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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第三实验中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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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第三实验中学关于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苏州合亿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相城第三实验中学的委托,就其所需的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政府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SZHYS2021-XC-C-012号

二、项目名称: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苏州新绿色团膳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迎湖村迎湖村路11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陆万玖仟陆佰元整(¥369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

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021年9月1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荣伟、钱建明、马宏伟

六、成交服务费相关信息:

成交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如下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

成交服务费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

(1)名称:苏州市相城第三实验中学

(2)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沈思港路299号

(3)联系人:马宏伟

(4)联系方式:18012620205

2、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苏州合亿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苏州市相城区聚茂路185号活力大厦C座505室

(3)联系人:徐晓逸/范佳钰/胡欢/吴雯瑜

(4)联系方式:0512-67210880

八、公告期: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苏州合亿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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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竞争性磋商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HYS2021-XC-C-012号

采购项目: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

项目类别:服务类

采购单位:苏州市相城第三实验中学


苏州合亿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


苏州市相城第三实验中学关于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苏州合亿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相城第三实验中学的委托,就其拟采购的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SZHYS2021-XC-C-012号

2、项目名称: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

3、采购预算: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4、标段数量:1个

5、采购需求:本次招标项目为对苏州市相城第三实验中学食堂经营提供服务,进一步提高食堂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021年9月1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8月6日

2、方式:网上报名

3、CA办理

(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注: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4、登陆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政府采购登陆”,选择“供应商”,进入“供应商”系统,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即可获取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

5、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同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8月6日,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响应。

6、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3914088964(软件客服)、0512―69820845/0512―69820846(业务咨询)

7、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推送本项目采购文件以供供应商下载,供应商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8、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9、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间截止时间前递交磋商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磋商响应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

磋商时间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四、磋商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8月10日14: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8月10日14:30 (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1楼

五、磋商有关信息:

1、磋商时间:2021年8月10日14:30(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1楼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名称:苏州市相城第三实验中学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沈思港路299号

联系人:马宏伟 联系电话:1801262020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苏州合亿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聚茂路185号活力大厦C座505

联系人:徐晓逸/范佳钰/胡欢/吴雯瑜

电 话:0512-67210880 传 真:0512-67220880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苏州市相城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监督电话:0512-67591005、0512-67591006。

2、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亦是发布在以上媒体,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九、公告期:本项目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苏州合亿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0日


总目录

第一章 采购需求…………………………………06 第二章 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14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17 第四章 附件格式…………………………………23

第二章 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14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17

第四章 附件格式…………………………………23


第一章 采购需求

苏州合亿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相城第三实验中学的委托,就其拟采购的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磋商编号:SZHYS2021-XC-C-012号

二、项目名称: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五、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苏州市相城第三实验中学是一所国有公办的普通全日制学校,地处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沈思港路299号;人员规模约 900 余人。为了进一步提高食堂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学校经研究决定对食堂的经营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设备设施要求:

1、厨房设备采购方已一次性投资到位,包括食堂装修部分、所有陈设布置、餐饮主要设备(包括餐具),其所有权归采购方所有,由成交服务方支配使用。采购方提供现有设施设备条件,成交服务方在成交公示期满后须赴成交食堂现场探勘现有设备,检查核对并测试设备,如有损坏书面通知甲方维修或购置。设备经维修或添置完毕,双方须书面确认。成交单位在承包经营期内对所有厨具设备负责维护保养及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外包服务期内因设备使用年限到期造成的设备设施无法使用,由采购单位负责添置。若外包服务方需进行大件设备添置或更换的,需与采购方协商后确定。

2、成交服务方在经营过程中要对采购方所提供设备实施进行日常的维护,如涉及人为损坏或不当造成损坏的,则由成交服务方负责照价赔偿。如正常耗损,或确实需要添置的餐具、厨房设备设施等,报采购方确认同意后,由采购方负责添置。

3、食堂内下水道疏通由成交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4、经营所需食堂耗材、清洁易耗品、食堂用杂品及卫生用品等所有易耗品,均由外包服务方提供。

5、食堂内配套设施设备、电路和网络维修(除成交方人为损坏)等费用按实由采购方承担。外包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燃气、水、电费均由采购方承担。

(三)采购要求:

1、食堂餐桌椅、空调等主要设备由学校提供,其他设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准备,不得影响食堂的正常经营。

2、供应商必须承诺其拟派遣的项目负责人(现场项目经理)满足以下的资质要求:

(1)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

(2)现从事餐厅经营管理,且具有3年以上(含3年)的餐厅管理经历,具备餐饮经营管理和饮食卫生基本知识;熟悉饮食工作规律和特点,熟悉学生消费需求,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为高校师生服务的思想意识,并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近5年在经营管理期间无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和安全责任事故,无不良社会记录。

(3)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

(4)符合从事餐饮健康要求。

3、岗位需求: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学历要求

其他要求

1

食堂项目负责人

1

高中及以上

具有三年以上餐饮管理经验,掌握食堂成本核算、内部管理等业务技能。

2

厨师

1

初中及以上

具有三年以上食堂工作经验,具备娴熟的烹饪知识和烹饪技术。

3

安全管理员

1

高中及以上

可内部兼职,通过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并获得相应证书,掌握食品安全管理相关知识。

4

仓库保管员

1

高中及以上

可内部兼职,具备库房管理经验,具备计算机系统操作技能,具备计算机办公软件、阳光信息平台信息发布、每周菜单网络信息发布和财务软件操作等业务技能。

5

服务人员

不限

不限

服务人员总人数不作要求,但不得因人数少而影响学校工作。

注:(1)成交供应商拟派驻服务人员安排不得低于上述标准;

(2)若有人员更换,应立即补足人员。

(3)食堂服务人员为成交供应商员工,员工工资、保险、福利、安全保护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员工出现任何劳动纠纷,人身伤害等问题均与学校无关。

(4)所有食堂人员都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按食品从业人员要求规定体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食堂委托成交供应商经营管理,学校负责监督管理,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学校相关部门的管理。食品安全、伙食质量、卫生等常规管理工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学校对食堂的食品安全、产品定价和伙食质量等进行监督,月度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由学校负责实施。

5、餐厅、操作间、室外通道、楼梯等均属于成交供应商的管理范围,实行“门前三包”,必须保持干净整洁。食堂工作人员薪酬及其它经营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理,食堂工作人员要有相关的健康证明,严禁无证上岗。工作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委餐饮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

6、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与就餐环境须达到苏州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学校有权监督,并定时检查。

7、食堂设施:学校提供基本的设施设备供成交供应商使用,经营期结束必须完好无损交还学校;其他常用的餐饮工具、用具等设备的添置及日常维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

8、成交供应商委派的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一经确定,合同期内不得变更,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必须先征得甲方采购人同意方可换人。

9、经营项目和相关要求:

(1)供应商提供服务团队,人员工资按照实际产生金额结算。

(2)餐厅区域中餐,供应各类汤类,学生供应方式采用套餐式。

(3)投标供应商提供完善的项目经营方案。

10、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受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市(区)创建部门、经营管理部门等处罚的,由成交服务团队承担全部责任,学校不负连带责任。因成交服务团队的管理不善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的,由成交团队负全部责任。未按上述要求承诺或未提供承诺的,视同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11、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在承包经营期间中应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无条件接受学校管理。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建立和遵守食品安全卫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六、其他要求:

1、报价说明: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服务所需要的费用、人工、服装、住宿、交通、高温补贴、加班费等各项福利费用、管理、各种税费、保险、劳保、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响应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021年9月1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

3、供应商必须说明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内容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4、本项目中派驻的服务人员与采购人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服务人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管理。成交供应商和服务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负,与采购人无涉。

5、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若所提供的服务不能令采购人满意,如菜品质量及品种,服务人员的素质水平、工作态度等,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更换管理及服务人员。

6、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若连续3个月考核未能达到学校考核规定的标准或其响应承诺,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7、关于解除合同:若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出现下列情形时将被解除服务合同。

7.1未经采购人许可,将承包的服务转包他人;

7.2严重违反采购人的有关规定;

7.3出现食物中毒、卫生检查不合格等重大事故或问题。

8、成交供应商须为其配置的所有工作人员提供经采购人确认的统一工作服和购买意外险。

七、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文件组成(部分格式见附件)

1、参加磋商的响应函;

2、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响应报价表;

5、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符合响应单位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磋商响应单位上一年度经审计过的财务报告或磋商响应单位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③磋商响应单位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相关设备的清单或对应的购置发票或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等证明材料;

④磋商响应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上一税收申报日)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上一社保申报日)缴纳的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⑤磋商响应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磋商响应单位证明其为合格供应商所具备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参与本项目所必须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如有)。

7、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为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的相关材料(如属);

9、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清单及其资质、资历证明材料;

10、响应服务的《服务要求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11、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12、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中所涉及到的其他材料如社保证明、业绩合同、职称证书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资料。

(二)文件要求:

1、数量要求为一本正本,两本副本,装订成册;装在一个文件袋里密封,封口处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有醒目的采购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全称;

2、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签章,并加盖公章。

八、磋商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

3、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凭身份证明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未能出示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4、由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7、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9、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0、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最后一个供应商磋商结束后十五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3、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九、综合说明

1、供应商必须说明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内容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2、磋商保证金:(无需缴纳)

3、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如下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

帐户名:苏州合亿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 1054110104002862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元和支行

4、磋商说明:

(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磋商代表的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为磋商代表的可不提供);

(3)响应文件密封和签署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不能成交;

(5)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不能成交;

(6)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不满三家或进入二次报价的不满三家或二次报价在采购预算内不满三家的,磋商采购失败。

十、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响应产品如涉及到“协议供货”目录内产品,必须参照最新一期协议供货目录内(参照苏州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专栏)产品的品牌、型号及协议供货价格(不得高于协议供货价格),如违反如上要求,否则为无效响应。

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正常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7)10号)及《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通知规定:

(1)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应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了解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相关情况,依据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并按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最新规定执行。拟采购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的,响应单位须按照上述要求并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应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拟采购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清单范围内的,在最终报价一致的前提下,优先选择使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较多的响应单位,选择使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响应单位须按照上述要求并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应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未使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投标人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服务过程中采用绿色产品或材料。

(2)促进残疾人就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小微企业的价格分评审:

①中小微型企业的认定:

中小微企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注册地经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书,或提供签署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带最新一期的企业纳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时,可以认定为中小微企业。未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微企业认定书或《中小企业声明函》及附件资料的,不享受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②价格分的折扣:

对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信用记录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我们将依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审小组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①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②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③查询证据留存方式:

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④信用记录使用规则:

评审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

2、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公示信息为准。

第二章 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审方法

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方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和资质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得分,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

3、如出现评审总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磋商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成交候选人,如果磋商报价也相同的,则由采购人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

二、评分标准

(一)价格基准分:10分

第一步:磋商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格的,为有效磋商报价。超财政预算的磋商报价为无效磋商报价。无效磋商报价的磋商响应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成交。

第二步:在所有有效磋商报价中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其他磋商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10%×100。

(二)管理及实施方案:50分

1、工作人员配置及人员管理比较(包含各项岗位职责、工作程序、进退场交接方案)(6分):

以上三点架构全面且内容详细、贴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以上三点均涉及但内容简单、可操作性一般的得4分;以上三点没有完全涉及且方案内容不全、可操作性差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2、提供相应的菜肴比较(品种菜单、品种丰富,菜式搭配,样式美观)(8分):

上述内容全面且内容详细、菜肴品种丰富、菜式搭配合理、精致美观的得8分;上述内容均涉及但内容简单、菜品种类及美观性一般的得5分;上述内容没有完全涉及且内容不全、菜肴美观性及丰富性差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3、合理拟定菜品营养配比(营养分析,根据营养搭配合理、荤素搭配均衡)(4分):

上述内容全面且内容详细、营养搭配均衡合理的得4分;内容简单、菜品营养搭配一般的得2分;内容不全、菜品营养搭配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4、企业完整管理体系比较(具体管理体系内容,五常法六项管理经营模式制度)(6分):

以上二点全面且内容详细、管理制度完善的得6分;以上二点均涉及但方案内容简单、管理制度较完善的得3分;以上二点没有完全涉及且方案内容不全面、不清晰、制度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5、质量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内部员工奖惩制度制定比较(6分):

以上三点制度完善合理且内容详细、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以上三点均涉及但内容简单、可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以上三点没有完全涉及且内容不全面、不清晰、操作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6、本项目食材制作、开餐流程、日常管理流程图(每个流程落实到人)的服务方案比较(6分):

以上都涉及且方案全面详细、各种流程健全合理、贴合实际需求的得6分;以上三点均涉及但方案内容简单、有流程介绍、较贴合实际需求的得3分;以上三点没有完全涉及且方案内容不全面、流程混乱、缺失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7、节能方面的具体实施方案比较(4分):

方案实施得当、可行合理且内容详细全面的得4分;方案内容简单、完善性及合理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8、针对本项目提供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方案比较(2分):

方案内容全面详细的得2分;内容不清晰不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9、针对本项目突发事件紧急预案(停水、停电等)比较(4分):

根据预案详细内容以及突发事件处理方案进行评定,以上都涉及且方案内容全面完善、具备很强的合理性及可操作性的得4分;方案内容不清晰、不完善、合理性及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分;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

10、针对本项目的特色服务及优惠措施比较(4分):

以上二点全面且内容详细的、贴合实际的得4分;以上二点均涉及但内容不清晰、合理性及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

(三)类似业绩:14分

1、供应商提供类似服务项目业绩:类似经验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10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原件带至评审现场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2、类似项目客户评价表(菜肴口味、食堂环境、卫生状况综合满意度调查表):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4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项目客户评价表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带至评审现场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四)本项目配备人员专项能力比较:10分

1、针对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餐饮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的得3分。

2、配备人员具有三级及以下厨师资格证书1名得1分;二级及以上厨师资格证书1名得2分,最高得3分。

3、配备人员具有健康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

4、配备人员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师证得2分。

注:以上1-4项所配备人员,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单位近期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证书及社保原件带至评审现场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五)综合实力比较:16分

1、供应商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得3分;购买就餐人员公众责任险的得3分;最高得6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带至评审现场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22000、HACCP、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项认证得2分,最高得10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证书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上查询截图,不提供不得分)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苏州市政府采购采购编号SZHYS2021-XC-C-012号磋商文件及该文件的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①成交通知书;

②磋商文件;

③乙方成交的响应文件;

④乙方在采购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二、合同内容:

乙方负责提供甲方所需的食堂第三方服务

价格与支付:

1、合同价格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合同金额应包括在服务期内服务所需的费用、人工、服装、住宿、交通、高温补贴、加班费等各项福利费用、管理、各种税费、保险、劳保、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响应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2、付款步骤:合同生效后,甲方以先服务后支付的原则结合每月考核情况按季度付款。服务一个季度后的次月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格的发票,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一季度款项。

3、付款凭据:

合格发票;

(2)甲方盖章后的验收合格证明;

(3)由供需双方及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4、支付方式:转账或支票。

四、服务期限:

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021年9月1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

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甲方服务管理要求及乙方的相关承诺,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履行本合同情况实行验收考核。

(二)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转包、分包给任何第三方;

(2)乙方发生违约事件经甲方通知后3日内未能改正。

(3)严重违反采购人的有关规定;

(4)出现食物中毒、卫生检查不合格等重大事故或问题。

七、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及标书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服务工作。

2、乙方应做好详细的管理台账,建立管理档案,并按双方约定将管理情况汇总报送甲方。

八、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合同的解除:

1.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1.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1.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1.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2、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合同的生效:

甲、乙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生效合同需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

十一、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附则:

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须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备存。

注:合同条款内容将根据成交单位承诺的实际内容进行调整。

月度考核表

考核时间: 年 月

序号

考核项目

不达标次数

情况说明

1

服务范围及职责明确,操作流程规范标准

 

 

2

人员管理到位,按时按量到岗,按规章制度作息

 

 

3

服务态度良好,持证上岗,技能娴熟

 

 

4

职工中餐做好保温工作,无供应冷饭冷菜情况

 

 

5

按要求提供特色餐饮,并时常变换品种

 

 

6

食材新鲜,无腐败变质食品、无隔夜菜肴

 

 

7

中餐营养搭配合理,色香味形较佳

 

 

8

餐厅用餐环境卫生整洁,桌面地面垃圾清理及时

 

 

9

用餐场所内部地面、水池、下水道按规定清洁,保持整洁。

 

 

10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

 

 

11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水、电使用安全规范

 

 

12

严格贯彻节约政策,未出现能耗使用过量情况

 

 

13

设立意见本主动征求意见及建议,并积极改善提高

 

 

14

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且在有效期内

 

 

主要存在问题及整改结果:

考核部门签字:

餐饮公司签字:

责任处罚

(一)卫生方面

1、无证(健康证、工作牌)上岗每人/次处罚100元;

2、使用三无包装产品:

购进每次处罚100元;

加工使用每次处罚100元;

向客户销售每次处罚100元;

以上均并没收或销毁该产品。

3、过期或变质产品:

购进每次处罚100元;

保管过程中造成,但没有及时销毁每次处罚100元;

加工使用每次处罚100元;

向客户销售每次处罚100元;

以上均并没收或销毁该产品。

4、除采购方管理人员外,进入食品加工、销售区域人员不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或不正确穿戴的,每次处罚100元。

5、生熟食品盛装器皿不分开,食品混放每次处罚100元。

6、前餐剩余的食品必须按照要求妥善保管,加盖加罩必须使用保鲜膜,否则每次处罚500元。

7、前餐剩余的食品必须彻底加热,凡不加热或加热不彻底销售的每次处罚100元。

8、凡荤菜类或清洗完毕的菜肴放置于地面及菜肴没有清洗干净的每次处罚100元;因菜肴未洗干净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9、加工、制作、销售的小包装食品必须加贴生产日期,并且全部当天销售完毕或未售的进行销毁,否则每次处罚100元。

10、加工成熟的热菜不加盖任何隔离,直接敞口存放的每次处罚100元。

11、违法使用色素等添加剂加工食品每次处罚200元。

12、食品及原材料应使用无色食品袋盛装,凡使用有色食品袋盛放食品,每次处罚100元。

13、凡发现餐具没洗干净,或餐具有异味、霉斑每次处罚100元,餐具未按照规定消毒或没有消毒记录每次处罚500元。

14、食品中发现有头发、苍蝇等异物的,经确认是操作过程中造成的,每次处罚500元。

15、在食品加工或销售间吸烟(发现烟头视为吸烟)每次处罚100元;边操作边吸烟每次处罚200元。

16、禁止销售夹生饭每次处罚100元。

18、凡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外包单位除承担一切民事(含经济赔偿)、刑事责任外,还将被扣除全部保证金,并终止协议。

(二)安全方面

1、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间(采购方相关管理人员除外),维修人员以及上级着便装检查必须在食堂负责人的许可后方可进入,否则每次处罚100元。

2、食堂后门在非进出货品时必须上锁或反锁,否则每次处罚100元。

3、中午和餐休息时大厅必须安排专人值班并不得串岗,售餐门窗必须关闭,确保外人不得进入食堂后场,否则每次处罚100元。

4、水、电、燃气、蒸汽必须规范操作,安全使用,否则每次处罚200元;凡是违规操作导致一切后果均由使用单位负责,私拆电源控制开关每次处罚200元。

5、食堂经营方要对经营场所的消防负责,擅自挪用、移动、损坏设施及违反其他消防安全规定的,处于100-200元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追究相应责任。

(三)经营服务方面

1、经营者在食品质量、卫生、安全、经营方向上要严格服从采购方统一要求,对违法、违反规定行为予以处罚100-500元,如经营者不配合检查的以及整改不力的视情节严重,采购方有权终止协议。

2、食堂服务人员必须礼貌待人,被客户投诉一次处罚100元,同一人员被举报/投诉两次的处罚200元,三次责令经营单位将该员工调离现岗位。

3、食堂内部包干区的卫生,须保持整洁、干净,否则每次处罚100-200元。

4、服从采购方管理,对采购方的相关制度、决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凡不配合、不执行的每次处罚100元。

以上涉及到罚款不需经营方签字,直接由采购方开处罚单,并从保证金中扣除。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1:

磋商报价表

序号

项目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2

3

4

磋商报价合计(人民币大写): ¥:

响应单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2:

磋商响应函

苏州合亿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收到贵公司 号磋商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磋商。并向贵公司承诺:

1、愿意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以上所有服务,总价格及明细见《磋商报价表》。

2、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服务义务。

3、我方同意按磋商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我方的响应文件有效期限为磋商开始后60天,如果我方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我方的响应文件,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4、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在磋商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我方磋商文件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我方愿承担一切责任。

5、我方认为贵方有权决定成交者,还认为贵方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供应商成交。

6、我方愿意遵守磋商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7、我方承诺该项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方同意被确定成交后若不履行我方响应文件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我方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8、我方同意我方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采购方有权取消我方的成交资格。

9、如果我方被确定成交,我方愿意在签订合同时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成交服务费,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最高利率计付利息;

10、与本磋商有关的通讯地址:

单 位: 联 系 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格式3:

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标书编号:

日 期:

苏州合亿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愿参加本次 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我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磋商代表签字:

磋商供应商公章:


格式4:

法人授权委托书

苏州合亿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参与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自磋商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职务:

联系电话: 响应单位公章:


格式5:

供应商情况表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盖章)

注册号

电话

企业地址

注册资金

传真

一、单位简历及机构

二、单位优势及特长

三、

职工总数

其中:中级职称人员

资产总计: 万元;资产净值: 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产权: ,租:

销(零)售额:2020年 万元; 2020年: 万元

实现利润:2020年 万元; 2020年: 万元

服务项目

1

2

3


格式6:

服务要求偏离表

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采购文件条目号

采购文件的条款要求

响应文件的响应条款

说明

注: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规定。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7:

商务条款偏离表

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条款

响应文件的服务要求条款

说明

注: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关于服务要求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规定。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8: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若供应商未在此函中对(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明确选择,视为非中小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格式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10:

承诺书

苏州合亿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此承诺!

响应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11、

响应保证承诺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

1.自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成交公告为止,撤销响应;

2.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4.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

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

投标(响应)人: (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格式12投标人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

与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

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说明

注: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所有与之有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