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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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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GZFCG2021-FW-052(招标文件编号:JGZFCG2021-FW-052)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青山区欣雨蔬菜店

供应商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望隆购物广场内蔬菜区北3号柜台

包组或产品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A包)

下浮率(%):39.2000000

供应商名称:包头市承拓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包头市昆区友谊19栋北包钢惠客连锁超市6号店内

包组或产品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A包)

下浮率(%):17.5000000

供应商名称:包头市合享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2号同心创业大厦1502房间-3

包组或产品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A包)

下浮率(%):3.0000000

供应商名称:内蒙古铁胜物资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包头市东河区铁西包头豪德贸易广场东南区12-19号1层

包组或产品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B包))

下浮率(%):22.0000000

供应商名称:包头市合享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2号同心创业大厦1502房间-3

包组或产品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B包)

下浮率(%):3.0000000

供应商名称:内蒙古锐洋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包头市青山区青福镇赵家店工业园区C30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B包)

下浮率(%):8.0000000

供应商名称:包头市承拓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包头市昆区友谊19栋北包钢惠客连锁超市6号店内

包组或产品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C包)

下浮率(%):12.0000000

供应商名称:内蒙古十二鲜生农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包头市稀土开发区民族东路南段松石雅居17栋23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C包)

下浮率(%):22.4000000

供应商名称:包头市合享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2号同心创业大厦1502房间-3

包组或产品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C包)

下浮率(%):5.0000000

供应商名称:青山区欣雨蔬菜店

供应商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望隆购物广场内蔬菜区北3号柜台

包组或产品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D包)

下浮率(%):39.2000000

供应商名称:包头市承拓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包头市昆区友谊19栋北包钢惠客连锁超市6号店内

包组或产品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D包)

下浮率(%):15.0000000

供应商名称:包头市合享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2号同心创业大厦1502房间-3

包组或产品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D包)

下浮率(%):6.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青山区欣雨蔬菜店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2 包头市承拓贸易有限公司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3 包头市合享贸易有限公司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4 内蒙古铁胜物资有限公司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5 包头市合享贸易有限公司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6 内蒙古锐洋食品有限公司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7 包头市承拓贸易有限公司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8 内蒙古十二鲜生农贸有限公司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9 包头市合享贸易有限公司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0 青山区欣雨蔬菜店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1 包头市承拓贸易有限公司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2 包头市合享贸易有限公司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正武 闻言 杨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指导意见(试行)》即内工建协(2016)17号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

联系方式:贾小雪/ 0472- 51683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建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当代生态大厦1709室

联系方式:任补补/0472-61650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补补

电 话: 0472- 6165098

市国税食材竞争性磋商文件7.26(最终).pdf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GZFCG2021-FW-052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建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 07 月 1 目 录 第一部分 商 务 部 分 ............................................................................... 2 第一章 磋 商 公 告 ................................................................................... 2 第二章 磋 商 须 知 ................................................................................... 5 第三章 评审办法及标准 ........................................................................... 19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 ................................................................................. 25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 26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29 附件 1-2 ............................................................................................ 30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 30 第二部分采购总体要求及采购内容需求 ................................................... 46 2 第一部分 商 务 部 分 第一章 磋 商 公 告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包头市 青山区当代生态大厦 1709 室(友谊大街 65 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08 月 0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GZFCG2021-FW-05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四个包,分别为: A 包:蔬菜、水果类;预算金额 65 万元。 B 包:粮油、禽蛋类;预算金额 15 万元。 C 包:肉类、海鲜类;预算金额 75 万元。 D 包:调料、饮品、干货类;预算金额 15 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 相关法律法规。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能够承担实施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 4)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 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07 月 26 日 至 2021 年 08 月 02 日,每天上午 9:30 至 11:30,下 午 14: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当代生态大厦 1709 室(友谊大街 65 号) 方式: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08 月 0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当代生态大厦 1709 室(友谊大街 65 号)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08 月 0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当代生态大厦 1709 室(友谊大街 65 号)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 份)。如资料不全,予以拒绝。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 无行贿犯罪行为截图; (6)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7)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8)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2、采购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 联系方式:贾小雪/ 0472- 51683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建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当代生态大厦 1709 室 联系方式:任补补/0472-61650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补补、董晗璇 电 话:0472-6165098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建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 07月 26 日 5 第二章 磋 商 须 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和要求 1 采购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 约 170 万元,其中 A 包预算金额 65 万元;B 包预算金额 15 万元;C 包:预算金额 75 万元;D 包:预算金额 15 万元。 公告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2 采购人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 电话:贾小雪/ 0472-5168381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内蒙古建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当代生态大厦 1709室 电话:0472-6165098 联系人:任补补 4 供应商产生方法 □ 公告 □ 供应商库抽取 ? 专家和采购人推荐 5 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 22条的 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能够承担实施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 无行贿犯罪行为; 6 项目现场勘察 ? 不组织 □ 组织:________________ 7 联合体 ? 不接收 □ 接收 8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 节能产品 ? 否 □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内的产品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 信息安全认证 ? 否 □ 是 6 9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 除 ,微型企业扣除 。 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 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 2%-3%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_______%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_____________ 10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 规定的 相关法律法规 11 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 资料 无 12 提交样品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______________ 13 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 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 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4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 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 年 08月 05日上午 09: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当代生态大厦 1709室 15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 间和地点 时间:2021 年 08月 05日上午 0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当代生态大厦 1709室 16 磋商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 0 元。 磋商保证金未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非供应商账户汇出 的,视为磋商保证金无效。 17 磋商响应有效期 90 日(日历日) 18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 1份 副本 3份 电子文件 1份(扫描/Word格式) 19 响应文件封套上应载 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采购项 目 项目编号:JGZFCG2021-FW-052 2021年 08月 05日 上午 09:30分前不得拆封 20 信用查询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 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审报告中。本项目信用记 录查询截止时点为 ? 供应商自行检查上述记录,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 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 需加盖公章。 7 21 提供服务的时间、地 点、方式、服务项目 期限 提供服务的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提供服务的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职工餐厅 提供服务的方式: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 项目服务期限:一年 22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 和时间 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23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的 10%,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 10000 元 ,提交方式转账 收款人户名: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阿尔丁大街支行 银行账号:0603012209026430580 24 采购代理服务费 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内蒙古自治区工 程建设协会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 指导意见(试行)》即内工建协(2016)17号计算,由采购 人支付。 25 特别说明一 1、本项目费用以每月实际发生费用为准,具体收费计算方法 为最新市场价格(单价)×实际发生数量×(1-优惠率);2、 报价方式为优惠率报价;3、每个子包入围 3 家服务单位;4、 同一供应商可中多个子包;5、内容:A 包:蔬菜、水果类; B 包:粮油、禽蛋类;C 包:肉类、海鲜类;D 包:调料、 饮品、干货类。6、磋商文件中未明确约定的事项,在合同中 详细约定; 26 特别说明二 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基准价,参照同等质量产品价格的均价 为准,供应商采用优惠率报价。(优惠率就指磋商承诺按基 准价优惠一定比率) 8 磋商须知正文 一、总则 1.定义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 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 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3 “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 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产生。 1.4 “磋商小组”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 法履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职责的 3人以上单数的磋商成员。 1.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6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1.7 “节能环保”或者“环保产品”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 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采购项目预算 2.1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政府强制采购资格条件。 3.1.3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 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2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期限以内的。 4.参与磋商的费用 9 4.1 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 用。 5.授权委托 5.1 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 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 6.联合体形式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应同时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 义务及分工、 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 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 3.1款规定的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 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现场勘察 7.1 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勘查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7.2 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供应商未 在指定时间进行勘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 7.3 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 自己负责。 7.4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 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与其他规定 8.1 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必须将是否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作为采购产 品的资格条件。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8.2 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环保清单内的产品,应分别予以相应的加分 或价格扣除;对于同时列入“两给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本 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8.3 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 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8.4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可用扣除后的最后 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8.5 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 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并要求产品供应商提供由中国信息安 10 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8.6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二、磋商文件 9.磋商文件的组成 9.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9.2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 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9.3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 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9.4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 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0.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0.1 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 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0.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 应商,不足 5 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1偏离 11.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偏 离分为实质性和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 11.2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外,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 “无效” “不 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规定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 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三、响应文件 12.一般要求 1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 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1 12.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 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 中文为准。 12.3 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 衡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2.4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2.5 磋商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13.1 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3.1.1 商务部分 (1)磋商响应声明 (2)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 (3)商务条款偏离表 (4)磋商保证金 (5)供应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6)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7)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 (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3.1.2 技术部分 (1)货物说明一览表、施工组织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 (2)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3)售后服务承诺 (4)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5)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6)其他资料 13.2 本项目要求提供样品的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3.3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磋商 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34.4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 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3.5 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 对应内容注明。 13.6 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4.报价 12 14.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和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优惠率形式进 行报价。 14.2 供应商必须按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 项价格和总价。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 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分项价格表中的报价。 14.3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本次采购项目的预算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5 磋商保证金 15.1 本项目是否交纳磋商保证金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5.2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应以支票、汇票、 本票、网上银行 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 2%的 谈判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磋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磋商有效期一致。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5.3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 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5.4 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退; 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 时退还的除外。 15.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6.磋商响应有效期 16.1 磋商响应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磋商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 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之日起计算。磋商响应有效期不足的将视为 无效响应。 17.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1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纸质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 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 为准。 17.2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签字盖章处盖单位章 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加行、涂改、增删,应加盖单位公 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3 17.3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 报价,可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 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 响应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加贴封条,并在封套 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18.2 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8.3 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19. 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 响应文件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和指定的地点提交。 19.2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 当拒收。 20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0.1 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 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2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磋商与评审 21.磋商小组 21.1 磋商与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22.初步审查 22.1 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完整性、符合性。除可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外,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有下 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4)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的; (5)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的。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由磋商小 组依据文件规定、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磋商情况认定。 (6)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 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的情况。失信情况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4 (7)其他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 23.澄清 23.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 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 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 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 性内容。 24.磋商 24.1 初审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 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参加磋商。 24.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 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4.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 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 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4.5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 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 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 24.6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并确定磋商的轮次。 24.7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24.8 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及变 动后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5.最后报价 25.1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 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 25.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 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 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组成部分。如磋商小组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变动 或新增新的需求,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 25.4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组织实施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 15 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 会资本)只有两家,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6.最后报价评审 26.1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 (1) 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 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4) 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最后报价将被是为无效报价或确定为无效响 应。 26.2最后报价的价格扣除原则 (1)节能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节能产品的,对 节能产品在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 (2)环境标志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环境标志产 品的,对环境标志产品在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 时予以加分。 (3)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以及监狱企业,在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给 予价格扣除。 26.3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 体(若项目允许联合体报价响应的情况下),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 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最终 报价给予扣除。 26.4价格得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供应商的评审价为按上述条款修 正并给予价格扣除优惠后的价格。 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优惠率最高的评审价为评审基 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1-评审基准价/1-评审价)×价格分 27.综合评审 27.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7.2评审办法及标准见第三章。 27.3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 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8.提出成交供应商 28.1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 评审报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 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16 28.2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 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 29.确定成交供应商 29.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9.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9.3采购人自行组织磋商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 30.磋商终止 30.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 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1.重新评审 31.1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 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 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32.保密 32.1 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3. 禁止行为 33.1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 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签订合同 34 成交信息的公布 34.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磋商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体上公布成交结果信息。 34.2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但成交结果公告前磋商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 34.3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在公告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 意见 35.成交通知 35.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 17 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6履约保证金 36.1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 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6.2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37.签订合同 37.1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依据。 37.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 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7.4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磋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七、其他规定 38.采购代理服务费 38.1成交供应商是否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9.询问、质疑、投诉 39.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 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9.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 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9.3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 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及程序,向财政部 提出投诉。 40.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 性内容的协议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 41.其他规定 41.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8 42未尽事宜 42.1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3文件解释权 43.1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19 第三章 评审办法及标准 1.评审方法 1.1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 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评审标准 2.1 本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以及报价的合理性”等内容进行评 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报价、技术和服务方案、供应商的综合实 力三者综合得分高低依次排列三名中标候选人,分值安排如下: A 包评审标准: 1)报价(满分 30 分) 1、本项目报优惠率。收费的计算公式为:收费=最新市场价格(单价)×实际发生数量× (1-优惠率)。 2、评审基准价的确定: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优惠率 最高的评审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报价得分计算方法:报价得分=((1-评审基准价)/(1-评审价))×价格权值×100,小数 点后保留两位。 4、报价与评审基准价均以“%”为单位,价格权值为 30%。 本次评审将按分值由高到低在合格的供应商中选取 3 家入围供应商。 2)供货方案(满分 50 分) 1、质量承诺: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投商品的质量承诺做出评价,优得 5-3 分,良得 3-1 分,一般得 1-0 分,无此项不得分。 2、质量控制措施:对供应商保证食品安全采取的保障措施情况、加工流程中食品安全、卫 生的控制措施做出综合评价,优得 10-7 分,良得 6-4 分,一般得 3-1 分,无此项不得分。 3、配送方案:对供应商的供货能力、存储、运输能力、运输环节的保证措施及对本项目供 应商制定的供货计划做出评价,优得 10-7 分,良得 6-4 分,一般得 3-1 分,无此项不得分。 4、应急响应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紧急订单和配送任务制定的应急响应方案做出评 价,优得 5-3 分,良得 3-1 分,一般得 1-0 分,无此项不得分。 20 5、组织机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人员是否齐全,责任分工等进行评价,优得 5-3 分,良得 3-1 分,一般得 1-0 分,无此项不得分。注:配备人员、直接接触物资的人员须具备 健康证。 6、供货实力情况:根据供应商供货能力、货源情况做出评价,优得 10-7 分,良得 6-4 分, 一般得 3-1 分,无此项不得分。(包括代理品牌或自产自销等情况的证明,需提供证明材料原 件) 7、车辆配备:针对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车辆配置情况做出评价,优得 5-3 分,良得 3-1 分,一般得 1-0 分,无此项不得分。 3)资信业绩(满分 20 分) 1、类似业绩:2019 年 01 月 01 日至磋商截止之日,有供货期 1 年及以上的类似产品市场 销售业绩,每提供供货合同或协议一份,得 2 分,最高得 4 分。(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 准,需提供合同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2、审计报告:经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每提供 一年加 2 分,最多得 6 分。(需提供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3、服务承诺:视出现问题到现场解决时间、本地化服务、供应商对质量、本地化服务、交 货时间、做出承诺且合理的情况,优得 10-7 分,良得 6-4 分,一般得 3-1 分,无此项不得分。 注:上述涉及所有业绩等有关资料响应文件中必须装订复印件且提供原件,否则不予得分。 B 包评审标准: 1)报价(满分 30 分) 1、本项目报优惠率。收费的计算公式为:收费=最新市场价格(单价)×实际发生数量× (1-优惠率)。 2、评审基准价的确定: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优惠率 最高的评审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报价得分计算方法:报价得分=((1-评审基准价)/(1-评审价))×价格权值×100,小数 点后保留两位。 4、报价与评审基准价均以“%”为单位,价格权值为 30%。 21 本次评审将按分值由高到低在合格的供应商中选取 3 家入围供应商。 2)供货方案(满分 50 分) 1、质量承诺: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投商品的质量承诺做出评价,优得 5-3 分,良得 3-1 分,一般得 1-0 分,无此项不得分。 2、质量控制措施:对供应商保证食品安全采取的保障措施情况、加工流程中食品安全、卫 生的控制措施做出综合评价,优得 10-7 分,良得 6-4 分,一般得 3-1 分,无此项不得分。 3、配送方案:对供应商的供货能力、存储、运输能力、运输环节的保证措施及对本项目供 应商制定的供货计划做出评价,优得 10-7 分,良得 6-4 分,一般得 3-1 分,无此项不得分。 4、应急响应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紧急订单和配送任务制定的应急响应方案做出评 价,优得 5-3 分,良得 3-1 分,一般得 1-0 分,无此项不得分。 5、组织机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人员是否齐全,责任分工等进行评价,优得 5-3 分,良得 3-1 分,一般得 1-0 分,无此项不得分。注:配备人员、直接接触物资的人员须具备 健康证。 6、供货实力情况:根据供应商供货能力、货源情况做出评价,优得 10-7 分,良得 6-4 分, 一般得 3-1 分,无此项不得分。(包括代理品牌或自产自销等情况的证明,需提供证明材料原 件) 7、车辆配备:针对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车辆配置情况做出评价,优得 5-3 分,良得 3-1 分,一般得 1-0 分,无此项不得分。 3)资信业绩(满分 20 分) 1、类似业绩:2019 年 01 月 01 日至磋商截止之日,有供货期 1 年及以上的类似产品市场 销售业绩,每提供供货合同或协议一份,得 2 分,最高得 4 分。(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 准,需提供合同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2、审计报告:经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每提供 一年加 2 分,最多得 6 分。(需提供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3、服务承诺:视出现问题到现场解决时间、本地化服务、供应商对质量、本地化服务、交 货时间、做出承诺且合理的情况,优得 10-7 分,良得 6-4 分,一般得 3-1 分,无此项不得分。 注:上述涉及所有业绩等有关资料响应文件中必须装订复印件且提供原件,否则不予得分。 22 C 包评审标准: 1)报价(满分 30 分) 1、本项目报优惠率。收费的计算公式为:收费=最新市场价格(单价)×实际发生数量× (1-优惠率)。 2、评审基准价的确定: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优惠率 最高的评审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报价得分计算方法:报价得分=((1-评审基准价)/(1-评审价))×价格权值×100,小数 点后保留两位。 4、报价与评审基准价均以“%”为单位,价格权值为 30%。 本次评审将按分值由高到低在合格的供应商中选取 3 家入围供应商。 2)供货方案(满分 50 分) 1、质量承诺: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投商品的质量承诺做出评价,优得 5-3 分,良得 3-1 分,一般得 1-0 分,无此项不得分。 2、质量控制措施:对供应商保证食品安全采取的保障措施情况、加工流程中食品安全、卫 生的控制措施做出综合评价,优得 10-7 分,良得 6-4 分,一般得 3-1 分,无此项不得分。 3、配送方案:对供应商的供货能力、存储、运输能力、运输环节的保证措施及对本项目供 应商制定的供货计划做出评价,优得 10-7 分,良得 6-4 分,一般得 3-1 分,无此项不得分。 4、应急响应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紧急订单和配送任务制定的应急响应方案做出评 价,优得 5-3 分,良得 3-1 分,一般得 1-0 分,无此项不得分。 5、组织机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人员是否齐全,责任分工等进行评价,优得 5-3 分,良得 3-1 分,一般得 1-0 分,无此项不得分。注:配备人员、直接接触物资的人员须具备 健康证。 6、供货实力情况:根据供应商供货能力、货源情况做出评价,优得 10-7 分,良得 6-4 分, 一般得 3-1 分,无此项不得分。(包括代理品牌或自产自销等情况的证明,需提供证明材料原 件) 7、车辆配备:针对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车辆配置情况做出评价,优得 5-3 分,良得 3-1 分,一般得 1-0 分,无此项不得分。 3)资信业绩(满分 20 分) 23 1、类似业绩:2019 年 01 月 01 日至磋商截止之日,有供货期 1 年及以上的类似产品市场 销售业绩,每提供供货合同或协议一份,得 2 分,最高得 4 分。(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 准,需提供合同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2、审计报告:经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每提供 一年加 2 分,最多得 6 分。(需提供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3、服务承诺:视出现问题到现场解决时间、本地化服务、供应商对质量、本地化服务、交 货时间、做出承诺且合理的情况,优得 10-7 分,良得 6-4 分,一般得 3-1 分,无此项不得分。 注:上述涉及所有业绩等有关资料响应文件中必须装订复印件且提供原件,否则不予得分。 D 包评审标准: 1)报价(满分 30 分) 1、本项目报优惠率。收费的计算公式为:收费=最新市场价格(单价)×实际发生数量× (1-优惠率)。 2、评审基准价的确定: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优惠率 最高的评审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报价得分计算方法:报价得分=((1-评审基准价)/(1-评审价))×价格权值×100,小数 点后保留两位。 4、报价与评审基准价均以“%”为单位,价格权值为 30%。 本次评审将按分值由高到低在合格的供应商中选取 3 家入围供应商。 2)供货方案(满分 50 分) 1、质量承诺: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投商品的质量承诺做出评价,优得 5-3 分,良得 3-1 分,一般得 1-0 分,无此项不得分。 2、质量控制措施:对供应商保证食品安全采取的保障措施情况、加工流程中食品安全、卫 生的控制措施做出综合评价,优得 10-7 分,良得 6-4 分,一般得 3-1 分,无此项不得分。 3、配送方案:对供应商的供货能力、存储、运输能力、运输环节的保证措施及对本项目供 应商制定的供货计划做出评价,优得 10-7 分,良得 6-4 分,一般得 3-1 分,无此项不得分。 4、应急响应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紧急订单和配送任务制定的应急响应方案做出评 价,优得 5-3 分,良得 3-1 分,一般得 1-0 分,无此项不得分。 24 5、组织机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人员是否齐全,责任分工等进行评价,优得 5-3 分,良得 3-1 分,一般得 1-0 分,无此项不得分。注:配备人员、直接接触物资的人员须具备 健康证。 6、供货实力情况:根据供应商供货能力、货源情况做出评价,优得 10-7 分,良得 6-4 分, 一般得 3-1 分,无此项不得分。(包括代理品牌或自产自销等情况的证明,需提供证明材料原 件) 7、车辆配备:针对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车辆配置情况做出评价,优得 5-3 分,良得 3-1 分,一般得 1-0 分,无此项不得分。 3)资信业绩(满分 20 分) 1、类似业绩:2019 年 01 月 01 日至磋商截止之日,有供货期 1 年及以上的类似产品市场 销售业绩,每提供供货合同或协议一份,得 2 分,最高得 4 分。(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 准,需提供合同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2、审计报告:经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每提供 一年加 2 分,最多得 6 分。(需提供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3、服务承诺:视出现问题到现场解决时间、本地化服务、供应商对质量、本地化服务、交 货时间、做出承诺且合理的情况,优得 10-7 分,良得 6-4 分,一般得 3-1 分,无此项不得分。 注:上述涉及所有业绩等有关资料响应文件中必须装订复印件且提供原件,否则不予得分。 25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 备注:政府采购合同,此处略。 具体合同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根据实际需要、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其他相 关文件具体制定。 26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商 务 部 分 一、磋商响应声明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附件 1-3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委托磋商) 二、报价一览表、分项价格表 附件 2-1 报价一览表 附件 2-2 分项价格表 附件 2-3 最终报价承诺书 三、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四、磋商保证金 五、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附件 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提供下列材料: 附件 5-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 5-2-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登记的不提 供); 附件 5-2-3 供应商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于公司 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附件 5-2-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 求提供说明材料); 附件 5-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件 5-2-6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磋商文件要求由供应商自行查询信用记录的提供)。 (三)附件 5-3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无) 六、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一)附件 6-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七、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27 第二部分 技 术 部 分 一、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三、售后服务承诺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五、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六、其他资料 28 第一部分 商 务 部 分 一、磋商响应声明 磋商响应声明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____________) 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一、我方同意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 法律约束力。 二、我方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______份和副本______份,电子响应文件(Word格式/扫描 件)______套,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 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 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附件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 1-3: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29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示例略) 30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致: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_______ (磋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磋商代表,就___________ (项目名称)磋商及相关事务 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委托期限: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__年__月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31 附件 1-3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磋商)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____________(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姓名)以本人名义 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 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委托代理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月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2 二、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 附件 2-1 报价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 包号 2 报价优惠率 大写:____________(优惠率) 小写¥____________(优惠率) 3 服务期限 4 … 备注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33 附件 2-2 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服务内容 报价 备注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 总计 大写:____________(优惠率) 小写:____________(优惠率)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34 附件 2-3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 最终报价承诺书 (第___2___次报价书) 供应商名称 最终报价优惠率 (详见备注说明) 大写: 小写: 备注说明 磋商小组签字 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页《报价表》由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依磋商情况填写,请加盖公章后装订 在响应文件内现场备填。考虑磋商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终承诺报价后,除 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分项服务的优惠浮动率。此优惠 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 35 三、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 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偏离 说明 说明:如有偏离,则必须注明“偏离”;未注明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36 四、磋商保证金 37 五、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 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章)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备注 附件 5-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明复印件 (示例略) 附件 5-2-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登记的不提供) (示例略) 附件 5-2-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示例略) 备注:1.提供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复印件。 2.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附件 5-2-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 供说明材料) (示例略) 38 附件 5-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39 附件 5-2-6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致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本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磋商文件中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单 位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单位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或者 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我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 处理。 供应商(盖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40 六、提供符合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 6-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 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本单位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 企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 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 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 2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41 七、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 (示例略)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示例略) 42 第二部分 技 术 部 分 一、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 服务方案说明 (示例略) 实施方案 (示例略) 技术方案 (示例略) 43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品目号 货物名称 规格 技术指标要求 响应情况 偏离 说明 说明:在偏离项必须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三、售后服务承诺 (示例略) 44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姓 名 性 别 职 务 职 称 毕业学校、专业 身份证号 拟在本项目任职 执业资格证 执业资格证书号 近____年承担项目情况 时间 类似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授权用招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45 五、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示例略) 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要求 (包括磋商标的物的强制性认证、注册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其他资料 公章授权书(如有) 46 第二部分 采购总体要求及采购内容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A包:蔬菜、水果类;B 包:粮油、禽蛋类;C包:肉类、海鲜类;D包:调料、饮品、干货类。 2、服务期限:一年 3、付款方式:按月结算 二、相关要求: (1)各类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行业相关标准,对于质量有问题 的货物要保证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 (2)各类食品保质期须为食品的最佳食用期,在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时剩余的保质期应在 二分之一以上。 (3)各类物品应分箱盛放、密封运输,做到定人、定时、定位。 (4) 供货商应配备专门的检疫检测设备或依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有关单位对食品进行检疫检 测,按照采购人要求,出具卫生检测报告或检验检疫合格证。 (5)验收办法及要求: 1)外观检查初步了解货物外观及质量,货物应清洁,外包装完整;严禁验收有害、有毒、 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如发现上 述问题,应做详细记录,并拍照留据。 2)数量验收:以供货合同和装箱单为依据,检查数量,并逐件清查核对。 3)质量验收: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在固定场所进行验收,场所、 设备必须保持清洁,定期清扫,保证无积水、食品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 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4)验收确认采购单位安排货物最终验收时间,由采购单位负责组织货物验收工作小组进行 货物最终验收及上报审批工作。验收不合格,终止合同,后果供应商自负。验收合格并最终 签字即为完成交货,本合同货物验收责任人是采购单位。 三、特殊要求: A 包特殊要求 1、蔬菜、水果类: 所送产品应来自大型的无公害蔬菜、水果基地。保持良好的色泽和新鲜 度,经过整理, 除去泥沙、黄叶、烂叶、老叶。以验收数量为准,一天一送,保证各品种 47 干净无污染、包装完好无破损,不允许出现腐烂变质,“三无”或没有检疫证明产品不可进 入职工餐厅。 2、饮品类:具有“SC” 认证,且生产日期为近期产品 B 包特殊要求(按照职工餐厅提供的品牌、质量,进行供应提供) 1、稻米、面粉、淀粉的检验和选购标准 1)稻米的质量检验标准 大米必须符合 GB 1354 标准,并拥有“SC”认证; 大米的品质是由多方面因素决定的,主要有大米的品种、成熟情况、含水量,主要的方法和 标准是及大米的存放时间长短等,综合上述因素,检验大米的品质。以其粒形、腹白、硬度 及其新鲜度来确定。 (1)米的粒形:米粒形均匀、整齐、质量大、重量大没有碎米和爆腰米的品质较好。相反 则差,碎米是指米的体积在整粒的 2/3以下的米,爆腰米为米粒上有裂纹的米,易碎、口味 较差。 (2)米的腹白:米粒上呈乳白色的部分叫腹白,没有腹白的米,体积小、硬度低,易碎, 蛋白质含量低,品质差。 (3)米的硬度:米能承担机械压力的程度叫米的硬度,凡是硬度大的米品质就高。硬度小 的米,品质就差,易成碎米。 (4)米的新鲜度:米的品质检验除上述三种外,对其新鲜度和卫生状况的检查是最主要的 方面。新鲜的米有清香味和光泽、无米糠和其它杂物、无虫害、无异味、无霉味,用手摸时 滑爽、干燥。而陈米则颜色暗淡无光、染有虫害痕迹,甚至发霉、粘连结块,煮熟食用,质 感粗糙、口味差。 2)面粉的品质检验标准 面粉必须符合 GB1355 标准,并拥有“SC”认证; 面粉品质好坏有较明显的区别,主要从含水量、颜色、面筋质和新鲜度等几个方面进行品质 检验。 (1)水分:国家规定面粉含水量在 12-13%间,含水量正常的面粉用手捏有滑爽的感觉,如 捏而有形不散,则含水量过多,不易存放。 (2)面粉的颜色随着面粉加工的精度不同而不同,颜色越白精度越高,但其维生素含量低, 如果保管时间守长或保管条件潮湿,面粉的颜色就会加深,品质降低。 (3)面筋质:面筋质决定面粉品质,面筋质含量高,品质就好,但也有一定的含量标准, 48 如果过高其它成分就相应减少,品质就不一定好。 (4)新鲜度,新鲜的面粉有正常气味,颜色较淡。如是带有腐败味、霉味、颜色发深的面 粉已陈,如因水分过多,产生发霉、结块现象,表明已变质,新鲜程度是鉴定面粉品质的基 本标准和方法。 3)淀粉的品质检验标准 淀粉的品质因不同的加工原料而有差别,因此对淀粉的品质检验,除考虑其固有品质外,应 从其加工纯度和是否含有其它杂质及含水量等方面来检验。纯度愈高,杂质愈少,含水量愈 低,其品质愈好。 2、食用油脂的种类及其标准 1)食用油脂的分类 (1)植物油脂 豆油、菜籽油、芝麻油、棉籽油、玉米油、花生油 (2)动物油脂 猪油、鸡油、鸭油、牛油、羊油 2)食用油脂的标准 油必须符合 GB2716—2018 标准,并拥有“SC”认证; 食用油脂的检验一般用感官检验方法,具体办法如下: (1)气味:每种动植物油都具有特有气味,油脂的气味可以说明原料状况,加工方法及油 脂质量的好坏,食用油脂不应有酸败、焦糊及其它异味; (2)滋味:除芝麻油外,品质正常的食用油脂多无任何滋味。品质较差的油脂可能带有轻 重不同的酸败味。 (3)色泽:各种油脂本色正的为质量好,如猪油白色、豆油为深黄色、花生油为淡黄色、 精制色泽油为无色,如色泽加深或有异常现象即为劣质油。 (4)透明度:品质正常的油脂在溶液时应当完全透明,如油脂中存在过多的水分蛋白质、 磷脂蜡及其它油质和变质油所产生的高熔物质均能引起油脂浑浊,透明度下降。 3、禽蛋类 禽蛋类质量标准 蛋类的质量鉴别一般采用以下四种方法 ①外观鉴别:新鲜的蛋,外壳有一层霜状粉末,壳表面比较粗糙,但有光泽。 ②透视鉴别:新鲜蛋用光照,能透光,呈桔红色,气室小而透亮,蛋黄轮廓完整清晰,无斑 49 点。 ③嗅觉鉴别:新鲜的蛋用鼻闻,清新、无异味。 ④摇荡鉴别:将蛋轻轻摇动,听不到声音或感觉不到振动的为新鲜蛋。 C 包特殊要求 1、肉类及预包装食品 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及和检疫合格标志或“SC“认证,不得提供育肥类生鲜品。 1)家畜肉类的品质 家畜肉的品质好坏主要是以肉的新鲜度来评价的,常用感官检验方法鉴定。感官检验主要是 以外观、硬度、气味、脂肪的状况确定肉的新鲜程度。 ①外观:新鲜肉,色泽光润、肉的断面呈淡红色、稍湿润,但不粘,肉的液体透明。 ②硬度:新鲜肉的刀断面,肉质紧密、富有弹性,用手按后能迅速恢复原状。 ③气味:新鲜肉具有每种家畜肉的特有气味。 ④脂肪:新鲜肉的脂肪分布均匀,没有酸败味和臭味,并保持原有色泽。 2)家畜内脏的品质标准 ①肝:新鲜的肝呈紫红色、有光泽、质地坚实、有弹性。 ②腰:新鲜腰呈浅红色、有光泽、质地坚实、表面不湿。 ③肠:新鲜的肠,色泽发白、粘液多。 ④心:新鲜的心脏用手挤压,有鲜红血块排出、组织坚韧、富有弹性、外表有光泽。 ⑤肚:新鲜的肚呈浅黄色、有光泽、粘液多、质地坚实、有弹性。 3)家禽肉的品质标准 家禽肉的品质检验,主要是对新鲜度进行检验,一般根据家禽体外部特征变化,以感官检验 的方法,从家禽的嘴部、眼部、皮肤组织及脂肪状况等方面判别品质好坏。 ①嘴部:新鲜的家禽嘴部有光泽、干燥、有弹性、无异味。 ②眼部:新鲜家禽的眼部、眼珠充满整个眼窝,角膜有光泽。 ③皮肤:皮肤呈淡白色,表面干燥,具有该家禽特有的气味。 ④脂肪:新鲜家禽的脂肪色白、稍带淡黄色、有光泽、无异味。 ⑤肌肉:新鲜家禽的肌肉,结实而有弹性,有特殊香味。 2、鱼类海虾类等产品质量标准 必须提供活体产品 1)鲜鱼类 50 鲜鱼类(除治鲁外)质量的好坏主要通过感官来鉴别,其主要方法有: ①眼睛:鲜鱼眼睛凸起,澄清有光泽,不新鲜的鱼眼睛凹陷,色泽浑浊不清,呈微蓝色。 ②腮:鲜鱼的鳃紧闭,鳃片呈鲜红色或红色,无粘液和污物,不新鲜的鱼鳃发暗,呈灰红、 灰紫或灰色,有污垢。 ③鳞:鲜鱼鳞片整齐,排列紧密,有粘液和光泽,轮层明显,不新鲜的鱼鳞片松驰,没有光 泽,轮层不明显,腐败的鱼鳞片不仅松驰,并有大片脱落现象。 2)虾类 活虾的质量一般从其外形、色泽和肉质三方面进行鉴别: ①外形:新鲜的虾头尾完整,有一定的弯曲度、虾身较挺,不新鲜的虾尾容易脱落或易离开, 不能保持其原有的弯曲度。 ②色泽:新鲜的虾皮壳发亮,呈青绿色或青白色,不新鲜的虾皮壳发暗,原色变为红色或灰 紫色。 ③肉质:新鲜虾肉质坚实、细嫩,不新鲜的虾肉质松软。 死虾的质量鉴别:死虾应选择体形完整,外壳透明光亮,体表呈青白色或青绿色,头节与躯 体紧连,肉体硬实而有韧性,须足无损蟠足卷体,体表无污秽物粘附,无异常气味的生虾为 好,反之则为劣质。 3)虾仁的质量标准: 市场上出售的虾仁必须冰冻,而保持其新鲜程度,选购和验收时应注意冻虾仁的外包装是否 完整、清洁,好的虾仁应是肉质清洁、完整、呈淡青色或乳白色,坏的虾仁则肉体不整洁、 组织松软、色泽变红,具有酸嗅味。 虾米:优质虾米外观整洁、呈淡黄色而有光泽、肉质紧密坚硬、无异味,而劣质虾米往往表 面潮湿、暗淡、无光泽,为灰白色或灰褐色,肉质酥松或有霉味。 鳝鱼:因死鳝鱼同河蟹一样,体内含有一种含胺的有毒物质,食用极易引起食物中毒,其鉴 别方法为: ①看鳝丝的血色:活鳝鱼加工成鳝丝的血液颜色是鲜红色。 ②看积血形成:活鳝鱼划出的鳝丝,肚内的血块凝结成丝条状。 ③看肉质的粗细:活鳝鱼加工的鳝丝,肉质细腻,且有弹性。 ④看皮色:活鳝鱼加工的鳝丝表皮黑中透亮,皮色光洁。 D 包特殊要求 1、干货类的品质标准 51 1)干货类制品的分类 按传统的分类方法可分为山珍类、海味类和一般干料类。按原料的性质可分为动物性干料和 植物性干料两大类,根据干货制品的生长环境和性质分类即分为动物性海味干料、植物性海 味干料、动物性陆生干料、植物性陆生干料、菌类和陆生藻类六大类。 2)检验干货制品的基本标准 对干货制品的品质检验必须根据其基本共同点,以及它们必须具备的基本要求,作为鉴别干 制品的质量标准。 (1)干爽、不霉烂,是衡量干货制品的重要标准。 (2)整齐、均匀、完整。 (3)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 3)几种主要干货制品的质量标准 (1)肉皮:作为干肉皮,无论什么部位,体表洁净无毛,白亮无残余肥膘,无虫蛀,干爽, 敲击时响声清脆,质量均匀为好,反之则为次之,如已发霉,并有哈喇味,即已变质。 (2)玉兰片:玉兰片以色泽黄白、洁净、肉厚、纤维少、节较密、体长不超过 10-17CM 的 为最好,肉薄节疏、纤维多而粗老的质量较差。 (3)黄花菜:又名金针菜,干燥、有清香味,菜色黄亮,身条长而粗壮,条杆粗细均匀者 为佳。 (4)黑木耳:黑木耳的质量一般以条形大而完整,耳瓣舒展少卷曲,内厚黑,富于光泽, 体干不霉,无杂质和碎者为优,反之则差。 (5)银耳:银耳又称白木耳,以朵大、色洁白、有光泽,无杂质,根小,干度足,完整者为 佳品,朵小、色黄、根大、无光泽,散碎者次之;黄黑色者质量最次,依上述标准可将银耳 分为上中下三等。质量好的银耳,根部易酥烂,食之柔软,质量次则根部大而发硬。 (6)香茹:根据采收季节和形状不同,香菇又分为花菇、厚菇、薄茹和姑丁四类,其中以 花菇质量最好,厚茹次之,薄菇再次之,菇丁质量最差。 A、花菇:朵小柄短,呈半球状,菇伞顶面有似菊花似的白色裂纹,肉厚、菌盖色泽淡黑, 菇底褶,通过加工呈淡黄色,身干、质嫩、有芳香气味者为质好香菇。 B、厚菇:形状如伞,顶面无花纹,呈黑色并略有光泽,质嫩、肉厚、朵稍大,质量稍次。 C、薄菇:形状扁平、开伞、朵大、肉薄、菌盖表面浅褐色,菌褶白色,菌柄稍高,浅咖啡 色,基部稍带红色或红褐色,质量比花菇厚,菇差,味淡。 D、菇丁:是指未充分发育的香菇,个小,直径在 2CM以下,味淡质差。 52 (7)腐竹:腐竹又名豆腐皮和油皮,有一、二、三级品之分。 一级品:色泽黄亮、干燥筋韧、耐贮、无碎块。 二级品:颜色较一级品灰黄,干燥无碎块。 三级品:颜色更灰黄、无光泽、易碎、筋韧性差。 (8)粉丝:质量好的粉丝,粉条细长、白净、晶莹透明、丝条均匀、整齐、干燥,不易折 断,无斑点、黑迹,无霉变,有粉丝特有的光泽。 (9)蹄筋:猪蹄筋的质量首先从蹄筋抽取的部位区别,后蹄筋体长而圆、粗状、光滑的品 质好。前蹄筋体短而扁细、品质较差、保管完好的蹄筋应呈白色、无杂质、干、硬度高。 (10)干贝:上等干贝粒大完整、黄亮干燥、肉质结饱满,肉丝清晰、粗且有特殊香气。粒 小、碎破、色淡无光泽者较次。破碎、发黑发霉的为变质品。 (11)鱿鱼:市场上常见的鱿鱼有椭圆形和长形,选购时应注意:体干、体形完整、光亮洁 净、淡粉红色、片大头小、肉厚者为优。体形部分蜷曲,尾部和背部红中透暗,两侧有微红 点、体小而宽、肉薄者为次品。 (12)海蜇:海蜇是由水母加工制成,选购时应注意色泽,以乳白色或淡黄色,气味清新、 质厚、均匀、个体完整、块大、无血黑(体肉红皮)有光泽的为上品,带有膜状血衣的为次 品。 (13)海参:检验标准主要是以体形的大小,肉质的厚薄及体内有无沙粒来鉴别。体形大、 内质厚、体内无沙者为上品,体形小、肉质薄、原体没剖开,体内有沙粒者较差。 (14)紫菜:紫菜属海产红藻类植物,因鲜紫菜叶较宽大,经干制成长方块形,散片状卷筒, 其中以卷筒形柔嫩微脆、叶薄、色紫清香鲜美的为品质最优。 (15)发菜:发菜是陆生褐色藻类,以藻体细长、绿黑色、柔软爽滑、干燥、无杂质的质量 为优,反之则劣。 (16)鱼肚:其标准一般为体大整齐、肚厚、身干、光洁明亮、无虫蛀腐者好;灰暗、肉薄、 体小则次之,有虫蛀、颜色发黑、变霉则为变质品。 2、调料类的品质标准: 产品无发霉、无变质、无变味、不掺杂、不掺假、不掺水、干货无受潮;糖、味精、酱油、 醋、生粉等调味品必须具有“SC”认证。 注: 1、包装类食品的检验标准 凡是带有包装的食品,其质量卫生标准除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标准外,还应包括以下 53 几个方面: (1)包装类食品必须包装整洁、完美; (2)包装食品其包装盒或标签上须注明食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生产日期、食品 的主要原料成分和食品的保质期等; (3)包装食品的内容和重量必须和包装上标明的完全一致。 2、其他未注明货品的检验标准:按法律法规或相关行业标准执行。(国家、地方主管部门 或相关行业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地方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规定进行检疫;国家、 地方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无检疫规定的,由采购人确定检疫办法) 3、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合格原材料并运输指定时间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 合格,交付使用。 三、费用说明: 实际数量以实际需求量为准。本项目所称货物价款,是指购进增值税应税货物时所支 付的含增值税的价格。上述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款以及运输费、卸车费、人工费、包 装费、保险费、验收费、培训费等伴随服务的费用,以及实现本合同规定事项所需缴纳的 各项税费(无论任何理由,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成交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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