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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洛龙区教育局电教仪器工作站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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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龙区教育体育局2021年三所学校餐厅设备项目采购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洛龙区教育体育局2021年三所学校餐厅设备项目采购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龙政采竞磋-2021-101
2、采购项目名称:洛龙区教育体育局2021年三所学校餐厅设备项目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7日
5、评审日期:2021年08月1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洛龙区教育体育局2021年三所学校餐厅设备项目采购 河南格斯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李村镇袁沟村北六组 1,602,00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凌鸣功,田艳艳,曲明,宁保良,赫连旭阳,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相关标准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收费金额:21,622.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洛龙区教育局电教仪器工作站
地址:洛龙区太康路与广利街交叉口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方式:0379-69925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乐信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建业左岸国际B座2107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9-69979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9-69979099
附件
  • 声明函.pdf
  • 报价明细.pdf
  • 洛龙区体育局三所学校餐厅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doc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洛龙区教育体育局2021年三所学校餐厅设备项目采购

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洛龙政采磋商(2021)0185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龙政采竞磋-2021-101

采购人:洛阳市洛龙区教育局电教仪器工作站

采购代理机构:中乐信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

特 别 提 示

1、响应文件制作

1.1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

1.2供应商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使用“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lytf格式和*.n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

1.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1.4响应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响应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被否决的风险。

1.5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

2、响应文件的提交

2.1除电子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2.2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lytf)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

2.3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

2.4(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nlytf格式)(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3.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3.1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磋商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磋商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供应商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响应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3.2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4、开标

4.1 采购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4.2(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开标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供应商代表检查自己的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开标。

4.3开标时,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解密。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唱标。

4.4(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如供应商现场解密失败,供应商应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4.5(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开标前没有提交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视同放弃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投标。未加密的响应文件现场无法成功上传的,投标无效。

4.6(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仅仅作为网上提交的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特殊情况下才启用的备份资料。没有提交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仅提交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5、为便于供应商(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本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所列招标投标的主体称呼及专业术语,也适用于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对应的主体称呼及专业术语。

6、供应商《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及《参与评审打分的业绩一览表》中所填写内容须与表后所附的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合同业绩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复印件相对应,否则将不予评审打分。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方式的,该两表不进行评审。

7、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报价明细表》、《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及《参与评审打分的业绩一览表》内容进行公示。


目 录 TOC \o "1-4" \h \z \u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9

第三章 采购需求 30

第四章 合 同(样本) 43

第五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 44

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 63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66


竞争性磋商公告

洛龙区教育体育局2021年三所学校餐厅设备项目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洛龙区教育体育局2021年三所学校餐厅设备项目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0日09时 3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编号:洛龙政采磋商(2021)0185号

2、项目名称:洛龙区教育体育局2021年三所学校餐厅设备项目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607000.00元

最高限价:1607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洛龙区教育体育局2021年三所学校餐厅设备项目采购

1607000.00

1607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概况:根洛龙区教育体育局2021年三所学校餐厅设备项目采购,购置主操作区、面点区一项,含燃气大锅灶11台(1340*1530*800mm),可倾式燃气汤灶5台(1580*1250*1000mm)等设备;粗加工区一项,含全自动切菜机3台(变频数控式),绞肉机3台(绞、切两用)等设备;洗消间一项,含三星水池10台(1800*700*800mm),双平工作台6台(1800*800*800mm)等设备;主食库一项,含米面架8台(1400*700*350mm)等设备;副食库一项,含四层货架4台(1500*480*1550mm)等设备;冷藏间一项,四门冰柜6台(1200*760*1980mm);男、女更衣间一项,含更衣柜11台(900*450*1800mm),单星水池5台(600*600*800mm);餐厅一项,含四人餐桌600张(1420*1200*750mm),不锈钢餐盘2400个(六格/加深型)等设备;排烟系统一项,含油烟净化器3台(处理风量:45000m?/h、油烟净化率97%以上)等设备(详见磋商文件)。

5.2 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5.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 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

5.5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

5.6 质量要求:合格;

5.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3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2.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6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3.3供应商须提供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9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3.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须提供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07月28日至2021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2:00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8月10日09时 35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8月10日09时 35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九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07月28日至2021年08月0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洛龙区教育局电教仪器工作站

地址:洛龙区太康路与广利街交叉口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方式:0379-69925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乐信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建业左岸国际B座2107

联系人: 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9-6997909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9-69979099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洛龙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000119 

2021072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名 称

内 容

1.1.2

采购人

名 称:洛阳市洛龙区教育局电教仪器工作站

地 址:洛龙区太康路与广利街交叉口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方式:0379-69925568

1.1.3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中乐信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建业左岸国际B座2107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9-69979099

1.1.4

采购项目名称

洛龙区教育体育局2021年三所学校餐厅设备项目采购

1.1.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

?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不接受进口产品。

1.1.6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中所报产品若涉及财库〔2019〕19号文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加★项品目范围内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中提供所报强制节能产品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证书不显示规格型号的,还须同时提供证书配套附件;证书应是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否则其将被否决。

1.1.7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

洛龙政采竞磋-2021-101

1.1.8

项目编号

洛龙政采磋商(2021)0185号

1.1.9

采购包划分

本次采购共1个包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付款方式

货物送达现场安装调试完成、经第三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7%,质保期满且无违约事项时将剩余3%一次性支付完毕。

1.3.1

交货期

15日历天

1.3.2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3.4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要求:

1、提供产品的供应商或制造商售后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技术人员及联系方式,售后技术人员力量、设备实力等。

2、质保期三年,对有瑕疵或不能修复的货物负责免费更换。质保期免费上门保修服务,7天×24小时全年无休,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接受该质保期的投标将不被接受。

3、质保期内(以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电话咨询。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办法。

(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售后应在12小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设备系统正常工作;无法在1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3)成交供应商应当定期对所供设备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测,消除故障隐患,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免费升级服务或优惠价格的有偿升级服务。

4、质保期后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应同样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应以优惠价格继续提供售后服务。

5、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原厂标准的备品备件、易损件、消耗材料价格清单及折扣率。

1.3.5

履约验收

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验收。

1.4.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2.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6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3.3供应商须提供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9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3.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须提供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见本章1.4.3要求

1.9.1

磋商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供应商在磋商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

形式:/

1.10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交货期;

交货地点;

付款方式;

质保期;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其他:/

1.11.2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2.1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资料

/

2.2.1

供应商提出问题或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

2.2.2

磋商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磋商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磋商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供应商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3.1.1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3.2.4

预算控制金额

预算控制金额1607000.00元

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本预算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3.2.5

报价的其他要求

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无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报价。应包括本采购项目所包含的货物、软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图纸资料、技术服务,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及第三方检测验收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如果本项目报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上述一切税金和费用外,报价还应包含国际运输、保险、进口产品报关清关、商检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其他:/

3.3.1

响应文件有效期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90天,有效期短于该期限的响应将被拒绝。

3.4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磋商保证金

3.5.3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有,具体要求:

3.6

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不允许

□允许

4.1.1

封套上的密封和标记

本项目不涉及

4.2.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见第一章采购公告。

4.2.2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见第一章采购公告。

4.2.3

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lytf 格式);

4.2.5

响应文件上传问题联系方式

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400-998-0000;0379-69921055。

4.2.6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5.1

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启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开启地点: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6.1.1

磋商小组的组建

磋商小组构成:5人

专家5人。

6.3.2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

3

7.1.1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否

7.1.2

确定成交的原则

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排列顺序确定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为成交候选人,并确定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如成交候选人出现并列,由磋商小组投票确定成交供应商。

7.2

成交结果公布媒介及期限

公布媒介:《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布。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7.4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7.5.4

签订合同的其他要求

采购人在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时,保留对产品数量予以适当增减的权利;供应商不得在此情况下对响应文件作出修改,如交货期、售后服务等;数量增减变动时,单价根据供应商最终成交价与响应文件中的首次报价的比例同比下调。

8.5.2

质疑函的递交方式

质疑函应当面递交;因情况特殊而邮寄的,交邮前应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受质疑函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

样品

?

□是。

10

相同品牌产品投标的处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报价也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投票决定。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本次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为:燃气大锅灶。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监督部门及电话:洛阳市洛龙区财政局 0379-63000119 

2.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采购。

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如果本项目报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可投进口产品,也可投国产产品。但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对中小企业作为供应商所提供的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5)同一供应商(包括联合体),中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6)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采购的,评审中价格将均不予扣除。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

价格将均不予扣除。

1.1.6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次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所投强制节能产品应具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证书不显示规格型号的,还须同时提供证书配套附件;证书应是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否则其将被否决。

1.1.7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8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9采购包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1.2.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付款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交货期、交货地点、质量要求、质保期及售后服务履约验收

1.3.1交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5履约验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与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磋商预备会

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9.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磋商预备会后,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分包(不允许分包)

1.10.1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货物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货物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0.3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2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重要技术条款的客观证明材料、售后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磋商文件作出响应。

1.11.3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响应将被否决。

1.11.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响应将被否决。

1.11.5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

1.11.6如响应文件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的内容与响应文件的其他地方存在不一致,以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的内容为准。

2、磋商文件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磋商文件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需求

(4)合同(样本)

(5)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

(6)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

(7)响应文件格式;

(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2.2.2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澄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2.3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磋商文件的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一、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四、资格证明材料

五、报价一览表

六、报价明细表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九、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十、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十一、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十二、项目实施方案

十三、售后服务承诺

十四、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十五、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

十六、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扫描件

十七、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

十八、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

供应商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报价

3.2.1报价涉及货币的应为人民币,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供应商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明细表。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总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4 采购人设有预算控制金额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控制金额,预算控制金额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6本次采购为竞争性磋商采购,允许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提交最后报价。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 天。

3.3.2 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

3.4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磋商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根据第六章内容提供证明材料。

3.5.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3.5.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不接受)

3.6.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3.6.2 允许供应商提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

3.6.3 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制作

3.7.1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3.7.2供应商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lytf格式和*.n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

3.7.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3.7.4磋商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文件被否决的风险。

3.7.5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的,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性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

4、响应文件提交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本项目不涉及。

4.2 响应文件的提交

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等方式。除电子响应文件外,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4.2.2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4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lytf)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

4.2.5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6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响应文件或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撤回响应文件的操作。

4.3.2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

5、磋商开启

5.1 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启磋商活动。

5.2 磋商开启规定

5.2.1 采购人及供应商代表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开启磋商活动。

5.2.2 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解密。

5.2.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选择洛阳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录,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6、磋商

6.1 磋商小组

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1.3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磋商程序

6.2.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6.2.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6.2.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6.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如果有),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2.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要求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通过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均等的最后报价机会,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价。每一轮报价全部为书面形式,并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在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的情况下,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次报价。在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作出相应实质性变动的情况下,该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也不得高于其前一次报价。

6.2.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未按要求进行最后报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2.7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6.3 评审原则

6.3.1磋商小组按照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没有规定的方法、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6.3.2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3.3本次磋商采用电子化评审,如“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出现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审,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组织评审。

7、确定成交及合同授予

7.1 确定成交的原则

7.1.1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7.1.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7.2 成交结果

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7.3 成交通知

7.3.1由本项目代理机构在采购公告发布的相同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日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后的2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的,视同第1个工作日内已领取。《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7.3.2《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7.4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7.5 签订合同

7.5.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日内,根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当予以赔偿。

7.5.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5.4签订合同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8.1.1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

8.1.2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1.3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竞争性磋商小组依法依规评标,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标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标;

8.1.4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1.5不得接受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8.1.6不得无正当理拒绝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8.1.7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1.8采购过程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8.2.1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2.2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不得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

8.2.3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8.2.4不得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不得虚假响应,不得恶意低价响应;

8.2.5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8.2.6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成交后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8.2.7不得恶意诋毁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8.2.8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8.3.1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供应商;

8.3.2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3.3不得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

8.3.4不得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8.3.5不得对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8.3.6不得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

8.3.7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8.3.8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

8.3.9不得使用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8.3.10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其他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

8.3.11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8.3.12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8.3.13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3.14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8.3.15在参与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4 对与评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4.1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8.4.2不得与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4.3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

8.4.4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依法依规独立评审;

8.4.5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8.4.6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4.7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4.8在参与或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5质疑和投诉

8.5.1供应商认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权在法定质疑期内,按规定的程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函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范本(见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签字并加盖公章。

8.5.2质疑函的递交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5.3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实名向(项目所属)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8.5.4质疑和投诉应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或事实根据,供应商对其质疑和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9、样品

如本采购项目需要提供样品,样品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相同品牌产品的处理

相同品牌产品的处理办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附件: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洛龙区教育体育局2021年三所学校餐厅设备项目采购,购置主操作区、面点区一项,含燃气大锅灶11台(1340*1530*800mm),可倾式燃气汤灶5台(1580*1250*1000mm)等设备;粗加工区一项,含全自动切菜机3台(变频数控式),绞肉机3台(绞、切两用)等设备;洗消间一项,含三星水池10台(1800*700*800mm),双平工作台6台(1800*800*800mm)等设备;主食库一项,含米面架8台(1400*700*350mm)等设备;副食库一项,含四层货架4台(1500*480*1550mm)等设备;冷藏间一项,四门冰柜6台(1200*760*1980mm);男、女更衣间一项,含更衣柜11台(900*450*1800mm),单星水池5台(600*600*800mm);餐厅一项,含四人餐桌600张(1420*1200*750mm),不锈钢餐盘2400个(六格/加深型)等设备;排烟系统一项,含油烟净化器3台(处理风量:45000m?/h、油烟净化率97%以上)等设备(详见磋商文件)。

二、产品技术参数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规格参数

单位

数量

所属行业

主操作、面点区

1

燃气大锅灶

规格:1340*1530*800mm; 2、采用优质不锈钢板制作,台面厚度δ=1.2mm,侧板1.0MM,可拆分炉腿、炉背板;风机电压:220V,风机功率:0.55KW,背出单龙头,¢5″内向式环保不锈钢预混炉头,纯蓝火焰,最高温度可达1200℃;一按式全自动点火,双针检测电子点火,一氧化碳(废气)排放<0.01%,噪音<61dB;高效节能;炉脚采用Φ51无缝不锈钢管内含钢柱配可调式子弹脚,配置熄火保护装置,配套铁锅。
3、所投燃气大锅灶通过GB35848-2018、GB30531-2014标准、产品带有熄火保护装置、运行噪音低于61db(A),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所投燃气大锅灶通过CJ/T392-2012标准,且外壳防护等级为IP24、安装部位防护等级为IPX4或以上 ,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所投燃气大锅灶内置电磁阀通过CJ/T 346-2010标准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6、所投燃气大锅灶内置熄火保护装置通过CJ/T 421-2013标准 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11

工业

2

可倾式燃气汤灶

1、规格:1580*1250*1000mm;
2、锅体内胆采用304不锈钢厚度4.0mm,表面工艺:卫生级镜面抛光;
3、燃料:天然气,用电功率/电压:100W/220V;
4、可90°倾斜式锅体,便于清洗;
5、加厚锅底,采用304食品级不锈钢,厚度3mm;
6、配不锈钢折叠锅盖,配大力士精钢水龙头;
7、所投可倾式燃气锅通过GB 35848-2018标准、带有熄火保护装置、运行噪音低于52db(A),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

工业

3

双门燃气蒸饭车

1、规格:1060*860*1750mm;

6

工业

4

双门电蒸饭车

规格:1400*630*1490mm; 2、采用优质不锈钢板制作,豪华美观,整体发泡、保温、节能、环保,渐进式门锁铰方便耐用,嵌入式硅胶门封,密封卫生,自动进水,防止干烧,电压/功率:380V/24KW。
3、 所投电蒸饭车内置内胆通过GB4806.9-2016标准,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所投电蒸饭车内置米饭盘通过GB/T 29601-2013、GB 4806.9-2016标准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所投电蒸饭内置温控器通过GB/T 14536.1-2008、GB/T 14536.10-2008标准,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6、所投电蒸饭车通过GB 4706.1-2005、GB 4706.34-2008、GB 4806.9-2016标准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

工业

5

电饼铛

规格:饼盘560mm; 2、外观及材质:采用优质201不锈钢外壳、高档铝合金亮锅体、上下火自动控温、使用发热盘加热,温度满园20-300摄氏度之间,产量30KG/H,有自动断电保护功能。

3、电压/功率:电压380V,功率5KW。

10

工业

6

双平工作台

1、规格:1800*800*800mm; 2、外观及材质:焊接一体式,立柱采用加厚型38*1.0mm圆管,面板、侧板及底板均采用1.2mm厚优质201不锈钢板,配置优质不锈钢可调子弹脚,免死边不伤手设计。

18

工业

7

保鲜工作台

1、规格:1800*800*800mm; 2、外观及材质:国标左右对开门设计、整体采用优质201不锈钢材质、液晶显示屏、聚氨脂高压整体发泡层、采用全铜管/进口技术压缩机配置、冷冻温度0至-15度,冷藏温度2-8度。 3、功率/电压:220V/50HZ,功率400W。

2

工业

8

木面案

1、规格:1800*800*800mm; 2、外观及材质:采用优质柳木面案台面12mm厚,木案立架采用38*1.2不锈钢圆管,配置优质不锈钢可调子弹脚、所有边角均采用不伤手设计、流水线精工制作。

4

工业

9

不锈钢砧板架

1、规格:800*500*400mm; 2、外观及材质:焊接一体式,采用加厚型30*1.0mm方管,整体均采用1.2mm厚优质201不锈钢板,配置优质不锈钢可调节子弹脚,免死边不伤手设计。

4

工业

10

不锈钢炊具架

1、规格:1200*500*600mm; 2、外观及材质:焊接一体式,采用加厚型30*1.2mm方管,整体均采用1.2mm厚优质201不锈钢板,配置优质不锈钢可调节子弹脚,免死边不伤手设计。

2

工业

11

双星水池

1、规格1200*700*800mm; 2、外观及材质:焊接一体式、面板采用1.2mm厚201不锈钢拉丝板,星盆斗为实厚1.2㎜厚不锈钢拉丝板,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加强筋采用25*25*1.2mm不锈钢方管,不锈钢一体拉伸下水口,配两个304全钢鹅颈龙头。

3

工业

12

饼盘车

1、规格:460*650*1500mm; 2、外观及材质:焊接一体式,采用加厚型30*1.2mm方管,整体均采用1.2mm厚优质201不锈钢板,配置优质不锈钢可调节子弹脚,免死边不伤手设计。

4

工业

13

四层货架

1、规格:1500*480*1500mm; 2、外观及材质:焊接一体式,采用加厚型38*1.2mm方管,面板、侧板及底板均采用1.2mm厚优质201不锈钢板,配置优质不锈钢可调节子弹脚,免死边不伤手设计。

7

工业

14

四层货架

1、规格:1200*480*1500mm; 2、外观及材质:焊接一体式,采用加厚型38*1.2mm方管,面板、侧板及底板均采用1.2mm厚优质201不锈钢板,配置优质不锈钢可调节子弹脚,免死边不伤手设计。

2

工业

15

和面机

1、规格:50KG; 2、外侧配置减速机、优质加厚槽架,不锈钢面斗、和面性能更稳定; 3、优质加厚不锈钢外壳、铜芯电机、芯片控制、卧式全钢、具备自动倒正转功能、噪音低动力足,有安全保护功能。 4、电压/功率:电压380V,功率3KW。

3

工业

16

压面机

1、规格350型; 2、整体采用食品级不锈钢防护、国标纯铜芯电机、揉轧一体机,单边压轩调节省时省力,轧面厚度15-21mm,面皮宽度350mm、每小时工作60-80KG;优质全钢架。 3、电压/功率:电压220V,功率2.2KW。

3

工业

17

单门留样柜

规格:600*625*1950mm; 2、外观及材质:直冷式、左右两门对开、冷藏温度2-8度,不锈钢内胆外壳,绿色环保发泡剂,高效进口压缩机及制冷系统,全铜管,节能环保。

3、电压/功率:电压220V、功率400W。

2

工业

18

单门留样柜

规格:590*540*1450mm; 2、外观及材质:直冷式、左右两门对开、冷藏温度2-8度,不锈钢内胆外壳,绿色环保发泡剂,高效进口压缩机及制冷系统,全铜管,节能环保。

3、电压/功率:电压220V、功率400W。

1

工业

19

风幕机

1、规格:1800宽; 2、外观及材质:独立导风板随意调节、航空中铝板外结实耐腐蚀、纯铜电机运行稳动力强劲,有效隔热防虫,一键启动,噪音小,环保节能。

5

工业

20

风幕机

1、规格:1500宽; 2、外观及材质:独立导风板随意调节、航空中铝板外结实耐腐蚀、纯铜电机运行稳动力强劲,有效隔热防虫,一键启动,噪音小,环保节能。

1

工业

21

手推平板车

1、规格:600*900*870mm; 2、外观及材质:焊接一体式,立柱采用加厚型38*1.0mm圆管,面板、侧板及底板均采用1.2mm厚优质201不锈钢板,配置优质不锈钢可调子弹脚,免死边不伤手设计。

5

工业

22

热风循环消毒柜

规格:1320*620*1980mm;
2.柜体内部采用不锈钢板制成,经热空气循环对流方式对洗净的餐具进行杀菌,消毒,烘干,贮存;
3.柜体上部是控制面板,装有温度显示设定、保温时间设定,启停等操作按钮;
4.柜顶部装有控制盘、进气管等装置;
5.高温热消毒保证餐器具的完全洁净,温度设定为120-150℃;
6、电压:220V,功率4.4KW;
7、所投具有消毒柜通过GB17988-2008标准二星级消毒标准且消毒柜脊髓灰质炎病毒灭活对数值>4,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8、所投消毒柜通过GB17988-2008《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标准且大肠杆菌灭杀实测值≥5的检测报告,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