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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天元区教育技术装备站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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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厨房设备采购

招标详情

2021年厨房设备采购谈判成交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8月06日

2021年厨房设备采购于2021年8月5日结束,现将成交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2021年厨房设备采购

二、 委托代理编号:HNZZ-2021-CG0709

采购项目编号:株天财采计【2021】000078号

三、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产生方式:( )公告邀请( )供应商库抽取(√)采购人、专家推荐

四、评审情况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最终报价(元)

排名

成交候选人

1

株洲威凯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902800.00

1

第一成交候选人

2

长沙京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912000.00

2

第二成交候选人

3

长沙中恒厨具设备有限公司

912600.00

3

第三成交候选人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株洲威凯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11MA4RBCWEXJ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湘山路50号株洲体育新城体验式商业街5栋307号

成交金额:902800.00元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蒋小弟(组长)、岳晓明、李仕良

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株洲市天元区教育技术装备站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北1号高新大厦附楼

联系人:汤其斌 电话:13317333603

2.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高科智尚科技大厦703室

联系人:刘宁、陈伊婷、黄珊 电话:17770902550、15177306419

八、本公告自发布之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招标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此中标(成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 附件:谈判文件+最后报价.rar


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厨房设备采购

政府采购编号:株天财采计【2021】000078号

采购代理编号:HNZZ-2021-CG0709

采 购 人:株洲市天元区教育技术装备站(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17


目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1

第二章 谈判须知 4

第一节 谈判须知前附表 5

第二节 谈判须知正文 - 2 -

一、说明 - 2 -

二、谈判文件 - 3 -

三、响应文件 - 4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7 -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 - 8 -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 13 -

七、政府采购政策 - 14 -

八、其他规定 - 16 -

第三章 采购需求 - 18 -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 41 -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 41 -

1.项目信息 - 41 -

2.合同金额 - 41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41 -

4.付款 - 42 -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42 -

6.组成合同的文件 - 42 -

7.合同生效 - 42 -

8.合同份数 - 42 -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货物类) - 50 -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 51 -

一、谈判响应声明(格式) - 53 -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 54 -

三、授权委托书(格式) - 55 -

四、保证金 - 56 -

五、 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 - 57 -

件5-1 报价表 - 57 -

附件5-2 分项报价说明 - 58 -

附件5-3 价明细表 - 58 -

、采购需求的响应 - 58 -

附件6-1 响应-览表 - 59 -

、合同条款偏离表 - 60 -

八、采购需求偏离表 - 61 -

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 62 -

附件9-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64 -

附件9-3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 65 -

附件9-4 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 - 66 -

十、关于资格的说明(格式) - 68 -

十一、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 69 -

、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 71 -


第一章 谈判邀请

(被邀请供应商名称):

株洲市天元区教育技术装备站(采购人名称)2021年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你单位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厨房设备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株天财采计【2021】000078号

3、采购代理编号:HNZZ-2021-CG0709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元)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01

2021年厨房设备采购

详见采购需求

1

914334.00

20000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谈判采购 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本采购邀请供应商202172920218月4上午08 30分121430分17 (北间)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高科智尚科技大厦703室本采购邀请购买谈判文件

2谈判文 400 退可选择现金、金融机构转账方式购买谈判文件。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85 1500(北京时间)

2、谈判时间:2021851500(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办公室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高科智尚科技大厦703室

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采购邀请后,请于20218417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谈判采购。

七、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 称:株洲市天元区教育技术装备站

(2)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北1号高新大厦附楼

(3)联系人:汤其斌

(4) 话:133173336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高科智尚科技大厦703室

(3)联系人:刘宁、陈伊婷、黄珊

4)电 话:17770902550、15177306419

九、其它补充事宜

(1)保证金

保证金汇至如下账号:

账户名称: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

银行账号:66010154800004506

(请在用途栏中注明 2021年厨房设备采购”字样)

(2)购买谈判文件款、采购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称: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

开 户 行:株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2010600000668549

财务部联系人:石露

财务电话: 0731-22888766

附件:认通知

确认通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 你单位 日发 名称谈判邀 (参/谈判采购。

认。


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第二章 谈判须知

第一节 谈判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1.1款

采购项目

2021年厨房设备采购

第2.1


采购人

采购人:株洲市天元区教育技术装备站

联系人:汤其斌

电 话:13317333603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北1号高新大厦附楼

第2.2


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宁、陈伊婷、黄珊

电 话:17770902550、15177306419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高科智尚科技大厦703室

第3.1款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谈判采购 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第3.2款

是否接收联合体形式

不接受

□ 接受

第3.3款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采购人和专家书面推荐

第5.1款

现场勘察

不组织

二、谈判文件

第6.3款

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

1.技术;2.服务;3.合同条款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第10.3款

采购项目预算

招标控制价:914334.00元

第11.1款

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圆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现金(此处仅指狭义现金)方式和非基本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账名: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

银行帐号:66010154800004506

说明:

(1)在转账票据摘要处须注明:“ (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如“项目名称”字符过多,转账票据摘要处填写不下的,则“取‘项目名称’前面字符”填入。)

(2)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请投标人于开标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3:00前提交。)

3、投标人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第12.1款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日(日历天)

第14.2款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1、纸质版:一正副,共三份胶装成册;

2、电子档U盘)一份用小信封单独封装。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第15.2款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响应文件

委托代理编号:

包或品目名:

分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第17.1款

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8月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高科智尚科技大厦703室)

、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第33.1款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

第35.3款

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六、政府采购政策

第37.2(1)项

节能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

?是,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5 %。

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

?是,采购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两型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四期)内的采用竞争性谈判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5 %

第37.2(2)项

两型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

采用竞争性谈判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5 %

第37.3(1)项

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折扣比例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

37.4 项

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够享受优先采购优惠(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响应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供应商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

第37.7款

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其他规定

第38.1款

代理服务费

1.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详见委托代理协议书。

招标代理费最高限价人民币20000

第39.1款

其他规定

开标现场请单独递交以下资料给代理机构人员: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 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

第40.1款

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产品投标的规定

1.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相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非单一产品采购核心产品

本项目确定 高效低排油烟净化器 作为核心产品。


说明1:本谈判须知前附表与谈判文件的其他描述如有矛盾,以本谈判须知前附为准。

说明2:本采购文件中用“”表示的为“选用”;用“ ”表示的为“不选用”。

说明3:复印件《电子文档》中要求提供的企业及人员证件图片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者影印件;而在纸质文件中复印件的打印不受限制,例如可以采用彩色和/或单色和/或黑白的打印件和/或复印件等均有效

附件1

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流程

(一)、融资申请

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取得《中标通知书》后,在签订采购合同前,通过“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链接进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直接向参与金融机构推送融资需求。

(二)、资料审查

参与金融机构登录平台查看融资需求及中标(或成交)详情,进行贷前评审,确定融资方案和回款账户,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确定合同收款账户。

(三)、签订贷款协议

参与金融机构登录平台查看采购合同信息,与供应商签订贷款协议,在线填写融资成交单,推送融资成交信息,系统自动将回款账户锁定为银行监管账户。

(四)、贷款发放

融资银行核实回款账户无误后,根据贷款协议向供应商发放贷款。

(五)、按期还款

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单位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和账户在线填写支付申请,向财政部门发送支付指令,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资金支付到采购合同收款账户。

(六 )、业务终止

贷款偿清后,融资银行解除质押,业务终止。

附件3

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办理银行联系表

序 号

银行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交通银行株洲分行

蒋 宁

15873361819

2

长沙银行株洲分行

易思宇

13762316666

曾名志

13786360080

3

农业银行株洲分行开发区支行

张启慧

15973336667

4

兴业银行株洲分行

张 维

13807312821

5

勃海银行株洲分行

颜 震

15673330011

6

浦发银行株洲支行

附件:谈判文件+最后报价.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