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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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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餐厅服务项目废标公告

招标详情

榆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餐厅服务项目废标公告
招标编号:SXZZYG竞磋字〔2021〕023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06日 点击下载:标书样本附件
榆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餐厅服务项目废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ZYG竞磋字〔2021〕023

项目名称:榆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餐厅服务项目

二、项目废止原因

截止报名时间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故本项目废标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上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山西省榆社县新建南路

联系方式:131333096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中正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社县东升东街30号6号商铺

联系方式:0354-6971666/18306894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133309649

评审专家名单:暂无
代理费收费标准:无
代理费收费金额:暂无

山西中正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06日

榆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餐厅服务项目

SXZZYG竞磋字〔2021〕023

采 购 人(章):榆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人(章): 山西中正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 七月

目 录

TOC \o "1-3" \h \u 第一部分 前附表 3

第二部分 磋商公告 5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9

(一)总 则 9

1.适用范围 9

2. 定义 9

3.合格的投标人 9

4.不合格的投标人 9

5、投标费用 10

(二)磋商文件 10

6、磋商文件的组成 10

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11

8、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

9、响应文件的组成 11

10、投标书格式 12

11、投标报价 12

12、投标有效期 12

13、响应文件的编制 13

14、投标保证金 14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5

15、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5

16、响应文件的递交 16

17、迟交的响应文件 17

1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7

19、资格后审 17

20、其它事项 17

(五)开标 18

21、开标 18

22、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19

(六)评标 19

三、 评分细则 26

30、成交人、成交价的确定 26

(七)合同的授予 27

31、合同授予标准 27

32、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27

33、中标通知书 27

34、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7

35、招标代理酬金 27

(八)重新磋商和不再磋商 28

36、 重新磋商 28

37、 不再磋商 28

(九)纪律和监督 28

38、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8

39、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8

40、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8

41、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8

42、投诉 29

第四部分 配置要求 29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33

一 投标函(格式) 35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38

三 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39

四 投标报价表 40

五 承租建设方案 41

六 投标保证金 42

七 资格审查资料 43

(一)投 标 人 基 本 情 况 表 43

九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47

第一部分 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榆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餐厅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

SXZZYG竞磋字〔2021〕023

3

资金来源

4

磋商方式

竞争性磋商

5

采购内容

榆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餐饮服务

6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7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帐、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陆仟圆整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1年08月06日15点30分

收 款 人: 山西中正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榆社县支行

行 号:102175201475

帐 号:0508014709200092360

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账户递交)

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全额退还至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①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票据备注栏中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磋商代理原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缴纳代理公司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9

磋商文件及参考资料售价

磋商文件费: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10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07月26日至2021年07月30日

8:00-12: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榆社县东升东街30号6号商铺山西中正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1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U盘一份。

1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8日15点00分分

递交地点:榆社县东升东街30号6号商铺山西中正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3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03月18日15点00分分

地点:榆社县东升东街30号6号商铺山西中正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4

评标标准及方法

综合评分法

15

承包价

32.4万元(每月27000元,其中包含3000元绩效费用)

16

承包年限

一年

17

地点

榆社县新建南路

18

付款方式

按双方合同约定方式付款

19

采购人

榆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

代理机构

名称:山西中正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榆社县东升东街30号6号商铺

联系人:张晓艳

联系电话: 13403669199

21

开标时携带资料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单独携带报名时提供的资质原件,开标前半小时审查原件,开标过程中供专家备查,如缺项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得进入评标程序

部分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榆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餐厅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晋中市榆社县东升东街30号6号商铺山西中正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6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ZYG竞磋字〔2021〕023

项目名称:榆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餐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4万元

采购需求:榆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餐饮服务,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6日至 2021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社县东升东街30号6号商铺山西中正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6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社县东升东街30号6号商铺山西中正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06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社县东升东街30号6号商铺山西中正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4、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5、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6、截止报名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报告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以上证件均为原件,自备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榆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山西省榆社县新建南路

联系方式:131333096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中正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榆社县东升东街30号6号商铺

联系方式:0354-6971666/18306894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133309649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

定义

2.1 “采购人”指榆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2 “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中正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潜在投标人”指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购买磋商文件的合格供应商;

2.4 “投标人“指按本文件规定购买磋商文件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3.合格的投标

投标人须符合第二部分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内容。

4.不合格的投标

4.1已被行政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政府采购磋商代理任务的;

4.2因违法违规从业,限制期限未满的;

4.3近三年内有重大违规、违约行为的;

4.4曾代理的项目,评价结论为不良的;

4.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4.6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有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责任。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专利费、图纸、资料等)。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上述图纸、资料等均不退还投标人。

(二)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的组成

6.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前附表

第二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技术标准及要求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投标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投标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7.1 磋商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其在投标截止日期十五日前收到的对磋商文件的疑问,招标人如认为必要,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位购买磋商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2 磋商文件的修改

7.2.1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7.2.2磋商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7.2.3 为使投标人准备响应文件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8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因此,为了解释响应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8.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响应文件的组成

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报价表

(5)承租管理计划

(6)投标保证金

(7)资格审查资料

(8)磋商文件规定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0、投标书格式

10.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磋商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投标。

(未列出的表格及项目,投标人可自行编制)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报价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进行填写。如小写与大写不符,以大写为准。

11.2投标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确定的磋商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报价。其中包括产品运抵指定交货地点的各种费用的总和。

11.3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2、投标有效期

12.1标书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可以视为非投标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2.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12.3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3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适用。

13响应文件的编制

13.1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由投标人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字、盖章,如响应文件页数过多可以在规定处签字、盖章且装打完成后加盖骑封公章。

13.2响应文件封面、投标函等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3.3响应文件的字迹应清楚工整,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13.4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定为废标。

13.5响应文件的份数: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一份,并在投标书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参考资料不限量。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6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必须用A4纸打印(图册除外),分别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散页无效。

14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人应在购买磋商文件之后,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可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14.2投标人应按要求以转帐、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14.3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提交,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投标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

14.4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4.5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4.5.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间内撤回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14.5.2成交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

14.5.3成交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5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5.1投标人应按标段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须装订成一册,并且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即内层),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然后统一装在外层包装袋中再次密封。

15.2在响应文件外层密封袋上均应

15.2.1写明招标人名称;

15.2.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a 磋商项目编号:

b 磋商项目名称:

c投标人名称:

d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5.3除了按本须知15.1和15.2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响应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18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响应文件原封退回。

15.4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15.1和15.2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响应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5.5所有响应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行政公章,所有响应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行政公章,加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的响应文件无效。

16响应文件的递交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投标人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的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根据情况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16.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统一编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全部目录和页码,不得断号、空页、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是投标人的责任;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响应文件的装订应牢固可靠,不易散落,不应采用活页式装订,对因装订不牢造成的文件散失而造成的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4投标人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6.5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6.6到投标截止期为止,招标人收到的响应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磋商。

17、迟交的响应文件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单位。

1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8.1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补充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的通知,并通知招标人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更改响应文件。

18.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18.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响应文件。

18.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9资格

响应文件初审前要先将对投标资格进行后审,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评标委员会审查结果决定其投标资格是否满足,是否进入下一阶段的初步评审。

20、其它事项

20.1无论报价的结果如何,所有响应文件(含电子版)、投标资料等,一律不予退还。

20.2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0.3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磋商单位不解释未中标理由。

20.4磋商文件未尽事宜,待合同签订时具体商定。

20.5本磋商文件由山西中正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五)开标

21、开标

21.1招标人按本磋商文件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1.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响应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2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响应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1.3开标程序:

21.3.1开标会将在2021年08月06日 15:30在山西中正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厅举行,由招标代理公司组织并主持,首先宣布开标纪律并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到场。

21.3.2由投标人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21.3.3经确认无误后,由投标人和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响应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响应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1.3.4招标人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响应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1.3.5唱标、答辩及方案陈述顺序均按递交文件的顺序进行,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1.3.6开标结束。

22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22.1开标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2.1.1响应文件未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2.1.2本须知响应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2.1.3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2.1.4投标人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2.2招标人将有效响应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六)评标

23、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3.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

23.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23.2.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3.2.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23.2.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23.2.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3.3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4、评标过程的保密

24.1开标后,直至授予成交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4.2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4.3成交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成交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5响应文件的澄清

25.1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评标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6响应文件的初审

26.1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中开标第22条有关规定的响应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6.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在实质上投标了磋商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投标,是指响应文件应与磋商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投标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平的影响。

26.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投标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投标性的投标。

26.4评审分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

初步评审是指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响应文件的符合性、投标性和重大偏差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逐一审查的评审。经审查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不得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详细评审是对初步评审合格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明确的评标办法以列表方式进行分析、比较和评审。

26.5符合性审查是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审查所有响应文件是否按规定和要求编制、签署。

26.6投标性审查是指响应文件是否与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者保留。

26.7显著差异或者保留是指对项目的磋商范围、合同条件及权利义务等产生实质性影响,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它实质上投标要求的投标人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响应文件初步投标性符合性评审内容:

(a)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和签署

(b)是否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发包范围相符

(c)是否与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合同条件相符

属于重大偏离的情形有:

(a)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b)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

(c)投标人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磋商项目报有两个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是有效的。

(d)投标人名称或者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e)响应文件有违反国家或者省有关建筑方面的规范、编制要求的。

26.8响应文件符合性和投标性、重大偏差审查未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6.9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作严重违规行为予以废标,并提请主管部门对相关投标人做进一步的调查处理,招标人也将因此暂停或者取消相关投标人参加招标人其他工程投标的资格。

(a)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不正常雷同现象的;

(b)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的错漏之处一致的;

(c)有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现象的。

27.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7.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投标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7.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28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8.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评标第4条规定对确实为实质上投标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8.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9、评标方法和标准

29.1评审办法:采用一轮谈判,两轮报价最后评分的办法。即开标后由投标人统一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然后由工作人员启封并公开报价,由招标小组成员审查响应文件,在审查的基础上招标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逐一与投标单位进行磋商,招标结束后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做出最后统一的招标要求标准,然后进行最终报价,最后根据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招标小组根据评分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

29.2评分规则:

29.2.1评标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

29.2.2评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9.3评标原则

29.3.1评委会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实质性投标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实质性投标的响应文件应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磋商货物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投标报价符合市场行情等公开、公平、公正、优选的原则进行评审。

29.3.2评委会根据评标打分结果排出名次,排序第一的投标方即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9.4评分细则

资格审查表

序号

条件内容

投标资格合格条件标准

有效证明材料要求

1

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查原件

2

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签字盖公章

审查原件

3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法人代表(复印件盖公章)与被授权人身份证

审查原件

4

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

开户许可证、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审查原件

5

食品经营

食品经营许可证

审查原件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评审内容

合格

不合格

1

是否存在投标书的相关内容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是否存在响应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规定的期限

3

是否存在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4

是否存在响应文件中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标准上浮报价

5

是否存在响应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

是否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7

是否存在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8

是否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

9

是否存在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

初步评审最终结论

评分细则

分值标准

投标报价

(40分)

投标报价的确认:

招标代理机构将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进行确认,其原则如下:

① 当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为准;

② 当投标函报价与其预算书价格不一致时,以投标函报价为准;

③ 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

承租建设(30分)

承包管理建设及服务内容--------------------------------7分

安全管理方案--------------------------------10分

服务于本项目的餐饮服务人员队伍-----------------------3分

饭菜品种类型及合理方案-----------------------10分

标书质量

(10分)

响应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等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分

资信(10分)

提供的财务报表正常或良好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的任意一期的纳税凭证的复印件。提供的得2分,不提供或提供的相应凭证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同类项目业绩(10分)

近三年内有一项同类项目得2分,满分10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30成交人、成交价的确定

30.1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在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中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得分高低依次排序确定成交人。

30.2成交价的确定

成交单位的最终报价即为成交价。

(七)合同的授予

31、合同授予标准

本磋商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本磋商会所确定的成交人。

32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3、中标通知书

成交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4、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4.1招标人与成交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成交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4.2成交人如不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4.3成交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中标内容还包括按招标人的意见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

34.4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成交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5招标代理酬金

招标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支付磋商代理费。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收费标准计取。

(八)重新磋商和不再磋商

36、 重新磋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36.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36.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7、 不再磋商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家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磋商。

(九)纪律和监督

38、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9、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40、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41、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42、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内容认定

43.1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43.1.1★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投标无效。

43.1.2★采购货物中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中的产品,在评分标准中予以加分。查询网站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zhb.gov.cn );
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 org)。

投标产品若为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该产品所在页的扫描件(标识出所投型号)。

43.1.3★采购货物中含“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便器、水嘴等”(以“★”标注)的,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要求,否则投标无效。其他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在评分标准中予以加分。

查询网站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 ).

投标产品若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财政部、发改委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该产品所在页的扫描件(标识出所投型号)。

43.2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

43.2.1中小微企业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后附)并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注: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第五条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并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要求符合上述要求的报价单位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携带原件以备核查,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将不予以按上述规定执行)。

注:1、上述所称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投标人诚信档案。

3、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 ,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43.2.2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3.2.3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

配置服务要求

菜品要多样化饭菜需配置如下品种:

早餐:凉菜2种,热菜4种,主食3种,汤类2种,鸡蛋、纯奶必备。

午餐:凉菜2种,热菜4种(二荤二素),汤类1种,主食3种,副食一种,面卤2-3种,汤1种。

晚餐:凉菜2种,热菜4种,主食3种,汤2种,风味小吃一种。

餐厅内食材、水费、电费由甲方负担。

餐厅内燃气费和日常维修费用;工作人员工资、保险、福利及于工作人员有关和其他费用由承包者自行承担。

餐厅所配备人员数量必须能满足供应参加活动的人数的需求,且全部持健康证上岗。

4、承包控制价每月27000元,其中包含3000元绩效费用(无论成交价多少其中所包含的绩效费用3000元不变),每月月底建设单位考核合格后确定绩效费用是否发放,发放数额。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1、投标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必须使用本章所附格式并符合有关要求;本章未规定格式的,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编制。

2、投标人应按本章所附格式的先后顺序编制响应文件。

3、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封面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的“投标人”一栏填上投标人的全称并在名称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响应文件中的表格或空格如填写不下,可编辑扩充或另附页。除形式外,响应文件不得改变其内容要求。本章所附格式,投标人为编制响应文件可以进行复印或编辑。

5、投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密封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全称并加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投标函(格式)

致山西中正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的有效期内(见前附表)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一份。

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开标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

6、承诺完全满足和投标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

7、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8、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2、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3、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 (移动)

E-mail: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投标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2.响应文件的编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的组成内容进行编排。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公司: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派 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磋商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投标的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报价表

投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编号:

投标报价(元)

租 期

备注

小写:

大写:

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 期:

承包实施方案

投标人应递交完整的承包实施方案,至少要样本有菜单列表内的所有菜品,且不得低于菜品样表的标准;安全设施、安全方案、服务方案、服务标准等。

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 期:

投标保证金

山西中正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按磋商文件前附表要求,我方向贵方提交投标保证金 元整。

我方承诺,一旦违反公开磋商文件有关规定,贵方即可扣留上述保证金。

注:后附银行电汇单及开户许可证。

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期:

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 标 人 基 本 情 况 表

公司名称

地址

联系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注册地点

注册资金

注册时间

公司性质

法定代表人

公司技术负责人/职称

营业执照

其它证书、证件

单位简介:

(可另附表说明)

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证书等。【上述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二)财务状况

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 期:

(三)纳税情况

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 期: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内容应包括:说明近三年有无不良记录或正在诉讼的案件(有无必须说明)

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 期: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件:

(一)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单(格式)

山西中正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会议上明确的各项要求,本人经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并代表本公司对竞争性磋商项目 项目编号: 做出最终报价(人民币)如下:

分包号:

总报价:大写

小写

相关补充说明: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报价人可按以上格式制作“竞争性招标最终报价单”,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自行携带到招标现场,用于招标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

(二) 封面格式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盖章):

时间:在 年 月 日 时 分启封

注:响应文件外包装必须注明正本、副本和电子U盘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