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08月09日 17:25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园山实验学校2021-2022学年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龙岗区园山实验学校 | ||
行政区域 | 深圳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09日 17:25 |
评审专家名单 | 崔庆国、郭宏涛、徐玲、黄锦生、王赛芳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肖工,袁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5-82202060-810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龙岗区园山实验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横坪公路27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苏老师,0755- 286003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深圳市特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水贝社区水田一街10号6层A(翠锦党群服务中心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工,0755-82202060 | ||
附件: | |||
附件1 | 园山实验学校2021-2022学年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澄清稿).doc |
一、项目编号:LGCG2020164231(招标文件编号:LGCG2021165231)
二、项目名称:园山实验学校2021-2022学年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望家欢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6栋1301
包组或产品名称:A
折扣率(%):90.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望家欢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 园山实验学校2021-2022学年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1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崔庆国、郭宏涛、徐玲、黄锦生、王赛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62656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折扣率:0.90(支付上限人民币145.332万元)。
说明:供应商如有质疑,应当自中标公告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本机构提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岗区园山实验学校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横坪公路271号
联系方式:苏老师,0755- 28600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特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水贝社区水田一街10号6层A(翠锦党群服务中心6楼)
联系方式:林工,0755-822020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工,袁工
电 话: 0755-82202060-810
目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74649424" 关键信息 3
HYPERLINK \l "_Toc74649425" 特别警示条款 14
HYPERLINK \l "_Toc74649426" 第一册 专用条款 17
HYPERLINK \l "_Toc74649427" 第一章 采购公告 18
HYPERLINK \l "_Toc74649428" 第二章 项目需求 22
HYPERLINK \l "_Toc74649429" 第三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9
HYPERLINK \l "_Toc74649432"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履约及验收 20
HYPERLINK \l "_Toc74649433" 第二册 通用条款 25
HYPERLINK \l "_Toc74649434" 第一章 总则 26
HYPERLINK \l "_Toc74649435" 第二章 采购文件 30
HYPERLINK \l "_Toc74649436"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33
HYPERLINK \l "_Toc74649437"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37
HYPERLINK \l "_Toc74649438" 第五章 开标 39
HYPERLINK \l "_Toc74649439" 第六章 评标要求 41
HYPERLINK \l "_Toc74649440" 第七章 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43
HYPERLINK \l "_Toc74649441" 第八章 定标及公示 46
HYPERLINK \l "_Toc74649442" 第九章 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48
HYPERLINK \l "_Toc74649443" 第十章 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52
HYPERLINK \l "_Toc74649444" 第十一章 质疑处理 55
关键信息
项目信息
招标编号 |
LGCG2021165231 |
项目名称 |
园山实验学校2021-2022学年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 |
包 号 |
A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定标方法 |
本项目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递补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递补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具体操作办法及流程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被认定投标或中标无效,符合法定情形时,可依法顺次替补;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时,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候选供应商家数 |
3 |
中标供应商家数 |
1 |
货币类型 |
人民币 |
投标文件份数 |
①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以及投标文件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均可,但需在外部注明投标人名称)一并作为“开标文件”进行密封提交,并在密封包装上标明“开标文件”字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开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无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②投标文件需提供投标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4份,均需标明项目编号、包号(如分包的话)、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 ③其中开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含正本和副本)应分开独立密封包装。 ④密封包装上注明“在(开标日期、时间)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
代理服务费 |
向中标供应商收取,详见通用条款第47.1款 |
投标文件初审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资格性检查表 |
|
1 |
不具备采购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采购公告); |
符合性检查表 |
|
1 |
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
2 |
采购文件未规定允许有替代方案时,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 |
3 |
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的; |
4 |
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总报价,且根据招标文件第七章“33.错误的修正”的规定,仍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总报价; |
5 |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以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6 |
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目或对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清单项目及数量进行修改; |
7 |
投标文件载明的服务期(完工期)或交货期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 |
8 |
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质性条款以标注“★”条款为准; |
9 |
《投标函》、《政府采购投标承诺函》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响应;未按采购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投标文件的数量、密封、签字盖章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未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样式及要求填写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或“分项报价清单”; |
10 |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存在异常雷同现象的; |
11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
12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重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
1 |
价格 |
20 |
||
2 |
技术部分 |
20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配送服务方案 |
4 |
(一)评分内容: 根据本项目投标人提供项目的配送服务方案,内容须包含:货源、采购渠道、供货保障、品质监控、日常管理、物流配送方案。(二)评分依据: 内容包含以上6点的得2分,包含任意5点的得1.5分,包含任意3-4点的得1分, 包含任意1-2点的得0.5分,未包含不得分。在此基础上,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1、内容完整准确,思路清晰,贴合实际情况,内容详实具体、保障措 施针对性强,且有较强的可执行性,加2分; 2、内容完整准确,思路清晰,内容详实具体,但保障措施针对性一般, 可执行性一般;,加1分; 3、内容简单,保障措施针对性一般,可执行性一般,加0.5分; 4、内容简单,可执行性差,得0分。 如评审为差,专家需书面说明理由。 |
|
2 |
质量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 |
4 |
(一)评分内容: 根据投标人提供本项目质量、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内容须包含:货物的来源、加工、包装、保存、运输以及质量追测系统等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 (二)评分依据: 内容包含以上6点的得2分,包含任意5点的得1.5分,包含任意3-4点的得1分, 包含任意1-2点的得0.5分,未包含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1、内容完整准确,思路清晰,贴合实际情况,内容详实具体、保障措 施针对性强,且有较强的可执行性,加2分; 2、内容完整准确,思路清晰,内容详实具体,但保障措施针对性一般, 可执行性一般;,加1分; 3、内容简单,保障措施针对性一般,可执行性一般,加0.5分; 4、内容简单,可执行性差,得0分。 如评审为差,专家需书面说明理由。 |
|
3 |
应急突发事件的食品配送措施 |
4 |
(一)评分内容: 根据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应急突发事件的食品配送措施,内容须包含:自然灾害、运输突发事件、新冠肺炎疫情下的应急预案;退货加单及各环节的应急配送措施。 (二)评分依据: 内容包含以上3点的得2分,包含任意2点的得1分,包含任意1点的得0.5分,未包含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1、内容完整准确,思路清晰,贴合实际情况,内容详实具体、保障措施针对性强,且有较强的可执行性,加2分; 2、内容完整准确,思路清晰,内容详实具体,但保障措施针对性一般,可执行性一般;,加1分; 3、内容简单,保障措施针对性一般,可执行性一般,加0.5分; 4、内容简单,可执行性差,得0分。 如评审为差,专家需书面说明理由。 |
|
4 |
疫情期间的保障能力 |
3 |
(一)评分内容: 根据投标人在疫情期间防控设施保障能力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份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或国家机关对投标人疫情期间工作的表彰或答谢信的,得1分,满分3分。 (二)评分依据: 需提供表彰或答谢信等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
|
5 |
项目团队人员情况 |
5 |
(一)评分内容: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情况进行评分: 1、配备项目经理,且项目经理为本科或以上学历,同时持有高级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得1.5分,本项最高得分1.5分。 2、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包含项目经理,下同),每配备一名持有高级食品检验工证书的服务人员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3、每配备一名食品药品监督局认可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或食品安全管理员考核合格证明)得0.5分,本项最高得2.5分。 以上3项累计加分,最高得5分,同一个人只计分一次。 (二)评分依据: 1、需提供项目经理学历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记录(如由于时间过早无法查询的,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备查; 2、提供相关人员有效的相关证书清晰扫描件; 3、提供上述人员开标之日前6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如开标之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扫描件,补缴的社保不予计算,原件备查。 |
|
3 |
综合实力部分 |
60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管理体系认证 |
10 |
(一)评分内容:投标人具有下列证书: 投标人具有下列证书: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2、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3、具有 HACCP 认证证书,得1分; 4、具有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5、具有服务质量评价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6、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7、具有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8、具有生鲜农产品配送服务认证,得1分; 9、具有食品配送操作规程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10、具有农副产品绿色供应商评价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二)评分依据: 1、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相关认证证书证明文件(证书在有效期内); 2、提供“国家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http://cx.cnca.cn)中或其他合法查询渠道查询的有效证书信息截图。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或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均不得相应分数。 |
|
2 |
食品安全检测 |
12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食材配送的检验项目严格按照下述标准执行,并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前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加盖CMA和CNAS(或CMA和CATL)印章的合格检测报告的情况打分: 1、蔬菜检测项目至少包括:马拉硫磷、敌敌畏、敌百虫、氧化乐果、三唑酮、多菌灵、涕灭威、砷、铬、铅、硝酸盐等;满足以上检测项目2分,否则不得分; 2、肉类检测项目至少包括:总汞(以Hg计)、克仑特罗(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镉(以Cd计)、铅(以Pb计)、地塞米松、挥发性盐基氮、硝基呋喃代谢物-AHD (呋喃妥因代谢物)、硝基呋喃代谢物-A0Z (呋喃唑酮代谢物)、硝基呋喃代谢物-AMOZ (|呋喃它酮代谢物)、硝基呋喃代谢物-SEM(呋喃西林代谢物)、恩诺沙星残留量(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培氟沙星等|满足以上检测项目得2分,否则不得分; 3、禽类检测项目至少包括:铅(以Pb计)、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氯霉素、尼卡巴嗪残留标志物、沙拉沙星、替米考星、甲氧苄啶、挥发性盐基氮、硝基呋喃代谢物-AHD (呋喃妥因代谢物)、硝基呋喃代谢物-A0Z (呋喃唑酮代谢物)、硝基呋喃代谢物-AMOZ (|呋喃它酮代谢物)、硝基呋喃代谢物-SEM(呋喃西林代谢物)、培氟沙星等;满足以上检测项目得2分,否则不得分; 4、水产品检测项目至少包括:孔雀石绿残留量(孔雀石绿与隐色孔雀石绿之和)、甲基汞(以Hg计)、六六六、硝基呋喃代谢物-A0Z (呋喃唑酮代谢物)、己烯雌酚、喹乙醇代谢物(3-甲基喹嘔啉- 2-羧酸)、氯霉素、土霉素、组胺、挥发性盐基氮;满足以上检测项目得2分,否则不得分; 5、蛋品检测项目至少包括:氟苯尼考、氯霉素、甲硝唑、金刚烷胺、氟虫腈[氟虫腈、氟甲腈、氟虫腈砜、氟虫腈硫醚(氟虫腈亚砜)之和,以氟虫腈表示]、恩诺沙星残留量(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金刚乙胺、镉(以Cd计)、铅(以Pb计)、总汞(以Hg计);满足以上检测项目得2分,否则不得分; 6、冻品检测项目至少包括:总汞(以Hg计)、克仑特罗(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铅(以Pb计)、甲硝唑、利巴韦林、硝基呋喃代谢物-AHD (呋喃妥因代谢物)、硝基呋喃代谢物-A0Z (呋喃唑酮代谢物)、硝基呋喃代谢物-AMOZ (|呋喃它酮代谢物)、硝基呋喃代谢物-SEM(呋喃西林代谢物)、氯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满足以上检测项目得2分,否则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投标人需提供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 2、提供具备CMA和CNAS(或CMA和CATL)印章的检测报告,原件备查。 3、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食材配送的检测项目严格按此份标准执行(格式自拟)。 备注: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或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均不得相应分数。 |
|
3 |
配送响应时间及配送场所环境卫生 |
4 |
(一)评分内容: 1、根据投标人的配送响应时间进行打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1)投标人配送场距离采购人所在地40分钟(含)内送达,得3分; (2)投标人配送场距离采购人所在地40分钟(不含)到60分钟(含)内送达,得2分; (3)投标人配送场距离采购人所在地60分钟(不含)送达,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的配送场地有委托第三方消毒消杀机构开展消毒(消杀)服务的,得1分。 以上2项累计加分,最高得4分。 (二)评分依据: 1、需提供投标人配送场所资料,自有的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文件,租赁的提供有效期内租赁合同,距离时间证明需提供配送场所自驾到采购单位(园山实验学校)地图截图/导航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2、需提供投标人委托第三方消毒消杀机构开展消毒(消杀)服务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备注: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
4 |
冷库情况 |
4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冷库面积(包括冷冻库和冷藏库,缺一不可)情况: 1、冷库面积≥300㎡得4分; 2、200㎡≤冷库面积<300㎡得2分; 3、100㎡≤冷库面积<200㎡得1分; 4、其余情况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自有的提供自有证明、冷库正门及内景照片、有效的冷库温度校准报告,同时提供冷库内外景照片、近三个月委托消毒(消杀)检疫记录及消毒(消杀)检疫发票; 2、租赁的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关键页、冷库正门及内景照片、有效的冷库温度校准报告,同时提供冷库内外景照片、近三个月委托消毒(消杀)检疫记录及消毒(消杀)检疫发票;原件备查。 备注: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
|
5 |
配送保障能力 |
3 |
(一)评分内容: 为保障食品配送的安全性、卫生性,根据投标人的配送车辆情况进行评审: 具有自有或租赁的冷藏车辆,每提供一辆得0.5分,最高得3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自有车辆的,提供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和发票复印件(写明车辆类型为冷藏车)及车头完整正面图片(含车牌号码),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所有权人必须为投标人; 2、提供租赁车辆的,提供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及车头完整正面图片(含车牌号码),还需提供车辆租赁合同、租金发票及银行流水(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出租方的车辆购置发票和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备注: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
|
6 |
蔬菜种植基地情况 |
6 |
(一)评分内容: 1、根据投标人蔬菜种植基地情况进行评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1)种植基地≥1500亩,得3分; (2)1000亩≤种植基地<1500亩,得2分; (3)种植基地<1000亩,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2、根据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前出具加盖CMA和CNAS印章对上述的种植基地检测报告进行评分,本项最高得3分: (1)提供基地土壤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包含以下检测内容(pH、水分、镉、汞、砷、铅、铬、铜、锌、镍、六六六、DDT)结论为合格得1分; (2)提供基地地表水(灌溉水)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包含以下检测内容(pH值、水温、镉、汞、砷、铅、铜、锌、六价铬、氟化物、硫化物、氰化物、粪大肠菌群)结论为合格得1分; (3)提供基地环境空气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包含以下检测内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物、臭氧、氟化物、铅)结论为合格得1分; (二)评分依据: 1、如基地为自有的,需提供基地的自有证明;如基地为租赁的,需提供基地的合作合同关键页,上述材料需体现种植基地面积,若无面积信息,可增加其他能体现种植场所面积信息的材料。原件备查。 2、提供上述的种植基地的加盖CMA和CNAS的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备注: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或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均不得相应分数。 |
|
7 |
食品安全保险 |
5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采购人购买定向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0万元,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购置情况进行评分: 1、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且保额在10000万元(含)以上得1分; 2、提供有效的公众责任保险,且保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得1分; 3、提供有效的雇主责任保险,且保单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万(含)以上得1分; 4、提供有效的餐饮场所责任保险的得1分; 5、提供有效的餐饮行业经营者责任保险的得1分。 (二)评分依据: 同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截止之日前购买的保险保单、发票及银行转账凭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 备注: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或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均不得相应分数。 |
|
8 |
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5 |
(一) 评分内容: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提供一项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同类项目业绩且履约评价为优或满意或合格的得0.5分,满分5分,未提供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投标人提供的每项业绩须按以下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证明文件,如未按以下要求提供完整证明文件的业绩不计分,一年一签的长期服务续签合同只计算一个业绩: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合同关键页; 3. 采购单位或被服务单位总体履约评价为“优”或“满意”或“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业务章)。出具证明的签署日期须在项目合同服务结束时间之后,证明文件的内容必须有总体履约评价结果和签署日期,如提交的证明材料其评价结果没有结论而仅是打分的(比如打100分、98分、95分、85分等的)不计分。 |
|
9 |
社会责任 |
1 |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获得社会公益慈善或捐赠荣誉证书的,满足本项条件得1分。 (二)评分依据: 投标人须提供社会公益慈善证明或捐赠荣誉证书或有效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
10 |
扶贫采购承诺 |
5 |
(一)评分内容: 根据投标人承诺预留用于采购832扶贫官网食材份额情况进行打分: 1、承诺中标后预留份额≥项目合同价20%金额的,得5分; 2、项目合同价15%≤承诺中标后预留份额<项目合同价20%金额的,得3分; 3、项目合同价10%≤承诺中标后预留份额<项目合同价15%金额的,得2分; 4、项目合同价5%≤承诺中标后预留份额<项目合同价10%金额的,得1分; 5、其余情况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定),未按要求提供的或承诺内容专家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一律不作得分。 |
|
11 |
诚信 |
5 |
(一)评分内容: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 (二)评分依据: 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
备注:
1.价格、技术、商务、其他部分累加分为100分。
2.各投标人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特别警示条款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第五十七条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十六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两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以上五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元以下,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以上两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主管部门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的资格,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千万元以上两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千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第七十九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一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第一册 专用条款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一章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园山实验学校2021-2022学年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水贝社区水田一街10号6层A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GCG2021165231
2、项目名称:园山实验学校2021-2022学年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
3、预算金额:支付上限人民币145.332万元
4、最高限价:支付上限人民币145.332万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需求 |
备注 |
1 |
园山实验学校2021-2022学年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 |
1.0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详见采购需求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先行注册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才可对本项目进行响应投标,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查询截图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以及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投标承诺函》);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注:已成功办理报名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7月28日至 2021年8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水贝社区水田一街10号6层A
3、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1)现场购买:供应商代表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至采购代理机构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2)有如需邮购,请于办理汇款手续后,将汇款单、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投标报名登记表》发至采购代理机构(sz_tczb@163.com)。除直接到现场购买的情况外,其余方式均视为邮购。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投标报名登记表》等相关模板均可在“特采招标网”(http://www.sztczb.com)的“资料下载”栏目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8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水贝社区水田一街10号6层A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线下投标,采用纸质投标文件。
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本项目实行网下纸质答疑,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人于2021年8月4日下午17:00前,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六章、《深圳市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章及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www.szzfcg.cn/所发布的有关质疑的指引及要求填写质疑函件,并将质疑函件以及相关质疑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送达深圳市特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水贝社区水田一街10号6层A),逾期不受理。如有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截标3日前将澄清或修补、答疑情况在相关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相关的澄清或修补、答疑情况,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网下向我公司递交书面质疑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网下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3、采购公告查询:
http://www.sztczb.com (特采招标网)
http://lg.szzfcg.cn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
http://www.cc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岗区园山实验学校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横坪公路271号
联系方式:苏老师,0755- 28600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特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水贝社区水田一街10号6层A(翠锦党群服务中心6楼)
联系方式: 0755-822020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工、袁工
电 话:0755-82202060-810
深圳市特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第二章 项目需求
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
序号 |
内 容 |
规 定 |
1 |
联合体投标 |
见《采购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部分的相关内容 |
2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 |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
不允许 |
4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送达至指定地点。 |
5 |
履约担保金额 |
本项目无需提供履约担保金。 |
备注:本表为通用条款相关内容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
2、实质性响应条款
序号 |
实质性响应条款 |
1 |
本项目无实质性条款 |
注:上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若出现负偏离或未响应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3、项目情况介绍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园山实验学校
2.项目关键信息:
(1)本项目预算金额:?1,453,320.00元;
(2)本项目服务期限:1年。
(3)一年合同期满后,经履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按原合同条款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
●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购单位为深圳龙岗区园山实验学校,在项目正常履行过程中,如采购单位因政府政策等原因导致管理体制出现变化,该项目合同直接终止不再继续履行。因以上原因终止合同时,双方均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2.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将为学校配送食堂主副食等物资,而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本身社会关注度高,稍有不慎就容易引起重大安全事故以及舆情事件。考虑到学校就餐人数多、就餐时间相对集中,现将学校主副食供货质量和供货时间等相关事项作以下特别说明:
(1)采购单位可引进“深圳质检院”等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监管单位对供应商配送的所有物资进行现场验收并进行相关项目检测,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第三方监管单位的验收、检测等监管并认可第三方的检测结果。
(2)采购单位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食堂主副食品供应货物验收标准”,如有出现送货时间不准时、配送的货物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坚决按标准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严肃处理。请各投标单位认真阅读“食堂主副食品供应货物验收标准”,并考虑本项目相关标准情况下的货物成本价格以及送货时间所需的物流人员成本。避免因投标价格过低导致无法正常按要求履约或服务质量不合格。
●投标报价:
1、本项目的投标价格为折扣率;
2、折扣率=货物实收价(即结算价)/基准价,折扣率必须小于或等于1,折扣率在服务期限内保持不变(举例说明:若某种货物在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上的价格为10元/斤,折扣率为8折,实际采购价为10*0.8=8元/斤,则在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的折扣率应填0.8)。
3、折扣率必须小于或等于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超过两位小数点的,四舍五入,投标人报价折扣率大于1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二)项目背景
本项目为深圳龙岗区园山实验学校食堂主副食等物资配送资格采购,配送服务时间为一年。具体配送要求和品种请详细阅读附件。
深圳市龙岗区园山实验学校原名吉溪初级中学,于2019年改为现名,学校位于龙岗区园山街道横坪公路271号,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初级中学。学校食堂每天为学校教师XXX人提供用餐服务。预计本学校食堂主副食等物资2021年8月-2022年8月采购金额为145.332万元。
投标人需具有1000万(含)或以上食品安全保险。
特别提醒:中标公司每天必须按深圳市实际货物需求按时送至深圳龙岗区园山实验学校。
4、项目服务要求
(一)项目承包服务方式
1.学校食堂主副食(油、米、食材)等物资配送服务;
2.根据《附件一》的规定,供应商验收三次不达标的时,采购方可向区财政部门申请解除其供货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相关责任。
3.定标原则:本项目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和备选供应商。
(二)服务要求
1.质量要求:
(1)所有送货产品必须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三证齐全;
(2)所供A级以上(使用率90%以上)蔬菜必须保证是送货前12小时内收成,当天必须提供检测报告书,保持较好色泽及新鲜度(提供第三方机构提供的《检验报告》及中标公司提供《无公害叶菜类检测记录》表);
(3)所供冷冻类和干货类商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达到相应的等级,必须是在保质期内。供应的货物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检测后合格的货品。如送的货物有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提出口头警告并要求供应商作出书面保证,二次扣当天货款10%,达到三次不符合要求的,采购方可向区财政部门申请解除其供货合同,由备选供应商接替。考核标准和验收标准见附件。
(4)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各类品种可退货或换货。
(5)抽检:①加强验收检查,3次抽检不合格(或缺斤少两),可解除合同。②每证每天菜品新鲜,若达不到要求无条件退/换。③紧急送货须在1小时内完成。④安排1-2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我校膳食配送、粗加工,并与采购人签订相关协议。
(6)监管要求:膳食监督管理委员会每月不定期对主副食产品抽检1-2次,膳食科每月不定期将主副食送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检验1-2次。
2.数量要求:
中标人和采购人在食品数量验收方面必须严格执行,不能弄虚作假,必须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投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食物的称重以净重为准,非带泥、带土等情况;无法进行净重计算的,双方协商确定重量计数方式。
3.送货时间及地点要求
一般为当天上午5:40时前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如使用方验收不满意,供应商必须于一个小时内重新送货上门。供货方如送货迟到超过20分钟以上一次提出口头警告,并要求作出书面保证,二次扣罚当天总菜款的10%。三次以上,采购方可向区财政部门申请解除其供货合同,由备选供应商接替。送货时要求附上《食堂主副食品供应货物验收考核表》。
(三)报价结算要求
1.蔬菜类、鲜肉类、产品由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http://www.chinaap.com)每月5、15、25号粗加工报价表取三天的平均值(平均值精确到分,即小数点后两位)确定各项物资的基准价,投标人结合企业自己的实力报出折扣率,结算时价格=基准价*折扣率。
2.除蔬菜、鲜肉类产品外,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其他类别产品直接按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价格结算。
3.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中无价格的产品,则结算时价格=市场价*折扣率。(由采购单位和中标公司组成价格调查小组,到实体商场、菜市场等现场调研决定)
4.如遇台风、暴雨等不可遇见的原因造成个别品种及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供应商应事先通知采购人,在采购人确认后方可调整。
5.所有物资的报价包括供应产品和产品运输到使用单位的服务费、检测费、人工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将可发生的费用。以上报价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单位,须开具国家正规发票。
6.送货款项每月结算一次,次月30号之前划帐结清。
7.因本项目是针对所有食堂配送物资进行打折,为避免价格恶性竞争,让食堂配送物资的安全与质量得到保证,请投标人结合深圳市中农网数据价格标准及自身成本填报合理的投标折扣率,报价必须充分考虑企业的成本、本项目服务要求和特点,以及各种管理因素和环境条件,一旦中标不再调整折扣率,且不再为此增加任何费用。采购人履约检查会严格按照深圳市中农网数据价格标准及中标折扣率执行。如中标供应商出现不按合同履约、虚报乱报配送数量或价格或服务质量不合格的情况,采购单位将严格根据监管办法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甚至解除合同。如发现中标供应商虚报、乱报配送主副食的价格或数量,采购单位还将对中标供应商的不诚信履约行为依照相关程序报财政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作相应的处罚。
8.为保证供货质量,保证食品安全性,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成本自行填报“折扣率”,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报价竞标。若该项目报价低于成本价格,则将列为重点审查项目,后续的供货及服务将会列为重点审查对象。
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将会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其他要求
1.中标方应遵守《龙岗区卫生计生单位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签订合同后如中标方违反该管理规定的,采购方及相关主管部门有权按照该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如对不诚信行为进行诚信档案的污点或扣分登记、对登记情况予以公示等),中标方无权向采购方及相关主管部门追究经济赔偿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2.龙岗区卫生健康局对《龙岗区卫生计生单位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享有解释权、修改权。中标后,采购方和中标方签订合同后,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对该管理规定作修改或变更,采购方需及时书面通知中标方。采购方书面通知中标方后,双方按照修改或变更后的管理规定执行。
3.中标方在合同执行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3.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3.2擅自变更或者中止采购服务合同的;
3.3不按采购需求、招投标文件以及服务合同要求全面履约的;
3.4服务以次充好且不改正的;
3.5质量出现问题,引起纠纷的;
3.6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采购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由备选供应商递补。
(五)注意事项
1.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2.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
3.投标人使用的标准为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投标人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有权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
(六)项目人员需求
人员类别 |
数量 |
人员条件 |
项目团队专业人员 |
2-3人 |
配送司机1名,粗加工人员1-2名。具有食堂主副食配送类相关工作经验 |
(七)付款方式
按照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
食堂主副食品供应货物验收标准
为保证广大师生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对厨房所采购的一切主副食品,制定以下验收标准:
1、送货时间每天上午5:40前按量、按标准要求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验收,如迟到20分钟以上,第一次提出口头警告并要求作出书面保证;第二次扣当天货款10%;三次以上解除供货合同。
2、大米:泰国大米须当年出产,纯度95%以上(含95%),每批次须提供中国海关出具的相关报告;东北大米须当年出产,正规厂家出品的大米,并提供符合国家级质量认证书和商标及地址电话、保质期等相关证明。
3、鲜肉(猪肉、牛肉):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提供的鲜肉,并保证是当天12小时内的新鲜肉,并提供当天的《肉类屠宰出厂单》和《动物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及公司肉品提供《无公害肉类监测记录表》原始单据。
4、鱼类:淡水鱼验收前必须是活的,海鱼必须是冰鲜,新鲜、无异味、肉感好,不得提供腐败海产品。如海鲜类送货要求鲜活的必须要配有冲气装备及海鲜车配送服务。
5、禽类:禽类来源于大型家禽供应场,并提供当天当批禽类《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必须是当天12小时内屠宰好的新鲜家禽。
6、蛋类:蛋类新鲜无污染,并提供合格证和商标及地址、电话、在保质期内经检验符合国家检疫标准合格的产品。
7、河粉、豆制品类:来源于正规食品公司出品的货物,并经检验合格。
8、调料、米面、干货类:由正规厂家生产,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所提供的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名牌信得过产品,并提供合格证和商标及地址、电话、保质期内食用合格产品。
9、油类:提供合格证和商标及地址、电话、保质期内食用合格产品。
10、蔬菜瓜果类:来自大型“无公害”蔬菜基地,保持良好的色泽和新鲜度,经过初步整理,除去泥、沙、黄叶、烂叶及老叶等,所提供的蔬菜保证是当天12小时内收成的,并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书(提供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每天供货公司提供的《无公害叶菜类检测记录表》原始单或复印件。)
11、熟食类:由正规厂家生产,保持较好外观,无异味,并提供熟食类加工相关许可证(自身没有的需提供合作配送点熟食加工相关许可证)。
12、每年提供所有副食、调料原地生产厂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13、供货商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标准运送食物,如配送货物(不包括鲜内类)一次不符合规定标准,采购方指定地点提出口头警告,并要求供应商作出书面保证;两次不符合规定标准的,采购方指定地点有权扣除当天货款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供应货物(不包括鲜肉类)三次不符合规定标准的,采购方指定地点有权单方面解除供货合同,并追究供货商的违约责任。
14、鲜肉类须符合本标准第三条,若供应鲜肉类两次不符合规定标准,采购方指定地点有权单方面解除供货合同,并追究供货商的违约责任。
深圳龙岗区园山实验学校
2021年
附件2:
园山实验学校食堂主副食品供应货物验收考核表
供货(签字): 收货(签字): 年 月 日
食品 种类 |
订货 时间 |
供货 时间 |
订货 数量 |
供货 数量 |
订货质量标准 |
供货等级 |
处理 意见 |
大米 |
按时( ) 超时( ) |
按量( ) 不足( ) 超量( ) |
当年出产,正规厂家出品,提供符合国家级质量认证和商标及地址、电话、在保质期内。 |
优良 ( ) 合格 ( ) 不合格 ( ) |
|||
蔬菜 |
按时( ) 超时( ) |
按量( ) 不足( ) 超量( ) |
来自大型“无公害”蔬菜基地, 送货前12小时收成,提供当天检测检验报告书及《无公害叶菜类检测记录表》,保持较好色泽及新鲜度,经初步整理,除去泥、沙、黄叶、烂叶及老叶后合格率为85%。 |
优良 ( ) 合格 ( ) 不合格 ( ) |
|||
冷冻类 |
按时( ) 超时( ) |
按量( ) 不足( ) 超量( ) |
正规厂家生产,保持较好外观,无味、肉质好,达到相应等级,须在保质期内。 |
优良 ( ) 合格 ( ) 不合格 ( ) |
|||
鱼类 |
按时( ) 超时( ) |
按量( ) 不足( ) 超量( ) |
淡水鱼验收前必须是活的,海鱼必须是冰鲜新鲜的。无味、肉感好,如要求送活海鲜类货品,必须要配有充气装备及海鲜配送车服务。 |
优良 ( ) 合格 ( ) 不合格 ( ) |
|||
禽类 |
按时( ) 超时( ) |
按量( ) 不足( ) 超量( ) |
来源于大型家禽供应场,并提供当天当批禽类 《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必须是送货前12小时内屠宰好的新鲜鸡、鸭。 |
优良 ( ) 合格 ( ) 不合格 ( ) |
|||
蛋类 |
按时( ) 超时( ) |
按量( ) 不足( ) 超量( ) |
正规的大型厂家出品,新鲜无污染。并提供贴有卫生许可验证和商标及地址、电话、保质期内的产品。 |
优良 ( ) 合格 ( ) 不合格 ( ) |
|||
河粉及豆制品类 |
按时( ) 超时( ) |
按量( ) 不足( ) 超量( ) |
由正规食品公司出品的货物,保持较好外观,达到相应等级,在保质期内。 |
优良 ( ) 合格 ( ) 不合格 ( ) |
|||
调料及干货类 |
按时( ) 超时( ) |
按量( ) 不足( ) 超量( ) |
正规厂家生产,保持较好外观,达到相应等级,并提供贴有卫生许可验收和商标及地址、电话、在保质期内食用产品。 |
优良 ( ) 合格 ( ) 不合格 ( ) |
|||
油类 |
按时( ) 超时( ) |
按量( ) 不足( ) 超量( ) |
由正规油脂公司出品,保持较好外观,达到相应等级,并提供贴有卫生许可验收和商标及地址、电话、在保质期内。 |
优良 ( ) 合格 ( ) 不合格 ( ) |
|||
备注 |
所有供应食物单位必须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三证齐全。此清单一式两份,签字确认,作为供货和收货凭证。 |
附件3:
园山实验学校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监管考核责任书
为切实做好园山实验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和改善服务质量,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建立精细化和长效管理机制,特签订监管考核责任书。
一、考核主体、对象、范围和方式
(一)考核主体: (下称甲方),考核第一责任人: ,第二责任人: ;
(二)考核对象: (下称乙方);
(三)考核范围:园山实验学校食堂主副食等物资配送服务;
(四)考核方式:实行日常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日常检查由食堂仓管员和食堂管理员负责,随机抽查由总务处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负责),过程监管与质量考核并重,每月根据当月考核情况按百分制计算乙方考核分数和应得服务外包经费。
二、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具体考核标准详见附表)
(一)考核内容
1、日常检查内容:主要对乙方配送的主副食项目品种、质量、响应度、配送时间、人员配备、人员服务态度、配送车辆等方面进行检查,乙方配送的主副食数量、重量以食堂仓管员实际清点及过称斤两为准;
日常检查人员:
2、随机抽查内容:菜品来货渠道、货物价格、菜品检测情况、配送服务人员健康情况、硬件设施等。
随机抽查人员:
由专人负责对照行相关考核标准进行扣分扣款,于每月月初将上月扣分扣款情况汇总,作为支付乙方上月应得服务外包经费的凭证;
3、分管领导和采购办抽查:分管领导和总务处工作人员每月至少抽查暗访一次。
(二)计分办法
每月综合考核得分=100分-食堂仓管员日常考核扣分及随机抽查考核扣分总和,100分为满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奖惩办法
(一)食堂配送外包经费按质核拨。考核扣分扣款不设上限,每扣1分即扣除当月外包服务费200元(扣款总额按比例折算);行政事务中心每月计算乙方的综合考核得分和当月应得服务外包经费。
(二)甲方将每月组织就餐的干部职工对乙方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若满意度达95%以上的,将给予乙方一定奖励;
(三)每月综合得分低于90分以下,将不列次年的续约服务对象,低于80分以下的将向区级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终止中标合同并列入诚信档案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监管考核承诺
本人熟悉上述监管考核内容,承诺严格按规定履行监管考核职责,坚决做到:客观公正、认真履职、廉洁自律、责任自负。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4:
深圳龙岗区园山实验学校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监管考核表
考核单位: 考核人: 日期:
序号 |
日常考核检查内容 |
扣分标准 |
实际扣分 |
1 |
检查叶菜瓜果类、腌菜类、豆制品类、海鲜鱼类、干货类、家禽类、腊味、蛋类、米面类、食用油类、调料类、肉类等物资质量。 |
每 发 现 一 次 扣 1 分 |
|
A |
大米 须当年出产,正规厂家出品,其中泰国大米须达到纯度95%,每批次有中国海关相关报告,其他大米须当年生产,并提供符合国家级质量认证和商标及地址、电话、在保质期内。 |
||
B |
鱼类 淡水鱼验收前必须是活的,海鱼必须是冰鲜新鲜、无味、肉感好。如海鲜类要求送货是活的必须要配有冲气装备及海鲜车配送服务。 |
||
C |
禽类 禽类来源于大型家禽供应场,并提供当天当批禽类《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必须是送货前12小时内屠宰好的新鲜鸡、鸭。 |
||
D |
蛋类 蛋类由正规大型厂家出品,新鲜无污染。并提供贴有卫生许可验证和商标及地址、电话、在保质期内的产品。 |
||
E |
河粉、豆制品类 来源于正规食品公司出品的货物。 |
||
F |
调料、米面、干货类 由正规厂家生产,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所提供的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名牌信得过产品。并提供贴有卫生许可验收和商标及地址、电话、保质期内食用产品。 |
||
G |
油类 来源于正规油脂公司。并提供贴有卫生许可验证和商标及地址、电话、保质期内食用产品。 |
||
H |
蔬菜瓜果类 来自大型“无公害”蔬菜基地,保持良好的色泽和新鲜度,经过初步整理,除去泥、沙、黄叶、烂叶及老叶后的合格率为85%,所提供的蔬菜保证是送货前12小时内收成的,供应商自行检测并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及每天供货公司提供的《无公害叶菜类检测记录表》原始单或复印件。 |
||
I |
鲜肉(猪肉、牛肉) 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的鲜肉,保证送货前12小时内的新鲜肉,并提供当天的《肉类屠宰出厂单》和《动物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及公司肉品提供《无公害肉类监测记录表》原始单据或复印件。 |
||
2 |
检查配送时间,乙方须每天早上5点前按量、按标准要求送到食堂仓库处,由食堂仓管员对其进行验收。 |
每延时送货一次扣1分 |
|
3 |
检查响应度,发现问题须在30分钟内及时响应并 更换解决。 |
每发现延时响应一次扣1分; 因未及时响应影响食堂正常开放的扣5分 |
|
4 |
检查服务人员配备情况,须按照合同约定配备3-5 名服务人员协助食堂工作。 |
每少1人扣1分 |
|
5 |
检查配送服务人员服务态度,配送服务人员须服从安排积极配合食堂主厨工作。 |
每发现一次扣1分 |
|
6 |
检查配送车辆,主副食配送须使用冷冻车运输。 |
每发现一次未用冷冻车扣1分 |
|
序号 |
随机抽查内容 |
扣分标准 |
实际扣分 |
1 |
不定期抽查菜品来货渠道,乙方菜品须来自正规厂家、“无公害”蔬菜基地等。 |
每发现一次 扣1分 |
|
2 |
随机抽查乙方货物价格,价格应以中农网价格为基准加上服务费、检测费、人工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将可发生的费用后,上浮不得超过20%。 |
每发现超过一次扣1分 |
|
3 |
随机抽查菜品检测情况,乙方按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及其他相关证件。 |
每发现一次扣1分 |
|
4 |
随机抽查配送服务人员健康情况,乙方服务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件。 |
每发现一次扣1分 |
|
5 |
随机抽查乙方硬件设施,乙方运输车辆、检测仪、实验室等配备情况须符合合同标准. |
每发现一次扣1分 |
|
总得分: 分 |
负责人(签字): 配送公司(签字):
合同文本主要条款
1、履约时间: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具体履约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2、履约地点:深圳龙岗区园山实验学校
3、付款期限及付款方式:按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有关规定。
4、验收条件:按采购人的具体要求执行。
5、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当天未按送货时间、质量和地点等要求送达食物,出现一次情况的,由甲方向乙方提出口头警告,乙方向甲方作出书面保证;二次扣当天货款总价的10%;三次不符合要求的,采购方可向区财政部门申请解除其供货合同,由备选供应商接替。
2)乙方在交付货物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权拒收,出现一次情况的,由甲方向乙方提出口头警告,乙方向甲方作出书面保证;二次扣当天货款总价的10%;三次不符合要求的,采购方可向区财政部门申请解除其供货合同,由备选供应商接替。乙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甲方有权更换不满意的食品。因乙方所送食品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的,经卫生防疫部门鉴定,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采购方可向区财政部门申请解除其供货合同,由备选供应商接替。
(二)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拒收乙方的送货,应向乙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5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向乙方承担每天按货款总额的3%的滞纳金。
6、争议解决方法: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须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其他要求按招投标文件相关内容执行。
备注:除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5、投标报价
1.报价要求: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管理企业的利润、工资等所需的一切费用,要求各投标单位报总报价。
2.投标报价构成
①企业根据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控制金额;
③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供应商在价格标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④除非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⑤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总额一经中标后,中标价即为该项目的合同总价。
6、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以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18〕23号)等文件关于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规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符合优惠主体资格条件企业制造的货物,其投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二)优惠主体资格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以及《含有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声明函》承诺性质的资料,供应商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含有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提供《含有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声明函》。(声明函样式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二册第二章投标文件的格式,声明函须放入投标文件正文,否则不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但不作投标无效处理);监狱企业或者代理提供监狱企业货物的供应商如须享受优惠政策,除《监狱企业声明函》外还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中小企业认定资料可参考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