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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宁一中学校餐厅有偿使用项目竞争性磋商中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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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8-11 |
一、项目编号: HBSX2021-07-22 二、项目名称: 丰宁一中学校餐厅有偿使用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 河北中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刁窝镇刁窝商业街南段68号 | 91130681MA07WYDF6J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日期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说明 | 优惠价 | 河北中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丰宁一中学校餐厅有偿使用项目 | 思源楼餐厅经营权承包,餐厅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为1-2层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合格 | 三年 | 733000 | / | / | / | / | / | 河北中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丰宁一中学校餐厅有偿使用项目 | 德膳楼餐厅经营权承包,餐厅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为2-3层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合格 | 三年 | 691000 | / |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彦明,唐冠敏,于建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0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丰宁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 地址 : 丰宁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 张东宁 0314-8069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晟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下营房银都海棠园1#楼05-309(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 : 王智斌 0314-20642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智斌 电话: 0314-2064246 十、附件 丰宁一中学校餐厅有偿使用项目(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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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丰宁一中学校餐厅有偿使用项目
项目编号: HBSX2021-07-22
采 购 人:丰宁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
代理机构:河北晟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七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1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3
第三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11
第四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12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14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31
1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丰宁一中学校餐厅有偿使用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
宁县)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08月 09 日 09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SX2021-07-22
项目名称:丰宁一中学校餐厅有偿使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424000.00 元/年,其中 A 包:733000.00 元/年;B 包:691000.00
元/年。
最高限价:?1424000.00 元/年,其中 A 包:733000.00 元/年;B 包:691000.00
元/年。
采购需求:A包:思源楼餐厅经营权承包,餐厅建筑面积约 5000 平方米,为 1-2 层;B
包:德膳楼餐厅经营权承包,餐厅建筑面积约 5000 平方米,为 2-3 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 07月 30日至 2021 年 08月 05日,每天上午 09:00至 12:00,下午
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
(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fn)
方式:其他。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08月 09日 09点 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1年 08月 09日 09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网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现场不再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以供应商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平台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时,
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供应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供
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
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2.投标前供应商请自行准备计算机(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均可)提前登录交易系统,使用
IE11 浏览器操作,确保连接网络畅通,准时参加网上开标会,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
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规定时间内及时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解密
过程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技术人员及代理机构,平台联系方式:010-86483801。因供
应商自身原因造成供应商无法参加开标活动而带来的所有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响应文件的有效期:90日历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
联系人及电话:张东宁/0314-8069808
代理公司:河北晟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智斌/0314-2064246
代理公司地址:承德市双桥区下营房银都海棠园 1#楼
3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件
本章是本磋商文件中涉及的所有无效文件的摘要,磋商文件中有关无效文件与本章节不一
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
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的。
2、磋商保证金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4、供应商提供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5、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6、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签字(或盖章)。
7、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的。
9、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10、技术参数中标注“*”号的为重要技术参数,对这些重要关键技术参数的任何负偏离
将导致响应无效。(如有)
11、将一个项目包拆分投标,对同一货物及服务投标时,同时提供两套或以上的投标方
案。
12、供应商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13、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响应文件内容有多处和同一标段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雷同的(磋商文件提供的内
容除外)。
15、以他人名义竞标、串通磋商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磋商的,经磋商小组做出决议
的。
16、磋商小组认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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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说 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项目的采购。
1.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 合格的供应商
2.1 通过资格审核的企业均视为合格的供应商。
2.2 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
3.费用的承担
3.1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
用。
3.2 供应商确认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和磋商过
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B 磋商文件说明
4. “磋商文件”的构成
4.1“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项具体的情况,以及磋商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磋商文
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 磋商须知
(3) 合同主要条款
(4) 采购项目要求
(5) 响应文件格式
(6) 评标办法
5.“磋商文件”的修改
5.1 “磋商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
C 响应文件的编写
6. 要求
6.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
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确保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7. “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8. “响应文件”格式
5
8.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制作响应文件。
9. 投标报价
9.1 投标项目的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9.3 此项目为固定报价,报价已经财政部门评估,报价只是中标供应商上缴丰宁一中的餐
厅有偿使用费用。不包括代理费、服务费、人工费及履行合同等一切费用。
9.4 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或低于采购预算总金额,超出或低于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
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0. 资格的证明文件
10.1 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
件的一部分。
11. 磋商保证金
11.1 磋商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1.2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21 年 08月 09日 09时 00 分(以到账时间为准,
逾期缴纳无效)。供应商可使用以下方式缴纳保证金:包括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
保函(含电子保函)、保险等。
11.3 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免受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1.4 磋商保证金若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的,请供应商存入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丰宁支行
A包账号:13050110237800000306-0371
B包账号:13050110237800000306-0372
A 包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肆仟元(? 14000.00 元)
B包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叁仟元(? 13000.00 元)
银行联系电话:0314-7980565
11.5 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1.6 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按供应商缴纳帐号向未成交供应商
退还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1.7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本项目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含
利息)。
11.8 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11.8.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1.8.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1.8.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1.8.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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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5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2.“响应文件”的印刷、签署及修改的规定
12.1 响应文件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处签字和盖章。
12.2 响应文件除签字外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12.3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D 响应文件的递交
13.“响应文件”的递交
13.1““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中注明的开标时间和地址上传至指定地点。
14. 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
14.1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与磋商地点相同。
14.2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无需供应商到场参加开标,无需提供纸质版文件,资
格审查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取消原件备查,均以供应商上传电子版文件为准。
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供应商须通过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
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供应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点击【投
标用户登录】登录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TBJ)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完
成后必须点击“确认签名”。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各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如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请于开标当日自行解密。如
电子版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按无效投标处理。
15. 迟交的“响应文件”
15.1 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
E 开标和评审
16. 开标
16.1 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
16.2 开标程序
(1) 开标在有关单位监督下由招标代理单位组织并主持;
(2) 启封电子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当
众予以解密、宣读,;
(3) 招标代理单位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4) 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7. 磋商小组
17.1 采购人将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
专家不少于 3人(含 3人)组成,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估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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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评审时,供应商应由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接受询问。
18. 对“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18.1 评审开始后,磋商小组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18.2 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
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
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
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
公平竞争地位。
18.3 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靠“响应文
件”以外的证据。
18.4 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
之处,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
18.5 采购人允许修改磋商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
的地方。
18.6 废标、无效响应判定办法:
18.6.1 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废标处理:
1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 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或低于采购预算的;
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8.6.2 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文件处理:
1 供应商须知前附件中要求的;
2 未提交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解决方案或提交解决方案不符合或不满足建设要求的;
3 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5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 未按照要求提交保证金的。
19. 响应文件的澄清
19.1 为了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提出质询,
并请供应商澄清其响应内容。供应商有责任,按照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
询和澄清。
19.2 重要的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磋商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
8
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0. 质疑
20.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 7个工
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对磋商文件的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
损害的,应于公示期内提出质疑意见并到采购人处履行受理登记程序。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
起七个工作日内,就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以书面形式(经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向采购
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0.2 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
恶意质疑。
20.3 供应商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被质疑人的机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
(4)相关证明材料;
(5)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20.4 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
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0.5 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质疑书内容符合本章第 20.3 项的规定;
(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
(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
(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
(6)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0.6 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
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及其他有关供应商。
20.7 未有署名、法人签署、加盖公章、无事实依据的质疑书不予受理;电话、传真、电
子邮件等形式的质疑不予受理;在质疑受理期内,采购人暂不退还质疑人的磋商保证金;因虚
假、恶意质疑给采购人和采购人造成权益损害的,质疑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21.投诉
21.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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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
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21.2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
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
应同时附上对应的中文译本):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3)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21.3 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
还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1.4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章第 21.2 项的规定;
(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5)承德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承德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
(7)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1.5 承德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
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
事人。
21.6 承德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暂停采购活动。
F 授予合同
22.成交原则
22.1 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对供应商投标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审,根据
评审结果,择优成交。
23. 成交结果通知
23.1 磋商结束后,本成交结果将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及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1个工作日,1日内无异议成交供应商到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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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
24.履约保证金
24.1 履约保证金:无
25.签订合同
25.1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5.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6.合同的终止
26.1 如在项目的履行过程中因政策等原因需要取消或停止项目服务,中标人仍需按合同
约定支付自停止或取消之日以前的服务费用。
27.解释权
27.1 本采购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和参照国际惯例
编制,解释权属本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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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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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
一、本项目共分二个包,其中 A包:思源楼餐厅经营权承包,餐厅建筑面积约 5000 平
方米,为 1-2 层;B包:德膳楼餐厅经营权承包,餐厅建筑面积约 5000 平方米,为 2-3 层。
二、供应商可以同时对两个包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包段。
三、服务期:三年。
四、质量标准:达到各种要求标准。
五、须有 3年及以上学校团餐经营经历,近三年(指 2018 年 7月 1日至 2021 年 6月
30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至少经营过 5家 2000 人以上(含 2000 人)同时用餐
的学校餐厅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公司餐饮经营业绩总体稳定。
六、本次有偿使用服务由二个企业来承担,要求承担服务的餐饮单位在其经营期间获得第
三方信用评价等级保持AAA级。公司经营证件要齐全(包括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食品
经营许可证等)。
七、公司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充足,储备有足够的餐饮服务管理能力和全面掌握食品
卫生安全知识的专业人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
财务制度规范健全,员工培训制度落实到位,具备完善的餐饮管理控制、安全保障等制度体系。
八、在以往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出现过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未发生过火灾、
燃爆等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等不良现象及失信行为。
九、为了国有财产和学生利益不受损害,结合学校第一轮经营状况,依据评估公司给出的
评估结果,两个服务公司每年上缴租场地使用费共 142.4 万元(其中 A 包上缴 733000.00
元;B包上缴 691000.00 元),签订合同前每个服务公司上缴抵押金各 50万元,确保餐厅
正常履行合同。
7.餐饮公司派驻学校管理餐厅的负责人必须经校方进行资审和政审,得到认可方可上岗,
不得随意更换。招收员工要有身体健康、职业技能证件、资质,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餐饮服
务公司要以法定名称来作为餐厅标识,学校账目结算业务往来只针对餐饮服务公司,不针对个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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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餐饮服务公司必须直接经营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外包,更不能更换法
人,如果有上述行为,则视为餐饮服务公司单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9.餐饮服务公司聘用员工与学校无合同关系,一切事故、工伤、经济纠纷等涉及餐厅员
工个人权益的事情学校不负任何连带责任,由餐饮服务公司自行解决。
10.餐厅进货渠道由学校统一管控,不得随意接纳和使用未经学校认可的各种原材料。
餐厅的卫生标准、食材合格标准、行业管理标准、管理评价机制、食品安全、生产安全、防火
防盗、用电用水用气取暖等事项严格遵照行业法律法规、学校和相关部门的规定、规范执行,
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卫生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学校等相关部门的检查。
11.餐饮服务公司要服从学校管理,及时结算供货商货款和员工工资,在结算清单上报
学校管理部门、正常履行学校管理程序后,学校方给予餐饮服务公司结算。
12.主、副食种类、价格必须按学校规定的范围经营,品种增加和价格调整必须得到学
校的批准,饭菜价格要按比例低于市场平均价格,并得到校方认可。
13.如果在合同期内有违法违规、失职失责事件发生,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食品安
全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运转,校方将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经营方要承担相
应的赔偿责任。
14.潜在供应商需同时满足《丰宁一中餐厅有偿使用服务基本条件》和《丰宁一中餐厅
经营管理合同》条款方可参与投标,中标后学校将予以核实。有不满足的潜在供应商将取消中
标资格。
15.未尽事宜,以最后签署的合同条款、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为准。
14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封面或扉页
丰宁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餐厅经营权整体出租 包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供 应 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15
目 录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函
四、开标一览表
五、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
六、同类业绩
七、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八、项目方案
九、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注:须标注连续页码并编制目录
16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
(采购人) :
兹有 同志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单位办理的一切
社会公务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后附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并加盖公章;
17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 (项目名称) 项目 包的响应文件的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供 应 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后附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并加盖公章;
2、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此委托书可不填,但格式仍保留在响应文件中。
18
三、投 标 函
致: (采购人名称)
经研究,我们愿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 包的磋商文件,遵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并结合市场实际。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磋商文件及补充文
件等其他有关文件后,已检查、了解并核对了这些文件,未发现文件有错误或其他缺陷。我方
愿意按本磋商文件规定以人民币(大写) (? 元/年)的投标总价完成磋商文
件规定的所有内容,承担本项目的全部工作。服务期为 ,质量达到 标准。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并同意其规定,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
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同意放弃对磋商文件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如果由于我方对磋商
文件规定的任何误解和忽略而导致成交后发生的任何风险,其责任我方自负。
3、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同时也理解,贵
方不负担我方的任何磋商费用。
4、如果贵方接受我方报价,我方将按响应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全面履行合同
的责任与义务。
5、我方承诺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 天,我方撤回报价或贵方接受我方报价后,我方
拒签合同,贵方有权没收磋商保证金。
供 应 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本项目为固定报价,报价不参与价格评审也没有二次报价。A包报价为 733000.00 元/年;B
包报价为 691000.00 元/年。超过或低于固定报价均为无效文件。
19
四、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 包
供 应 商
总报价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服务期
质量标准
说明
供 应 商:(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1、价格应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
2、总报价为全包价格。
3、此表应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4、对于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
见附件。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
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
附件。
6、本项目为固定报价,报价不参与价格评审也没有二次报价。A包报价为 733000.00 元/年;B 包
报价为 691000.00 元/年。超过或低于固定报价均为无效文件。
20
五、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
1、营业执照;
2、餐饮服务许可证;
3、食品经营许可证;
4、保证金汇款凭证;
5、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信息;
6、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五)项所称重大违法纪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1
六、同类业绩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合同价格
服务期限
项目负责人
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描述
备注
注:1、同类业绩指经营 2000人及以上同时用餐的学校餐厅业绩。
2、时间为 2018 年 7月 1日至 2021 年 6月 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22
七、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序号 人员安排 姓 名 性别 所学专业 现任职务及职称
1
2
……
注:本表后附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相关证件
23
八、项目方案
格式自拟
24
九、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25
附件 1: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
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
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若是中小企业则需提供上述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若不是中小企业则不需要提供。
26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
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
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
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
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
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
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
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
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7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
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
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
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8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
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
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
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29
附件 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
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
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日期:20 年 月 日
注:若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需提供上述“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则不需要提供。
30
附件 3: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
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和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
31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1、评审程序:
(1)符合性检查:
首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评审,详见资格评审表;对通过资格评审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检查。
检查响应文件章印是否齐全、报价是否唯一、投标有效期、服务期、服务质量、磋商文件规定
的其他要求,通过检查的合格响应文件将进入下一步评审。
(2)技术评审:磋商小组成员将对合格响应文件的施工组织方案响应情况进行详细审查。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
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
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
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
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
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评审方法: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
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
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32
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审标准
1 投标报价 本项目不设价格评审。
2
安全方案 10分
投标人依据需求制定详细合理的可以保证食品安全的方案。根据完
整、科学、合理性,综合分析比较,在 1-10 分之间打分。如缺项,则
不得分。
服务方案 15分
针对本项目设计一套服务方案。包含:服务时间、饭菜品种、饭菜价
格、满意率、饭菜质量控制方案、就餐环境、投诉处理以及原材料和主
副食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检测项目不做要求,但检测报告需要提供近两
年的。服务方案中必须包含清真窗口的相关方案)等。根据完整、科学、
合理性,综合分析比较,在 1-15 分之间打分。如缺项,则不得分。
饭菜质量 10分
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饭菜品种,从①饭菜丰富;②营养均衡;
③合理精细;④色香味形俱全;⑤承德本地菜、融合菜等 5个方面进行
综合比较,在 1-10 分之间打分。未提供的得 0分。满分 10分。
管理体系及
管理制度
10分
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管理制度;②服务
人员执业规范培训承诺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项目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对比最优得 4-5 分,对比次之得 1-3 分,不
合理或未提供得 0分;
服务人员执业规范培训承诺科学合理、对比最优得 4-5 分,对比次之
得 1-3 分,不合理或未提供得 0分。
应急预案 10分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处置预案和承诺进行综
合评分,包括但不限于①特殊天气影响;②火灾;③设备故障;④突发
事件;⑤重大节假日或活动等特殊情况应急方案和承诺进行综合评比。
每个小项满足招标文件得 0.1-2.0 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得 0分。满
分 10 分。
服务承诺和
创新服务、增值
服务
10分
供应商须对饭菜品种、价格、质量、提供增值服务和创新服务等指标
进行阐述和承诺。根据完整、科学、合理性,综合分析比较,在 1-10
分之间打分。如缺项,则不得分。
食品安全保
障
5分
供应商在其他学校承包餐厅有效期内缴纳食品安全责任险或公众责
任险保单,每有一项得 1分,最高得 5分。未提供或提供的保单未在有
效期内的不得分。
项目人员配
置、能力水平情
况
10分
对服务人员能力素质进行综合评分,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包括
但不限于:①服务人员从业经验;②服务人员年龄;③服务人员心理健
康;④服务人员身体健康;⑤服务人员技能水平、资质;
每个小项科学合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对比最优的得 2分;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对比次之、较合理的得 1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不
提供的得 0分,满分 10分。
管理机构设
置及职能
4分
管理机构配置:科学、可靠、可行,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科学、可靠、可行(3.01-4.00 分);较科学、可靠、可行(2.01-3.00
分);一般(1.00-2.00 分);缺项(0分)。
33
3 企业认证 5分
供应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HACCP 认证
证书;每提供一项得 1 分(需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网上查询截
图,否则不得分)。
4 获奖及荣誉 6分 投标单位获得过餐饮行业荣誉,每提供一项得 2分,最多得 6分。
5 业绩 5分
近三年(指 2018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6月 30 日,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准,下同)经营过 2000 人以上(含 2000 人)同时用餐的学校餐
厅业绩,每有一项(按学校计算,如一个学校有多个餐厅承包协议按一
个业绩计算)得 1分,最高得 5分。未提供不得分。
合计 100
备注:每项内容只允许打一次分,超出计分范围时打分无效;
34
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资格要求 备注
1 营业执照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2 食品经营许可证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3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对应的身份证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5 磋商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回执、银行开户许可证
或基本户信息
6 信用评价
在开标现场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
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备 注:
1、以上《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必须完全满足,对于不能完全满足的响应
文件将被否决,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
2、以上证件在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以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所附的扫描件为
准,投标书中未附扫描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除外)。
A 说 明
B 磋商文件说明
C 响应文件的编写
四、开标一览表
注:1、同类业绩指经营2000人及以上同时用餐的学校餐厅业绩。
附件1: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注:若是中小企业则需提供上述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若不是中小企业则不需要提供。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
附件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日期:20 年 月 日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