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HXM-00-20210702-1085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东方医院食堂餐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上海市东方医院食堂餐饮项目 | 7257402.00元 | 上海才众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徐汇区银都路218号4号楼103室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上海市东方医院食堂餐饮项目 | 上海市东方医院食堂餐饮项目 | 职工餐(普通+高知两类,饭菜供应品种不少于 30个)、普通住院患者营养餐(需送餐至床边)、行政客饭、特需住院患者用餐、国际医院患者用餐(标准及结算另议)、高端体检人员用餐、干保人员用餐、部分西餐等。 | 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合同签订后一年
| 职工餐满意度应达到95%、营养餐满意度应达到90%,平均92.5%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歆,金永光,邱家春,许朝晖,张晓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中标金额向中标单位根据《招标代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中标服务费。 一次性收取三年中标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7179.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根据成交原则,上海才众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综合得分最高,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如对本次结果有异议,请于结果公布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电话:021-50934531)提出质
疑。
在此,上海市东方医院和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东方医院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即墨路150号
联系方式:021-38804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联系方式:15221954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汝玲
电 话:15221954015
2021年08月10日
2021年07月07日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1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SHXM-00-20210702-1085
(招标代理内部编号:PCMET-21617G0518 )
项目名称:上海市东方医院食堂餐饮项目
招标方:上海市东方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 07月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上海市东方医院食堂餐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
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07-29 09: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0-20210702-1085
项目名称:上海市东方医院食堂餐饮项目
采购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7730000.00 元
最高限价(元):包 1-7730000.00 元
简要规则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职工餐(普通+高知两类,饭菜供应品种不少于 30个)、普通住院患者营养餐(营
养餐需送餐至床边)、行政客饭、特需住院患者用餐、国际医院患者用餐(标准
及结算另议)、高端体检人员用餐、干保人员用餐、部分西餐等。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合同履约期限: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周期内每年由招标方对中标方上
一年度的服务进行考核并提出是否续签意见后方可续签,否则可终止合同。续签
期内中标金额及服务内容等合同条款均不变。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资质要求:
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3
5、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6、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36条-关联方披露》规定,投标单位之间
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投标单位只能确定一家单位参加投标,否则,一经
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投标单位中标无效。
7、 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活动开始前查询
为准,时间 2018.06.1-开标时间前;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相关网站截图;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视为无效
投标。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7-08 至 2021-07-16,每天上午 09:00:00~11:30:00,下午
13:30:00~15: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07-29 09:3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21-07-29 09:3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号良友大厦 8楼
会议室(现场递交纸质文件备用)
开标所需携带的其他材料:届时请授权代表持提交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
证书(CA 证书)及备用纸质投标文件前来参加投标,另请自带无线上网卡
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应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 证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4
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 CA 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 其他事项
1、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
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
投标人承担;
2、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投标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投
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
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400-881-7190;
3、开标时请授权代表持提交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 证书)及备
用纸质投标文件前来参加投标,另请自带无线上网卡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
(笔记本电脑应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 证书管理器下载等, 确保和 CA
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4.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东方医院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即墨路 150 号
联系方式:021-38804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号良友大厦 8楼
联系方式:15221954015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汝玲
电话:15221954015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6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序
号
内 容 规 定
1
委托单位:上海市东方医院;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即墨路 150号
联系人:张友祥
电话:13301921039
2
项目名称:上海市东方医院食堂餐饮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良友大厦 8楼
联系人:陈汝玲
联系电话: 021-50934531
传真:021-50934522
邮箱:chenruling1230@163.com
4
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
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
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支持脱贫攻坚
和优先采购肉菜中药材等可追溯产品等相关政策。
3、其他资质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7
4、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5、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6、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36条-关联方披露》规定,响应单位
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响应单位只能确定一家单位参加投
标,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响应单位中标无效。
7、 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5
投标保证金金额:15万元
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总价币种相同,投标单位应以电汇、网银形式提
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账。电汇或网银
底单应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如办理电汇或网银的保证金应付至以下帐号:
开户名: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人民币):上海银行白玉支行
帐号(人民币):03003166286
摘要:PCMET-21617G0518 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有效期:90 天
7
投标书份数:各投标单位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内在网上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
传,同时提供一份正本、四份副本纸质文件本备用,(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
为准)
8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
9
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 7个工作
日内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盖单位公章)(并提供 email:
shengnandai@163.com)通知到招标代理机构。
(传真号码:021-50934522)
10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 07月 29日 上午 09:30;
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 07月 29日 上午 09:30 (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良友大厦 8楼会议室;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8
联系人:陈汝玲
联系电话:021-50934531
传 真:021-50934522
11
开标时间:2021 年 07月 29 日 上午 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良友大厦 8楼会议室。
12
付款方式:a、职工充值由中标方负责,自收自支且在当月营业款中扣除。b、
普通员工一卡通按照当月刷卡次数乘以 15元/次结算(高知人员就餐按照当月
就餐刷卡次数乘以 30元/次结算),中标方开具正式发票交招标方转账支付 c、
营养餐由招标方代收,按照当月财务提供的患者出院结算餐饮费用结算,中标
方开具正式发票交招标方支付,税金由中标方承担。d、 中标方投标时所报价
格已经包含人员费用相关税费及营业额税费,中标方与招标方的其他账款支付
均不再由招标方承担任何税费就其他费用。
报价方式:人民币。
13
中标服务费:
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中标金额向中标单位根据《招标代理
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规定的服
务类收费标准下浮 20%收取中标服务费。 一次性收取三年中标服务费。
服务费率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服务招标
100以下 1.5%
100-500 0.8%
500-1000 0.45%
14 技术规格及参数:详见第三章
15
电子招投标项目操作重要提示:
1 投标保证金:15万元。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9
办理电汇或网银的保证金应付至以下帐号,投标保证金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之前到账:
开户名: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白玉支行
银行帐号:03003166286
2 请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在上海政府采购网递交保证金信
息并录入投标保证金金额并发邮件通知(邮箱:chenruling1230@163.com,注
明项目编号+保证金金额),便于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确认,否则线上未录入
投标保证的投标单位将无法正常进行项目操作,而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3 投标文件的递交:各投标单位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内在网上将电子投标文件加
密上传,同时提供一份正本、四份副本纸质文件备用,(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
件为准)。请各投标单位带好笔记本电脑和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公开招标。
由于平台问题,建议投标单位提前 1-2 个工作日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
4 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必须盖章扫描上传。投标单位在上传完成后需要通
知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签收。完成投标签收后,在供应商列表中,投
标状态为【签收完毕】,此时供应商对于当前项目的包件即视为投标成功。
5开标时如需使用网络,可连接无限局域网:puchengzhaobiao,WIFI 密码:
1234qwer。
16 本项目未做过进口论证,不得采购进口产品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10
第二章 投标方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货物、服务采购。
2、定义
2.1 “招标人”即上海市东方医院。
2.2 “招标代理机构”即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3 “招标方”系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4 “投标人”系指在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办理资格登记
手续,并递交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2.5 “中标人”系指被确定为承接本项目负责其实施的投标人。
2.6“买方”即上海市东方医院。在招标阶段称为招标方或买方,在签
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买方。
2.7“卖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的公司或实体。在招标阶段
称为投标方或投标人,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卖方。
3、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3.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
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
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支持脱贫攻坚和
优先采购肉菜中药材等可追溯产品等相关政策。
3、其他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和投标资料表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11
4、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参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过程中的作
法和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
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
正和补充文件(若有的话)组成: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招标项目要求及说明
第四章 评标办法
第五章 合同格式
第六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
件、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
证明材料)
6.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
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12
6.3 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时,应检查页数和附件数量。投标人发现任
何页数或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
应告之招标代理机构补全或澄清。如果投标人不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
良后果,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6.4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方都应承诺对招标文件保密的义务。
6.5招标文件以中文为准。
6.6 投标方在参与本项目中,对于招标方披露和提供的所有信息应作
为商业秘密对待并予以保护,未经招标方授权不得将任何信息泄漏给第三
方,否则招标方有权追究投标方的责任。
6.7 投标方一旦中标,须保障招标方在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
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相关指
控,投标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7、现场踏勘和招标文件的答疑与澄清
7.1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
7.1.1 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的,投
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现场,投标人需要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应为投
标人踏勘现场提供一定方便,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时应当服从招标人的安
排。
7.1.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13
7.1.3招标人在现场介绍情况时,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
向性,不得明示或暗示已经内定了某家供应商。
7.1.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招标人事后形成书面记
录、并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
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
判断和决策负责。
7.2 招标文件的答疑与澄清
7.2.1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按《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盖单位公章)
(并提供 email)通知到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
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email 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
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方。
投标方在收到答复后应尽快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
提出疑问的,则视为对招标文件无异议。
7.2.2标前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投标人的澄清要求决定是否召开标前会,标前会
召开的具体时间和地址将另行通知。
如召开标前会,投标人应在标前会召开前一天内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提
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在标前会上,招标方、最终用户和招标代理机构只答
复与招标文件内容有关的问题, 并有权对于任何与招标文件无关的问题
不作解答。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14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招标方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
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
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招标方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
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8.3此类修改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方有约束力。
8.4 当后发的修改文件与原招标文件或此前发出的修改文件之间存在
不一致时,应以后发的修改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9、投标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
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
质性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
作为投标文件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有效理由。
10、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
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段落
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0.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15
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它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书(统一格式),应包括下列部分:
11.2商务标(含资质及报价)
(一)资质部分
表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表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扫描上传);
表 3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上传);
表 4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投标方需提供
最近 6个月内任意一次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表 5 投标保证金汇款底单(加盖单位公章);
表 6 无利害关系声明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表 7 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扫描上
传)
表 8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表 9 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上述表 1-表 9 内容未提供或不满足文件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
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16
(二)报价部分
附件一 投标函(格式)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三 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四 投标单位的财务情况表(格式),附第三方审计报告或财务
报表;
11.3技术标
附件五 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六 技术条款偏离表;
附件七 同类项目业绩清单(2018 年 06 月 01日至今);
附件八 服务方案;
附件九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十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福利性单位不用填写);
附件十一 节能清单和环保清单说明表(非清单产品不用填写);
各投标单位应对投标文件编制目录及注明页码,且将目录设置为第 1
页,依次逐页增加页码,所有分隔页包括空白页以及样本或图片等技术资
料也必须连续编制页码,加密上传。
11.3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投标书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报价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的“开标一览表”格式填报,投标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17
方对每一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与每个
相对应的项目只允许填报一个价,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12.2报价总价额应用阿拉伯数字和中文大写数字两种形式表示。阿拉
伯数字和中文大写数字有差异的,以中文大写数字叙述为准。
12.3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般是固定不变的,一般不得
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招标方不承担价格波动所产生的任何责任。
12.4 投标报价:报价应包括项目服务过程中所有费用。以人民币为
结算单位。
12.5 本次招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可更改的价格。
13、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投标保证金金额:详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人采取银行转帐的方式,将投标保
证金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付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帐户(收款方: 上海浦成机
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 : 上海银行白玉支行营业部,账号:
03003166286),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到账。
摘要:PCMET-21617G0518+金额 投标保证金。
13.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
险。
13.4 未按 13.2 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3.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18
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13.6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后,退
还投标保证金。
13.7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书;
(2)如果中标方未能做到:按本须知第 27条规定签订合同。
14、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从开标日起有效期为 90天(日历日)。如果投标文件有效期
不足 90 天,将导致投标无效。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
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
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予以退还。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
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
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
内继续有效。
15、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装订
15.1投标文件以网上递交的文本为准。由于平台问题,建议投标单位
提前 1-2 个工作日将电子投标文件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加密上传。同时提供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纸质文件本备用。
15.2 投标文件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视为无
效投标。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19
15.3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以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上传的
文件为准。
17、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需要派人递交,必须按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投标邀请中指定的地点。超过投标
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各投标单位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内在网上将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同时提供一份正本、四份副本纸质文件本备用,
(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
1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8.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在网上撤回、修改、补充投标文
件,并重新进行上传。
18.2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18.3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
件。
五、开标和评标
19、开 标
19.1 招标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20
由招标方主持,相关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9.2开标程序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
录电子采购平台参加开标。
19.3投标截止、电子采购平台显示开标后,由招标代理机构解除电子
采购平台对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
其投标文件解密。
19.4投标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将其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19.5投标文件解密后,电子采购平台根据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
容自动汇总生成开标记录表。
19.6 投标方应及时检查开标记录表的数据是否与其投标文件中的投
标报价一览表一致,并作出确认。投标方因自身原因未作出确认的视为其
确认开标记录表内容。投标方发现开标记录表与其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数
据不一致的,应及时向提出。
19.7如网上没有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无效。
20、评标委员会
20.1 招标方将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评审
专家和招标人的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
评审。
20.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属于保密内容。
20.3整个评标工作将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21
21、评标工作的基本原则
21.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
21.2 保护招标单位的各项合法利益。
21.3 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投标人,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价,均
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1.4 招标文件是评标的依据。
22、对投标文件的初审和响应性的确定
22.1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
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要求的保
证金是否已提供。
22.2 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
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
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
准。
22.3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
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2.4 评标委员会认为产生的漏项或缺项不会使整个投标报价影响产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22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方在澄清、说明和补正中已承认并承诺
由其承担该漏项或缺项费用,可将该项所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计入其评标
价中。若投标方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2.5 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
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
(1)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
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
拒绝。
(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畴,明显不
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限制了招标方的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
纠正这些偏离
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2.6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
开标后任何外来证明。
22.7 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
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澄清、说明和补正可由评标委会员组织相应的会议进行,也可以
书面形式进行。当以书面方式进行时,投标方应对书面澄清文件加盖公章。
23.2 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
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23
清、说明或补正。
23.3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不得通过修正或
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3.4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4、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24.1 评标委员会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通过资
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综合比较与评价。
25、评标原则及方法
25.1评标过程将遵循“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
25.2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5.3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5.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评标办法》。
25.5 评标委员会对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不再进行
下一步评审。对细微偏差的修正原则,应根据澄清、说明和补正的情况,
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作出最不利于投标方的量化。
25.6凡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都将导致投标无效:
(1)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 投标有效期不足;
(3)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标的其他实质性条款;
(5) 其他招标文件中要求必须满足的条款而未满足的;
(6) 投标人的投标书、资质证明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24
(7) 投标人将招标内容拆开投标;
(8) 投标文件没有按要求盖章、签署的;
(9) 投标文件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的(如有);
(10) 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
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11) 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12)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
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3) 投标人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
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14)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无效投标的;
(15)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6、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6.1 在评标过程中及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的研究情况和所有投
标人的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内容。
26.2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
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26.3 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活动,否则将撤消其投标资
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六、 定 标
27、定标准则
27.1合同将授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25
27.2 不能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中标。
28、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28.1 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
的程度决定接受或拒绝其投标。
28.2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
全部投标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
28.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采购招标项目作废标处理。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下列情况出现将作废标处理:
(1)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
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中标通知
29.1 评标结束后将在财政指定网站上公布中标结果,并由招标代理公
司签发《中标通知书》。
29.2 招标代理机构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9.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0、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26
30.1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文件中的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
不得对其它条款和条件做任何实质性改变。
31、签订合同
31.1 中标人在受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中标通知书》中规
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1.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及其在评标中的书面承
诺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31.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
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除
外)。
32、腐败和欺诈行为
32.1 本招标形成的合同项下的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在合同采购和实
施过程中应遵守以下道德标准:
(1)“腐败行为” 是指通过提供、给予、接受、索取任何有价值的
东西来影响招标人员在采购过程中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2)“欺诈行为” 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
实,损害买方和公共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
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了买方从竞争中所获得的利益。
如果被推荐的中标人被认为在本招标合同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
为,则被拒绝授标建议。
33、中标服务费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27
33.1 中标方必须在正式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向招标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
纳中标服务费:
(1)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中标服务费:合同签订后,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中标金额向中标单位根
据《招标代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国家发展改
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下浮 20%收取中标服务费。一次性收取三年中标服务费。
服务费率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服务招标
100 以下 1.5%
100-500 0.8%
500-1000 0.48%
(3)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方式。
34、质疑
34.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
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条,以书面形式向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
34.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未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
34.3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陈汝玲
联系电话:021-50934531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良友大厦 8 楼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28
第三章 招标项目要求及说明
一、 项目概况
1、上海市东方医院是一所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分南北两个院区,全院合
计床位 1882 张,职工及第三方人数约 4000 人左右,日均手术约 200 台次左右,
日均住院患者约 2000 人左右。
其中本部院区:位于即墨路 150 号,核定床位 1027 张,日均住院患者 1050
人左右,工作人员日均约 1800 人,日均手术为 110 台次。食堂总面积:约 400
平方米。其中餐饮制作区位于新楼 B1 层,分职工及营养厨房。职工餐厅及正高
餐厅在新楼 4 楼,有效餐位 260 席。另外新开了普通职工自选称重餐就餐区,
椅位约 60 座。
南院院区位于云台路 1800 号,核定床位 855 张,日均住院患者 950 人左右,
工作人员日均约 1600 人,日均手术为 90 台次。食堂总面积:3000 平方米。分
为餐饮原料储存加工区、职工就餐区二个区域,有效餐位 400 席。
2、服务对象:职工餐(普通+高知两类,饭菜供应品种不少于 30 个)、普
通住院患者营养餐(需送餐至床边)、行政客饭、特需住院患者用餐、本部国际
医院患者用餐(标准及结算另议)、高端体检人员用餐、干保人员用餐、部分西
餐等。
二、 服务内容:
(1)职工餐:一日三餐及夜宵供应。本院职工均采取一卡通套餐制(15 元
/份,每份包含 1 大荤+2 小荤+1 素菜+1 份水果或牛奶,米饭免费。1 大荤应是纯
荤菜,每周的牛肉、猪肉、鸡鸭、海鲜应均匀;2 小荤应荤素搭配,无荤菜搭配
应属素菜;菜量需明确具体克数,只多不少。高知餐厅采用自助餐形式 30 元/
人次。行政客饭、外宾接待用餐、会议用餐等按招标方需求提供。每月应有满意
度调查,达到 95 分以上为合格;满意度由招标方膳食委员会负责。另外需根据
职工需要提供小炒。
① 早餐(主食品种不少于 15种)。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29
② 中餐:8大荤、5小荤、5蔬菜、米饭、汤免费,10个品种面点。
③ 晚餐:4大荤、3小荤、3蔬菜、米饭、汤免费。
(2)营养餐:全天候供应南北院区全部病区病人早餐、中餐、晚餐及各种
治疗餐,目前每天南北院区就餐人数均在 900-1100 人左右。营养餐餐点要求:
患者住院期间普通饮食餐费按照上海市相关标准执行(目前 25 元/人日),实行
点餐制(至少三种套餐以上供患者选择,并可按照患者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价
格可适当上浮。营养餐按照上海质控标准)。患者饮食均需由配餐员送到患者床
边。每日营养餐菜谱由招标方营养科拟定后实施。干保患者、特需患者、高端体
检人员用餐标准另行商定,可完全按照点餐形式进行提供,应安排专人、专用餐
具等服务。供应商必须接受投标方营养科的业务指导,设立专门营养餐大厨,按
照大众化+个体化的配餐原则,让每位住院患者饮食有营养、有食欲。供应商应
按照招标方的要求,按照规定的送餐时间、送餐路线进行送餐,送餐时不得随意
乘坐其他客梯。中标方应加强员工的管理,应要求员工注意个人卫生,不得身着
工作服进出卫生间。
(3)供应商应具备营养餐制作能力、西餐制作能力以及高端体检人员、特
需、干保人员个体化配餐能力。
(4)供应商采购的食材等必须符合相关标准且卫生、新鲜,不得使用转基
因食材。
三、 服务人员要求
1、人员配备:投标人可按照工作需要,在满足优质服务要求的前提下,按
照科学配置原则自行确定用工人数,但合同总费用固定不变,合同期内国家及
上海市有关最低工资调整而增加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需要提供点
心师、营养师的相应证件。
2、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和健康证,非本市户籍人员必须持有暂住
证,年龄范围:年满 18周岁至 60周岁以下(女性不超过 55 周岁)。
3、行政主管部门有持证上岗要求的人员一律持证上岗,其上岗证书复印件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30
应交采购方备案。供应商承诺作业者与备案证件复印件应人证相符。
4、针对本项目所拟派的部分服务人员应具备营养指导师资格证书,营养医
疗膳食配制技工上岗证书等相关证书(临床营养师执业资格证书(卫生部和人
社保颁发)、治疗饮食厨师上岗证书(营养质控中心颁发))。
四、 职责范围
1、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进行监督,并建议中标人对不
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调换。
2、中标人负责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如何与招标人沟通及处理相关部门之间
的关系,建立重大事件报告制,组织职工对食堂满意率测评及反馈。
3、中标人承包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任命的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场负责现场管理。
5、中标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聘请和管理员工,承担员工的工资、保险、
服装、福利、加班、体检等报酬。
6、中标人应接受招标人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检查和考核。
7、中标人负责供应职工餐、患者餐、行政客饭、特需用餐、干保用餐、高
端体检人员用餐、会议用餐服务,食堂日常管理,设备维护,食品卫生等。
8、中标人协助招标人做好仓库管理、成本核算、垃圾分类等工作。
9、中标人负责相关区域的安全工作。
五、 设施、设备的使用
1、招标人提供食堂经营必须的场地、设备、设施无偿给中标人使用(投标
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按照招标方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中标人在使
用中应保持场地、设备、设施的整洁和完好无损,合同到期后归还招标人。期间,
如无因中标人人为损坏需维修和更换而产生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中标方需要酌
情承担一定的能耗费用,签署合同时另行商定(原则上不超过每月总营业额的
3%)。
2、厨房设备日常维修维保由中标人负责(招标方协助中标方组织并实施,
但费用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应定期对厨房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如因中标方
人为因素造成厨房设备损坏或提前报废,中标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31
六、 管理要求
1、食品卫生及安全
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
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等各项国家及地方法规。
2、环境卫生
中标人必须保证经营场所(包括操作区和就餐区)环境整洁。并接受招标人
及本地区卫生监督部门检查考核,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必须及时整顿整改并接受
处罚。
3、服务质量
中标人必须做到供应品种丰富,菜肴质量好,服务态度佳。
4、资产管理
1)中标人对院方提供的各类设备设施有妥善保管和爱惜使用的责任。
2)中标人签署合同时应对现有设备设施进行验收。
3)服务过程中发现设备设施故障应立即报修。
4)遗失、人为损坏或因使用不当导致设备提前报废的,中标人须按折旧价
的 20%--90%进行赔偿。
七、 商务要求:
1、合同期限: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招标人每月对投标人
进行日常工作考核和每月满意度测评,如月底综合平均分不满 92.5 分(即职工
餐满意度应达到 95%、营养餐满意度应达到 90%,平均 92.5%)则黄牌警告一次,
责令采取措施整改;接连出现一次,则严重警告,第三次无条件终止合同。同时
按照每少一分扣罚当月管理费 1000 元。合同周期内每年由招标方对中标方上一
年度的服务进行考核并提出是否续签意见后方可续签,否则可终止合同。续签期
内中标金额及服务内容等合同条款均不变。
2、模式:采购纯服务。即由中标方自行采购所需货品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供
相应服务。营养食堂在医院营养科的直接监督指导下进行工作,由中标方开具每
日营养菜单并交招标人营养科审核同意后实施,住院患者伙食费由营养科严格按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32
照上海市临床营养质控中心的具体要求统一进行成本核算,确保质量优质及价格
合理。营养科专业人员负责各类住院患者的治疗饮食设计,指导、监督制作,确
保营养饮食治疗符合上海市临床营养质控要求。医院根据患者满意度、服务质量、
上海市质控检查结果、伙食费运行状况考核。患者伙食费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
执行(目前采取包伙制 25元/天,另外可根据患者需要采取自愿原则设立高于该
标准的伙食费标准,由患者自愿选取),由招标方代收,每月十日前由中标方根
据招标方出院处伙食费结账单出具上月患者伙食费金额并交招标方后勤管理部
门签字确认后开具发票,由招标方财务部门支付相关费用,税金由中标方支付。
3、支付方式:
a、餐卡充值由中标方负责,自收自支且在当月营业款中扣除。b、普通员工
一卡通按照当月刷卡次数乘以 15元/次结算(高知人员就餐按照当月就餐刷卡次
数乘以 30 元/次结算),中标方开具发票交招标方转账支付 c、营养餐费由招标
方代收,按照当月招标方财务部门提供的患者出院结算餐饮费用结算,中标方开
具正式发票交招标方支付,税金由中标方承担。d、 中标方投标时所报价格已经
包含所有相关税费,中标方与招标方的其他账款支付均不再由招标方承担任何税
费就其他费用。
按月结算,在中标方将当月收入统计并交招标方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开具正
式发票,税费由中标方承担,招标方在收到正式发票后三个月内支付。
4、投标人可按照工作需要,在满足优质服务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科学配置
原则自行确定用工人数并可根据需要适当科学增减,总费用不变。
5、所有餐具的日常损耗补充及低值易耗品由中标方提供(指单件设备价格
低于 200元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筷子勺子及洗涤用品等)。单件 200元以上(含
200元)的物品或固定资产原则上可由招标方负责购置,但需由中标方将拟添置
的设备设施清单及价格报招标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6、中标方需要酌情承担一定的能耗费用,签署合同时另行商定(原则上不
超过每月总营业额的 3%)
7、经营中如发生三人以上经权威机构确认的食物中毒事件后者消防安全事
件,中标方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并自动终止合同,同时须赔偿招标方不少于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33
10万元的经济损失。
8、预算金额为 773 万元/年,为医院支付给中标方的用工人工费,即合同
期内招标方支付给中标方用于职工食堂和营养食堂等所有工作人员的总费用,该
费用包含中标方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缴金、高温费、加班费、超时费、年终
奖、税金、体检费等与人员相关的全部费用。合同期内该费用固定不变,即招标
方支付给中标方的该费用不随中标方配置人员的多少而增减且不随国家及上海
市有关最低工资、人事劳务等相关政策调整而调整,但乙方不得违背国家及上海
市相关政策,否则所有后果由中标方承担。合同续签时上述费用均固定不变。
八、 投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按照人员配备和工作量,测算每年人员费(包括工资、福利、
单位缴金部分、高温费、加班费、体检费等与人员有关的一切费用)及税费,投
标单位报价以一年合同年限的总价为投标标的,并考虑服务期内国家、上海市政
策性调整、人工工资、福利、物价浮动等因素,提出详细的投标报价表和完整的
管理方案进行投标。合同期间中标单位服务人员每年的总费用不变(其上海市政
策性调整部分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2、投标人必须提供服务方案
投标方应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招标人的各项要求详细撰写服务方案,方
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如何为医院工作人员等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包括环境,操作现场管理,
食品卫生及安全,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措施)。根据服务方案,投标方应详细列出
实施该服务方案所需岗位设置的依据和人员配置的排班表;并说明其合理性。列
出每个岗位的工作内容,辅助岗位(配餐或勤杂工)应注明其工作区域和范围。
每个岗位的考核依据。对可能与院方其它服务部门可能发生工作范畴交叉、扯皮
的,应在方案中划清界面。
2)如何做好菜肴质量及营养搭配。
3)如何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如食物中毒、停水停电等)。
4)如何协助招标人控制好伙食成本。
5)如何协助招标人做好节能管理。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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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考核指标及措施。
7)需要招标人提供的支持。
九、 其他要求:
1、中标方需根据实际需要酌情接收投标方现有食堂服务人员,员工薪资由
中标方与拟聘任员工自行协商。
2、对临时性、突击性的各项任务,中标方必须全力配合,完成任务所需要
的人员加班费用由中标方承担,食材费按实结算。
3、费用支付内容包括:当月人工费+当月职工餐饮费+当月临时公务接待用
餐费+当月营养餐费-当月充值款-当月中标方承担的能耗费用且中标方承担全
部税金。
4、中标人须负责投保并缴纳公众责任保险费。
5、中标方对于职工餐菜品定价应由投标方管理部门审核后实施,且必须保
证质优价廉。特需用餐标准及价格由双方共同制定后实施。
6、本餐饮服务项目的总价以“人民币元/年”为单位,该费用包含与人员有
关的一切费用,包含且不限于管理费、人工费(含缴金)、工作服装费、加班费、
高温费、税金、保险、体检等一切费用。
7、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应在项目按合同规
定验收合格前保持有效;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前七天内出具。
8、应按实确定岗位和人员数,并附详细说明;根据人员数和行业标准编制
人员费用和管理费用,报业主方审核;合同期内,将不予增减上述费用。
9、食堂服务人员按照业主方的要求统一着装,工作服装的式样必须按照业
主方的要求统一制作,同时服务人员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10、食品卫生安全惩罚措施由投标单位自行提供。
11、投标单位自行提供项目经理及员工的考核标准。(项目经理的考核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协调能力、执行力等。员工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服
务规范、个人行为准则、操作技能、保密制度等)。
12、配合业主方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及垃圾分类工作。必须规范处理厨房垃圾
(泔脚)和油脂废水,必须符合环保规范要求。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35
十、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考核要求内容
职工就餐满意率 95%以上、营养餐满意率 90%以上,二者平均满意度为 92.5%。
院部或上级部门各项检查应在 95分以上,卫生检查必须达到 95分以上。分数未
到与管理费挂钩。每下降一分,扣当月费用 1000元。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日常工作考核和每季度满意率测评细则标准进
行测评】
(1)食堂工作考核表 21 年 月
日
序
号
项
目
考核内容
标
准
分
考核标准
得
分
备
注
一
服务行
为(30
分)
1.按规定穿带工作服、帽,佩带
口罩、手套,并保持整洁,女工
头发应束于工作帽内,男工不留
长发、长鬓脚,不蓄胡子、不留
长指甲,不凃指甲油,不带戒指
等饰品;
5
现场抽样,每发现 1
人违反规定,扣1分。
2.仪表规范、整洁,自然,文明
用语,礼貌待人;
5
现场抽样,每发现 1
人违反规定,扣1分。
3.餐厅、售卖窗口、接待服务人
员应做到“一笑”“二礼”“三轻”
“四勤”;
5
现场抽样,每发现 1
人违反规定,扣1分。
4.不在公共场所及操作间吸烟,
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
不卫生行为 ;
5
现场检查,发现 1人
次违反规定,本子项
不得分。
5.工作现场应配备消毒液,在进
入烹饪、售卖工作间和接触直接
入口食品之前应当用流动清水或
5
现场检查,发现 1人
次违反规定,扣1分。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36
消毒液洗手同时穿带工作服、帽、
口罩、手套;
6.在规定时间提供服务,并且在
特殊情况时及时服务。
5
未正点供应,发现 1
次扣 1分。
二
公共区
域和厨
房管理
(50分)
1.公共区域的地面、墙面、台面、
栏杆、椅子、灯座、玻璃门、窗
(除室外一面)等光亮整洁无明
显积尘、手印、污渍、烟蒂、垃
圾;地毯无积尘;
5
现场抽样,每发现 1
处违反规定,扣1分。
2.公共区域角落处无积尘、垃圾
和蜘蛛网;
5
现场抽样,每发现 1
处违反规定,扣1分。
3.工作间内物品分类摆放,整洁
有序;
5
现场抽样,每发现 1
项违反规定,扣1分。
4.遇下雪或下雨天,在大堂进出
口铺设防湿防滑地毯并树“小心
防滑”告示牌,及时拖擦,无积
水;
5
未及时采取措施、未
设立标识本子项不
得分。
5.炊事结束,应及时清理现场,
关闭燃气开关,地面无垃圾、杂
物、明显积水,水渠通畅;
5
炊事结束后现场抽
样,每发现 1 处不符
合规定,扣 1 分。
6.应当定期清理、清洗、维护食
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
保温等设备与设施,采取必要的
防护措施,并做好标识,确保正
常运转和使用;
5
现场抽样设备与设
施,每发现 1 处不符
合规定,扣 1 分。
7.用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砧
板、刀具案台、盆、筐、抹布及
其他工具必须标志明显定位放
置,分开使用,用后清洗,保持
5
现场检查,发现 1列
不符合规定,扣1分。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37
清洁,无异味;接触直接入口食
品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
消毒并记录;
8.清洗池应有明显标识,餐饮器
具、蔬菜、肉类和水产品应分池
清洗,不混用水池;
5
无标识本子项不得
分,现场抽样,每发
现 1项违反规定,扣
1分。
9.餐饮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
毒,消毒后及时放入保洁柜待用,
保持干净、无油腻、无积水,并
保存相关消毒记录;
5
现场抽样,每发现 1
列违反规定,扣1分。
10.调味品用后加盖,防止污染。 5
现场抽样,每发现 1
处违反规定,扣1分。
三
菜肴质
量及其
他
(20分)
1.应制订周菜谱,并不断创新翻
花样
5
现场验证,未做到每
发现 1处不符合规
定,扣 1分。
2.按规定对食品留样,不漏留。
留样和样品处置应做好记录;
5
现场检阅3个月的食
品留样记录,现场抽
样,每发现 1 项违反
规定,扣 1分。
3.菜肴搭配合理,打蔬荤菜勺要
分开,量要均匀;
5
现场抽样,每发现 1
次违反规定,扣1分。
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且符合相关规
定
5 每日抽查
合 计
考核部
门意见 考核部门签名 年 月 日
被考核
单位意 被考核单位签名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38
见
注:
1、为了确保食堂服务质量,结合《上海市市级机关后勤服务质量监
督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有关内容,每月对服务单位的工作及运行状况进
行考核。
2、一月一考核,就餐考核满 92.5分为合格,不合格的,在当月管理
费中每少一分扣 1000 元。
(2)月度满意率测评表 21 年 月
日
内
容
单位
卫 生 菜 肴 质 量 服 务 质 量
总
评
环
境
卫
生
10
菜
肴
卫
生
10
个
人
卫
生
10
菜肴
色香
味
10
菜肴
品种
10
菜
肴
搭
配
10
菜肴
新鲜
度
10
服务
态度
10
供
应
数
量
10
操
作
规
范
10
100
职工
食堂
上述仅为本项目主要任务、要求或标准,不能理解为完整、详细的全部工
作,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管理经验,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行投标。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39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 评标
(一)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
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评委会成员
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委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评审结果。
(二) 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
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
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
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三)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
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
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
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
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
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40
二、 评标程序
(一) 投标文件初审
1.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审细则的规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
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
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二) 投标文件的澄清
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
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纠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
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
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
(三)对漏项和缺项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认为产生的漏项或缺项不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在澄清、说明和补正中已承认并承
诺由其承担该漏项或缺项费用,可将该项所有有效标报价中的最高报价计
入其评标价中。若投标方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
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41
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评审价:无缺漏项的报价,投标报价即评审价;有缺漏项的报
价,对投标价中缺漏项按照对其最不利原则(即按照投标人中该项最高报
价计算)修正后的投标修正价为其评审价;评审价不等于中标价,一旦中
标,仍按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签订本项目合同。
(五) 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
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
较与评价。
(六)最后得分: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各自打分,得分分值之和
即为其总得分。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将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按投标价格由低到高顺序
排列;评委会按上述排列向采购人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八)凡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
件,都将导致投标无效:
(1)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 投标有效期不足;
(3)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标的其他实质性条款;
(5) 其他招标文件中要求必须满足的条款而未满足的;
(6) 投标人的投标书、资质证明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7) 投标人将招标内容拆开投标;
(8) 投标文件没有按要求盖章、签署的;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42
(9) 投标文件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的(如有);
(10) 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
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11) 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12)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
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3) 投标人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
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14)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无效投标的:
(15)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 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法
上海市东方医院食堂餐饮项目包 1 评分规则:
评分项目 分值区间 评分办法
企业的经营状况、信誉资质 0~4 根据投标单位的经营状况、企
业信誉资质进行综合评定:
1、提供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2、提供有效期内的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或 HACCP 认证证书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类似项目的业绩经验 0~10 根据响应单位 2018 年 06 月 1
日至今所承接的类似项目(必
须包含营养餐)业绩情况进行
评分:
每提供 1 份有效业绩证明材
料(合同首、尾页及合同金额
页复印件)得 1 分,最高为
10 分,未提供完整业绩证明
材料的此项得 0 分。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43
本地化服务 0~4 投标人在本市具有种植基地
的(自有土地或租赁土地)得
4 分,否则此项不得分。
注:基地土地若为投标单位自
有,需随附土地证(复印件加
盖单位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基地场地若非投标单位自有,
需随附土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证明材
料;
报价分 0~10 投标报价(权重 10%)得分
计算公式如下: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
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
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
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100
如提供服务的单位为小型和
微型企业,则所投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计算。
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 1~15 根据针对本项目拟派的人员
配备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1)具有临床营养师执业资格
证书(卫生部和人社保颁发)、
治疗饮食厨师上岗证书(营养
质控中心颁发),且人员配置
合理证书齐全得 11-15 分(需
以随附的相关人员资格证书
为准);
2)人员配备比较合理、到位
或配备人员技术资格证书不
齐全的,得 5-10 分;
3)人员配备不明确、不合理
的,得 1-4 分。
餐饮人员工资的合理性(人员 0~5 对餐饮人员工资的合理性进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44
福利待遇、社会保险、意外保
险等)
行评分,最优得 4-5 分,较好
得 2-3 分,一般得 0-1 分。
菜谱等餐饮配置情况 1~10 根据所提供的菜谱配置情况
进行综合评分:
1)菜式丰富,搭配合理,营
养均衡,得 8-10 分;
2)菜谱搭配合理,营养均衡,
得 5-7 分;
3)菜谱荤素搭配不够合理、
营养欠均衡,得 1-4 分;
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惩罚
措施及考核标准
1~10 结合所描述的食品卫生安全
保障措施、惩罚措施及考核标
准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1)措施安排及考核标准设置
合理、得当,得 8-10 分;
2)措施安排及考核标准设置
比较合理、得当,得 5-7 分;
3)措施安排及考核标准设置
不合理、较差,得 1-4 分。
整体餐饮服务方案 1~17 根据针对本项目的整体服务
方案(对采购需求的理解、餐
饮安全卫生管理方案、奖惩措
施、内部管理制度等)进行综
合评定:
1)方案科学合理且针对性强,
病人治疗饮食食谱合理的,得
13-17 分;
2)方案针对性一般,缺乏一
定科学合理性的,得 10-12
分;
3)方案体现不出针对性、科
学性的,得 1-9 分。
应急保障 1~15 根据所提供的针对可能发生
的突发事件如公共卫生事件
爆发后采取的相关闭环管理
等的应急保障方案及措施进
行综合评定:
1)方案科学合理、措施有效
的,得 10-15 分;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45
2)方案针对性一般,措施针
对性不强的,得 5-7 分;
3)方案、措施体现不出针对
性、科学性的,得 1-4 分。
本项目涉及的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1、中小企业政策:
(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相关规定认定。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对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对联合投标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2%
的扣除(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
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
审价格。
(3)根据《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
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
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
(4)根据《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或大
型企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 和《财库〔2017〕141 号》规
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上述资料
的报价,其价格不予扣除。
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
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
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46
3、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
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列入财政部、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或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评标时在同等条件下享
受优先待遇,实行优先采购。
上述“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以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投标人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清单中相应页面作为证明材料。
4、如果有国家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
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
招标文件 合同条款
47
第五章 合同格式
包 1 合同模板:
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
合同统一编号: [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
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
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 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 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
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本合同: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
务质量等详见合同附件。
2. 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2.1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
它任何费用。
2.2服务地点
招标文件 合同条款
48
2.3服务期限
本服务的服务期限:[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
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
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4.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
押权、留置权等。
4.3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
利。
4.4 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验收
5.1 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
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
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
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5.2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
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 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
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
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
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5.4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
招标文件 合同条款
49
6.保密
6.1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
保密义务。
7.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7.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7.2.1付款内容:(分期付款)
7.2.2付款条件:
[合同中心-支付方式名称]
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
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
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
为止。
8.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
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
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
其相等的金额。
8.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
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8.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
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8.5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
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8. 6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
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
招标文件 合同条款
50
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
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
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
作配合。
9.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
违约责任。
9.4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
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9.5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
运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 6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
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
9.7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
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9.8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
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
同第 10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
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
的价格。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
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
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
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
招标文件 合同条款
51
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
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11.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
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
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
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除合同第 13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
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
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
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
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
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
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
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
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
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
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
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招标文件 合同条款
52
14.履约保证金
14.1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有效。
在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 15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
退还乙方。
14.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
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
14.3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
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15.争端的解决
15.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
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
门提请调解。
15.2 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
15.3 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
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
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
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6.2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
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
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招标文件 合同条款
53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20. 合同附件
20. 1 本合同附件包括: 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
20. 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 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
文件为准。
21.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
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_1]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本合同版本为格式文件。
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55
第六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目录
1、商务标
(一)资质部分
表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表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
描上传);
表 3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上传);
表 4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投标方需提供最近一
次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表 5 投标保证金汇款底单(加盖单位公章);
表 6 无利害关系声明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表 7 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表 8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表 9 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二)报价部分
附件一 投标函(格式)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三 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四 投标单位的财务情况表(格式),附第三方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2、技术标
附件五 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六 技术条款偏离表;
附件七 同类项目业绩清单(2018 年 06 月 01日至今);
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56
附件八 服务方案;
附件九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十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福利性单位不用填写);
附件十一 节能清单和环保清单说明表(非清单产品不用填写);
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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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标
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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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部分
投标人须知
1.1 对所附表格中要求的资料和询问应做出肯定的回答。
1.2 资格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他所做的声明及对一切问题的回答的真
实性和准确性。
1.3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文件将由招标代理机构及买方使用,并据此进行
评价和判断,确定投标人的能力。
1.4 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退还。
1.5 全部的文件应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按投标人须知第 16 条规
定封装。
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59
表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__________(地方名称)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投标单
位全称),在下面签字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单位
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 (项目名称)合同投标
及合同执行、完成有关服务事项,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
表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
表 3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副本原件,扫描上传)
表 4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投标方需提供最近 6个月内任意一次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
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60
表 5 投标保证金汇款底单
投标保证金办理电汇和、网银,请提供相关的银行底单复印件。
开户银行: 帐号:
注:请填写开户银行和帐号,以方便招投标项目结束时,保证金的退回。
投标单位被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表 6 无利害关系声明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方承诺与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我方声明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
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收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单位被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表 7 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诺函
我方承诺对所递交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单位被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名称(盖公章):
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61
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62
表 8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序号
名称
(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
(万元)
占全部股
份比例
备注
我方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填报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等与实际不符,视
为放弃中标资格。
注:1.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办理三证
合一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2.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3.投标人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数量多于 10个的,
填写前 10名,不足 10个的全部填写。
投标单位被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表 9 食品经营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投标单位被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63
报价部分
附件一 投标函
致: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
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签字代表_____________(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
代表投标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方名称、地址)提
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四份。
(1) 资质部分
(2) 商务和技术部分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 附 投 标 报 价 表 中 规 定 的 应 提 供 和 交 付 货 物 的 投 标 总 价 为
(注明币种),即 (文字表述)。
2. 投标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
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 其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 90 个日历日。
5. 投标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
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方被授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被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64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
投标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东方医院食堂餐饮项目包 1
项目名称 保证金缴纳方
式
服务周期 备注 最 终 报 价 / 年
(总价、元)
注:(1) 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RMB)元表示。
(2) 报价包含所有税费。
(3) 若本表与报价格式其他部分在内容上有出入,以本表为准。
(4) 上表中“投标总价”应包含整个项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报价单位
在报价时必须充分考虑本项目所需要求,如果在报价中有缺项和漏项,则将被认为该项
的价格已经包含在其他项中。采购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不会对报价单位缺漏项的金额
给予补偿。
投标方被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方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 65 —
附件三 分项报价表
投标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币单位:元
序 号 报 价 内 容 餐 饮 费 报 价(元/年)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注:(1) 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RMB)元表示。
(2) 价格中已含招标服务费及相关税费。
投标方被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方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 66 —
附件四 投标单位的财务情况表(格式)
投标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基本资料
资 产 固定资产
总 额 流动资产
负 债 长期负债
总 额 流动负债
年平均完成营业额
最高年营业额
人员数量
二、近年完成的营业额
年 度 完成金额
2018
2019
2020
★注:提供以下材料(2020 年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或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
金流量表)
投标方被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方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 中
其 中
— 67 —
技术标
— 68 —
附件五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商务
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
条款
偏离 说明
服务周期:
付款方式:
合同条款
……..
投标方被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方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 69 —
附件六 技术条款偏离表
投标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技术
条款
投标文件的技术
条款
偏离 说明
根据第三章内容填写
投标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方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 70 —
附件七 同类项目业绩清单(2018年 06月 01日至今)
投标单位名称: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 ____________
序号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及所在
地
合同金额 合同完成情况
注:其中所列的主要项目应附合同复印件、用户满意度评价、供货发票。
投标单位被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名称(盖公章):
— 71 —
附件八 服务方案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公司实力综合简介;
2、所投产品简介;
3、保证措施和方案;
4、售后服务承诺方案
5、服务方案;
6、针对本项目的拟派人员;
7、其他独具特色的服务承诺或优惠措施的方案;
8、其他。
投标单位被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名称(盖公章):
— 72 —
附件 8-1 针对本项目的拟派人员
序号 姓 名 职务 职称及资格证书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
目
注:随本表附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身份证、资格证书等复印件证明材料。
投标单位被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名称(盖公章):
— 73 —
附件九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
目 名 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
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
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 的 名 称),属于餐饮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 名 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
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餐饮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74 —
附件十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福利性企业不用填)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
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方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十一 节能清单和环保清单说明表
(非清单产品不用填写)
序
号
品
牌
投标
型号
节能产品认证清单 环保产品认证清单
已取
得证
书日
期
清
单
型
号
证书
编号
位于节能
产品政府
采购清单
页次
已取
得证
书日
期
清
单
型
号
证书
编号
位于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清单
页次
1
第 XX页第
XX 大行第
XX行
第 XX 页第 XX 大
行第 XX行
2
3
4
5
6
7
8
9
— 75 —
备注:1、上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以相关职能部门正式发布的最新一期为准。
2、投标单位需填写本表,并按以上序号循序在该表后提供《节能产
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该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用
颜色笔标识一一对应的认证型号)。
投标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方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 76 —
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
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
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 77 —
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营业收入 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78 —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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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
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
统计局 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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