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2021-08-07 阅读量:1
东营市河口区义和镇中心学校餐厅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采购人:东营市河口区义和镇中心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东营市河口区义和镇中心学校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TZDY2021-66#
编制时间:2021年8月7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况:东营市河口区义和镇中心学校餐厅设备采购项目,共一个包。预算金额约为45.9189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相关规定及项目采购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
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交付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交付完成;
项目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附件。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相关要求及磋商文件、项目技术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为3日:自2021年8月7日起至2021年8月9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8月9日下午17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同时将电子版发sdtzdongying@163.com邮箱)派专人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二路涌金广场A座507室,联系电话:0546-8012018),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东营市河口区义和镇中心学校
地址:东营市河口区义和镇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方式:0546-3083363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东二路涌金广场A座507室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0546-8012018
附件:本项目技术参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