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依据荆区采【2021】113号,湖北富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荆州市荆州实验小学的委托,对荆州市荆州实验小学校园购买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各位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JQJC-2021FH-042
二、项目名称:荆州市荆州实验小学校园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荆州市荆州实验小学校园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四、采购预算:181.05万元
五、服务期限:一年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领取磋商文件时间:
各潜在供应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自行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采购文件。
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政府采购更大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20〕12 号)“不再要求中小微企业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政策。
九、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24日9:00时(8:30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荆州市荆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交易一室。
十、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1年8月24日9:00时。
开标地点:荆州市荆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交易一室。
十一、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 90个日历日。
十二、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
荆州区人民政府网:www.jingzhouqu.gov.cn
十四、质疑: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荆州市荆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十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荆州市荆州实验小学
联 系 人:范成银
联系电话:0716-8449750
地 址:荆州区屈原路29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富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方铮铮
联系电话:15342982909
地 址:荆州城南开发区凤凰路51号(中铁十二局二公司荆州办事处)
挂网文件-荆州市荆州实验小学校园购买服务采购项目.zip
荆州市荆州实验小学
湖北富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荆州区区级政府采购
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JQJC-2021FH-042
项目名称:荆州市荆州实验小学校园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荆州市荆州实验小学
湖北富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0二一年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邀请书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7
第四章 评审办法……………………………………………21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25
第一章 招标邀请书
依据荆区采【2021】113号,湖北富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荆州市荆州实验小学的委托,对荆州市荆州实验小学校园购买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各位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JQJC-2021FH-042
二、项目名称:荆州市荆州实验小学校园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荆州市荆州实验小学校园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四、采购预算:181.05万元
五、服务期限:一年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领取磋商文件时间:
各潜在供应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自行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采购文件。
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政府采购更大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20〕12 号)“不再要求中小微企业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政策。
九、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24日9:00时(8:30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荆州市荆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交易一室。
十、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1年8月24日9:00时。
开标地点:荆州市荆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交易一室。
十一、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 90个日历日。
十二、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
荆州区人民政府网:www.jingzhouqu.gov.cn
十四、质疑: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荆州市荆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十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荆州市荆州实验小学
联 系 人:范成银
联系电话:0716-8449750
地 址:荆州区屈原路29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富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方铮铮
联系电话:15342982909
地 址:荆州城南开发区凤凰路51号(中铁十二局二公司荆州办事处)
荆州市荆州实验小学
湖北富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项号 |
内 容 |
规 定 |
1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荆州市荆州实验小学校园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QJC-2021FH-042 采 购 人:荆州市荆州实验小学 |
2 |
服务地点 |
荆州市荆州实验小学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一年 |
4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5 |
采购内容 |
荆州市荆州实验小学校园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
6 |
最高限价 |
181.05万元 |
7 |
供应商资格 条件 |
详见第一章第六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
8 |
资格审查 方法 |
资格后审 |
9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0 |
投标人的 替代方案 |
□允许 不允许 |
11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2 |
投标文件 份数及密封要求 |
正本1份,副本2份(用纸外形尺寸统一为A4纸规格)。装在一个包封中密封,外包封中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须单独提供一份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用于开标前核对。 |
13 |
获取 磋商文件时间 |
各潜在供应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自行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采购文件 |
14 |
提疑方式 |
书面提疑 时 间:2021年8月18日8:30时—12:00时 地点:荆州市荆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
15 |
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补、答疑的时间及地点 |
书面答疑 时 间:2021年8月18日14:30时—17:30时 地点:荆州市荆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将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澄清、修改,或者暂停、终止等项目信息。 |
16 |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
地点:荆州市荆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受理时间:2021年8月24日8:30时 截止时间:2021年8月24日9:00时 (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17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8 |
开标时间 |
开标时间:2021年8月24日9:00时。 开标地点:荆州市荆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交易一室。 |
19 |
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 |
按投标文件递交先后顺序进行 |
20 |
发出中标 通知书 |
投标有效期满30天前 |
21 |
签订合同 |
收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 |
22 |
投标费用 |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
23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否 |
价格扣除比例 |
10% |
|
24 |
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价格扣除比例 |
3% |
25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 |
一、总 则
1.磋商内容
1.1采购内容:荆州市荆州实验小学校园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要求: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技术要求
2.合格的投标人:详见“第一章”第六条
3.相关费用:本次招标的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支付,招标代理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计取,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壹仟肆佰元整(¥21400.00)。
二、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的构成
1.1磋商文件共六章,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磋商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 评标办法、步骤及标准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项目描述等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提交全部资料。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在各方面对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其风险自行承担。
2.磋商文件的澄清
2.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对其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收到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要求,均将视情况确定以适当的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2.2采购人的书面答复将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每个已经报名领取磋商文件的投标人,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3.磋商文件的修改
3.1无论何种原因,采购人均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3.2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修改书将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3采购人根据需要可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如需延长投标截止期,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领取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并在指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构成
1.1.磋商文件规定有格式的,投标人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投标人漏交或空留任何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均按照本须知的规定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3.投标文件胶装成册,应编制目录和页码。
2.投标函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报价一览表。
3.投标人应提供的资质材料
3.1.投标人应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第六条规定的条件,所提交的证明文件须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要求:
1)投标人简介;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次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则是法定代表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勿需此项,投标代表身份证随身携带,核后归还);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报名至投标期间网站截图);
6)投标人根据“评分标准”中的要求提供评分所需的资料;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资料。
4.投标有效期
4.1开标之日起 90个日历天。
4.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5.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5.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套和副本2套(共3套),每套投标文件必须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清楚书写,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投标文件正本上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但封面须加盖公章。
5.3.任何必要的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加盖公章。
5.4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不得使用活页装订,必须编排页码,否则视为无效标。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人名称、地址及“正本”或“副本”,均注明“于2021年8月24日9:00时前不准启封”字样并加盖公章。
1.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安排专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送至规定的地点和人员。传真等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3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为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点和时间。
1.4采购人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的投标文件。
1.5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将投标函单独密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交一份,封面上注明内容并加盖公章。
2.投标截止期
2.1 2021年8月24日9:00时之前在荆州市荆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交易一室递交投标文件。
五、开标与评标
1.开标
1.1采购人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的法人或委托人必须参加,并签名以证明其出席。法人或委托人不参加开标会的作为自动放弃,并作无效投标处理。
1.2开标时,投标人应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在确认无误后开启投标文件。主持人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采购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在开标时未提供投标函、法人授权委托书或者内容不清晰的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材料将当场退还给投标人。
2.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评审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为3人。并推荐一名评审组长,主持评审工作。
评委身份定标前保密,评委名单在中标公告中予以公告。
3.投标文件的澄清
3.1在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将可能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4.投标文件的审查
4.1评审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4.2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规范、不一致表述,可以被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4.3在详细评标之前,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4.4没有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2)投标有效期不足;
3)投标人的资质不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第六条合格投标人的要求;
4)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5)投标文件载明的检验和验收标准及方法等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6)开标时未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核对或者内容不清晰的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材料将当场退还给投标人;
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8)本磋商文件其它地方载明可能作无效投标处理的;
9)政府采购法规规定应该作无效投标处理的;
10)投标人未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评审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步骤及标准。
6、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价格评议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给予《投标人须知》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或非监狱企业生产的货物。
1)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
2)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还应出具所提供产品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对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投标人须知》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联合体按《投标人须知》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
对于未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或声明函内容不能说明所提供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企业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给予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7、相同品牌处理原则: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8、定标
8.1评审委员会确定综合分值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投标人。如中标候选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选择下一顺位的候选人中标或重新组织招标。
8.2确定中标投标人。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中标候选投标人推荐给采购人,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六、签订合同
1.1从中标公告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人若不能按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视作投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新的中标人。
1.3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或者因故不能签订合同,将记入诚信档案。由采购人是否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涉嫌违规的将依法承担一切责任。
1.4磋商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的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荆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1.6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是否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名单由采购人确认。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内容
根据学校管理工作需要,需招聘服务工作人员58人,包括食堂和后勤等服务人员,其中食堂服务人员45人,后勤服务人员13人。服务地点为:城东、城南、城中、荆北四个校区。
二、服务期限:
一年
三、服务要求:
1、人员配备
岗位 |
人数 |
详细岗位职责 |
厨师长 |
4 |
制作菜谱,按时按点烹饪菜品 |
厨师 |
5 |
填写表格(天然气开关记录、原材料领取表、下班水电登记表、潲水处理表等)按照流程,制作菜谱,按时按点烹饪菜品 |
洗菜工 |
8 |
捡菜、洗菜、卫生、清洁、绿叶菜必须有浸泡记录。 |
切菜工 |
8 |
负责管理本部门使用的设备、工具、所有操作设施消毒。如:打扫操作台;清洗冰箱、冰柜、冷藏冷冻库房、案板、菜刀、砧板、菜墩、菜筐、货架、磅秤、推车等。 |
餐厅保洁 |
8 |
负责大厅桌面、地面卫生打扫,桌子摆成一条线、桌面残渣清理,餐具碗筷回收、地面清理。 |
安全专员 |
4 |
负责留样、农药残留检查,配合学校验收菜品、检查原料、填写台账等,开餐期间需要配合开餐、分饭菜。 |
洗碗工 |
8 |
负责餐具的清洗,做到一刷、二洗、三消、四消毒,保证餐具干净无污垢。 |
勤杂工 |
13 |
负责校区过道、校园走道、电梯间等公共场所卫生的清扫,保持所有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洁,地面干净、无尘土、无卫生死角,做到每天拖三遍,每天消毒一遍。水、电、门窗及公共设施的简易维修。 |
注:供应商需要按岗位分别报价,结算以各岗位实际使用人数据实结算。中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服务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公积金及管理费等所有费用。
2、人员要求:
(1)数量:服务人员58人。
(2)基本要求:年龄18岁-60岁,有从事食堂或后勤工作的相关经验。
(3)身体状况:身体健康、无疾病。
(4)个人品行: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规,无任何违法记录。
(5)工作时间:每天8小时工作制,能适应值班、加班。
3、工作职责/内容:
(1)严格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教育、卫生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坚持学生食堂公益性原则,严格执行湖北省、荆州市、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的相关规定。
(3)做好食堂卫生工作,确保师生干净清洁的就餐环境。
(4)把好食品质量关,严格清洗加工程序,确保食品制作安全;严格餐具消毒制度,确保饭菜消费安全。
(5)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学校食堂设施完好,杜绝投毒中毒事件发生。
(6)及时填写各种记载表、所有供应食品必须按要求留样。
(7)食堂管理体现人本化置意见薄、安排接待等多种渠道收集师生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
(8)积极配合学校建立和实施“五员制”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健康食堂”等创建达标活动。
(9)自觉履行与采购人合同的其他约定与条款。
4、服务要求
(1)中标人依法与服务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负责劳动合同期内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不得将服务人员委托给第三方代聘、代管或转包。
(2)应提供项目总体服务方案、人员招募、培训及激励机制、人员考核、执业操守及相关承诺、应急处理措施、疫情管理等方案。
(3)中标人是食堂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直接责任人,对食堂安全工作负全责。应具有完善的安全工作方案、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专项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开展安全工作。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组织机构齐全、措施可靠,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安全教育、培训、管理、检查、整改等工作开展有制度、有记录,有台账、有考核、有奖惩。配备持证专职食品安全员负责组织和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在服务期间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湖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储存、餐饮具清洗消毒等环节的全过程管控,杜绝各类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积极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参与采购人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4)中标人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切损失、赔偿和罚款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给采购人造成负面影响和名誉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一切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5)服务期间,中标人应配合和服从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学校、校园建设与管理处、学生伙委会等的管理、检查、监督、考核和处罚,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反馈。
(6)中标人在服务食堂期间,将云平台监管纳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平台,接受市级有关部门的的监管。
(7)采购人对中标人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如考核不合格或师生满意度低于80%,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法规确定以下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对资质与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将经评审的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第一名(评分细则附后)。
二、评标步骤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后,进入最终报价,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无效。
(一)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查
评标委员会审查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资格和符合性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二)最终报价
合格有效的投标人报出最终报价。
(三)确定成交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依据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结果,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凡是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查均合格且实质性响应技术服务要求的投标人,经评审专家组评定排名第一的作为成交候选人。(本项目采取兼投不兼中的原则)
三、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