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冶采【2021】053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冶财采计备 [2021]0182号)
二、项目名称:大冶市东岳路第二幼儿园食堂厨具购置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西塞山区新益酒店用品批发部
供应商代码:92420203MA4C1CW58F(1-1)
供应商地址:西塞山区沿湖大道803号矿务局惠民小区
中标(成交)金额:壹拾叁万捌仟玖佰柒拾伍元整(¥13897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1 | 电热水器 | 80L | 广东美的 | 2台 | 2300.00 |
2 | 工程款大锅灶 | 1050*1100*800 | 广东建恒 | 2台 | 4500.00 |
3 | 柜式工作台 | 1800*800*800 | 新益酒店用品批发部 | 2台 | 1600.00 |
4 | 工程款四门冰柜 | 1200*700*1900 | 福州福建富雪岛制冷设备厂 | 1台 | 3200.00 |
5 | 风循环消毒柜 | 1160*500*1770 | 广东方红电器有限公司 | 1台 | 3500.00 |
6 | 不锈钢烟罩 | - | 新益酒店用品批发部 | 7.5米 | 900.00 |
7 | 净化器低排 | - | 重庆柯旭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1台 | 10800.00 |
8 | 厨房专用离心风柜 | - | 重庆柯旭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1台 | 7800.00 |
9 | 三层三站传菜梯 | - | 武汉楚天至美电梯有限公司 | 1项 | 22660.00 |
… | …… |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琪(组长)、孙红莉、李相青(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湖北政府采购网;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市政府网;2021年7月28日
2、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4楼016室(领取人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领取)
3、质疑: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如不服可以向大冶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诉,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办事处
地 址:大冶市东岳路
联 系 人:柯勇进
联系电话:15327881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冶市大棋西路2号
联系方式:0714-3188077、31880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奕霏、李鑫
电 话:0714-3188077
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8月5日
大冶市东岳路第二幼儿园食堂厨具购置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doc
大冶市政府采购
询价通知书
项目编号:冶采【2021】053号
项目名称:大冶市东岳路第二幼儿园食堂厨具购置采购项目
询价内容:厨具一批
目 录
TOC \o "1-1" \h \u HYPERLINK \l _Toc28762 第一章 询价邀请函 3
HYPERLINK \l _Toc19859 第二章 报价须知 6
HYPERLINK \l _Toc23096 第三章 采购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7
HYPERLINK \l _Toc12070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27
HYPERLINK \l _Toc27575 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 29
HYPERLINK \l _Toc5489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1
第一章 询价邀请函
项目概况
大冶市东岳路第二幼儿园食堂厨具购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冶采【2021】053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文号:冶财采计备[2021]0182号)
项目名称:大冶市东岳路第二幼儿园食堂厨具购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16万元整(最高限价:人民币14.4万元整)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既: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不允许中标后分包。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2日17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大冶市政府网(“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11.4.115.225/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者,应当在“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大冶市政府网—招投标—软件指南》 (网址:http://www.hbdaye.gov.cn/)。完成网员注册后,登录“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本项目报名及采购文件下载。(无需办理CA锁,无需上传响应文件,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714-3188070。)
售价:免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8月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发送至集中采购机构指定邮箱2140731618@qq.com。
开标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开标厅。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是
资金来源:大冶市级财政性资金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政府网上发布。
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书面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收到书面质疑函时间为准。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办事处
地 址:大冶市东岳路
联 系 人:柯勇进
联系电话:15327881111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冶市大棋西路2号
联系方式:0714-3188077、318807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奕霏、李鑫
电 话:0714-3188077
第二章 报价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项目名称 |
大冶市东岳路第二幼儿园食堂厨具购置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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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冶采【2021】0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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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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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
大冶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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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名 称: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办事处 地 址:大冶市东岳路 联 系 人:柯勇进 联系电话:1532788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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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采购机构 |
名 称: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冶市大棋西路2号 联 系 人:李奕霏 联系方式:0714-3188077 联系邮箱:2140731618@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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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基本要求 |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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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的获取 |
详见第一章“询价邀请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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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
详见第一章“询价邀请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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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 |
接受 不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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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现场 |
组织 不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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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会 |
组织 不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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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 |
允许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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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方案 |
接受 不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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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样品 |
提交 不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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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 |
进行 不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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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有效期 |
递交响应文件之日算起 60日历日内保持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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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到达开标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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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的份数 |
参加采购活动时:电子响应文件1份; 采购项目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储存介质:DVD+R / DVD+RW光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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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详见第一章“询价邀请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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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响应文件的签章、加密与递交 |
(1)签章。供应商在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时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签字、盖章,可使用电子签章,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密码保护。供应商应牢记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密码并严格保密,该密码将用于解密其电子响应文件。若因供应商之故(包括但不限于未设置密码、密码遗失、密码错误、文件损坏、未按要求发送密码)导致无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递交。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PDF格式)一次性递交至集中采购机构指定邮箱。递交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拒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 (4)邮件要求。 1)邮件主题(标题)应设置为“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如:“冶采[2021]***号+****公司”; 2)邮件内容应当包含: ①邮件正文: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 ②《授权委托书》电子版(PDF格式),文件名应设置为“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授权委托书”; ③加密后的《响应文件》电子版(PDF格式),文件名应设置为“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响应文件”; ④加密后的《报价一览表》电子版(PDF格式),文件名应设置为“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报价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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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见面开标说明 |
本次开标过程采用“腾讯会议”直播进行,请各供应商代表1名(即参会人员)提前用带视频功能的手机或电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加入会议号762290355进入本项目不见面开标会。 请供应商提前自行测试网络及影音效果,预防开标过程出现意外。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正常加入开标会,请及时与集中采购机构联系。 考虑到网络因素,若在开标过程中出现集体异常退出等情况请加入备用QQ群(群号891776066)进行开标会。 进入开标会的供应商代表应修改ID名称为“公司名称+姓名”(名称过长的可以写公司简称)。 进入开标会的供应商代表请在未经授权或无异议时,将麦克风保持静音,以免干扰会议的正常进行。 进入开标会的账号所有者视为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授权代表,供应商授权代表对其在会议中发布的一切文字、语音、图片、文件等承担相关权力、义务及责任。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上投标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对发生的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供应商投标内容不一致或利益受损或报价失败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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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流程 |
达到开标时间后,公布已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核验各供应商身份及授权委托书; 各供应商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密码; 按顺序逐一解密并核验各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及报价一览表; 唱标; 各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如无异议则转入评标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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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端要求 |
电脑配置:4G以上内存,Windows7以上操作系统,IE11以上浏览器,Office2010以上文字处理软件,摄像头、带声卡耳机。 互联网网络带宽50M以上。 请勿使用下载限速类邮箱,影响开标进程,建议使用QQ邮箱。 因供应商硬件或网络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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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中小企业划分:国务院客户端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上均有「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货物、服务类价格扣除比例为6%(工程类为3%),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价格扣除比例为2%(工程类为1%),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是否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 是否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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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及回复 |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有询问或质疑的,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集中采购机构将按政府采购询问或质疑程序处理。 |
一、总 则
. 适用范围
1.1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
.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监管部门”是指:大冶市财政局。
2.3“集中采购机构”是指: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
2.4“询价小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建,也称评审小组。由采购人推荐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或由采购人代表和两名及以上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依法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
2.5“供应商”是指:获得该项目询价小组确定参加报价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自然人。如供应商在本次询价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6“货物”是指: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2.7 “服务”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服务。
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价格、技术、服务和合同草案条款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 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本文件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无效。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应加盖公章。
3.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书面承诺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书面承诺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如经营、开发或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货物、服务国家有相关资质要求、或强制性规范、或行业标准的,应已经取得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3.4本文件第一章第五条除上述以外的条款。
3.5按采购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1)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活动的,应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
2)供应商应在有意愿参加本项目活动时,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有关联合体书面说明,并明确联合体主体;
3)联合体的各成员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之间须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在联合协议中指定本项目主办人,并将联合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组成的一部分;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应由主办人完成,并在联合协议中进行说明;
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
6)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 费用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集中采购机构不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 踏勘现场
5.1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5.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5.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 答疑会
6.1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两 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澄清。对于在此时间之后递交的询问或质疑,不予受理。
6.2供应商应在答疑会时间的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
6.3答疑会后,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对供应商所提问题进行澄清答复。
. 分包
7.1按采购文件规定允许分包的,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的具体情况。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条件,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 备选方案
8.1按采购文件规定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供应商可按要求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 其他
9.1响应文件应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和条件。
9.2采购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询价小组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判,对同一条款的评判标准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9.3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应当真实、明确、准确。否则,询价小组可能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
9.4供应商须对所提供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
9.5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9.6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
. 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10.1响应文件以及与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采购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10.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受邀参加本项目多个包的,其响应文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编制和递交。
10.4如因供应商只提供采购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或附件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补充和报价。
10.5响应文件的组成
不限于以下内容,如未提供,询价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1)报价函(附件1);
2)报价一览表(附件2);
3)报价组成情况表(附件3);
货物(服务)清单(附件4);
5)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对照表(附件5);
6)技术和服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6);
7)商务和合同条款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7);
8)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附件8);
9)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9);
10)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书面承诺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书面承诺书(附件10);
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书(附件11);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12);
1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附件13)
14)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如果有的话)(附件14)
15)《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的话)(附件15)
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有的话)(附件16)
17)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如果有的话)(附件17)
18)本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三、响应文件有效期
11. 本项目报价有效期为规定的报价截止之日算起60个日历日,在此期间内报价有效。在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改变报价、质保期及承诺的全部义务。报价有效期比本文件规定短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1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集中采购机构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集中采购机构的要求,但其报价在原报价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13. 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无论成交与否不予退还。
四、报价要求
14. 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15.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16. 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的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17. 响应文件的组成和递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8. 电子响应文件的签章、加密与递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0. 迟交的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询价时间,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
六、采购小组的组成
21. 本次采购由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进行。
21.1询价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一名和评审专家两名组成,评审专家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
21.2询价小组全面负责确定报价供应商名单、响应文件的评审、质疑处理等工作。
七、评审
22. 询价小组根据本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23.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活动终止。
24. 询价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原则上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25.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5.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所投产品不符合政府采购强制产品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25.3本项目适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5.4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参加投标的,给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5.5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的,应出具所提供产品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
25.6对于未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或声明函内容不能说明所提供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企业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给予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5.7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5.8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25.9供应商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发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线自测,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上均有小程序链接。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26. 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或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也可按事先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当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低评审价时,询价小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确定评审结果排序;评审价相同,且报价也相同的,询价小组按技术优劣或投票确定评审结果排序;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按报价由低到高确定评审结果排序。
27. 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评审价最低(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8. 成交候选供应商因特殊原因放弃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才可依据询价小组评审结果次序依次递补。
九、发布成交公告
29. 集中采购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
30. 相关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有询问或质疑的,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集中采购机构将按政府采购询问或质疑程序处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质疑人法人(负责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3)具体的质疑事项和请求;
4)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5)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应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盖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十、签订合同
3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服务合同。
十一、付款
32. 货物(服务)交付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验收报告、发票,报大冶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办理相应金额的支付手续。
十二、适用法律
33. 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
第三章 采购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内容:
说明:本章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或优于此要求,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采购货物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及型号 |
数量 |
货物/服务 |
要求/备注 |
|
1 |
砧板刀具消毒柜 |
500*500*1900 |
1台 |
货物 |
||
2 |
绞切肉机 |
580*425*780 |
1台 |
货物 |
||
3 |
双星平台水池 |
1800*700*800 |
1台 |
货物 |
||
4 |
大洗池 |
1000*700*800 |
3台 |
货物 |
||
5 |
洗地龙头 |
10M |
3套 |
货物 |
||
6 |
双层工作台 |
1800*800*800 |
3台 |
货物 |
||
7 |
电热水器 |
80L |
2台 |
货物 |
节能产品 |
|
8 |
双温水龙头 |
304材质 |
6套 |
货物 |
||
9 |
平板货架 |
1200*500*1500 |
1台 |
货物 |
||
10 |
灭蝇灯 |
40W |
6台 |
货物 |
||
11 |
紫外线消毒灯 |
30W |
6台 |
货物 |
||
12 |
工程款大锅灶 |
1050*1100*800 |
2台 |
货物 |
核心产品 |
|
13 |
调料拼台 |
400*900*800 |
2台 |
货物 |
||
14 |
调料台 |
400*1100*800 |
1台 |
货物 |
||
15 |
工程款单炒炉 |
1000*900*800 |
1台 |
货物 |
核心产品 |
|
16 |
电饼铛 |
1台 |
货物 |
|||
17 |
电汤炉 |
60型 |
1台 |
货物 |
||
18 |
工程款双门蒸饭车 |
24盘 |
1台 |
货物 |
||
19 |
柜式工作台 |
1800*800*800 |
2台 |
货物 |
||
20 |
单洗池 |
700*700*800 |
1台 |
货物 |
||
21 |
开水器 |
6KW/380V |
1台 |
货物 |
||
22 |
开水器底座 |
1台 |
货物 |
|||
23 |
工程款四门冰柜 |
1200*700*1900 |
1台 |
货物 |
||
24 |
留样冰柜 |
500*500*1200 |
1台 |
货物 |
||
25 |
单水池 |
600*600*800 |
1台 |
货物 |
||
26 |
双动双速和面机 |
30型 |
1台 |
货物 |
||
27 |
压面机 |
350型 |
1台 |
货物 |
||
28 |
搅拌机 |
30型 |
1台 |
货物 |
||
29 |
发酵箱 |
16盘 |
1台 |
货物 |
||
30 |
平冷工作台 |
1800*800*800 |
1台 |
货物 |
||
31 |
托盘架 |
15盘 |
1台 |
货物 |
||
32 |
面案工作台 |
1800*800*800 |
1台 |
货物 |
||
33 |
电烤箱 |
二层四盘 |
1台 |
货物 |
||
34 |
三星水池 |
1800*700*800 |
1台 |
货物 |
||
35 |
风循环消毒柜 |
1160*500*1770 |
1台 |
货物 |
||
36 |
柜式带车收残台 |
700*700*800 |
1台 |
货物 |
||
37 |
收碗车 |
中号 |
1台 |
货物 |
||
38 |
备餐台 |
2200*600*800 |
1台 |
货物 |
||
39 |
四层货架 |
1200*500*1500 |
4台 |
货物 |
||
40 |
平板拖车 |
中号 |
1台 |
货物 |
||
41 |
不锈钢更衣柜 |
900*400*1800 |
2台 |
货物 |
||
42 |
不锈钢烟罩 |
7.5米 |
货物 |
|||
43 |
不锈钢双层隔油网 |
7.5米 |
货物 |
|||
44 |
不锈钢集烟箱 |
7.5米 |
货物 |
|||
45 |
不锈钢封墙钢背板 |
7.5米 |
货物 |
|||
46 |
不锈钢水平弯头 |
4个 |
货物 |
|||
47 |
不锈钢水平主风管 |
2米 |
货物 |
|||
48 |
不锈钢净化器出入口变径 |
2个 |
货物 |
|||
49 |
不锈钢风机出入口变径 |
2个 |
货物 |
|||
50 |
净化器低排 |
1台 |
货物 |
|||
51 |
厨房专用离心风柜 |
1台 |
货物 |
|||
52 |
风机减震器 |
1个 |
货物 |
|||
53 |
烟管软连接 |
1个 |
货物 |
|||
54 |
风机支架 |
1台 |
货物 |
|||
55 |
净化器支架 |
1台 |
货物 |
|||
56 |
不锈钢竖向雨帽 |
1台 |
货物 |
|||
57 |
风机启动电箱 |
1台 |
货物 |
|||
58 |
辅材安装费 |
1项 |
货物 |
|||
59 |
运输费用 |
1项 |
货物 |
|||
60 |
三层三站传菜梯 |
1项 |
货物 |
|||
核心产品 |
采购清单中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