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绍柯采[2021]2437-1号
二、项目名称: 绍兴市柯桥区柯桥派出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516990.6(元) | 绍兴市卓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漓渚镇黄山畈村弦腔 |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绍兴市柯桥区柯桥派出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 绍兴市柯桥区柯桥派出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 为绍兴市柯桥区柯桥派出所内部职工使用,早、中、晚三餐的就餐供应 | 规范经营管理,保质保量做好食堂三餐供应,以及临时活动所需的增餐服务工作。 | 一年。 (经招标人考核符合要求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可续签一年合同,续签合同一 | 实行监督考核。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小英,鲁永潮,许虹,林昕昕,夏炜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合同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办事处
地 址:绍兴市柯桥区金柯桥大道45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4566709
质疑联系人:陈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5-899907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大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二环北路329号颐高广场1幢15楼
传 真:0575-85113921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8126631
质疑联系人:蒋宇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5-8812663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地 址:绍兴市柯桥区育才路财税大楼
传 真:/
联系人 :韩永刚
监督投诉电话:0575-85583683
2021年07月19日 2021年08月09日
附件信息:
1
目录
一、投标(开标)一览表................................................................................................... 2
二、投标报价明细表...................................................................................................... 3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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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绍兴市柯桥区柯桥派出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绍柯采[2021]2437-1 号 标项:一
序
号
服务内容 服务人员数量 工作量(年限)
综合总价
(元)
备注
1
绍兴市柯桥区柯桥
派出所食堂劳务外
包服务项目
9人 一年 516990.60
须附投标报
价明细表
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大写:伍拾壹万陆仟玖佰玖拾元陆角整 小写: ¥ 516990.60
注:
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如无对应内容,则填写:“无或/”。
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详见前附表)均计入报价。
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
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予以公示。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 2021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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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绍兴市柯桥区柯桥派出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绍柯采[2021]2437-1 号 标项:一
序
号
岗位名称 配置人数 月工资(元)
月五险单位缴
纳部分(元)
月公积金单位
缴纳部分(元)
一年合计
(元)
1 厨师 2 人 4500 1300 209 144216
2 面点师 1 人 4000 1300 209 66108
3 勤杂工 6 人 2200 1300 209 267048
… ……
… ……
… 管理费用 15000
… 税金 24618.6
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小写: ¥516990.60
注:
1、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详见前附表)均计入报价。
2、人员工资报价不得低于绍兴市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参
照浙政发【2017】43号)。低于标准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2021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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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类样本)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办事处(单位名称) 的 绍
兴市柯桥区柯桥派出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
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
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绍兴市柯桥区柯桥派出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
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绍兴市卓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
从业人员 18 人,营业收入为 214 万元,资产总额为 52 万元,属于 微型企业(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绍兴市柯桥区柯桥派出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
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绍兴市卓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
从业人员 18 人,营业收入为 214 万元,资产总额为 52 万元,属于 微型企业(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电子签名):
日 期:2021 年 8月 9日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1、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
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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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
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
的条件并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根据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投标
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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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报价明细表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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