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普洱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生活物资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皓龙项目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北部区交通驾校1号房屋1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001
项目名称:普洱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生活物资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1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普洱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生活物资配送项目(二次)
二、采购内容:本项目选择生活物资定点配送的供应单位,定点配送包含各类生活物资的采购、配置、运输、装卸货、检验验收等。
三、采购预算:120万元。
四、各类生活物资全费用综合报价应含各类生活物资的采购、配送、检验验收、保险、税费、管理费等涉及本次采购的全部费用。
五、本次采购所列各类生活物资为常规用量较大的生活物资,若采购人需要临时增加购买的其他生活物资,供应商必须供应,供应的价格由采购人根据普洱市商务局调研价格或普洱市各大超市市场价的平均价进行定价,并由供应商给与市场优惠。
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采购单位将不定期对中标单位进行检查、合同履约考核,检查、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七、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交货方式:服务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按采购单位实时要求:按时、按需、按批次供货、验收;
九、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执行标准、每批次须提供质量检验或检疫合格证明材料。
十、结算方式:采购人根据普洱市商务局调研价格或普洱市各大超市市场平均价进行定价,并由供应商给与中标优惠率扣除,据实结算。
十一、供应商注册地点在普洱市外的,须保证有充分的本地服务保障能力,必须在普洱市思茅区范围内具有实体店。
十二、采购清单
1.蔬菜瓜果类:含日常使用水果、蔬菜等;
2.肉制品类:含新鲜肉类和各类肉制品;
3.油类、调味品类:日常食用油和调味品等;
4.其他采购方需要的物资。
十三、相关要求
1.中标单位须按采购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货物,提供的产品明码标价,不得高于普洱市商务局调研价格或普洱市各大超市的市场平均价,确保价格公开透明。
2.中标单位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认真履行《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责任和义务。中标单位所供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如出现食品卫生质量问题,采购单位可无条件退货或换货,中标单位须承担造成的损失。
3.中标单位所供货物必须保证供应食品质量,确保进货渠道正规,产品种类丰富,对商品质量负责。如果供应的食品须提供各类合格票据与检疫证明的,中标单位必须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向采购单位提供各类票据,并保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蔬菜瓜果类:必须新鲜,做到无毒、无霉变、不变质、不超期,蔬菜须为新鲜蔬菜,蔬菜色泽正常、水分饱满,不得有烂叶、坏叶等腐烂情况,无病虫害、生理病害及污染,蔬菜干净、无根,大小均匀,保证所供货物为非转基因产品,蔬菜瓜果等产品农药残留必须低于国家标准;且以没有喷洒过生长素等激素催长药及农药的为佳。
(2)肉制品类:必须是经过有关部门质检合格且新鲜、在保质期以内的肉制品,所提供的肉制品不能是病残的或母猪肉等,更不能是超过保质期及变质的肉制品。
(3)油类、调味品类:必须在保质期内,且有质量安全认证标志。
(4)其他商品:符合相关行业的质量标准。
4.中标单位在服务期间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示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
(5)以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5.中标单位应按采购单位要求的采购数量与规格供应,杜绝短斤缺两与规格不符现象,无过期商品、假冒伪劣产品、无以次充好现象。如发现中标单位提供的商品短斤缺两,采购单位有权退货。在规定时间无法送达或发生此类现象两次以上,采购单位有权视情况扣除2-10倍的金额。如发生以次充好现象,采购单位有权扣除差价2倍以上金额,并终止采购合同。
6.中标单位根据采购单位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送货,必须保证在每天上午9时00分前将采购单位所需商品送达指定地点提供原始凭证(一式两联,第一联:供应商,第二联:购货商)和相关产品厂家的出厂合格证明或产品质量检验或检疫合格证明材料,并有采购单位保管员检验验收、过磅、签字后生效,并按合同具体结算要求进行货款结算。如果因中标单位不按时送货到指定地点并影响采购单位工作的,甲方有权从菜金中扣除供应商当日提供菜金的2-3倍。
7.安全责任:若因中标单位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经卫生防疫部门检验确认为食品问题的,中标单位除须负担全数的经济损失外,并承担法律上一切责任,其他具体条款合同约定。
8.售后服务:各供应商在其招标响应文件中须作出售后服务承诺;供应商负责货物使用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不合格的物资,应无偿退换,若因质量问题和供货不及时,对需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由供货方承担;
9.违约责任:结合中标单位承诺的相关条款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10.特别说明
(1)合同价确定:以中标供应商中所报全费用综合优惠率报价作为合同价签订的依据,具体结算金额以供货方实际送货金额进行结算;
(2)单价合同结算方式:以中标供应商签订的全费用综合优惠率报价为准(采购人保留对中标人不平衡报价及不合理报价进行纠正调整的权力),若服务期间的供货或服务能力未能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有权与之中止服务合同,并依法重新招标;
(3)中标供应商按照实际送货金额据实结算。出具正规发票进行结算,采购人将不定期进行市场调查,如发现供货方提供货物价格高于普洱市商务局调研价格或普洱市各大超市市场平均价的,采购方有权按普洱市商务局调研价格或普洱市各大超市市场平均价付款,扣除差价2倍以上罚款,发现3次以上的,采购方有权终止采购合同。
(4)本次采购所列各类生活物资为常规用量较大的生活物资,若采购人需要临时增加购买的其他生活物资,供应商必须供应,供应的价格由采购人根据普洱市商务局调研价格或普洱市各大超市市场价的平均价进行定价,并由供应商给与市场优惠,如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视为违约,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有相应的完成本项目生产和供货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2.2粮油类产品须有县级以上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2.3禽蛋肉类产品须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2.4信用要求:2.4.1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2.4.2投标人须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截图,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信息。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6日 至 2021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皓龙项目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北部区交通驾校1号房屋101)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1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在皓龙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北部区交通驾校1号房屋 101)持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2、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38号圣安迪大酒店二楼会议室(翠玉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洱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普洱大道2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杨师 联系电话:18087722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皓龙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北部区交通驾校1号房屋101
联系方式:联系人:郭军 联系电话:13700681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师
电 话: 18087722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