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淮阴工学院2021年食堂大宗物资(猪肉)采购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淮阴工学院网站及其招投标办公室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hyit.edu.cn/index/tzgg.htm/或http://www.ccgp.gov.cn/)上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8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GZB20210028
项目名称:淮阴工学院2021年食堂大宗物资(猪肉)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0万元
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经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注册的企业法人;
(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具有良好的经营行为和经营业绩,近三年在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4) 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必须具有营业执照、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并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材料。
(5)有良好的社会诚信度,2018年7月以来的生产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安全方面的不良记录;
(6)货源充足,具有一定配送能力;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8)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近三年内(本项目招标截止期前)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8月9日至 2021年8月30日
地点:淮阴工学院网站及其招投标办公室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hyit.edu.cn/index/tzgg.htm/或http://www.ccgp.gov.cn/)。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8月31日9点30分
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河南东路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淮阴工学院
地 址: 江苏省淮安市枚乘东路1号
联系方式: 0517-8355981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老师
电 话: 0517-83559815
3.代理机构: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魏鹏坤、17314155563
联系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河南东路8号
- 附件【8.6-猪肉招标文件(1).docx】
淮阴工学院
2021年食堂大宗物资(猪肉)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HGZB20210028
代理机构: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人:淮阴工学院
2021年8月6日
第1章 投标须知
受淮阴工学院的委托,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就2021年食堂大宗物资(猪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潜在投标人应在淮安市清江浦区河南东路8号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3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1、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淮阴工学院2021年食堂大宗物资(猪肉)采购项目。
2.采购种类:猪肉。
3.采购预算(一学年采购预估量):全校食堂配用猪肉100万元。
4.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
5.合同期限:2021年9月-2022年8月(签订合同时间为2021年9月)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经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经营行为和经营业绩,近三年在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供应商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必须具有营业执照、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并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材料。
(2)有良好的社会诚信度,2018年7月以来的生产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安全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样式)。
(3)投标人必须保证货源充足,具有一定配送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样式)。
4.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开标时进行投标资格审核。若中标后发现资格不符合要求,则取消中标资格,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处以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学校采购不诚信企业名单,两年内不得参与学校所有采购项目。
四、招标文件发布
1.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淮阴工学院网站及其招投标办公室网站(http://www.hyit.edu.cn/index/tzgg.htm/或 http://zbb.hyit.edu.cn)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08月09日—2021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淮安市清江浦区河南东路8号)。报名方式: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联系人:魏鹏坤、联系电话:17314155563,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到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留下详细联系方式,而导致代理公司无法通知招标文件的更正或修改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十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在递送书面文件的同 时请投标人将电子文档发送至 384344099@QQ.com ),采购人及代理公司对投标截止时间前十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邮寄或传真)。由于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逾期递交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及代理公司将不予收理)。
3.招标文件变更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正。对招标文件的更正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进行公告,同时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由于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代理公司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相关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日期。
五、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函(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样式)。
2.报价单(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样式),报价包括全部货物和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售后服务等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包含投标货物生产厂家所指定的淮安地区供货商之间有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猪肉产品因涉及多个品种,必须全部报价,否则为无效投标。中标人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费贰仟元。此费用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但无须单独列项计取。
3.资质证明材料
3.1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五)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授权委托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企业资质证明:猪肉产品供货投标人具有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投标人是代销商的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并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材料)。
3.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具有良好的经营行为和经营业绩,近三年在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有良好的社会诚信度,2018年7月以来的生产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安全方面的不良记录”、“货源充足,具有一定配送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样式,加盖投标人公章)。
3.5资格审查中涉及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上述是对投标人资质审查时,投标人所必须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未能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的权利。如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材料,采购人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4.完全响应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的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样式)
5.2018年7月以来向机关、企事业单位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供货合同、协议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6.提供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
1-7项材料按顺序装订,上述有关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投标人须编制一式五份投标文件(包括一份正本和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右上角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正本应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副本可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也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提倡按照A4幅面打印或复印,并进行装订,如有资料超过A4幅面折叠成A4幅面;投标文件装订提倡采用胶装的形式。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标注页码,应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字上贴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印鉴;投标人必须使用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提供的投标文件样式。投标文件须装在文件袋中并密封加盖单位公章(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公章是指刻有投标人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投标文件封面和材料袋封面样式见第四章。所有证件、证书加注水印或直接标注“仅供参加淮阴工学院招标用”字,未加注者责任自负。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评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自行保留投标文件底稿。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8月31日上午09:30。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也可通过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河南东路8号,联系人:魏鹏坤,联系电话:17314155563,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并用材料袋严格封装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邮寄并用材料袋严格封装并注明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须服从新冠肺炎防控管理,须安排健康人员参加投标、开标活动,现场服从代理公司管理。投标人如因疫情防控无法现场递交或采购邮寄方式参与本次投标的,后果自负,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相关责任及接受相关质疑和投诉。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河南东路8号二楼会议室
3.投标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有效期少于90天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对其修改或撤回,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
七、开标
1.开标时间:2021年08月31日上午09:30分
2.开标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河南东路8号二楼会议室(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3.投标人应派代表(持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参加开标,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依据评分标准对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两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评委会将依据评分标准(见下表)进行评标,本评分标准的总分为100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采购人现场抽签决定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若投标不足3家或实质性响应不足3家,采购人可以宣布项目流标或可采用竞争性磋商等方式确定供货商。(若有效投标人为3家,则推选2名中标人,不设置备选单位;若有效投标人大于或等于4家时,则推选2名中标人,设置1家备选单位。根据投标情况,确定2-3家猪肉产品供货商,每家中标猪肉产品供货商一般可承担不少于预估采购量的20%,备选单位除外)
评分标准
项目 |
分数 |
评分标准 |
说明 |
投标报价 |
87 |
以满足招标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有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得87分,投标价格高于基准价的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87 |
猪肉投标报价根据每个品种的单价、权重计算综合报价。 |
业绩 |
5 |
2018年7月以来签订实施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猪肉相关)供货业绩,有一项加1分,最多加5分。 |
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
资质实力 |
3 |
投标人为淮安市教育局淮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做好学校食堂米面油等大宗食品统一采购工作的通知》(淮教安[2020]25号)文件中确定的入围单位、品牌、类别、等级、代销点的得3分。 |
提供证明材料。 |
服务承诺 |
5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存储、售后等服务承诺酌情进行评价,若无重大偏离得分一般不低于60%。 |
不提供承诺不参与本项评分 |
总分 |
100 |
九、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
1.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代理机构组织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1评委会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要求。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2.2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投标总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或有损害采购人利益的规定的;
(9)评委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
(10)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但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11)重要内容或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12)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13)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等其它恶意串通投标的;
(1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15)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6)未完全响应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的。
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学校不能支付的;
(3)因重要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其他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为废标的。
3.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审查
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确认签字,其投标无效。
4.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评委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评审及中标
5.1评委会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按招标文件中公布的评标标准对每份合格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5.2在宣布中标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投标文件和中标意向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投标人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处理。在评审期间,采购人将有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进行联络。采购人和评委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5.3评委会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最终按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认中标人。
十、定标与签约
1.招标项目评审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第一时间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注意及时查询,对其它未中标人将不单独通知,未中标的原因不进行解释。
2.中标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投标办公室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招投标办公室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发现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其它情形。
在此情况下一经认定,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学校采购不诚信企业名单,两年内不得参与学校所有采购项目。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或递补中标候选人。
3.质疑处理
3.1参加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从采购结果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7工作日之外提交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质疑函内容主要包含: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等。
3.2质疑必须以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书面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3.3未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本身权益未受到损害或从投标活动中受益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也不予受理。
3.4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3.5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4.评审结果公示期满,中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来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七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发生中标商未按规定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将视该中标商放弃此次中标权,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学校采购不诚信企业名单,两年内不得参与学校所有采购项目。采购人有权将中标资格授予排名第二、第三或推荐名单中的投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5.履约保证金
5.1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淮阴工学院交纳贰万元的履约保证金(银行开户名:淮阴工学院;开户行:淮安市建行中北分理处;银行帐号:32001724236051451171)。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5.2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中标人凭采购人签署的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证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到淮阴工学院计划财务处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5.3中标人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办理完履约保证金退款手续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中标人;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本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中标人所作出的各种书面承诺将作为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它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投标人中标后,采购人发现其投标文件中有与招标文件相抵触之处、或投标文件中附有超出有关规定的条款,则仍以招标文件为准或以采购人解释为准。若投标人仍拒绝接受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采购人的解释,采购人将解除对投标人做出的一切决定,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8.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和减少
8.1采购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价格水平、合同及其它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追加量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10%。
8.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中标时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9.投标人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投标行为的合法性负责,如有作假或违纪,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列入学校采购不诚信企业名单,两年内不得参与学校所有采购项目,同时可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乃至向省市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报告相关供应商的不诚信行为。
十一、本次招标工作接受淮阴工学院纪委机关监督,各投标人如对采购人招标工作的公正性有异议,可向采购人纪委机关投诉,投诉电话:0517-83559156、83591013。
十二、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本招标文件可能会有改动,请在投标前仔细上网核查,恕不单独通知。
十三、联系方式
淮阴工学院采购人:夏老师,联系电话:13615147280;
淮阴工学院招标办联系人:陆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517-83559815;
代理机构: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魏鹏坤、17314155563
联系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河南东路8号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淮阴工学院
2021年08月09日
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总体情况
1.项目名称:淮阴工学院2021年食堂大宗物资(猪肉)采购项目。
2.采购种类:猪肉。
3.采购预算(一学年采购预估量):全校食堂配用猪肉100万元。
4.采购需求:本次采购2家猪肉产品供货单位和1家备选猪肉产品供货单位服务淮阴工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供货。;
5.合同期限:2021年9月-2022年8月(签订合同时间为2021年9月)
二、技术需求
1.主要肉类为猪肉(带皮五花肉、去皮五花肉、前腿肉、后腿肉、通排、前排、大排、去皮去骨蹄膀、肋排、带皮带骨蹄膀、猪肝),执行标准:GB2707-2016。
2.肉类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不打水、无异味、无病毒,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包装及储运要求:密封完好,鲜肉在运输过程中,需有必须的防污染措施,以及冷链保障。
4.本次招标肉类均为生鲜肉,不得有异常猪肉,所有生鲜肉类应具有产地动物检疫监督机构的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以及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报告)。供货时需提供每批次《检疫证明》。
5.冷链食品必须执行最新行业标准(疫情期间针对该行业作出的最新规定及各项要求)。
注: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必须承诺所投产品完全满足上述的产品要求,不承诺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责任
1、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防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送货不按校方规定并严重影响学校食堂正常开饭的;
(10)对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作出退货处理,学校有权终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供货商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
(11)中标后保证区域供应合理分配,提供承诺在履约过程中如因学校订货数量少、距离远、食品质量等原因不能及时履约供货的,被学校书面投诉两次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
2.中标单位发生上述任何一种问题,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由备选单位替换该单位进行供货。
四、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的合同签订由中标人直接与使用方(校方)签订合同(双方必须在合同中明确供货时间和验收时间)。发票也直接向使用方(学校)开具。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淮阴工学院饮食服务总公司
(猪肉)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 合同期限:2021年 月 日至 2022 年 月 日(试用期一个月)。供货期间产品质量要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如果在试用期间货物未达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负违约责任。
二、供货品种及价格
乙方须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供应猪肉。(产品质量要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必须履行其合同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调价。此合同生效两个月后,如遇市场价格上浮5%以上,供货单位应提前二周向甲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按时长调价幅度调整结算,否则结算时仍执行中标价,如遇市场价格下跌,乙方应主动、及时调整价格,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质量约定
(一) 乙方所供应的货物必须卫生安全、肉质新鲜、色泽鲜艳、品种准确、数量保证,无异味、注水和泡水等现象,执行GB2707-2016标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包装及储运过程中密封完好,鲜肉在运输过程中,需有必须的防污染措施,以及冷链保障,冷链食品必须执行最新行业标准(疫情期间针对该行业作出的最新规定及各项要求)。不得有异常猪肉,所有生鲜肉类应具有产地动物检疫监督机构的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以及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报告)。供货时需提供每批次《检疫证明》。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猪肉的质量具有检测权,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上级质检部门如对乙方所供产品进行检测,检测费也由乙方承担,费用从乙方结算货款中扣除。
(二)乙方所供应的货物不符合协议约定的质量要求,或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时,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降价、减重、退货(视具体情况定)处理,并及时送达质量合格的相同品种货物,确保甲方正常计划使用需求。
(三)乙方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乙方未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送货、验收及付款
(一)乙方须要求按时将甲方所需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按要求摆放整齐,运输费、上下力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二)乙方送货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动物检验检疫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同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证明等相关质量检测报告和《合格证》。其中,《合格证》标注的客户名称、原料斤数和日期必须与实际配送货物一致,不得涂改伪造,如发现有涂改伪造检疫证明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不予退还。
(三)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供应货物,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按甲方订单要求供应,或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私自改变所定品种规格、数量等。
(四)付款方式:所供货物经甲方工作人员验收、使用确认无质量问题后,按月结算,次月付清货款。
五、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应制订出供货计划,每日下午17:30前通知乙方。
(二)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对所到货物进行收货。
(三)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清货款。
(四)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的违约行为,有权提出终止合同。
(五)乙方有义务提供企业的相关资质证明,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卫生可证、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及送货人员健康证明资料等复印件给甲方。
(六)乙方有义务提供符合《食品卫生法》、《动物检验检疫法》等相关法律要求的货物。
(七)乙方有义务甲方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送货。
(八)乙方有义务主动配合甲方对货物进行验收。
(九)甲方无故未按时付清货款,或有意识拖欠货款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索赔的权利。
六、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接到送货通知后必须将货物按时(上午7:30-8:30)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如乙方未按时送货、补货或停止供货(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影响甲方正常生产,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贰仟元/次;累计三次或一次延期供货达半天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纪,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贰万元,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贰万元不予退还。
(二)乙方所供货物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将解除合同,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乙方应另向甲方支付当月货款10%违约金,造成甲方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送货不按校方规定并严重影响学校食堂正常开饭的;
(10)对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作出退货处理,学校有权终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供货商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
(三)乙方供应的货物规格、数量必须真实,甲方有权随机抽查,一经发现有短斤少两现象,按实际质量收货,并按本批次货物总价款的5%交付违约金,累计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贰万元作为违约赔偿不予退还。
(四)合同期内如乙方以价格或其他问题单方面向甲方提出毁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贰万元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取消乙方合格供应商资格。
(五)合同期内供应商如无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发生,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退还(无利息)。
(六)供货商须严格按照签订的供货合同条款执行,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甲方无特殊原因,未按时偿付货款,造成乙方经营困难和经济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付清货款并且追究相关责任。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同意基于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由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管辖受理。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伍份,自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甲方肆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样式
一、投标文件封面和材料袋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商名称
授权委托人姓名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含固定电话和手机)
投标商传真
投标商地址
投标商电子邮箱
投标商邮编
投标时间
二、投标函
淮阴工学院:
我方经仔细阅读研究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已完全了解该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及要求,决定参加投标,同时作出如下承诺:
1.我方与本项目及该项目相关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利害关系。
2.我方愿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货物和服务,投标货物及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报价明细表。该报价包含所有一切费用。
3.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
4.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所有资料、数据或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投标行为的合法性。如有作假或违纪,同意接受“取消投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2年内禁止参加淮阴工学院的采购活动”等处罚。
5.我方认可贵方有权决定中标人或否决所有投标,并理解最低报价只是中标的重要条件,贵方没有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6.我方如中标,将保证遵守招标文件对供应商的所有要求和规定,履行自己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7.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90天内,如我方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有效期终止日为止。
8.与本次招投标有关的事宜请按以下信息联系:
供应商名称: (公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 真:
授权委托人(签名): 电话(手机):
联系电子邮箱: 投标日期: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致淮阴工学院: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淮阴工学院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签署投标文件、进行招标、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淮阴工学院:
委托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签章):
授权委托人姓名(签名): 性别: 职务: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兹委托 代表我公司参加淮阴工学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活动。该授权委托人有权在该项招标活动中,代表我公司签署投标函和投标文件,与采购人协商、澄清、解释,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合同,并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
授权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自己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授权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委托人名称: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五、报价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元
品名 |
规格 (品级) |
价格权重 |
品牌 |
单价 (元/斤) |
生产 厂家 |
备注 |
带皮五花肉 |
一级 |
0.15 |
||||
去皮五花肉 |
一级 |
0.15 |
||||
前腿肉 |
一级 |
0.1 |
||||
后腿肉 |
一级 |
0.1 |
||||
通排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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