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高中食堂综合楼大厅厨房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http://zfcg.czj.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C2021-J1-210047-ZHGL
项目名称:高中食堂综合楼大厅厨房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总金额(元):1147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高中食堂综合楼大厅厨房设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47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高中食堂综合楼大厅厨房设备
最高限价(如有):1147000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交货完并送货到位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6日至2021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http://zfcg.czj.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免费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4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8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4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阳朔县教育局
地 址:阳朔县龙岳路30号
项目联系人:何海兴
项目联系方式:0773-88868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省桂林市
项目联系人(询问):秦大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78363367
附件信息:
高中食堂综合楼大厅厨房设备项目采购(定稿).doc
551.5K
邀请书.pdf
3.5M
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高中食堂综合楼大厅厨房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GLZC2021-J1-210047-ZHGL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
目 录
TOC \o "1-1" \h \u HYPERLINK \l _Toc8819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7
第三章 货物采购需求 18
第四章 评审办法 21
第五章 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22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6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项目概况
高中食堂综合楼大厅厨房设备项目项目的受邀供应商应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或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C2021-J1-210047-ZHGL
项目名称:高中食堂综合楼大厅厨房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元):114.7万元
采购需求:
项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1 |
厨房设备 |
1 |
批 |
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 |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交货完并送货到位、安装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采用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不接受未被邀请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3.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8月6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竞标截止时间止;
地点: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http://zfcg.czj.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由依法获得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受邀供应商自行在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http://zfcg.czj.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
售价:免费提供。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08月 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4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受邀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竞争性谈判邀请书原件及谈判邀请书回函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代理工作人员以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邀请书原件及竞争性谈判邀请书回函原件接收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1年8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1.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4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的规定,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1.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
2、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阳朔县教育局
地 址:桂林市阳朔县阳朔镇龙岳路30号
联系方式:0773- 88868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七星区七星路三巷73号
联系方式:18378322199
项目联系人:秦工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阳朔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8811598
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06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 应 商 须 知 前 附 表
序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要求 |
1 |
1.1 |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高中食堂综合楼大厅厨房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GLZC2021-J1-210047-ZHGL |
2 |
3 |
供应商资格 |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用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不接受未被邀请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4 |
谈判费用 |
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
4 |
13 |
谈判报价及采购预算金额 |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壹拾肆万柒仟元整(¥1147000.00)。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3.2供应商必须就“货物采购需求”中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
5 |
14.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 |
6 |
15.1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壹册,副本肆册,须完整提交(A4纸装订)。 |
7 |
15.2 |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 |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第11.1条“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单位名称。 |
8 |
15.6 |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标记 |
15.6.1响应文件包装、密封: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一并装入一个响应文件袋(盒、箱)中密封,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15.6.2响应文件袋(盒、箱)标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单位名称: 在 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前不得开启(此处供应商填写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9 |
15.7 |
供应商公章 |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
10 |
17.1 |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1年08月13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
11 |
17.2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4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 |
12 |
18.1 |
谈判小组组成 |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共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 |
13 |
18.2 |
谈判时间、地点、人员 |
18.2.1谈判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18.2.2谈判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具体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18.2.3谈判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凭身份证原件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谈判。请供应商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18.2.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谈判小组在评标室内开启响应文件。 |
14 |
19.2 |
评审办法 |
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 |
15 |
25 |
成交公告 及成交通知书 |
25.1采购代理机构于谈判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 25.2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的。 |
16 |
26 |
信用查询 |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 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⑵查询截止时点:成交通知书发出前; 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 ⑷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17 |
27.1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18 |
28.1 |
签订合同时间 |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日内 |
19 |
28.3 |
合同备案存档 |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两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阳朔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
20 |
29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
21 |
30 |
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银行账户 |
开户名: 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账号:2103215409100022507 开户银行:工行桂林市桂林支行 |
22 |
31 |
解释权 |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
23 |
32 |
监督管理部门 |
阳朔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8811598 |
一、总则
1. 适应范围
1.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适用于本谈判项目的谈判、评审、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定义
2.1“供应商”是指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谈判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2“货物”系指按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3“服务”系指按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4“项目”系指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2.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3. 供应商资格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 谈判费用
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5.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质疑和投诉
6.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布之日至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
6.2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阳朔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6.3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实行实名制,均应明确阐述谈判文件、谈判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7. 转包与分包
7.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2 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8. 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竞标。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竞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其他报价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二、谈判文件
9. 谈判文件的构成
(1)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货物采购需求(“货物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条款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
(4)评审办法;
(5)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6)响应文件格式。
10. 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0.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五个工作日前在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五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0.2供应商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竞标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10.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10.4 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或者修改谈判文件。
10.5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并将变更时间在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1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1.1响应文件组成【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1.1.1响应函(必须提供)
11.1.2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
(1)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2)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3)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
注: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②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
11.1.3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证明材料:
(1)谈判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2)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3)“货物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4)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含免费保修期、交付使用期、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等)(必须提供);
(5)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如有,请提供);
(6)节能方面的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7)环保方面的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8)供应商2019年度通过中介审计的有效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9)供应商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合同为准,并能清晰反映货物名称、种类、金额)(如有,请提供);
(10)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供应商的生产制造设备清单及专业技术能力说明(如有,请提供);
(11)供应商相关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12)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广西工业产品的,如实提供《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如有,请提供);
(13)如产品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请提供);
(14)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请提供);
(15)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材料应真实有效,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公章无效,自然人除外)。
11.2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12.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2.1 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
12.2 谈判计量单位,谈判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谈判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13. 谈判报价
13.1 谈判报价应按谈判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总金额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3.2 供应商必须就“货物采购需求”中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3.3 谈判报价应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货物价款、货物随配标准附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位以及安装、调试、检验、售后服务、培训、保修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13.4未书面退出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
14. 响应文件有效期
14.1 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4.2 出现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15. 响应文件的份数、装订、签署和包装、密封
15.1 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2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3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本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
15.4 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公章无效,自然人除外)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应写全称,响应文件副本可以是加盖公章(自然人除外)的正本的复印件,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5.5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5.6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标记:
15.6.1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6.2 响应文件袋(盒、箱)标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7 供应商公章: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6.1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6.2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17. 响应文件的递交
17.1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7.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3 除竞争性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7.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四、竞争性谈判(简称谈判)与评审
18. 谈判小组组成及谈判时间、地点、人员
18.1 谈判小组组成:
谈判及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谈判小组的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8.2 谈判时间、地点、人员:
18.2.1 谈判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18.2.2 谈判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8.2.3 谈判参加人员: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8.2.4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谈判小组在评标室内开启响应文件。
19. 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
19.1 谈判小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9.2 评审办法: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
19.3 谈判小组应按谈判文件进行评审,不得擅自更改评审办法。
19.4 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任何人不得对某个供应商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谈判小组成员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
19.5 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20. 评审程序及谈判要求
20.1 采购代理机构核实谈判小组成员身份,告知回避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统一保管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推选谈判小组组长。
20.2 谈判小组应当对发布公告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简称谈判文件)进行确认,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20.3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本项目谈判资格;再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4谈判小组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应一次性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当场补正或更正。
20.5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由授权委托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按已确定的谈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谈判中,谈判小组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谈判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20.6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项目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谈判。
20.7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20.8最后报价
20.8.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0.8.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由谈判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含3家)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
20.8.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0.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书面退出谈判。
20.10 评审报告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报价(最后报价及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优惠扣除)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含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20.11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有明显的违规倾向或歧视现象,或不按评审办法进行,或其他不正常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阳朔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21. 确定成交供应商
(1)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谈判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3)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2.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
(1)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完整提交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要求密封、签字、盖章的;
(2)不具备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4)属于“必须提供”的响应文件未能按时提供或补正、更正的;
(5)响应文件有效期、免费保修期、交付使用期、售后服务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6)供应商未就“货物采购需求”中所有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或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总金额的;
(7)未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
(8)未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未做变动,供应商最终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
23.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4. 谈判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谈判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谈判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谈判被拒绝。
25. 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25.1 采购代理机构于谈判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
25.2 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的。
25.3 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还响应文件。
26.信用查询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五、签订合同
27.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8. 签订合同
28.1 签订合同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8.2如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采购代理机构可从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1)成交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
(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8.3 合同备案存档: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六、其他事项
29. 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 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0. 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银行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1. 解释权: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 监督管理部门: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货物采购需求
说明:
一、本表中的品牌规格型号仅起参考作用,供应商可选用其他品牌规格型号替代。
二、本项目所要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1.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1.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4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的规定,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1.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
1.6. 最后报价相同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项号 |
货物名称 |
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一层厨房 |
||||||
1 |
双孔残食台 |
1500*760*800全部采用304不锈钢板;1、面板采用1.2mm不锈钢板;2、层板用1.0mm厚,脚用¢51*1.2mm不锈钢管,下加可调节脚座.3、面板下垫15mm夹板并涂防振胶;4、面板、层板加强梁用1.0mm不锈钢梁 |
1 |
台 |
||
2 |
双层工作台 |
1800*760*800全部采用304不锈钢板;1、面板采用1.2mm不锈钢板;2、层板用1.0mm厚,脚用¢51*1.2mm不锈钢管,下加可调节脚座.3、面板下垫15mm夹板并涂防振胶;4、面板、层板加强梁用1.0mm不锈钢梁 |
7 |
台 |
||
3 |
三星盆 |
1800*760*800采用304#不锈钢板,面板用1.2mm厚;星盆用500*500*2801.0mm厚,配水龙头,配不锈钢下水器,脚用¢51*1.2mm不锈钢管304#钢,下加可调节脚座;支架横管采用¢38*25*1.2mm,201#不锈钢圆管 |
5 |
台 |
||
4 |
收餐车 |
500*700*850采用3041.2mm不锈钢板;配四个万向轮,其中一个刹车轮 |
2 |
台 |
||
5 |
栅格式四层货架 |
1500*500*1800全部采用304#不锈钢管,层架采用不锈钢方管38×25×1.2mm,25×25×1.2mm;层架脚管采用方管38×38×1.2mm不锈钢方管,配可调性不锈钢子弹脚,层架条管间距6厘米,方管与方管连接之间全满焊 |
2 |
台 |
||
6 |
四门高身储碗柜 |
1200*500*1800不锈钢板全部采用304#不锈钢;柜身侧板采用1.2mm不锈钢板;柜内顶板、层板、底板、背板采用1.2mm不锈钢板;下底轮趟门板采用1.2mm不锈钢板;柜脚采用¢50×1.5mm不锈钢圆管304#钢,可调性台专用柜子弹脚。 |
6 |
台 |
||
7 |
栅格式四层货架 |
1200*500*1800全部采用304#不锈钢管,层架采用不锈钢方管38×25×1.2mm,25×25×1.2mm;层架脚管采用方管38×38×1.2mm不锈钢方管,配可调性不锈钢子弹脚,层架条管间距6厘米,方管与方管连接之间全满焊 |
3 |
台 |
||
8 |
消毒柜 |
1170*500*1850功率:3KW/220V容量:680L |
3 |
台 |
||
烹饪区 |
||||||
9 |
电磁单头大炒炉 |
1000*1100*(800+400)1.采用先进的电磁感应技术,让锅具直接快速均匀受热,2.具有双层并绕线圈盘,让锅体受热强劲均匀,加热盲区小;3.热效率高达90%以上,与燃气炉相双可减少能耗60%以上;4.多重立体防辐射外壳屏蔽设计,防止磁场泄漏;5.具有紫铜搭桥技术,让耐电流冲击性更强,保护机芯;6.国家IP44防护等级安全技术,18重漏电保护;7.采用国际先进的VA显示屏,精准定时、定温功能,能全方位实时显示电磁炉的各项核心参数,★8.机芯具有远程售后服务监控系统,可以随时了解设备的使用情况,让设备使用更安全可靠,售后服务的效率更高。 |
5 |
台 |
||
10 |
炉拼连下调料柜 |
600*1150*800面板采用3041.2mm不锈钢板,前装饰板采用304#1.0mm,脚用¢51*1.2mm不锈钢管,下加可调节脚座. |
3 |
台 |
||
11 |
炉拼台 |
200*1150*800面板采用3041.2mm不锈钢板,前装饰板采用304#1.0mm,脚用¢51*1.2mm不锈钢管,下加可调节脚座. |
3 |
台 |
||
12 |
单头单尾燃气炒炉 |
1000*950*801、面板采用优质304不锈钢板制造,面板厚度1.2mm,台面一次压制成型; |
3 |
台 |
||
13 |
炉拼台 |
300*950*800面板采用3041.2mm不锈钢板,前装饰板采用304#1.0mm,脚用¢51*1.2mm不锈钢管,下加可调节脚座. |
4 |
台 |
||
14 |
双通工作柜 |
1800*800*800全部采用304不锈钢板;1、面板采用1.2mm不锈钢板,2、侧板采用1.0mm不锈钢板;3、柜内层板、底板、背板采用1.0mm不锈钢板:4、趟门采用1.0mm不锈钢板;5、台脚采用¢51不锈钢,可调性台柜子弹脚:6、面板下垫l5mm夹板并涂防振胶 |
6 |
台 |
||
15 |
双层工作台 |
1800*700*800全部采用304不锈钢板;1、面板采用1.2mm不锈钢板;2、层板用1.0mm厚,脚用¢51*1.2mm不锈钢管,下加可调节脚座.3、面板下垫15mm夹板并涂防振胶;4、面板、层板加强梁用1.0mm不锈钢梁 |
6 |
台 |
||
16 |
双层工作台 |
1800*700*800全部采用304不锈钢板;1、面板采用1.2mm不锈钢板;2、层板用1.0mm厚,脚用¢51*1.2mm不锈钢管,下加可调节脚座.3、面板下垫15mm夹板并涂防振胶;4、面板、层板加强梁用1.0mm不锈钢梁 |
1 |
台 |
||
17 |
四门高身冷冻冰箱 |
1200*705*1950,1、内、外箱采用国标304实厚0.8mm不锈钢板材,,一体式墙板;2、柜体聚胺脂整体发泡,保温性能好;3、配置高效节能压缩机,全钢全铜加粗蒸发器,制冷快速,双温双控;4、微电脑数字显示温控系统,液晶数字清晰显示温度,精确控温,温度范围:冷藏温度范围-2℃~8℃,冷冻温度范围-6℃~-18℃,制冷剂:R134a;5、柜内层架采用边框Φ8mm,内横撑采用Φ4mm的圆柱不锈钢,层架高度可自由调校及整体拉出,弹性规划冷藏空间;6、自动回归磁吸门,加长型搁条,加强型万向式脚轮可自由推移,适应不同位置放置。制冷方式:风冷 |
2 |
台 |
||
18 |
双星盆台 |
1200*700*800材料:全部采用304不锈钢板,面板用1.2mm厚;星盆用500*500*2801.0mm厚,配水龙头,脚用¢51*1.2mm不锈钢管,下加可调节脚座;支架横管采用¢38*25、1.2mm不锈钢方管;配不锈钢下水器 |
1 |
台 |
||
19 |
四门高身冷冻冰箱 |
1200*705*19501、内、外箱采用国标304实厚0.8mm不锈钢板材,,一体式墙板;2、柜体聚胺脂整体发泡,保温性能好;3、配置高效节能压缩机,全钢全铜加粗蒸发器,制冷快速,双温双控;4、微电脑数字显示温控系统,液晶数字清晰显示温度,精确控温,温度范围:冷藏温度范围-2℃~8℃,冷冻温度范围-6℃~-18℃,制冷剂:R134a;5、柜内层架采用边框Φ8mm,内横撑采用Φ4mm的圆柱不锈钢,层架高度可自由调校及整体拉出,弹性规划冷藏空间;6、自动回归磁吸门,加长型搁条,加强型万向式脚轮可自由推移,适应不同位置放置。制冷方式:风冷 |
2 |
台 |
||
20 |
双门冷藏柜 |
650*740*19801、内、外箱采用国标304实厚0.8mm不锈钢板材,,一体式墙板;2、柜体聚胺脂整体发泡,保温性能好;3、配置高效节能压缩机,全钢全铜加粗蒸发器,制冷快速,双温双控;4、微电脑数字显示温控系统,液晶数字清晰显示温度,精确控温,温度范围:冷藏温度范围-2℃~8℃,冷冻温度范围-6℃~-18℃,制冷剂:R134a;5、柜内层架采用边框Φ8mm,内横撑采用Φ4mm的圆柱不锈钢,层架高度可自由调校及整体拉出,弹性规划冷藏空间;6、自动回归磁吸门,加长型搁条,加强型万向式脚轮可自由推移,适应不同位置放置。制冷方式:风冷 |
1 |
台 |
||
21 |
双星盆台 |
1200*700*800材料:全部采用304不锈钢板,面板用1.2mm厚;星盆用500*500*2801.0mm厚,配水龙头,脚用¢51*1.2mm不锈钢管,下加可调节脚座;支架横管采用¢38*25、1.2mm不锈钢方管;配不锈钢下水器 |
2 |
台 |
||
22 |
双层工作台 |
1800*700*800全部采用304不锈钢板;1、面板采用1.2mm不锈钢板;2、层板用1.0mm厚,脚用¢51*1.2mm不锈钢管,下加可调节脚座.3、面板下垫15mm夹板并涂防振胶;4、面板、层板加强梁用1.0mm不锈钢梁 |
2 |
台 |
||
23 |
四层货架 |
1200*500*1800全部采用304#不锈钢管,层架采用不锈钢方管38×25×1.2mm,25×25×1.2mm;层架脚管采用方管38×38×1.2mm不锈钢方管,配可调性不锈钢子弹脚,层架条管间距6厘米,方管与方管连接之间全满焊 |
1 |
台 |
||
24 |
餐车 |
500*700*850采用3041.2mm不锈钢板;配四个万向轮,其中一个刹车轮 |
6 |
台 |
||
25 |
不锈钢排油烟罩 |
9250*1500*H采用3041.0mm不锈钢板制作 |
9.4 |
米 |
||
26 |
不锈钢装饰板 |
12250*1000采用3041.0mm不锈钢板制作 |
12.25 |
平米 |
||
27 |
不锈钢排油烟罩 |
5300*1300*H采用3041.0mm不锈钢板制作 |
5.3 |
米 |
||
28 |
不锈钢装饰板 |
7500*1000采用3041.0mm不锈钢板制作 |
7.5 |
平米 |
||
29 |
低噪音环保抽油烟风柜 |
DEF-27 |
1 |
台 |
||
30 |
排油烟管道 |
600*400, 采用镀锌板1.0mm制作 |
80 |
平米 |
||
31 |
排油烟管道 |
900*800,采用镀锌板1.0mm制作 |
200 |
平米 |
||
32 |
水冷送鲜风机 |
DEF-15 |
1 |
台 |
||
33 |
送风管道 |
850*650,采用镀锌板1.0mm制作 |
240 |
平米 |
||
主食加工间 |
||||||
34 |
单门电蒸饭车 |
12盘1、全不锈钢机体豪华美观 |
1 |
台 |
||
35 |
双门电蒸饭车 |
1390*600*1520 |
3 |
台 |
||
36 |
*电磁单头矮汤炉 |
QD-XDL-P428 |
4 |
台 |
||
37 |
保温饭汤桶车 |
700*700*800,采用3041.0mm不锈钢板制作 |
4 |
台 |
||
38 |
双层工作台 |
1800*800*800全部采用304不锈钢板;1、面板采用1.2mm不锈钢板;2、层板用1.0mm厚,脚用¢51*1.2mm不锈钢管,下加可调节脚座.3、面板下垫15mm夹板并涂防振胶;4、面板、层板加强梁用1.0mm不锈钢梁 |
1 |
台 |
||
39 |
双层工作台 |
1800*800*800全部采用304不锈钢板;1、面板采用1.2mm不锈钢板;2、层板用1.0mm厚,脚用¢51*1.2mm不锈钢管,下加可调节脚座.3、面板下垫15mm夹板并涂防振胶;4、面板、层板加强梁用1.0mm不锈钢梁 |
1 |
台 |
||
40 |
GN盘车 |
520*720*1800,采用3041.0mm不锈钢板制作 |
2 |
台 |
||
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