款细则双方合同约定。 3、结算方式:当月食材实际结算金额=结算价×当月配送数量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桐梓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及健全食材询价定价机制的通知》(桐教 〔2020〕54号)文件要求,结算价由桐梓县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局通过深入市场询价制定,每学期 至少询价定价三次,第一次在开学前一周、第二次在开学后一个半月、第三次在学期结束前一个半 月对学校食堂食材、原(辅)料进行询价定价,期间如遇食材市场价格大幅上涨和下跌时,可临时 增加询价定价次数。其中蔬菜、肉类以“净菜”标准配送,价格以扣除各种菜品加工成“净菜”之 后的损耗率进行结算,即结算价格=市场价格/(1-损耗率),损耗率由桐梓县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局 进行认定。 10 4、调价机制:以桐梓县当地市场各类食材价格及中标供应商在加工过程中的损耗、包装、配送 等费用为依据进行制定带量食谱。在项目运行期间中标供应商应结合市场行情定期向采购人报送周 食谱,采购人应对中标供应商报送的食谱进行审核(参考桐梓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的市场各类食材 价格),食材市场行情波动幅度在 10%以内不予调整,食材市场行情波动超过 10%,中标供应商应结 合市场行情定期向采购人报送新的带量食谱,经采购人审核通过以后执行。 5、合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6、违约处罚: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应货物的食品安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因供应商的责 任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必须保证按期、保质、足量地提供货物。 货物交货期为自采购人发出每批次供货通知之日起 1个日历天,交货地点为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如 果因供应商的责任造成交货延误的,采购人可以拒收或要求赔偿损失。 7、注:本项目分为 A包-桐梓县南部 12个乡(镇、街道)农村义教、学前营养餐配送服务和 B 包-桐梓县北部 13个乡镇农村义教、学前营养餐配送服务,本次采购招标分两个包同时招标,潜在 供应商可选择其中任何一个包投标,也可两个包同时选择投标,且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适用于两个 包。 11 第四节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标专家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 评审因素及其分值进行综合评分后,以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1至 3家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 商的评标方法。 注:本项目分为 A包-桐梓县南部 12个乡(镇、街道)农村义教、学前营养餐配送服务和 B包- 桐梓县北部 13个乡镇农村义教、学前营养餐配送服务,本次采购招标分两个包同时招标,潜在供应 商可选择其中任何一个包投标,也可两个包同时选择投标,且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适用于两个包。 第二节 评分标准 一、评分因素 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技术因素和商务因素。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 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价、打分。 二、评分标准 1.初步审查 12 初步审查表 项目名称: 一、资格性检查 序 号 供应商 名称 资格要求 供应 商 1 供应 商 2 供应 商 3 供应商 4 1 1 经 营 资 格 审查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2 专 业 资 格 审查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 品经营许可证》。 二、符合性检查 1 1 商务符合性 服务期、投标有效期等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三、无效标检查 1 1 无效标检查 按本项目采购文件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是否通过 13 评分表 序 号 评分项 分值标准 评分标准 1 技术分 项目实施方案 (15分) 1、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方案:方案中组织架构 完善、分工明细、工作目标清晰等,评委根据方案的满足情 况、合理有效性等情况进行打分,0-2分; 2、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配送方案:方案中配送路线合理、 车辆满足配送需求、配送车辆管理管理严谨等,评委根据方 案的满足情况、方案合理有效性等情况进行打分,0-5分; 3、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货源保障方案:方案中货源保障 有效、品种齐全、生产厂家知名度等,评委根据方案的满足 情况、方案合理有效性等情况进行打分,0-3分; 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净菜生产加工方案:净菜生产加工方案 中生产加工作业方案、生产加工标准制定方案、货物存储方 案等进行打分,评委根据方案的满足情况、方案合理有效性 等情况进行打分,0-2分; 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各做应急方案: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 于交通管制、食物中毒、应急配送、极端天气、停水停电、 因食品原料质量或卫生安全引发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预 案及应急赔付、疫情防控预案、响应时间等内容,评委根据 方案的满足情况、方案合理有效性等情况进行打分,0-3分; 2 商务分 溯源系统 (8分) 投标人具有自有或合作的食品质量溯源管理系统得 8分。 评审依据:自有质量溯源管理系统提供国家版权局审核的著 作权登记证书,合作系统提供系统合作协议及购买发票。 净菜加工配餐 中心(30分) 投标人已设有净菜加工中心场地面积≥3000平方米,得 10 分;加工中心内设独立的检测室得加 3分,内设独立预包装 初步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 评审专家(签字): 14 食品库房加 3分,内设蔬菜加工分拣区加 3分,内设肉类分 割加工区加 3分,内设冷藏冷冻库加 3分,承诺在项目配送 时配送中心到达需配送所在地最远校点在 180分钟内,加 5 分; 评审依据:若投标前在桐梓县范围内未建立上述配送基地, 供应商承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配送基地的建设。 配送车辆 (15分) 投标人提供自有或租赁食材冷链配送运输车辆 6辆得 10分, 每增加 1辆加 1分,最多得 15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自有冷链运输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 件、购车发票扫描件、机动车登记证扫描件及车辆前后照片 (显示车牌号码和车厢制冷设备)。租赁车辆除提供上述资料 外另需提供车辆租赁合同(租赁期限需在本项目服务期内) 和车辆租赁费用转账凭证。(未提供或资料提供不全本项不得 分) 服务人员 (8分)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有农产品检验员得 4分,食品安全管理 员得 4分, 评审依据:农产品检验员需提供农业部或人社部颁发的职业 资格证书、食品安全管理员需提供相关从业人员证书和投标 人为其购买的社会保险缴费清单原件(近一年的社会保险缴 费记录),未提供该项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食品保险 (8分) 投标人已购买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额≥1000 万元的得 4 分,保险保额每增加 500万加 2分,本项最高得 8分。(保险 赔付金额低于 1000万元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保险相关凭证复印件,投标时递交原件。) 投标人荣誉 (8分) 1、投标人获得“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称号的 得 4分; 2、投标人提供由从事信用评级的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AAA 级得 4分; (评审依据:提供荣誉证书原件) 15 体系认证 (8分) 投标人具有通过①HACCP体系认证、②通过环境质量管理体 系(ISO14001)、③通过质量安全管理体系(ISO 9001)、④ 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 22000)、⑤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 理体系、⑥通过售后服务五星管理体系认证、⑦企业诚信管 理体系认证、⑧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的:具有任意 1项得 2 分,最多得 8分。 (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认监委平台查询截图, 开标时递交原件审查) 3 其他 节能环保产品 加分(2分) 据黔财采﹝2014﹞15号,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 “环保产品清单” 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 每一项加 0.3分;所投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 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 最高不 超过 2分。(注:此项加分在总分的基础上增加) 少数民族地区 主产品加分项 (3分) 据黔财采﹝2014﹞15号,投标主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 区和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 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3分。 4 得分 105分 注:技术标不得重复标记、行间距保持一致、字体采用四号宋体不加粗、不得有错别字 等,若出现上述情况,每一处扣 0.5分,直至扣完技术分为止;本项目为农村义教、学前营 养餐配送服务项目,技术标必须有针对性。 第五节 废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项目评审终止: 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6 第六节 无效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 参与评审: 1.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字的; 2.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3.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 4.投标报价被评审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 5.投标报价高于财政采购预算采购人无法支付的; 6.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的; 7.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0.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本采购项目的。 13. 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 第一节 服务要求 第二节 供应商资格条件 采购内容 一、工作目标 二、实施方案 (一)实地考察 (二)实施学生食堂净菜配餐 1、统一采购 2、统一检测 3、统一加工 4、统一配送 5、集中支付 6、食品追溯体系 7、应急保障预案 8、建立退出机制 三、项目实施的具体措施 (一)采购项目及要求 (二)主要采购内容及要求 四、其他事项 服务要求 评标办法 第二节 评分标准 第五节 废标条款 第六节无效标条款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