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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安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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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6 19:03:11
    项目概况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10楼1004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401-2021-01259

    项目名称: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6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 3(年) 详见招标文件 6,600,000.00 6,600,0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实行一年一签合同,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可续签,但续签时间最多不超过三年,如考核不合格,则采购人有权不与中标人续签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第一册正本内】;

    1.3提供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按投标文件第一册格式提供声明函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将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

    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第一册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第一册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3.4.已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7日至2021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10楼1004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2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10楼开标大厅(注:9:00开始接受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转发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19〕1号)。
    3、招标文件的编号:GDHD21MZFG07057
    4、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要求的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说明: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上注册企业信息,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梅州市公安局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嘉应东路1号

    联系方式:0753-216952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10楼1004号

    联系方式:0753-2259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电 话:0753-2259923

    附件:1、委托协议

    2、招标文件及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06日

    相关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pdf
    招标文件及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zip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441401-2021-01259 招 标 文 件 (送稿) 广 东 宏 达 商 务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Guangdong HongDa Business Consultancy Co.,Ltd 广 东 宏 达 目 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1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5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14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34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2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3 第一部分 投 标 邀 请 函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4 投 标 邀 请 函(招标公告) 各投标人: 项目概况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 栋 10楼 1004 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 8月 27日 09点 30 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1(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600,000.00元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401-2021-01259 项目名称: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 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元) 最高限价 (元) 1-1 其他服务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 理服务采购 3(年) 详见招标文 件 6,600,000.00 6,6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实行一年一签合同,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可续签,但续签时间最多不超过三年,如考 核不合格,则采购人有权不与中标人续签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1.2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0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第一册正本内】; 1.3 提供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6个月内任意 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提供投标截止时 间前 6个月内任意 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按投标文件第一 册格式提供声明函原件)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5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 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 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将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 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 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 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第一册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第一册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3.4.已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 8 月 7 日至 2021 年 8 月 13 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 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 D2栋 10楼 1004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 8 月 27 日09时 30分 00 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 D2栋 10楼开标大厅(注:09:00开始接受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 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转发省财政厅等 4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19〕1号)。 3、招标文件的编号:GDHD21MZFG07057 4、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要求的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6 说明: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 上注册企业信息,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梅州市公安局 地址: 联系方式: 梅州市梅江区嘉应东路 1号 0753-2169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 10楼 1004号 0753-2259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叶先生 电 话: 0753-2259923 发布人: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 8月 6日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7 第二部分 采 购 项 目 内 容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8 采购项目内容 注:1、以下带“▲”的条款为重要性条款,若投标人出现响应负偏离的,将导致严重扣分,但不作为废 标条款。 2、以下带“★”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投标人出现不满足或响应负偏离的,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 理。 3、本项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1.2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0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第一册正本内】; 1.3 提供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6个月内任意 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提供投标截止时 间前 6个月内任意 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按投标文件第一 册格式提供声明函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 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 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将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 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 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 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第一册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第一册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3.4.已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9 二、项目总体要求: 1.项目需求一览表: 采购标的 服务期限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36个月 注:1、实行一年一签合同,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可续签,但续签时间最多不超过三年,如考核不合格, 则采购人有权不与中标人续签合同。 2、投标人参与投标应充分考虑到服务期内的业务运作中的风险等因素。并保证投入足够的人员,中 标后除采购人另有规定外,不得转包、分包,不得向采购人收取中标价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2.项目技术要求: 2.1 食堂业务服务 1.主要服务内容 (1)采购人提供食材及餐饮设备,中标供应商以采购人指定形式(分餐或自助餐)为采购人人员提供早 餐、午餐、晚餐及夜宵。 (2)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接待客餐及其它餐饮服务。 (3)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包括梅州公安局市局食堂、交警支队食堂、直属大队食堂、警校食堂、 技侦食堂、高速一大队食堂、高速二大队食堂、高速四大队食堂、高速六大队食堂、戒毒所食堂、及相关 过道等区域。 (4)各类餐饮设施设备的日常清洁维护。 (5)为确保食堂业务服务的服务质量,要求中标供应商派驻的服务团队主管应有丰富的餐饮管理经验, 具体主管人选由采购人认可,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不适应工作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 2.供餐形式 (1)食堂服务需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食材、菜单及制作要求供应早餐、午餐、晚餐及夜宵(根据招标人要 求,有特殊勤务时提供)。包括早餐就餐时间段为 07:00至 09:00,午餐就餐时间段为 11:30至 13:00, 晚餐就餐时间段为 18:00至 19:15。如招标人生产作息时间、或有勤务调整时,供应时间需同步进行调整 或延迟,并根据公安工作特殊性保证全年提供服务。 (2)就餐形式采取采购人指定形式:分餐早餐每餐不少于 8个品种的选择;中餐、晚餐不少于 15个菜色 品种以上供选择,加例汤一份。 (3)厨房人员的一次性手套、口罩、工作服、鞋等个人劳保用品都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提供。 3.总体管理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每天职工用餐的加工制作、餐具的清洗、消毒、环 境卫生的保洁,以及临时安排的工作。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10 (2)中标供应商应保证优质稳定的加工质量,满足不同口味就餐人员的需要;专业规范的饮食卫生管理; 整洁舒适的就餐环境,健康、文明的食堂文化氛围;热情主动的服务。 (3)中标供应商应负责食品烹调全过程与卫生管理工作。 (4)中标供应商应保证工作人员操作符合食品卫生安全及个人卫生要求。 (5)协助采购人对配菜公司配送的食品严格把关及验收、多项供餐服务、各种类菜式的营养搭配、烹饪 与分餐、厨房人员的人力安排等管理,准时、保质、保量的开餐。随时接受采购人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工作人员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皮肤病、肝病等,并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市监管部门要求的饮 食从业人员健康证。 ▲每个饭堂的主厨要求持有等级厨师证。(其中市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食堂主厨需持有高级以上等级 厨师证) (6)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按时间提供食品供应采购人用餐人员。 (7)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加工区的环境卫生与用具、工具卫生。 (8)中标供应商应监督工作人员按指引使用相关设施,保证作业安全、消防安全。 (9)提高饮食结构的合理、健康,推出养生菜式,让用餐更多样化、更健康。 (10)每周换一次菜谱。根据采购人意见,经常变更饭菜花样,搞好主食和副食的搭配,从而保证警察、 职工能够吃得健康。 (11)接待餐是对外接待的窗口,是后勤服务质量的展示,要高度重视接待餐的菜式质量、服务水平、卫 生环境等工作。以客家菜为主,川湘菜为辅,设计不同的菜式品种以满足不同地方的客人口味,并定期更 换。遇有接待时,中标供应商必须派主管到场。 (12)严禁厨房工作人员与食材配送公司人员串通,造成食材短斤缺两或者质量较差,损害采购人利益, 一经发现,按当天食材市值的三倍,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进行赔偿,并将该人员辞退。 (13)工作人员清洗餐具应一洗二浸三消毒。清洗餐具应轻拿轻放,确保餐具卫生、安全、好用,若故意 损坏,一经发现后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按原价赔偿。 (14) 如中标供应商公司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利用工作之便做出损害采购人资产或物资的行为,一经查实, 中标供应商应按物品价值的 3倍向采购人进行赔偿。 4.管理服务模式 (1)采购人提供食堂场所、配置食堂必要的炉炊餐具、桌椅、智能刷卡系统等基本设施设备,具备开餐 条件,采购人对食堂的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考核。 (2)食堂实行定向服务。食堂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服务承诺提供餐饮服务,接受采购人及就餐人员的监 督,确保服务质量及饮食卫生安全。 (3)驻场主管负责管理服务团队的现场管理工作,并接受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和指令。 (4)其它烹调要求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11 ① 保证食品安全:加工食品前检查食品是否合格;按卫生标准规定调剂饭菜的花色品种确保食品煮 熟煮透;在食品烹调操作中,协调各炉头的每个环节,检查厨师对个人卫生和食品卫生的落实情况;烹调 时注意原料种类性质、厚薄和数量,加工蔬菜做到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程序操作。 ② 负责食物制作质量与成本合理:讲究营养花色搭配;做到大锅小炒,色香味适中;分批烹调食物 按规定时间供餐;监督厨师操作无浪费行为、节约能源;经常组织厨师钻研厨艺。每月不少于两个菜品的 研发。 ③ 负责符合卫生规范:上岗前检查厨师个人卫生仪容仪表合格;贯彻执行“边工作边清洁”的要求 保持炉头区域干洁;定期清洗炉头配套设施保持抽风排烟系统干净卫生;保持水渠畅通并定时清洗消毒。 ④ 确保作业安全与消防安全:培训厨师按指引使用炊具保证工业安全;做到每人都会使用灭火器及 灭火毡;保持清洁及制作食物时人不离炉,保证消防安全。 (5)中标供应商应妥善维护好采购人设施,如发生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坏,则由中标供应商照价赔偿; 若属自然损耗,由采购人负责。 (6)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合理使用厨房的各项设施,如因操作不当所发生的工 商事故应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因一方及其过错造成责任事故的,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责 任,并赔偿对方的损失。 (7)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为采购人服务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采 购人工作区和其他区域,不得擅自携带采购人的物品离开工作区域。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接触到有关采购 人的信息的,应当履行保密义务。 5.考核标准 (1)如因中标供应商工作失职、管理不到位造成采购人财产损失的,中标供应商按有关法律规定赔偿损 失。 (2)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考核验收,对中标供应商整体服务质量、环境和工具卫生、 食品加工质量以及做好食堂留样工作和保存蔬菜药物残留报告记录等方面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作为月度服 务费用支付的依据。 (3)合同执行期间,若中标供应商在履约期间出现违规现象,第一次予以提醒,累计 3次,采购人有权 视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合同,采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终止合同后,采购人有权选择本项目进行重新招标。 三、招标项目商务要求: 1、投标报价要求:应包括各种人力成本、货物成本、资料费、标的服务及其他附属服务的服务费用、 相关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人工费、管理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残 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伤风险、不包含因政策或采购人原因造成人员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从而产生的补偿金 等)。 2、验收要求:由采购人组织,按广东省有关规定的规范要求进行验收。 ★3、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36 个月。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12 4、付款方式: 1.服务费用以月付的方式结算,中标供应商每月 10号前开具合法、合规的有效票据。采购人应在收到中 标供应商开具的有效票据后 20个工作日内(具体应以财政支付为准,采购人不负任何损失责任)支付该项 目的服务费用。 2.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时明确支付方式;结算币种:人民币。(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3.中标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如有变更,中标供应商应在相关付款期限前 20个自然日内以 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采购人支付,采购人的付款期限顺延,且不构成逾 期付款违约责任。 4.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 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 期支付,采购人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中标供应商造成的任何损失。 5、投标报价风险:投标报价已包含各种人力成本、货物成本、资料费、标的服务及其他附属服务的服 务费用、相关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人工费、管理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 切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伤风险、不包含因政策或采购人原因造成人员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从而产生 的补偿金等),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除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 6、采购人配合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条件。 7.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须按需求配备、高效和相当固定的人员,在拟定组织架构设置、食堂业务服务方案时,能充 分考虑自身实力和管理优势。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向采购人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2.项目服务人员与中标供应商之间的劳动纠纷、法律纠纷,中标供应商应自行进行合法妥善处理,不得因 此影响本项目的正常执行,不得损害采购人的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声誉,采购人不承担中标供应商 与服务人员的劳动、法律纠纷责任。 3.中标供应商应与为本项目服务人的所有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及时将缴纳记 录提供给采购人备查。如果采购人发现中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服务的工作人员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缴交 各类社会保险的情况,则视为中标供应商根本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承担 违约责任。 4.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所获悉的采购人的 工作信息或其他不允许披露的信息等。 5.中标供应商应在进场前编制服务工作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人员、作业时间安排、保障措施等,服务 工作计划经采购人同意后执行。 6.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件时,中标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抢险救灾等工作。 7.根据安全管理需要,要求工作人员统一着装,要求必须整洁、得体。 8.在中标供应商服务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实施监督检查。 9.在服务期间,本项目工作人员因为调走、辞职或者被中标供应商辞退等原因导致外包工作人员不足的,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13 而中标供应商在15天内未能及时补充符合项目要求的工作人员时,则视为中标供应商主动违约,采购人有 权终止合同,并有权拒绝支付本期项目服务费。 10.因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蓄意破坏采购人设施、违反规程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将在合同中 列为由中标供应商重大合同违约情形,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包括赔偿责任在内的一起 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14 第三部分 投 标 人 须 知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15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梅州市公安局。 2.2 “监管部门”是指:梅州市财政局。 2.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2.4 “招标采购单位”是指:梅州市公安局,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2.5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是指符合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7“法人”是指: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其他组织”是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自然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 3. 合格的服务 3.1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 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3.2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 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 投标人承担。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 用。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 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中标供应商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执行收取。 1)中标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2)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 3)中标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 4)投标人如果不按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抵扣中标服务 费。 5. 知识产权 5.1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响应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 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16 投标人承担。 5.2 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5.3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 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6. 其它 6.1 供应商(投标人)向我司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书面答复为准, 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二、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构成 7.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书 2) 采购项目内容 3) 投标人须知 4) 合同书格式 5)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册、第二册) 6) 在招标过程中由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等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 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或答疑会、 现场踏堪前一天)通知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 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将组织相关专家召 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 源)。 8.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或提出疑问的,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将视其 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 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9.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9.1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可主动地 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9.2 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 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24小时内,应当以书面 形式确认并回函至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如在 24小时内无书面回函则被视为同意确认招标文件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17 9.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广东宏达商务咨询 有限公司、采购人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 或者修改公告并视为有效送达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10.投标的语言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 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 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10.2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1. 投标文件编制 11.1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第一册的正本、所有的副本分别进行装订、封装和第二册的正本、所有 的副本分别进行装订、封装。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 投标人承担。如投标人同时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 的第一册的正本、所有的副本分别进行装订、封装和第二册的正本、所有的副本分别进行装订、封装。 11.2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相应的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所 有内容。 11.3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广东宏达商务 咨询有限公司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 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1.4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 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2.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12.2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的《项目总体要求》规定的要求、责任范围以及合同 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明细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 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 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12.3 《投标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 价格中; 12.4 每一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且不能出现“免费”或“0元”等以赠送的形式进行报价,否则 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5 投标人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处理办法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26条。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18 13. 备选方案 13.1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 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14. 联合体投标 14.1 除非本项目招标公告中另有规定,本项目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本项目招标公告中规定允 许联合体投标的,则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形式参与,须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附入投标文件的“第一册”“第二册”正本内, 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 商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 连带责任。 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 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5.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 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内的第一册的规定提供的内容; 2)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文件; 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5.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密封、签署、盖章的要求。资格证明文件 中提供的复印件或原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6.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6.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内的第二册的规定提供的内容; 2)证明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16.2 所有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密封、签署、盖章的要求。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19 17. 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期限提交投标保证金(只接受以投标人名义提交的投 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17.2 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和期限: 1) 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 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a.采用银行转账提交保证金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收款人: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638010100100063181 开户银行: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递交投标保证金应当标注“441401-2021-01259”] b.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提交保证金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收款人: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递交投标保证金应当标注“441401-2021-01259”] c.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提交保证金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保函中须标明本项目的项目名称“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441401 -2021-01259”和受益人为采购人“梅州市公安局”,投标人所提交的保函金额应当与本项目的投 标保证金金额相同,保函有效期应不少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2) 投标保证金提交期限: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相同;投标人提交保证金 采用银行转账的,到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到达时间为准。 3) 投标人提交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应当另附入一份至《唱标信封》内, 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方式的,其原件应当 单独附入《唱标信封》内,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17.3 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投标无效。 17.4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 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7.5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将合同原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后5个 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17.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 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20 18. 投标的截止期 18.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 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9.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及盖章要求 19.1 投标文件的数量要求: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二册)内容编制一式 柒 份,其中正本 壹 份、副本 伍 份和电子文件 壹 份; 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册)内容编制一式 伍 份,其中正本 壹 份、副本 叁 份和电子文件 壹 份; 19.2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须逐页盖投标人的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在投标 文件正、副本封面上和投标文件外包装签字及加盖投标人公章。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 “副本”“第一册或第二册”的字样。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 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3)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中已明示需要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和盖章的,均必须 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和盖章;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 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 19.3 电子文件用WORD 2003以上版本制作,内容包括:由投标人自行制作的与正本文件一致的所有文 件。电子文件由CD-R光盘或U盘或其它移动存储介质储存,并注明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各册的电子文件分别与第一册和第二册的正本密封包装。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唱标信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一份单独密 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唱标信封”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第一册的正本、所有的副本分 别单独密封包装和第二册的正本、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或副 本”、“第一册或第二册”的字样。 20.2 投标文件外包装均应符合以下要求: 1)清楚注明递交至投标邀请函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投标邀请函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并填入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 3)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21 4)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签署及盖章要求。 20.3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0.4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将拒绝接收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 1)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2)投标截止时间止后递交的; 3)非现场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及有效期 21.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1.2 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作为非实质性 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 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 还投标保证金。 21.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评标定标 22. 开标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由采购代理机 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按《开标会签到表》顺序的前三名投标人作为全体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就 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 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2.3 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记录人员将做开标记录并打印给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确认 (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对唱读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校核,如有疑问或者质疑应当场 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2.4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3.1 评标由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将秉 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评审结果。 23.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由5人单数组成,其中 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3.3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22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3.4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投标人须知》第29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24.评标方法(详见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4.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 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4.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 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4.3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4.4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资格性审查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审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 评议。 25. 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5.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对 投标文件(第一册)本身真实无误的内容进行评定,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进入评标环节(符合性审查、技术评议、商务评议和价格评议)。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5.2 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 标有效期是否满足要求、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5.3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 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 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第二册)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 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6.投标价格的修正: 26.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23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 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 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修正后的报价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 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内容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 效。 27 投标人的家数 27.1 投标家数必须达到法定家数(三家),否则本项目作废标处理。在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性审查 时出现有效投标家数未达到法定家数,将视为招标失败。 28 无效投标认定 28.1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 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 标。 28.2 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的无效投标认定: 1)在资格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a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不完整或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b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c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d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f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g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在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a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b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c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d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e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条款(即标注★号条款)产生负偏离或不满足的。(如 有) f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 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24 g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h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8.3 在资格性审查或者符合性检查时,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 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8.4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 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 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8.5 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未能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只有全部满 足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在符合性审查中对投标有效性认定意 见不一致的,均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决定。无效投标不能进入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 29. 投标文件的澄清 29.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 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9.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0.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价 30.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31. 授标 31.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 报告。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排名前2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1.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31.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31.4 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 果,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为未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 《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32.1 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四十四条“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 中标、成交或者中标、成交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排序从其他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25 商中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没有其他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六、质疑及投诉 33. 质疑提出和答复 33.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 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 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3.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3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 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3.4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供应商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电邮形式提交的 质疑属于无效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 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 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同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3.5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10楼1004号 电 话:0753-2259923 传 真:0753-2251923 联 系 人:廖小姐 33.6 招标采购单位原则上在质疑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质疑供应商。答复函的送达可以 为直接领取、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以上方式均视为有效送达。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26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电子邮件: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 质疑项目的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盖章): (盖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以上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 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 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 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27 34.投诉 34.1 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 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投诉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梅州市财政局 0753-2122292 广东省梅州市嘉应中路 18号市财政局 34.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2)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 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34.3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至 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捏造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 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 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4.4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35. 合同的订立 35.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 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 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5.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备案。 36. 合同的履行 36.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 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 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 案。 36.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 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 分之十。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28 36.3 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也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 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大型或者 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 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适用法律 37. 采购人、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工程类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 规章、政策。 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38.评标方法 38.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价格进行 评审、比较,并量化打分,最后根据各项得分之和计算出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优先排列顺序如下 :1)投标报价 低者;2) 技术得分高者。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 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 39.评标步骤 39.1 开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评标 环节(符合性审查、技术评议、商务评议和价格评议),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39.2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 1)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详见符合性审查表),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符合 性审查。 2)比较与评价 1.技术评价:(技术评价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各评委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对照采购需求各项技术要求进行评审和比较,并量化打分(评 价打分内容详见附表);各个评委对某一投标人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技术评价得分。 2.商务评价:(商务评价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各评委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对照采购需求各项商务要求进行评审和比较,并量化打分(评 价打分内容详见附表);各个评委对某一投标人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商务评价得分。 3.价格评价:(价格评价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将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的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格,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评估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29 4.综合比较与评价:将投标人的技术评价得分、商务评价得分和价格评价得分相加,计算得出该投标 人的综合评价得分。(综合评价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技术、商务及价格分值(权重)分配 评分项目 技术评分 商务评分 价格评分 分 值 45分 45分 10分 权 重 45 % 45 % 10 % 评标总得分=F1+F2+……+F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根据上述技术、商务及价格综合评价的分值(权重)分配计算进入详细评审的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并按 得分从高到低排名。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 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按《投标人须知》第 38.1款的规定确定。 40.评标标准(见附表) 十、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所有。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30 附表 1:资格性审查表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441401-2021-01259)资格性审查表 审查内容 资 格 性 审 查 是否按对应格式的要求提供《资格性自查表》 是否按对应格式的要求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是否按对应格式的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 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二、申请人的 资格要求,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结论 注:1.投标人须将证明资格性审查的各类有效资料附入投标文件(第一册)内,如未按要求提交的,则 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在表中填写“√(通过)”或“X(不通过)”,在结论栏中按“一票否决”填写“合格”或“不 合格”。 3. 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得进入下一步符合性审查及技术、商务、价格评审。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31 附表 2:符合性审查表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441401-2021-01259)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内容 符 合 性 审 查 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 投标报价是否固定唯一价 投标报价没有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条款(即标注 ★号条款)产生负偏离或不满足的。(如有)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结论 注:1.投标人须将证明符合性审查的各类有效资料附入投标文件(第二册)内,如未按要求提交的,则按 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评委在表中填写“√(通过)”或“X(不通过)”,在结论栏中按“一票否决”填写“合格”或 “不合格”。 3.有半数以上的评委对投标人的结论为“不合格”则该投标人为不通过初审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步 技术、商务、价格评审。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32 附表 3:技术评价表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441401-2021-01259)技术评价表 评审内容 评审要求 分值 技术响应程度 一般技术参数 响应程度(除 带“▲”以外 的内容) 一般技术参数须能响应除带“▲”以外的技术性能参数或优于技 术性能参数的得 0.5分,每有一项出现负偏离的扣 4分,直至扣 完为止。 4 重要技术参数 响应程度(带 “▲”部分内 容) 重要技术参数须能响应带“▲”的技术性能参数或优于技术性能 参数的得 4分,每有一项出现负偏离的扣 2分,直至扣完为止。 4 拟投入本项目 团队人员情况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 具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高级),每提供 1个得 2分,最高得 4分; 具有中式烹调师技师(或以上)资格证书,每提供 1个得 2分,最高得 6分; 具有中式烹调师高级(或以上)资格证书,每提供 1个得 1分,最高得 5分; 具有公共营养师资格证书,每提供 1个得 5分,最高得 5分; 注:同一人具备多项证书的,只按一项计算。以上人员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由投 标人负责缴纳的近 3个月(2021年 4月-6月)的社保并由社保部门盖章证明,无 提供不得分。 20 服务方案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编制的总体服务方案符合性、完整性进行横向对比: 服务方案完全符合采购人的要求,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 10分; 服务方案基本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方案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 6分; 服务方案符合采购人的要求,方案差,针对性差的得 2分; 无提供方案不得分。 10 投标人的实施 计划及质量保 证 根据各投标人的实施计划及质量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项目管理、执行计划, 质量保证)进行评比: 投标人的实施计划及质量保证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高的,得 7分; 投标人的实施计划及质量保证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较高的,得 4分; 投标人的实施计划及质量保证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 1分; 无提供方案不得分。 7 总分 45分 注:1、技术评价表中的评审内容所要求提交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须将各类有效资料附入投标文件(第 二册)内,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2、评委按分项的规定分数范围内给各投标人进行打分,并统计总分。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33 附表 4:商务评价表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441401-2021-01259)商务评价表 评审内容 评审要求 分值 商务响应程度 (除带“★”部分 内容) 均能响应商务响应程度或优于商务响应程度的,得 6分,每有一项出现负偏 离的扣 1分,直至扣完为止。 6 同类项目业绩 自 2018 年 1月 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 每提供一份得 2分,最高得 20分。 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无提供不得分。 20 投标人综合实力 具有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3分; 具有有效期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3分; 具有有效期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3分; 注:以上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无提供不得分。 9 突发事件应急处 理预案及措施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及措施方案进行横向比 较: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及措施完善合理,保障到位,有利于执行的,得 10分;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及措施一般,保障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 6分;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及措施不合理,保障和可行性较差的,得 2分; 无提供不得分。 10 总分 45分 注:1、商务评价表中的评审内容所要求提交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须将各类有效资料附入投标文件(第 二册)内,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2、评委按分项的规定分数范围内给各投标人进行打分,并统计总分。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34 第四部分 合 同 书 格 式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35 合同书格式(服务类) 合 同 书 (服务类)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36 甲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根据 项目 项目名称 的招标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 项目名称、服务时间、价款 服务时间 总金额(人民币) 备注 合 计 大写: 元整(¥ ) 合同款已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各种人力成本、货物成本、资料费、标的服务及其他附属服务的服务费 用、相关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人工费、管理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 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伤风险、不包含因政策或采购人原因造成人员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从而产生的补 偿金等),甲方将不予支付除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由乙方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 二、服务范围 2.项目技术要求: 2.1 食堂业务服务 1.主要服务内容 (1)甲方提供食材及餐饮设备,乙方以甲方指定形式(分餐或自助餐)为甲方人员提供早餐、午餐、晚 餐及夜宵。 (2)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接待客餐及其它餐饮服务。 (3)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包括梅州公安局市局食堂、交警支队食堂、直属大队食堂、警校食堂、 技侦食堂、高速一大队食堂、高速二大队食堂、高速四大队食堂、高速六大队食堂、戒毒所食堂、及相关 过道等区域。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37 (4)各类餐饮设施设备的日常清洁维护。 (5)为确保食堂业务服务的服务质量,要求乙方派驻的服务团队主管应有丰富的餐饮管理经验,具体主 管人选由甲方认可,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不适应工作要求的乙方工作人员。 2.供餐形式 (1)食堂服务需根据甲方提供的食材、菜单及制作要求供应早餐、午餐、晚餐及夜宵(根据招标人要求, 有特殊勤务时提供)。包括早餐就餐时间段为 07:00至 09:00,午餐就餐时间段为 11:30至 13:00,晚餐 就餐时间段为 18:00至 19:15。如招标人生产作息时间、或有勤务调整时,供应时间需同步进行调整或延 迟,并根据公安工作特殊性保证全年提供服务。 (2)就餐形式采取甲方指定形式:分餐早餐每餐不少于 8个品种的选择;中餐、晚餐不少于 15个菜色品 种以上供选择,加例汤一份。 (3)厨房人员的一次性手套、口罩、工作服、鞋等个人劳保用品都由乙方自行提供。 3.总体管理服务要求 (1)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每天职工用餐的加工制作、餐具的清洗、消毒、环境卫生的 保洁,以及临时安排的工作。 (2)乙方应保证优质稳定的加工质量,满足不同口味就餐人员的需要;专业规范的饮食卫生管理;整洁 舒适的就餐环境,健康、文明的食堂文化氛围;热情主动的服务。 (3)乙方应负责食品烹调全过程与卫生管理工作。 (4)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操作符合食品卫生安全及个人卫生要求。 (5)协助甲方对配菜公司配送的食品严格把关及验收、多项供餐服务、各种类菜式的营养搭配、烹饪与 分餐、厨房人员的人力安排等管理,准时、保质、保量的开餐。随时接受甲方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工作人员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皮肤病、肝病等,并向甲方提供符合市监管部门要求的饮食从 业人员健康证。 每个饭堂的主厨要求持有等级厨师证。(其中市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食堂主厨需持有高级以上等级厨 师证) (6)乙方应保证按时间提供食品供应甲方用餐人员。 (7)乙方应负责加工区的环境卫生与用具、工具卫生。 (8)乙方应监督工作人员按指引使用相关设施,保证作业安全、消防安全。 (9)提高饮食结构的合理、健康,推出养生菜式,让用餐更多样化、更健康。 (10)每周换一次菜谱。根据甲方意见,经常变更饭菜花样,搞好主食和副食的搭配,从而保证警察、职 工能够吃得健康。 (11)接待餐是对外接待的窗口,是后勤服务质量的展示,要高度重视接待餐的菜式质量、服务水平、卫 生环境等工作。以客家菜为主,川湘菜为辅,设计不同的菜式品种以满足不同地方的客人口味,并定期更 换。遇有接待时,乙方必须派主管到场。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38 (12)严禁厨房工作人员与食材配送公司人员串通,造成食材短斤缺两或者质量较差,损害甲方利益,一 经发现,按当天食材市值的三倍,由乙方向甲方进行赔偿,并将该人员辞退。 (13)工作人员清洗餐具应一洗二浸三消毒。清洗餐具应轻拿轻放,确保餐具卫生、安全、好用,若故意 损坏,一经发现后由乙方向甲方按原价赔偿。 (14) 如乙方公司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利用工作之便做出损害甲方资产或物资的行为,一经查实,乙方应 按物品价值的 3倍向甲方进行赔偿。 4.管理服务模式 (1)甲方提供食堂场所、配置食堂必要的炉炊餐具、桌椅、智能刷卡系统等基本设施设备,具备开餐条 件,甲方对食堂的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考核。 (2)食堂实行定向服务。食堂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服务承诺提供餐饮服务,接受甲方及就餐人员的监督, 确保服务质量及饮食卫生安全。 (3)驻场主管负责管理服务团队的现场管理工作,并接受甲方的工作要求和指令。 (4)其它烹调要求 ① 保证食品安全:加工食品前检查食品是否合格;按卫生标准规定调剂饭菜的花色品种确保食品煮 熟煮透;在食品烹调操作中,协调各炉头的每个环节,检查厨师对个人卫生和食品卫生的落实情况;烹调 时注意原料种类性质、厚薄和数量,加工蔬菜做到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程序操作。 ② 负责食物制作质量与成本合理:讲究营养花色搭配;做到大锅小炒,色香味适中;分批烹调食物 按规定时间供餐;监督厨师操作无浪费行为、节约能源;经常组织厨师钻研厨艺。每月不少于两个菜品的 研发。 ③ 负责符合卫生规范:上岗前检查厨师个人卫生仪容仪表合格;贯彻执行“边工作边清洁”的要求 保持炉头区域干洁;定期清洗炉头配套设施保持抽风排烟系统干净卫生;保持水渠畅通并定时清洗消毒。 ④ 确保作业安全与消防安全:培训厨师按指引使用炊具保证工业安全;做到每人都会使用灭火器及 灭火毡;保持清洁及制作食物时人不离炉,保证消防安全。 (5)乙方应妥善维护好甲方设施,如发生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坏,则由乙方照价赔偿;若属自然损耗, 由甲方负责。 (6)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合理使用厨房的各项设施,如因操作不当所发生的工商事故 应由乙方负责,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因一方及其过错造成责任事故的,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对 方的损失。 (7)乙方工作人员为甲方服务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甲方工作区和其他区 域,不得擅自携带甲方的物品离开工作区域。乙方工作人员接触到有关甲方的信息的,应当履行保密义务。 5.考核标准 (1)如因乙方工作失职、管理不到位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按有关法律规定赔偿损失。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39 (2)甲方每月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验收,对乙方整体服务质量、环境和工具卫生、食品加工质量以 及做好食堂留样工作和保存蔬菜药物残留报告记录等方面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作为月度服务费用支付的依 据。 (3)合同执行期间,若乙方在履约期间出现违规现象,第一次予以提醒,累计 3次,甲方有权视情况决 定是否终止合同,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终止合同后,甲方有权选择本项目进行重新招标。 三、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响应 确定) 四、付款方式 1.服务费用以月付的方式结算,乙方每月 10号前开具合法、合规的有效票据。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开具的 有效票据后 20个工作日内(具体应以财政支付为准,甲方不负任何损失责任)支付该项目的服务费用。 2.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时明确支付方式;结算币种:人民币。(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3.乙方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如有变更,乙方应在相关付款期限前 20个自然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 甲方,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甲方支付,甲方的付款期限顺延,且不构成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4.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 续的时间(不含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 甲方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五、验收要求 由甲方组织,按广东省有关规定的规范要求进行验收。 六、其他要求: 1.乙方须按需求配备、高效和相当固定的人员,在拟定组织架构设置、食堂业务服务方案时,能充分考虑 自身实力和管理优势。最大限度地满足甲方的需求,向甲方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2.项目服务人员与乙方之间的劳动纠纷、法律纠纷,乙方应自行进行合法妥善处理,不得因此影响本项目 的正常执行,不得损害甲方的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声誉,甲方不承担乙方与服务人员的劳动、法律 纠纷责任。 3.乙方应与为本项目服务人的所有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及时将缴纳记录提供 给甲方备查。如果甲方发现乙方为本项目服务的工作人员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缴交各类社会保险的情 况,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所获悉的甲方的工作信息或 其他不允许披露的信息等。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40 5.乙方应在进场前编制服务工作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人员、作业时间安排、保障措施等,服务工作计 划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6.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件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抢险救灾等工作。 7.根据安全管理需要,要求工作人员统一着装,要求必须整洁、得体。 8.在乙方服务过程中,甲方有权实施监督检查。 9.在服务期间,本项目工作人员因为调走、辞职或者被乙方辞退等原因导致外包工作人员不足的,而乙方 在15天内未能及时补充符合项目要求的工作人员时,则视为乙方主动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拒 绝支付本期项目服务费。 10.因乙方工作人员蓄意破坏甲方设施、违反规程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将在合同中列为由乙 方重大合同违约情形,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包括赔偿责任在内的一起法律责任均由乙方 承担。 七、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 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 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解除合同之日合同即为解除,由 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 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 本合同总价的 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总额以本合同总价的 5%为限)。因本项目采用政府资金采 购服务,甲方业务部门向财务部门提出付款申请之日即视为甲方已按期履行了付款义务。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 讼。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 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 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41 十一、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 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二、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终止 1、出现合同中列出的终止事由。 2、法律规定的终止事由 十四、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代理机构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42 第五部分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43 (服务类项目投标文件)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第一册/第二册) 注:1. 请投标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 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2. 唱标信封另单独分装,按以下顺序装订: 2.1开标一览表 2.2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提供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或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或者提供金融机 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2.3退回投标保证金说明(采用非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无需提供此表) 2.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签字代表或递交投标文件为法定代 表人本人,则本表可不提供)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44 投标文件 (第一册/第二册)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此封面仅供参考,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自行编制或者添加内容)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45 投标文件第一册(一式 伍 份,其中正本 壹 份、副本 叁 份和电子文件 壹 份) 一、资格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资格性检 查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资格证明文件(按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 标邀请函》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提供相 关证明文件)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供应商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 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46 二、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 关于贵方(项目名称:____________项目编号: )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响 应,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所附资格文件且声明和保证如下: 一、我方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上、财务上和运作上完全独立于(需填写采购人名称)及广东宏 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二、我方提供本次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及服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47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致:采购代理机构 :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 (盖章)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济性质: 经营范围: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为避免废标,请供应商务必提供本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48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签字代表或递交投标文件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本表可不提供) 致:采购代理机构 :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 。 授权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私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济性质: 经营范围: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4.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投标响应,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 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5.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投标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49 五、资格证明文件 [说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全面的响应。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以下要求的复 印件或原件均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如需的话)。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50 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承诺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全称)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全称)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51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全称)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全称)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 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52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所供服务承建(承接)企业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本采购文件中明确的 本项目所属行业)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_(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 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_(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_ 人,营业收入为_ 万元,资产总额为_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2.(标的名称)_,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_ 人,营业收入为_ 万元,资产总额为_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报。 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 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53 投标文件第二册(一式 柒 份,其中正本 壹 份、副本 伍 份和电子文件 壹 评审内容 份) 一、符合性自查表 招标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符合性审 查 投标函,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 (原件)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人民币 元整(¥ )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技术要求,实质性响应标书参数的技术要求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商务要求,实质性响应标书参数的商务要求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报价要求,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是否超出采 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其它,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诚信投标承诺书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供应商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 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54 二、投标函 (采购代理机构): 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 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 1. 符合性自查表; 2. 投标函;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4.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5. 商务部分; 6. 技术部分; 7. 其他证明文件; 8. 价格部分; 9. 诚信投标承诺书。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 天,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 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 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 7.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 投标供应商: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55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致:采购代理机构 :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 (盖章)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济性质: 经营范围: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为避免废标,请供应商务必提供本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56 3.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签字代表或递交投标文件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本表可不提供) 致:采购代理机构 :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 。 授权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私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济性质: 经营范围: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4.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响应,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 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5.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投标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57 四、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 致:(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 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已通过(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 函)方式提交人民币(大写) 粘贴 元的投标保证金。 附: 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的凭证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复印件 注: 1.投标供应商投标响应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 投标人提交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应当另附入一份至《唱标信 封》内,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 函方式的,其原件应当附入《唱标信封》内,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58 4.2 退回投标保证金说明 (采用非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无需提供此表) 致:(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为(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投标所提交的投标保证 金(大写金额)元,请贵司退还投标保证金(大写金额) 收款人名称 元到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 (具体到XX银行XX 支行) 开户银行地址 账 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上述要素的填写必须与银行转账凭证的要素一致,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未中 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将合同原件提交给采购代理 机构存档后 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原则上,采 用 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投标 保证金。 2. 若由于投标人自己的原因而导致其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退回,责任自负。 银行转账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保证金汇入的原账户退还,投标人必须填写原来汇入采购代理 机构保证金账户时的账户信息;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提交保证金的, 其原件按上述要求退还。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59 五、商务部分 5.1 投标供应商情况介绍表 单位名称 地址 主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经济类型 授权代表 职务 邮编 电话 传真 单位简介及机构设置 单位优势及特长 单位概况 注册资本 万元 占地面积 M 2 职工总数 人 建筑面积 M 2 资产情况 净资产 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负债 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财务状况 年度 主营收入 (万元) 收入总额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资产负债率 注:1)文字描述:单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 2) 图片描述:经营场所等。 3)如投标供应商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及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三 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60 5.2 自 2018 年 1 月 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签订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 1 2 3 …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61 5.3 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职责分工 姓名 现职务 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经历 职称 专业工 龄 联系电话/手机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62 5.4 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拟定时间安排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1 拟定 年 月 日 签定合同并生效 2 月 日— 月 日 3 月 日— 月 日 4 月 日— 月 日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63 5.5 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 (内容、格式自拟)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64 5.6 商务条款响应表 (1)商务条款响应表(包括“★”实质性条款) 序号 商务条款要求 是否 响应 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7 8 注:1. 投标供应商必须对应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商务要求”逐条响应(包括“★” 实质性条款)。如有缺 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 2.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供应商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 为未响应。并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3.此表内容必须与实施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 4.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65 六、技术部分 6.1 技术条款响应表 (1)重要性技术条款(“▲” 项)响应表 序号 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 内容》“项目总体要求”的“▲” 内容填写 投标实际参数 (投标供应商应按投标货物/服务 实际数据填写) 是否偏离 (无偏离/ 正偏离/负 偏离) 偏离简述 1 2 3 4 5 6 7 8 … 注: 1.投标供应商必须对应招标文件“项目总体要求”的“▲”项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 不符合招标要求。 2.投标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 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66 (3)一般技术条款响应表 序号 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 内容》“项目总体要求”的内容 (除带 “▲”项的内容)填写 投标实际参数 (投标供应商应按投标货物/服务 实际数据填写) 是否偏离 (无偏离/ 正偏离/负 偏离) 偏离简述 1 2 3 4 5 6 7 8 … 注: 1. 投标供应商必须对应招标文件“项目总体要求”(除带 “▲”项的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 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 2.投标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 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67 6.2 技术服务方案 (格式自定)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68 七、其他证明文件 投标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包含评分要求的内容,格式自拟并按招标文件评分内容提供相关证 明文件(如有)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69 八、价格部分 8.1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折扣声明(如有) 投标总报价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注:1.投标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 投标报价须包含各种人力成本、货物成本、资料费、标的服务及其他附属服务的服务费用、相 关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人工费、管理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残 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伤风险、不包含因政策或采购人原因造成人员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从而产生的补偿金 等)。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3. 此表是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有优惠折扣声明,请在此表栏中列出, 最终以优惠后的“投标总报价合计”填报,并以此为准。除此以外不再接受降价函或其他形式的优惠声明)。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70 8.2 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 注:1.以上内容必须与技术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开标一览表》一致。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一、服务项目详列 序号 分项名称 具体服务内容 合计(元) 备注 1 2 3… 合 计 数量合计: 报价合计: 元 二、报价汇总合计: 1年 人民币 元,大写: 3年 人民币 元,大写: 广 东 宏 达 梅州市公安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41401-2021-01259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71 九、诚信投标承诺书 为维护梅州市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本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二、本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和合法的。 三、不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四、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 权益。 五、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以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方式牟取中标 资格。 六、不以伪造、变造投标资质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资格。 七、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以其他方式扰乱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八、积极配合梅州市各级财政部门调查处理投诉事项,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 本投标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梅州市各级财政部门及其他有关监管部门依法作出 的处罚。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广 东 宏 达 一、资格性自查表 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承诺函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函 二、投标函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五、商务部分 5.6 商务条款响应表 (1)商务条款响应表(包括“★”实质性条款) 六、技术部分 6.1技术条款响应表 6.2技术服务方案 八、价格部分 8.1开标一览表 8.2投标报价明细表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