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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第二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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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龙泉市第二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龙泉市第二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6日 15: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QZXCG[2021]-021

项目名称:龙泉市第二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72000

最高限价(元):772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72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问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1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潜在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6日 15: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8月16日 15: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泉市龙渊街道华楼街268号财富大厦5楼5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泉市第二中学

地 址:龙泉市中山西路4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7753641

质疑联系人:0578-7753641

质疑联系方式:0578-77536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泉市华楼街268号财富大厦5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钟刘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24661116

质疑联系人:龚丽辰

质疑联系方式:1526731331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711731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二中食堂定稿.doc

    451.8K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 目 名 称:

龙泉市第二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采 购 编 号:

LQZXCG[2021]-021

采 购 人:

龙泉市第二中学

代 理 机 构:

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 案 单 位:

龙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八月

龙泉市第二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采购编号:LQZXCG[2021]-021

采 购 人:龙泉市第二中学(盖章 )

采购代理机构: 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备案单位: 龙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盖章)

日期:二〇二一年八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HYPERLINK \l _Toc424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HYPERLINK \l _Toc8721 第二章 采购需求 4

HYPERLINK \l _Toc29295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15

HYPERLINK \l _Toc30518 第四章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35

HYPERLINK \l _Toc20764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41

HYPERLINK \l _Toc4800 第六章 评审办法和细则 72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龙泉市第二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1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QZXCG[2021]-021

2.项目名称:龙泉市第二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7.2万元

5.最高限价:77.2万元

6.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本项目根据《政府釆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在政 府釆购活动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给予扶持政策。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8月06日2021年8月16日,每天上午0:0012:00,下午12:0024:00(北京时间,线下获取法定节假日除外,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

2.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3.方式:潜在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4.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8月1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电子投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开启

1.时间:202181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北京时间)

2.地点: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泉市龙渊街道华楼街268号财富大厦5楼501室)(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标书上传到政采云平台,逾期或未上传成功的将导致无法投标或投标无效。)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中以“游客”身份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潜在供应商未按本项目要求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电子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

3.1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3.2 潜在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3.3 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响应失败的,责任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泉市第二中学

地 址:龙泉市中山西路41号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8570589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泉市华楼街268号财富大厦501室

项目联系人:钟刘俊

联系方式:15024661116

质疑联系人:龚丽辰

联系方式:1526731331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7117319

注: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

负责龙泉市第二中学校内食堂经营管理工作。服务期一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后,若甲方对乙方服务满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项目概述及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简介:

龙泉市第二中学地处龙泉市西街街道中山西路41号。预计2021学年在校学生1450人,其中通校约750人,住校生约700人;教师平均用餐人数约60人,合计1510人。学校新学年将实行半封闭管理,住校生三餐在学校用餐,通校生中晚两餐在校用餐。食堂经营为学校自主经营,采用食材学校自行采购,劳务外包的经营模式。

2.服务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2021学年龙泉市第二中学校内食堂经营管理工作。

人员配置及要求

1、提供的服务工作人员,每日投入人工必需保证当天的所有服务质量要求,采购人对项目管理主任、厨师、服务员等岗位人数设定的基本配置定额见下表。中标人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通过改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等方式在采购人设定的基本配置定额上对岗位人数予以浮动,但当天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负责人。

岗位

食堂

经理

1

厨师长

1

厨师

2

阿姨

22

合计

26

2、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投入最低标准不低于要求(以考勤机记录和/或考核表或点到记录为准,不包括当天没有到食堂工作现场人员如水电工等),即工作人员在工作日最低不能少于 26 人(含)。工作人员总人数不足26人时,以实际人数计算工资,按月发放工资。遇非工作日临时性加班时必须确保工作人员完成相应的工作。

▲食堂服务范围及要求:

1.负责学校教职工一日三餐、学生中餐、来访接待及的点心。保证饭菜的数量和质量,努力做到荤素合理搭配,品种丰富多样,满足中小学生的身体健康成长的需要。

2.负责提供每天食谱,要求每周不能重复。同时做好帐务登记,协助学校实行成本核算。

3、负责厨房设备、器具、货梯的使用和管理及日常简易维修,食堂消防、用电、用气、用油、机械设备的安全责任,同时做好相关台账。

4、负责厨房、餐厅的环境卫生,做好器具的消毒同时做好台帐。

5、做好蔬菜水果等原材料、食品的内部搬运工作及验收工作,保证食品安全,并做好台帐。

6、食品48小时留样,并作好留样登记。

7、供应商负责学生一日三餐及教师用餐的加工,采购人要求供应商供餐时间点有特别要求的,如疫情期间可能实行学生分批次用餐等,供应商应当无条件执行。

8.如节假日有加班上课,或遇节假日加餐或学校决定加餐的,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服从学校安排,并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任务,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9.严禁食堂人员子女亲戚不刷卡用餐,禁止学生进入操作间,特别是食堂人员子女进入操作间用餐搞特殊性。如有发现要及时进行教育,对屡教不改者要进行处罚或辞退。否则学校要扣除投标人的费用(发现一次扣除管理费100元)。

10.加强员工培训,开学前要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学习各类食品卫生法及饮食卫生知识,提高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及卫生安全意识,合格后方可上岗。每周五下午为周例会时间,总结本周的工作布置下周的工作。做到每季度要进行一次员工培训。

11.食堂员工上班时要做到空手来空手出,所用的交通工具要停放在学校指定的位置,不准带走任何物品。员工如有发现要及时进行教育,对屡教不改者要进行处罚或辞退。否则学校要扣除投标人的费用。

12.早中晚餐每餐要求

(1)早餐不少于 8个品种,中晚餐6菜1汤

(2)按学校要求为师生提供传统节日提供自制特色食品(清明团子、粽子、汤圆、腊八粥、立夏饭等)。

(3)按学校要求为单位庆典、会务活动、临时接待任务、临时加菜、非工作日的加班、抗台、防疫等因工作需要推迟就餐时间等特殊情况的餐饮服务。

13.食堂管理要求

(1)卫生管理

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不得开办;要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与教育,制定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招聘食堂从业人员时,要对其品行及心理健康状况进行了解,食堂从业人员要到卫生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健康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2)现场管理

A、严格控制对豆糕类、豆腐、四季豆、蘑菇等食品的采购和制作关。要科学、合理地贮存食品。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B、每餐供应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留样专用冰箱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克。

(3)成本管理

(4)其他

定期组织厨师、服务员、勤杂人员的技术比武等。

14.其他说明

(1)建立健全原材料采购台账制度;

(2)水、电等能耗、食堂用具及其它消耗品均由采购人提供,供应商应合理节约使用。

(3)因不能完成采购人提出的工作任务的,中标人需自行增加服务人员,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负责所购牛奶和其他商品的发放及完成食堂服务的其他工作。

费用、付款方式及进场要求

1、承包期限:服务期一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后,若甲方对乙方服务满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结算方式:按月结算,甲方在每月 10 日之前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上月所有约定的费用。

3、承包款包括员工工资、福利保障、员工住宿、奖金、管理费、劳保用品,(易耗品甲方提共),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给承包方。

当月承包款=全年承包款/12,此款项的考核办法见方案第八条。

承包款支付:当月款项经双方确认后,承包方提供正式的发票,在一个考核期结束后的10天内支付上月承包款。承包款以转账方式支付。(每月20日为考核期)。

4、周末、法定节假日及特殊活动采购人通知加班的,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服务,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不再另外支付。

特别约定:考核期内如发生双方对当月承包款和/或扣款有异议,导致无法正常支付当月承包款情况的,承包方仍必须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劳务人员的工资。承包方不得以我方没有支付承包款为由,降低服务质量或不履行合同义务。

3、进场要求:合同签订后立即开始服务。

▲委派人员安排要求:(特殊情况经我方同意可以放宽标准):

1、中标人聘用的员工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录用,所有员工的聘用、调离、更换、解聘,须事先征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

2、中标人应根据职工食堂的具体情况,科学合理配置管理和服务人员,人员安排必须充分满足各岗位和工作量的需要,所有人员需取得疾控中心发放的健康证。

3、中标人录用的员工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精神,身体健康,政治上可靠,遵纪守法,服从分配,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无不良记录。

4、管理与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表情自然、亲切;举止大方、有礼;用语文明、规范;提供主动、热情、周到、及时的服务。

中标人至少需要配备1名以上“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持证)。

岗位

学历

性别

年龄

证书要求

资格条件

厨师长

高中及以上

男性

50周岁以下

三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食品卫生培训合格证

有同等岗位从业经验5年以上。健康状况符合行业要求。

阿姨

初中及以上

55周岁以下

包括烧饭工、洗切工、洗碗工、保洁员等相关后勤服务人员。熟悉本岗位工作规程,具有高度责任心,热爱饮食工作

有同等岗位从业经验1年以上。健康状况符合行业要求。

服务标准:

1、中标人的员工(以下简称员工)须持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证方可上岗,并每年定期体检一次。新员工必须先获得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证再经采购人审核后方可上岗。

2、员工须接受卫生培训,保持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服,使自己保持良好的工作风貌与精神状态。

3、在工作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吸烟、嬉笑打闹,严禁在厨房区域内洗涤衣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4、保持良好的卫生操作习惯,上班时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标识牌、工帽、口罩,售卖服务人员同时需戴好手套,不得对食品咳嗽、打喷嚏及其它不卫生动作,严禁用勺直接尝味。

5、员工有传染性疾病时必须休假,以免造成其他人员感染及食物污染。

6、厨房清洁设立岗位责任制,所有日常用的厨具和餐具每餐后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清洗和消毒,清洗时要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在消毒后要加盖保管,防止再污染,未经消毒的厨具和餐具不得使用。

7、厨房所有厨具、用具实行定置管理,在用完后要摆放有序,砧板要竖放,以确保底、面、边三面光,且切生熟食品的砧板要分开使用。

8、洗蔬菜、肉类、水产、厨具等水池要分开,不得混合使用。

9、炉灶、配料台、工作台在完工后要予以擦拭,确保干净整洁。

10、油烟罩每天一小擦,每周一大擦,每月彻底清洁一次,确保油烟罩无油垢堆积,确保安全。

11、下水道要每日进行清洁,彻底清除菜渣等杂物,以保证排水畅通及清除异味。

清除卫生死角,定期灭老鼠、蟑螂、苍蝇等。

12、工作场所内物品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以防止物品发霉变质。

13、食品要做到生熟分开,以确保食品味美纯正。

14、操作时要分台、分池操作,以免交叉污染;蔬菜类要按一拣、二洗、三切、四浸泡的顺序操作。

15、处理过的原料应及时加工烹调,烹调时要煮熟,以保证食用安全,以防止中毒。

16、加工好的熟食品要妥善保管,存放时间超过1小时,要重新回炉加热处理后才能食用。

17、生、熟食品要分冰箱存放,以防熟制食品受到污染。

18、每日每餐的食品均进行48小时的封样存储(留样),便于事故发生后的取证和调查。

19、用餐后须擦拭桌椅,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油渍,地面无垃圾及杂物,保证不积水、干净、清爽。

20、保持门窗、墙壁、灯管清洁,风扇、空调要每季清洗,要每季清洁与维护通风、排污设备,以确保运转正常。

21、每周大清洁一次,用清洁剂清洗桌椅、地面、做到厨房无苍蝇、蟑螂、蚂蚁等。

22、应达到食品安全量化管理A级单位要求及采购人行业系统食堂规范化达标要求。

相关约定:

1、中标人对采购人的厨房设施进行妥善保管、保养、保护,如果因操作不当损坏设备的,中标人应进行赔偿。维修费用超过定额的,要承担部分维修费用。

2、中标人服务期间内必须重视安全生产,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服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造成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全额赔偿。中标人必须按规定程序和安全文明服务有关要求进行实施,承担员工管理等一切责任,承担服务过程中的各种意外,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中标人服务期间,应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4、服务期间,涉及采购人义务的,采购人应全力配合。

5、采购人与中标人将食堂设施一一清点,制作详单,双方签字盖章,各执一份,造成除日常磨损外的损失,应当依法赔偿。

6、中标人在经营期间内始终拥有合法资质,按期年审,并将年审材料,复印提交采购人备案。

7、中标人应当提交派驻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一张、健康证、暂住证及其他技术证件,并在花名册上签字确认。派驻人员符合行业相关规定和要求。

8、中标人提供厨房管理条例、工作岗位安排表、考核表,如人员变动应及时提供。

9、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考核,仓库管理员、验收、收费系统管理由采购人负责。

10、承包方必须按照《劳动法》及浙江省、丽水市的有关规定配置合格工作人员,并支付工资、国家法定假日加班费和交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规定交纳的费用,不得违反《劳动法》规定的用工制度。

11、若因我单位布局调整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食堂保障情况发生变动的,中标人应当积极配合作出调整,涉及人员或工作量增减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报价要求

投标人劳务费报价不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包括工人工资险、意外保险、税金、健康证办理、采购代理费等一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费用),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除磋商文件特殊说明外,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投标人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人员工资、各种社会保险、人员食宿与交通、办公费等)。投标人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

投标人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详细说明所能提供的各项具体服务内容,自主确定报价(按年度进行报价),实行总价包干。

服务质量要求

1、各供应商需本着对企业品牌的延伸,以社会化效益为重的原则进行投标。

2、各供应商须在对现场、周边环境全面了解的情况下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组织实施计划以及具体的保障措施、工作程序。

3、供应商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和相关服务承诺。

4、食堂每日产生的垃圾和泔水,将严格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有效的管理方案,并将每天产生的垃圾和泔水拉到食堂一楼采购人指定的处理点。

5、供应商达不到采购人要求及供应商各项服务承诺,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直至扣款或终止合同。

6、供应商需制定消防、抗台、安全等紧急预案,并切实地培训到每个岗位人员。

7、供应商需积极完成采购人交代的其他工作。

服务质量考核: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条例,搞好我校饮食卫生管理工作,学校饮食卫生目标管理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A、否决性指标:

(1)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件,致使多人呕吐、腹泻。

(2)当年食堂就餐人员发生食源性甲乙类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3)发生因职工失职造成的生产、消防等重大恶性安全事故。

(4)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员工发生治安案件影响较大的。

(5)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因自身原因造成食堂供应餐脱节、断供等情况。

(6)中标人以任何不正当利益(金钱、礼品、其他等)馈赠采购人的任何工作人员。

(7)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其员工违反外来人员进出监管场所的规定。

存在上述任何一项指标所列行为的,由中标人赔偿损失,承担一切责任。

考核办法:

对中标人的考核分为日常考核、满意度测评两个部分。每一个自然月为一个考核周期。日常考核分满分为100分(具体见龙泉市第二中学食堂 月份餐饮日常考核表)、满意度测评分合格分为70分(具体见龙泉市第二中学食堂 月份餐饮服务满意度测评表);日常考核100分、满意度测评分70分(含70分)以上的,全额支付承包款。日常考核分每扣1分扣除当月承包款100元,如果满意度在70分(含70分)以下的,每下降1分扣除当月承包款的600元,连续两次考核分80分以下或满意度测评分70分以下,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承包资格(即终止合同)或要求其整改并继续履行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因满意度不达标而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每扣1分扣除当月承包款人民币100元。)

日常考核:我方根据下面的日常考核细则对承包方进行日常考核。本次服务期内核定厨房设备还在保修期内,需要维修时及时通知设备供货商,确保正常使用。

龙泉市第二中学食堂 月份餐饮日常考核表

年 月 日

序号

考核扣款内容

扣分

备注

1

直接成本控制(主副食调味品)盈亏率超出我方规定百分比的。

5分/百分点

2

完成就餐保障任务出现失误的。

2-10分/次

3

人员配备未按合同规定要求的(人数、健康证、厨师等级证、上岗证等)。

2分/人次

4

违反食堂日常检查目录中规定条款的。

0.5-2分/次

5

用工手续不齐全或支付员工工资不及时的。

3分/人次

6

未按国家规定给员工交“保险金”的。

2分/人次

7

未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的,或未按规定时间营业的。

2分/次

8

服务人员未按我方要求统一着装和佩戴口罩、工牌、帽子等,或着装不整洁的。

2分/次

9

每月少于二次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服务礼仪、专业技能、应急预案等进行全员培训,并有书面材料备查。

2分/次

10

机器设备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财物的、设备保养或保管不力造成丢失或损坏的。

双倍赔偿并扣分2-10分

11

服务人员应接受过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掌握食品生产安全知识,熟悉食堂生产流程,能正确使用相关专用设备。违反安全规定的。

0.5分/人次

12

设有专兼职生产及卫生安全员,能经常开展自检和设备检修,并做好记录,未按要求做到的。

2分/次

13

未做好食品及原料验收、留样、药残检测及相关记录的

2分/次

14

餐饮具洗涤消毒不符合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的操作流程。

2分/次

15

食品加工场地、仓库存放有毒有害物质或私人用品的。

2分/次

16

厨房、食堂环境内外保持整洁有序,定置管理到位,标识清晰。每餐清洁后厨房地面、厨具等保持干燥,定期清洗油质保证地面橱柜整洁不油腻。达到3处以上的。

2分/3处

17

早餐主食点心、中(晚)餐菜肴品种少于我方磋商文件中各食堂服务内容规定的数量的。

2分/3种

18

菜谱每周排列一次, 在周五前公布下周菜谱。前后两周中晚餐的菜品重复率不得超过50%。及时更新公告栏菜单及温馨提示内容,未做到的。

2分/次

19

菜肴色香味不佳的,菜肴中有头发等杂物,有腐坏变质情况的。

2-5分/次

20

加工过程中减少浪费,合理控制成本,损耗率高于2%的。

2分/次

21

伙食数量供应不足,或造成职工不能及时就餐的。

2-10分/次

22

查到同一个问题两次(含)以上的,或指出问题后没有及时整改的。

2分/次

23

每周推出一道新菜。

2分/周

24

顾客投诉经查证属实,接到我方发出的就餐人员投诉处理通知单的。

2-10分/次

25

爱护保管好食堂食物原料,工具材料。有私自将食堂食材,原料,工具等带回家或送给他人的。

5分/次

26

不及时提供厨房管理条例、工作岗位安排表、考核表、以及人员变动情况等。

1-5分/次

27

完成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的临时任务。配合主管部门做好规范达标等基础台账工作,以及临时性的必要工作。无故拒绝或拖延完成的。

5分/次

28

服务员,厨师及管理人员离职7天以上(国庆、春节期间连续3天以上缺位的)未补进的,月替换超3人的或年度替换率超出总人数20%的。

5分-30分/人次

29

因承包方员工表现不好影响服务保障,我方提出更换人员要求后承包方未及时落实的,以我方书面通知为时间节点。

4分/天

30

承包方未将80%以上的服务质量考核资金或专项考核资金用于员工奖励(查发放清单并进行必要的核实)。

2分/人次

31

更换项目负责人未经我方认可的。

20分/人次

32

未按我方要求控制能耗和易耗品使用额度的。

2-10分/次

33

违反各类安全规定的。

2-10分/次

34

被劳动监察或卫生防疫等部门检查出现问题的。

20-50分/次

当月得分(满分为100分)

校方测评监督人员: 承包方项目管理人:

龙泉市第二中学食堂 月份餐饮服务满意度测评表

年 月 日

评定内容

请在所选项前打√

员工仪容仪表10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说明:很满意得10分,满意得8分,较满意得6分,不满意得4分,很不满意得2分

员工礼节礼貌10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员工服务态度10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餐厅环境卫生10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餐具消毒卫生10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早餐

花色

质量

15分

品种5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说明:很满意得5分,满意得4分,较满意得3分不满意得2分,很不满意得1分

口味5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质量5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午餐

花色

质量

15分

品种5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口味5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质量5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晚餐

花色

质量

15分

品种5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口味5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质量5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对食堂总体满意度 5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餐饮服务满意度测评得分

意见、建议

校方测评监督人员: 承包方项目管理人:

满意度测评方法包括书面问卷测评或者网络问卷测评。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须知项目

内容、要求和时间

1

项目名称

龙泉市第二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采购编号:LQZXCG[2021]-021)

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3

采购人

龙泉市第二中学

4

采购代理机构

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

磋商有效期

磋商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

6

响应文件提交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供应商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采云平台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导致供应商投标无效,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加密(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当)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553133954@qq.com,备份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供应商确认“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将打包压缩加密的备份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密码在解密规定的时间(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将)发送至上述邮箱内,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造成的投标无效或失败由供应商自行承当。

7

现场踏勘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前往踏勘,如供应商投标前未进行现场踏勘,所造成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

答疑与澄清

答疑与澄清:潜在供应商如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6个工作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递交或传真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采购人的答疑内容和书面澄清文件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份,采购人的书面澄清(更正)文件会在浙江省政府网上发布公告,同时政采云系统会向所有已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送更正提醒信息,潜在供应商请自行到浙江省政府采网上下载澄清(更正)文件,潜在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更正)文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给予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受。

9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

10

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7月2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11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7月2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泉市龙渊街道华楼街268号财富大厦5楼501室)供应商无需前往开评标现场,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需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解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时须插入CA锁。(详见流程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12

评审办法和细则

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评审办法和细则”

13

成交结果公告及中标(成交)通知书

成交结果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http://lq.lssggzy.com/lqweb/)等媒体上发布,并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

14

签订合同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5

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

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6

发布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http://lq.lssggzy.com/lqweb/)等

17

电子开标注意事项

1.请务必确保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解密失败。

2.为避免出现意外,建议全程由一台电脑进行操作(包括标书制作、上传、解密、磋商等),中途不要更换电脑)

3.请务必确保响应文件制作 时所用的 CA 锁与响应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解密失败。

4.请务必确保在开标、评审期间政采云平台账户在线,以便遇到磋商小组要求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情况时,供应商能够及时上传答辩。

5.请务必确保在开标、评审期间政采云平台账户在线,在政采云平台规定的时间内报价,如未报价将默认上轮报价。

6.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一 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定义

2.1.1 “采购人”系指龙泉市第二中学。

2.1.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1.3 “供应商”系指符合本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并报名参与项目的供应商。

2.1.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2.1.5 “合同”系指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附件、附录、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1.6 “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2.1.7 “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

2.1.8 “▲”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3.合格的供应商

3.1 符合本文件第一章 采购公告第“六”条的规定。

3.2 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4.联合体说明

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 特别说明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以及属于同一母公司或集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3 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 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6.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6.1 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项目所需产品、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6.1.1 竞争性磋商公告

6.1.2 采购内容及要求

6.1.3 供应商须知

6.1.4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范本)

6.1.5 响应文件格式

6.1.6 评审办法和细则

6.1.7 与本项目有关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7. 供应商的风险

7.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8.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报名供应商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应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传真)提出澄清申请。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五个工作日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等上公布更正公告,不足五个工作日的,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有权顺延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9. 要求

9.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2 响应文件、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供应商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供应商承担。

9.3其中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并进行关联定位;

9.4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9.4.1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备份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两种形式。

9.4.2响应文件的效力: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备份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内容应完全一致。

10. 响应文件的组成

▲10.1 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其中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10.2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所列的格式、内容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1. 响应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

11.1 资格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

▲11.1.1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11.1.2 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有被委托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11.1.3 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

11.1.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

▲11.1.5 资格声明;

▲11.1.6 无重大违法及相关失信曝光记录声明书

11.1.7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

11.1.8 以上扫描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1.1.9 以上材料有格式的严格按格式要求填写(格式见“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11.2 商务技术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

11.2.1 磋商声明书;

11.2.2 供应商磋商申请表;

11.2.3 商务响应表;

11.2.4 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 “第二章 采购需求”所列的内容提供完整产品、服务、技术指标等。

11.2.5 项目承诺: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仅为基本要求,供应商可以作出优于或高于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承诺。

11.2.6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技术证明资料。

11.2.7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文件中注明上述相关明细或证明的,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2.8 以上材料有格式的严格按格式要求填写(格式见“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11.3 报价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

11.3.1 开标一览表;

11.3.2分项报价表

11.3.3供应商符合《政府釆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1.3.4 按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和格式的要求,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1.3.5 磋商报价

11.3.5.1 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所附表格格式填写产品、服务的单价和磋商报价。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者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1.3.5.2 相关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详细注明该表列举的费用及分项清单。

11.3.5.3 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1.3.5.4 供应商报价只有总报价而无分项报价的,供应商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供应商报价只有分项报价而无总报价的,其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1.3.5.5 最后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磋商文件特殊说明外,应包括本次项目实施所需的服务、调查研究、分析认证、编制报告、就餐住宿费、交通费、文本制作费、专家咨询费、办公耗材及设备折旧费、相关验收费用、管理费、利润、风险费、保险、税金、培训、指导、代理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供应商应列入而未列入其中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内,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1.4 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中注明上述相关明细或证明的,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5 排版:所有文字及表格采用黑色,正文字体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标题字体采用宋体小二号字体。页码应逐页连续编注,并应设在每页的页脚正中,页码应采用单纯的阿拉伯数字标示,数字两侧不出现诸如括弧、小横线等其他符号,页码字体为小四号宋体。任何一页上不设置页眉。正文文字说明部分的行距为1.5倍行距,表格内文字部分的行距为单倍行距。

11.6 封面: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制作封面,并按本章的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

12. 磋商产品(或服务)应符合第二章采购需求的要求。

12.1 供应商需提交其拟供产品(或服务)所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其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文本、图纸和数据。

13. 磋商有效期

▲13.1 响应文件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磋商有效期均为90天。

14.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的字样。

14.2其中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四 磋商保证金

15. 磋商保证金(无)

五 响应文件的加密、标记、提交、修改和撤回

16.1响应文件的加密、密封及标记

16.1.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进行加密;

16.1.2备份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采云平台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导致供应商投标无效,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加密(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当)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553133954@qq.com,备份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供应商确认“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将打包压缩加密的备份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密码在解密规定的时间(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将)发送至上述邮箱内,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造成的投标无效或失败由供应商自行承当。

17. 响应文件的提交

17.1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8.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8.1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修改或撤回的意思应以书面电子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8.2 修改后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加密、标记和提交。

18.3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未经允许修改、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

18.4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六 开标和磋商

19. 开标

19.1 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开标、资格审查、评审、询标,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务必不要离开电脑太久,并留意手机短信,建议供应商提前做好检查“政采云平台”内,关于“项目采购”的岗位权限是否勾选。如有问题,请致电400-881-7190)。

19.2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采购会议。

19.3 采购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项目前期基本情况、供应商名单,宣读日程安排,宣布评审期间的有关事项。公布采购会议主持人、记录人、监督人等人员名单。

▲19.4开标时间后的60分钟内,由各供应商自行对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在电子开评标期间,供应商(授权代表)需确保在各自所在的区域具备上网的技术条件并保持网络及联系方式畅通),同时为避免出现意外,建议全程由一台电脑进行操作(包括标书制作、上传、解密等),中途不要更换电脑

▲19.5本项目优先采用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进行开标、评标;若有以下特殊情形的,采用备份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进行开标、评标:

19.5.1因网络或政采云系统或其他问题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

19.5.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解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9.6 备份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采云平台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导致供应商投标无效,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加密(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当)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553133954@qq.com,备份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供应商确认“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将打包压缩加密的备份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密码在解密规定的时间(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将)发送至上述邮箱内,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造成的投标无效或失败由供应商自行承当。

19.7 唱标

19.7.1 采购代理机构宣布供应商名称、磋商初始报价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9.7.2 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

19.8 开标会议结束。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20. 资格审查

20.1 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按资格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及记录。并当场告知审查结果。

20.2 经资格审查后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进入磋商,并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21. 磋商流程

21.1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采购货物和服务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询标、评议和推荐成交候选人。

21.2 磋商

21.2.1 符合性审查

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21.2.2 磋商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多轮磋商。

(1)磋商小组按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对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电子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3)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竞争性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内容及要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1.2.3 评审

(1)商务技术文件评审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独立评审评分,对客观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

(2)报价评审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后计算得分。

22. 响应文件澄清

22.1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电子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电子形式。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2 磋商过程中,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其他内容。否则磋商小组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内容。

22.3 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

(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

(6)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修正错误的的磋商最终报价,经供应商的负责人(或被委托人)同意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调整后的磋商最终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若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磋商最终报价,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3. 对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估

23.1 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澄清答复内容及重新承诺情况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

24. 评标报告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记录、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后提交。

25. 保密和磋商过程的监控

25.1 自项目评审时起至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供应商或与上述评审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

25.2本项目开标、磋商、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采购会议、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七 磋商无效的情形

26. 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响应文件无效:

26.1供应商没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

26.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出现特殊情况,采用备份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标、评标的情形除外);

26.3 不具备响应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

26.4 磋商有效期不足的;

26.5 磋商小组评定有实质上 “▲”条款的负偏离的

26.6 磋商小组评定有非实质性负偏离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项数的;

26.7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

26.8 报价超过响应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6.9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未要求供应商额外免费、无偿赠送或分项报价为0元情况的;

26.10 磋商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

26.11 评审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且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和提供证明材料的;

26.12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13供应商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响应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

26.14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6.15 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26.16 最终轮磋商报价超过时间未报价的;

26.17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文件无效情形。

八 法律责任

27.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7.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7.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7.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7.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7.5 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

27.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26.1至26.5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

28.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8.1 向磋商小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28.2 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8.3 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8.4 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28.5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28.6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成交无效。

29.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0.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30.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0.3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0.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0.5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30.6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30.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30.8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0.9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0.10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0.1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0.12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九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1.成交结果公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成交候选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有行贿犯罪纪录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十 询问

32. 供应商有权就采购活动的事项提出询问。

32.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2.2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32.2.1 采购代理机构为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建议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前,准备好需答疑、澄清的内容(内容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技术参数是否具有排他性或独有性以及是否有违反三公原则的内容等),以书面电子形式送达或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32.2.2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五个工作日前对供应商澄清的要求予以答复,答复内容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http://lq.lssggzy.com/lqweb/)”上予以公布,并且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供应商报名时填写的传真号码将答复内容传真给供应商,请供应商在报名时正确填写传真号码及务必关注相关网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2.3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2.4 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

十一 质疑

33.1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收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电子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3.2 质疑的主要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和龙泉市相关文件的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

33.3 质疑供应商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

33.3.1 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33.3.2 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供应商应当取得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33.3.3 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

33.4 质疑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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