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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新竹初级中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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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新竹初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定安县新竹初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中标公告

2021年08月10日 18:11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定安县新竹初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定安县新竹初级中学
行政区域海南省公告时间2021年08月10日 18:11
评审专家名单梁振江、何晓艳、徐斌、贾峰安、何猛雄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898-65331989
采购单位定安县新竹初级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新竹镇后坡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87333926
代理机构名称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层1509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女士 0898-65331989
附件:
附件1附件.rar

一、项目编号:HNJC2021-072(招标文件编号:HNJC2021-072)

二、项目名称:定安县新竹初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海南健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路51号西岭综合商业小区A幢5楼501房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海南健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振江、何晓艳、徐斌、贾峰安、何猛雄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定安县新竹初级中学

地址:新竹镇后坡路1号

联系方式:13873339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层1509房

联系方式:张女士 0898-65331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0898-65331989

定安县新竹初级中学食堂委 托经营管理项目 公 开 招 标 项目编号:HNJC2021-072 采购单位:定安县新竹初级中学 代理机构: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07 月 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NJC2021-072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1 -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 3 -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 16 -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18 -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31 - 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NJC2021-072 - 1 -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定安县新竹初级中学的委托,对拟定安县新竹初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项 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口市蓝天路 35 号名门广场北区 C座 15A 层 1509 房(海南吉采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08 月 10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 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JC2021-072 2、项目名称:定安县新竹初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元 5、最高限价(如有):/ 6、采购需求:定安县新竹初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资格招标,资格入围 1 家食堂管理公司,详见《用户需求书》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三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 办法》、《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 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3.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 2021 年任意 1 个月的税 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 2021 年任意 1 个月或 1 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4 依法经营的餐饮服务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立案查处、未发生 食物中毒事件(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 的从成立之日起算,需提供重大违法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6 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 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NJC2021-072 - 2 -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 年 07 月 21 日至 2021 年 07 月 27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 午 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口市蓝天路 35 号名门广场北区 C 座 15A 层 1509 房(海南吉采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 3、方式:现场购买; 4、售价:人民币?300 元/份(文件售后概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时间:2021 年 08 月 10 日 08:45 至 09:0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 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开标时间:2021 年 08 月 10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海口市蓝天路 35 号名门广场北区 C 座 15A 层 1509 房(海南吉采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公告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2.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 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 告内容为准。 3.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缴纳按要求缴纳保证金。 4.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查验)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定安县新竹初级中学 地 址:新竹镇后坡路 1号 联系方式:13873339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 35 号名门广场北区 C座 15A 层 1509 房 联系方式:0898-65331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898-65331989 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NJC2021-072 - 3 -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项目。 2. 有关定义及相应职责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 标的采购人是定安县新竹初级中学。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机构。本次招标的 采购代理机构是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投标人”系指实名获取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 务的投标单位。其职责如下: 2.3.1 对招标文件错、漏之处提出澄清、说明要求或质疑; 2.3.2 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2.3.3 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2.3.4 派投标代表投标(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活动,对评审小组就投标文件 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投标代表”系指在投标过程中代表投标单位处理投标事宜的人 员,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取得授权的投标单位人员; 2.3.5 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就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质疑、投诉和举报的处理工作; 2.3.6 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服务; 2.3.7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2.4 合格的投标人 2.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2.4.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有能力提供满足招标要求的相关货物及服务 的法人实体。 2.4.3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投 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① 信 用 中 国 网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gov.cn/)。 ②信用信息查询要求:下载信用信息,查询时间同项目公示时间,提供截图。 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NJC2021-072 - 4 - 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查询提供公告发布以后的截图需体 现查询打印时间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该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由此产 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相关投标人承担。 2.4.5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5 “中标人”系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系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所投货物必须是 合法生产的合格货物,并能够按照货物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 3.2 “服务”系指除货物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卖方须承担的运输、 安装、技术支持与升级、培训、验收以及其它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 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采购代理机构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须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 逾期未付,每日按代理费的百分之五收取滞纳金,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中标合同上拒 签或盖章,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NJC2021-072 - 5 -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 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流标。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可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 电传,下同)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逾期不受理)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 构将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同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答复内容(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 括问题来源)分发给所有获取了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未对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即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l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 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 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 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确认。 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 机构和采购人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7.4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 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 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 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9.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详见第四部分)。 10. 投标文件编制 10.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各个包的要 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10.2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承诺函》、《投标一览表》等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NJC2021-072 - 6 - 10.3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 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4 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 数据,使评标委员会无法正常评审的,由此产生的结果由投标人承担。 10.5 投标文件外形尺寸应统一为 A4 纸规格,文件所使用的印章必须为企业公章, 且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印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由 当事人亲笔签署。 10.6 投标文件自制部分必须打印,每页须按顺序加注页码,装订牢固且不会轻易 脱落(注:如胶装)。如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10.7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后方 可有效。 11. 备选方案 本次招标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视其投标文件无效。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保证金是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要条件,保证金金额为?2000.00 元。 12.2 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前划入或存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 的账户并注明汇款单位,同时保证金单据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如投标人的 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到账的,视为无效投标并不接收投标文件。 开户名称: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605 0100 4636 0000 082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蓝天路支行 12.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2.3.l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2.3.2 落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5个工作 日内无息退还。 1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不按本章规定签订合同的; 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NJC2021-072 - 7 - (3)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4)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4.1 投标文件应自开标之日起 60 个日历日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 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4.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要求投标 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 和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 15.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5.1 投标文件纸质版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固定装订(注:胶装)。 15.2 提供 PDF 电子版与正本一致 1 份,并将 U 盘或光盘(标明公司名称)密封在 “唱标信封”中,电子介质的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3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备有一个独立信封,信封外注明“唱标信封”,并 将下列内容单独密封入该信封: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一览表 (3)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 (注:以上文件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即可) 15.4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每份投标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 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正本”和“副本” 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5.5 投标文件正本中,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 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6.l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投标专用袋(箱)中(正 本一份共一袋,副本四份共一袋)及唱标信封(独立信封密封一份),并在投标专用 袋(箱)上标明“正本”、“副本”、“唱标信封”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封皮 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NJC2021-072 - 8 - 上均应写明: 致: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定安县新竹初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HNJC2021-072 注明:“请勿在开标时间之前启封” 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6.2 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文件被错 放或先期启封负责。 17. 投标截止时间 17.l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地点。 17.2 投标人的授权代表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保证金转账、汇款的银行 回单(均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个人身份证原件亲临开标会现场以备查验。其现场 所签署确认的文件均代表投标人的决定,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内容,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17.3 若采购代理机构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应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 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 准。 1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 18. 开标 18.l 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 标,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参加。投标人应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活 动,参加开标的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未派授权代表或不能证 明其授权代表身份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处理不承担责任。 18.2 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员由其视情况决定是否派 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 18.3 开标时,投标人授权代表将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公布每份投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的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采购代理机构将作开标记录。 18.4 若投标文件未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NJC2021-072 - 9 - (六)评标 19.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19.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从海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的相关专家共 5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该评 标委员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提交评标报告。 19.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分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 19.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 100 分。 19.4 综合评分法评标步骤:先进行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再进行综合评分部分 的量化评审。只有通过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量化评审。 19.5 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招 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如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则按 无效投标处理(详见资格审查表)。 19.6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通过 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只有对《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 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评审。对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投标内容,评 标委员会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 将被淘汰(详见符合性审查表)。 19.7 有以下情况的将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1)投标人未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2)投标人未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的; (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的; (5)交货期或工期不满足要求的; (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填写投标内容及签名盖章的; (7)投标报价不是固定价或者投标报价不是唯一的; (8)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条件。 (9)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活动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投标人参加投标,按 照一家投标人计算; 19.8 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与否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NJC2021-072 - 10 - 19.9 评标委员会在初审中,对算术错误的修正原则如下: (1)投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若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19.10 量化评审 19.10.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办法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进 行技术和商务的评审打分。 19.10.2 技术、商务评分:具体评审的内容详见(详见评分细则表)。 19.10.3 本项目支持节能产品管理、环境标志产品管理、中小企业发展等相关政策。 19.10.3.1 所投分包(如不分包则指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产品进入当期节能清单的, 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2%);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此规定的,必须提供声明函并提 供相关证明文件。 19.10.3.2 所投分包(如不分包则指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产品进入当期环保清单的, 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1%);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此规定的,必须提供声明函并提 供相关证明文件。 19.10.3.3 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含联合体)的情况: (1)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 ①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 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②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按照本次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本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 《中小 企业声明函》; ③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 型、中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2)具体评审价说明: ①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其评审价=投标报价×(1-6%); 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NJC2021-072 - 11 - ②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有小型或微型企业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 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其评审价=投标报价 ×(1-2%)。 (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 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6% 的扣除。并提供中小企业认定机构 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 (4)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5)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6)新成立企业应当参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如 实判断,认为本企业属于中小企业的,可按照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 扶持政策。 如有虚假骗取政策性加分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9.10.4 技术、商务权重分配 评分项目 技术、商务项 权重 100% 19.11 综合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分值分配的规定,评标委 员会成员分别就各个投标人的技术、商务状况,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和 比较,评出各投标人的得分,得分与投标报价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的投 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投标人,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投标人,以此类推。 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 术指标由优至劣顺序排列。 注: 1. 技术、商务项得分=(∑各评委所审技术、商务参数得分)/(评委人数); 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商务项得分(保留二位小数)。 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NJC2021-072 - 12 - 资格审查表 项目名称:定安县新竹初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HNJC2021-072 序号 审查项目 评议内容(无效投标认定条件) 投标人1 投标人2 投标人3 1 投标人的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 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食品 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情况 需提供 2021 年任意 1个月的税收、 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3 商业信誉和健 全的财务情况 需提供 2021 年任意 1个月或 1 个季 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 章 4 承诺 1.依法经营的餐饮服务企业,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立案查处、 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提供承诺书并 加盖单位公章)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 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需提供重 大违法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5 保证金 是否按招标文要求 6 其它 无其它无效投标认定条件 结 论 注: 1. 表中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2. 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 只要其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 3. 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轮,不合格的被淘汰。 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NJC2021-072 - 13 - 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定安县新竹初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HNJC2021-072 序号 审查项目 评议内容(无效投标认定条件) 投标人1 投标人2 投标人3 1 投标文件的有效 性、完整性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样式和签 署要求且内容完整无缺漏 2 报价项目完整性 是否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 行投标,漏报其投标将被拒绝 3 投标有效期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 服务期限及地址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 其它 无其它无效投标认定条件 结 论 注: 1. 表中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2. 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 只要其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 3. 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轮,不合格的被淘汰。 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NJC2021-072 - 14 - 评分细则表 项目名称:定安县新竹初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HNJC2021-072 序号 评比项目 评比内容 分值 1 技术、商 务项 (100 分) 服务质 量控制 方案 1、提供服务质量方案:方案含食品原料质量控制、加工质 量控制、成品质量控制、食品安全培训制度、师生投诉处 理方案,得 20 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方案进行评分,优秀 的得 20-15 分;较好的得 14-10 分;一般的得 9-1 分。 20 食品安 全卫生 控制方 案 1、提供食品安全卫生控制方案:方案含食品原料管理、食 品加工卫生、人员卫生控制方案得 20 分(根据各投标人提 供方案进行评分,优秀的得 20-15 分;较好的得 14-10 分; 一般的得 9-1 分。 20 操作规 程控制 管理方 案 方案含:食品安全检测室建立方案及食堂各加工环节操作 规程:必须有含食品安全检测室制度及配备仪器,粗细加 工切配流程及要求、烹饪流程及要求、餐用具清洗消毒保 洁流程及要求等要求,(根据各投标人提供方案进行评分, 优秀的得 20-15 分;较好的得 14-10 分;一般的得 9-1 分。 20 食堂应 急预案 提供食堂应急预案:方案含停水、停电应急预案、火灾应 急预案、食品中毒应急预案、停燃气应急预案。(根据各 投标人提供方案进行评分,优秀的得 10-8 分;较好的得 7-5 分;一般的得 4-1 分。 10 节能降 耗管理 措施 食堂用水管理措施,食堂的用电管理措施,设备及用餐器 具的管理措施(根据各投标人提供方案进行评分,优秀的 得 10-8 分;较好的得 7-5 分;一般的得 4-1 分。 10 食品安 全 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完整合理、可行性强、 全面以及适用的得 10 分;优秀的得 10-8 分;较好的得 7-5 分;一般的得 4-1 分。 10 食堂改 造实施 方案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施工方案与 技术措施等: 优秀的得 10-8 分;较好的得 7-5 分;一般的得 4-1 分。 10 合计 100 (七)定标 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NJC2021-072 - 15 - 20. 定标 20.1 评标委员会依据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结果,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根据招标 文件的规定,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最高的前三名为中标候选投标 人,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排名靠后的前二名为备选中标候选投标人。 20.2 中标候选投标人因特殊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才可 依评标排名次序的备选中标候选投标人依次递补为中标人。 20.3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公示中标结果。 20.4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评标委 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自始至终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20.5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而获得评 标信息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1. 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指定的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更正公告、通 知、评标结果公告等招标过程中的所有信息,请务必时时关注网上公告。中标公告期限 为 1个工作日。 22. 质疑和投诉 22.1 如果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有疑问,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和相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2.2 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对投标人 的质疑进行回复,或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回复不满意时,可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 诉。 22.3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 在知道或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质疑。匿名、非书面形式、7个工作日之外的质疑均不予受理。 (八)合同 23. 合同授予标准 除本须知第13.4条的规定之外,采购人将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24.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在特殊情况下,评标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报经监管部门同意后,保留 在授标之前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 25. 签订合同 25.1 采购人应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招标文件 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NJC2021-072 - 16 - 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5.2 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6. 付款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 27. 适用法律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NJC2021-072 - 17 - 一、项目名称 定安县新竹初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二、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餐饮服务管理水平,办好学校食堂,更好地为师生服务,根据《海 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 知》(琼食药监餐管[2015]46 号,以下简称 46 号文)精神,经学校研究拟将食堂委 托给具有餐饮经营资质、守法经营的餐饮企业管理,并采用合同制托管经营模式。 三、项目内容 (1)项目服务地址: 定安县新竹初级中学。 (2)项目服务范 以经营学生基本伙食为主的质优价廉的大众饭菜;特色风味小吃,自制饮品,如 果时间允许,可以根据现有空间适当改造特色风味小吃如盖浇饭、特色面点、米粉米线 等项目;给师生提供早中晚夜餐服务,中标单位可在经营地点范围内增设服务部,但不 得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饮料。不得对含糖饮料、调味面制品等零食进行 广告宣传。 (3)服务期限:三年 (4)★经营方式 合同制委托管理经营,由经营者独立经营,自负盈亏,食堂工作人员均由经营者按 照 46 号文要求自行聘请和安排,人员经费自理,不得私自转让(含转包、分包)或委 托他人经营。经营者与学校(采购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与学校无 关。 (5)★委托管理食堂的经营管理要求 1、学校为经营者提供食堂餐饮所需的场地改造,各设施、设备(含水电、消防、 空调、监控和燃气等设备)由经营者提供。根据省教育厅 46 号文要求,学校不得收取 经营者承包金,但经营期间所消耗的水电费、燃气费、垃圾清运费均由经营者自行负责。 经营期间设施设备的损坏均由经营者维修,维修费用由经营者负责。 2、食堂要保证开饭时的分餐窗口开足,就餐必须刷卡消费,不得收取现金(如有 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NJC2021-072 - 18 - 停电等特殊情况除外,但需经学校同意方可实施)。 3、经营者必须根据学校规定的时段经营,不得扰乱学校正常的教学教育秩序。 4、经营者应按 46 号文规定配齐、配足工作人员,经体检取得健康证并培训合格 后方能上岗,负责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5、经营者保证采购、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保证 一日三餐正点、饭菜量足、质优、样多、价优,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 6、本食堂属微利经营,主要为师生提供优质餐饮服务,所销售的饭菜价格不能高 于定安县其它学校同种饭菜价格,调价需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批。 7、为确保经营者的采购渠道规范化,保证食品安全和质量,食堂所有的食材(油、 面粉、白糖、黄豆、副食品以及肉类、蔬菜等)采购均需由有资质的供货商供应,并符 合所有索证手续。 8、学校有权对托管方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管理、价格质量、 卫生秩序等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 9、经营者要完善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负责,无条件接受食品药监和教 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督导。且按食品卫生部门要求实行食品检测,所需器材涉及费 用自理。 10、协议期满后,若学校需要继续托管时,如经营期内无重大过失,服务管理,同 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经营者。 11、学校配备的设备由学校登记造册后交给经营者签收,期满后按原清单的设备完 好交回学校,如有损坏或丢失的按折旧赔偿。 12、在经营中如需要增添设备、设施,或者由于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增添设备、设施, 由经营者自行购置,期满后不得拆除,完整移交给学校。 13、合同期满,经营者自行投入设备所有权归学校所有。 四、本项目资格入围情况说明:资格入围 1家食堂管理公司。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NJC2021-072 - 19 - 正/副本 定安县新竹初级中学 定安县新竹初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HNJC2021-072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注:“请勿在开标时间之前启封” 目录 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NJC2021-072 - 20 - 请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要求的格式、内容制作投标文件,并按以下顺序编制目录及 页码,否则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1. 投标承诺函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资格申明信 4. 投标一览表 5. 响应情况表 6. 服务承诺 7. 中小企业声明函、(一)监狱企业证明、(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8.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9. 投标人简介 10.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中“申请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认为对其中标有利的、涉及评分的其它书面材料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要加投标人盖公章。 1. 投标承诺函 致: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NJC2021-072 - 21 - 根据贵单位定安县新竹初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项目编号: HNJC2021-072)的投标邀请函,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 、职务: 代表 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式一份,副本一式四份。 本公司谨此承诺并声明: 1. 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要求,遵守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 要求投标。 2. 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日期起计算的 60 天,在此期间,本投标文件 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澄清。如果我们中标,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间 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 3. 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我方已 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 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 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不论在任何时候,将按贵 方要求如实提供一切补充材料。 5. 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 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 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审小组所作的评审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投标报价最低 并不一定获得中标资格。 7. 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向贵司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获得中标并按《中标通 知书》的要求,如期签订合同并履行其一切责任和义务。 8. 我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活动中,不以任何不当手段影响、串通、排斥有 关当事人或谋取、施予非法利益,如有不当行为,愿承担此行为所造成的不利后果和法 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亲笔签名) 被授权人: (亲笔签名) 职 务: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 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NJC2021-072 - 2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住所: 成立日期: 年 月 日 营业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 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书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委托授权人投标) 致: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反面 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NJC2021-072 - 23 - (投标人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代表本 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 法代理人,就定安县新竹初级中学的定安县新竹初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项 目编号:HNJC2021-072)进行响应,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响应、签订合同以 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亲笔签名) 被授权代表人: (亲笔签名)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书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3. 资格申明信 致: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正面粘贴处 被授权人身份证 复印件正面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反面粘贴处 被授权人身份证 复印件反面粘贴处 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NJC2021-072 - 24 - 为响应贵公司组织的定安县新竹初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项目编号: HNJC2021-072)货物及服务的招标采购活动,我公司愿意参与投标。 我公司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提供“用户需 求书”中全部的货物及相关服务,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我公司理解贵公司可能还要求提供更进一步的资格资料,并愿意应贵公司的要求 提交。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 录。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亲笔签名) 申明日期: 年 月 日 4. 投标一览表 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NJC2021-072 - 25 - 项目编号 HNJC2021-072 项目名称 定安县新竹初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服务期限/合同履 行期限 服务地址 备 注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亲笔签名)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投标一览表应准确填写,若投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不符时,以投标一览表为准; 2. 报价中必须包含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 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等,合同的执行以交付时间为准; 3. 在报价表内未有明确列述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包括在报价之内。 5. 用户需求响应情况表 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NJC2021-072 - 26 - 说明: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需求规范条款和相关要求,并对所有需 求规范和功能条目列入下表,未列入下表的视作报价人不响应。带★的指标列入下表时, 必须在指标前面保留★,否则视为不响应。投标人必须根据所投货物的实际情况如实填 写,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投标文件无效,并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并没 收其投标保证金。 项目编号:HNJC2021-072 项目名称:定安县新竹初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序号 名 称 原用户要求条款描述 投标人相应描述 偏离情况说明 (+/-/=) 1 2 3 …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亲笔签名) 注: 1. 此表为表样,投标人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并对需求参数 进行逐一应答,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2. 按照招标项目需求参数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需求响应情况表”; 3. 请在“投标人需求规范描述” 中列出所投货物的详细需求参数情况; 4. 是否表示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必须逐次对应响应。评委评标时不能只 根据投标人填写的偏离情况说明来判断是否响应,而应认真查阅“投标文件技术参数/ 功能响应”内容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判断是否满足要求; 5. 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6. 服务承诺 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NJC2021-072 - 27 - 项目编号:HNJC2021-072 项目名称:定安县新竹初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格式自理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亲笔签名)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7.中小企业声明函 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NJC2021-072 - 28 -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 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 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声明日期: 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NJC2021-072 - 29 - (二)监狱企业证明 (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 期: 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NJC2021-072 - 30 -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 期: 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NJC2021-072 - 31 - 8.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 (服务或货物)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签收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 以支票、汇票或现金方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 号” 文件规定收取。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亲笔签名)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NJC2021-072 - 32 - 9.投标人简介 格式自理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亲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10.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中“申请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认为对其中标有利的、涉及评分的其它书面材料 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NJC2021-072 - 33 -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定安县新竹初级中学 定安县新竹初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采购合同(仅供参考) 项目编号:HNJC2021-072 项目名称:定安县新竹初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合同编号: 甲方: 定安县新竹初级中学 乙方: 投标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NJC2021-072 - 34 - 甲方: 定安县新竹初级中学 乙方: 中标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 方按照平等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依据本合同,甲方与乙方依法建立民事 委托代理关系,乙方因承担甲方外包业务使用的各类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乙 方承担用人主体相应的管理职责和义务。约定如下: (条款内容自拟) 一、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作如下处理: 1、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为海南仲裁委员会。 2、提起诉讼。诉讼地点为采购人所在地。 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合同鉴证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本合同上签章,以证明本合同条款与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的相 关要求相符并且未对采购货物和技术参数进行实质性修改。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和评标时的澄清函(如有); 3、中标通知书; 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 五、合同备案 本合同一式伍份,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壹份由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六、合同转让和分包 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NJC2021-072 - 35 - 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合同。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不得分包其应履行的合 同义务。 甲方: (盖章)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章) 银行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代理机构声明:本合同标的经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定程序采购, 合同主要条款内容与招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海口市蓝天路 35 号名门广场北区 C座 15A 层 1509 房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 (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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