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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人民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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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人民医院关于医院餐厅租赁项目院内采购的公告

招标详情

我院将于近期召开院内采购,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1、会议时间:2021年8月13日下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会议地点:山东省禹城市开拓路753号禹城市人民医院门诊楼六楼远程会诊室 3、报名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本采购文件要求;详细资格要求见采购要求。 4、报名方式: 拟参会供应商需于2021年8月10日下午5点前,向禹城市人民医院反馈确认信息(具体确认函请盖公司公章后,扫描件)发送到ycsrmyycgb@163.com,公司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材料的扫描件(盖章)同时发送至邮箱。报名信息包括: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所投项目名称。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 5、参加现场议价时,需携带项目报价单(密封)、餐饮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资质的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参加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法人授权(法人本人不需要)、企业信用证明(纸质打印)、运营方案等相关材料。 6、同时参加议价人员需携带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及出示电子健康码(绿色)。 7、最终解释权归禹城市人民医院采购办。 8、采购办联系电话:0534-7260951 附:本次采购会议要求:
服务项目名称 资质要求
医院餐厅租赁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管理等方面具有经营、运营经验和相应能力;注册时间半年以上。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公司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证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厨师应具有厨师职业资格,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4、投标人需具有餐饮经营管理业绩(需提供承包合同或自有经营证明) 5、信用记录: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者,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项目及服务要求: 租赁期限:24个月(第一年为试用期,逐年考核合格续签。考核不合格经整改达不到要求者,不再续签合同) 租金:各投标方根据食堂的面积、服务范围等自行报价。 (一)项目要求: 1、具有相关公司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工商局注册的餐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能组织一定规模和质量的操作队伍,经营优势明显,实力强,能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4、公司服从管理,无违法乱纪、违反规章制度等不良记录。 (二)服务要求: 1、餐厅仅由一家餐饮企业负责全面经营。 2、租赁期间,餐厅所涵盖的就餐场地、操作间、储藏室、卫生间等属于中标方管理范围。 3、餐厅工作人员全部由中标方自行安排(即中标方为用人单位,餐厅工作人员与医院不存在雇佣劳动关系)。 4、要严格按照卫生部门对餐厅从业人员的要求,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上班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承包者自理。 5、中标方在开始经营前必须向医院提交食堂人员花名册。工作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厨师资格证复印件等证件。 6、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和餐厅卫生防疫工作,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部门的有关标准,如因经营者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经营者负全部责任。 7、医院相关部门将不定期在职工和患者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及服务情况,并向有关信息通知经营者,经营者应听取意见,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8、医院有义务配合经营者共同管理好餐厅,对餐厅的经营状况、服务质量、饭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9、能结合医院工作实际,提供专项服务内容。 此项目不统一组织勘察现场,需要查看现场或需要医院情况请联系院办公室。 禹城市人民医院采购办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