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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公安局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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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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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公安局看守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XCG2021-0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新市公安局看守所厨房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7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第一章供应商须知条款1.3.7: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R没有,变更为R有,具体产品为:商用电热水器。

2、第四章评标方法:“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增加第10条商用电热水器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的节能产品查询网站截图(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3、第三章货物需求中单门蒸箱尺寸500*700*1500变更为尺寸不小于500*700*1500

4、第三章货物需求中双门蒸箱尺寸1050*700*1500变更为尺寸不小于1050*700*1500

5、第三章货物需求中电动保温送餐车尺寸:长3650*宽1450*高2100,货箱:2200*1450*1400,动力:5KW,载荷:1000kg变更为电动保温送餐车尺寸:长不小于3650*宽不小于1450*高不小于2100,货箱:不小于2200*1450*1400,动力:不小于5KW,载荷:不小于1000kg

6、第三章货物需求中送餐挂车尺寸长2200*宽1450*高2100变更为:长不小于2200*宽不小于1450*高不小于2100

7、第三章货物需求中双门蒸箱要求符合产品符合国标GB/T20878-2007标准,提供检测报告变更为此要求删除。

8、第三章货物需求中压面机、馒头机、土豆去皮机要求产品要求的安全标准GB4806.11-2016(需要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变更为此要求删除。

9、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12日09点00分,变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26日09点00分

更正日期:2021年8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新市公安局

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5号

联系人:任鹏飞

联系方式:13898549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99号

联系方式:0418-3378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牧坤

电 话:0418-3378836

五、附件

更正公告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