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保康县中小学食堂大宗食品(新鲜蔬菜)协议供货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QQ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RZBK-2021-010
2、采购计划备案号:保财采备【2021】218号
3、项目名称:保康县中小学食堂大宗食品(新鲜蔬菜)协议供货商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0(万元)
6、最高限价:0(万元)
7、采购需求:
保康县中小学食堂大宗食品(新鲜蔬菜)协议供货商采购。中标供应商服务内容包括全县中小学校食堂所需新鲜蔬菜物资配送,中标供应商必须承诺对偏远教学点食堂物资直送到位。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3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并具备本项目服务所必须的仓储场地和配送能力:
(1)供应商仓储场地要求:在保康县内有固定的仓储场地,须提供仓储场地相关房产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自有场地须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证明材料;租赁场地须提供房产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若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必须承诺在框架合同签订前在保康县内设立固定仓储场地,并配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与设备;
(2)供应商配送能力要求:有冷链保鲜配送车,每辆车须配备一名专职驾驶员和不少于两名专业配送人员,以上人员须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若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必须承诺在框架合同签订前配备冷链保鲜配送车,并配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8月09日至2021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QQ邮箱
3、方式:
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在湖北政府采购网网站下载登记表(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填写、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二、申请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料扫描件或网页截图一起打包压缩成申请资料,将申请资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951591380@qq.com邮箱;申请资料经审核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到供应商联系邮箱内。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8月19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保康县城关镇南关街47号1号楼2楼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8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锦润泽发展有限公司(保康县城关镇南关街47号1号楼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需配合进行防疫工作,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扫健康码入场,拒不配合的,将被限制入场。14天内到过 中高风险地区或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人严禁到磋商现场参与开标、评标工作,所有投标供应商必须佩戴口罩入场,全程做好自我防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康县教育局
地 址:保康县城关镇迎宾路128号
联系方式:0710-58167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锦润泽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保康县城关镇南关街47号1号楼二楼
联系方式:0710-5990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710-5990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