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比选文件第二部分 比选须知前附表第20点 | 1.方式:银行保函。比选申请人的比选保证金应为比选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在比选有效期满后28日内继续有效,否则应当否决其比选。 2.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原件与比选响应文件一起递交,送达人应带银行保函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这三份原件的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进行核对,代理机构经办人员按比选文件要求核对银行保函格式,并留存上述复印件及银行保函原件; | 1.金额:50000元; 2.方式:银行保函。比选申请人的比选保证金应为比选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在比选有效期满后28日内继续有效,否则应当否决其比选。 3.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原件与比选响应文件一起递交,送达人应带银行保函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这三份原件的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进行核对,代理机构经办人员按比选文件要求核对银行保函格式,并留存上述复印件及银行保函原件; |
2 | 比选文件第二部分 比选须知前附表第15点 | 比选申请人应将比选响应文件的商务报价文件与技术资信部分比选响应文件分开包装密封,封口处应有比选申请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印章(或签字)。如比选响应文件的商务报价文件与技术资信部分比选响应文件未分开制作与包装或未密封,比选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 供应商应将比选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注明比选响应文件正、副本字样后装入密封袋内。在密封袋封皮上写明比选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分别注明“技术资信部分”、“资格审核资料部分”“比选时启封”字样。封面处应有供应商公章及其授权代表签字。如比选响应文件的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比选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
3 | 比选文件第一部分比选公告第七点 | 1.比选人信息 名称: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地址: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行政副中心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尤育隆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9911819 质疑联系人:陈彦杭 质疑联系方式:0577-59911837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阳县鳌江镇园林东路388号玉河小区B2幢2单元201室 传真:0577-63639288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05872316 质疑联系人:缪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63639288 | 1.比选人信息 名称: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地址: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行政副中心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尤育隆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991181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阳县鳌江镇园林东路388号玉河小区B2幢2单元201室 传真:0577-63639288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3639288 质疑联系人:缪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63639288 3.监督机构: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机关党工委 联 系 人:陈彦杭 联系电话:0577-599118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