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 招标项目编号: LYBQZC2021-50
二、 招标项目名称: 龙游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学校食堂承作服务
三、 招标项目内容:
标项 | 招标项目 | 内容 | 招标需求 | 人员 配置 | 最高限价 ( 万元) |
一 | 龙游县实验小学北门 校区食堂承作服务项目 | 食堂承作服务 | 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17人 | 69.8 |
二 | 龙游县实验小学端礼 校区食堂承作服务项目 | 9人 | 38.5 | ||
三 | 龙游县实验小学联盟校 士元逸夫小学食堂承作服务项目 | 3人 | 11.1 | ||
合计 | 119.4万元 |
四、 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每年正常年检并依法纳税的餐饮管理的非个体工商户。
3.投标人从事学校食堂承作或饮食服务业二周年及以上,具备实施餐饮“五常法”管理经验。①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②在以往学校食堂承作或餐饮经营中无任何不良经营行为,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件和重大餐饮管理事故。(由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相关证明)
4.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5.学校党政领导直系亲属不允许参与学校食堂承作投标。
6.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7.报名资格经学校审查后报龙游县教育局备案。
8、关于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①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②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08月06日至2021年08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在线获取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08月18日9:00时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实验小学开标室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1年08月18日9:00时 实验小学开标室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龙游博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方红珍
联系电话: 13587034066
传真:
地址: 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龙洲街道太平西路554号
2、采购人名称: 龙游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联系人: 夏老师
联系电话: 15857019069
传真: /
地址: 衢州市龙游县龙洲路295号
附件信息:
8.6定磋商)实验小学等食堂承作项目招标文件.doc
319.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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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
(非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YBQZC2021-50
项目名称:龙游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学校食堂承作服务
采购单位:龙游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代理机构:龙游博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
目 录
TOC \o "1-3" \h \u HYPERLINK \l _Toc24401 竞争性磋商文件 1
HYPERLINK \l _Toc32101 第一章 磋商公告 2
HYPERLINK \l _Toc875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
一、 说明 7
二、 竞争性磋商文件 8
三、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 8
四、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11
五、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 12
六、 确定成交供应商与签订合同 15
七、法律责任 17
八、其他 17
HYPERLINK \l _Toc5447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18
一、采购内容及参数 17
二、参数要求 17
三、其它要求 28
四、商务要求表 30
HYPERLINK \l _Toc3204 第四章 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 31
一、磋商原则 31
二、磋商程序 31
三、评分细则 33
HYPERLINK \l _Toc18138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34
HYPERLINK \l _Toc21572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38
第一章 磋商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龙游博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龙游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委托,现就龙游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学校食堂承作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项目编号LYBQZC2021-50
项目名称:龙游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学校食堂承作服务
三、采购内容:
标项 |
招标项目 |
内容 |
招标需求 |
人员 配置 |
最高限价 ( 万元) |
一 |
龙游县实验小学北门 校区食堂承作服务项目 |
食堂承作服务 |
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17人 |
69.8 |
二 |
龙游县实验小学端礼 校区食堂承作服务项目 |
9人 |
38.5 |
||
三 |
龙游县实验小学联盟校 士元逸夫小学食堂承作服务项目 |
3人 |
11.1 |
||
合计 |
119.4万元 |
四、服务期限:2021年8月25日至2022年8月24日(每年按10个月计算工资、社保按一年计)。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每年正常年检并依法纳税的餐饮管理的非个体工商户。
3.投标人从事学校食堂承作或饮食服务业二周年及以上,具备实施餐饮“五常法”管理经验。①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②在以往学校食堂承作或餐饮经营中无任何不良经营行为,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件和重大餐饮管理事故。(由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相关证明)
4.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5.学校党政领导直系亲属不允许参与学校食堂承作投标。
6.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7.报名资格经学校审查后报龙游县教育局备案。
8、关于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①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②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六、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08月06日至2021年08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授权委托书、报名者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等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107823057@qq.com,并电联代理机构即可。(无需到现场获取招标文件,不接受电话报名)。
注: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可获取磋商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应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21年08月18日9:00时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实验小学开标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磋商将于2021年08月18日9:00时在实验小学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应当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九、磋商文件发布及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业务咨询:
龙游博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女士 13587034066(694069)
龙游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联系人:夏老师 15857019069
十一、提交答疑截止时间: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请在2021年08月12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十二、答疑回复时间:磋商文件的答疑、补充、修改等于2021年08月13日17:00时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请各投标人必须自行关注。
十三、其他:
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龙游博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龙游博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游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投诉。地址:龙游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内
龙游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龙游博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06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龙游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
2 |
项目名称 |
龙游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学校食堂承作服务 |
3 |
地点 |
龙游县实验小学北门校区、龙游县实验小学端礼校区、龙游县实验小学联盟校士元逸夫小学 |
4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5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6 |
采购内容 |
详见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
7 |
采购期限 |
2021年8月25日至2022年8月24日(每年按10个月计算工资、社保按一年计) |
8 |
项目控制价 |
详见采购需求 |
9 |
供应商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
详见采购公告 |
10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 |
1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踏勘,供应商可自行考察现场。 |
12 |
磋商预备会 |
不召开 |
13 |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 |
2021年08月12日17:00时前 |
14 |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 |
2021年08月13日17:00时前 |
15 |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公布网址 |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
16 |
偏离 |
不允许 |
17 |
分包 |
不允许 |
18 |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文件或澄清文件(如有) |
19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
20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21 |
竞争性磋商响应 文件份数 |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正、副本分别装订,密封一袋);商务报价、资信技术二个部分内容装订成一册。原件同时提供。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一律采用A4复印纸,所有原件应单独装袋(不需密封),包装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及粘贴打印的表格式原件清单目录(供参考)。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超过截止时间送达的原件不予接收。 |
22 |
装订要求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一律采用A4复印纸。 |
23 |
封套上至少写明 |
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注: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密封要求。 |
24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1年08月18日9:00分 方式: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送达磋商现场 |
25 |
是否退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
否 |
26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小组,构成:共 3人 |
27 |
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 |
28 |
履约保证金 |
人民币6万元(龙游县实验小学北门校区3万元、龙游县实验小学端礼校区2万元、龙游县实验小学联盟校士元逸夫小学1万元),在合同签订前交纳给各学校。2022年9月15日前按规定无息退回。 |
29 |
投标报价 |
本次采购投标最高限价为119.4万元(分校区限价,各校区限价均不得超过) 。供应商应按此最高限价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及管理经验自主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
30 |
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发布网址 |
www.lyxztb.com(浙江政府采购网) |
一、 说明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中所叙述龙游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学校食堂承作服务。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 “龙游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2.2“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磋商组织人”系指“龙游博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2.4“货物”系指按本磋商文件中采购人所要求的设备。
2.5“服务”系指按本磋商文件规定,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的食堂承作服务等工作。
“▲”系指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响应的条款,有任何一项缺失或非实质性响应即刻取消其磋商资格。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3、合格的供应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资格标准。
4、响应费用
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5、特别说明:
(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2)▲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5)▲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二、 竞争性磋商文件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6.1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于阐明所需采购磋商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内容及要求
(4)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
(5)合同主要条款
(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7.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采购人或者磋商组织人按磋商公告中的规定时间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布答复,请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注意。该澄清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在开标之日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人或者磋商组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
9、要求
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视其为虚假响应,其响应将被否决。
9.2报价
9.2.1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在磋商后根据磋商情况(包括细化采购方案和要求,增补部分采购内容等),供应商须二次报价(最终报价)。报价含供应商完成本采购服务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管理费、差旅费、利润、税金、代理费、评审费等一切费用。成交后不允许擅自改变采购内容、质量标准、完成时间等实质性条款。
9.2.2供应商的报价作为供应商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应是完成技术文件中的所有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供应商对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备注处注明。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方案及价格将不予接受。
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语言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第六章的所有附件及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提供的其他文件。
11.1资信技术部分
▲(一)投标声明书(附件)
(二)投标货物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方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资格声明函(附件)
(2)强制性资格条件(强制性资格条件必须实质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承担法律责任,未注明复印件的,应为原件。
1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 |
2 |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3 |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4 |
▲供应商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
5 |
▲近三年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安全方面的不良记录证明(市场监管部门提供) |
(三)企业简介:投标方企业规模、人员结构、经营状况、技术优势、有关荣誉及其他基本情况资料。
(四)项目实施方案;
(五)投标人近2018年1月1日以来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一览表(原件核查)
(六)岗位设置情况表(相关资质证书原件核查)
(七)相关服务承诺
(八)技术规格(商务)偏离表(附件)
(九)质保和售后承诺:售后服务,要求完整、准确地表述投标方的标准承诺(范围、标准及期限等)明示采购承诺可能涉及的前提设定和费用,否则将被认为是无条件和免费的。
(十)投标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11.2报价部分
▲(一)报价表(附件)
▲(二)二次报价表(附件)(此表无需在制作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填写,但供应商须提前打印并签字加盖公章,作为磋商过程后二次报价时填写。此表填写后需单独装入信封在规定时间递交工作人员)
(三)报价函(附件)
以上文件组成投标文件。投标方应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项内容将作为投标的重要指标。一旦开标后,经审核确定投标资格和技术能力不能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则投标方即刻被废标或被拒绝进入商务报价阶段。
1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12.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有效。
12.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格式
13.1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资信技术部分和报价二部分组成,并按以下要求制作,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13.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含资信技术部分、报价部分)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3.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3.3响应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13.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供采购内容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应材料,该材料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主要技术要求的详细描述。
13.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供应商公章。
13.6全套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是为改正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13.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或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13.8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在有效期内。
四、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1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4.1供应商应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供应商名称、磋商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密封将导致响应被拒绝。
14.2信封密封处应注明“χχ(指响应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4.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拒绝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14.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将被拒收。
14.5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5.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适用情形的;
15.2出现影响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5.3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足3家的(服务类除外) ;
15.4 所有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被否决的。
五、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
16、评审、磋商时间
16.1 在磋商文件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评审。
16.2 开标会议由招标组织人主持,采购人、供应商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并签到。所有供应商应派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项目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开标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到开标现场备查)。
16.3 记录人将开标一览表内容分项记录,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17、组建磋商小组
17.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自行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共3人。磋商小组负责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出具评审结果。
18、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8.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详细评估之前,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的资格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如果供应商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8.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还将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规定的范围、质量;(2)实质性违背竞争性磋商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不进行详细评审,其磋商响应性文件将被否决。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进行制作、密封、标记的;
(2)未按规定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3)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1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详细评审
19.1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定进行。
19.2有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何供应商或与上述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
19.3供应商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磋商响应文件被否决。
19.4磋商小组将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等。
19.5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评审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评审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导致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如果供应商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0、竞争性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响应行为,并做出其响应无效的决定:
(1)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2)不同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3)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磋商活动的行为。
21、磋商小组决定磋商的响应性只根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2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做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比较与评审
23.1磋商小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的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资信技术部分和报价部分详细评审,进行综合打分。
23.2 若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项目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3.3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规格均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2名成交候选人,并进行排名。
六、磋商无效的情形
24.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磋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24.1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
24.2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
24.3磋商响应文件未密封,响应文件错装的,响应文件份数不足的、有应签字、盖章而未签盖的、未有效授权的;
24.4磋商文件中有▲处条款供应商未作实质性响应的;
24.5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价或低于成本价的,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24.6响应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4.7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的;
24.8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4.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七、废标的情形
25.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应予终止。终止后,招标人应将终止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25.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5.2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服务类除外);
25.3出现影响采购公证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5.4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5.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与签订合同
26、确定成交供应商准则
26.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出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
26.2采购人原则上应确定排名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作为成交人。
26.3 采购人只对评审结果负责,不对评审结果作任何解释。
27、成交通知
27.1采购人确定成交人后应及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成交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28、签订合同
28.1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签署货物采购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成交供应商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2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体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9、付款方式
29.1、付款方式:总费用按月分摊后按月支付,每个月10日前支付上一个月的承作费用。中标单位凭税务发票、合同、验收单由采购单位结算。
30、采购代理服务费
30.1本次招标,招标代理服务费9200.00元整。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评审费(按实)由中标方支付。
30.2评审费、公证费(如有)由中标人支付。
30.3以上费用不在报价中单列,请供应商在报价中予以考虑;
九、法律责任
3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1.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31.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1.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31.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1.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31.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其他
32.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招标人。
33.联系方式:所有与招标有关的函电请按下面方式联系,其他任何方式或信息来源均无效。
通讯地址:龙游博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龙游县太平西路554号)
项目联系人:方女士
答疑咨询电话:13587034066
公告网址:
www.lyxztb.com(浙江政府采购网)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1.龙游县实验小学北门校区现有教职工、学生约2000人;龙游县实验小学端礼校区约740人;龙游县实验小学联盟校逸夫小学约300人。食堂开设师生餐厅,提供师生用餐。其中北门校区食堂在浙江省中小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定中被评定为B级食堂。
2.实验小学北门校区经营场所及设施:食堂操作间、学生餐厅、蒸汽发生机、货梯、柴油大锅灶、蒸台、冰箱、货架、保洁柜、工作台、消毒柜、蒸饭桶、保温售菜台等大件不锈钢炊具、餐桌椅、盘碗、蒸笼及小件炊具等(详见厨房、厨具设备清单)均由学校提供。蒸汽发生机、压力表,货梯、配件、水质等检验费用由校方承担。端礼校区为新购买的设备(详见厨房、厨具设备清单),中标后校方提供,使用前需经过彻底清洗、消毒等。士元小学设备(详见厨房、厨具设备清单),中标后校方提供。投标方需踏勘现场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报价并承担一切风险。
3.食堂采用包餐制,不得使用现金交易。
4.食堂所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等均由承作方聘用配置,并按B级食堂管理标准负责日常管理,提供餐品制作供应及服务。校方负责食材采购(包括米、面、油、蔬菜、肉类等各种食品原料及易耗品)、成本核算及定价等,并对承作方的餐品制作供应及服务过程进行全面监管。
5.承作方的工作内容包括供应教师及部分学生早餐、全校师生中餐、部分教师晚餐;根据学校需要提供公务活动用餐;承作方要根据龙游县市场季节特点,依据学生身体发育及营养需要,每月向校方提供3—4套周菜谱;每个品种要注明详细的配菜比例及数量;负责制订第二天菜肴菜单及面点主食的名称,提交时间为每日下午4点前,按菜谱拟订每天制作菜肴及面点主食所需要的原料及调味料的品种、数量及质量要求,交由校方采购;按合同要求及餐饮行业的卫生标准制作菜肴、面点主食和各类面条;根据合同的要求及现行的餐饮行业标准,严格控制菜肴及面点主食的制作成本。
6.加餐:学校偶尔会有公务接待与培训接待,视为正常工作量,学校不予以补贴。
7.因学校师生在教室用餐,承包方每天需把一、二年级的饭菜运送到各班门口,其它年级送达学校指定地点;并回收到食堂。承包方需在现场管理到位。
二、承作期限
2021年8月25日至2022年8月24日(每年员工工资按10个月计算、社保按一年计)。(承作方必须严格履行承作服务合同要求,不得在中标后转包或分包,一年期满后学校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一年。如果考核不合格或学校有特殊情况,学校另行组织招标。)
三、承作要求
1.按照B级食堂管理标准提供优质服务。
质量管理:(1)承作方必须做好服务质量,统一管理,对校方提出的要求给予充分的准备,及时做好营运方案。(2)承作方需要将制定好的员工月考核方案交给甲方审核,依据甲方认可的员工月考核方案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特别要加强对厨师的考核。(3)承作方在提供服务期间,根据校方及师生的建议或意见改进菜肴的口味及质量。(4)承作方按标准食谱配比加工。确保咸、淡相宜,口味适中。(5)承作方要严格把握加工环节,避免成品菜肴出现异物(头发、虫、纤维绳、苍蝇、蟑螂)等,不烧夹生饭,半生菜。(以上环节出现负面情况,经双方共同确认,由此造成的无法食用的饭菜由承作方买单。)(6)承作方对菜肴加工制作要满足学校就餐时间安排,若由于承作方主观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就餐,则承担全部责任。
安全管理:(1)承作方要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其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严格按照食品卫生加工要求操作,避免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否则承作方承担全部责任。(2)承作方要注意安全操作,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工作人员在学校食堂工作期间出现的受伤等事故由承作方承担全部责任,承作方负责协调并依照法律法规处理。(3)承作方所聘用的工作人员在学校内外发生的纠纷与学校无关,由承作方负责处理。(4)承作方应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生产场所的用电、用气、特种设备、消防等安全工作,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2.承作方所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负责为其聘用的工作人员办理相应的社会统筹、保险,发放工资等。一旦发生用工纠纷,由承作方自行负责。
3.餐厅、操作间、室内外楼梯、周边区域等均属于承作方管理范围,承作方保证承包区域(包含门窗、玻璃、餐厅、楼梯、餐具清洗与保管、泔水等)卫生、整洁。
4.餐厅员工要热情、周到、文明服务,统一着装,挂牌上岗。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不得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就餐师生现金交易。如遇到师生及家长有卫生、服务质量方面的投诉,经查属实,学校将按相应的制度处罚。罚金在当月的工资总额中扣除。
5.承作方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学校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延长其使用年限。承作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6.交保证金:承作方在签订经营合同时,需交纳承作保证金6万元(其中龙游县实验小学北门校区食堂承作服务项目3万元、龙游县实验小学端礼校区食堂承作服务项目2万元、龙游县实验小学联盟校士元逸夫小学食堂承作服务项目学1万元),在承作到期后无违规、违约则在9月15日前如数退还。(不计息)。
四、承作费用
1.食堂(大、中、小型)设施设备、劳保用品、维修、维护、易耗品(碗筷、厨具等)、的零星添置均由校方承担。
2.承作管理期限内的员工的工资、奖金、福利(含每年二次,每次200元的一日游活动、每人每学期500元福利)、社保统筹、各类保险、体检及员工管理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承作方承担。
3.承作费用由校方按照中标价格每月支付给承作方,承作方开具国家有效统一发票,税金由承作方承当。
4.学校将对承作方的食堂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见合同附件)。
五、投标人资格
1.龙游县范围内具有工商营业执照,每年正常年检并依法纳税的具备“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经营资质的非个体工商户。
2.投标人经营学校餐饮或饮食服务业二周年及以上,具备实施餐饮“五常法”管理经验,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1)经营的学校餐饮或饮食服务企业中在省食品卫生量化等级评定中已创B级及以上食品卫生安全单位。(2)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不良经营行为,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件和重大餐饮管理事故。(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相关证明)
3.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格)为企业法人的投标人,其法人代表与原个体工商户时期业主一致的前提下,该企业在原个体工商户时期的经营时间、信誉业绩等经历在评标时均予以认可。
4.有详实、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食堂承作管理方案。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具体情况及要求提供管理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详细的岗位设置情况, 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等配备。(2)每日工作的具体流程。(3)环境卫生、管理服务、安全保卫及生活、工作程序管理标准。(4)早、中、晚餐的饮食结构与标准。(5)有节水、节电、成本控制办法及奖惩措施。(6)员工月考核制度,特别需要建立科学、合理、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食堂厨师月考核制度。(7)服务承诺等。
5.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6. 报名资格经学校审核后报龙游县教育局备案。
六 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使用
甲方、乙方双方签定合同后,甲方对食堂承作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每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将直接与劳务费用的支付时间、金额和合同终止挂钩。考核合格者按合同支付劳务费,考核不合格者立即终止合同,并扣除合同价总额2%的承作费。
食堂劳务考核具体办法:
(一)考核合格的标准(需同时具备下列所有条件)
1.能主动履行合同的全部要求,并且主要荤菜至少一周不重复。保证就餐正点,足量(注:每份饭菜数量)、优质(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品种多样化(列出供用品种)。
2.未收到甲方整改通知单。
3.严格按照乙方投标文件承诺从事工作,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能虚心接受意见,工作态度好,工作积极主动。
(二)考核不合格的情况(有下列条件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全部要求,食堂饭菜质量差,师生反映较差。
2.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单1次,整改后未能达到甲方要求,扣合同价总额2%的承作费;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单2次,再次扣除合同价总额2%的承作费,并终止食堂劳务承包合同。
3.严格按照乙方投标文件承诺从事工作,若不听从甲方工作安排,不虚心接受意见,工作态度差,未能履行食堂承作合同。
考核结果使用具体办法:
1.考核优秀者,各学校按照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奖金由各学校自行决定,奖金控制在中标价的2%以内).
2.考核合格者,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及时付款。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一年。
3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当月劳务费,并终止食堂劳务承包合同。
4.考核结果作为下轮招投标的参考资料。
七、其它工作
学校承办各级活动、会议、培训的,如需食堂提供晚餐与各类后勤保障的,乙方必须全面配合。
凡在学校、片协作中心、教育局、县市监督检查中出现重大问题(安全、卫生、服务等)的扣除履约保证金,严重的取消承作资格。
乙方若出现安全、卫生、质量等方面的管理问题或出现小偷小摸等现象,即日终止合同。
学校原则上不提供住宿及晚餐,由承作方自行负责安排。
其它未尽事宜,以教育局、学校要求为准。
第四章 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
一、磋商原则
1、本次竞争性磋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报价方参加报价。
2、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性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性文件本身,而不依据响应性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3、磋商小组按照统一的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用同一标准对所有响应性文件进行评审。
二、磋商程序
1、磋商
(1)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前,采用“一对一的形式”与所有供应商就龙游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学校食堂承作服务进行磋商,以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性文件的时间先后决定磋商顺序。磋商时先听取各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就龙游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学校食堂承作服务的重点内容后进行磋商,磋商过程中由磋商小组成员提出相关问题,并由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回复与承诺。
(2)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信息,为明确本次采购项目的各项技术要求,各供应商应接受磋商小组可能多次的询问、质疑和磋商,如供应商不接受磋商小组的询问、质疑和磋商,其磋商无效。
(3)所有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所有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到场现场填报,评审及合同签署中应以二次报价为准,二次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注:供应商需提前准备空白并签署盖章的二次报价表,以便二次报价填写,二次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2、初步评审
(1)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性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
磋商小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性文件中的资格证明、同类项目的业绩等方面进行资格性审查;符合性评审即文件应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否有大的缺项、漏项。如果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主要条款做出变更,应在磋商文件中有文字说明其原因和理由。
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响应文件被否决。
A、磋商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B、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磋商小组将确定不具备投标资格和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报价方不能通过修改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响应文件改为有效。磋商小组将对具有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磋商、评审、打分。
3、详细评审
(1)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由资信技术分和商务分合计组成,其中资信技术分80分、报价分20分;满分为100分。
(2)经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其资信技术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打分。
(3)磋商小组成员首先分别对每个供应商资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打分,然后计算出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即为供应商的资信技术得分,后计算二次报价,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综合得分=资信技术分+报价分,以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后,推荐得分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提交评审结果。
评分细则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投标报价 |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19.6万元(龙游县实验小学北门校区食堂承作服务项目69.8万元,龙游县实验小学端礼校区食堂承作服务项目38.5万元,龙游县实验小学联盟校 士元逸夫小学食堂承作服务项目11.1万元),投标人在商务报价文件上填写各标项学年度全年投标价。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废标,各标项报价高于最高价的为废标。 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
20分 |
投标人资质 |
经营时间:从事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业务时间在2—5周年的(以营业执照时间为准),得基本分5分,职工缴纳统筹人数20人以上,加5分,有面点师、厨师职称的每个加1分,最多得5分。 |
15分 |
企业业绩(12分) |
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与本项目学校、事业、机关单位餐饮类项目(必须是学校、事业、机关单位服务项目) ,其中学校每个服务项目得2分,事业、机关单位每个服务项目得1分,最高12分 。 提供业绩:提供承作食堂合同原件(每个合同不重复计分,无原件不得分) |
12分 |
企业管理能力和资历 (6分) |
至开标之日时,企业所承作服务食堂项目在其承作期间获得省级餐饮监管部门相关荣誉证书的,得4分;获得市级餐饮监管部门相关荣誉证书的,得2分。(相关荣誉是指食品安全卫生、星级食堂等荣誉,必须提供服务合同原件及荣誉证书原件,无原件不得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
6分 |
应急预案 |
根据学校日常制定应急预案。优秀7-10分;良好4-6分;一般0-3分。 |
10分 |
意见与建议(5分) |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意见与建议是否具有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等进行 酌情评分。 |
5分 |
服务承诺(16分) |
承诺如下: 对托管食堂实行直营管理,不挂靠,不转让;(0-2分) 承诺按《劳动法》要求对食堂员工进行培训、体检和交纳社会保险,同时独立解决今后与食堂员工有关的劳资、工伤等纠纷;(0-4分) 企业承诺中标后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规范经营管理,保质保量做好食堂早餐、中餐、晚餐、包厢公务接待的供应,以及采购方临时所需的服务工作。(0-2分) 企业承诺派遣具有相关含金量较高的从业证书的厨师与工作人员到校任职的。(0-2分) 企业承诺派遣的食堂职工均做到执证上岗。(0-2分) 企业自行向学校承诺的其它方面。(0-4分) 企业承诺如违反以上任一承诺或不积极配合学校工作的,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企业承担学校的相关全部损失。 (根据企业提交的服务承诺书并结合学校与企业自身实际,由评委评议打分) |
16分 |
食堂经营方案 (14分) |
1、有详实、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食堂承作管理方案。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具体情况及要求提供管理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详细的岗位设置情况, 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等配备。(2)每日工作的具体流程。(3)环境卫生、管理服务、安全保卫及生活、工作程序管理标准。(4)早、中、晚、夜餐的饮食结构与标准。(5)有节水、节电、成本控制办法及奖惩措施。(6)员工月考核制度,特别需要建立科学、合理、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食堂厨师月考核奖惩制度。(7)服务承诺等。 以上应包括但不限于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安全卫生管控、价格及质量控制、服务承诺、文明共建、员工考核方案及满意度测评。由评委直接打分。优秀10-14分;良好5-9分;一般1-4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14分 |
标书质量 |
投标文件编排有序、装订整齐、书面整洁、内容详实、简洁易查,由评委酌情打分。 |
2分 |
注: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格)为企业法人的投标人,其法人代表与原个体工商户时期业主一致的,该企业在原个体工商户时期的经营时间、信誉业绩等经历在评标时均予以认可。 |
食堂承作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通过公开竞标,甲方将学校食堂承作给乙方管理,为甲方提供餐品制作供应及服务。双方本着互信、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愿意将食堂承作给乙方管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承作期限
自2021年8月25日至2022年8月24日。(每年工资按10个月计算、社保按一年计)。1经学校考核良好的可以续签一年合同。续签的承作费根据学校就餐人数及员工工资上涨等因素可与学校协商重新确实承作费。
二、承作内容
食堂承作所用管理人员、厨师、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等均由承包方聘用配置,并按B级食堂管理标准负责日常管理,提供餐品制作供应及服务。校方负责食堂的采购(包括米、面、油等各种食品原料及易耗品),并由甲方对乙方的餐品制作供应及服务进行全面监管(具体细则见附件。)
三、承作费用
1.甲方将食堂承作给乙方,乙方工作人员不少于 人(含1名管理者),年承作人员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整(含承作管理期限内的员工的工资、奖金、福利(含每年二次,每次200元的一日游活动、每人每学期500元福利)、社保统筹、各类保险、体检及员工管理产生的各项费用)。每月的工资发放、管理费领取为次月的10日,由乙方代表(由乙方合同签字人员)到甲方处领取、发放。乙方需交纳承作经营保证金 万元,承包到期后无违规、违约则如数退还(不计息)。另外每年的7-8月份暑假期间,因学校放假不再发放工资但乙方要对下一学期继续工作的员工续交7、8二个月份社保(该笔费用由乙方先垫交,待9月份开学后学校按实际上班人数*2个月社保费支付给乙方)。
2.员工工资在原有基础上人均每月上涨100元,外加人均每月50元的考核奖,按年发放。
四、乙方的供餐要求
1.供应教职工早中晚餐、学生中餐;根据需要提供公务用餐。
2.按本合同要求及餐饮行业的卫生标准及要求制作菜肴及面点主食。
3.每周五制定并上交甲方下周的菜谱,供学校参考。
4.拟订每天采购制作菜肴及面点主食所需要的原料及调味料的品种、数量及质量要求,交由甲方采购。
5.根据本合同的要求及通行餐饮行业标准,严格控制菜肴及面点主食等的制作成本。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合格设备、设施的义务。
2.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承作报酬。
3.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承作服务。乙方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如乙方违反相关规定,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做出正当处罚。
4.在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提供的承作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时,有权解除合同。
5.甲方在人员管理上的权利:(1)从管理角度考虑为保证技术力量,特别岗位(厨师)必须经过甲方认可,直到满意为止。(2)甲方认为个别师傅不符合聘用标准,乙方无条件更换。(3)特别岗位师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否则按500元/人从管理费中给予扣除。(4)食堂工作人员有侵占学校公共财物(含剩饭剩菜等)行为,甲方按每次、每人扣除乙方100元。(5)正常上班期间,乙方需保证工作人员到岗率。
6.食堂中使用物品的包装物以及剩饭、剩菜、泔水等由学校统一处置。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承作费用。
2.有权自主安排相应的厨师等工作人员,但应当尊重前款中甲方在人员管理上的权利。
3.按照本合同约定及B级食堂管理标准提供优质承作服务。
质量管理:(1)乙方必须做好服务质量,统一管理,对甲方提出的要求给予充分的准备,及时做好营运方案。(2)在提供承作期间,根据甲方及师生的建议或意见改进菜肴的口味及质量。(3)按标准食谱配比加工。确保咸、淡相宜,口味适中。(4)严格把握加工环节,避免成品菜肴出现异物(头发、虫、纤维绳、苍蝇、蟑螂等),不烧夹生饭,半生菜。(以上环节出现负面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由此造成的无法食用的饭菜由乙方买单。)(5)菜肴制作加工要满足学校就餐时间安排,若由于乙方主观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就餐,则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此类情况视当时情况决定。)
安全管理:(1)乙方预聘用人员必须形象良好,身体健康(有健康证),经甲方认可后方能进入甲方食堂工作。(2)乙方工作人员工作时要着统一制式工作衣帽,并注意形象,讲究卫生,勤剪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3)要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其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严格按照食品卫生加工要求操作,避免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4)注意安全操作、避免人员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厨房工作期间出现的受伤等事故由乙方负责协调并依照法律法规处理。(5)乙方人员在学校内外惹事,发生的纠纷与学校无关,由乙方负责处理。(6)乙方应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生产场所的用电、用气、特种设备、消防等安全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
4.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一旦发生用工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5. 乙方制定员工月考核方案提供给甲方审核,依据甲方认可的员工月考核方案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特别是对厨师进行考核。
6.乙方提供员工工资不低于当年龙游县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7.餐厅、操作间、室内外楼梯、周边区域等均属于承包者管理范围,承包者保证承包区域(包含门窗、玻璃、餐厅、餐桌、楼梯、餐具清洗与保管、泔水等)卫生、整洁。
8.食堂员工要热情、周到、文明服务,统一着装。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不得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
9.乙方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学校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修,延长其使用年限。承作服务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10.不得对外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就餐人员现金交易。
七、违约责任
1.合同期间,乙方多方面达不到甲方要求的标准或甲方多次提出仍无法改变,影响服务效果,造成无法再合作的情况下,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将不获任何赔偿。
2.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合同,一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对方。否则,一方应加倍赔偿另一方本学年管理费的总额。
八、校方对承作承包方在经营过程中的师生民意测评状况、经营额、服务质量等进行考核,如师生满意度较高,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续签,续签时间最长为壹年。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主管部门教育局执一份,龙游博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留存一份,合同盖章、签字后生效,同时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
法定(授权)代表人: |
法定(授权)代表人: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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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日期:2021年 月 日 |
签订日期:2021年 月 日 |
合同鉴证方:龙游博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鉴证日期:2021年 月 日 |
注:本合同仅作示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定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内容不得违背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本附件所有格式仅供制作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参考,供应商应根据行业特点,结合本项目的相关要求,对有关内容、表格可进行补充或修改,但不得对实质性内容做出变动。
磋商响应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龙游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学校食堂承作服务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