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衡水市桃城区农村小学生2021年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商品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
|
|
发布时间: 2021-08-06 |
一、项目编号: HBNCY2021-018 二、项目名称: 衡水市桃城区农村小学生2021年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商品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大兴区瀛海瀛昌街8号 | 91110000600062547M | 黑龙江完达山阳光乳业有限公司 | 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崂山路2号 | 91233000684895668F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说明 | 优惠价 |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营养餐 | 三元等 | 三元等 | 赵圈、河沿小学约4025名,全年在校时间(除法定节假日、 寒暑假外)200 天计算。以上数据为 2021 年 7 月统计数据,实际供餐人数以 2021-2022 学年学生人数为准) | 2.5 | 2.5 | | | | | | 黑龙江完达山阳光乳业有限公司 | 营养餐 | 完达山等 | 完达山等 | 河东、邓庄小学约4588名学生,以上数据为2021年7月统计数据,实际学校教学天数以新学期开学时为准,实际供餐人数以 2021-2022 学年学生人数为准。 | 2.5 | 2.5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存生、王洪林、王国弘、刘慎言、陈彩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1371.5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衡水市桃城区教育局本级 地址 : 衡水市桃城区新华西路 276 号 联系方式: 张老师 0318-6989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诺承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永兴西路永兴大厦707室 联系方式 : 王振民 0318-20632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振民 电话: 0318-2063297 十、附件 111 22
|
|
|
1
衡水市桃城区农村小学生2021年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商品采
购项目B包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HBNCY2021-018/B
采 购 人:衡水市桃城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诺承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
2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标办法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范本)
第七章 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待发)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衡水市桃城区农村小学生2021年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商品采购项
目 B 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8 月4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NCY2021-018/B
项目名称:衡水市桃城区农村小学生2021年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商
品采购项目B 包
预算金额:4306500 元
最高限价:2294000 元
采购需求:采购学生饮用奶及鸡蛋。河东、邓庄小学约4588名
学生,每生每天一盒牛奶和一个鸡蛋,按照每名学生每天 2.5 元标准,
全年在校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外)200 天计算。(以上数据为
2021 年 7 月统计数据,实际学校教学天数以新学期开学时
为准,实际供餐人数以 2021-2022 学年学生人数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截止到 2022 年暑假放假前(具体按
学校实际天数计算)。
项目实施地点:衡水市桃城区教育局指定学校,拟涵盖区域:河东、邓
庄小学。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2)投标人须为乳
制品生产厂家,营业范围包含乳制品生产、销售,且具备乳制品生产
许可证和对应类别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3)具备中国
奶业协会颁发的中国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证书(须在有效期内)4)供
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5)公告发布后供应商未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及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www.ccgp.gov.cn))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07 月15 2021 年 07月21日,每天上午 00:
00:00 至12:00:00,下午 12:00:00 至24:00 :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 : “ 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
(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
5
方式:其它。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08 月4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城区分中心四楼开标室。
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 “ 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本次采购活动为电
子开评标,鼓励投标人远程在线参与。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报名须知: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
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在办理河北 CA 后,可直接登录招采云电子
交易平台,使用河北 CA 登录,获取招标文件。2、未经资格确认(注
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请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
平台”网站(www.hebeieb.com),进行免费注册和登记信息。3、编
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河北CA 的供应商/投标人, 需进
行企业CA 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 400-1618186。潜在供应商/投标人如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招采云电子
交易平台提出。若供应商/投标人在使用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过程中
6
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1618186。4、招标文件
等资料发出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须从“招采
云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
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
责任。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
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衡水市桃城区教育局
地址:衡水市桃城区新华西路 276 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0318-6989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诺承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水市永兴路永兴大厦 707 室
联系方式:王振民 0318-20632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振民
电 话: 0318-2063297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
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名 称:衡水市桃城区教育局
地址:衡水市桃城区新华西路 276 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0318-6989016
2
采购代理机
构
名 称:河北诺承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水市永兴路永兴大厦 707 室
联系方式:王振民 0318-2063297
3
采购项目名
称
衡水市桃城区农村小学生2021年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商品采
购项目B 包
4
采购项目编
号
项目编号:HBNCY2021-018/B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一、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
7
资格要求及
审查方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2)投标人须
为乳制品生产厂家,营业范围包含乳制品生产、销售,且
8
具备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和对应类别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
在有效期内);3)具备中国奶业协会颁发的中国学生饮用
奶生产企业证书(须在有效期内)4)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
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5)公告发布后供应商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地址为“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
二、资格后审。
8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
9
供货时间、
地点
签订合同后截止到2022年暑假放假前(具体按学校实际天数计算)。
地点:河东、邓庄小学
10 质量要求 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1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0000 元;
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保函
投标人可通过(http://www.haneton.com) 登录“函驿通”平
台,使用河北 CA 在线办理,(咨询电话:0311-85040835)。
保函的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电子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后
自动失效。
12
构成招标文
件的其他文
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
效组成部分。
13
投标文件编
制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必须使用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提供的投标
文件编制客户端进行编制,投标文件编制完成时,需使用
投标人的河
北 CA 电子证书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
9
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指定
位置加盖法人签名或单位公章的电子印章。
14
投标文件提
交截止时间
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1 年 08 月
4日 09 时 00 分。
2、开标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城区分中心四楼
开标室。
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本招标文件涉及纸质投标的条
款均不适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客户
端生成加密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
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递交电子投
标文件。招标人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
开标,投标人应当准时在网上虚拟大厅参与开标。解密时
间规定为 30 分钟,投标人需使用 CA 在规定的时间内自
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电子签名;因投
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不进入开标现场,自行做好远程解密等投标工
作。
15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6 签字盖章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17
投标文件份
数
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
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上传经
CA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交三份纸质文件存档使用。
18
开标时间和
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08 月4日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城区分中心四楼开
标室
19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顺序和程序进行开标:
宣布开标纪律;
宣布唱标人、记录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
名;
投标人使用 CA 在线解密
投标人确认开标记录(CA 电子签名);
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进行 CA 电子签
名;
开标结束。
10
,
20 最高限价
2294000元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鸡蛋0.7元/个/≧50g,牛奶1.8元/盒/200ml
21 评标地点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城区分中心三楼评标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有关规
定,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 6%的价格扣除优惠,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协
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
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
除优惠;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
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型微型企业以加盖县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或相
关行政职能部门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详见附件)
22
政府采购相
关政策要求
(按公告发
布日前最新
政策执行)
如弄虚作假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2、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
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
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
定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
可。
3、为推进和规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对列入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为政
府优先采购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
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11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网站(http://www.mof.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部网站(http://www.zhb.gov.cn) 、中国绿色采购网
(http://www.cgpn.org)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
12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衡水市桃城区教育局。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工作的河北诺承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3. 合格的投标人
3.1符合本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和承担本次招标货物
供货能力的供应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
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3)采购内容及技术规范;
(4)评标办法;
(5)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6)合同主要条款。
(7)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待发)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
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
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
修改。
6.2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
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按招标文
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6.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
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 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
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现场考察
13
7.1若投标人需对拟投标供货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
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投标文件
8. 投标文件的语言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
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
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
理。
8.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
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
位。
10.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 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知识产权
12.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
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
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
有相关责任。
12.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2.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
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技术文件,
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2.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
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3. 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
括下列部分:
13.1投标报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投标报价表。
13.1.1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 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
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 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3)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
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
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3.1.2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经审核的有效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
14
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
格权值×100”
13.1.3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采购人确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
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
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办法所称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
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
为中型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
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须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
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
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
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
13.2投标文件的组成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产品报价明细表
(6)技术要求偏离表
(7)供货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
(8)资格证明文件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14.投标文件格式
14.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
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14.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5.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按照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金额数交纳投
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5.2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5.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15.4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如果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5
(3)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16.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
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
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
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
内继续有效。
17.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电子投标不适用)
17.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
子版 U 盘 1 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
规定签字、盖章处签字或盖章。
17.3 投标文件的打印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加盖投标
人单位公章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
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7.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胶装成册。
17.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并将投
标文件打印装订成册。
17.6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17.7 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需单独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
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
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电子投标不适用)
18.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
目标书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等内容。
18.2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应封装于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
购项目标书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等内容。
18.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在封口处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单
位公章)。
18.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中规
定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9.2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0.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
位公章。
20.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
投标。
四、开标和评标
16
21. 开标
21.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电子开标。
21.2 电子开标程序:
21.2.1 开标时,投标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
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
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3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投标函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
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误的,经现场
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2. 评标
22.1 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
22.2 评委会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规定的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
22.3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
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2.4 在评标期间,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
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
内容。
22.5 评委会认定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是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
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
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2.6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
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
投标。
22.7 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
招标
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了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7)投标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五、定标
23. 定标原则
采购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4. 定标程序
24.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
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
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17
24.2 确定的中标人,应在指定网站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书。
24.3 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25.中标通知书
25.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
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3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标准收取(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标
准),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单位一次性支付。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 签订合同
26.1 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
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
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3 因中标人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
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4 本项目拒绝合同分包形式履行合同。
26.5 由采购人和供应商根据招投标文件及开标记录结果,依据《合同法》的要
求协商制定。合同一式四份在签订的合同 2 日内将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交与
采购代理机构。合同原件到本县或市级政府采购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
27.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
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8. 履行合同
28.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
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8.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
规定进行处理。
七、支付货款
29.具体内容合同约定。
八、投标纪律要求
30.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九、质疑和投诉
18
33.详细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办法》。
19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照“每生每天 2.5 元,全年 200 天”标准,实行课
间加餐,实施范围为各级各类小学。采购内容为:学生饮用奶及鲜鸡蛋,即每人每
天 1盒学生饮用奶(灭菌乳或调制乳)搭配 1枚鲜鸡蛋;期限:一学年。(非寄
宿制学校中标单位提供加热设备)
2、本项目涵盖区域为:河东、邓庄小学。二、食
品要求
食品质量合格率要求 100%,中标价格为送到指定学校的价格,投标方需标
明奶、蛋单品种价格且价格之和为固定单价 2.5 元,合同期之内不得以任何理由
加价。所有食品到学生手中时间必须在保质期的前二分之一内。
1、学生饮用奶质量要求
学生奶应为≧200ml 盒装灭菌乳和调制乳,供应商必须能够按照采购人要求
提供灭菌乳和调制乳两种产品,不能只单一提供灭菌乳或调制乳。
学生奶应采用无菌、真空盒装,保质期为 6 个月。灭菌乳蛋白质含量不得低
于 2.9g/100g, 脂肪含量不得低于 3.1 g/100g ; 调制乳蛋白质含量不得低于
2.3g/100g,脂肪含量不得低于 2.5 g/100g。
学生奶包装必须有“中国学生饮用奶”标识。学生饮用奶的质量及其标识应执
行国家标准 GB25190-2010《灭菌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5191-2010《调制乳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 GB7718-200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规定,采用符合
GB19301-2010《生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原奶生产,不得用复原乳生产。
在包装盒上印刷统一标志,并注明“不准在市场销售”字样。
2、鲜鸡蛋:
单枚鸡蛋重量:≧50g。鸡蛋外包装需注明品牌、生产日期。
鲜鸡蛋应符合 GB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的规定:
20
蛋壳颜色:具有固有色泽,且均匀一致;不得有污染物。
形状:无明显畸形;
色泽: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微红色;去壳后蛋黄呈橘黄色,蛋白澄清、透明,
无其他异常颜色;
气味:蛋液具有固有的蛋腥味,无异味;
状态:蛋壳清洁完整,无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蛋内无黑点及异物;去壳
后蛋黄凸起完整并带有韧性,蛋白稀稠分明,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经过紫
外线消毒灭菌处理。
三、食品配送要求
1、学生饮用奶和鲜蛋由供应商负责配送到桃城区教育局指定的学生营养改
善计划项目学校及教学点。
2、配送范围:供货方须提前足额免费配送食品到指定学校及教学点。
3、配送时间:按教育局提供的学校数和学生人数,每周配送不少于两次。
遇极端特殊天气,经桃城区教育局同意后,方可适当调整配送时间。
4、配送人员:须持有个人有效健康证,且与教育局备案的配送人员人证合
一。特殊情况的配送人员调整须随时向教育局备案。财政供养人员不得参与配送服
务。
5、配送车辆:供货方必须使用封闭式的厢式货车,保持清洁、定期消毒,
投标人中标后向招标人进行车辆备案,如有中间变更车辆,须向招标人申请同意。
备案车辆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6、配送验收:每批次配送须提供食品出厂合格证和本批次食品检验合格证
明。配送人员须配合接货学校共同对配送食品进行验收,入库,留样,配合学校填
写食品接收单(样表由甲方提供,包括时间、数量、地点、食品质量、经办人等),
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食品验收单须有送货人和学校验收人员共同签字, 一式三
份,一份由供货方留存用于结算,一份由接货学校留档备查,一份由学校负责人、
中心校管理人签字至结算日时连同食品月结算表一并交教育局营养办。
20
如出现配送车辆、配送人员与教育局备案情况不一致,不能提供食品出厂合格证、本
批次食品检验合格证,食品质量检查中发现不合格问题时,甲方有权拒收。
7、结算手续:供货方凭双方签字的学校食品接收单、结算日当天学校库存
统计单,经教育局营养办审核,与学校提供的学生实际食用数量月结算表核对无误
后,开具发票,据实结算。
8、食品检验:食品抽检为随机抽取,交由食药监督管理部门检验。
9、非寄宿制学校加热设备由供货商提供 。所有权归供应商。停止供应后由
供应商自主处理。
四、其他要求
1、留样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食品和教师试餐食品由供货方免费提
供,不计入结算数量。
2、供货方须支付履约保证金,如因供货食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
食品安全事故或其他不服从甲方管理的事件,此履约保证金用于支付学生住院医
疗费用或者其他使用,不足部分由供货方另行支付,如在合同期限内没有发生食品安
全事故和其他违背甲方管理事件,合同终止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供货方。
3、如出现因食品质量问题或在配送运输过程中造成的食品质量问题、食品
安全问题、配送逾期、抽检不合格、不服从甲方管理、在学校膳食委员会组织的测
评中两次不合格、存在克扣减量、擅自更换履约人等其他违反法律或合同(协议)
问题,供货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将按供货方违约记录其不良记录,甲
方有权拒收、拒付货款、中止履行合同,更换供货企业,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4、付款结算按实际用餐食品数量核算,原则上为食用天数 3 个月结算一次
(不计息)。
5、供货方在合同期限内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甲方除扣缴乙方履约保证金
21
外,加罚合同总额 3%的违约金。
6、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立即通
知对方,并提供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经协商则合同履行期可协商延长, 其
延长期不大于不可抗力影响期。
7、因上级政策变动等原因导致此项目供应天数、人数、供餐方式等变化,
供货方应无条件接受。
8、供货方在供货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应做出及时合理的解释并提供解决
方案。
9、供货方应急响应时限要求:10 分钟内响应,1 小时内到达现场。
22
第四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竞价,反对不正当竞争,择优确定中标
单位。
1、评标原则
1.1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
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1.3 评标人员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维护采购人和投标人的合法
权益。
2、评标组织
2.1 评标工作由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全部从专家
库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法确定,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数(含 5 人)。其中,
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
3、评标方法
3.l、资格审查:评标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
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才能进行初步评审(见附表 1)。
3.2、有效报价的确定:有效报价是指资质要求、商务要求、技术要求均符
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方的报价。
本次采购项目招标人确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3、初步评审: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
文件的要求。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可进入下一步评审,对实质上
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2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标书处理:
3.3.1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3.2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3.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3.4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3.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3.3.6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3.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3.8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3.9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3.10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3.3.11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4、在本次招标中的核心产品为学生饮用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
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
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
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
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5 投标单位接受评委质询,澄清有关问题。评委评审各投标单位的食品储
运及配送方案、供货标准、样品、服务承诺、应急处置方案等内容按照评分标准进
行打分。
3.6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
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
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若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则由排名第二
24
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依此类推,直至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
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
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
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5、确定中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确认的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在“中国河北政府
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
中标通知书。
附表:
资格审查表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结果
1 营业执照副本;
2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 2021 年 1 月-6 月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
证明)
3 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4 中国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证书
5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书(格式自拟)
6 “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的查询记录
7 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结论 通过打√,未通过打×并说明原因
注:1、资格审查时企业必须出具以上所有资料的原件扫描件。
2、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标书中。
3、以上各项有一项不合格资格审查结论即为不合格,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
25
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入评标阶段。
4、 企业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并留存真实打印结果做为证明资料。
初步评审
审查内容 是否通过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7、投标文件内容随意涂改未加盖单位公章或未由投标人的法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8、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投标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等
方式投标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9、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形。
6、评标细则
6.1 按照打分办法分子项计分,最高不超过本子项的满分。
6.2 计算得分保留两位有效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百分数计算保留到小数
点后两位。
6.3 评委按每项分别评分。
6.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分,该单项评分视为 0 分。
26
(1)记分出现高于最高分或低于最低分;
(2)一个记分内容有 2 个或 2 个以上记分的。
6.5 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数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综 合 评 分 表(满分 100 分)
序号 评审因素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
价
30 分
本项目投标报价固定为 2.5 元/人/天,响应此要求的投标报价
为有效报价,得 30 分,否则不得分,投标无效。
2
产品质
量情况
6 分
所投产品营养指标:
灭菌乳蛋白质含量不得低于 2.9g/100ml,脂肪含量不得低于
3.1 g/100ml;蛋白质含量每高于标准 0.1g/100ml 加 1 分,最
多得 3 分。
调制乳蛋白质含量不得低于 2.3g/100ml,脂肪含量不得低于
2.5g/100ml。蛋白质含量每高于标准 0.1g/100ml 加1 分,最多
得 3 分。
10 分
质量控制实力
1、投标人所投学生奶产品生产企业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
体系认证得 2 分。
2、投标人所投学生奶产品生产企业通过 ISO14001 环境管
理体系认证的得 2 分。
3、投标人所投学生奶产品生产企业通过 OHSAS18001 职业
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2 分。
4、投标人所投学生奶产品具有 FSSC22000 食品安全体系认
证(认证内容须含所投产品)的得 2 分。
5、投标人所投学生奶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得 2 分。
3
企业实
力
9 分
1、奶源保障:投标人有稳定的学生奶源基地,每提供 1 个,加
1 分,最多加至 5 分。(以中国奶业协会颁发的相关证明材料为
准)
2、工厂: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工厂数量每提供 1 个,加 1 分,
27
最多加至 3 分。(以中国奶业协会颁发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3、投标人是国家“学生奶饮用计划”推广先进企业得 1 分(需
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4
配送方
案及保
证措施
15 分
投标人对本项目制定储运和配送管理实施方案。评标委员会对
所有合格投标企业方案储运和配送管理方案的合理、可操作性、
时效性等优劣横向比较给予评分。
配送方案科学合理优级,供应制度完善,保障措施完善有力,
配送科学合理。得 11.01-15 分
配送方案良好,供应制度良,保障措施良,配送良。得 7.01-101
分
配送方案一般,供应制度一般,保障措施一般,配送一般。2.01-7
分
食品安 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较好得 13.01-15 分
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合理得 7.01-13 分
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一般得 0-7 分
所投学生饮用奶产品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赔偿总金额 2 亿
元以下的得 1 分,大于 2 亿以上每增加 1 亿元加 2 分,最高得 5
分。
全保障
5 方案和 20 分
应急预
案
售后服
6
务
承诺及 10 分
售后服务优,承诺明确,措施好。7-10 分
售后服务良,承诺较好,措施较好。3-7 分
保证措 售后服务一般,承诺一般,措施一般。1-3 分
施
合计 100 分
28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
正本或副本
衡水市桃城区农村小学生2021年实施营养
改善计划商品采购项目 B 包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采购人: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9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五、技术条款响应情况
六、项目实施方案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30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
我方收到贵方采购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
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并投标。为此,我方谨郑重声明以下诸点,
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招标产品及服务。总价格为 (同
意或不同意)每人每生 2.5 元。其中学生奶 品牌, 元
/盒/ ml。鸡蛋 元/个/ g
2、我方中标后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版
一份。
3、如果我们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
质量标准 ,服务期限 。
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5、我们理解,最低投标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6、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7、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8、我方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起 天内有效。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31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2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名
义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号)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
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委托代理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期限: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后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3
四、投标保函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4
五、技术条款响应情况
(格式自拟)
投标人 (公章):
35
六、项目实施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详细介绍、产品的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配送方案、应
急预案、售后服务承诺等。
36
七、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审查表所列除委托书外所有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
37
八、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8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
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
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
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
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
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后附:属于中小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时电子投标文件内附
原件扫描件。
说明:若是中小企业则需提供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不是中小企业则不需要
提供。
39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范本)
政府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合
同:
一、条款:
招标文件及评标委员会确认的食品指标、质量标准,实施方案和其他承诺等
作为本款的基础。本条款所列价格,是指中标人将甲方所指定的货物按招标文件及
投标书的要求正确、完整地履行配送、包装及售后服务的含税价格。合同期内不
得以任何理由加价。中标人需提供加热设备。
二、配送方式:由乙方或乙方授权当地有资质的配送公司或经销商负责配
送、售后、结账等相关事宜,授权书及配送合同需送甲方备案。
三、交货及验收:
1.所有食品由乙方配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保存。
2.货物需经乙方与甲方委托学校的专门人员共同进行验收,验收时严格按照
本合同第二款中货物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完毕双方在发货清单上签字,发货清
单一式 4 份,学校、供应商、教育局及财政局各一份。
3.配送人员要相应固定,必须持健康证。配送开始前乙方将配送人员的健
康证、身份证交甲方查验,并交复印件由甲方保存。
4.乙方供应的食品因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
任。
四、付款方式:
采购方可能根据在校生人数变化对采购量做适当调整,送货开始后,每 3
个月结算一次,最终结算量以双方签字的验收单为准。
五、违约责任:
1. 甲方若无正当理由拒收食品、拒付货款,甲方应向乙方付合同总金额的
40
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2. 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品种、品牌、规格、质量及服务承诺与乙方投标书的
承诺及提供的样品不一致的,甲方有权拒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均由乙方
承担。
3. 乙方非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甲方除扣出乙方质量保证金外,加
罚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
4. 乙方因个人原因而逾期完成食品的配送,每逾期 1 日乙方向甲方偿付合
同总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违约金以支票或现金方式提供。逾期时间超过 5
天,甲方将终止合同。
5. 在履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
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
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30 天及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
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
6. 甲乙双方因食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以市质量监督局或其指定的单
位质量鉴定结果为准。
7. 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市人民法院受理。
8.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9. 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
执一份,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一份。
六、中标方如不遵守以下几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食品经营许可
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2. 发生安全事故的。
3.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采购加工《食品安全法》禁制生
产经营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降低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食品
安全问题。
4. 供餐期间存在克扣、减量、延时、拒绝供餐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
5. 不服从甲方指定学校的。
6. 中标后不能参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
7. 其他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七、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合同自
行终止。
41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此文本仅供参考,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自行修订相关容。)
42
第七章 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待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