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信息发布时间:2021-08-11 】
桐乡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城北小学、凤鸣小学因食堂管理需要,经教育局同意,计划将食堂管理进行托管,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托管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范围:主要是食堂用工管理及相应卫生等工作用工管理。具体以招标文件说明为准。
二、采购组织类型:服务采购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桐乡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城北小学、凤鸣小学食堂服务项目
五、投标人资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桐乡市市外企业在桐乡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有分公司或办事处;
3.投标人具有优良的服务信誉与业绩,有完善的餐饮服务措施与方案;
4.本项目不接收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七、投标文件递交:
1.本项目为纸质文件评标方式,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16日15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桐乡市莲花路138号桐乡市教育招标采购中心一楼。
2.递交投标文件时请配合进行“测温、亮码、登记”等安保、防疫程序,递交后不要求投标人留在开标现场,开标情况及中标候选人在公告媒介网站公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txmain/
九、联系方式:
吴老师 692081 桐乡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城北小学
周老师13806711171 桐乡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凤鸣小学
陈女士13605833685 浙江中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桐乡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城北小学
桐乡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凤鸣小学
2021年8月11日
桐乡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城北小学、凤鸣小学食堂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桐乡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城北小学
桐乡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凤鸣小学
日期:2021年8月11日
目 录
附件
桐乡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城北小学、凤鸣小学
食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桐乡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城北小学、凤鸣小学因食堂管理需要,经教育局同意,计划将食堂管理进行托管,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托管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范围:主要是食堂用工管理及相应卫生等工作用工管理。具体以招标文件说明为准。
二、采购组织类型:服务采购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桐乡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城北小学、凤鸣小学食堂服务项目
五、投标人资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桐乡市市外企业在桐乡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有分公司或办事处;
3.投标人具有优良的服务信誉与业绩,有完善的餐饮服务措施与方案;
4.本项目不接收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七、投标文件递交:
1.本项目为纸质文件评标方式,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16日15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桐乡市莲花路138号桐乡市教育招标采购中心一楼。
2.递交投标文件时请配合进行“测温、亮码、登记”等安保、防疫程序,递交后不要求投标人留在开标现场,开标情况及中标候选人在公告媒介网站公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txmain/
九、联系方式:
吴老师 692081 桐乡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城北小学
周老师13806711171 桐乡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凤鸣小学
陈女士13605833685 浙江中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桐乡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城北小学
桐乡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凤鸣小学
2021年8月11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前 附 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桐乡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城北小学、凤鸣小学食堂服务项目 |
2 |
招标范围:详见第三章招标要求 |
3 |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4 |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
5 |
现场踏勘及答疑时间: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与招标人联系后踏勘。投标人如有疑问请在投标截止前3天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招标代理人或传真至 |
6 |
投标文件组成:技术标一正二副,商务标一正二副 |
7 |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8月16日15:30时止 地点:桐乡市莲花路138号桐乡市教育招标采购中心一楼 |
8 |
开标时间:2021年8月16日15:30时止。 地点:桐乡市莲花路138号桐乡市教育招标采购中心五楼开标室 |
9 |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采用综合评议法,详见第四章 |
1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制 |
11 |
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天内 |
12 |
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30日历天 |
12 |
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2%后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交纳至甲方指定账户) |
13 |
注:本项目城北小学和凤鸣小学采用分别结账、分别签订合同的方式。 |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桐乡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城北小学、凤鸣小学食堂服务项目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招标方式
本工程采用 公开招标 的方式。
1.3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内资金
1.4投标资质和合格条件的要求
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4.2.桐乡市市外企业在桐乡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有分公司或办事处;
1.4.3.投标人具有优良的服务信誉与业绩,有完善的餐饮服务或保洁管理措施与方案;
1.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
二、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2.1.1招标公告
2.1.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2.1.3招标要求
2.1.4评标办法及标准
2.1.5合同主要条款
2.1.6投标文件格式
2.2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2.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3.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1天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代理单位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3.2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2.3.3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3.4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每个项目的投标文件由技术标和商务标二部分组成。投标人需按格式填写,统一规格。
3.1.1商务标部分包括
商务标由投标报价表组成,含:投标报价一览表(总价)一份、服务项目投标报价一览表(明细报价表)一份。
3.1.2技术标部分包括
3.1.2.1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函(见格式一);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
(3)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如有);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用);(格式二)
(5)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在开标会现场出示备查)。
3.1.2.2以下涉及的有关内容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特别注明的除外)
(1)投标人综合实力(企业简介、财务状况、信誉状况,企业人员配备等)(格式详见格式三),提供本企业投标日期近三个月内任何一月财务会计报表。
(2)投标人本企业所有职工投标日期近三个月内任何一月的社保费用缴纳情况证明材料。
(3)投标人企业机构设置及人员层次分配情况。
(4)投标人提供自2018年7月1日以来本企业类似项目业绩情况(格式自拟)。(开标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备查)。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3.1.2.3食堂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主要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作业细则、程序、标准及有关论证(食堂“五常法”和A级食堂管理要求)。包括:
(1)食堂管理人员基本配置;
(2)食堂服务管理目标和制度;
(3)食堂服务作业质量标准及内部考核方法;
(4)食堂设备设施管理方案;
(5)食堂服务人员内部考核的内容、标准、方法。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3.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3.2.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3.2.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3.3投标报价
3.3.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3.3.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3.3.3本项目包的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3.4对本次招标商务报价费用必须有报价组成明细。
3.3.5高于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作否决投标处理。
3.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3.4.1自投标截止日起30日历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3.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4.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3.5投标保证金
3.5.1保证金形式: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3.6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3.6.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3.6.2投标人应将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装订成册,各正本一册副本二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6.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3.6.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3.6.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投 标
4.1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4.1.1投标人应按商务标、技术标二部分密封封装投标文件,在包装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商务标或技术标)、投标项目名称及 “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1.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有可能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4.1.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招标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4.2投标无效的情形
4.2.1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或未按规定地点送达的;
(2)未按规定密封、签字或盖章的;
(3)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4)投标文件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5)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6)不响应或者擅自改变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8)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4.2.2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是否继续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五、开 标
5.1开标准备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5.2开标程序:
5.2.1由工作人员验证投标文件密封与标记情况、授权情况等并由投标单位签字确认;
5.2.2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名单;
5.2.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5.2.4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先送达后开启的原则);
5.2.5由评标委员推荐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5.2.6开启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技术标进行评审。
5.2.7技术标评审完毕后,开启各投标单位的商务标,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所唱标的内容;
5.2.8由评标委员推荐中标候选人;
5.2.9开标结束。
六、评 标
6.1评标原则
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择优的原则。
6.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6.3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4 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总价金额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明细表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合同授予
7.1中标人应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3 天内与招标单位签定合同。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7.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第三章 食堂勤工管理及食堂服务项目招标要求
一、招标项目内容及概况
1.1 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
单位 |
数量 |
1 |
桐乡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城北小学、凤鸣小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
城北小学:56.5万元 凤鸣小学:39.5万元 |
项 |
1 |
1.2概况
1.2.1城北小学学生、教职工用餐。(早餐约230人、中餐约2600人、晚餐约70人)
1.2.2.凤鸣小学学生、教职工用餐。(早餐约120人、中餐约1650人、晚餐约40人)
1.2.3.城北小学、凤鸣小学搬运、分发、整理、清洁等零星工作。
二、服务期限
一年,具体时间段为2021年8月20日起至2022年 8月 19日止。人员于2021年8月20日前到位,并做好交接工作。合同到期后,本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及主管部门同意,管理、信誉、质量、服务、卫生确实较好者,可以根据原采购合同的约定续签合同1年。
三、食堂餐饮管理与服务范围
1. 负责城北小学、凤鸣小学学生、职工工作日早餐、中餐、晚餐食堂就餐服务工作,会议客饭用餐服务及食堂内外一切环境卫生工作,如碗盆的洗涤、消毒、保洁工作,库房、食堂门窗的保洁等。(不包括食堂食品原料、物品采购和设备的维修工作。)
2.按五常法要求和A级食堂标准做好食堂所有的卫生和设备管理工作。(不包括食堂食品原料、物品采购工作和设备维修。)
3.负责城北小学、凤鸣小学搬运、分发、整理、清洁等零星工作。
4.落实城北小学、凤鸣小学用工需求,服从校方的后勤用工分配。
四、食堂管理服务标准与要求
1.食堂餐饮管理服务标准按照食堂“五常法”管理要求和A级食堂标准执行。考核细则见附件(根据实际操作情况,经双方协商后在合同期内可补充修改)。
2.全体员工在餐饮服务期间,必须仪容整洁、仪表端正、礼仪规范,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
3. 食堂主管每日至少2次对食堂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开好班前会,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有班前会、检查及问题处理情况的记录。校方组织分管人员和膳管会成员根据五常法要求和A级食堂标准进行不定期抽查,并作为考核依据进行记录和反馈。
4.每月向城北小学、凤鸣小学提交一份食堂管理服务运行情况月工作报告,在次月5日前交到城北小学、凤鸣小学办公室。
5.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将食堂管理服务的有关资料分类管理,保存完好。
6.食堂员工在城北小学、凤鸣小学工作日实行全员上班制,在双休息等节假日按需实行值班制。如无特殊情况,工作日下午食堂员工允许轮流值守,但在校人数城北小学不能少于6人,凤鸣小学不能少于4人,其中食堂主管工作日必须在校,以满足学校临时性用工需求。如遇学校大型活动全体人员下午均需留校准备的,要无条件服务学校的安排。工作日工作时间,不再增加加班费用。
7.负责在指定时间完成消灭蚊虫、苍蝇、蟑螂等工作,做到干净彻底。
8.根据季节转换特点,主动做好菜谱的调整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学校要求适当调整厨师,以达到改变风味的需要。
9.城北小学、凤鸣小学学生、职工菜肴采用快餐盘出售的形式。
10.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服务程序文件,确立工作过程中的明确标识并具有可追溯性。
11.对食堂大厅、小餐厅、操作间和食堂设备要及时清洁,保持地面、墙壁、顶棚的洁净,无杂物,无污痕,无尘挂,清洁光亮;灯罩内无垃圾;走道四角及踢脚板保持干净卫生。门、窗、框保持干净,光亮。不锈钢器皿保持光亮。
12.食堂餐厅在就餐前及时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清新,室内外整洁卫生。
13.食堂内垃圾筒摆设整齐,把垃圾袋套在垃圾箱内,无异味,及时清理(一天不少于2次或垃圾达到三分之一容量及有明显异味时)。
14.食堂人员培训合格率及参加培训获取健康证率100%。
15.必须诚信履行《投标书》中的“管理标准承诺”和食堂管理机构及人员岗位设置等各项承诺。
16.保持员工队伍相对稳定,重要岗位人员安排、老员工保留数量由校方确定,乙方不得拒绝。调动员工,须书面说明缘由并经甲方同意方可实施,按合同岗位设置表配足食堂员工,不得擅自减少。若发现私自减少人员,校方有权在次月扣除物业服务方相应的所减少人员人均一个月的管理服务费,并要求物业服务方在三天之内补足规定人数。
17.必须服从、落实校方关于食堂管理的一切服务要求,当学校经考核或职工意见等原因要求调换食堂工作人员时,管理方必须在接到通知的3天内调离该人员,并在调离当天补充到位。
18.必须制定回访制度,每月回访一次,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19.未经校方同意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20.必须使食堂卫生保洁管理服务程序化,明确卫生保洁责任人,有检查,有记载,有考核制度,以便校方随时抽查核实质量。
21.不得擅自更改厨房设备的用途,如需添加设备,应提前5日向校方提出申请。
22.如因人为操作不当使厨房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应由乙方进行修理或赔偿。
23.如遇“疫情”等突发原因致学校停课的,需酌情扣除一定的费用,以双方协商为准。
24.如果寒暑假或其他假期内学校开展学生托管服务,需要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可以酌情增加一定的费用,以双方协商为准。
25.工作日晚托费用依据学校标准可以直接发给个人,也可支付给公司。
五、管理服务方式
管理形式为清包,清包是指校方只支付物业服务方在进行食堂管理服务及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人员、工作服装使用费,其它费用如毛菜、调味品、厨房用具等由校方负责采购或提供。所有的菜肴质量标准和服务标准严格参照食堂“五常法”管理要求和A级食堂标准执行实施。
六、人员配置基本要求
1.城北小学:根据我校目前实际运作流程,同时为了丰富和提高学生、教职工伙食品种和质量,配备具有相关资质主厨1人,炉台工3人,面点师1名,厨房帮工8名,原则上主厨兼任主管,若主厨管理能力不足,可由其他岗位人员兼任主管。分管部门可以不定期抽查各类工作人员在岗情况。
2.凤鸣小学:根据我校目前实际运作流程,同时为了丰富和提高学生、教职工伙食品种和质量,配备具有相关资质主厨1人,炉台工2人,面点师1名,厨房帮工4名,原则上主厨兼任主管,若主厨管理能力不足,可由其他岗位人员兼任主管。分管部门可以不定期抽查各类工作人员在岗情况。
人员配置方案:
食堂人员配置及工作内容(食堂工作)
岗位 |
人员配置 |
工作内容 |
说明 |
主管兼主厨 |
1名(城北) 1名(凤鸣) |
全面负责食堂运作、与甲方负责人的协调,校方用工时人员的指派、食堂人员管理和调配、每周菜单安排等 |
原则上主厨兼任 主管,若主厨管 理能力不足,可 由其他岗位人员兼 任主管。 |
炉台工 |
3名(城北) 2名(凤鸣) |
负责每天三餐学生、老师菜肴清洗、切配、烹饪,学生饭菜的送达、食堂卫生等 |
|
面点师 |
1名(城北) 1名(凤鸣) |
负责每天职工餐厅早餐品种的更换,面点制作,学生饭菜送达,食堂卫生等 |
|
厨房帮工 |
8名(城北) 4名(凤鸣) |
负责清洗菜、切配、职工餐厅卫生、窗口打菜、学生饭菜送达、食堂卫生、餐厅卫生等。 |
根据教育局规定,男工年龄在65周岁以下,女工年龄为58周岁以下;因特殊岗位需要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但需校方审核通过方可实施。社保购买城北小学人数不少于6人,凤鸣小学人数不少于4人(以社保购买凭证为准),如若城北小学不满6人或凤鸣小学不满4人,以当年度社保缴费基准扣除相应保证金。食堂员工服务态度优良,无吸烟、酗酒等不良嗜好,全部持健康证和卫生培训合格证上岗。如合同期内因政策等改变而对岗位的年龄或其他条件另有需求时,服务方在不添加服务费的前提下必须无条件接受校方的要求。
工作内容(后勤工作)
工作日 |
挑教学书本 |
学期初、学校需要挑书的时候 |
||
挑水 |
每天送水一次、特殊情况随叫随到。 |
|||
搬运、分发、整理、清洗等零星工作 |
体艺馆和报告厅卫生,每天打扫一次。(城北)。 |
食堂主管每天检查一次。 |
||
每学期掸尘并清洗综合楼(含中楼梯平台和行政楼厕所前走道)、1号教学楼、2号教学楼所有走道和楼梯2次;清洁学生教室(含掸尘、电扇、电灯、墙面、地面、桌椅等)1次。其中教室清洁应放在学期初或者学期末进行(城北)。 |
每学期掸尘并清洗综合楼、教学楼所有走道和楼梯2次;清洁学生教室(含掸尘、电扇、电灯、墙面、地面、桌椅等)1次。其中教室清洁应放在学期初或者学期末进行(凤鸣)。 |
由学校总务后勤、食堂主管、公司主管检查评价,不过关的需重新清洁。 |
||
工作日时间不再支付加班费用。因学校大型活动准备,如运动会、艺术节等,需全体人员在工作日整天上班的,需无条件服从学校的安排。 |
工作日工作时间,不再支付额外的加班费用。 |
|||
除上述固定工作外,根据校方具体要求,临时安排,不再划分具体工作内容,用工提前通知,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
||||
假期、非工作时间 |
其他零星工作 |
按学校要求,随叫随到,由学校向乙方按学校标准支付加班费用或双方协商费用。 |
七、食堂档案资料管理
1.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做好食堂档案交接工作。
2.做好食物验收、烹饪、出售、留样、餐具消毒、保洁工作和食品添加剂进销存单等记录,协助收集、保管好有关食堂管理的政策、法规、章程等资料以及相关的采购、索证等资料。
3.建立、保管好食堂“五常法”管理、A级食堂管理和卫生安全管理的相关档案等资料。
八、检查与管理
1.所有食堂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仪表端正、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2.食堂服务方必须根据招标文件提供各项管理标准、岗位职责及工作程序、自查表格和服务承诺;必须遵守学校各项制度和管理规定,并服从学校的管理。
3.学校后勤代表学校行使日常管理检查职责,食堂服务人员必须接受学校后勤的管理和用工指派。
4.检查结果通过书面形式送交乙方管理处。轻微差错限期进行整改,严重差错将与保证金直接挂钩,具体如下:
4.1 若乙方因差错事故造成学校工作被动产生不良影响的,扣除全额保证金,并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责任。
4.2 若乙方因差错事故未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由校后勤领导小组和膳管会成员讨论酌情扣除保证金,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需立即整改,并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责任。
4.3 若乙方因细小差错(如菜内有钢丝、有外来昆虫、口味特别咸等),视情节严重程度和发生次数,由校后勤领导小组讨论酌情扣除保证金,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需立即整改。
5.接受校方监督:定期向校方公开服务收支情况、工作情况、工作规划,自觉接受校方监督。
6. 根据学校的检查及考核结果,按合同条款进行付款。
7.校方在第5次、第10次支付金额中的其中10000元作为考核金,由学校在每学期结束进行考核后进行发放。考核分学校后勤管理人员评价和全体教师评价两块,其中教师评价人数占总教师人数70%及以上为有效。具体如下:
学校后勤管理人员 |
全体教师 |
校长、分管副校长、总务处人员、后勤办人员 |
除学校后勤管理人员之外的所有教师 |
考核分值获取比例:
学校后勤管理人员 |
全体教师 |
30% |
70% |
考核分值设置如下:
非常满意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4 |
3 |
2 |
1 |
分值计算方式如下:
学校后勤管理人员总分值/总人数*0.3+教师评价总分值/总人数*0.7
考核金支付如下:
2分以上(含2分) |
10000元 |
1.5分(含1.5分)以上2分以下 |
5000元 |
1.5分以下 |
0元 |
第四章 评标办法
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桐乡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城北小学、凤鸣小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的评标。
1.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专家由5名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在开始评审前先推荐一位评标委员会成员作为评标小组组长,评标小组组长应负责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或说明时的提问,商务、技术部分平均值得分的汇总,以及起草评标报告等。
2.评标原则
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招标项目实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中标人。
2.2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先对投标人进行投标资格审查,确定合格投标人。如投标文件不满足投标资格条件的,作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无效标,不再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2.3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
2.4评定成交的标准: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合格投标人综合评分分数,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综合评分分数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第二名、第三名作为备选单位,中标价为中标人的报价。
2.5 综合评分分数=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
2.6如投标人总分相同,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得分且报价相同,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3.食堂服务评标内容及标准
(一)价格分(30分)
1.根据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投标人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本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在报价明细表中说明投标人情况(即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方可适用价格扣除)。
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戒毒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见附件)。”
(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2.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单价和总价)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②投标人应对城北小学和凤鸣小学分别进行报价,只报一项将作无效标处理。
(二)技术分(70分)
评审 类别 |
评审 项目 |
标准分数 |
评分内容及标准 |
实际得分 |
技 术 部 分 70 分 |
投标人 综合实力 |
2-10分 |
根据各投标人的企业规模大小包括企业营业利润、注册资金、管理体系、职工人数情况酌情评分。要求投标人提供本企业所有职工投标日期近三个月内任何一月的社保费用缴纳情况证明及本企业投标日期近三个月内任何一月财务会计报表。 2-10分 |
|
投标人项目经历及业绩 |
4-15分 |
1、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本企业(2018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所有签订的类似食堂服务项目业绩情况酌情评分,有相关学校食堂服务项目的优先,提供项目业绩合同情况汇总表(格式自拟),合同原件在开标时随带备查,备查时发现合同原件与合同情况汇总表不对应的要酌情扣分,仿造相应合同的作无效标处理。 2-8分 |
||
2、根据各投标人本项目实施总负责人管理素质情况酌情评分。提供项目实施总负责人项目业绩情况汇总表(格式自拟),项目实施总负责人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及学历证明,项目实施总负责人姓名应在企业社保费用缴纳情况证明名单中。 1-4分 |
||||
3、根据各投标人本项目实施的中层管理人员素质情况酌情评分。提供中层管理人员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及学历证明,中层管理人员姓名应在企业社保费用缴纳情况证明名单中。 1-3分 |
||||
食堂技术人员配置情况 |
2-9分 |
根据各投标人设备管理技术人员基本配置情况酌情评分。投标人承诺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所列食堂技术人员基本配置在合同履行中能够及时到位和厨师资质情况。提供技术人员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如厨师资质复印件,原件在开标时随带备查。 2-9分 |
||
管理目标制度以及其他措施 |
2-35分 |
1、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详细服务标准及实施措施酌情评分。0-10分 |
||
2、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详细管理人员考核制度酌情评分。0-10分 |
||||
3、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详细服务组织机构及人员管理、培训等工作方案、计划酌情评分。1-8分 |
||||
4、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详细的服务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酌情评分。1-7分 |
||||
标书制作 |
0-1分 |
根据投标人的标书制作及标书规范格式运用情况酌情评分。0-1分 |
||
实得总分 |
5.其他
5.1 评标过程应严格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泄露任何评标信息。
5.2 参加本次方案招标者均视为同意本文件的所有条款。
第五章 合同条款
食堂服务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招标人):
乙方(中标人):
桐乡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城北小学、凤鸣小学食堂服务项目招标小组对甲方的桐乡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城北小学、凤鸣小学食堂服务项目进行招标。经评标小组评定和最终审核通过并公示后,确定乙方为本项目的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合同条款;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有关招标、投标补充文件。
二、合同管理服务范围、期限、方式
(一)管理服务范围
1. 负责城北小学、凤鸣小学学生、职工工作日早餐、中餐、晚餐食堂就餐服务工作,会议客饭用餐服务(含非工作日)及食堂内外一切环境卫生工作,如碗盆的洗涤、消毒、保洁工作,库房、食堂门窗的保洁等。(不包括食堂食品原料、物品采购和设备的维修工作。)
2.按五常法要求和A级食堂标准做好食堂所有的卫生和设备管理工作。(不包括食堂食品原料、物品采购工作和设备维修。)
3. 负责城北小学、凤鸣小学搬运、分发、整理、清洁等零星工作。
4.食堂服务项目招标要求所确定的内容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一年,自 2021 年 8 月 20 日至 2022 年 8 月 19 日,人员于 2021 年 8月20日前到位,并做好交接工作。
(三)食堂管理的方式
1.委托管理的费用为清包:包括食堂所需的人工费、人身意外保险等各种社会保险、服装费、餐具使用费、物业服务管理费、税金和福利等一切费用。
2.甲方负责提供食堂设备(含餐具)、餐饮原料、员工休息室和管理用办公室。
3.食堂员工服装费、安全技能培训费,保密纪律教育,人员分工调配,人身安全和食堂所有的均由乙方负责。
(四)服务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和要求详见合同条款、说明以及有关的附件和附表、《招标文件》及其所有附件和《补充材料》等,若相互间有重复,则按服务标准高的要求为准。
三、合同价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规定,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
四、合同主要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甲方”指通过招标采购方式,接受合同服务的业主,即桐乡市城北小学或凤鸣小学。
1.2“乙方”指中标后提供物业合同服务的物业服务公司。
1.3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附件、附录和《桐乡市城北小学、凤鸣小学食堂服务合同书》中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整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1.5 “项目”系指桐乡市城北小学、凤鸣小学食堂餐饮服务及管理。
2.食堂服务范围及事项:
2.1负责城北小学、凤鸣小学学生、职工工作日早餐、中餐、晚餐食堂就餐服务工作,会议客饭用餐服务(含非工作日)及食堂内外一切环境卫生工作,如碗盆的洗涤、消毒、保洁工作,库房、食堂门窗的保洁等。(不包括食堂食品原料、物品采购和设备的维修工作。)
2.2 按五常法要求和A级食堂标准做好食堂所有的卫生和设备管理工作。(不包括食堂食品原料、物品采购工作和设备维修。)
2.3 负责城北小学、凤鸣小学搬运、分发、整理、清洁等零星工作。
2.4 食堂服务项目招标要求所确定的内容
2.5严格参照食堂“五常法”管理要求和A级食堂标准要求做好食堂所有的卫生和设备管理工作。。
3.双方责任
3.1甲方的一般责任
3.1.1甲方负责为乙方进驻现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办公用房和厨房设备等。
3.1.2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向乙方支付管理服务费用。
3.1.3甲方为乙方有效开展工作提供其它的便利。
3.1.4甲方督促乙方加强食堂及会务服务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3.15甲方定期对乙方进行食堂及会务服务质量的考核和测评。
3.2 乙方的一般责任
3.2.1按甲方的规定和要求以及乙方的承诺,履行好食堂及会务服务的职责。
3.2.2按食堂及会务服务的总体方案和各项细则配备素质高、专业技术好、责任心强的人员。在合同规定的入驻日前3天,办理好所有食堂员工的健康证,并准备好相应数量彩照,对照食堂“五常法”公示栏粘贴齐全。
3.2.3按标书承诺建立食堂服务的档案资料,按季定期向甲方移交。
3.2.4本合同到期,如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档案资料。
3.2.5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及甲方食堂服务要求实施管理方案接受校方考核并进行自我考核。
3.2.6乙方在食堂服务过程中,需承担因乙方人为因素的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2.7乙方在提供食堂服务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人身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时,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一切事宜,与甲方无任何相关责任。
4.食堂服务费支付办法
4.1支付办法:一年分10次支付,每次支付 元。第5次、第10次支付前进行考核,每学期考核金为10000元,如需扣除考核金,则在每学期最后一次支付时进行体现。食堂员工加班费用由学校另行支付,可以直接支付给个人,也可支付给公司,加班费用每半天为40元、一天为80元。寒暑假期间整天加班时午餐若学校不提供,因天气冷热原因需就近自行解决的,再加20元餐费补助。
如遇“疫情”等突发原因致学校停课的,需酌情扣除一定的费用,以双方协商为准。
如果寒暑假或其他假期内学校开展学生托管服务,需要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可以酌情增加一定的费用,以双方协商为准。
工作日晚托费用依据学校标准可以直接发给个人,也可支付给公司。
4.2员工没有按年龄素质基本要求配置的,以当年度社保缴费基准扣除相应保证金。
4.3员工没有按要求数量配置的,除按实际人数结算外,在次月扣除物业服务方相应的所减少人员人均一个月的管理服务费,并要求物业服务方在三天之内补足规定人数。
4.4若出现因乙方员工过错造成甲方财产等损失时,则在扣除相应损失额后支付。
5.履约保证金
5.1按中标金额的2%后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交纳至甲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到合同期满时止并无息返还。
5.2 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并按规定办妥移交手续,甲方在合同期满检查验收合格后10日内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5.3、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不能按规定履行合同,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得到相应补偿。
6.违约责任和索赔
6.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
6.2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管理或不按时提供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1)没收履约保证金;(2)按合同总额的日均价加收违约损失赔偿。
6.3乙方如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
6.4乙方如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按合同规定按实履行好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6.5 甲方不能及时按合同付款,则应当自逾付款第10日起,每天按当季应付管理服务费的0.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甲方应付费用拖欠60天后,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承担的管理目标及责任。
6.6 乙方对所提供服务若与合同要求不符并造成不良后果,并且甲方已于合同规定的委托管理期内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6.6.1乙方同意甲方取消其不符要求的服务项目,退还已经收取的该类项目的物业服务费等所有的该项费用。
6.6.2对于情节轻微的,经双方同意可降低该类项目的物业服务价格。
6.6.3对于情节严重,造成甲方损失金额巨大的,除同意甲方终止全部委托管理合同外,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7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3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一些时间内,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
6.8因甲方原因(如甲方未尽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等原因)而使乙方不能很好履行职责,完不成质量目标,甲方应按乙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办法解决索赔事宜:
6.8.1对于情节轻微的经双方同意,甲方补偿乙方该项目的物业服务价格。
6.8.2对于情节严重,造成乙方无法完成管理质量目标的,除同意乙方终止全部受委托的全部管理合同外,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不可抗力及其它因素
7.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能被没收,乙方也不应承担违约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7.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的、不可预见的、不能避免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不可抗力事件包括战争、地震、洪水、台风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7.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找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8.争端的解决
8.1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部门调解。如提交调解仍得不到解决,则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由败诉方承担。
8.2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在提交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有争端的部分外,甲乙双方仍应按合同条款规定继续履行各自的义务。
9.合同的终止
9.1本合同期限为 一 年。合同到期,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续签,续签时间一年,续签期间按原合同履行。合作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9.2甲方若发现乙方违约,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9.2.1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经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管理目标。
9.2.2校方在第5次、第10次支付前进行考核,每学期考核金为10000元,如需扣除考核金,则在每学期最后一次支付时进行体现。考核分学校后勤管理人员评价和全体教师评价两块,其中教师评价人数占总教师人数70%及以上为有效。具体如下:
学校后勤管理人员 |
全体教师 |
校长、分管副校长、总务处人员、后勤办人员 |
除学校后勤管理人员之外的所有教师 |
考核分值获取比例:
学校后勤管理人员 |
全体教师 |
30% |
70% |
考核分值设置如下:
非常满意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4 |
3 |
2 |
1 |
分值计算方式如下:
学校后勤管理人员总分值/总人数*0.3+教师评价总分值/总人数*0.7
考核金支付如下:
2分以上(含2分) |
10000元 |
1.5分(含1.5分)以上2分以下 |
5000元 |
1.5分以下 |
0元 |
测验结果低于1.5分时,视作乙方违约,并自动中止该项目的服务合同。
10.合同修改
10.1合同条款的任何改动,均须由合同签署双方签署合同修改书或合同补充协议。该合同修改或补充部分被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如合同期间食堂服务工作量改变时,可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12.合同鉴证及生效
12.1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简体书写,甲方、乙方各执二份。
12.2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开始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法人:
签约日期:2021年 月 日
投标文件格式
桐乡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城北小学、凤鸣小学食堂服务项目
商 务 文 件
内容: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全权代表: (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传真:
启封时间: 在2021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启封
格式一
(一)投 标 报 价 一 览 表(城北小学)
项目名称 |
|
投标报价总计 |
? 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交付时间 |
所有人员在 2021年 月 日前能投入各岗位。 |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注:
1、投标报价总计为投标方完整履行招标方1年 食堂托管 服务项目要求所有应发生费用的合计,不存在漏报的项目费用;
2、此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
(二)投 标 报 价 一 览 表(凤鸣小学)
项目名称 |
|
投标报价总计 |
? 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交付时间 |
所有人员在 2021年 月 日前能投入各岗位。 |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注:
1、投标报价总计为投标方完整履行招标方1年 食堂托管 服务项目要求所有应发生费用的合计,不存在漏报的项目费用;
2、此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
格式二
(一)2021年桐乡市城北小学、凤鸣小学食堂服务项目报价表
序号 |
项 目 |
明 细 |
金额(元) |
一 |
工资福利 |
小计: |
|
食堂 |
主管兼主厨 |
||
炉台工 |
|||
面点师 |
|||
厨房帮工 |
|||
社会统筹保险、人身意外保险 |
包含在年收入内 |
||
二 |
其他费 |
小计: |
|
学期考核(全年) |
|||
高温费 |
|||
健康证 |
|||
挑水 |
|||
服装费 |
|||
员工过节费 |
|||
校区过道、教室清洁加班费(全年) |
|||
四 |
管理费12% |
小计: |
|
五 |
税费6% |
小计: |
|
合 计 |
|
(城北小学)
(二)2021年桐乡市城北小学、凤鸣小学食堂服务项目报价表
(凤鸣小学)
序号 |
项 目 |
明 细 |
金额(元) |
一 |
工资福利 |
小计: |
|
食堂 |
主管兼主厨 |
||
炉台工 |
|||
面点师 |
|||
厨房帮工 |
|||
社会统筹保险、人身意外保险 |
包含在年收入内 |
||
二 |
其他费 |
小计: |
|
学期考核(全年) |
|||
高温费 |
|||
健康证 |
|||
挑水 |
|||
服装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