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受昆山市锦溪中心幼儿园的委托,就其所需的锦溪花园幼儿园厨房设备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昆山市锦溪中心幼儿园关于锦溪花园幼儿园厨房设备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项目编号:KSZC2021-T-024
二、谈判信息: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0日 10: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
评标委员会名单:高迪桑、郁煜、李宏明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吴江区松陵镇八坼经济开发区五方路(友谊村)
中标金额:人民币叁拾陆万壹仟玖佰捌拾元整(¥361980.00)
代理服务费:0元
主要中标内容:
序号 | 名称 | 生产厂家 | 型号规格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蔬菜、肉类粗加工间 | | | | | | | |
1 | 风幕机 | 苏州市相城区常诚风幕电器厂 | L=1500 | 常诚 | 1 | 台 | 800 | 800 |
2 | 磅秤 | 上海友声衡器有限公司 | 300KG | 友声 | 1 | 台 | 400 | 400 |
3 | 单眼水池 | 浙江天利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900*750*800 | 天利 | 8 | 台 | 1000 | 8000 |
4 | 挂墙电热水器 | 广东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50L | 美的 | 1 | 台 | 1400 | 1400 |
5 | 洗地龙头 | 浙江盛美洁具有限公司 | L=11M | 厨镖 | 1 | 台 | 2300 | 2300 |
6 | 双层工作台 | 浙江天利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1800*750*800 | 天利 | 2 | 台 | 1100 | 2200 |
7 | 四层格栅货架 | 山东京都厨业有限公司 | 1200*500*1500 | 京都 | 1 | 台 | 1100 | 1100 |
8 | 绞切肉机 | 广州市荣艺食品机械有限公司 | 700*600*770 | 百成 | 1 | 台 | 4600 | 4600 |
9 | 四门双机双温雪柜 | 杭州江南集团有限公司 | 1220*710*1950 | 江南 | 1 | 台 | 2900 | 2900 |
10 | 拖把池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1500*600*500 | 欧巴特 | 1 | 台 | 1100 | 1100 |
11 | 挂墙拖把钩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L=1200 | 欧巴特 | 1 | 台 | 100 | 100 |
主&副食库 | | | | | | | |
1 | 不锈钢活动地架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1200*500*250 | 欧巴特 | 4 | 台 | 600 | 2400 |
2 | 四层格栅货架 | 山东京都厨业有限公司 | 1200*500*1500 | 京都 | 4 | 台 | 1100 | 4400 |
男&女更衣室 | | | | | | | |
1 | 更衣柜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900*500*1800 | 欧巴特 | 4 | 台 | 1700 | 6800 |
2 | 挂墙洗手单星盆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450*450*250 | 欧巴特 | 1 | 台 | 1000 | 1000 |
烹饪区 | | | | | | | |
1 | 洗地龙头 | 浙江盛美洁具有限公司 | L=11M | 厨镖 | 1 | 台 | 2300 | 2300 |
2 | 四层格栅货架 | 山东京都厨业有限公司 | 1200*500*1500 | 京都 | 6 | 台 | 1100 | 6600 |
3 | 单眼水池 | 浙江天利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900*750*800 | 天利 | 1 | 台 | 1000 | 1000 |
4 | 双通工作柜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1800*800*800 | 欧巴特 | 3 | 台 | 2000 | 6000 |
5 | 燃气双眼大锅灶(核心产品)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2200*1200*800 | 欧巴特 | 2 | 台 | 7350 | 14700 |
6 | 燃气可倾式汤锅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200L | 欧巴特 | 1 | 台 | 6800 | 6800 |
7 | 双门电蒸饭车 | 浙江天利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24盘 | 天利 | 1 | 台 | 5600 | 5600 |
8 | 开口调料柜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400*1200*800 | 欧巴特 | 1 | 台 | 1700 | 1700 |
9 | 开口调料柜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650*350*800 | 欧巴特 | 1 | 台 | 1400 | 1400 |
10 | 油网烟罩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8200*1300*500 | 欧巴特 | 10.66 | ㎡ | 1000 | 10660 |
11 | 油网烟罩前封板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8200*1000 | 欧巴特 | 8.2 | ㎡ | 200 | 1640 |
12 | 不锈钢封墙板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8200*2000 | 欧巴特 | 16.4 | ㎡ | 200 | 3280 |
13 | 灭火系统 | 江苏厨安厨房自动灭火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双瓶组 | 厨安 | 1 | 台 | 9500 | 9500 |
水果间 | | | | | | | |
1 | 四层平板货架 | 山东京都厨业有限公司 | 1200*500*1500 | 京都 | 1 | 台 | 1100 | 1100 |
2 | 单眼水池 | 浙江天利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900*750*800 | 天利 | 2 | 台 | 1000 | 2000 |
3 | 挂墙电热水器 | 广东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50L | 美的 | 1 | 台 | 1400 | 1400 |
4 | 双层工作台 | 浙江天利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1000*750*800 | 天利 | 1 | 台 | 1000 | 1000 |
洗碗、消毒间 | | | | | | | |
1 | 风幕机 | 苏州市相城区常诚风幕电器厂 | L=1200 | 常诚 | 1 | 台 | 700 | 700 |
2 | 步进式开水器连底座 | 江门市腾飞实业有限公司 | 15KW | 腾飞 | 1 | 台 | 4000 | 4000 |
3 | 单眼水池 | 浙江天利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900*750*800 | 天利 | 4 | 台 | 1000 | 4000 |
4 | 挂墙电热水器 | 广东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50L | 美的 | 1 | 台 | 1400 | 1400 |
5 | 双层工作台 | 浙江天利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1800*750*800 | 天利 | 1 | 台 | 1100 | 1100 |
6 | 双门蒸汽消毒柜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1300*700*1800 | 欧巴特 | 4 | 台 | 6300 | 25200 |
二次更衣&分餐间 | | | | | | | |
1 | 挂墙洗手双星盆带感应龙头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浙江盛美洁具有限公司 | 900*450*250 | 欧巴特 普伦斯 | 1 | 台 | 2200 | 2200 |
2 | 双玻璃门雪柜 | 杭州江南集团有限公司 | 650*710*1950 | 江南 | 1 | 台 | 3300 | 3300 |
3 | 单通工作柜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1500*750*800 | 欧巴特 | 1 | 台 | 2000 | 2000 |
4 | 学生送餐车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740*620*800(定制) | 欧巴特 | 24 | 台 | 2300 | 55200 |
点心间 | | | | | | | |
1 | 搅拌机 | 广东恒联食品机械有限公司 | 415*530*780/B20 | 恒联 | 1 | 台 | 5000 | 5000 |
2 | 压面机 | 广东恒联食品机械有限公司 | 480*465*960/MT30A | 恒联 | 1 | 台 | 6700 | 6700 |
3 | 木面款平冷冷藏冰箱 | 杭州江南集团有限公司 | 1500*750*800 | 江南 | 1 | 台 | 4000 | 4000 |
4 | 单眼水池 | 浙江天利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600*750*800 | 天利 | 1 | 台 | 800 | 800 |
5 | 三层六盘电烤箱 | 广东省泓锋烘焙设备有限公司 | 1225*770*1540 | 泓锋 | 1 | 台 | 7600 | 7600 |
6 | 单门醒发箱 | 广东恒联食品机械有限公司 | FX-13A | 恒联 | 1 | 台 | 3000 | 3000 |
二次更衣&备餐间 | | | | | | | |
1 | 挂墙洗手单星盆带感应龙头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浙江盛美洁具有限公司 | 450*450*250 | 欧巴特 普伦斯 | 1 | 台 | 1000 | 1000 |
2 | 双玻璃门雪柜 | 杭州江南集团有限公司 | 650*710*1950 | 江南 | 1 | 台 | 3300 | 3300 |
3 | 单眼水池 | 浙江天利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600*750*800 | 天利 | 1 | 台 | 800 | 800 |
4 | 四格保温台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1500*700*800 | 欧巴特 | 1 | 台 | 1900 | 1900 |
5 | 双层工作台 | 浙江天利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900*700*800 | 天利 | 2 | 台 | 1000 | 2000 |
其它 | | | | | | | |
1 | 冷热水龙头 | 浙江盛美洁具有限公司 | | 普伦斯 | 9 | 个 | 300 | 2700 |
排风系统 | | | | | | | |
1 | 一层主厨间风机 | 苏州德粤通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11KW | 德粤 | 1 | 台 | 6800 | 6800 |
2 | 油烟净化器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23500风量 | 欧巴特 | 1 | 台 | 5000 | 5000 |
3 | 净化器/风机支架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配套 | 欧巴特 | 1 | 套 | 1000 | 1000 |
4 | 不锈钢顶风管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600*600 | 欧巴特 | 20 | ㎡ | 200 | 4000 |
5 | 不锈钢风管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900*600 | 欧巴特 | 60 | ㎡ | 200 | 12000 |
6 | 不锈钢弯头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900*600 | 欧巴特 | 3 | 只 | 700 | 2100 |
7 | 不锈钢大小头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配套 | 欧巴特 | 1 | 只 | 600 | 600 |
8 | 帆布接头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配套 | 欧巴特 | 1 | 套 | 300 | 300 |
9 | 防火阀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配套 | 欧巴特 | 2 | 只 | 600 | 1200 |
10 | 防震垫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配套 | 欧巴特 | 1 | 套 | 300 | 300 |
11 | 风机启动箱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配11KW | 欧巴特 | 1 | 套 | 600 | 600 |
餐梯 | | | | | | | |
1 | 送餐梯(二层二站) | 扬州誉美电梯有限公司 | 200KG | 誉美 | 2 | 台 | 37000 | 74000 |
最终 报价 | 金额大写:人民币 叁拾陆万壹仟玖佰捌拾 元(¥:361980.00 元) |
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昆山市锦溪中心幼儿园
联系人:夏君
联系电话:15962606849
联系地址:昆山市锦溪镇普庆路183—100号
(二)集中采购机构: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联系人:谢彩萍
联系电话:0512-57337661
联系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2栋613办公室
邮箱:kszcggzy@163.com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各响应人对本次谈判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2021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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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项目编号:KSZC2021-T-024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项目编号:KSZC2021-T-024
昆山市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KSZC2021-T-024
项目名称:锦溪花园幼儿园厨房设备
采购单位:昆山市锦溪中心幼儿园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采购时间:2021年7月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3
第二章 响应须知 7
第三章 评审程序 19
第四章 评审方法 23
第五章 合同主要内容 26
第六章 附件 31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受昆山市锦溪中心幼儿园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锦溪花园幼儿园厨房设备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KSZC2021-T-024;
2.项目名称:锦溪花园幼儿园厨房设备;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万零肆仟贰佰零陆元整(¥604206.00);
5.采购需求:详见第二章响应须知;
6.合同履行期限:
6.1交付时间:接到甲方供货令后45天内供货;
6.2质保期:免费质保期不得低于2年,质保期自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时间地点
1.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上网之日起至2021年8月4日17:00(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10日10:30(北京时间);
3.远程签到起止时间:2021年8月10日10:00至10:30(北京时间);
4.远程CA预解密时间:2021年8月10日10:30至10:40(北京时间);
5.远程开标时间:2021年8月10日10:30(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开标室(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
四、获取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提交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网上提交响应文件及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未使用上述方式将导致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或响应失败。
2.供应商须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
3.供应商通过“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进行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网上提交响应文件及完成远程开标。
4.远程开标支持计算机端及手机端,供应商可根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对应的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5.技术咨询联系方式(工作日09:00-17:00)
5.1联系电话:0512-50355903;
5.2供应商QQ群:115194657,投标相关流程请参考群文件中《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快速指引》文件;
5.3投标CA咨询:0512-57379257。
6.注意事项:
6.1本项目仅以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为准,涉及评审的资料均需电子件形式上传,不再收取纸质响应文件及相关原件等纸质材料,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与否,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的回执为准。
6.2远程开标设备必须符合配置要求(配置要求详见操作手册),且必须配备麦克风和摄像头(采购过程可能需要视频和语音交流)。项目开标前,供应商应当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对必要的软件进行提前启动,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由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代理,不收取报名费用、采购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用;
2.本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遵守《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响应文件中的内容需和响应文件相关指标对应绑定,开标时需要随身携带CA证书,并输入正确解锁密码(未携带数字证书(CA)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数字证书(CA)密码输入错误达到10次或输入时间超过10分钟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5.昆山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57310854;
6.为认真贯彻国家、省、苏州市及我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请严格按照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板块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细则(以网站最新版为准)》要求参与开标。
疫情期间请各个供应商合理安排到场时间,按开标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配合执行昆山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区)、交易中心及代理机构关于防疫防护的相关管理和措施,并提前填写“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交易项目人员健康承诺书”(见管理细则附件)并带至开标现场。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1.名称:昆山市锦溪中心幼儿园;
2.地址:昆山市锦溪镇普庆路183-100号;
3.联系人:夏君;
4.联系方式:15962606849。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2.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A2栋6楼;
3.联系人:司徒吉、俞建琨;
4.联系方式:0512-57335378。
七、供应商成交后注意事项
1.请将《成交信息》(word档)(第六章附件12)与《报价分析表》(word档)(第六章附件8)以及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第六章附件4)务必于一个工作日内发至kszcggzy@163.com邮箱,联系电话:0512-57337661;
2.成交公告公示期满七个工作日后,成交供应商即可至交易中心613办公室领取纸质合同;
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要求签订纸质合同。
4.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至市财政局九楼政府采购科备案。
第二章 响应须知
一、响应内容:
(一)采购清单
(二)实质性响应需求,未响应视为无效响应
1.若本次采购货物中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规定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所投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所投消毒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或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厂家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综合说明
1.所有响应产品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2.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必须明确具体的品牌规格型号且必须达到上述的技术指标。
3.谈判供应商可以满足的交付期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注明。
4.所有设备、附(配)件应具备该类产品的功能要求,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产品,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厂商或制造厂商;运至买方工地的货物必须为未拆封的原包装产品。
5.响应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响应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6.成交供应商须负责其所提供的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必要配套工作。
7.伴随服务(包括售后服务):免费质保期不得低于2年,质保期自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设备在质保期内发生硬件故障,供应商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提供2小时以内响应,4小时以内到达现场,12小时内解决问题,如在12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应免费用同样品牌、规格的产品更换到位;同时质保期内,每月须组织售后服务人员对厨房设备进行巡检一次;免费质保期满后维修只计材料成本费,产品享受终身维护。
8.成交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服务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险,若工作人员在服务期间内出现的工伤及其他意外事故,均由谈判响应单位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9.本项目不接受分包及转包。
10.验收标准:按甲方及有关规定进行质量验收。
二、响应文件说明
(一)响应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1.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响应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响应文件,由此引起的对供应商不利后果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二)响应文件编制说明
响应文件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需盖章或签字之处,应加盖电子签章或使用加盖公章及签字的彩色扫描件,如果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三)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自开标日起三个月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四)响应报价
1.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管理、维护、售后服务、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2.供应商应按《报价分析表》中的谈判项目计算单价和总价。《报价分析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
3.供应商应对谈判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对其中部分内容报价的,将被认定其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如果谈判文件要求分标段响应的,则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经营许可范围,选择响应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
4.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另有规定。
5.竞争性谈判采取最低评标价法,即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五)响应文件的组成
1.响应文件一(资格证明):
1.1供应商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附件1);
1.2响应函(格式见第六章附件2);
1.3响应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附件3);
1.4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格式见响应承诺函或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就无需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1.6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见响应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7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详见响应函);
1.9中小企业声明函(此声明函仅供认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使用,如需填报,格式见第六章附件3);
1.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此声明函仅供认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使用,如需填报,格式见第六章附件5);
1.11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仅供认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使用)
1.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如有授权,必须提供,格式见第六章附件6);
1.13供应商必须提交“1.1-1.8”款规定的资料,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2.响应文件二(报价部分)
2.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附件7);
2.2报价分析表(格式见第六章附件8);
2.3供应商必须提交“2.1-2.2”款规定的资料,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3.响应文件三(技术部分):
3.1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附件9);
3.2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格式见第六章附件11);
3.3供应商必须提交“3.1”款规定的资料,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4.响应文件由“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二、响应文件三”中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其中,必须提交的资料不可缺少,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三、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供应商在获取谈判文件后,若有疑问,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项目交易系统上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在项目交易系统上予以答复。
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3.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将按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补充公告形式在法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
4.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无本项目的补充公告。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撤回和修改
1.响应文件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进行提交;
2.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或者修改响应文件。
五、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应知自己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质疑函范本进行规范质疑(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http://www.szzyjy.com.cn/kssfzx/034004/034004002/20190929/5beba8e5-100a-4262-89c0-d476cc460507.html)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
2. 质疑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
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
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2.4具体的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据材料;
2.5必要的法律依据;
2.6提出质疑的日期;
2.7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并附上公司营业执照、相关人员身份证明、已报名的证明材料等。
2.8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或者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的,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章 评审程序
一、谈判流程:
1.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活动。
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在项目开标前半小时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进行网上签到,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3.本项目开标开始后10分钟内,供应商须自行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因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开标完成后,进入评审环节,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独立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确定合格供应商。
5.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1)谈判小组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具体变动内容并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后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供应商应在20分钟内就实质性变动内容重新提交相应的书面响应材料,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20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及对应的报价构成清单,无对应构成清单或超过规定时间的报价无效,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及对应报价构成清单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及对应的报价构成清单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未按上述时间提交书面响应材料或最后报价及对应的报价构成清单的供应商,认定为自动放弃谈判资格。
(2)谈判小组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谈判结束后,不再组织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最后报价。
6.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以书面形式作出相关说明,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
7.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二、项目评审
(一)谈判小组
1.谈判小组为三人或三人以上单数。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设立的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库中相关专家数量不能保证随机抽取需求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再随机抽取使用。
2.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应当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
3. 谈判小组的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谈判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二)谈判过程
1.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比较和评价。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文件,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2.如评审需要,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
5.项目开标后,直到宣布成交结果为止,凡属于评审、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等相关的信息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三、项目成交
(一)项目成交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合格供应商不少于三家;
2.合格供应商的报价均未超过采购预算;
3.采购过程中未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4.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重新评审
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组织重新评审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三)成交通知书及合同
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法定流程发布成交公告,及时向成交供应商发送成交通知书。
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响应无效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或无效文件:
(1)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
(2)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
(3)谈判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
2. 被认定为响应无效或无效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理由告知相关供应商。
五、项目终止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4)谈判采购过程中,如遇到交易中心出现断电、断网或其他不可预见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2.项目终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项目终止的理由告知所有供应商。
第四章 评审方法
一、成交规则
1.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供应商的响应内容需全部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谈判小组各成员独立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如响应文件的内容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则该响应文件评审合格。如某一条款内容评审不合格,评审专家须注明评审不合格原因。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文件,谈判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
如某一评审条款出现评审专家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条款是否合格。在评审合格的供应商中,最后报价最低为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则由谈判小组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则谈判小组有权要求其以书面形式作出相关说明,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
谈判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复核,报价以大写为准。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结果表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结果表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二、采购政策
(一)小、微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明确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相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告〔2021〕1号)的相关规定,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给予价格扣除:
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后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件放置于响应文件一中提交,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
如供应商属于小型企业,且提供自有产品或服务,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如供应商属于微型企业,且提供自有产品或服务,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给予价格扣除:
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视同小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加盖公章后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电子件放置于响应文件一中提交,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
(三)监狱企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给予价格扣除:
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证明文件电子件放置于响应文件一中提交,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
(四)绿色采购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电子件放置于响应文件三中提交。
(四)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认定证明等材料为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二、评审内容:
序号
评审内容
是否合格(填“是”或“否”)
不合格原因
1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2
本次采购的产品(服务)数量、技术参数等采购需求的符合性
3
交付时间、付款方式、保修期等的响应情况
4
谈判文件所要求的其他条款
备注:响应文件中的内容需和谈判文件相关指标对应绑定,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第五章 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采购单位(甲方)和供应单位(乙方)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定义:以下术语有特定的含义:
货物是指乙方基于其已成交的响应文件而应向甲方提供的符合招标要求规格及功能的产品及其全部备件,它还应包括由乙方送交给甲方的所有与使用及测试有关的应进行的任何规定的服务。
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项目有关的辅助义务,比如运输、安装、保险以及其它伴随服务,比如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承诺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合同价是指根据成交的响应文件和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甲方是指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接受服务的单位。
乙方是指合同中规定的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损失是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另一方及第三方的各种损失的费用,还包括守约方为减轻损失或维护权利而需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
二、合同标的:
1.项目名称:锦溪花园幼儿园厨房设备。
2.采购编号:KSZC2021-T-024。
3.交付时间: 接到甲方供货令后45天内供货。
4.保修期:免费质保期为____年,质保期自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
5.货物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品牌
数量
单位
小计金额(元)
1
2
…
三、合同总价款:大写人民币?????元,小写¥??????。?
四、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付至合同价款的60%,余款交付使用后两年内付清。
五、伴随服务?
1.乙方应提供所交付产品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清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
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产品的现场安装;提供的技术方案应能全面适应(或超出)甲方制定的采购要求;在免费维护期内对所交付产品提供维护等。
3.乙方应提供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服务,如果设备在质保期内发生硬件故障,乙方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提供2小时以内响应,4小时以内到达现场,12小时内解决问题,如在12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应免费用同样品牌、规格的产品更换到位;同时质保期内,每月须组织售后服务人员对厨房设备进行巡检一次;免费质保期满后维修只计材料成本费,产品享受终身维护。
4.其他乙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
5.上述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6.货物的包装、储运、安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1.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乙方的违约责任:
2.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服务,不能完成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2.2乙方必须自己完成合同内容,不得自行分包,否则,甲方有权按乙方不能完成合同处理;乙方需要分包的都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单位承担和承担单位的情况介绍。
2.3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如昆山最低工资标准和其他规定),负责乙方员工的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2.4乙方负有对自己员工的安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七、不可抗力
1.如果乙方和甲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乙方或甲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在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八、争端的解决?
1.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向有关合同管理部门提请调解。?
2.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九、违约终止合同?
1.在甲方因乙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1.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1.3 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如下:“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的利益,包括响应单位之间串通,人为地使采购活动丧失竞争性,损害甲方所能获得的权益。?
2.如果甲方根据以上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提供服务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并且,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3.如果甲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
十一、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二、合同转让和分包: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三、需要补充的合同条款:(根据谈判时商定的条款和条件在订立合同时标明)。
十四、合同生效?
1.双方签约人为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2.本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采购文件、成交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成交单位在采购过程中的澄清和承诺等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3.成交单位在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后合同生效。
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采购代理机构、备案机构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
甲方: 乙方: 备案机构: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日期:
开户行:
帐户:
合同签定地:昆山市
第六章 附件
响应文档结构表
标书名称
文档名称
标题名称
标书结构
供应商情况表
附件1:供应商情况表
响应函
附件2:响应函
响应承诺函
附件3:响应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开标一览表
附件7:开标一览表
报价分析表
附件8:报价分析表
偏离表
附件9:偏离表(技术、商务)
项目人员配置表
附件10:项目人员配置表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附件11: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成交信息
附件12:成交信息
说明:
对本章的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附件1:供应商情况表
供应商情况表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1
法定代表人
公司成立日期
2
总部地址
3
本地办事处地址
4
电话
联系人
5
传真
电子邮箱
(必填,涉及澄清、解释等的书面形式沟通)
6
单位从业人员数量
人
单位2020年总营业收入
万元
7
主营范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
最近3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
9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10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2:响应函
响应函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我们收到贵中心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谈判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同意谈判文件的各条款要求并决定参加谈判:
1.我方已详细审查并确认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
2.我方同意提供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我方承担一切责任;
3.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我方将按规定准时参加采购活动,积极响应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指令和操作要求,并保持通讯顺畅,采购活动中如需进行交流和沟通,因我方原因导致10分钟内无法与采购活动现场建立起联系的,即视为放弃交互的权利,我方认可采购人任意处置决定,接受包括终止谈判资格在内的任何处理结果。
5.我方最后报价含服务过程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6.我方同意按采购人确定的评审办法由评审专家进行评审。
7.我方同意按谈判文件中的规定,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三个月。
8.我方承诺该项谈判响应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9.我方同意采购人关于违约责任的认定方式和对违约责任的处罚;在服务过程中,如我方违约,我方愿意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所有有关响应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响应承诺函
响应承诺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自愿参加_(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的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
1.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实质上修改或撤回响应;
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
4.恶意串通;
5.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四、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中标后,如有申明的,务必将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的电子件)于1个工作日内发至kszcggzy@163.com邮箱,联系电话:0512-57337661,以免影响中标公告发布。
附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成交后,请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公章的电子件)于1个工作日内发至kszcggzy@163.com邮箱,联系电话:0512-57337661,以免影响成交公告发布。
附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法定代表人姓名) 系 (公司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实施的项目编号为 号的采购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谈判、签约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
交付时间
总报价
附件8:报价分析表
报价分析表
序号
名称
生产厂商
型号规格
品牌
数量
价格
1
2
3
4
5
…
最终报价
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 )
注:供应商成交后,请将已成交的报价分析表(word档)于1个工作日内发至kszcggzy@163.com邮箱,联系电话:0512-57337661,以免影响成交公告发布。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9:偏离表(技术、商务)
偏离表(技术、商务)
项目
谈判要求
响应内容
偏离说明
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0:项目人员配置表
项目人员配置表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岗位)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
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1: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合同内容
备注
1
2
3
4
5
注:供应商应提供双方签订的合同扫描件。
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2:成交信息
成交信息
序号
信息
具体内容
1
项目编号
2
成交供应商名称
3
成交供应商地址
4
成交金额
大写人民币: (小写¥ )
5
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6
交付时间或服务期限
7
质保期限
8
履约保证金数额(如有)
(取整到百元,无需四舍五入)
注:供应商成交后,请将此表完善信息,word档电子件于1个工作日内发至kszcggzy@163.com邮箱,联系电话:0512-57337661,以免影响成交公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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