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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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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 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新疆内高班餐饮食材项目 (项目编号:2021-DH0079)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 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新疆内高班餐饮食材项目 (项目编号:2021-DH0079)中标公告

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 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新疆内高班餐饮食材项目 (项目编号:2021-DH0079)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1-DH0079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新疆内高班餐饮食材项目
三、中标信息
包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中标金额(万元)
第1包 天津隆利欣食品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 91120105MA077LB171 26438505 208.8244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服务
第1包
名称: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新疆内高班餐饮食材项目
服务范围: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新疆内高班
服务要求:详见需求书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需求书
五、评审专家名单:
汪军,史铭生,姬全胜,白林 王立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23705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广宁路15号
联系方式:130322192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鼎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天津湾写字楼A座507室
联系方式:022-2832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明燕
电 话:022-28320898
十、附件
采购文件:45中学食材配送项目招标文件初稿(食材)7.19定.doc

天津鼎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1日

目 录

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新疆内高班餐饮食材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021-DH0079

采购人: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鼎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29440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第三部分 招标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第五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委托,天津鼎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就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新疆内高班餐饮食材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新疆内高班餐饮食材项目

二、项目内容

食堂食材配送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 2108244.6 元。(据实结算)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20〕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20〕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声明函)

六、获取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文件售价

1、获取文件的时间:2021年 7 月 20 日至2021年7 月26 日出售文件,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天津湾写字楼A座507天津鼎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获取文件的方式:请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标书汇款信息凭证、供应商登记单(自行下载附件)发送至代理单位邮箱(382240675@qq.com)并与代理单位电话联系(13752735260张工18322705229刘工)确认邮件。代理单位确认报名资料及汇款信息无误后回复邮箱并发送招标文件。

注:汇款时需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需开票请自行扫描,(过月不补开,后果自负)发票开标当天自取,汇款单位需和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请各单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

4、文件的售价:售价 500 元。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8 月 10 日 下午14: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 8 月 10 日 下午14: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天津湾写字楼A座507天津鼎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菁菁

2、联系方式:022-28320898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赵红 13032219251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鼎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天津湾写字楼A座507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8320898

4、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dinghaogongcheng@126.com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天津鼎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本项目交纳保证金: 40000 元 ,投标人最迟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支票或电汇等方式将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支票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交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开户银行:天津鼎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北大街支行

账号:122910159110801

财务部联系人:吴晓丽 财务部联系方式:022-28320892

2021年 7 月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本项目就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新疆生食堂食材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项目内容

食堂食材配送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技术要求

(一)具体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

(二)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投标人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

(三)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服务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所提供服务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

三、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预估总价,据实结算)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食堂食材配送的人工费用(五险一金)、食材费用、运输费、利润、税金及相关技术支持及培训在内的一切与服务有关的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服务期内任务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

3、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二)服务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三)付款方式

结算价格以实际发生的配送量为准,采购人每月按照实际采购额进行结算,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正式发票并附采购食材明细,如有违规情况,根据相关罚则处理后结算(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招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

(五)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 40000元

1、保证金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到采购代理机构,过时将不再收取。

2、 天津鼎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到天津鼎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天津湾写字楼A座507室)交合同一份,天津鼎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注:不接受个人电汇,在电汇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及时与 天津鼎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财务联系,否则不予认可,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成交供应商不交纳成交服务费的。

(六)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2、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评标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评标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二)投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三)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四)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 价格(10分)

分值

1

价格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投标报价)×1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10分

第二部分 技术(90分)

分值

1

投标人实施能力

投标人自2019年至今正在进行的与本项目内容相类似的成功案例。每提供一项案例3分,最高得12分。按照下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合同复印件。包括买卖双方名称、合同日期及盖章、服务内容。

12分

2

投标人认证评价

投标人具有大型原料企业(如益海嘉里、中粮、长芦盐业等)经营代理即经销商资质,提供经销商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具备1份经销商证明得2分,最多6分。

6分

3

人员持证情况

拟派配送人员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持有健康证人员为4人及以上,2分;未提供、持证不齐全或其他,0分。

2分

4

项目使用车辆情况

投标人具备配送车辆,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定加分。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①如非投标人自有车辆须提供有效期内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车型、车牌照号及车辆租赁的服务内容;

②与自有或租赁车辆对应的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行驶证复印件;

③车辆照片,要求照片清晰度高,车辆牌照号清晰可见。

如非投标人自有车辆须提供①项+②项+③项才被视为有效证明材料。如为投标人自有车辆须提供②项+③项才被视为有效证明资料。自有车辆的行驶证所有人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不予认定。

具备3辆及以上得6分,3辆以下得1分,未提供或其他0分。

6分

5

服务能力评价

投标人须具备符合市场监督部门要求的储存场地,其中常温库房不少于500平米、冷库不小于40吨(含)以上

,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复印件得4分,未提供得0分。

4分

6

整体服务方案评价

方案至少包含针对本项目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举措、供货规模、订单数据报送服务措施、发票开具等内容。

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12分;

方案考虑较为全面,基本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较强,操作可行性较强:7分;

方案考虑不够周全,基本不漏项,有一定的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有一定的操作可行性:3分;

其他:0分。

12分

7

货物质量保障方案评价

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和食品安全保证方案完整,可操作性强,得10分;

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和食品安全保证方案较完整,可操作性良好,得6分;

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和食品安全保证方案一般的,得3分;

其他:0分。

10分

8

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专业管理人员、其他人员配备齐全,人员岗位分配合理:10分;

组织机构设置较为合理,专业管理人员、其他人员配备较为齐全,人员岗位分配较为合理:6分;

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专业管理人员、其他人员配备不全,无人员岗位分配方案:3分;

其他:0分。

10分

9

食品安全保证措施及方案

食品安全的保证措施及方案,根据措施与方案的可行性及科学合理性综合评审打分。

食品安全方案全面具体且科学合理:10分;

食品安全方案较为全面具体、较为科学合理:6分;

食品安全方案完整性、合理性一般:3分;

其他:0分。

10分

10

应急预案评价

应急预案实用,经济,切实可行:6分;

应急预案较为实用,经济,可行性较强:3分;

应急预案实用性、经济性一般,可行性一般:1分;

其他:0分。

6分

11

综合管理规章制度评价

综合管理规章制度齐全合理、切实可行:6分;

综合管理规章制度较为齐全合理、基本可行:3分;

综合管理规章制度不够齐全合理、可行性一般:1分;其他:0分。

6分

12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评价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齐全、合理,切实可行:6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较为齐全、合理,可行性较强:3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基本齐全、合理,可行性一般:1分;

其他:0分。

6分

合计

100分

(五)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投标资格

(1)围标或陪标的;

(2)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成交的;

(4)不实应答或虚假应标的;

(5)未按时提交响应文件的;

(6)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或在规定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账的;

(7)对于被行政处罚尚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供应商;

(8)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9)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10)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1)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3)加“★”号条款应答为负偏离的;

(14)响应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无效响应的其他条款。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成交投标人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

费率

100万以下

1.5%

100-500万

0.8%

500万-1000万

0.45%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成交金额为680万元,则应缴服务费等于100×1.5%+(500-100)×0.8%+(680-500)×0.45%=5.51万元,其中成交金额以《成交通知书》为准。

(二)更正公告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一经发布,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投标文件的收受人。请投标人在投标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tianjin.gov.cn)。若有更正公告,请投标人将“更正公告回执”下载后加盖公章,送至招标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天津湾写字楼A座507室。)。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已熟知更正公告内容,接受更正公告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三)响应文件编制、组成及密封和标记

1、本项目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及包含响应文件全部内容(office文档格式)的电子版光盘二份(正副本单独装订一起密封)

2、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资格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要求的所有实质性资格要求。
(2)技术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8、10。
(3)承诺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6、7。

(4)报价文件:
(5)其他补充文件,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正副本文件应单独装订正本和副本需一起密封,在封皮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电子光盘(应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编号)分别夹于正本中。

6、供应商应在包封密封的信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注明“于 正式开标之前(指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7、供应商应在包封密封的信封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

(四)其他

1、投标开始以后,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评标小组要求提供的除外)。

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投服务进行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评标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点对点应答表”响应情况进行审查。

3、未及时提交合同或未按时交纳服务费的投标人,将被取消参加此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4、某品牌代理商因授权或资质等问题在投标过程中发生争执,影响评标秩序,取消该品牌所有代理商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5、投标人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

七、项目需求书

项目背景:

本次采购范围为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新疆生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工作日早午餐不超过 420 ,按照每天不超 17 元/人餐标选定菜样。采购人每月按照实际采购额进行结算。

(二)拟配送清单

1、肉类

序号

肉类

1

羊肉、牛肉、猪肉、鸭肉、鸡肉等

2、蛋类

序号

蛋类

1

鸡蛋、鸭蛋、鹌鹑蛋、鹅蛋等

3、奶类

序号

饮品类

1

早餐奶、纯牛奶、酸奶、豆浆、橙汁、芬达、雪碧、可口可乐、绿茶、冰红茶、矿泉水、可可奶、咖啡奶、乳酸菌类等各种奶制品、苏打水、功能性饮品、茶类、碳酸类、果蔬汁类、咖啡等

4、蔬菜类

序号

蔬菜类

1

白菜、小白菜、圆白菜、洋白菜、菠菜、包菜、油菜(一般吃的菜芯)、萝卜、菜花、生菜、甜菜、红头菜、油麦菜、生姜、玉米、四季豆、莴苣、菊花菜、牛蒡、番茄、辣椒、青椒、尖椒、马铃薯、茄子、黄瓜、南瓜、西葫芦、冬瓜、苦瓜、佛手瓜、金针菜、韭菜、大蒜、大葱、蒜薹、芹菜、香菜、胡萝卜、茴香、甘薯、芋头、莲藕、莼菜、蘑菇、金针菇等

5、水果类

序号

水果

1

苹果、梨、香蕉、橘子、草莓、菠萝、芒果、西瓜、葡萄、猕猴桃、柳橙、哈密瓜、樱桃、火龙果、杏、李子、桃子、荔枝、龙眼、木瓜、番石榴、香瓜、小西红柿、车厘子、枇杷果等

6、水产品

序号

水产品

1

鲤鱼、草鱼、鲫鱼、鲢鱼、泥鳅、鲈鱼、虾、河蟹、青蟹、螃蜞、扇贝、蚌、牡蛎、海带、紫菜、全贝、带鱼、黑鱼、黄花鱼、桂鱼、鲽鱼等

7、杂粮类

序号

杂粮

1

燕麦、糜子、籽粒苋、薏苡、玉米、绿豆、小豆、豌豆、蚕豆、芸豆、豇豆、小扁豆、黑豆、红豆、黑米等

8、调料类

序号

调料

1

食盐、食醋、白醋、鸡精、生抽、老抽、花椒、胡椒粉、鲜生姜、干姜、八角、蒜头、桂皮、蚝油、料酒、食糖、甘草、番茄酱、豆瓣酱、茴香粉、干辣椒、孜然、白糖、红糖等

注:具体供货品种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配送。

服务要求

(1) 供货品种包括生鲜(包括肉、蛋、奶、蔬菜、水产品等)、杂粮、水果(包括苹果、草莓、香蕉、菠萝等)、调料等。

★(2) 在配送过程中,投标人如果是配送蔬菜、水果、杂粮等,须提供车、筐等运输工具,如果是半成品配送,如生肉之类,须提供冷藏或者冷冻设备保存,如果是水产活物配送,须提供制氧设备。所供蔬菜必须保证是新鲜饱满,且保持较好色泽及新鲜度。

(3)投标人须保证按时提供无公害的食品,保证食品质量并且提供正规的发票。

★(4)特殊情况,投标人须满足能随时送货,投标人须具备紧急配送的能力。

(5)便于仓储物品,投标人须具备符合市场监督部门要求的储存场地,其中常温库房不少于500平米、冷库不小于40吨。

(6)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环保和安全要求以及检测标准、规范。

★(7)投标人须辅助采购人对采购的食品及原料在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等方面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进货名称、数量、感官检查等项目做好验收记录,并妥善保存,以备查考。

A.肉类及冻品类:审核有无兽医检疫合格证明,查验有无兽医检验印章;所供肉类及冻品类原材料,必须保证经过肉检(卫生部门检疫),供货时提交动检证明。

B.定型包装食品:核对包装标识是否按规定标明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使用方法等;标明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是否有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标签上是否有保健食品批号和标志;食品添加剂标识是否有“食品添加剂”字样;进口食品是否有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和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的卫生检验证明,是否有中文标识;

C、调料及干货:投标人所供调料类和干货类商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达到采购需求的等级,必须是在保质期内。

D.散装食品:检查标签是否按规定标明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

E.农副产品等非定型包装食品及原料:检查有无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感观性状异常。

F.不使用转基因食品及原料。

(四)其他要求

★1、凡因投标人提供食物的质量问题引起采购人人员出现食物中毒或其它身体不适,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投标人确保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人安排)将所需食材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保证不出现拖延或延误现象。不论任何原因,凡因投标人未能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将食材送达目的地,从而影响了采购人正常的生活秩序,采购人有权扣除投标人相应罚金。

★3、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食物的价格要合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食材单价不得高于市场价格。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当日配送食物的价格,以便采购人进行参考。如发现菜品价格高于市场价格,采购人有权扣除投标人相应罚金,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投标人在食品配送过程中,不得出现弄虚作假,缺斤短两,质量参差不齐的情况。一旦发生上述情况,经验收核实后,采购人有权扣除投标人相应罚金,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投标人如送货迟到超过时间30分钟或以上,采购人有权扣除投标人相应罚金。

★6、对采购人因特殊情况急需采购的货物在接到通知后,投标人须保证在三小时内送到。

7、投标人必须保证配送货物的品质达标,如每月货品验收合格率低于95%时,采购人有权扣除当月采购额的20%作为处罚。

8、投标人为采购人配送食物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配送人员须向采购人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并接受采购人要求关于新冠疫情防控的管理制度来执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向采购人隐瞒配送人员的健康状况。

9、当投标人配送人员进入采购人所属单位时,要自觉履行采购人所属单位的消毒程序及措施。如投标人配送人员患传染病,投标人要立即更换配送人员,以杜绝各类传染病或疫情传入单位。如因投标人配送人员本身的原因导致各类疫情或传染病传入单位,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0、如因采购人上级单位出台相关规定或其它不可抗拒的政策、规定调整因素不允许采购人继续实施食材配送制度,采购人向投标人提出,结清所有款项后投标人无条件终止本项目合同。如因投标人原因或投标人出现不可抗拒的因素无法继续实施食材配送制度,投标人须提前15天通知采购人,双方协调后终止本项目合同。

11、如因投标人所送食物造成食品安全事件,采购人可随时终止合同,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同时采购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12、配送(人员)在食堂门口附近及周围有安全事故的,根据情况通过扣罚货款或司法程序进行处理。

(五)验收标准

(1)食材采购和食品加工须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食品安全及卫生标准和规范。

(2)每次提供的生肉类须检疫合格,中标后供货时提供证明材料,无法证明检疫合格的生肉类,采购人有权拒收。

(3)投标人须保证全力配合采购人进行食材验收等工作。

说明:本招标文件中,带“★”标记的内容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对标“★”内容不得有负偏离,否则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服务的招标。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鼎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

2.2“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解释权

3.1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3.2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解释依据。

4.合格的投标人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4.2符合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关于投标人的规定。

4.3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4.3.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3.2联合体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联合协议。

4.3.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并履约。

5.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说明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招标项目要求;

(3)投标须知;

(4)合同一般条款;

(5)合同特殊条款;

(6)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6.2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

6.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7.2 在投标截止日期十五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据采购人或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回执形式予以确认。

8.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按投标邀请函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等)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9.要求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9.2投标人应认真填写第六部分表格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10.2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资质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报价)。

(4)其他补充文件:指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投标人也可以根据文件内容编排到其他相关部分中。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

12.2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服务内容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人对所投标服务提供总价报价。

13.2除特殊要求外,投标人对每种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14.投标货币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保证金应使用电汇形式提交;

17.2投标人如以空头支票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17.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款第(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18.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标予以拒绝。

19.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9.1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进行并准备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需包括资信、技术、商务部分并装订成一本)(正本和副本)和电子版文件光盘两张,纸质投标文件须胶装装订成册、页码连续、复印件清晰。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9.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

19.3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须采用word无加密版格式,内容与纸质版一致(签字盖章除外)。

19.4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和盖章。

19.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封面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正本或副本。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件(两张)分别装订成册,一起密封完好。

20.3投标人应在信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在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年月日时,于正式开标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0.4投标人应在信封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

20.5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20.1-20.5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招标人。

2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1.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按本须知第21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

23.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9条和第20条的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注上标记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23.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届满前撤消其投标。

五、开标和评标

24.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作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5.评标委员会

25.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5.2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

25.3 如果出现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

25.4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过程,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

26.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6.1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6.2符合性检查。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无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文件。

26.3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6.4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予以投标人废标处理:

(1)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数额不准确的;

(2)投标文件(正本)中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

(4)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文件纸质版与电子版不一致的(签字、盖章除外)。

(6)投标文件没有胶装装订的、没有目录、无连续页码、复印件不清晰等。

(8)投标文件数量不满招标文件要求的。

26.5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6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6.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人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其它投标人的名次排列。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

27.2澄清、说明或者补充应当为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签署。

27.3投标人的书面答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27.4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8.投标的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29.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29.1评标原则

招标文件是评标的依据,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执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维护采购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正当的权益;

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不以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

29.2评标方法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下列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上述因素根据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0.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30.1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0.2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如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0.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30.4不保证所有投标一定有中标结果,如出现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或者经审查没有合格标的,将会出现全部落标的可能。

六、授予合同

31.中标供应商的产生

31.1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31.2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供应商。

32.合同授予标准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择优定标。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评审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33.最终审查

33.1评标委员会将对中标候选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资格进行最终审查。

33.2最终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生产和供货能力及其信誉进行审查。

33.3 如果审查通过,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供应商,并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评标委员会将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供应商作类似的审查。

34.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要求中规定的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投标单价和其他的条款与条件不得改变。

35.取消采购任务

采购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取消采购任务。

36.中标通知

36.1在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6.2《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6.3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在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的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7.签订合同

37.1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洽谈合同条款并最终签订合同。

37.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8.中标决定的撤消

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37条的规定执行,招标采购单位将有权撤消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

39.合同转让

39.1合同的转包、分包要严格按照投标文件进行,中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此类事项。

39.2合同未经采购人(包括买方和最终用户)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转让合同,转包或分包。

40.合同款项支付方式:采购人直接支付。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项目编号: 2020-DH0077

一、合同一般条款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招标 公司(投标地点: )关于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新疆生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服务合同:

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甲乙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合同作为本服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服务性质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

项目内容: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新疆内高班餐饮食材项目

合同总价款:

大写:人民币

二、 服务要求及对服务负责条件:见附件。

三、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

四、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五、 款项支付方式:

六、 验收工作由甲方负责对服务进行验收。

七、 违约责任:

1、出现下列情况责任方应承担合同总值30%的违约金:

①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

②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③乙方不能提供服务的。

2、出现下列情况,责任方承担每日5‰的违约金:

①甲方逾期支付款项的;

②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依据国家标准,由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应当接受,质量鉴定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服务质量责任方承担。

有关涉及本合同乙方向 招标 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招标 公司留存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行号:

开户银行帐号: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行号:

开户银行帐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二、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成交单位和甲方根据服务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第五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文件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响应文件总目录

(需投标人自行编制)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

(需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除涉及价格的评分项外的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附件1

投标书

致:天津鼎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分别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件 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我公司将按投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认为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我公司的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

我公司同意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成交,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

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投标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招标采购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

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我公司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投标人代表签字:

附件2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注:相关证明材料应附在此页后面。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我_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响应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投标人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面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背面

附件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在我公司任___________职务,系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进行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开标、响应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附件5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我公司 承诺: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6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7(若投标人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8

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要求

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一)报价要求

 

 

 

 

 

(二)服务期

 

 

 

 

 

(三)付款方式

 

 

 

 

 

(四)投标有效期

 

 

 

 

 

(五)项目需求书(项目需求书要求须逐条应答)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9

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序号

用户单位名称

项目内容

项目实施地点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起止时间

合同金额

合同编号

备注:供应商所列业绩应按第二部分的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10

服务方案

由投标人根据评分因素自行添加内容。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11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附件12

报价书

致:天津鼎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公开招标邀请(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1.报价一览表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投标总价为

报价 元(注明币种)

大写 (文字表述)。

………………………………………………

2.投标人已经对全部价格进行了认真核对,保证本报价真实、准确无误,并承担本价格所对应本项目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13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元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服务期

备注

投标总价

小写:

大写: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