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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学校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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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学校高中部食堂委托经营管理-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文昌学校高中部食堂委托经营管理-中标公告

2021年08月05日 17:38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文昌学校高中部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文昌学校
行政区域海南省公告时间2021年08月05日 17:38
评审专家名单梁振江、陈涓、何猛雄、曹秀清、郭卓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项目联系电话0898-66557609
采购单位文昌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海南省文昌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老师0898-63387801
代理机构名称海南政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路康业花园西湖苑G栋2A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工0898-66557609
附件:
附件1文昌学校高中部食堂委托经营管理.docx

一、项目编号:HNZH-2021-195(招标文件编号:HNZH-2021-195)

二、项目名称:文昌学校高中部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文昌海京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官坡湖路 1 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文昌海京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振江、陈涓、何猛雄、曹秀清、郭卓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号)文件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文昌学校

地址:海南省文昌市

联系方式:陈老师0898-63387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政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路康业花园西湖苑G栋2A

联系方式:周工0898-66557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 0898-66557609

招标文件





采 购 人:文昌学校

项目名称:文昌学校高中部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招标编号:HNZH-2021-195

代理机构:海南政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07

海南政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前 附 表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参考) 14

第五章 参考目录 23

第六章评审办法和程序 3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文昌学校高中部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路康业花园西湖苑G栋2A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 0805 15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H-2021-195

项目名称:文昌学校高中部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预算金额: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0万元

釆购需求:详见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可签订次年合同。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咨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1年以来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3.4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3.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书);3.7食堂委托经营管理企业应为依法经营的餐饮服务企业,且三年内未被立案查处、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提供声明函);3.8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9“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716日至20210722(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 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路康业花园西湖苑G栋2A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3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805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路康业花园西湖苑G栋2A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 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一证一照)的新证、无违法记录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 文昌学校     

地址: 海南省文昌市

联系方式:0898-6338780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海南政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路康业花园西湖苑G栋2A     

联系方式: 66557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 66557609     


前 附 表

序号

项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及招标

编号

文昌学校高中部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2

采购人

文昌学校

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4

采购预算

人民币0万元。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5

合同履行期限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可签订次年合同。

6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7

投标文件有效期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天内有效

8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1080515:00(北京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

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户 名:海南政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新华支行

账 户:2201023809200980178

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到开标地点,同时提供投标文件电子U盘或光盘(内含PDF投标文件)

10

纸质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一式 伍份,固定装订,正本 份,副本份。投标人投多包时要针对每个包单独做投标文件,独立密封。

1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080515:00(北京时间)前

12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1080515;00(北京时间)前;

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路16-3号康业花园西湖苑G栋2A。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 名词解释

1.1采购人:文昌学校

1.2招标人:海南政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1.3投标人:系指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相应资质、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货物制造厂商或代理商。在投标阶段称为供应商,在签订和履行合同阶段称为中标方、供货方或卖方

2.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人组织的本次投标活动。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凡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交付货物和服务的投标单位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条件。

4.投标费用

无论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企业承担。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投标人购买本招标文件后如在7个工作日内未对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即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5.3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l 招标文件由六部分组成,包括: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第四章 评标办法和程序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内容和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人联系解决。

6.2投标人必须详阅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投标人若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招标文件,将有可能导致招标文件被拒绝接受,所造成的负面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7.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同时招标人有权将答复内容分发给所有购买了此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8.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

8.l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招标人可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补充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8.2 当招标文件与修改/补充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招标人最后发出的修改/补充公告为准。

8.3 投标人收到修改/补充公告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逾期不回者,被视为已收到修改/补充公告。

8.4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了此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内容和格式”要求编制。

9.2 若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10.投标报价

10.1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0.2本次采购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全部货物、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

10.3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如有)的要求报价,不能提供有选择的报价。

10.4中标候选人的报价如超过采购预算而采购人不能支付的,采购人有权拒绝而递选下一个顺位的候选人。

11.投标保证金

11.1投标保证金是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要条件,投标保证金额及到账截止日期,详见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须附有缴纳保证金的相关证明单据(银行回执单),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支付形式,支付地址为:

户 名:海南政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新华支行

账 户:2201023809200980178

11.2 若投标人不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1.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1.3.l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其与采购人签订了采购合同后退还。

11.3.2 落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

11.4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不按本章规定签订合同;

(3)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4)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招标人恶意串通的;

(5)向采购人、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2.投标有效期

12.l 投标有效期为从开标截止之日起计算的60天,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2.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尽快无息退还。同意这一要求的投标人,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须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受投标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3.投标文件的数量、签署及形式

13.1 投标文件一式伍份,胶装。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投标人投多包时要针对每个包单独做投标文件,独立密封; 未独立针对每个包单独做投标文件和未按要求密封按无效投标处理

13.2 投标文件须按投标文件的要求执行,每份投标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正本”和“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3.3 投标文件正本中,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在规定处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13.4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要修改错漏处,修改处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投多包时要针对每个包单独做投标文件,独立密封。

14.l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报价专用袋(箱)中(正本一包,副本一包),并在报价专用袋(箱)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投标文件电子U盘或光盘单独密封一包。封皮上均应写明:

致:海南政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 号: 包(如有)

注明:“请勿在开标时间之前启封”

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4.2 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招标人不对投标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

15.投标截止时间

15.1 若招标人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应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1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受。

五、开标及评标

16.开标

16.l 招标人按投标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采购人代表、招标人有关工作人员参加。投标人应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活动,参加开标的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未派授权代表或不能证明其授权代表身份的,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处理不承担责任。

16.2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员由其视情况决定是否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

16.3 开标时,投标人代表将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

16.4 若投标文件未密封,招标人将拒绝接受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7.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5名评委组成,该评标委员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18.评标

见“第四章 评审办法和程序”。

18.1 关于政策性加分

18.1.1 所投分包(如不分包则指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产品进入当期节能清单

的,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2%);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此规定的,必须提供声明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8.1.2 所投分包(如不分包则指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产品进入当期环保清单

的,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1%);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此规定的,必须提供声明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8.1.3 投标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含联合体)的情况:

18.1.3.1 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

1)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18.1.3.2 具体评审价说明:

1)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其评审价=投标报价*(1-6%);

18.1.3.3 投标人为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

的,必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格式见财库〔202046号),否则无效。

如有虚假骗取政策性加分,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六、授标及签约

19.定标原则

19.1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根据评标办法推荐出一至三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向其授予合同。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本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未能提交的,或者是评标委员会出现评标错误,被他人质疑后证实确有其事的,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

19.2 招标人将在指定的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示投标结果。

20. 质疑处理

20.1 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匿名、非书面形式、7个工作日之外的质疑均不予受理。

20.2质疑书原件可采取当面递交或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代理机构。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的,质疑提起日期以邮寄件上的戳记日期、邮政快递件上的戳记日期或非邮政快递件上的签注之日计算,受理日期则以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计算。

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质疑函的,质疑人可以在质疑有效期内以清晰扫描及时将质疑事项告知代理机构,并提供邮寄件、快递件的有效查询方式。

20.3质疑函接收信息

联系部门:海南政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部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66557609

通讯地址:海口市五指山路康业花园西湖苑G栋2A

2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5)在质疑有效期内未针对一个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的;

6)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20.5质疑函的形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质疑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修改后重新提交。法定质疑期内质疑人未重新提交,或者重新提交的质疑仍不符合形式规定的,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质疑函未按照投标人须知正文25.3条要求提供的;

(2)质疑函未按照投标人须知正文26.3条要求签署和盖章的;

(3)质疑函未使用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进行编写的;

(4)质疑函内容不全的。

27.5代理机构应于收到质疑函后一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函的形式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质疑,应当受理并向质疑人发出质疑签收单。收到质疑函原件并向质疑人发出质疑签收单之日,为质疑正式受理之日。

质疑函在质疑有效期内需要修改、补充的,以提交修改或补充的质疑函原件并发出质疑签收单之日作为质疑正式受理之日。


21.中标通知

21.l定标后,招标人应将定标结果通知所有的投标人。

21.2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21.3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2.签订合同

22.l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2.2 投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3.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按琼价费管【2011】225号收取,由中标人向海南政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支付

24.其它

本项目不召开答疑会。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文昌学校高中部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项目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航天大道189号

采购预算:0万元

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文昌学校是由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政府与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合作筹办的十二年一贯制公立学校。学校位于文昌市文城镇航天大道189号。文昌学校高中部校区将于2021年9月招生开学,为保障正常开学,现将学校高中部食堂餐饮服务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公司进行经营管理,食堂为新建食堂,分三层,总建筑面积约4200平方米,规划满用餐人数约1700人,第一年用餐师生人数约为400人。

二、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可签订次年合同。

三、委托经营管理服务要求

1. 面向学生的大众化餐饮、特色风味,按时提供早、中、晚三餐;

2. 校方提供高中部食堂的设施设备及运营场地,中标方负责组织餐饮服务人员进行具体的餐饮服务活动,负责监督食材的采购、加工、服务等经验管理整个过程,为学校师生提供安全、营养、美味的餐饮服务。

3. 保证一日三餐准点开膳,保证饭菜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不准出售变质、变味的饭菜和剩菜剩饭。

4. 经营者必须根据学校规定的时段经营,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5. 所有工作人员需持有健康证上岗,卫生检疫、体检等费用均由经营方自理;负责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学校有权监督,并检查。

6. 经营者保证采购、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保证一日三餐供餐正点、饭菜量足、质优、样多、营养搭配和饭菜价格不高于全县同类饭菜价格,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每学年度师生满意度需达到85%以上。

7. 学校为经营者提供高中食堂餐饮所需的场地和设施设备(含水电、消防、空调、风扇、监控等设备),但经营期间食堂后厨与就餐大厅所消耗的水、电、燃气费由经营者自行负责。

8. 学校有权对食堂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管理、、质量、卫生、秩序等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

9. 经营者要完善食堂管理制度,严格按国家和海南省相关食品卫生法规和学校食堂食品卫生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部责任,服从学校管理,接受学校、食品药监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督导。在经营期间上级部门检查提出的问题,经营者应积极整改,需要学校配合的,学校也积极予以配合。

10. 乙方负责学校营养餐改善计划试点工作的相关任务。

11. 负责教职工食堂的教职工成本价就餐,午餐配备一定数量的水果。

12. 食堂环境卫生要求:

(1)食堂四周保持干净整洁。

(2)食堂内的桌、椅需摆放整齐、每餐后清洁,要求无油污、脏物等。

(3)厨房和食堂内的门窗、天花板、风扇要求每星期清洁一次。

(4)产生的垃圾、废弃食物等做到日产日清。

(5)不可在厨房内吸烟、吃槟榔。

四、服务管理要求

(一)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 负责食堂经营管理,以省级示范食堂标准进行经营管理。

2. 在经营承包合同期内,承包人不得自行停业,若擅自停业的,需支付违约金30万元。如确属经营困难,需停业的要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停业。

3. 在食堂经营过程中如出现安全、卫生等事故时,学校有权用风险抵押金先行支付相关费用;在合同终止时,承包经营者在已完成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如经济、劳工、合约纠纷、赔偿责任等)后返还。

4. 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学校不支付风险抵押金利息。

(二)安全生产管理

1. 经营方作为学校食堂安全、卫生、防火、防盗等第一责任人,对相应工作负有直接的组织和管理义务。

2. 经营方必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和食品卫生等工作,如发生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造成一切损失由经营方自行负责。

3.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生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作人员上岗前要有县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还应定期进行体检,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承包者自理。

4. 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有防鼠、灭蝇、防虫、防毒等措施,按时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的年检手续,接受卫生防疫站部门的抽检和学校的送检。

5. 严格控制各种食品的进货渠道,规范食品及原料采购管理制度,所有原料供应必须具备(生产日期、保质期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并建档立案。

6. 负责落实食堂经营范围内的卫生工作,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每学期组织1~2次食堂人员岗位培训,规范操作,确保卫生安全。

7. 经营方必须接受学校和上级部门组织的监督与管理,积极配合学校派出的食堂监督员的工作,接受监督员对原材料采购,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的全方位监控。

8. 食堂承担经营场所及周边10米范围内的卫生清洁及食堂垃圾的清运工作。

(三)人员用工管理

食堂工作人员由承包方自行招聘和管理,学校有权对食堂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1.经营方要科学合理地配备炊管理员和餐厅服务员,各工种人员比例搭配适当,食堂的工作人员与用餐人数比例保持在1:60左右。

2. 经营方在员工招聘、工资发放、保险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具体规定;所聘人员要“二证”(身份证、健康证)齐全,并报学校资源保障中心登记备案。

3. 经营方要对本食堂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人员应规范服务操作程序,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特别是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工作人员要遵守校规、校纪,不能与老师发生争吵或冲突,员工之间不能在校园内谈情说爱,如发现违规者,学校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4. 经营方自行承担食堂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设备设施管理

1. 经营期间,经营方不得擅自改变食堂房屋结构和设备设施位置,如确因经营需要,需征得学校同意,场所装修改造费用均由经营者自行承担,装修和改造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消防等规定要求,施工前必须报卫生、消防等有关部门及学校的资源保障中心办公室审批。经营期满后,学校将组织人员对房屋、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学校一次性如数退还承包者所付风险抵押金(不计利息)。如有损坏,必须修复或照价赔偿。

2. 食堂正常运营需补充的监控、消毒、空调、餐具等设备设施均由经营者自行投入,并经学校验收后建账备案。经营方负责使用、管理和维修,如有损毁由承包方负责修理或赔偿,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期满,经营方自行投入的一切设备设施依据设备使用寿命和购买价格、使用年限折旧计算,超过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一律归学校所有。

3. 学校定期对食堂的资产进行清点和盘查,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承包方必须限期答复。设备达到使用年限仍然能够继续使用的,应延长其折旧时间;已不能继续使用或因技术性能落后丧失使用价值的,经学校确认后按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处理。

4. 甲方食堂现有的设备由甲方登记造册后交给经营方签收,在承包期间设施设备(含空调、风扇、灯管、监控、消防等设备)损坏则由经营方负责及时更换维修,费用由经营方负责。期满后按原设备清单完好无损交回校方,如有无故损坏的按折旧赔偿。

、质量保证金和安全责任

为确保中标者认真履行管理服务质量与职责,中标者在签订合同后七天内一次性给校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叁拾万元。如无违约扣罚或不再续签合同的情况,合同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合同期间不计利息。

根据招标文件和学校实际情况,中标者在中标后十天内提交详尽的服务方案给校方审定,服务方案审定后方签订合同。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参考)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文昌学校高中部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编号:HNZH-2021-195)公开招标结果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同意以下专用条款作为本项目合同条款的补充。当合同条款与专用条款不一致时,以专用条款为准。

一、合同标的及金额等(详见附件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报价(元)

备注

1

2

3

4

5

合同总额

(小写)

(大写)


二、服务期


三、合同通用条款

(双方友好协商)


、违约赔偿

1. 除下一条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从合同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每延迟一个工作日迟交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或未提供服务或提供产品及服务不满足项目需求,按合同金额的1%/天计扣违约赔偿费。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金额的10%。如果乙方延迟交货时间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鉴证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本合同上签章,以证明本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相关要求相符并且未对采购内容和技术参数进行实质性修改。

、本合同的组成文件

1.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和评标时的澄清函(如有);

3.中标通知书;

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

、合同备案

本合同一式份,中文书写。甲方乙方采购代理机构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

开户行: 开户行:

户名: 户名:

帐号: 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声明:本合同标的经海南政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依法定程序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内容与招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政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

经办人:












1投标函

致:海南政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司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函,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单位名称),提交 包投标书正本一式壹份,副本肆份。

根据此函,我们宣布同意如下:

%2. 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

%2. 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日期起计算的,在此期间,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2. 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2. 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2. 我们同意提供贵单位要求的有关本次投标的所有资料或证据。

%2. 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2.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支付本次招标的服务费。


投标单位 (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名:

开户行:

账 户:

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2、技术要求响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说明: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用户需求书”中的技术规范条款和相关功能要求,并对所有技术规范和功能偏离的条目列入下表,未列入下表的视作投标人不响应。投标人必须根据采购需求如实填写,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在中标后进行核实,评委会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序号

原技术规范主要条款描述

投标人技术规范描述

偏离情况说明

(+/-/=)

1

2

3

4


投标单位 文昌学校高中部食堂委托经营管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