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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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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2021-2022年度食堂食品原材料(食用油)补充采购投标邀请

招标详情

西南交通大学2021-2022年度食堂食品原材料(食用油)补充采购投标邀请
日期:2021-08-11

本招标项目已通过西南交通大学立项审批程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西南交通大学2021-2022年度食堂食品原材料(食用油)补充采购

2.项目编号:WZCG-2021-032

3.预算金额:500万元

4.招标内容

序号

原材料名称

单位

年预估使用数量

规格

1

食用调和油

千克

490000

一次性定型包装或重复性使用包装(容量不少于20升/件)

2

大豆油

千克

25000

3

菜籽油

千克

600

本项目入围2家供应商。鉴于原材料价格特殊性,入围后,以三个月为周期进行议价,但第一周期依据本次中标单价供货,第一名配送,第二名轮空,据实结算。第二周期开始,中标企业根据甲方提供的下三个月预估量进行报价,根据报价情况重新排定名次,报价越低排名越前,第一名配送,第二名轮空。

第一周期(三个月)预估使用数量

序号

原材料名称

单位

第一周期

预估使用数量

规格

1

食用调和油

千克

122500

一次性定型包装或重复性使用包装(容量不少于20升/件)

2

大豆油

千克

6250

3

菜籽油

千克

150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以上原材料的供应、运输及售后服务等。具体采购内容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履约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说明:采购人与本项目各中标供应商分别签订框架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1年内,若采购人与本项目全体中标供应商的实际交易金额累计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则与各供应商签订的框架采购合同自然终止)

6.履约地点:西南交通大学成都两校区各食堂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特定资质要求:无。

三、投标产品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投标产品同时符合1. 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2. SB/T10292-1998《食用调和油标准》、3.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4.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5.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和6.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标准,并承诺每批次供货时须同时提供出厂检验报告及每半年提供具有CMA标识的检验报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通过西南交通大学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zsc.swjtu.edu.cn/WF_CG/login.html)缴费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25日8:30-17:30(工作日)。

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说明:

第一次参与我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免费登录http://zsc.swjtu.edu.cn/WF_CG/wf_gys.jsp获取账号密码。在获取账号密码和缴费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电028-66367322咨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9月9日9:00-9:30;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9月9日9:30;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综合楼701室。

4.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六、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西南交通大学招投标信息网(http://bidding.swjtu.edu.cn/)上发布。

八、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南交通大学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综合楼703室

邮编:611756

联系人:贾老师

电话:028-66367322

电子邮件:ztb@swjtu.edu.cn网址:http://bidding.swjtu.edu.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西南交通大学支行

账号:4402088509100000675

西南交通大学

2021年8月11日

附件下载: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docx

第1章 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1.1 采购清单

序号

原材料名称

单位

年预估使用数量

规格

1

食用调和油

千克

490000

一次性定型包装或重复性使用包装(容量不少于20/件)

2

大豆油

千克

25000

3

菜籽油

千克

600

本项目入围2家供应商。鉴于原材料价格特殊性,入围后,以三个月为周期进行议价,但第一周期依据本次中标单价供货,第一名配送,第二名轮空,据实结算。第二周期开始,中标企业根据甲方提供的下三个月预估量进行报价,根据报价情况重新排定名次,报价越低排名越前,第一名配送,第二名轮空。

第一周期(三个月)预估使用数量

序号

原材料名称

单位

第一周期

预估使用数量

规格

1

食用调和油

千克

122500

一次性定型包装或重复性使用包装(容量不少于20/件)

2

大豆油

千克

6250

3

菜籽油

千克

150

1.2 项目履约时间、地点

履约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说明:采购人与本项目各中标供应商分别签订框架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1年内,采购人与本项目全体中标供应商的实际交易金额累计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则与各供应商签订的框架采购合同自然终止);

履约地点:西南交通大学成都两校区各食堂。

1.3 付款方式

1、本项目执行价格以投标和议价单价为准,据实结算(预估数量仅用于提供报价参考)。

2、结算周期为每月5日、18日结账两次(寒暑假或其它特殊情况结帐时间调整另行通知)。

3、乙方供货应向甲方提供送货清单,由甲方签字确认。经甲方签字的送货清单和经甲乙双方签字的验收单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凭证依据。经甲乙双方的财务会计对账,确认款项准确无误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将货款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1.4 服务要求

序号

服务要求项目

服务要求标准

1

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函

保质、保量为西南交通大学饮食服务中心供应所需货物,证照齐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配送原材料不得超过生产日180天。若供应的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引发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由供货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因供货方原因,未按时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影响餐厅按时供餐,给餐厅造成不便和损失,其损失概由供货方承担。

按采购人提出的数量和时间配送物资,乙方每批次未按甲方订货数量配送的,乙方应在2小时内补足,2小时内乙方未补货的,甲方启动自采补货程序,补货按实际补货费用的200%计算且由乙方支付(100%为货物实际费用,另100%为甲方采购成本及处罚

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所送货物进行抽检,抽检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抽检不合格,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乙方还需承担该项目已完成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2

人员资格

本项目需要项目经理1名。

注:供应商须提供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同时提供与该人员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证明,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溯源注册

供应商应承诺,中标后供货前,须按食药监部门要求,在成都市食药监局指定的溯源平台上注册,每次供货时,在溯源平台上完成送货货品的溯源手续。

4

服务热线

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厂商能够提供7×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上表中带条款不满足,投标文件会被拒绝。

1.5 验收标准

根据1. 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2. SB/T10292-1998《食用调和油标准》、3.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4.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5.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和6.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标准进行验收,并提供出厂检验报告及每半年提供具有CMA标识的检验报告,最终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