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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交市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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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交市纪委监委办公区食堂、物业集中统一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废标公告

招标详情

古交市纪委监委办公区食堂、物业集中统一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废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1JFC419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0日 点击下载:标书样本附件
古交市纪委监委办公区食堂、物业集中统一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废标公告

我中心受古交市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委托,对下述项目组织了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最终的评定结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古交市纪委监委办公区食堂、物业集中统一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

项目编号:2021JFJC419

2、采购人:古交市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白丽丽联系电话:13209800345

3、集中采购机构:古交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古交市青年路一号政府大院

4、评审时间:2021年8月10日

5、评标结果:

因至开标截止时间没有供应商前来投标,本项目废标处理。

6、项目联系人:王银莲常勇联系电话:0351-5159956

特此公告

评审专家名单:暂无
代理费收费标准:无
代理费收费金额:暂无

古交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08月10日

古交市纪委监委办公区食堂、物业集中统一管理服务 竞争性磋商采购 磋 商 文 件 项目编号:2021JFC419 古交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7月27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1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6 第三部分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5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34 第五部分 合同文本………………………………………………58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66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古交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古交市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对古交市纪委监委办公区食堂、物业集中统一管理服务组织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古交市纪委监委办公区食堂、物业集中统一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编号:2021JFC419 3.项目概况:古交市纪委监委办公区位于古交市滨河北路火山开发新区,该办公区进行食堂、物业服务项目采购。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预算:379224元 采购内容:共一包,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服务内容需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要求 数量/单位 采购预算(元)/年 1 古交市纪委监委办公区物业集中统一管理服务 (一)保洁要求及标准 1.服务人员按规定着装,举止得体。 2.服务人员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3.办公垃圾每天清运一次,要求垃圾桶外表亮洁,地面无污痕,桶内无异味。 4.楼梯间、电梯间、卫生间、会议室、大厅(除办公室外)及窗口桌椅、地板、门窗的清洁工作,按时收集大楼的办公垃圾并清运至指定地点,定期对大楼公共服务设备进行消杀工作。 5.大楼两侧楼道、电梯间每日扫、抹、拖一次,要求地面光洁、无污迹,不定时巡视,顶、角无蜘蛛网,墙面无乱贴乱画现象。 6.各类标识标牌每天抹一次。 7.保持地面无杂物、无积水,设施设备上无浮灰。 8.卫生间每日清扫不得少于二次,并随时保洁,要求地面干净,无异味,无蚊蝇;纸篓每日清倒一至二次,更换垃圾袋,要求无外溢污物。 9.大楼外围保持地面无杂物、无积水,每日普扫一遍,随时维护。 10.大楼玻璃每季清洗一次,地面每季清洗一次。 11.协助管理处做好机关安防工作,发现可疑人或事,应立即向管理处负责人报告。 (二)水电暖维护要求及标准 1.24小时人员值守。 2.负责变电箱、机房高低压柜计量表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3.负责办公区、职工食堂的供水、供电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水电设施的一切正常运行并做好运行记录。 4.负责办公区、用餐区的供暖工作,搞好有关供暖设施的管理保养和维修安全运行工作,做好运行记录,全院总下水井管道的疏通工作。 5.负责上下水、暖、照明设施的日常维修和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保证日常维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做好日常巡回检查工作,完成工作任务后做好登记工作并有维修单位负责人签字。 6.做好用水、用电预算工作,做好节能、修旧利废工作,督促检查违章用电用水工作。 7.做好大楼地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日常运行、维护、保养工作,要求有巡检和维修记录,并由负责人签字。 (三)会务设备维护要求 1.定期检查设备,做好测试记录,记录内容存档备查。 2.做好预防性维护计划,对设备进行预防性设备维修,分类对设备制定维修周期。 3.使用适当的维修定检方法,记录日常数据,记录内容存档备查。 4.认真贯彻维护工作程序,严格操作规程及有关技术规范,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要求维护。 5.在维护工作的全过程中,做好维护工作完成情况、维护质量检查和复核工作,做好维护工作记录,健全设备维护档案。 6.调试设备包括:灯光、投影、无纸化办公系统、音响系统、远程视频会议系统、LED屏显系统。 7.应对会前、会中的各类突发情况,做好预案,保障会议顺利进行。 (四)门卫值班与安全管理要求 1.服务区域:古交市纪委监委办公区24小时监管 2.服务要求: 2.1保障楼内设施完备齐全、贵重及重要场所巡逻有情况登记日志,保安人员上岗精神饱满、服装整齐。 2.2人员进出登记:询问时用语礼貌、态度和蔼、认真负责; 2.3物品进出登记:严格执行甲方相关管理制度; 2.4巡 逻:按规定时间、路线进行巡逻; 2.5记录:日常记录要规范、详实、完整。 2.6有各类安全预案并组织培训和学习达到应知应会; 2.7形象:上身挺直,坐姿 端庄,上班时间不看报、看书、玩手机。 (五)物业服务岗位配置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 2.电工:1人; 3.综合维修工:1人; 4.秩序维护员:3人; 5.保洁员:不少于2人。 1 227760 2 古交市纪委监委办公区食堂集中统一管理服务 (一)服务范围 供应商负责按照双方同意的就餐标准和开餐时间为古交市纪委监委办公区机关食堂提供餐厨服务。 1.用餐服务形式:自助餐形式。 2.餐费标准:早餐:5元/人;午餐:9元/人;晚餐:4元/人。 (1)早餐 鸡蛋;素菜4种(2热2凉);小菜1种; 主食2种(花卷,另外1种搭配);汤品2种。 (2)午餐 素菜3种(烩菜,另外2种搭配);凉菜1种;肉菜1种; 主食2种(大米、面,另外搭配1种粗粮);汤品1种。 (3)晚餐:素菜2种;小菜1种; 主食2种;汤品2种。 3.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和职工用餐需求,按照季节随时对菜单进行调整。菜单周一至周五每日不同,两周一循环。 4.开餐时间: 早餐:7:00-8:30 午餐:11:30-13:00 晚餐:6:00-7:30 5. 职工用餐结算方式:凭卡就餐、充值结算 (二)服务内容 1.乙方需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及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切实做好防火、防毒、食品卫生等安全管理工作,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若因乙方原因发生责任事故,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做到膳食搭配合理,营养均衡,健康卫生。每周食谱需提前一周制定并公布。 3.乙方需做好餐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食品原材料质量,须从正规渠道采购,票据齐全,确保食材新鲜、卫生。 4.乙方负责餐饮食材的采购、保管、清洗、制作、加工直至形成成品等工作;负责场所内卫生保洁工作;要确保食品质量、严把进货渠道,严控加工过程,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5.乙方需分别设置肉类、水产品和蔬菜类食品专用刀、墩、案、清洗池进行加工,不得混用,对于加工原材料食品要择洗干净,并放在清洁容器内或冷冻冷藏摆放整齐。即时清理废弃物,每餐后及时清理地面,排水明沟,不得有油污垢、积水及异味。 6.乙方做好对厨房设施设备的管理,防止丢失;保持食堂用餐区、加工区、储存区的卫生整洁。 7.乙方餐后对餐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分类放在固定位置,负责食堂餐厅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环境整洁。 8.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当使用厨房的各项设施,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意外事故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9.乙方需督促厨房员工遵守既定的规章制度、厨房纪律及有关规定,未经许可不得轻易进入甲方工作区。 10.乙方需及时向甲方汇报食堂的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服务对象监督,认真听取服务对象建议和意见,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三)食堂服务岗位配置要求 1.面案师:1人; 2.配菜工:2人; 3.服务员:不少于1人 1 151464 注:1.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采购内容标注为“进口产品”的,满足需求的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服务地点:古交市滨河北路火山开发新区古交市纪委监委办公区 7.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特定条件:无 (7)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供应商生产或经营该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8.联合体参加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9.磋商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7月27日上午8:00至2021年8月2日下午18:00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ggzy.xzspglj.taiyuan.gov.cn) 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政府采购】-【投标人/供应商】入口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10.现场考察及答疑会无 11.样品提交:无。 12.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8月10 日09点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ggzy.xzspglj.taiyuan.gov.cn) (3)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通过【政府采购】-【投标人/供应商】入口上传投标文件并打印“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将拒收投标文件。 (4)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8月10上午08:30—09:00 (5)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地点(即开启地点):古交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13.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前须办理数字证书。供应商参与项目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351-2377100 14.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http://prec.sxzwfw.gov.cn)主体库免费注册。 联系电话:0351-7731313 2.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供应商库管理系统免费注册。 联系电话:400-8341-789 3.投标人参与项目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以下电话。 联系电话:010-86483801 15.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古交市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古交市政府大院主楼126室 邮编: 030200 联系人:白丽丽 联系电话:13209800345 16.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古交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古交市青年路一号政府大院 邮 编:030200 联系人:王银莲 联系电话:0351-5159956 常 勇 联系电话:0351-5159956 17.信息发布 本项目相关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以及终止公告、中标公告等信息均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http://prec.sxzwfw.gov.cn)平台发布。 集中采购机构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网站公布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 本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古交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7月27日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前 附 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供应商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特定条件:无 ⑦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供应商生产或经营该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2 磋商 保证金 交纳 金额 人民币7500元; 提交 形式 ①采用银行转账、网银支付、银行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非现金方式:须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并注明“2021JFC419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和金额为准。 收款单位:古交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交支行 开户银行行号:105161003053 银行账号:14001835708050504480 ②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须为针对本项目且有效期符合本项目的由具备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相应交纳金额保函,响应文件须附复印件、核实联系单位、核实联系人及核实联系电话,并现场提供保函原件备查。 退还 方式 按提交方式退还。 3 报价 供应商就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规定的货物进行唯一报价,不得拆包(项)报价。 供应商按照磋商要求进行第二轮、第三轮报价(即最后报价)。 报价包括货物或服务、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送达指定交货地点各种费用和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使用前的技术咨询、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的总和。即:一次性安装调试即可全面投入使用。 4 响应文件提交 电子响应文件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通过【政府采购】-【投标人/供应商】入口上传投标文件并打印“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将拒收投标文件。 开标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设备(具备IE11及以上的浏览器和数字证书驱动)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 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加密,需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进行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无效。 纸质响应文件 报价一览表 一份(单独密封)。 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密封提交 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密封提交 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5 响应文件构成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6 响应文件编制 及注意事项 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7 技术选择性方案 不接受 8 联合体参加磋商 不接受 9 分包 不接受 10 进口产品 磋商文件注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如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加磋商,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进行评审。 11 免费质保期 免费质保期应按照“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年限执行;没有列明免费质保期年限的,按照国家或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12 货物(设备、产品、材料)质量缺陷责任期 不少于两年 13 合同期内调价 不接受 14 采购资金 支付程序及方式 详见“第五部分 合同文本”。 15 样品 无 16 履约保证金 具体规定 详见“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26履约保证金”。 交纳金额 详见“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17 采购合同 成交供应商按照《成交结果公告》的具体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领取《采购合同》。 18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节能产品 凡涉及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将按照“第三部分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给予加分。 环境标志产品 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的将按照“第三部分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给予加分。 信息安全产品 货物涉及《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供应商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中 小 企 业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须按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折扣。 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货物的价格折扣,须如实填写《适用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货物明细表》(详见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监 狱 企 业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福 利 企 业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9 信用记录查询 查 询 渠 道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当天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 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20 服务费 本次采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 二、 供应商须知 (一) 总则 1 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 2 定义 2.1“集中采购机构”是指古交市政府采购中心。 2.2“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单位。 2.3“供应商”是指按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4“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过磋商小组评审或经采购人确认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 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辅件配件、备品备件、软件、服务等标的物。 2.6“服务承诺”是指为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由供应商承担的货物的提供、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以及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和供应商承诺的其他类似服务。 2.7“产品缺陷”是指货物的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存在的潜在隐患或有碍产品使用安全和产品使用寿命等情形。 2.8“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虚报、谎报、隐瞒事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承诺,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 3 供应商资格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2符合磋商公告有关要求,承认并履行磋商文件各项规定。 3.3能够承担参加采购活动过程及履行采购合同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3.4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5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过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 知识产权 4.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且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因采购人使用而遭受第三方主张权利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责任。 4.2如供应商不拥有所提供货物、资料、技术、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则报价中已包含采购人使用该知识的一切相关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4.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4.4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5 费用 5.1无论评审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采购活动相关的全部费用。 6 集中采购机构的权利 6.1集中采购机构无论出于任何情况和原因,可停止本次采购,无需对受影响的供应商承担任何责任。 7 解释权 7.1本次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古交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 磋商文件 8 磋商文件的构成 8.1磋商文件包括: (1)采购邀请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4)采购需求 (5)合同文本 (6)响应文件格式 (7)磋商文件的澄清公告以及服务内容、图纸、答疑、变更或补充通知等 由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本项目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响应文件开启结束后,应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9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9.1任何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 9.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集中采购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 9.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以澄清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 (三) 响应文件 10 响应文件的构成 10.1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内容包括: (1)报价一览表 (2)资格审查部分 (3)商务技术部分 响应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等均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0.2 响应文件按“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自编目录、页码,装订成册。 10.3 报价一览表、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和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份数的规定,见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4每份纸质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和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须清楚的标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 10.5《报价一览表》与《报价表》不一致时,以《报价一览表》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不一致时,以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为准。 11 响应文件的编制 11.1供应商应详细审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响应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完整、有效,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11.2响应文件须使用《太原市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文件编制系统》按“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电子文件格式为*.ZCTBJ。 11.3响应文件应以中文书写或打印,字迹清晰、内容齐全,行间不得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经法定代表人(全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11.4供应商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有书面材料明确表明供应商资质(或资格)有效外,一律不予认可。 12 语言及计量单位 12.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有关本项目采购的所有来往的文字、函电统一使用中文;非中文数据或资料,提供其中文译文。 12.2响应文件中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 报价 13.1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13.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和工商营业执照确定的经营范围,按照“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对某包(项)或全部货物或服务进行唯一报价,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13.3供应商应以“包”为基本单位进行报价。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包,则供应商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包报价,并以“包”为单位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 13.4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报价一览表》与《报价表》不一致时,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供应商须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并书面确认,经确认后的报价对供应商产生约束力。 14 磋商保证金 14.1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集中采购机构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 14.2集中采购机构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4.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弄虚作假的; (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成交供应商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的; (6)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7)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15 响应文件签署 15.1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签署、加盖公章。磋商文件规定的“单位公章”、“公章”等均指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 15.2响应文件的签署应清晰工整。 16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加密,需在开启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进行解密,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响应文件无效。 16.2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应将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和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分别密封;在密封件的封面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供应商名称”等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16.3供应商将证件原件或样品与响应文件装订在一起,视同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不予退回。 16.4 响应文件一经提交,无论供应商是否成交,均不予退还。 (四) 响应文件的提交 17 响应文件的提交 17.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磋商公告》或《澄清公告》公告时间为准。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采购项目,集中采购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约束。 17.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以《磋商公告》或《澄清公告》预先确定的地点为准。供应商须将“报价一览表”、“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分别递交至指定位置。 17.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采购机构将拒收响应文件: (1)未按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 (2)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提交响应文件的; (3)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格式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的; (4)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或密封的。 18 相互串通 1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 (1)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 (3)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4)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5)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1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19 弄虚作假 19.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印章或票据凭证等; (2)提供虚假的材料、样品、检验报告、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冒名顶替他人签字; (6)提供虚假的技术参数或服务方案; (7)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0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20.1获取磋商文件时的单位名称与其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公章不一致的; 20.2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响应文件的; 20.3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质原件、合同原件、产品样品及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 20.4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0.5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0.6供应商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参加磋商的; 20.7如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的; 20.8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密、胶装、密封、签署、签字或盖章的; 20.9报价出现明显错误,供应商拒绝按照“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13.4”的规定进行修正的; 20.10填报总价、单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的;或者单价高于市场销售单价的; 20.1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最后报价,且该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最后报价合理性的; 20.12磋商文件中明确要求的事项,而响应文件中未做出响应的; 20.13响应文件未对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20.14响应文件对非标注“★”项的技术指标或其他要求响应负偏离超过五项(含五项)的; 20.15采购货物未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为进口产品的; 20.16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的内容,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面的; 20.17响应文件中的非中文数据或资料未提供其中文译文,磋商小组无法评判的; 20.18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各项技术标准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20.19采购货物属于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未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 20.20采购货物中含有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产品,但未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的; 20.21采购货物中含有《实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须强制3C认证的产品,但未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的; 20.2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中所包括的软件类产品为非正版软件的; 20.2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报价的,但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备选磋商的除外; 20.24磋商小组要求澄清的事项,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 20.25响应文件未对交货(完工)时间、地点、质保期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20.26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采购规定的活动; 20.27供应商相互串通、弄虚作假的; 20.2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0.29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1.1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错误的; 2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1.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 响应文件的开启 22 响应文件的开启 22.1集中采购机构按照《磋商公告》或《澄清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响应文件的开启。供应商须在开启时登录网上开标会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确认《报价一览表》。 22.2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由供应商推选的代表进行检查。 22.3开启后,集中采购机构依据《报价一览表》公布供应商名称、价格等内容,以及集中采购机构认为需要公布的其它事项。 22.4响应文件的开启过程由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负责记录。 (六) 评审 23 成立磋商小组 23.1 集中采购机构将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组建磋商小组。 23.2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为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参加本项目评审。 23.3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4 磋商小组职责 24.1磋商小组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并按照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4.2磋商小组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 24.3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 领取合同 25 成交通知 25.1集中采购机构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发布《中标公告》。 25.2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通过【政府采购】-【投标人/供应商】入口查看本人评审得分与排序,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5.3中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通过【政府采购】-【投标人/供应商】入口自行打印《中标通知书》。 25.4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现争议的,报财政部门处理。 26 履约保证金 26.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的要求于签订采购合同前,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 26.2成交供应商不按照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26.3当成交供应商全面完成采购合同事项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如数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26.4如果成交供应商未按双方签订合同事项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7 领取合同 27.1成交供应商按照《成交结果公告》的具体要求,携带相关资料,于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采购合同。 27.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当中的答复澄清事项等均为此次采购合同附件,并具有法律效力。 27.3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 27.4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8 对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罚 28.1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弄虚作假谋取成交的; (2)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集中采购机构恶意串通的; (3)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5)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未按照有关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1)至(6)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 29 对成交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罚 29.1成交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30 诚实信用 30.1供应商在本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凡有悖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将被录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中,依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0.2有证据表明供应商在诚信中存在严重问题时,将拒绝其参加采购活动或响应文件无效。 30.3供应商的违法违规和诚实信用缺失行为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记录和曝光。 (八) 质疑与投诉 31 询问 31.1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32 质疑 3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32.2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32.3供应商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 (2)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 (3)质疑供应商的单位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 (4)质疑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的全权代理人署名,加盖单位公章,并标明提出质疑的具体日期。 32.4集中采购机构自受理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及其他相关供应商。 33 投诉 33.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质疑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太原市财政局提起投诉。 33.2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3.3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九) 其他 34 关于日期计算方法 34.1本磋商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第三部分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 采购人对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的说明内容及要求 1.1采购人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时,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磋商文件所述范围。 1.2说明内容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存档。 2 评审依据 2.1磋商小组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 2.2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3磋商小组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3 评审过程的保密 3.1磋商小组、集中采购机构等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3.2磋商小组和集中采购机构均无义务向供应商进行任何有关评审的解释。 4 评审方法 4.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4.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5 响应文件的澄清 5.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磋商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以书面形式通知该供应商。 5.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的事项,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磋商小组做出书面答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4磋商小组不得暗示或者诱导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6 评审事项处理原则 6.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6.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6.1规定处理(核心产品为“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中标注“※”项)。 6.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以要求其在评审现场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6.4磋商小组有权判定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是否属于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 6.5有效供应商的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评审依据,亦不作为不成交的评审依据。 6.6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 7 评审报告 7.1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签字确认,各成员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7.2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8 资格审查 8.1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序号 审查内容 标 准 1 磋商保证金 按照“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保证金”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2 供应商保证函 按照“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3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按照“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4 供应商概况 按照“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5 法定代表人 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磋商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6 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的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磋商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并按照“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7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按照“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8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 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9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生产或经营该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供应商须主动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10 依法作出的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完整有效的经第三方审计的截止投标日前18个月的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正文和已审计的全部财务报表,该审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手写签字并签章; 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须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11 特定资格要求 无。 12 纳税及社保缴纳凭证 按照“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13 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函 按照“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14 供应商不参与串通投标行为承诺书 按照“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15 投标人对《合同文本》 签署意见 按照“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16 投标文件 (资格审查部分)编制 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写、签署、盖章、装订等。 17 信用记录查询 (磋商小组查询存档,供应商不需提供资料) 查 询 渠 道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截 止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当天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 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磋商小组各成员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 8.2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进入下一步的符合性审查。 9 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 序号 审查内容 标 准 1 响应文件的报价 ①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②供应商以“包”为单位填写“报价表”。 ③不存在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情形。 ④不存在总报价或单价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的情形。 2 服务方案 不存在可选择响应服务方案的情形。 3 服务技术指标响应内容 ①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标注“★”的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②响应文件(商务服务部分)对非标注“★”项的技术指标或其他要求的响应未超过五项(含五项)负偏离。 4 响应文件 (商务服务部分)编制 响应文件(商务服务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写、签署、盖章、装订等。 5 其他 未发现属响应文件无效规定情形的(见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四)响应文件的提交”第20项的规定)。 符合性审查注意事项: 磋商小组各成员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供应商通过符合性审查。 10 磋商 10.1磋商小组将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逐一磋商、综合评审,确认入围第二轮、第三轮报价(即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10.2磋商小组宣布供应商进行第二轮、第三轮报价(即最后报价)的时限,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出价格的以其上一轮的有效报价为准。 11 评分细则 11.1磋商小组成员应严格按照“评分细则”要素针对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客观、公证、审慎地据实、独立打分。 11.2磋商小组成员未据实打分或超出“评分细则”要素范围的,集中采购机构有权要求该评审专家重新评审。 11.3如出现某一位评审专家打分畸高畸低,导致评审结论改变的,集中采购机构有权要求该评审专家说明其打分的合理理由,并视具体情况报告太原市财政局。 11.4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分值时,按以下顺序排列: (1)选定技术质量最好的; (2)如技术质量相等时,选定技术支持和服务承诺最好的; (3)如上述条件相同时,选定最后报价低的。 11.5 技术评分(分值80分) 序号 评审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方案 40分 ①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服务要求得37分。 ②非标注“★”项技术指标或其他要求有负偏离的,有一项减2分。非标注“★”项的技术指标或其他要求响应负偏离超过五项(含五项)的,投标无效。 ③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有正偏离的,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说明文件等资料共同认定,每有一项技术指标正偏离加1分,最高加3分。 服务 部分 服务方案10分 依据服务方案内容及合理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10分。 组织实施保障10分 依据服务制度与措施(服务质量保障、实施进度及应急保障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10分。 投入人 员情况 6分 依据投标文件中对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及主要成员资质、资历,项目人员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等)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5分。 项目经理具有全国物业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或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的加1分。 投入设备 4分 依据针对本项目服务提供的设备状况及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4分。 总体服务承诺 10分 1、针对本项目整体服务承诺及措施:根据供应商服务承诺内容的完整性、可行性、合理性,科学性等方面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2、保密承诺及措施:根据供应商承诺的完整性、可行性、合理性,科学性等综合评分,最高得5分; 评分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未体现以上评分因素要求的相应内容的,得0分; 2.评标委员会成员明确标明打分依据,如:打分依据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范围或描述等。 11.6 商务评分(分值10分) 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评分因素的原件,否则不得该项分数(不需密封,自行携带)。 序号 评审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 企业业绩 8分 有效业绩认定标准 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签署且完成、单份合同金额大于等于评审规模的投标人自身同类合同为准。 必须提供以下内容:①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完整合同文本、增值税发票及其他项目结算凭证(交货(竣工)验收证明或经签订合同双方确认的项目结算单据(书)等);②合同核实单位、合同核实联系人、合同核实联系电话。 单份合同金额认定标准 以投标文件所附的针对该合同全部增值税发票金额为该合同有效业绩统计认定的合同金额;如合同中含有非同类产品,则同类产品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与发票金额的乘积为该合同有效业绩统计认定的合同金额。 投标文件所附增值税发票视为投标人认可的截止“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已获取的全部增值税发票。 评审规模认定标准 ①以实质性响应本项目要求的每家投标人提供的有效单份合同金额由大到小进行排序;②每家有效合同超出5份仅由大到小统计5份,不足5份据实统计;③以上符合要求的所有合同金额由大到小排序的中间值(有效合同数量n为奇数的,中值为第(n+1)/2位数的合同金额;有效合同数量n为偶数的,中值为第n/2位数和第(n+2)/2位数合同金额的平均数)。 有效业绩得分标准 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否则不得分,最高得8分。 2 投标文件 编制 2分 ①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的得0.4分,否则不得分; ②采用双面打印投标文件的得0.4分,否则不得分; ③对投标文件编排页码的得0.4分,未编排页码或编制不完整的不得分; ④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字体、字号编制投标文件以及使用招标文件要求的计量单位的得0.4分,否则不得分; ⑤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且无空项的得0.4分,否则不得分。 评分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未体现以上评分因素要求的相应内容的,得0分; 2.评标委员会成员明确标明打分依据,如:打分依据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范围或描述等。 11.7 价格评分(分值 10分)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分标准 1 报价 磋商基准价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分值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磋商报价。 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说明 中小企业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须按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磋商价格给予6%的折扣。 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须如实填写《适用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货物明细表》(详见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监狱企业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福利企业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评分注意事项: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磋商小组应记录价格调整的依据、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 12 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2.1未按照集中采购机构的要求将通讯工具存入指定地点的; 12.2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 12.3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澄清的情形除外; 12.4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12.5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12.6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12.7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12.8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磋商小组成员有“12.1—12.6”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支付评审劳务报酬;磋商小组成员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并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一、采购说明 古交市纪委监委办公区位于古交市滨河北路火山开发新区,该办公区进行食堂、物业服务项目采购。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服务地址:古交市滨河北路火山开发新区古交市纪委监委办公区。 3、付款方式:按成交金额每月进行支付。 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三、服务要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要求 数量/单位 采购预算(元)/年 1 古交市纪委监委办公区物业集中统一管理服务 (一)保洁要求及标准 1.服务人员按规定着装,举止得体。 2.服务人员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3.办公垃圾每天清运一次,要求垃圾桶外表亮洁,地面无污痕,桶内无异味。 4.楼梯间、电梯间、卫生间、会议室、大厅(除办公室外)及窗口桌椅、地板、门窗的清洁工作,按时收集大楼的办公垃圾并清运至指定地点,定期对大楼公共服务设备进行消杀工作。 5.大楼两侧楼道、电梯间每日扫、抹、拖一次,要求地面光洁、无污迹,不定时巡视,顶、角无蜘蛛网,墙面无乱贴乱画现象。 6.各类标识标牌每天抹一次。 7.保持地面无杂物、无积水,设施设备上无浮灰。 8.卫生间每日清扫不得少于二次,并随时保洁,要求地面干净,无异味,无蚊蝇;纸篓每日清倒一至二次,更换垃圾袋,要求无外溢污物。 9.大楼外围保持地面无杂物、无积水,每日普扫一遍,随时维护。 10.大楼玻璃每季清洗一次,地面每季清洗一次。 11.协助管理处做好机关安防工作,发现可疑人或事,应立即向管理处负责人报告。 (二)水电暖维护要求及标准 1.24小时人员值守。 2.负责变电箱、机房高低压柜计量表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3.负责办公区、职工食堂的供水、供电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水电设施的一切正常运行并做好运行记录。 4.负责办公区、用餐区的供暖工作,搞好有关供暖设施的管理保养和维修安全运行工作,做好运行记录,全院总下水井管道的疏通工作。 5.负责上下水、暖、照明设施的日常维修和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保证日常维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做好日常巡回检查工作,完成工作任务后做好登记工作并有维修单位负责人签字。 6.做好用水、用电预算工作,做好节能、修旧利废工作,督促检查违章用电用水工作。 7.做好大楼地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日常运行、维护、保养工作,要求有巡检和维修记录,并由负责人签字。 (三)会务设备维护要求 1.定期检查设备,做好测试记录,记录内容存档备查。 2.做好预防性维护计划,对设备进行预防性设备维修,分类对设备制定维修周期。 3.使用适当的维修定检方法,记录日常数据,记录内容存档备查。 4.认真贯彻维护工作程序,严格操作规程及有关技术规范,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要求维护。 5.在维护工作的全过程中,做好维护工作完成情况、维护质量检查和复核工作,做好维护工作记录,健全设备维护档案。 6.调试设备包括:灯光、投影、无纸化办公系统、音响系统、远程视频会议系统、LED屏显系统。 7.应对会前、会中的各类突发情况,做好预案,保障会议顺利进行。 (四)门卫值班与安全管理要求 1.服务区域:古交市纪委监委办公区24小时监管 2.服务要求: 2.1保障楼内设施完备齐全、贵重及重要场所巡逻有情况登记日志,保安人员上岗精神饱满、服装整齐。 2.2人员进出登记:询问时用语礼貌、态度和蔼、认真负责; 2.3物品进出登记:严格执行甲方相关管理制度; 2.4巡 逻:按规定时间、路线进行巡逻; 2.5记录:日常记录要规范、详实、完整。 2.6有各类安全预案并组织培训和学习达到应知应会; 2.7形象:上身挺直,坐姿 端庄,上班时间不看报、看书、玩手机。 (五)物业服务岗位配置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 2.电工:1人; 3.综合维修工:1人; 4.秩序维护员:3人; 5.保洁员:不少于2人。 1 227760 2 古交市纪委监委办公区食堂集中统一管理服务 (一)服务范围 供应商负责按照双方同意的就餐标准和开餐时间为古交市纪委监委办公区机关食堂提供餐厨服务。 1.用餐服务形式:自助餐形式。 2.餐费标准:早餐:5元/人;午餐:9元/人;晚餐:4元/人。 (1)早餐 鸡蛋;素菜4种(2热2凉);小菜1种; 主食2种(花卷,另外1种搭配);汤品2种。 (2)午餐 素菜3种(烩菜,另外2种搭配);凉菜1种;肉菜1种; 主食2种(大米、面,另外搭配1种粗粮);汤品1种。 (3)晚餐:素菜2种;小菜1种; 主食2种;汤品2种。 3.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和职工用餐需求,按照季节随时对菜单进行调整。菜单周一至周五每日不同,两周一循环。 4.开餐时间: 早餐:7:00-8:30 午餐:11:30-13:00 晚餐:6:00-7:30 6. 职工用餐结算方式:凭卡就餐、充值结算 (二)服务内容 1.乙方需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及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切实做好防火、防毒、食品卫生等安全管理工作,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若因乙方原因发生责任事故,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做到膳食搭配合理,营养均衡,健康卫生。每周食谱需提前一周制定并公布。 3.乙方需做好餐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食品原材料质量,须从正规渠道采购,票据齐全,确保食材新鲜、卫生。 4.乙方负责餐饮食材的采购、保管、清洗、制作、加工直至形成成品等工作;负责场所内卫生保洁工作;要确保食品质量、严把进货渠道,严控加工过程,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5.乙方需分别设置肉类、水产品和蔬菜类食品专用刀、墩、案、清洗池进行加工,不得混用,对于加工原材料食品要择洗干净,并放在清洁容器内或冷冻冷藏摆放整齐。即时清理废弃物,每餐后及时清理地面,排水明沟,不得有油污垢、积水及异味。 6.乙方做好对厨房设施设备的管理,防止丢失;保持食堂用餐区、加工区、储存区的卫生整洁。 7.乙方餐后对餐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分类放在固定位置,负责食堂餐厅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环境整洁。 8.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当使用厨房的各项设施,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意外事故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9.乙方需督促厨房员工遵守既定的规章制度、厨房纪律及有关规定,未经许可不得轻易进入甲方工作区。 10.乙方需及时向甲方汇报食堂的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服务对象监督,认真听取服务对象建议和意见,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三)食堂服务岗位配置要求 1.面案师:1人; 2.配菜工:2人; 3.服务员:不少于1人 1 151464 注:1.标注“※”项内容为核心产品。 2.标注“★”项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五、验收标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范围、内容、标准和响应文件的内容每月逐项进行考核验收 第五部分 合同文本 需方: 供方: 供方在 组织的 项目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 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期等见后附清单)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三、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双方具体预定。 四、物业服务及承诺 五、服务时间及地点 1、服务期限: 2、服务地点: 六、交验 七、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工作。 4、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5、签订合同后由需方向相关政府部门备案。 八、供方责任 保证所供服务均为响应文件(补充文件)承诺内容,符合相关服务质量标准。 九、保密责任 供方需严格遵守公安机关保密管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保守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所涉及相关警用内容的秘密,保密有效时间与国家对各具体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要求相一致。严禁泄露在项目中接触到的公安技术资料等技术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而造成泄密的,需方可依据有关规定追究供方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违约责任 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服务款的,需方向需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 2、供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付款项。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3、供方不能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4、供方拒绝或拖延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的,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服务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服务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 十一、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供需双方各一份,采购中心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谈判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响应文件 响应补充文件 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 需方(章): 供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须知 为了准确参加采购活动,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按照如下要求认真编制响应文件: 一、编制响应文件必须做到如下事项: 1.按照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 响应文件提交”要求,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加密提交;纸质响应文件进行胶装,并密封提交。 2.实事求是地填写“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的内容。给定格式的,必须按照统一的格式逐项填报,不可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等明确的答复文字;没有给定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设计。 3.“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的内容不得随意删减,如因删减导致响应文件不完整,磋商小组无法评审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附件中注明“无相关内容,可删除”的除外。 二、编制响应文件建议做到如下事项: 1.响应文件规格幅面为A4,采用双面打印。 2.响应文件字体为“仿宋”;正文字号:四号;标题字号:三号加粗;表格中的字号:小四号。 3.参照后附目录顺序对响应文件各项内容进行排版、编制页码,如出现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相应内容,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4 附件1 报价一览表 单位:元 包号 总 报 价 第一包 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写): …… 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写): 注:此表为唱标依据,单独密封。供应商不得更改表格格式,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封面(封皮)格式 正本或副本 响 应 文 件 (资格审查部分)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包 号: 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目录 1.保证金相关资料………………………………………………………………………页码 2. 供应商保证函………………………………………………………………………………… 3.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4.供应商概况…………………………………………………………………………………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6.授权委托书………………………………………………………………………………… 7.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8.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 9.财务状况报告……………………………………………………………………………… 10.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1.特定资格要求 …………………………………………………………………………… 12.供应商对《合同文本》签署意见 ……………………………………………………… 13. 纳税及社保缴纳凭证…………………………………………………………………… 14. 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函…………………………………………… 15. 供应商不参与串通投标行为承诺书……………………………………………………… 16.供应商认为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 ………………………………………………… 附件4 供应商保证函 古交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对本次磋商文件已详细审阅,内容全部清楚。我方自愿参加此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磋商,谨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我方同意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及你方对磋商文件的解释。 2.如果我方存在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行为,自愿接受没收磋商保证金、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相关处罚。 3.我方按照“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响应文件提交”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 4.我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及资料、证照真实合法有效; 5.我方愿向你方提供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一切真实数据或资料; 6.我方同意承担由响应文件内容填报不清或填报错误,所造成的无效标、废标、落标等后果; 7.我方赞同你方组织的磋商小组所做出的评审和选择,完全理解同意本项目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同意磋商小组无义务向供应商进行任何有关评审解释的规定; 8.我方保证诚实履行合同,做到所提供服务一流,绝不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保质保量就行服务; 9.我方保证按照服务承诺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古交市政府采购中心: 为了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我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郑重承诺: 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二、不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三、坚决做到不提供虚假资质文件和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保持公平的竞争关系。 五、不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六、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成交,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 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质保量地完成采购合同规定的任务,准确兑现售后服务承诺。 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全称(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供应商概况 一、供应商基本信息 1.成立日期: 2.注册地址: 3.注册资金: 4.单位性质: 5.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6.资信等级评定情况: 7.隶属关系: 8.服务体系设置情况简介: 9.目前生产服务内容简介: 10.年服务能力 11.职工(雇员)人数: 其中:(1)高级技术人员人数: (2)中级技术人员人数: 二、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没有需要说明事项的,可删除) 我方保证上述内容真实、准确。若有不实,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姓名)是 供应商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古交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负责签署本次响应文件、全权处理响应文件开启、评审、澄清过程中的一切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并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正反两面)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磋商的应签署本文件并附本人身份证/护照的复印件; 2.如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本次磋商,应签署《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全称(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2 授权委托书 我 姓名 是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全权代理人,以我单位名义参加古交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代理人可全权代表我签署本次响应文件,处理响应文件开启、评审、澄清过程中的一切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并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全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 (正反两面) 全权代理人身份证/护照 (正反两面) 注:应附法定代表人和全权代理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全称(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古交市政府采购中心: 现针对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截至响应文件开启日我方的“供应商资格”情况声明如下: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项目磋商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能够提供特定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料; 七、能够提供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生产或经营该产品规定的特殊资格、证照等。如没有提供,我方认为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生产或经营该产品没有特殊资格、证照的规定,且不再提供关于生产或经营该产品的其它资格、证照等。 八、关于“供应商资格”需要补充说明的其它事项(没有补充说明事项的,直接删除)。 我方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若有不实,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古交市政府采购中心保留核查供应商上述内容及相关原件的权利,如经核查与上述声明不符,或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拒不配合提供相关原件,均视为弄虚作假。 附件9 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 附件10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附件11 依法作出的财务状况报告 附件12 特定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13 纳税及社保缴纳凭证 附件14 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函 (参加供应商自行填写) 书面声明内容应包括: 1、参加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3、参加投标供应商认为的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15 不参与串通投标行为承诺书 古交市政府采购中心: 现针对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我公司承诺不存在如下情况: 1、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制作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 3、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4、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5、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6、参加电子评标的,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为同一服务器的。 如我单位被查实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递交文件将作为串通投标依据,本公司愿意接受相应处罚及失信惩戒。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6 投标人对《合同文本》的签署意见 1.投标人对此次《合同文本》有无异议,请选择(以“√”标识): 有异议( ) 无异议( ) 2.对《合同文本》有异议的,请具体说明。 …… 3.合同纠纷解决方式,请选择其一:(以“√”标识) 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7 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封面(封皮)格式 正本或副本 响 应 文 件 (商务技术部分)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包 号: 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8 响应文件(商务服务技术部分)目录 1.报价表………………………………………………………………页码 2.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 3.供应商关于适用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的声明……………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7.适用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服务明细表…………………… 8.投标方案详细说明………………………………………………… 9.供应商拟投入人员配备情况……………………………………… 10.总体服务承诺 …………………………………………………… 11.供应商近三年业绩情况一览表 ………………………………… 12.供应商近三年业绩情况 ………………………………………… 1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情况一览表 ………………………… 14.信息安全产品情况一览表 ……………………………………… 15.供应商认为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 ………………………… 附件19 报价表 第 包 项目服务名称 服务期限 有无偏离 投标总价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单位:元 注:1.此表以“包”为单位进行填写,供应商不得更改表格格式,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2.供应商填报的单价均不得高于市场销售单价,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0 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 第 包 服务内容要求 序号 服务名称 磋商文件标注“★” 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响应状况 响应程度 偏离说明 符合要求 高于要求 低于要求 其他条件要求 序号 磋商文件标注“★” 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响应状况 响应程度 偏离说明 符合要求 高于要求 低于要求 注:供应商须详细列明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具体响应状况,全面披露各项响应程度,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88 附件21 供应商关于适用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的声明 古交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已认真阅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现就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 ,我单位提供货物适用相关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属如下情形:(请选择,以“√”标识,可多选) (1)小型、微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2)监狱企业并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二、属如下情形:(请选择,以“√”标识,可多选) (1)小型、微型企业参加采购活动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 ); (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采购活动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 注:1.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时应针对货物作上述“二”两种情形的选择。 2.供应商应填写《适用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货物明细表》,否则视为主动放弃享受相应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 3.享受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的供应商成交后,将在成交结果公告中针对具体优惠情形予以公示,如出现与其声明不一致的情形成交无效,属弄虚作假。 4.供应商根据适用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的情形,可对“附件21、21-1、21-2、21-3、21-4”选择性删除。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1-2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21-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1-4 适用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服务明细表 第 包 服务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类型 (小型、微型/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小计(元) % 注:1.本表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或规格、单价等应与《报价表》一致。 2.本表内容属成交结果公告公示事项。 供应商全称(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2 投标方案详细说明 说明内容(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服务方案内容; 2.服务制度与措施(服务质量保障、实施进度及应急保障措施等); 3.针对本项目服务提供的设备; 4、投标人需要补充的内容。 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据实详细填写,本项内容将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评分的重要依据之一。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填报的投标方案不够详实而造成无法评审的,有权判定其投标文件无效。 103 附件23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 供应商全称(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4 总体售后服务承诺 附件25 供应商近三年业绩情况一览表 序号 业绩名称 合同核实单位 合同核实 联系人 合同核实 联系电话 签署 日期 完成 日期 所附合同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合同 金额 发票 金额 所附发票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其他项目结算凭证页码 1                       2                       3                       ……                       注:1.供应商应填写响应货物的同类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买卖合同》、增值税发票、其他项目结算凭证等复印件。 2.供应商未填写合同核实单位、合同核实联系人、合同核实联系电话的,该项业绩无效。 3.此表如填写不下,可另附页。 4.无业绩,此表可删除。 供应商全称(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6 供应商近三年业绩情况 有效业绩内容包括:①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完整合同文本、增值税发票及其他项目结算凭证(交货(竣工)验收证明或经签订合同双方确认的项目结算单据(书)等);②合同核实单位、合同核实联系人、合同核实联系电话。 附件27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情况一览表 第 包:节能产品明细表 序号 产品名称 生产厂家 品牌 型号或规格 节字标志 认证证书号 认证证书 有效截止日期 …… 第 包: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序号 产品名称 生产厂家 品牌 型号或规格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 认证证书 有效截止日期 …… 注:1.供应商应提供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如提供的产品已列入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而因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未提供认证证书或提供不全的,并对磋商小组评审造成的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2.此表如填写不下,可另附页。 3.货物均不属于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此表可删除。 附件28 信息安全产品情况一览表 第 包 序号 产品名称 生产厂家 品牌 型号或规格 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 认证证书号 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 证书发证日期 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 有效截止日期 …… 注:1.货物有信息安全产品的(参照《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供应商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2.货物均不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产品的,此表可删除。 另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8类13项) 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 产品的定义和适用范围 边界安全 防火墙 防火墙产品是指一个或一组在不同安全策略的网络或安全域之间实施网络访问控制的系统。 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以防火墙功能为主体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2)其它网络产品中的防火墙模块;不适用个人防火墙产品。 网络安全隔离卡 与线路选择器 网络安全隔离卡是指安装在计算机内部,能够使连接该计算机的多个独立的网络之间仍然保持物理隔离的设备。安全隔离线路选择器是与配套的安全隔离卡一起使用,适用于单网布线环境下,使同一计算机能够访问多个独立的网络,并且各网络仍然保持物理隔离的设备。 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安全隔离计算机;(2)安全隔离卡;(3)安全隔离线路选择器。 安全隔离 与信息交换产品 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是指能够保证不同网络之间在网络协议终止的基础上,通过安全通道在实现网络隔离的同时进行安全数据交换的软硬件组合。 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2)安全隔离与文件单向传输产品。 通信安全 安全路由器 安全路由器是指为保障所传输数据完整性、机密性、可用性,应用于重要信息系统的,具备IKE密钥协商能力,端口IPSec硬件线速加密能力的路由器。? 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分:集成了IPSec/SSL,以及防火墙、入侵检测、安全审计等一种或多种安全模块的路由器,仅接入公用电信网的路由器除外。 身份鉴别 与访问控制 智能卡COS 智能卡芯片操作系统(COS-Chip Operating System)是指在智能卡芯片中存储和运行的、以保护存储在非易失性存储器中的应用数据或程序的机密性和完整性、控制智能卡芯片与外界信息交换为目的的嵌入式软件。 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采用接触或/和非接触工作方式的智能卡的COS;(2)其它被集成或内置了的COS。 数据安全 数据备份 与恢复产品 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是指实现和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备份和恢复过程的软件。 适用的产品范围为:独立的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软件产品,不包括数据复制产品和持续数据保护产品。 基础平台 安全操作系统 安全操作系统是指从系统设计、实现、使用和管理等各个阶段都遵循一套完整的系统安全策略,并实现了GB 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划分准则》所确定的安全等级三级(含)以上的操作系统。 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独立的安全操作系统软件产品;(2)集成或内置了安全操作系统的产品。 安全数据库系统 安全数据库系统是指从系统设计、实现、使用和管理等各个阶段都遵循一套完整的系统安全策略,并实现GB 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划分准则》所确定的安全等级三级(含)以上的数据库系统。 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独立的安全数据库系统软件产品;(2)集成或内置了安全数据库系统的产品。 内容安全 反垃圾邮件产品 反垃圾邮件产品是指对按照电子邮件标准协议实现的电子邮件系统中传递的垃圾邮件进行识别、过滤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 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透明的反垃圾邮件网关;(2)基于转发的反垃圾邮件系统;(3)与邮件服务器一体的反垃圾邮件的邮件服务器;(4) 安装于已有邮件服务器上反垃圾邮件软件。 评估审计 与监控 入侵检测系统(IDS) 入侵检测系统指通过对计算机网络或计算机系统中的若干关键点收集信息并对其进行分析,发现违反安全策略的行为和被攻击迹象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 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网络型入侵检测系统;(2)主机型入侵检测系统。 网络脆弱性 扫描产品 网络脆弱性扫描产品指利用扫描手段检测目标网络系统中可能被入侵者利用的脆弱性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 适用的产品范围为:网络型脆弱性扫描产品;不适用:主机型脆弱性扫描产品;数据库的脆弱性扫描产品;WEB应用的脆弱性扫描产品。 安全审计产品 安全审计产品指能够对网络应用行为或信息系统的各种日志实行采集、分析,形成审计记录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 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将主机、服务器、网络、数据库及其它应用系统等一类或多类作为审计对象的产品。 应用安全 网站恢复产品 网站恢复产品是对受保护的静态网页文件、动态脚本文件及目录的未授权更改及时地进行自动恢复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 适用的产品范围为:针对静态网页文件、动态脚本文件及目录进行自动恢复的产品。 附件29 供应商认为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