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太仓市浏河镇人民政府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浏河镇】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浏河镇】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招标详情

【浏河镇】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21-08-11

一、项目编号:TCYZ-2021-CGDL-49

二、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太仓市绿阳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太仓市沙溪镇半泾村28组

中标金额:折扣率8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太仓市浏河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服务要求

1、结算时以 娄江民生价格在线 系统食堂采购价格的供应价格乘以中标折扣率作为原材料价格,如市场无某种食材,未涵盖部分的零星产品价格则以该食材在不超过大润发(太仓店)零售价为供应价格乘以中标折扣率作为原材料价格,如遇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

2、干杂货、调味品、水果、奶制品及食用油按市场批发价结算。

3、供应商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每日的配送清单须是打印稿,并仔细核对采购清单,确保采购单位所需的食品原材料品种、品牌、规格、数量、质量等准确无误,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达;投标单位向采购单位提供商品的品牌、规格必须与合同约定一致,严禁擅自更换商品品牌、规格,如发现食材卫生质量问题或者以次充好,投标单位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4、如招标人发现所提供食材当日单价高于批发市场指导价的,招标人将扣除当天食材的50%作为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将直接解除合同。

5、原材料验收由采购人、供应商及食堂使用人,三方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三方签字,各自留存。

(1)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

(2)质量方面要求:在供货期间,若采购人对中标人所供货物质量产生异议,送质量检测部门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接受采购人处罚。

6、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货物的质量、品种、数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日起12个月

服务标准

根据采购人提供菜单进行配送,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卫生法》及行业有关规定,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1、鲜肉类(排肉、精肉,牛肉等)质量要求:排肉是指无骨腿肉和无骨夹心肉,其中腿肉要求剔除大股骨,夹心肉要求割除下懒肉,整方供应,并且每方肉上必须盖有屠宰场的检验检疫章,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配送前向招标人提供《动物或动物食材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所有肉类食材经定点屠宰厂屠宰(提供屠宰证明);配送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其他货物混装,防止肉品二次污染。肉质新鲜,不注水,无病毒,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2、豆制品类(豆腐、千张、香干、素鸡、大油豆腐、小油豆腐等)质量要求:以非转基因大豆或杂豆为主要原料,经过加工制成的食品,包括发酵豆制品、非发酵豆制品和大豆蛋白类制品,对豆制品的有关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规定,有QS标志,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3、水产类(鱼、虾等)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2733-2015《鲜、冻动物性水食材卫生标准》、GB10132-2005《鱼糜制品卫生标准》、GB10144-2005《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GB19643-2005《藻类制品卫生标准》等。肉质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鲜鱼类必须生猛鲜活、鳞片齐全、无血迹、无异味。

4、无公害蔬菜类(土豆、西红柿、青椒、青菜、大白菜、包菜、茭白、芋艿、豆芽等)质量要求:供货商经营品种齐全,有一定规模,日销量大。所提供的蔬菜必须保证新鲜、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不腐烂变质,能提供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产地合格证明,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顾斌、陆佳刚、梁晓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中标单位须按国家发改委有关文件的规定以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1000~5000万元0.5%,5000~10000万 元0.25%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本次收费金额:199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与我公司联系,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太仓市浏河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联系人:梁晓洁 联系电话:13776171688

2、采购代理机构:太仓昱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晓娜 联系电话:13812929755

地址:太仓市城厢镇阳光美地花苑26幢商铺13室

十、附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