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阜新市公安局看守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XCG2021-0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新市公安局看守所厨房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7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第一章供应商须知条款1.3.7: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R没有,变更为R有,具体产品为:商用电热水器。
2、第四章评标方法:“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增加第10条商用电热水器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的节能产品查询网站截图(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3、第三章货物需求中单门蒸箱尺寸500*700*1500变更为尺寸不小于500*700*1500
4、第三章货物需求中双门蒸箱尺寸1050*700*1500变更为尺寸不小于1050*700*1500
5、第三章货物需求中电动保温送餐车尺寸:长3650*宽1450*高2100,货箱:2200*1450*1400,动力:5KW,载荷:1000kg变更为电动保温送餐车尺寸:长不小于3650*宽不小于1450*高不小于2100,货箱:不小于2200*1450*1400,动力:不小于5KW,载荷:不小于1000kg
6、第三章货物需求中送餐挂车尺寸长2200*宽1450*高2100变更为:长不小于2200*宽不小于1450*高不小于2100
7、第三章货物需求中双门蒸箱要求符合产品符合国标GB/T20878-2007标准,提供检测报告变更为此要求删除。
8、第三章货物需求中压面机、馒头机、土豆去皮机要求产品要求的安全标准GB4806.11-2016(需要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变更为此要求删除。
9、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12日09点00分,变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26日09点00分
更正日期:2021年8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新市公安局
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5号
联系人:任鹏飞
联系方式:13898549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99号
联系方式:0418-3378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牧坤
电 话:0418-3378836
五、附件
更正公告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