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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财贸幼儿园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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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贸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财贸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6 17:09:52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或累计结算服务费达到预算总额的,合同终止,以先到达者为准,合同采用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由甲方对乙方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为满意的,可进行续签。

采购包2(水果类):

采购包预算金额:36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水果、坚果加工品 水果类 1(个)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或累计结算服务费达到预算总额的,合同终止,以先到达者为准,合同采用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由甲方对乙方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为满意的,可进行续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干杂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合同包2(水果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干杂货)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为食品经营)。

合同包2(水果类)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为食品经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9日至2021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1年8月9日09时00分至 2021年8月16日 17时 30 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地址: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操作及要求见“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0 元整。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3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万成路98号环球车城B座(国e平台)2楼指定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万成路98号环球车城B座(国e平台)2楼指定开标室

1、报名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1年8月9日09时00分至 2021年8月16日 17时 30 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地址: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操作及要求见“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0 元整。
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本项目按照《佛山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启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中介)系统的通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主体信息库上线和信息维护的通知》和电子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有关操作及要求如下: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 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757-83281129、83281125。
(2)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1年8月9日09时00分至 2021年8月16日 17时 30 分止,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供应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响应供应商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资格审查的结果为准。参与本项目的各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亲自出席开标全程。)
2. 注意事项:
2.1.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有关投标人在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有关注册登记要求,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详阅“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指南”-“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专项服务热线,电话:020-83726197/83188500。
2.2.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两个平台均可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财贸幼儿园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

联系方式:0757-8882870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

联系方式:0757-888298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先生、曾先生

电 话:0757-88829882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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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财贸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 服务项目(第二次)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0724-2101F15N3333)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财贸幼儿园 招标代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佛山 二○二一年八月 - 2 -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4 第二章 服务要求...............................................................................................................9 一、商务要求..................................................................................................................................... 10 二、服务要求..................................................................................................................................... 13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31 说明..................................................................................................................................................... 32 1. 项目性质................................................................................................................................32 2. 招标人.................................................................................................................................... 32 3. 采购代理机构........................................................................................................................32 4. 合格的投标人........................................................................................................................32 5. 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32 6. 投标费用................................................................................................................................33 招标文件............................................................................................................................................. 33 7. 招标文件构成........................................................................................................................33 8. 招标文件的澄清....................................................................................................................33 9. 招标文件的修改....................................................................................................................33 文件的编制......................................................................................................................................... 34 10. 投标的语言..........................................................................................................................34 11. 投标文件构成......................................................................................................................34 12. 投标文件格式......................................................................................................................34 13. 投标报价和货币..................................................................................................................34 14.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35 15.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35 16. 投标保证金..........................................................................................................................35 17. 投标有效期..........................................................................................................................36 18.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36 投标文件的递交................................................................................................................................. 37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37 20. 投标截止期..........................................................................................................................37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38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8 23. 评标委员会..........................................................................................................................38 开标与评标......................................................................................................................................... 38 24. 开标......................................................................................................................................38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38 26. 投标文件的初审..................................................................................................................38 27. 评标......................................................................................................................................39 28. 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44 29. 评标结果公示......................................................................................................................44 授予合同............................................................................................................................................. 45 30.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45 31. 中标通知书..........................................................................................................................45 32. 签订合同..............................................................................................................................45 33. 中标服务费..........................................................................................................................45 34.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45 35. 出现重新采购的排斥情形................................................................................................. 45 - 3 - 36. 质疑与处理..........................................................................................................................46 第四章 合同格式...............................................................................................................48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68 第一部分 自查表.........................................................................................................69 1.1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自评表........................................................................................................ 70 1.2 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72 第二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73 2.1、投标函....................................................................................................................................... 74 2.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76 2.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77 2.4、关于资格声明函....................................................................................................................... 78 2.5、经营状况一览表....................................................................................................................... 79 2.6 保证金声明函.............................................................................................................................. 80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 81 3.1、投标一览表............................................................................................................................... 82 3.2、项目服务要求条款响应表....................................................................................................... 83 3.3 同类经营业绩一览表.................................................................................................................. 84 3.4、项目实施方案........................................................................................................................... 85 4、投标文件封面和密封袋封面....................................................................................................... 89 - 4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5 - 项目概况 财贸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 综合平台(地址: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操作及要求见“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方 式”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101F15N3333 项目名称:财贸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 1080000.00 元 采购需求: 包号 采购标的名称 数量 (家) 预算总金额 (元) 服务期限 04 包 干杂货类 1 720000 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 合同一年一签 06 包 水果类 1 360000 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 合同一年一签 注:(1)本项目分 2 个包,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一个包或多个包的内容进行投标。 (2)投标人如果选择多个包投标,须分别编制及递交投标文件。但对所投标的单包内容 不允许再分拆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 (3)开标及评标工作按包号顺序从 01 包到 02 包的顺序依次进行。同一投标人只能成为 一个分包的中标候选人,不能同时成为两个分包的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已成为 01 分 包的中标候选人,则自动失去 02 分包的中标资格,以此类推。 (4)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或累计结算服务费达到预算总额的,合同终止,以先到达 者为准,合同采用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由甲方对乙方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为满意的,可进 行续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 - 6 - 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 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 通知》(财库〔2020〕9 号)等。 3.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如投标人 2021 年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 年内任 3个月或任 1季度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 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适用于包组 04、包组 06)。 备注: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为食品经营。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5.已报名并获取本次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的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 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 资料)。 - 7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8 月 9 日至 2021 年 8 月 16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 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操作及要求见“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的 规定)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8 月 3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 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万成路 98 号环球车城 B 座(国 e平台)2 楼指定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1 年 8 月 9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1 年 8 月 16 日 17 时 30 分止 (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地址: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具体操作及要求见“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人民币 0 元整。 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本项目按照《佛山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启 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中介)系统的通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主体信息 库上线和信息维护的通知》和电子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有关操作及要求如下: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 才能参与本项目的 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 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757-83281129、83281125。 (2)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1 年 8 月 9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1 年 8 月 16 日 17 时 30 分止,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 供应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响应供应商的基本条件,一 切均以资格审查的结果为准。参与本项目的各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 - 8 - 亲自出席开标全程。) 2. 注意事项: 2.1.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有关投标人在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 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政府采购供应 商”-“注册”。有关注册登记要求,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详阅“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 指南”-“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专项服务热线, 电话:020-83726197/83188500。 2.2.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两个平台均可下载采购 文件,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财贸幼儿园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 电话:0757-888287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26 号 16-18 楼 联系方式:020-37860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先生、曾先生 电 话:0757-88829882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 年 8 月 6 日 - 9 - 第二章 服务要求 - 10 - 一、商务要求 商务需求明细 序号 需求名称 需求说明 1 项目预算金 额 本项目结算金额以招标人实际发生的采购金额计算(预计每年采购额约150 万元)。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本项目将预留采购总额的 20%比例 定向采购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招标人对本项目合同期限内的食材采购的种类、 数量和金额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投标人在投标前对此应有足够的风险认识, 一经投标,即视为投标人愿意无条件承担有关风险并放弃一切与此相关的求偿 权利。 2 报价要求 1.单品结算价按基准价执行固定折扣计算:单品结算价=单品基准价×92%。 2.单品基准价的定义: 2.1 单品基准价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中《农副产品价格查询》栏目 (http://fsdr.foshan.gov.cn/gzcx/nfcpjgcx/index.html)公布的《佛山市五区农副产 品市场零售价格表》中“今日平均” 所公布的高明区价格、高明区菜篮子价格 和高明区市场价格的平均价格为准,两个星期一次到市场实地了解采购的食材 市场价,确保采购的食材的价格不高于市场零售价,若发展和改革局在网上公 布的市场零售价格或高明菜篮子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的,则按市场价格为准。(参 考市场:莲花市场、民安市场、五阳市场、荷城市场、文华市场) 2.2 牛奶类:按高明区范围内的牛奶批发商调查价格,随机抽取 3 家牛奶批发 商的牛奶基准价综合取其平均零售价,最终得出各产品的基准价。 2.3 价格表上没有的其它品类单品基准价,可以由以下 2 种方式来确认,由采 购人自行选择: (1)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协商; (2)个别品种价格没有公布的以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到市场,对该品种询价 并得出当天该品种的市场平均单价,作为当月结算基准价。具体询价商店由采 购人指定,市场平均单价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共同书面确认。 3.供货价格必须包含食材的购置、包装、配送、简单加工、运输、保险、装卸、 退换、质保期售后服务、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全额含税发票等合同实 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 - 11 - 4.中标人须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如项目工作范围发生变更,由中标人和招标人双方协商解决;其余情况下, 投标折扣率不予调整,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另 有约定的除外)。 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或累计结算服务费达到预算总额的,合同终止,以先到 达者为准,合同采用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由甲方对乙方进行评价,评价结 果为满意的,可进行续签。 4 服务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财贸幼儿园 5 付款方式 和条件 1.合同款项支付方式如下: 货款按月度结算。每月 20 号前结算上月货款, 招标人收到中标人收货凭证和有 效等额发票后,招标人在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给中标人。 2.结算方式:转账结算(银行转账)。 3.付款方:招标人;收款方:中标人。 4.开具发票:中标人收款时必须持有效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 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5.付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由双方协商处理。 6 配送时间与 地点要求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的采购计划要求(采购计划提前一日下午 17:00 前以 传真或其他方式报给供货商),每天按照配送时间送至学校。若遇特殊情况, 必须随时下单随时送货,补货须在 1 小时内送达。 7 其他要求 1.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没能达到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要求,或未按要求履 行合同义务,或资质在服务期内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均有权单 方终止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中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4.中标人应能够配合招标人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有效证 明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8 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前,以银行转账形式,向幼儿园指定账户缴交履约保 证金。 2.包组 04:大写金额:人民币柒仟元整(小写:?7000.00 元) 包组 06:大写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小写:?3000.00 元) 3.如果中标人拒绝提交或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视为放弃中 - 12 - 标资格。 4.合同期满,履约保证金如没发生罚款和没收,中标人如期履约合同,采购人 将于合同期满之日起 30 日内,中标人按合同要求完成项目工作后由采购人 无息返还。 注:“商务需求”所述内容和条款如本文未有特别声明均作为投标实质性响应内容,投标人投标 时必须响应满足或实质性优于。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作为无效投标 处理。本“商务需求”的招标时陈述所称的招标人、投标人(中标人),在中标后合同签订时须 转换为合同语言的甲方、乙方。 - 13 - 二、服务要求 服务需求明细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佛山市高明区财贸幼儿园食堂餐点类(包点和湿粉类)、 肉类(猪肉类、牛肉类、 水产类和光禽类)、蔬菜类(蔬菜类和 豆制品类)、粮油类、干杂货类、牛奶类和水果类等的所 有食材供应和配送服务招标,食材采购的具体数量、品种以食堂的实际需要为准,本项目通过招 标,确定中标人在服务期内为招标人提供上述服务。 二、服务要求 1.招标人提前一天向中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等。 2.中标人须在接到招标人订单之后按照招标人所订购的食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若招标人 临时修改订单内容,中标人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 1 小时内将食材送达,经招标人工作人员验收核 对后才算完成。 2.1 配送地点及要求:佛山市高明区财贸幼儿园(中标人须在指定时间将采购人需要的食材送 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而定) (1)蔬菜类、肉菜类在上午 6 时 30 分前送到; (2)餐点类所有食品须在当天早上制作,当天要求配送粉制品类的,在上午 6 时 30 分前送到; 当天要求配送点心的在上午 7 时前送到,下午 12 时 30 分至 13 时前送到; (3)水果类在上午 10 时前送到; (4)牛奶类按照采购人落单时要求的时间送到; (5)粮油与杂货类按照采购人落单时要求的时间送到。 2.2 货物配送卸货要求 (1)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 车厢的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2)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 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3)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 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4)送货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一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一小时以外的用制 冷车配送,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适用于包组 01、包组 02) (5)在配送卸货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适用于包组 01、包 - 14 - 组 02) (6)保温要求:食品用环保胶箱分装后再用专用保温车辆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食品温度达 到采购人指定温度。 (适用于包组 01) 3.中标人应当根据招标人实际情况,按与招标人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定的货物数量 送到指定地点。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中标人应在得知 情况的同时告知招标人并征得招标人同意,由于中标人拖沓造成招标人利益受损的,招标人有权 要求中标人赔偿。供货期内出现上述情况达 3 次的,则按 1000 元/次处以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 结算款内扣除;供货期内中标人若出现多次延迟送货,经招标人书面提出整改通知,但情况没有 改善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解除中标人供货合同。 4.中标人负责货品的仓储,招标人不提供仓库。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后将准时送货到招标人 指定地点。 5.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实际要求运送货物甚至进行免费简单加工。 6.中标人必须负责所订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7.每次送货,中标人须委派一名专门负责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招标人验收货 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招标人验收的结果为准。 8.在招标人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中标人,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9.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各招标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招标人有 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改变。 10.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如确需变更供货内容的,中标人应在得知 情况的同时告知招标人并征得招标人同意,经发现中标人有私自更改菜单中货品时以违约论处, 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供货期内出现上述情况达 3 次的,则按 1000 元/次处 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供货结算款内扣除;供货期内中标人出现多次上述情况,经招标人书面提 出整改通知,但情况没有改善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解除中标人供货合同。 11.招标人发现采购货物不能正常使用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 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招标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中标人 须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20000 元/次,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一个月内 累计达到两次的,招标人有权解除中标人供货合同。 12.中标人不能按核定的供货价交付商品、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中标人存在违反招 标文件和合同的行为,并且不予纠正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解除中标人供货合同, 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此项下违约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2 项以及本需求书中的其他各项要求: (1)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 (2)中标人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的。 - 15 - 13.商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中标人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货物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 负责。 14.中标人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 清的,招标人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中标人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招标人结算。 15.中标人指定的送货专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招标人单位活动 必须严格遵守招标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招标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16.中标人不得泄露招标人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 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17.中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保证产品 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并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文件。蔬菜交付招标人前必 须经过前期处理,使用率达到 95%以上;每次交货时须提供本批次产品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书。鲜 肉类每次交货时须提供当批有效的检验检疫合格证。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发现有质量问题,招标 人有权作出退货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8.若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招标人要求无条件 退货或换货外,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中标人 将被处以当批次供应食品货款 2 倍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2)中标人若提供的食材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中标人须依法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全额医疗费 等在内的一切赔偿责任,招标人将取消该中标人的供货资格,解除中标人供货合同,中标人同时 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 (3)若招标人发现中标人所供货物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一个月内累计达到两次的,招标人有 权解除中标人供货合同。 三、食材品类及品质要求 (一)蔬菜、水果类食材类 A 、 总体要求: 1. 确保食材无毒、无害、无污染、无辐射,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食品卫生及安全标准,农 产品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安全、卫生和动植物检验、检疫项目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执行。 2. 确保食材种类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持食材的新鲜感。 3. 确保食材外包装(带包装的)完整,包装材料清洁、卫生,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规定。 4. 确保食材质优量足,不得采用转基因原材料,并为制造商原厂、原装产品。 B、 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6 - 1. 来源:无公害种植基地,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 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2. 新鲜度:须为新鲜时令蔬菜、水果。 3. 成熟度:适中,无腐烂,肉质鲜嫩。 4. 水量:充足、饱满,但外观干爽,无过份萎蔫、皱皮。 5. 色泽:各种蔬菜、水果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光泽,色泽一致、均匀。 6. 气味:具有本品种固有的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不得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 他异味。 7. 形态:完整均匀、大小适中,不得有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异常形态。 8. 病虫害:无虫害、虫嗑、无残虫卵。 9. 机械伤:相同新鲜条件下无外力造成的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 10. 污染:达到无公害蔬菜、水果质量标准,不带泥沙,无污染、残留农药,无运输造成的污染。 11. 包装:有包装的,完整、干净。 12. 加工:所有蔬菜在交付前须经过前期处理,使用率达到 95%以上。 13. 蔬菜类要求: (1) 叶菜类:包括白菜类、甘蓝类和绿叶菜类的各种蔬菜。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无 烧心焦边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菠菜和本地芹菜可带根;花椰菜 花球洁白、无毛花,不带叶麸,无畸形花;青花菜无托叶,可带主茎,花球青绿色、无紫花、无 枯蕾现象。 (2) 根菜类:包括萝卜、胡萝卜、大头菜、芜菁甘蓝等。皮细光滑,不带茎叶和须根,无畸形、 裂痕、糠心、软化、生芽等现象。 (3) 薯芋类:包括马铃薯、薯蓣、芋、姜、豆薯等。不带须根、茎叶,无干瘪、畸形等现象; 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色。 (4) 茄果类:包括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果实整洁,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 象,茄果无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畸形、异味。 (5) 瓜果类:包括黄瓜、瓠瓜、越瓜、丝瓜、苦瓜、冬瓜、毛节瓜、南瓜、佛手瓜等。无斑点、 疤点、断裂、畸形、软化、变质等现象。 (6) 葱蒜类:包括葱、蒜、韭菜、洋葱等。葱、青蒜类可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 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 (7) 水生菜类:包括茭白、马蹄、藕、荸荠、慈菇、菱角等。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8) 豆类:包括豇豆、菜豆、豌豆、蚕豆、刀豆、毛豆、扁豆等。食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 无发芽。 - 17 - (9) 芽苗类:包括绿豆芽、黄豆芽、豌豆芽、香椿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不浸水。 (10) 食用菌类:如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 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无杂质,无畸形菇。 14. 水果类要求: (1) 柑桔类:不空壳,水分充足,外表完美。 (2) 梨果类:色泽鲜,大小适中,无硬节,有果把,果肉无腐烂变质。 (3) 浆果类:无腐烂,变色,外形不完整,不成熟现象,无催熟情况。 (4) 瓜果类:外表光亮无斑点,有新鲜连接的秧,形状正常,无软塌处,成熟。 (二)畜、禽肉类(含生鲜及冷冻)食材 A、 总体要求: 1. 确保食材无毒、无害、无污染、无辐射,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食品卫生及安全标准,农 产品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安全、卫生和动植物检验、检疫项目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执行。 2. 确保食材种类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持食材的新鲜感。 3. 确保食材质优量足,不得采用转基因原材料,并为制造商原厂、原装产品。 4. 确保带包装的食材外包装完整,包装材料清洁、卫生,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规定; 在有效质保期内,供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 三分之二。 5. 所有冷冻食品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 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5%,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 重量不少于 92%,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 B、 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生鲜 畜 (猪、牛、羊等) 肉类 (1) 来源: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当日屠宰的新鲜肉,具有由地方政府定点屠宰厂(场) 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畜产品检验证明》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具有可追索性。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后服务的屠宰机构(可以是多家),原则上不得变更。采购人有 权指定乐从及周边屠宰机构进行屠宰。 (2) 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品质新鲜,无霉烂变质。 (3) 加工:按照规格要求进行分割、砍件、分条等。分割肉具有分割肉销售凭据。 (4) 鲜肉:颜色均匀,肌肉呈淡红色或鲜红色(牛肉),脂肪洁白或淡黄色(牛、羊肉);外 表微干或微湿,触摸不粘手,切面有湿润而无黏性,有各种畜肉的特有光泽;肉质紧密,纤维清 晰,鲜肉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肉的正常气味,无异味;无泥污、血污,肉边 整齐,无碎肉、碎骨;按标准部位分割,精肉无多余脂肪,肉类无渗水情况。 - 18 - (5) 五花肉:肥瘦比例为 3:7(三线肉)。 (6) 猪蹄:去蹄壳,不带蹄筋,无毛、趾间黑垢,无松香等异味。 (7) 鲜骨:骨管内充满骨髓,质硬,色黄,骨的折断处有光泽,骨髓与骨腔边缘紧密结合。 2. 生鲜禽( 鸡、鸭、鹅等 ) 肉类 (1) 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品质新鲜,无霉烂变质。 (2) 鲜禽:有头颈,有腿翅,无内脏;喙有光泽、干燥、无粘液;眼球饱满,角膜有光泽;口 腔粘膜呈淡玫瑰色,有光泽、洁净、无异味;口腔及宰刀口无血污、杂质,无紫斑瘀血;腹内无 过多脂肪,腹下刀口整齐、不过长;皮肤有光泽,微干或微湿,紧缩、不粘手;毛孔隆起,无长 毛及毛、毛根;肌肉有光泽,呈鲜禽肉正常颜色,稍带微红;脂肪呈淡黄色或黄色;肌肉结实有 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有光泽,颈、腿部肌肉呈玫瑰红色;有鲜禽肉正常气味,无异味。 (3) 鸡壳:整鸡去肉,即鸡骨架,有颈无头,无内脏,骨架颜色纯正,外表微湿润,不粘手, 具有鸡的正常气味。 (4) 鸡腿:无残羽,无血水、血污、残骨,无伤斑、溃烂、炎症,允许有少量红斑,无多余皮 和脂肪。按部位分割,全腿 300g 左右,下腿 15g 左右,周边修整齐,形如琵琶。 (5) 鸡翅:无残羽,无黄衣,无伤斑和溃烂,无血水,允许有少量红斑点,允许修剪但最大范 围不超弯关节处,全翅 200g 左右,翅中 100g 左右,按部位分割。 (6) 鸡脚:白色或灰白色无黄衣趾壳,外形完整,无断骨,脚垫上无黑斑或黄斑,无血污、血 水。 3. 冷冻禽、 畜 肉 类 (1) 冻猪肉:肌肉有光泽、色红均匀、脂肪洁白、无霉点、肉质紧密、有坚实感、外表及切面 微湿润、不粘手、无异味。 (2) 冻牛肉: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白色或微黄、肌肉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或外表湿 润、但不粘手、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 (3) 冻羊肉:肌肉色鲜艳、有光泽、脂肪白色、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但不粘手、 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 (4) 冻鸡肉: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或灰白色等、肌肉切 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凹陷恢复、且不能完全恢复。 (5) 鸡全翼、鸡中翼、鸡腿:大小均匀、无碎杂、有光泽、无异味、肉色淡红、无骨折和破皮、 无黄衣、无异味、无鸡毛、无黄认、无淤血斑、解冻后与鲜禽特征相同。 (6) 鸡爪:大小均匀、色泽乳白、无粘手、无异味、无黑斑、无碎架、爪底部。 (7) 鸡肾:呈鸡肾特有色泽、无病斑、外表及切面湿润、但不粘手、无污物及其它杂质、无异 味,解冻后与鲜禽特征相同。 - 19 - (8) 猪耳:无种猪耳、无毛或少毛、无异味、色泽正常,解冻后与鲜禽特征相同。 (9) 猪副产品:无冻干脱水发暗迹象,解冻后与鲜猪副产品特征相同。 (10) 猪肉丸、牛肉丸:新鲜瘦猪(牛)肉或碎杂肉或符合卫生标准的瘦肉。 (三)水产类(含生鲜及冷冻)食材 A 、总体要求: 1. 确保食材无毒、无害、无污染、无辐射,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食品卫生及安全标准,农 产品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安全、卫生和动植物检验、检疫项目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执行。 2. 确保食材种类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持食材的新鲜感。 3. 确保带包装的食材外包装完整,包装材料清洁、卫生,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规定; 在有效质保期内,供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三分之二。 4. 确保食材质优量足,不得采用转基因原材料,并为制造商原厂、原装产品。 5. 所有冷冻食品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 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5%,解冻时间为 4 小时 以内(室温 20℃)。 B 、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活鱼类 在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体色青亮,手摸有黏滑感;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 鱼鳞;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皮肤天然色泽明显;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 2. 鲜 鱼类 (1) 鱼鳃盖紧闭,用手抠时感觉很紧,鳃的色泽鲜艳,鳃上无黏液,呈透明状,无异味; 鱼眼澄清透明,向外凸出,黑白分明;鱼嘴紧闭,口腔清洁无污物;表皮有一层清洁透明的黏液, 鳞片完整并的紧附在鱼体上,不易脱落,腹内无涨气,腹色正常,质地坚硬,肛门紧缩,呈圆坑 状;鱼体坚硬肉实,手感富有弹性,挺而不软,弯度小,用手压之有凹陷,抬手后立即复原,肉 的横断面紧密,肋骨与背骨处的鱼肉组织坚实,不离刺;内脏鲜红,肠鳃坚韧有弹性,胆囊完整, 腹腔清洁。 (2) 加工:根据采购人的需要,按照时间和规格要求进行宰杀、分割、砍件、分条等。 3. 冻鱼类 体表色泽鲜亮,清洁无污物,具有海水鱼或淡水鱼固有气味;鳍平直紧贴鱼体,鳞片上覆有冻结 的黏液层;鳞片完整、不易脱落;眼球饱满,黑白分明,角膜透明;鳃鲜红、清晰,腹部坚实、 无胀气,肛孔白色凹陷;冻得坚实,以硬物敲击能发出清晰的声音,体温为 6℃~8℃;解冻后 与鲜品特征相同,用到切开肉质坚实、有弹性,肉不离刺,背骨处 - 20 - 无红线,胆囊完整无破裂。 (四)粮油、米面制品、 干货副食、 调味品类 A 、 总体要求: 1. 确保食材无毒、无害、无污染、无辐射,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食品卫生及安全标准。 2. 确保带包装的食材外包装完整,包装材料清洁、卫生,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规定;在有 效质保期内,供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三分之二。 3. 食材不得含硫酸铝钾、硫酸铝铵等,不得使用或掺入对人体有害的添加剂。 B 、 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食用油 (1) 外包装完好,具有 QS 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 标准,具有产品合格证。 (2) 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3) 气味、滋味:具有固定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4) 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5) 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2. 大米 (1) 符合大米国家标准(GB1354-2009)与国家粮食卫生标准(GB2715-2005)。 (2) 包装规格:50 公斤/包、30 公斤/包、25 公斤/包、15 公斤/包。 (3) 外包装完好,有“QS”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产 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 (4) 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 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等。 3. 面粉 (1) 外包装完好,具有“QS”标志,标明商品名称、净含量、生产商、产地、产品标准号、质 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所有商品须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和《出厂检验报告》。 (2) 须新鲜、色泽呈现乳白或微黄色、手感细腻、颗粒均匀、有自然浓郁的麦香味、手抓后自 然流出、松开手后不成团,用它制成的成品如馒头有麦香味、香甜入口不粘牙。 (3) 面条、面饼、方便面等面制成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 干货副食 (1 ) 淀粉制品 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无异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 - 21 - (2) 腊肉、腊肠 腊肉: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色泽鲜明,肌肉暗红色,脂肪透明呈乳白色,肉干燥结实, 带有固有的腊式香味;腊肠:肠衣干燥,不发霉,无粘液,肠衣与肉馅紧密联在一起,表面紧而 有弹性,色泽均匀,肥肉色白,瘦肉色红,无灰色斑点,气味芳香。 (3) 鸡蛋 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 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霉味、酸 味、臭味等不良异味。 (4) 皮蛋 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亦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物凝固不动;打开观 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来有芳香,无辛辣气。 (5) 咸蛋 蛋壳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 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 但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有咸蛋固有的香味。 (6) 花生 果荚呈土黄色或白色,果仁呈各不同品种所特有的颜色,色泽分布均匀一致,带荚花生和去荚果 仁均颗粒饱满、形态完整、大小均匀,子叶肥厚而有光泽,无杂质,具有花生特有的气味、香味, 无任何异味。 (7) 大 豆 皮色呈各种大豆(黄豆、绿豆、黑豆)固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净而有光泽,颗粒饱满,整齐 均匀,无虫蛀粒,无杂质,无霉变。 (8) 豆腐 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 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9) 油炸豆卜 金黄色或棕黄色,色彩鲜艳而有光泽,块形整齐,有弹性,皮脆,内质呈蜂窝状,不粘不散,无 杂质,具有豆腐泡特有的清香风味,无其他任何不良气味;取样品细细咀嚼,外皮酥脆适口,泡 内软嫩,咸香适度,具有豆腐泡固有的滋味。 ( 10 ) 腐竹 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 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 22 - ( 11 ) 腐乳 红腐乳表面呈红色或枣红色,内部呈杏黄色,色泽鲜艳,有光泽。白腐乳外表呈乳黄色。块形整 齐均匀,质地细腻,无霉斑、霉变及杂质。具有各品种的腐乳特有的香味或特征气味,滋味鲜美, 咸淡适口,无任何其他异味。 ( 12 ) 酱腌菜 具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霉斑白膜。 ( 13 ) 酱类食品 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 异物。 5. 调味品 (1) 酱油 色泽红褐,光亮清透,无霉花、浮沫、沉淀物;香气浓郁,滋味鲜美醇厚,咸度适中,无酸、苦、 涩等异味和霉味。摇动瓶子产生的泡沫细腻、持久,挂碗现象好。 (2) 味精 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 (3) 食醋 具有正常酿造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不良气味与异味;不浑浊,无悬浮物或沉淀物, 无霉花、浮沫,无醋鳗、醋虱。 (4) 酒 无色、透明、无悬浮物和沉淀物。 (5) 生粉 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不发暗,无杂质的颜色,呈细粉末状,不含杂质,手指捻捏时无粗粒感, 无虫子和结块,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成团,具有生粉的正常气味,无其他异味。 (6 ) 食盐 必须是碘盐;结晶整齐一致,粗细均匀;洁白,呈透明或半透明,坚硬光滑,干燥、不结块,无 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咸味正,无苦、涩等异味。 (7) 食糖(分为白糖、红糖、冰糖、方糖等) 1) 白糖色泽洁白明亮,有光泽,具有白糖的正常滋味和气味,无酸味、酒味等异味。干燥、不 粘手,无肉眼可见的杂质,水溶液清晰透明无杂质。白砂糖:颗粒大如砂粒,晶粒均匀整齐,晶 面明显,晶粒松散,不结块,无碎末,糖质坚硬;绵白糖:颗粒细小而均匀,质地绵软、潮润; 冰糖:块形完整,个粒均匀,结晶组织严密,透明或半透明,无破碎;方糖:呈正六面体状,表 面平整,无裂纹,铁边,断角,无突出砂粒,无霉斑。 - 23 - 2) 红糖包括赤砂糖和红糖两种,其中赤砂糖是机制未经洗蜜的糖,红糖是用手工制成的土糖。 颜色有红褐、青褐、黄褐、赤红、金黄、淡黄、枣红等呈晶粒状或粉末状,干燥而松散,不结块, 不成团,无杂质,其水溶液清晰,无沉淀,无悬浮物,具有甘蔗汁的清香味,无酒味、酸味或其 他外来不良气味,口味浓甜带鲜,微有糖蜜味,无焦苦味或其他外来异味。 (8) 辛辣料 辛辣料是采用植物果实和种子粉碎而配制成的天然植物香料,如五香粉、胡椒粉、花椒粉、咖喱 粉、芥末粉等,辛辣料的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 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 或其他异味。 (五)奶制品 供应产品质量要求: ① 饮用奶品种:采用经高温灭菌或巴氏灭菌法等工序制作的纯牛奶和一种调制乳(液体常温)。 ②单件包装:≥200ml. ③ 营养指标:纯牛奶:每 100 克牛奶中,蛋白质含量≥3.0 克,脂肪含量≥3.1 克,非脂乳固 体≥8.1 克。酸奶:每 100 克牛奶中,蛋白质含量≥2.3 克,脂肪含量≥2.5 克。 ④保质期≤6 个月。(奶类制品中标人必须保证货品从生产日期到采购人食用 2 个月内;鲜奶及 其他需要冷藏保鲜奶制品,按有关保质或保鲜期标准执行) ⑤牛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卫生部颁布的《乳和乳制品 卫生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⑥牛奶的质量和标识,应执行国家标准 GB2519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和 GB 7718《食品 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 ⑦要提供 SC 认证、每季度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四、食材的仓储要求 1.食材配送前的仓储由中标人负责,入库后,采购人有权进行实地核查。 2.储存条件须满足食品卫生及安全的相关法定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的食品卫生及安全标 准。 3. 生鲜食材的仓储区,不同品种的食材分区域储存,蔬果仓储温度 4℃~10℃,鲜肉类蔬果仓 储温度 0℃~4℃,冻肉冻品类仓储温度在-18℃以下。 4.生鲜食材仓储区每 6 小时内进行温度检查并进行记录,记录食材的储存温度,确保食材的质 量不受影响。 五、 配送容器或包装 - 24 - 1.中标人须使用保温箱配送鲜肉类食材,不同品种的鲜肉分箱配送,确保鲜肉类配送过程中温度 在 0 度至 4 度。 2. 中标人须使用保温箱配送冻品类食材,并配备相应数量的干冰,确保冻品类食材配送过程中 温度保持在零下 18 度以下。 3. 中标人须使用周转箩筐配送蔬菜、水果类食材,每个周转箱配送的食材重量不得超过 15 公斤, 合理堆放,以免运输过程中压坏食材而影响使用。 4. 中标人采用的外包装、保温箱和周转箱须符合卫生标准,且保持清洁卫生,并定期消毒,做 好使用、清洁、消毒等记录。所有散装食品,包括各类蔬菜、瓜果及肉类等分类包装并做好密封 措施,不能直接外露,防止交叉污染及环境污染。盛装工具(如萝筐等)须保持洁净,无泥渍、 污渍;盛装食材的胶袋须使用食品胶袋。 六、食材验收要求 (一) 交货 质量 检验 1. 证照检验(复印件,原件备查): (1) 首次配送肉类时须提供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 件合格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每次配送肉类时须提供当天该批次的 《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或《畜产品检验证明》。 (2) 每次配送肉类、鱼类时提供该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包括:《出县境动物产 品检疫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卫生检疫报告》、《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 适用)。 (3) 蔬菜、水果每天配送时须提供当天该批次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4) 首次配送畜禽冻肉类时须提供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 生产许可证》。 (5) 首次配送食用油时须提供的资质证明包括:生产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全国工 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及经销商《食品经营许可证》。 (6) 首次配送大米时须提的资质证明包括:生产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 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及经销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每次配送大米时须提 供该批次的《出厂检验报告》; 2. 实物检验。中标人将食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指定人员对食材质量进行实物检 验,初步检验合格后由双方签字确认。 3. 若检验过程中发现食材质量问题,中标人代表须在接到通知后半小时内到交货现场进行问题 确认。若食材不符合本项目约定的质量要求,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4. 凡在交货检验过程中出现食材质量不符而需要退(换)货的食材,中标人须在 1 小时内更换 - 25 - 到位。在更换到位之前,均视作中标人未交货。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更换到位,视作中标人拖延 配送。 5. 交货质量检验仅为简单的初步检验,不代表中标人所供食材的最终质量。在质量保证期满之 前,因中标人提供的食材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采购人将取消该中标人的入库资格。同时,中标 人须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二) 交货数量检验 1. 中标人每次配送食材须随货附上一式四联的送货单作为凭证,数量由双方当面清点并签字确 认(质量以采购人的实际验货为准)。送货单须详细注明食材品名、品牌、规格、单价、数量。 送货单涂改或标记不清的,采购人将拒绝签收。 2. 在采购人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均属中标人,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3. 凡在交货检验过程中出现食材数量不足而需要补货的食材,中标人须在 1 小时内补充到位。 在补充到位之前,均视作中标人未交货。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到位,视作中标人拖延配送。 (三) 退(换)货及 质量处罚 A、 食材出现以下情况的,中标人须无条件退(换)货: 1. 不符合本项目约定的质量要求或采购人的计划要求的。 2. 带包装的食材,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 3. 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 4. 交货质量检验合格,但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 B 、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不得供应以下食材。一 经发现,采购人将对该批食材全部退货,对中标人作出该批食材货款 10 倍的罚款(罚款在货款 内扣除),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1.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 康有害的; 2.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 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 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 超过保质期限的。 9. 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 退货记录表 - 26 - 供应商 名称 产品 名称 进货 日期 进货 数量 生产商 名称 验收 部门 验收 时间 退货 数量 退货原因 退货申请人 采购人意见 签名: 供应商签名 七、 监管要求 1.中标人须为每次供货项目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其提供的食材及配送服务须服从采购人的监 督、管理。 2.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对采购人的食堂或中标人配送的食材进行检查时,中标人须无条件 全力配合,不得借口推脱。 3.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及时更新其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 4.中标人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给他人,或中标人的资质情况在合同期间发生变化而不再符合要求 的,采购人均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八、货物的质量要求及责任承担 1.中标人需严格按照采购人提出的订单要求进行供应货物,不符合采购人订单要求的货物,采购 人有权拒收,并视为中标人货物供应质量问题。 2.货物的等级、质量须符合国家质检部门及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提供相关该批(次)货物的 有效的卫生质量合格证或检验结果评价报告书等证明材料。若采购人发现中标所供货物不符合卫 生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若所供货物由于质量问题导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采购人有权向 中标人追究法律责任,并向采购人赔偿一切损失且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九、其他要求 1.服务期内中标人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被相关管理部门(如工商部门等)处罚的,采购人 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 2.服务期内中标人因经营不善破产或经营不善被兼并重组时,中标人的供货资格自然终止; 3.服务期内中标人变更名称或法人时,要提前及时通知采购人,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中标人应当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按与采购人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定的货物数量送到 - 27 - 指定地点。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中标人应及时告知采 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 5.中标人必须负责所订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每次送货,中标人必须负责货物的运输,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物,货物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 验收的结果为准。 7.在采购人未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中标人,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8.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 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 9.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如确需变更供货内容的,中标人应及时告知采 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经发现中标人有私自更改订单中货品时以违约论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 失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0.采购人发现新购货物不能正常使用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 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 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取消其供应 资格。 11.中标人所供商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中标人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货物产生的费用由 中标人负责。 12.中标人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 采购人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中标人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采购人结算。 13.中标人指定的送货专员必须具有健康证、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园内活 动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14.中标人不得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 失和法律责任。 15.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绝对质量可靠,如出现食物中毒事故,送卫生、检疫部门鉴定属于 中标人责任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追究其法律责任。如物品非 因采购人人为而出现质量问题由中标人包换或包退,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16.送货车进入校区后车速不得超过 5KM/小时,送货车辆在校区内应主动避让师生,如属中标人 车辆责任造成校内人员(师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并有权取消供货资格。 17.相关监督或检测部门对中标人供应的物资进行不定时抽查及检测时,发现问题归属于供货商 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18.若发现中标人与幼儿园负责采购食品的人员串通所造成的食品品质差量少或其他不可预见后 果的。将取消其食品供应资格,并依照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责任。 - 28 - 十、考核标准 1.退出机制,一票否决,取消中标人供应服务资格的规定: (1)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送货,不得转包、分包; (2)因中标人供应的产品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赔偿(主 要包括但不限于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 (3)采购单位在接受相关部门单位检查时,发现中标人供应的产品不合格或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 (4)中标人在服务期内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经营资格的。 (5)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人不具备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 2.采购人在供应服务期限内对中标人实行考核制度: 2.1.考核小组:由幼儿园领导、教师、幼儿、幼儿家长、食堂管理员等人员组成。考核组成员 随机抽取,由七人以上(单数)组成。考核小组成员实名评分,评分结果须公示且不少于十个 工作日。 2.2.中标人在供应期内,采购人实行每月组织开展考核,根据中标人的食品质量、食品安全、 配送服务、合同履约能力等内容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满分为100分,根据评定结 果分为四个等级区别处理: ①如果中标人当月的考核达到90分以上为优秀,则当月结算价按供货价格的100%结算; ②如果中标人当月的考核为80-89分,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并当月结算价按供货价格的85%结算; ③如果中标人当月的考核为60分-79分,要求采购人限期整改且扣收违约金,并从该月起半年内的 结算价按供货价格的75%结算; ④59 分以下或出现重大事故、严重违规违法事件,可按合同约定直接撤销采购人的供应资格,扣 收违约金,并提请上级主管部门在辖区内通报。 2.3.考核标准(按每个包组的实际情况进行考核): 序号 项目 扣分事项 供应商 自评 学校 评分 最终 得分 配送车辆、实际运输不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车 厢内有异味,不整洁每次扣 3分; 在协议供货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配送、供货,每次 扣 1 分; 实际配送货物少于订购数量且不能及时补充的,每次扣 1分; 送货单没有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品种、单价、数量, 送货单出现涂改、标记不清的,每次扣 2 分; - 29 - 1 配送要求 实际配送的货物与订购货物种类、质量不符,未能及时 更换的,甲方有权拒收,每次扣 5分; 擅自更换配送人员的,每次扣 5 分; 人员没有出示健康证,没有穿着工衣和配戴胸卡的,每 次扣 3分; 送货车进入幼儿园内时速超过 5KM/小时,每次扣 5 分; 没有专责的供货负责人对幼儿园食堂供货,扣 3分; 没有按照食堂要求将原材料送到指定地点,每次扣 1 分; 2 质量要求 相应批次的货物未能及时提供对应合格检验证明或合格 证明的,每次扣 1 分; 食材质量不符合要求,中标人须无条件回收该批次货物, 出现质量问题,但未造成严重后果,每次扣 5 分; 不及时了解市场信息,中标人提供社会反响大的食品, 每次扣 3 分; 中标人无法及时向园方提供上游企业票证,每次扣 1 分; 中标人未按照合同标准严格采购,每次扣 1分; 因食材质量而被拒收货物,每次扣 1 分; 中标人没有执行食品安全卫生制度或有设备但没有使 用,每次扣 3 分; 3 安全生产 管理要求 没有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 操作规程,或没有按相关职能部门规定操作,每 次扣 5分; 没有相关应急预案的,每次扣 5 分; 4 诚信服务 中标人的经营场地、设备、人员配置、经济实力与承诺 不符每次扣 3 分; , 中标人被投诉并经查证属实,每次扣 1分; 中标人拒绝学校提出的合理服务要求,每次扣 1分; 5 廉洁协议 中标人没有与校方签订廉洁承诺书,每次扣 3 分; 中标人没有按照廉洁承诺书自律,每次扣 3分; 中标人不接受议定的价格,每次扣 1 分; - 30 - 6 原材料 价格 群众监督对货物价格有特别异议的记录,每次扣 1 分; 中标人所供应的货物价格高于发改部门在网上公示的价 格或高明区菜篮子价格或文华市场,每次扣 1 分; 中标人虚报货物价格,每次扣 1 分; 7 满意度要求 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被通报批评 1 次扣 5分; 幼儿园考评小组满意度意见(按满意度评分结果折算得 分); 被用户投诉,情况属实的,每宗扣 2 分; 9 现场调查 不能提供考核小组要求的材料,缺 1 份扣 1分; 幼儿园食堂考核小组对现场查验货物及设施,通报批评 1次扣 3 分; 10 其他 有违反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其它违约事件的,每发现 1次; 需按违约性质并结合上述违约类别,每次扣 5 分; , 中标人工作人员不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每次扣 5 分; 中标人没有按标准格式与学校签订供货协议,每次扣 3 分; 采购人认为应当对中标人进行考核的其他内容。 重要说明:采购人在各类检查中或经群众举报查实在校园卫生、食品安全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的,将按合同约定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具体情况,由主管部门向 相关管理部门通报。 检查组组长: 检查日期(盖章): 检查组成员: 3.补充机制 为了保证采购人食堂食材的稳定供应,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如不能满足采购人的供货需求或中 标人的考核为 60 分-79 分累计 3 次或被取消供货资格的,由第二中标候选人进行供应服务,以此 类推。如出现每个包组的 3 名中标候选人均被取消其供货资格的,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采 购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 31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 32 - 说明 1.项目性质 1.1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招标项目、非必须招标项目。 2.招标人 2.1 招标人是指获得资金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本招标文件的 招标人特指“佛山市高明区财贸幼儿园”,简称招标人或用户(业主)或招标人。 招 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财贸幼儿园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 联 系 人:区老师 联系电话:0757- 3.采购代理机构 3.1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招标资格、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本招 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高新区城南科技园 2 座 306 室 电 话: (0757) 88829882 传 真: (0757) 88829882 网 址:www.gmgitc.com 联 系 人:严先生、曾先生 4.合格的投标人 4.1 除本文另有规定的,凡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货物和服务,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本招标文件 中的各项规定者为合格的投标人。 4.2 投标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 例及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4.3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 标。 5.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5.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 物来源地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投标的货物必 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 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5.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 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 33 - 6.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招 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7.1 要求提供的货物、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共五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 服务需求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合同格式 第五章、附件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 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国 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将组织招标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 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 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8.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将视其为无 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 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 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 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投标人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应于二十四小时内,在修改文件盖章页加盖单位公章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人签字给予确认,并将该文件传真回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传真电话: 0757-88829882)。该确认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 内没有传真答复的,将视为已收到和确认该澄清(答疑)文件。 - 34 - 文件的编制 10. 投标的语言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 应使用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翻译本为准。 11. 投标文件构成 11.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1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自评表; 1.2 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第二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2.1 投标函; 2.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4 关于资格声明函; 2.5 经营状况一览表; 2.6 保证金声明函.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 3.1 投标一览表; 3.2 项目服务要求条款响应表; 3.3 同类经营业绩一览表; 3.4 项目实施方案; 3.5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11.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要求及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及页码。 12. 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函”、“投标一览表”等 附件,以及供唱标使用的、单独密封的投标一览表。 12.2 投标人不得将同一货物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3. 投标报价和货币 13.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中规定的报价方式报价。 13.2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 用户需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 《开标一览表》确定的格式报出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 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 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 35 - 13.3 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不得更改。 14.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 的一部分。 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中规定的资格标准。 15.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 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对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已对招标人的服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 或申明与服务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5.3 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 15.2(1)时需实质上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证 明材料。 15.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服务的合格性的文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将做 废标处理。 15.5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代理 机构、招标人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5.6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 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应提交 04 包:7200 元,06 包:3600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1.1.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提交的。必须保证提供的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 截止时有效。 16.1.2.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银行保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出具,保函形 式的有限期须超过投标有效期 30 天。 16.1.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须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16.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机构和招标 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 16.6 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6.3 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即人民币,采用银行转账提交,须一次性从投标人存款账户转入, 投投标保证金禁止采用现金存入,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否则投标无 效。 - 36 - 投标保证金提交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如因名称变更不一致的,应提供工商登记变更 证明,否则投标无效。 采用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请按以下账号提供: 开户名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账 号 757901123110733 开户银行 招行佛山分行营业部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3 凡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6.4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 原额退还;如有异议或投诉,将在异议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从投标截止时间至 投标有效期结束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 还(中标人应在签订采购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交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16.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招标人上缴同级国库: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项须知第 32 条规定签订合同或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 保证金的; 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项须知第 33 条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4)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或有影响采购公正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5)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或分包给他人的; 6)虚假、恶意质疑或投诉的; 7)法律法规或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根据本须知第 20 条规定,投标应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后(90)个日历日内保持有效。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 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 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 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 16 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 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 37 - 18.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肆份)副本,每套投标文件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 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封面见附件格式。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 ,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投标文件 上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 用正本的复印件。 18.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8.4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签字盖章 后的正本的复印件。所有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和副本)均须在封面和骑缝加盖公章,或每页加盖 公章,所有的复印件(包括正本中的投标资料)均应保证清晰可辨。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装在密封袋中密封,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正 本”“副本”字样。投标文件密封封口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 件密封袋封面格式见附件)。 19.2 密封袋上均应: 1) 清楚标明递交至: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万成路 98 号环球车 城 B座(国 e 平台)2 楼指定开标室) 2) 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和“2021 年 月 日 9 时 30 分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9.3 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等,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 回。 19.4 如果密封袋未按本须知策 19.2 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 不负责,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5 投标人投标时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外,还需同时递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形式采用 光盘或 U 盘,递交后不退回。 20. 投标截止期 20.1 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须知第 19.2 条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的时间不迟于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 截止日期和时间。 20.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 9 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 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 新的截止期。 20.3 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 38 -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第 20 条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第 20 条规定的投标截 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2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9 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2.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2.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 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16.7 条的规定被没收。 23. 评标委员会 23.1 依法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 数为五人或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开标与评标 24. 开标 24.1 开标前,由投标人代表或监督机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当场宣布 密封结果,投标人代表须签署投标文件密封确认表。 24.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折扣声 明、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第 21 条的规定原 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 24.3 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本须知第 22.2 条递交的修改书),在评标 时将不予考虑。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24.4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由投标代表签名确认其开标记录情况。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 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6. 投标文件的初审 26.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6.2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投标文件等进行 检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6.3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 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 39 - 26.4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 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6.5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 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6.6 评标委员会将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 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税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6.8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 投标人未提交有效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 2)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4) 投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 字或公章的,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委托的; 5)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函,或投标函的内容与招标文件有明显不一致的; 6)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7) 不满足服务要求中主要要求的; 8) 不满足商务主要条款的; 9)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作出响应的; 10) 招标文件当中已列明的其他导致废标的因素。 27. 评标 27.1 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27.1.1 定标原则 (1) 评标工作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比照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分为资格 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综合评议三部分。通过评审,评出综合评议最优的投标人 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评标委员会只就投标文件中所载明的情况进行评审,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 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 (3)评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27.1.2 评标办法 (1)对每个投标人进行资格性检查。 (2)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检查。 - 40 -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 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对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包括商务和技术 两个部分,评比因素见下表: 综合评审指标表 (一)技术评审表(适用于包组 01/03/04/05/06) 序 号 评审项目 评分细则 单项分 数 1 产品的品质水平 根据各合格投标人货物质量可靠性保障程度(如:提 供可靠机构供货、商品相关检验报告、商品留样管理 制度、商品自检原始记录【每天食材经过双重的检验】 等)进行横向评价 1.产品的品质水平全面合理,得 10 分; 2.产品的品质水平基本合理,得 8分; 3.产品的品质水平不够合理,得6分。 4.无或不提供不得分。 10 2 配送方案及特殊情 况应急方案 优:清晰、明确符合本项目服务内容,人员、资源配 置可行,有效的保证措施,技术支持,响应时间快, 有详尽应急预案,能提供其他增值特色服务等,得 15分; 良:符合本项目服务内容,人员、资源配置可行,有 良好的保证措施,技术支持,响应时间较快,能提 供一定的增值特色服务,得12分; 可:本项目服务内容,人员、资源配置基本可行,保 证措施,技术支持中等,响应时间中等,得8分; 差:本项目服务内容,人员、资源配置较差,保证措 施,技术支持,响应时间较差,得 0 分; 15 - 41 - 3 出现质量问题退换 承诺 根据退换货承诺进行评价: 优:方案最优的,承诺的合理性、可行性高得 6 分; 良:方案较良好的,承诺的合理性、可行性较高得 4 分; 可:方案可行的,承诺的合理性、可行性中等得 2 分; 差:无或不提供不得分。 6 4 供货质量保障 对投标人供货质量保障措施、进货渠道进行评价: 1.供货质量保障合理:得 10 分; 2.供货质量保障较合理:得 8分; 3.供货质量保障不够合理:得 6 分 4.无或不提供不得分 10 5 配送能力 供应商配有物流运输队伍,自有或租赁专用配送车辆 数量情况: 1、供应商自有或租赁配送车辆,每提供一台得 2分, 该项最高得 4 分。 注: (1)车辆要求: ①自有配送车辆是指供应商名义或法定代表人或员工 名下的车辆,如果是员工的名下车辆,需要提供员工 在供应商近一个月或以上的社保证明; ②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 (2)须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 (3)车辆的正面和背面清晰照片车牌清晰可见; (4)所有证明材料需提交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不提供不得分,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4 6 服务实施方案难点 重点分析 对项目的实施总体计划思路、重点和难点分析进行综 合评价: 1、对项目情况调研充分,并能够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 难点重 点以及用户的需求进行充分的理解和分析,并 提出相应对策, 有较强的专业性和可行性的,得 10 分。 2、对项目情况有调研但调研不够深入,能够对项目实 施过程中的难点重点以及用户的需求进行基本的理解 10 - 42 - 和分析,但理解不透彻,对策专业性和可行性不足的, 得 8 分。 3、对项目情况调研不够深入,未能够对项目实施过程 中的难点重点以及用户的需求进行理解和分析的,得 6分。 4、差:不提供项目的重点和难点分析的,得 0 分。 合计 55 - 43 - (适用包组 01/03/04/05/06) 商务评审表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细则 单项分数 1 业绩 供应商在 2016 年 1 月 1日至今(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 准)具有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 5 分,满分为 25 分。 (以提供合同书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 准,不提供不得分。) 25 2 服务满意度评 价情况 供应商具有业主出具的满意度评价书面证明,评价结果 为“优”或“满意”等相似的评价,每提供一项得 1 分, 满分为 5 分。 (以提供满意度评价书面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 准,不提供不得分。) 5 6 安全承诺 1.截止到投标响应时间为止,投标人提供没有因提供的所 投包组种类(类别)引起食物安全事故承诺书的,得 5 分;其它情况得 0 分。 注:投标文件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签名并 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不提供不得分。经采购人发现/ 确认与承诺内容不一致的,采购人终止合同并按供应商 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行为报管理部门处理。 2.根据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有效期内)的金额 进行评分 (1)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1000 万元,得 10 分; (2)500 万元≤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1000 万元,得 5 分; (3)500 万以下的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备 查。 15 合计 45 - 44 - 注:1、评审结果确定后,招标人根据需要,有权到中标候选人的加工场地、冷库、养殖基地进 行实地考察,如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不一致、虚报、弄虚作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候选人中标 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主管部门进行上报。 2、评标委员会将各投标供应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两部分得分汇总,各分包以总分从高到低顺 序对投标供应商排序,以总分排名前两名的投标供应商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其中第一名的中标候 选人为中标供应商,第二名的中标候选人为替补供应商)。 3、在出现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中标供应商放弃履行合同、中标供应商因违约或其他原 因而被终止合同时,采购人有权直接选用本次招标确定的替补候选人按替补顺序继续实施本项目 或重新组织招标活动。采购人决定与替补候选人继续实施本项目的,采购人将按替补候选人的经 营资格和条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及当时国家、省、市、区有关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年文 件的要求进行查核,以双方平等自愿原则签订服务合同。 4、服务合同金额将按替补候选人的投标折扣率执行,替补候选人须按其投标文件承诺的经营方 案和服务质量承诺方案进行服务,服务期限为本项目剩余的服务年限。 计算汇总 1 商务得分: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商务及部分进行评审,并 进行独立打分。商务得分=各评委评分总和÷评委人数 2 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并进 行独立打分。技术得分=各评委评分总和÷评委人数 3 计算公式:投标人的综合评标得分=各评委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及技术独立打分结果之和/ 评委人数。 4 最终评标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将各有效投标人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 标总得分相同的,按技术评分(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8. 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28.1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委会内独立进行。评委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 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8.2 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 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委人员之外。 28.3 评委会不向投标人退还投标文件。 29. 评标结果公示 - 45 - 29.1 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foshan.gov.cn/)、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gm gitc.com)公示评标结果。 授予合同 30.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30.1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允许幅度内对“ ”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31. 中标通知书 31.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1.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2. 签订合同 32.1 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2.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33. 中标服务费 33.1 中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和规定的金额在收到中标通知 3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中标服务费。 33.2 采购代理机构向每个分包的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每个包组的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服务费 如下: 包组 04 金额为:大写人民币玖仟整(小写:?9000.00 元) 包组 06 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伍仟 整(小写:?5000.00 元) 中标服务费请汇入以下账号: 银行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佛山市丽日豪庭支行 帐号:718557748571 34.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4.1 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 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5. 出现重新采购的排斥情形 35.1 投标人在本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参加招标人对本项目重新组织的采购活动: ①弄虚作假或有其他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②中标后放弃中标的; ③中标后不按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被 - 46 - 招标人取消中标资格的; ④合同授予后违约单方解除合同或因其违约行为被招标人解除合同的。 36. 质疑与处理 36.1 如果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过程中确认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 权益受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当面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申述。提出质疑 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任。 质疑或投诉必须是书面的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 盖章。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的,将纳 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6.2 采购人或落标人对中标人提出质疑时,被质疑者对举证材料须给予书面澄清回复和接 受质询,其投标文件内容须公开接受任何形式的审查核实。 36.3 质疑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原因及证据内容等,以下述格式提 交: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 47 -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 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 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 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6.4 质疑受理机构联系方式 质疑受理机构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质疑受理机构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万成路 98 号环球车城 B 座(国 e平台)3 楼 质疑受理联系人:严先生、曾先生 质疑受理机构电话:0757-88829882(工作/接收时间:8:30-17:00) 质疑受理机构传真:0757-88829882 36.5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 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 48 - 第四章 合同格式 (参考范本) - 49 - 合 同 书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 50 - 甲方: (招标人/用户单位) 乙方: (中标人/供应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 标结果,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0724-2101F15N3333 二、合同金额 1.合同折扣 b: 92 %。配送品种包含鲜肉、蔬菜类、蛋类、豆制品类、水产类、粉面类、干货、 冷冻食品、粮、油类等的所有食材,食材采购的具体数量、品种以食堂的实际需要为准。乙方须 保证在中标后履行合同期间供应时所报的价格优惠折扣率不变。即:每批货款=单品结算价=单品 基准价×92%。 2. 2.单品基准价的定义: 2.1 单 品 基 准 价 以 佛 山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网 站 中 《 农 副 产 品 价 格 查 询 》 栏 目 (http://fsdr.foshan.gov.cn/gzcx/nfcpjgcx/index.html)公布的《佛山市五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格表》 中“今日平均” 所公布的高明区价格、高明区菜篮子价格和高明区市场价格的平均价格为准,两 个星期一次到市场实地了解采购的食材市场价,确保采购的食材的价格不高于市场零售价,若发 展和改革局在网上公布的市场零售价格或高明菜篮子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的,则按市场价格为准。 (参考市场:莲花市场、民安市场、五阳市场、荷城市场、文华市场)。 2.2 牛奶类:按高明区范围内的牛奶批发商调查价格,随机抽取 3 家牛奶批发商的牛奶基准价综 合取其平均零售价,最终得出各产品的基准价。 2.3 价格表上没有的其它品类单品基准价,可以由以下 2 种方式来确认,由采购人自行选择: (1)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协商; (2)个别品种价格没有公布的以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到市场,对该品种询价并得出当天该品 种的市场平均单价,作为当月结算基准价。具体询价商店由采购人指定,市场平均单价由采购人 和供应商共同书面确认。 3.供货价格必须包含食材的购置、包装、配送、运输、保险、装卸、退换、质保期售后服务、所 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全额含税发票等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 4.乙方须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项目工作范围发 生变更,由乙方和甲方双方协商解决;其余情况下,投标折扣率不予调整,甲方将不再另行支 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另有约定的除外)。 5.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本项目将预留采购总额的 20%比例定向采购贫困地区的农副 - 51 - 产品。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或累计结算服务费达到预算总额的,合同终止,以先到达者 为准,合同采用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由甲方对乙方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为满意的,可进行 续签。 四、服务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财贸幼儿园。 五、付款方式及条件: 1.货款按月度结算。每月 20 号前结算上月货款, 甲方收到乙方收货凭证和有效等额发票后,甲方 在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给乙方。 2.结算方式:转账结算(银行转账)。 3.付款方:甲方;收款方:乙方。 4.开具发票:乙方收款时必须持有效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 致。 5.付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由双方协商处理。 六、服务要求 1.甲方提前一天向乙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等。 2.乙方须在接到甲方订单之后按照甲方所订购的食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若甲方临时修改订 单内容,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 1 小时内将食材送达,经甲方工作人员验收核对后才算完成。 2.1 配送地点及要求:佛山市高明区财贸幼儿园(中标人须在指定时间将采购人需要的食材送 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而定) (1)蔬菜类、肉菜类在上午 6 时 30 分前送到; (2)餐点类所有食品须在当天早上制作,当天要求配送粉制品类的,在上午 6 时 30 分前送到; 当天要求配送点心的在上午 7 时前送到,下午 12 时 30 分至 13 时前送到; (3)水果类在上午 10 时前送到; (4)牛奶类按照采购人落单时要求的时间送到; (5)粮油与杂货类按照采购人落单时要求的时间送到。 2.2 货物配送卸货要求 (1)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 车厢的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2)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 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3)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 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 52 - (4)送货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一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一小时以外的用制 冷车配送,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适用于包组 01、包组 02) (5)在配送卸货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适用于包组 01、包 组 02) (6)保温要求:食品用环保胶箱分装后再用专用保温车辆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食品温度达 到采购人指定温度。 (适用于包组 01) 3.乙方应当根据甲方实际情况,按与甲方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定的货物数量送到指 定地点。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乙方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 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由于乙方拖沓造成甲方利益受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供货期 内出现上述情况达 3 次的,则按 1000 元/次处以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结算款内扣除;供货期内 乙方若出现多次延迟送货,经甲方书面提出整改通知,但情况没有改善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 货资格,解除乙方供货合同。 4.乙方负责货品的仓储,甲方不提供仓库。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后将准时送货到甲方指定地 点。 5.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要求运送货物甚至进行免费简单加工。 6.乙方必须负责所订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7.每次送货,乙方须委派一名专门负责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甲方验收货品, 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甲方验收的结果为准。 8.在甲方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乙方,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乙方负责。 9.乙方须严格按照各甲方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改变。 10.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如确需变更供货内容的,乙方应在得知情况 的同时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经发现乙方有私自更改菜单中货品时以违约论处,由此产生的 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供货期内出现上述情况达 3 次的,则按 1000 元/次处违约金,违约 金直接在供货结算款内扣除;供货期内乙方出现多次上述情况,经甲方书面提出整改通知,但情 况没有改善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解除乙方供货合同。 11.甲方发现采购货物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无条件退换。乙方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 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乙方须向甲方支 付违约金人民币 20000 元/次,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一个月内累计达到两次 的,甲方有权解除乙方供货合同。 12.乙方不能按核定的供货价交付商品、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乙方存在违反招标文 件和合同的行为,并且不予纠正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解除乙方供货合同,并要求承 - 53 - 担违约责任。此项下违约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2 项以及本需求书中的其他各项要求: (1)乙方在收到甲方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 (2)乙方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的。 13.商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乙方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货物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4.乙方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 的,甲方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乙方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甲方结算。 15.乙方指定的送货专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甲方单位活动必须 严格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16.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 法律责任。 17.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保证产品质 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并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文件。蔬菜交付甲方前必须经 过前期处理,使用率达到 95%以上;每次交货时须提供本批次产品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书。鲜肉类 每次交货时须提供当批有效的检验检疫合格证。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发现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 作出退货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18.若乙方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甲方要求无条件退货 或换货外,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甲方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乙方将被处 以当批次供应食品货款 2 倍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2)乙方若提供的食材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乙方须依法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全额医疗费等在 内的一切赔偿责任,甲方将取消该乙方的供货资格,解除乙方供货合同,乙方同时承担相应的民 事及刑事法律责任。 (3)若甲方发现乙方所供货物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一个月内累计达到两次的,甲方有权解除 乙方供货合同。 七、食材品类及品质要求 (一)蔬菜、水果类食材类 A 、 总体要求: 1. 确保食材无毒、无害、无污染、无辐射,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食品卫生及安全标准,农 产品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安全、卫生和动植物检验、检疫项目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执行。 2. 确保食材种类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持食材的新鲜感。 3. 确保食材外包装(带包装的)完整,包装材料清洁、卫生,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规定。 - 54 - 4. 确保食材质优量足,不得采用转基因原材料,并为制造商原厂、原装产品。 B、 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来源:无公害种植基地,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 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2. 新鲜度:须为新鲜时令蔬菜、水果。 3. 成熟度:适中,无腐烂,肉质鲜嫩。 4. 水量:充足、饱满,但外观干爽,无过份萎蔫、皱皮。 5. 色泽:各种蔬菜、水果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光泽,色泽一致、均匀。 6. 气味:具有本品种固有的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不得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 他异味。 7. 形态:完整均匀、大小适中,不得有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异常形态。 8. 病虫害:无虫害、虫嗑、无残虫卵。 9. 机械伤:相同新鲜条件下无外力造成的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 10. 污染:达到无公害蔬菜、水果质量标准,不带泥沙,无污染、残留农药,无运输造成的污染。 11. 包装:有包装的,完整、干净。 12. 加工:所有蔬菜在交付前须经过前期处理,使用率达到 95%以上。 13. 蔬菜类要求: (1) 叶菜类:包括白菜类、甘蓝类和绿叶菜类的各种蔬菜。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无 烧心焦边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菠菜和本地芹菜可带根;花椰菜 花球洁白、无毛花,不带叶麸,无畸形花;青花菜无托叶,可带主茎,花球青绿色、无紫花、无 枯蕾现象。 (2) 根菜类:包括萝卜、胡萝卜、大头菜、芜菁甘蓝等。皮细光滑,不带茎叶和须根,无畸形、 裂痕、糠心、软化、生芽等现象。 (3) 薯芋类:包括马铃薯、薯蓣、芋、姜、豆薯等。不带须根、茎叶,无干瘪、畸形等现象; 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色。 (4) 茄果类:包括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果实整洁,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 象,茄果无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畸形、异味。 (5) 瓜果类:包括黄瓜、瓠瓜、越瓜、丝瓜、苦瓜、冬瓜、毛节瓜、南瓜、佛手瓜等。无斑点、 疤点、断裂、畸形、软化、变质等现象。 (6) 葱蒜类:包括葱、蒜、韭菜、洋葱等。葱、青蒜类可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 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 (7) 水生菜类:包括茭白、马蹄、藕、荸荠、慈菇、菱角等。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 55 - (8) 豆类:包括豇豆、菜豆、豌豆、蚕豆、刀豆、毛豆、扁豆等。食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 无发芽。 (9) 芽苗类:包括绿豆芽、黄豆芽、豌豆芽、香椿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不浸水。 (10) 食用菌类:如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 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无杂质,无畸形菇。 14. 水果类要求: (1) 柑桔类:不空壳,水分充足,外表完美。 (2) 梨果类:色泽鲜,大小适中,无硬节,有果把,果肉无腐烂变质。 (3) 浆果类:无腐烂,变色,外形不完整,不成熟现象,无催熟情况。 (4) 瓜果类:外表光亮无斑点,有新鲜连接的秧,形状正常,无软塌处,成熟。 (二)畜、禽肉类(含生鲜及冷冻)食材 A、 总体要求: 1. 确保食材无毒、无害、无污染、无辐射,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食品卫生及安全标准,农 产品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安全、卫生和动植物检验、检疫项目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执行。 2. 确保食材种类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持食材的新鲜感。 3. 确保食材质优量足,不得采用转基因原材料,并为制造商原厂、原装产品。 4. 确保带包装的食材外包装完整,包装材料清洁、卫生,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规定; 在有效质保期内,供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 三分之二。 5. 所有冷冻食品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 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5%,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 重量不少于 92%,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 B、 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生鲜 畜 (猪、牛、羊等) 肉类 (1) 来源: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当日屠宰的新鲜肉,具有由地方政府定点屠宰厂(场) 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畜产品检验证明》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具有可追索性。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后服务的屠宰机构(可以是多家),原则上不得变更。采购人有 权指定乐从及周边屠宰机构进行屠宰。 (2) 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品质新鲜,无霉烂变质。 (3) 加工:按照规格要求进行分割、砍件、分条等。分割肉具有分割肉销售凭据。 (4) 鲜肉:颜色均匀,肌肉呈淡红色或鲜红色(牛肉),脂肪洁白或淡黄色(牛、羊肉);外 表微干或微湿,触摸不粘手,切面有湿润而无黏性,有各种畜肉的特有光泽;肉质紧密,纤维清 - 56 - 晰,鲜肉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肉的正常气味,无异味;无泥污、血污,肉边 整齐,无碎肉、碎骨;按标准部位分割,精肉无多余脂肪,肉类无渗水情况。 (5) 五花肉:肥瘦比例为 3:7(三线肉)。 (6) 猪蹄:去蹄壳,不带蹄筋,无毛、趾间黑垢,无松香等异味。 (7) 鲜骨:骨管内充满骨髓,质硬,色黄,骨的折断处有光泽,骨髓与骨腔边缘紧密结合。 2. 生鲜禽( 鸡、鸭、鹅等 ) 肉类 (1) 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品质新鲜,无霉烂变质。 (2) 鲜禽:有头颈,有腿翅,无内脏;喙有光泽、干燥、无粘液;眼球饱满,角膜有光泽;口 腔粘膜呈淡玫瑰色,有光泽、洁净、无异味;口腔及宰刀口无血污、杂质,无紫斑瘀血;腹内无 过多脂肪,腹下刀口整齐、不过长;皮肤有光泽,微干或微湿,紧缩、不粘手;毛孔隆起,无长 毛及毛、毛根;肌肉有光泽,呈鲜禽肉正常颜色,稍带微红;脂肪呈淡黄色或黄色;肌肉结实有 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有光泽,颈、腿部肌肉呈玫瑰红色;有鲜禽肉正常气味,无异味。 (3) 鸡壳:整鸡去肉,即鸡骨架,有颈无头,无内脏,骨架颜色纯正,外表微湿润,不粘手, 具有鸡的正常气味。 (4) 鸡腿:无残羽,无血水、血污、残骨,无伤斑、溃烂、炎症,允许有少量红斑,无多余皮 和脂肪。按部位分割,全腿 300g 左右,下腿 15g 左右,周边修整齐,形如琵琶。 (5) 鸡翅:无残羽,无黄衣,无伤斑和溃烂,无血水,允许有少量红斑点,允许修剪但最大范 围不超弯关节处,全翅 200g 左右,翅中 100g 左右,按部位分割。 (6) 鸡脚:白色或灰白色无黄衣趾壳,外形完整,无断骨,脚垫上无黑斑或黄斑,无血污、血 水。 3. 冷冻禽、 畜 肉 类 (1) 冻猪肉:肌肉有光泽、色红均匀、脂肪洁白、无霉点、肉质紧密、有坚实感、外表及切面 微湿润、不粘手、无异味。 (2) 冻牛肉: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白色或微黄、肌肉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或外表湿 润、但不粘手、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 (3) 冻羊肉:肌肉色鲜艳、有光泽、脂肪白色、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但不粘手、 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 (4) 冻鸡肉: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或灰白色等、肌肉切 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凹陷恢复、且不能完全恢复。 (5) 鸡全翼、鸡中翼、鸡腿:大小均匀、无碎杂、有光泽、无异味、肉色淡红、无骨折和破皮、 无黄衣、无异味、无鸡毛、无黄认、无淤血斑、解冻后与鲜禽特征相同。 (6) 鸡爪:大小均匀、色泽乳白、无粘手、无异味、无黑斑、无碎架、爪底部。 - 57 - (7) 鸡肾:呈鸡肾特有色泽、无病斑、外表及切面湿润、但不粘手、无污物及其它杂质、无异 味,解冻后与鲜禽特征相同。 (8) 猪耳:无种猪耳、无毛或少毛、无异味、色泽正常,解冻后与鲜禽特征相同。 (9) 猪副产品:无冻干脱水发暗迹象,解冻后与鲜猪副产品特征相同。 (10) 猪肉丸、牛肉丸:新鲜瘦猪(牛)肉或碎杂肉或符合卫生标准的瘦肉。 (三)水产类(含生鲜及冷冻)食材 A 、总体要求: 1. 确保食材无毒、无害、无污染、无辐射,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食品卫生及安全标准,农 产品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安全、卫生和动植物检验、检疫项目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执行。 2. 确保食材种类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持食材的新鲜感。 3. 确保带包装的食材外包装完整,包装材料清洁、卫生,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规定; 在有效质保期内,供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三分之二。 4. 确保食材质优量足,不得采用转基因原材料,并为制造商原厂、原装产品。 5. 所有冷冻食品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 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5%,解冻时间为 4 小时 以内(室温 20℃)。 B 、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活鱼类 在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体色青亮,手摸有黏滑感;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 鱼鳞;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皮肤天然色泽明显;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 2. 鲜 鱼类 (1) 鱼鳃盖紧闭,用手抠时感觉很紧,鳃的色泽鲜艳,鳃上无黏液,呈透明状,无异味; 鱼眼澄清透明,向外凸出,黑白分明;鱼嘴紧闭,口腔清洁无污物;表皮有一层清洁透明的黏液, 鳞片完整并的紧附在鱼体上,不易脱落,腹内无涨气,腹色正常,质地坚硬,肛门紧缩,呈圆坑 状;鱼体坚硬肉实,手感富有弹性,挺而不软,弯度小,用手压之有凹陷,抬手后立即复原,肉 的横断面紧密,肋骨与背骨处的鱼肉组织坚实,不离刺;内脏鲜红,肠鳃坚韧有弹性,胆囊完整, 腹腔清洁。 (2) 加工:根据采购人的需要,按照时间和规格要求进行宰杀、分割、砍件、分条等。 3. 冻鱼类 体表色泽鲜亮,清洁无污物,具有海水鱼或淡水鱼固有气味;鳍平直紧贴鱼体,鳞片上覆有冻结 的黏液层;鳞片完整、不易脱落;眼球饱满,黑白分明,角膜透明;鳃鲜红、清晰,腹部坚实、 - 58 - 无胀气,肛孔白色凹陷;冻得坚实,以硬物敲击能发出清晰的声音,体温为 6℃~8℃;解冻后 与鲜品特征相同,用到切开肉质坚实、有弹性,肉不离刺,背骨处 无红线,胆囊完整无破裂。 (四)粮油、米面制品、 干货副食、 调味品类 A 、 总体要求: 1. 确保食材无毒、无害、无污染、无辐射,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食品卫生及安全标准。 2. 确保带包装的食材外包装完整,包装材料清洁、卫生,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规定;在有 效质保期内,供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三分之二。 3. 食材不得含硫酸铝钾、硫酸铝铵等,不得使用或掺入对人体有害的添加剂。 B 、 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食用油 (1) 外包装完好,具有 QS 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 标准,具有产品合格证。 (2) 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3) 气味、滋味:具有固定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4) 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5) 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2. 大米 (1) 符合大米国家标准(GB1354-2009)与国家粮食卫生标准(GB2715-2005)。 (2) 包装规格:50 公斤/包、30 公斤/包、25 公斤/包、15 公斤/包。 (3) 外包装完好,有“QS”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产 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 (4) 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 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等。 3. 面粉 (1) 外包装完好,具有“QS”标志,标明商品名称、净含量、生产商、产地、产品标准号、质 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所有商品须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和《出厂检验报告》。 (2) 须新鲜、色泽呈现乳白或微黄色、手感细腻、颗粒均匀、有自然浓郁的麦香味、手抓后自 然流出、松开手后不成团,用它制成的成品如馒头有麦香味、香甜入口不粘牙。 (3) 面条、面饼、方便面等面制成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 干货副食 - 59 - (1 ) 淀粉制品 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无异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 (2) 腊肉、腊肠 腊肉: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色泽鲜明,肌肉暗红色,脂肪透明呈乳白色,肉干燥结实, 带有固有的腊式香味;腊肠:肠衣干燥,不发霉,无粘液,肠衣与肉馅紧密联在一起,表面紧而 有弹性,色泽均匀,肥肉色白,瘦肉色红,无灰色斑点,气味芳香。 (3) 鸡蛋 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 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霉味、酸 味、臭味等不良异味。 (4) 皮蛋 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亦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物凝固不动;打开观 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来有芳香,无辛辣气。 (5) 咸蛋 蛋壳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 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 但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有咸蛋固有的香味。 (6) 花生 果荚呈土黄色或白色,果仁呈各不同品种所特有的颜色,色泽分布均匀一致,带荚花生和去荚果 仁均颗粒饱满、形态完整、大小均匀,子叶肥厚而有光泽,无杂质,具有花生特有的气味、香味, 无任何异味。 (7) 大 豆 皮色呈各种大豆(黄豆、绿豆、黑豆)固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净而有光泽,颗粒饱满,整齐 均匀,无虫蛀粒,无杂质,无霉变。 (8) 豆腐 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 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9) 油炸豆卜 金黄色或棕黄色,色彩鲜艳而有光泽,块形整齐,有弹性,皮脆,内质呈蜂窝状,不粘不散,无 杂质,具有豆腐泡特有的清香风味,无其他任何不良气味;取样品细细咀嚼,外皮酥脆适口,泡 内软嫩,咸香适度,具有豆腐泡固有的滋味。 ( 10 ) 腐竹 - 60 - 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 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 11 ) 腐乳 红腐乳表面呈红色或枣红色,内部呈杏黄色,色泽鲜艳,有光泽。白腐乳外表呈乳黄色。块形整 齐均匀,质地细腻,无霉斑、霉变及杂质。具有各品种的腐乳特有的香味或特征气味,滋味鲜美, 咸淡适口,无任何其他异味。 ( 12 ) 酱腌菜 具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霉斑白膜。 ( 13 ) 酱类食品 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 异物。 5. 调味品 (1) 酱油 色泽红褐,光亮清透,无霉花、浮沫、沉淀物;香气浓郁,滋味鲜美醇厚,咸度适中,无酸、苦、 涩等异味和霉味。摇动瓶子产生的泡沫细腻、持久,挂碗现象好。 (2) 味精 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 (3) 食醋 具有正常酿造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不良气味与异味;不浑浊,无悬浮物或沉淀物, 无霉花、浮沫,无醋鳗、醋虱。 (4) 酒 无色、透明、无悬浮物和沉淀物。 (5) 生粉 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不发暗,无杂质的颜色,呈细粉末状,不含杂质,手指捻捏时无粗粒感, 无虫子和结块,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成团,具有生粉的正常气味,无其他异味。 (6 ) 食盐 必须是碘盐;结晶整齐一致,粗细均匀;洁白,呈透明或半透明,坚硬光滑,干燥、不结块,无 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咸味正,无苦、涩等异味。 (7) 食糖(分为白糖、红糖、冰糖、方糖等) 1) 白糖色泽洁白明亮,有光泽,具有白糖的正常滋味和气味,无酸味、酒味等异味。干燥、不 粘手,无肉眼可见的杂质,水溶液清晰透明无杂质。白砂糖:颗粒大如砂粒,晶粒均匀整齐,晶 面明显,晶粒松散,不结块,无碎末,糖质坚硬;绵白糖:颗粒细小而均匀,质地绵软、潮润; - 61 - 冰糖:块形完整,个粒均匀,结晶组织严密,透明或半透明,无破碎;方糖:呈正六面体状,表 面平整,无裂纹,铁边,断角,无突出砂粒,无霉斑。 2) 红糖包括赤砂糖和红糖两种,其中赤砂糖是机制未经洗蜜的糖,红糖是用手工制成的土糖。 颜色有红褐、青褐、黄褐、赤红、金黄、淡黄、枣红等呈晶粒状或粉末状,干燥而松散,不结块, 不成团,无杂质,其水溶液清晰,无沉淀,无悬浮物,具有甘蔗汁的清香味,无酒味、酸味或其 他外来不良气味,口味浓甜带鲜,微有糖蜜味,无焦苦味或其他外来异味。 (8) 辛辣料 辛辣料是采用植物果实和种子粉碎而配制成的天然植物香料,如五香粉、胡椒粉、花椒粉、咖喱 粉、芥末粉等,辛辣料的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 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 或其他异味。 (五)奶制品 供应产品质量要求: ① 饮用奶品种:采用经高温灭菌或巴氏灭菌法等工序制作的纯牛奶和一种调制乳(液体常温)。 ②单件包装:≥200ml. ③ 营养指标:纯牛奶:每 100 克牛奶中,蛋白质含量≥3.0 克,脂肪含量≥3.1 克,非脂乳固 体≥8.1 克。酸奶:每 100 克牛奶中,蛋白质含量≥2.3 克,脂肪含量≥2.5 克。 ④保质期≤6 个月。(奶类制品中标人必须保证货品从生产日期到采购人食用 2 个月内;鲜奶及 其他需要冷藏保鲜奶制品,按有关保质或保鲜期标准执行) ⑤牛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卫生部颁布的《乳和乳制品 卫生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⑥牛奶的质量和标识,应执行国家标准 GB2519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和 GB 7718《食品 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 ⑦要提供 SC 认证、每季度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八、食材的仓储要求 1.食材配送前的仓储由乙方负责,入库后,采购人有权进行实地核查。 2.储存条件须满足食品卫生及安全的相关法定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的食品卫生及安全标 准。 3. 生鲜食材的仓储区,不同品种的食材分区域储存,蔬果仓储温度 4℃~10℃,鲜肉类蔬果仓 储温度 0℃~4℃,冻肉冻品类仓储温度在-18℃以下。 4.生鲜食材仓储区每 6 小时内进行温度检查并进行记录,记录食材的储存温度,确保食材的质 - 62 - 量不受影响。 九、 配送容器或包装 1.乙方须使用保温箱配送鲜肉类食材,不同品种的鲜肉分箱配送,确保鲜肉类配送过程中温度在 0 度至 4 度。 2. 乙方须使用保温箱配送冻品类食材,并配备相应数量的干冰,确保冻品类食材配送过程中温 度保持在零下 18 度以下。 3. 乙方须使用周转箩筐配送蔬菜、水果类食材,每个周转箱配送的食材重量不得超过 15 公斤, 合理堆放,以免运输过程中压坏食材而影响使用。 4. 乙方采用的外包装、保温箱和周转箱须符合卫生标准,且保持清洁卫生,并定期消毒,做好 使用、清洁、消毒等记录。所有散装食品,包括各类蔬菜、瓜果及肉类等分类包装并做好密封措 施,不能直接外露,防止交叉污染及环境污染。盛装工具(如萝筐等)须保持洁净,无泥渍、污 渍;盛装食材的胶袋须使用食品胶袋。 十、食材验收要求 (一) 交货 质量 检验 1. 证照检验(复印件,原件备查): (1) 首次配送肉类时须提供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 件合格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每次配送肉类时须提供当天该批次的 《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或《畜产品检验证明》。 (2) 每次配送肉类、鱼类时提供该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包括:《出县境动物产 品检疫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卫生检疫报告》、《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 适用)。 (3) 蔬菜、水果每天配送时须提供当天该批次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4) 首次配送畜禽冻肉类时须提供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 生产许可证》。 (5) 首次配送食用油时须提供的资质证明包括:生产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全国工 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及经销商《食品经营许可证》。 (6) 首次配送大米时须提的资质证明包括:生产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 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及经销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每次配送大米时须提 供该批次的《出厂检验报告》; 2. 实物检验。乙方将食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指定人员对食材质量进行实物检验, 初步检验合格后由双方签字确认。 3. 若检验过程中发现食材质量问题,乙方代表须在接到通知后半小时内到交货现场进行问题确 - 63 - 认。若食材不符合本项目约定的质量要求,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4. 凡在交货检验过程中出现食材质量不符而需要退(换)货的食材,乙方须在 1 小时内更换到 位。在更换到位之前,均视作乙方未交货。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更换到位,视作乙方拖延配送。 5. 交货质量检验仅为简单的初步检验,不代表乙方所供食材的最终质量。在质量保证期满之前, 因乙方提供的食材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采购人将取消该乙方的入库资格。同时,乙方须承担一 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二) 交货数量检验 1. 乙方每次配送食材须随货附上一式四联的送货单作为凭证,数量由双方当面清点并签字确认 (质量以采购人的实际验货为准)。送货单须详细注明食材品名、品牌、规格、单价、数量。送 货单涂改或标记不清的,采购人将拒绝签收。 2. 在采购人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均属乙方,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乙方负责。 3. 凡在交货检验过程中出现食材数量不足而需要补货的食材,乙方须在 1 小时内补充到位。在 补充到位之前,均视作乙方未交货。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到位,视作乙方拖延配送。 (三) 退(换)货及 质量处罚 A、 食材出现以下情况的,乙方须无条件退(换)货: 1. 不符合本项目约定的质量要求或采购人的计划要求的。 2. 带包装的食材,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 3. 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 4. 交货质量检验合格,但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 B 、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不得供应以下食材。一经 发现,采购人将对该批食材全部退货,对乙方作出该批食材货款 10 倍的罚款(罚款在货款内扣 除),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1.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 康有害的; 2.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 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 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 超过保质期限的。 9. 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 - 64 - 十一、 监管要求 1.乙方须为每次供货项目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其提供的食材及配送服务须服从采购人的监督、 管理。 2.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对采购人的食堂或乙方配送的食材进行检查时,乙方须无条件全力 配合,不得借口推脱。 3.乙方须配合采购人及时更新其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给他人,或乙方的资质情况在合同期间发生变化而不再符合要求的, 采购人均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二、货物的质量要求及责任承担 1.乙方需严格按照采购人提出的订单要求进行供应货物,不符合采购人订单要求的货物,采购人 有权拒收,并视为乙方货物供应质量问题。 2.货物的等级、质量须符合国家质检部门及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提供相关该批(次)货物的 有效的卫生质量合格证或检验结果评价报告书等证明材料。若采购人发现中标所供货物不符合卫 生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若所供货物由于质量问题导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采购人有权向 乙方追究法律责任,并向采购人赔偿一切损失且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十三、其他要求 1.服务期内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被相关管理部门(如工商部门等)处罚的,甲方有权 取消其供货资格; 2.服务期内乙方因经营不善破产或经营不善被兼并重组时,甲方的供货资格自然终止; 3.服务期内乙方变更名称或法人时,要提前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乙方应当根据甲方实际情况,按与甲方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定的货物数量送到指定地 点。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征得甲 方同意。 5.甲方必须负责所订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6.每次送货,乙方必须负责货物的运输,并协助甲方验收货物,货物的品种和重量以甲方验收的 结果为准。 7.在甲方未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乙方,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乙方负责。 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 9.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如确需变更供货内容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 征得甲方同意,经发现乙方有私自更改订单中货品时以违约论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 乙方承担。 - 65 - 10.甲方发现新购货物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无条件退换。乙方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 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乙方予以处罚, 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取消其供应资格。 11.乙方所供商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乙方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货物产生的费用乙方负 责。 12.乙方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 甲方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乙方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甲方结算。 13.乙方指定的送货专员必须具有健康证、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园内活动 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14.乙方不得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甲方人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 法律责任。 15.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绝对质量可靠,如出现食物中毒事故,送卫生、检疫部门鉴定属于乙 方责任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追究其法律责任。如物品非因甲方人 为而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包换或包退,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16.送货车进入校区后车速不得超过 5KM/小时,送货车辆在校区内应主动避让师生,如属乙方车 辆责任造成校内人员(师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有权取消供货资格。 17.相关监督或检测部门对乙方供应的物资进行不定时抽查及检测时,发现问题归属于供货商的, 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8.若发现乙方与甲方负责采购食品的人员串通所造成的食品品质差量少或其他不可预见后果的。 将取消其食品供应资格,并依照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责任。 十四 、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交付物品或交付的物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则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 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物品,拒付货款的,甲方向卖方偿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 乙方逾期交付物品,则每天按合同金千分之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 15 天,甲方有 权终止合同。 4、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十五、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采购合同前,以银行转账形式,向幼儿园指定账户缴交履约保证 金。 2.包组 01:大写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小写:?4000.00 元) 包组 02:大写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 元) - 66 - 包组 03:大写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小写:?2000.00 元) 包组 04:大写金额:人民币柒仟元整(小写:?7000.00 元) 包组 05:大写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小写:?6000.00 元) 包组 06:大写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小写:?3000.00 元) 3.如果中标人拒绝提交或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视为放弃中 标资格。 4.合同期满,履约保证金如没发生罚款和没收,中标人如期履约合同,采购人 将于合同期满之日起 30 日内,中标人按合同要求完成项目工作后由采购人 无息返还。 十六、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对货物的型号、规格、质量有异议时,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 起 5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2天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 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甲方因违章操作、保管、保养不善等人为造成货物损毁,所提出的异议乙方不予接受。 十七、争议的解决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均以上述交付验收标准作为仲裁解决依据。如双方未能通过 友好协商解决,应向佛山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的争议,统一 由佛山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标准时,鉴定费由甲方承担; 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十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天内向对方通报, 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 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九、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各缴税责任方独立承担。 2、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乙方负担。 二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甲方、乙方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十一、其它 - 67 - 1、所有经双方或多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采购文件和响应 承诺文件、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 2、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两份,乙方贰份、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执壹份。 5、本合同共计 页 A4 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6、本合同签约履约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收款专户如下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见证人: 电 话:0757-88829882 合同见证日期: 年 月 日 合 同 附 件 清 单 (附后) 附注: 1、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在签订合同时编制,确定合同内容依据为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 确认文件; 2、项目重要内容(如:双方权利义务、功能要求说明等)可作为附件。 - 68 -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 69 - 第一部分 自查表 - 70 - 1.1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自评表 评审内容 采购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资格性 检查 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 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提供工 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 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 经营许可证》(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 营范围为食品经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 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响应文件 第()页 符合性 审查 保证金(投 标保证金缴 纳凭证) 04 包人民币柒仟贰佰元整(¥7200.00 元) 06 包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3600.00 元)(按供应商须知的要求,银行信息 正确,提供转帐、汇款底单复印件)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响应文件 第()页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2)对本项目内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报 价 3)投标报价是唯一确定的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响应文件 第()页 投标有效期 提供《投标函》,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 日后的 90 天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响应文件 第()页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授 权委托书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响应文件 第()页 - 71 - 投标文件签 署、盖章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响应文件 第()页 实质性响应招 标文件中“★” 号条款的服务 及商务要求 投标方案不得对实质性服务及商务的 (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响应文件 第()页 其它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响应文件 第()页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 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提供,并在对应的□打“√”。 - 72 - 1.2 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评审分项 评审细则 自评分 证明文件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注:此表针对《综合评审指标表》填写。 - 73 - 第二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 74 - 2.1、投标函 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财贸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 号:0724-2101F15N3333/包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 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一份正本及副本肆份: 第一部分自查表; 1.1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自评表; 1.2 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第二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2.1 投标函; 2.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4 关于资格声明函; 2.5 经营状况一览表; 2.6 保证金声明函.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 3.1 投标一览表; 3.2 项目服务要求条款响应表; 3.3 同类经营业绩一览表; 3.4 项目实施方案; 3.5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折扣 b为 9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 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 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 本投标有效期为开标日起九十个日历日。 4、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 方没收。 5、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投标人代表签字 - 75 - 电话 投标人名称 传真 公章 电子邮件 日期 - 76 - 2.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 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 财贸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0724-2101F15N3333/包号)签署投标 文件、进行合同洽谈、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本证明书投标人必须提供。此处所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与投标人的“营业执照” 上的内容一致。 2.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单独提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 盖投标人公章 - 77 - 2.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 公司的名义参加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财贸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招 标编号:0724-2101F15N3333/包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 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和签署投标文件的不须提供该委托书。 2.此处所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与投标人“营业执照”上的内容一致。 3.所指代理人即为投标代表人。 4.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单独提交。 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 投标人公章 - 78 - 2.4、关于资格声明函 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财贸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0724-2101F15N3333/包 号)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由(工商管理部门)签发的我方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2.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招标资格标准”要求提供的文件。 3.其它能使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满意的资格证明文件; 4.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 5.本公司(企业)不存在以下情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公司(企业)不存在以下情况: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本单位保证全部投标文件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和有效的,并对所 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正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 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注:提供的加盖公章的资格文件请附后(《工商营业执照》、《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并加盖公章附后。 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受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 名称: 签字: 地址: 签字人姓名、职务 传真 邮编: 电话: 单位盖章: - 79 - 2.5、经营状况一览表 1.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 (1)经审计的 2020 年度的财务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 计结论);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状况报;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 6 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 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 6 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 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 (3)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须提供缴纳税收和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4)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 - 80 - 2.6 保证金声明函 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1.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以 □电汇/□银行转账/□网银 方式,为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0724-2101F15N3333/包号)项目递交了保证金人民币 元,并划入招标文件(含 招标公告)中指定的账户。详见下方保证金支付凭证: □银行出具的汇款单复印件;或 □转账凭证复印件;或 □网银支付凭证。 2. 我方在此声明: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必须与保证金凭证上所载的 账户信息一致)。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或开户人和账号与划款时所用的开户人 和账号不一致而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 损失。 银行信息 (必须与保证金凭证上所载的账户信息一致)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粘贴保证金凭证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或复印件,如果此页空间不足可以后附粘贴;为确保准确 退还保证金请尽量保证保证金凭证上的银行名称和账号信息清晰) 注:1、投标人必须详细准确地填写本声明函,并按要求粘贴凭证电子扫描件或复印件。 2、本保证金声明函另需单独提交。 - 81 -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 - 82 - 3.1、投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财贸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0724-2101F15N3333/ 包号 报价单位:% 标的名称 折扣 b% 备注 92 投标人代表签字: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密封单独提交。 - 83 - 3.2、项目服务要求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财贸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0724-2101F15N3333/包号 注:1、响应栏内空白及打“√”表示完全响应;打“×”视为偏离,请在“项目服务要求 条款偏离情况说明”栏中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若上述主要条款内容与“采购项目项目服务要求”列述不一致时,均以“采购项目 项目服务要求”详细内容为准。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一、项目服务要求条款情况 序号 主要条款 是否响应 1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的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及“★”条款 2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人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3 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4 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 5 招标文件中的全部服务要求条款均能完全响应 6 同意接受采购方发布的补充通知中各项技术商务要求(如有) 7 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提供的技术商务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和 有效性进行公开审查验证 二、项目服务要求条款偏离情况说明(如有): 1 2 3 - 84 - 3.3 同类经营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财贸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 0724-2101F15N3333/包号 序号 年份 项目名称 用餐人数(人) 用户联系人 1 ┆ 2 ┆ ┆ 注:1. 根据综合评议指标表内容填写。 2. 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投标人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但必须体现以 上内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85 - 3.4、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财贸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 0724-2101F15N3333 /包号 1、项目实施总体计划思路、重点和难点分析; 2、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 3、项目供货计划安排; 4、货源质量保障情况; 5、配送服务体系方案; 6、配送中心便捷性 7、其它的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各项说明内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86 - 3.5、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项目名称:财贸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 0724-2101F15N3333/包号 主要内容应包括: 1.公司简介; 2.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服务人员情况; 本项目团队服务人员情况表 序号 姓名 职位 拟任分工 获得的专 业技术资 格证书或 技术培训 等级证等 在本单位工 作时间 联系电话 注: 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2)提供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及《健康证明》或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资料,以 及提供近三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不含该月份)往前推算 3 个月】在投标单位购买 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为查找方便,请在社保清单中注明上述人员的位置。 3. 投标人连续三年在当地市区餐饮行业平均纳税: 元。(提供当地市区税 务局 2017-2019 年出示的纳税金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的认证、荣誉证书及各类证书一览表: 序 号 投标人/生产厂 家 证书名称 获证时间 备注 1 2 3 …… - 87 - 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2)证书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 投标人拥有独立自主建设的种植基地,基地面积: 亩。 注:①种养基地如是自有的,须提供有效的自有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和(交易发票或银行凭证 或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票据)的复印件;如是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和(交易发 票或银行凭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票据)的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配送服务能力 序 号 车辆名称 自有/租赁 载量 行车证 号码 备注 证明资料 页码 1 2 3 4 5 …… 注:1.自有配送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及车辆行驶证;2.车辆的正 反面清晰照片车牌清晰可见,冷链配送输车辆需提供厢内冷藏设备功能的清晰照片 3.所有 证明材料需提交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7.企业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 序 号 相关规章管理制度名称 开始执行日期 备注 1 2 3 4 5 6 …… 注: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2.管理制度附后。 8.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金额 元。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 - 88 - 章 。 9.其它服务承诺。 ...................... 注:本表承诺说明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需求进行说明。 投标人代表签字: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89 - 4、投标文件封面和密封袋封面 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财贸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第二次)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0724-2101F15N3333/包号 正本/(副本)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联系电话: 投标人传真: 投标人联系人: 二〇二一年 月 日 - 90 - 2、投标文件密封袋正/副本封面: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财贸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第二次) 项目编号:0724-2101F15N3333/包号 投 标 文 件 正本 壹 份 副本 肆 份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联系电话: 投标人传真: 在 2021 年 月 日 上午 9:30 之前不得启封 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万成路 98 号环球车城 B 座(国 e 平台) 2 楼指定开标室 - 91 - 3、投标一览表信封封面: 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财贸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0724-2101F15N3333/包号 投标人名称: 在 2021 年 月 日 上午 9:30 之前不得启封 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万成路 98 号环球车城 B 座(国 e 平台) 2 楼指定开标室 注:1、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2、投标一览表必须单独封装,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 服务要求 一、商务要求 二、服务要求 退货记录表 检查组组长: 检查日期(盖章):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说明 1.项目性质 1.1本项目不属于政府招标项目、非必须招标项目。 2.招标人 2.1招标人是指获得资金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本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特指“佛 3.采购代理机构 3.1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招标资格、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本招标文件的采购代 4.合格的投标人 4.1除本文另有规定的,凡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货物和服务,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 4.2投标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招标文件中 4.3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5.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5.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参 5.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 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7.1要求提供的货物、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国义招标股份有限 8.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 文件的编制 10.投标的语言 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11.投标文件构成 11.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函”、“投标一览表”等附件,以及供唱 12.2投标人不得将同一货物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3.投标报价和货币 13.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中规定的报价方式报价。 13.2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 用户需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 13.3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不得更改。 14.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中规定的资格标准。 15.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 15.2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5.3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15.2(1)时需实质上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 15.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服务的合格性的文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将做废标处理。 15.5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及 15.6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 16.投标保证金 16.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招标人上缴同级国库: 17.投标有效期 17.1根据本须知第20条规定,投标应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后(90)个日历日内保持有效。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 18.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肆份)副本,每套投标文件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18.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 ,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授权 18.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装在密封袋中密封,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字 19.2密封袋上均应: 19.3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等,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19.4如果密封袋未按本须知策19.2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 20.投标截止期 20.1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须知第19.2条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的时间不迟于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 20.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 20.3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 22.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2.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2.4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 23.评标委员会 23.1依法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以上 开标与评标 24.开标 24.1开标前,由投标人代表或监督机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当场宣布密封结果,投标 24.2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折扣声明、是否提交了 24.3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本须知第22.2条递交的修改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 24.4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由投标代表签名确认其开标记录情况。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 26.投标文件的初审 26.1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6.2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投标文件等进行检查,以确定投 26.3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 26.4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 26.5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 26.6评标委员会将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 26.8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7.评标 27.1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27.1.1定标原则 27.1.2评标办法 28.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28.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委会内独立进行。评委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 28.2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 28.3评委会不向投标人退还投标文件。 29.评标结果公示 29.1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 授予合同 30.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30.1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允许幅度内对“ 31.中标通知书 31.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1.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2.签订合同 32.1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2.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33.中标服务费 33.1中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和规定的金额在收到中标通知3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33.2采购代理机构向每个分包的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每个包组的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服务费如下: 包组04金额为:大写人民币玖仟整(小写:?9000.00元) 包组06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伍仟 整(小写:?5000.00 元) 中标服务费请汇入以下账号: 3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4.1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 35.出现重新采购的排斥情形 36.质疑与处理 36.1 如果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过程中确认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损之日起 36.2 采购人或落标人对中标人提出质疑时,被质疑者对举证材料须给予书面澄清回复和接受质询,其投标 36.3 质疑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原因及证据内容等,以下述格式提交: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自查表 1.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自评表 1.2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第二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2.1、投标函 2.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2.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2.4、关于资格声明函 2.5、经营状况一览表 2.6保证金声明函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 3.1、投标一览表 3.2、项目服务要求条款响应表 3.3同类经营业绩一览表 3.4、项目实施方案 4、投标文件封面和密封袋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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