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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中心血站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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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标】德州市中心血站纪念品采购项目E包食用油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电子标】德州市中心血站纪念品采购项目E包食用油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时间:2021-08-11】

项目概况

德州市中心血站纪念品采购项目E包食用油采购(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dezhou.gov.cn:8086/dzggzy/)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4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山东省政府采购网:SDGP371400202102000160

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DZSSXZC-20210890

2.项目名称:德州市中心血站纪念品采购项目E包食用油采购(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万元):24;
5.最高限价(万元):24;

6.采购需求:详见需求公示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8月12日00时00分至2021年08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dezhou.gov.cn:8086/dzggzy/)

3.方式:①采购公告下方的采购文件仅供查看,供应商须在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采购文件(.dzzf)。②供应商必须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③采购公告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2021年08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均可系统提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8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德州市中心血站

地址:德城区德兴中大道1086号

联系方式:0534-2182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德建大厦804室

联系方式:0534-5088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534-5088099

附件:德州市中心血站纪念品采购项目E包食用油采购(二次).pdf德州市不见面大厅操作手册.pdf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pdf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手册.pdf

发 布 人: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1日

项目编号:SDGP371400202102000160 德州市中心血站纪念品采购项目 E包食用油采购(二次) 竞争性磋商 (货物类) 磋商文件 采 购 人:德州市中心血站 代理机构: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1 年 08 月 11 日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 供应商须知.............................................................................................................................................................10 一、总则.................................................................................................................................................................10 二、磋商文件.........................................................................................................................................................12 三、响应文件.........................................................................................................................................................14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 五、公开报价.........................................................................................................................................................17 六、磋商步骤和要求.............................................................................................................................................17 七、履约保证金.....................................................................................................................................................20 八、代理服务费.....................................................................................................................................................21 九、签订合同.........................................................................................................................................................21 十、处罚、询问和质疑.........................................................................................................................................21 十一、保密和披露.................................................................................................................................................22 第三章 项目说明、采购内容..................................................................................................................................23 一、项目说明、采购内容.....................................................................................................................................23 二、其他要求.........................................................................................................................................................23 第四章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5 一、评分细则.........................................................................................................................................................25 二、响应无效的情形.............................................................................................................................................27 第五章 合同(自定义)..............................................................................................................................................28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28 一、封面.................................................................................................................................................................32 二、商务部分.........................................................................................................................................................33 三、报价部分.........................................................................................................................................................48 四、技术部分.........................................................................................................................................................53 五、服务部分.........................................................................................................................................................54 1 第一章 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德州市中心血站纪念品采购项目 E包食用油采购(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德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dezhou.gov.cn:8086/dzggzy/)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08 月 24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山东省政府采购网:SDGP371400202102000160 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DZSSXZC-20210890 2.项目名称:德州市中心血站纪念品采购项目 E包食用油采购(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万元):24 5.最高限价(万元):24 6.采购需求:详见需求公示。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 年 08 月 12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1 年 08 月 23 日 14 时 30 分 2.地点: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dezhou.gov.cn:8086/dzggzy/) 3.方式:①采购公告下方的采购文件仅供查看,供应商须在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 面下载电子采购文件(.dzzf)。②供应商必须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③采购 公告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2 4.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2021 年 08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 均可系统提交 五、开启 1.时间:2021 年 08 月 24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启,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参加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德州市中心血站 地址:德城区德兴中大道 1086 号 联系电话:0534-2182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德建大厦 804 室 项目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534-5088099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德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dezhou.gov.cn:8086/dzggzy/)上发布。 十、监督机构: 德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督电话:0534-2381885 十一、重要说明: 1.办理诚信入库及报价:未办理诚信入库的供应商请仔细阅读《交易主体信息入库服务指 南》[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下简称“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诚 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关于进一步精简诚信入库流程的通知》(中 3 心网站→通知公告)并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左侧系统入口的“会员注册”栏目免 费注册。已办理完成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参与投 标;诚信入库电话:0534-2223105。 2.CA 数字证书办理: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CA 数字认证证书办 理指南》(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联系电话:18505342483。 3.澄清答疑文件下载:磋商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 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磋商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参与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 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如有答疑澄清文件发布,则最 终稿的电子磋商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中的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4.电子投标培训:供应商可通过以下两个途径进行电子投标系统学习:一是网络教程培训, 详见《政府采购供应商电子交易系统使用视频教程》(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二是现场讲解 培训,详见《关于举办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项目电子投标业务定期培训的通知》(中心网站→ 通知公告)。若供应商未参加培训或未按照视频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若 遇到系统问题,请及时联系:0534-2236863。 5.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前,须先完善诚信库;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若诚信库中同步 内容有修改,须同时修改响应文件中同步诚信库部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6.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启。请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登录“不见面开标大 厅”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远程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解密失败的, 其报价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具体操作请参考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ggzyjy. dezhou.gov.cn:8086/dzggzy/)下载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4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采购人:德州市中心血站 联系人:董先生、李先生 地址:德城区德兴中大道 1086 号 联系电话:0534-2182086 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德建大厦西 8楼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方式:0534-5088099 电子信箱:sdtmgs@126.com 3 磋商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德州市中心血站纪念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山东省政府采购网:SDGP371400202102000160 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DZSSXZC-20210890 4 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已落实 □未落实 5 分包情况 ?不分包 □分包,分包情况如下 6 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 7 磋商资料的 组成 电子 响应 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必须由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德州版) 制作工具编制。包括以下各部分:(除特殊说明外,均须将 如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附于响应文件指定位置) 封面: 1、响应文件封面 商务部分: 2、投标函 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磋商开启的,须提交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授权代表参与磋商 开启的,还需要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电 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4、按照“供应商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需同步诚 信库);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 执照)(需同步诚信库) 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以 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开启之日前段时间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5 ③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 2020 年 7 月至今任意三 个月的本单位的纳税缴纳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 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依法 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 2020 年 7 月至 今任意三个月的本单位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为社会保障 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障资金缴费清单;依 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 声明(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企业成立 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⑦“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 (http://credit.shandong.gov.cn)任意一个网站查询结 果截图(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注:资格审查资料:郑重提醒各供应商,将以上资格 审查按照要求同步诚信库及上传原件扫描件,专家在审查时 以各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和同步诚信库中的内容为 依据进行资格审查,请各供应商实时更新诚信库,否则后果 自负;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和同步诚信库中的内容之外提供 的资料将不予认可;若供应商上传到电子响应文件中的资格 审查资料与诚信库不一致的,以诚信库为准;若资格审查不 合格,作无效报价处理。 5、商务评审的相关材料 [如有业绩(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奖项及证书,需 同步诚信库] (此处填写商务部分业绩加分项及相关资信证书类及 第三章涉及的相关扫描件) 6、投报小、微型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小、微型企业产 品生产厂家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执行 ①小、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 6 7、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在政府强制采 购节能产品明细表中填报,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 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报价部分: 8、报价一览表 9、报价分析表 10、节能产品明细表 11、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12、小、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 技术部分: 13、供应商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 此处内容与技术部分评分点对应 ) 服务部分: 14、供应商自行编写的服务文件 ( 此处内容与服务部分评分点对应 ) 8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是 □√否 9 是否允许投报进口产 品 □是 □√否 10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注:潜在响应供应商根据踏勘情况,可详细咨询项目情况, 以充分了解任何足以影响其提交报价的可实现性和承包价 的情况。任何因供应商现场勘察疏忽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所 造成的损失,将由潜在供应商全部承担。如若潜在供应商未 踏勘现场的,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 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 求。 □统一组织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 11 澄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 5日前(不影响响应文件编 制的除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或依据供 应商提出的问题而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修改的,在德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统一回复,一经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 供应商。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 7 投标供应商有约束力。 注:如发出的澄清修改文件为(.DZCF 文件)格式,供 应商必须使用最新的澄清修改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否则 将无法完成上传。 12 响应文件有效期 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13 响应文件形式 响应文件形式为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DZTF 文件), 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 需使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响应文件制作 软件[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投标工具】 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德州版)]制作生成,因供应商自 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 退回。 14 递交响应文件形式与 地点 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传送到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 员系统响应文件上传栏目。 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 PDF 版响应文件于开标结束 后发送至邮箱 sdtmgs@126.com 15 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 开启地点:详见磋商公告 解密时间: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 (15 分钟)内解密失败的,其报价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 回。 16 节能、环保政策 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1、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在政府强制采 购节能产品明细表中填报,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 证书,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如采用综合评分法,加分幅度: 环保产品价格分加分幅度:4%; 环保产品技术分加分幅度:4%; 节能产品价格分加分幅度:4%(强制节能产品除外); 节能产品技术分加分幅度:4%(强制节能产品除外)。 17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 关政策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规定执行; 2、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 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 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 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文件规定执行; 4、价格扣除幅度:价格给予(6)%的扣除。 8 18 评审方法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 □√综合评分法 注:磋商小组根据评审结果,按照得分高低推荐前 3 名为成交候选人。 19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收取 20 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2268.00 元,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 向代理机构缴纳。 21 付款途径 通过德州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向成交供应商支付。 22 付款方式 政府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根据需求量分批供 货,预付当批货物 30%货款,剩余货款待发放完毕且无质量 问题后支付。供货期间如有献血者投诉产品质量等问题,与 供应商协调未果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如供货期间献血 者需求变动,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根据实际需求替换 同等价值的其他商品。 23 交付时间 根据献血者需求分批次供货,接到供货通知后 15 日历天内 供货完毕。若一年供货率不足 50%,顺延下一年继续供货。 24 交付地点 德州市中心血站,货物应放置采购人指定库存地点,且包含 卸货搬运到货架。 25 质保期 每批次货物经验收合格后有效期不低于一年。 26 是否需要 提交样品 □不需要 ?需要,样品要求如下: 1、样品名称: 食用油 1桶; 2、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供应 商自理; 3、送样时间:2021 年 08 月 24 日当天上午 11:00 前送达; 过时不再接收。 4、送样地点:德州市德城区三八东路德建大厦西电梯 804 室。 5、送样接收电话:17753416805,张女士 6、供应商提交样品时,包装应完整、附带所有合格证、说 明书(如有),同时在样品上标注供应商名称等具体信息。 27 最高限价 240000元,供应商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 处理。 注:本次竞争性磋商共有2次报价机会,最低报价不能作为 成交的保证。第一轮报价公开,第二轮报价不公开。第二轮 报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8 报价说明 报价时考虑的因素: 9 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现场情况、企业自身实际情况、 市场价格等条件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报价。磋商小组认 为报价低于成本的,供应商须出具书面说明。 2、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 总和,供应商填报的总价,应包含所有货物成本费、设备材 料费、包装费、运输费(运达指定地点)、装卸费(含出厂 装车费,货到工地现场、卸车至地面现场指定地点发生的所 有费用,可能发生的保管费、检验费(包括出厂检验、到场 检验及相关部门规定的各项检验检测等所有检验费用)质检 费以及企业管理费、保险、服务、利润、税金、招标代理服 务费、抽检费、第三方检测费、验收评审费、质保期内的售 后服务及其他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等满足要求的全部费用。任 何市场的风险均不得调整价格; 3.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 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供应商应踏勘现 场,如供应商未全面了解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无效标、 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成交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供应商所投报的产品参数、性能及标准可以正偏离; 对于负偏离情况,由磋商小组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29 其他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 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报价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 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 得分相同的,报价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 报价也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成员投票决定一家同品牌供应商 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 人。 2、各供应商必须针对每包项目分别制作响应文件并报 价,每包的响应文件均必须满足磋商文件制作要求,否则将 导致投标被拒绝; 3、在本项目磋商过程中,代理机构人员通过“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 ) 、 “ 信 用 山 东 ” 网 站 (credit.shandong.gov.cn)渠道查询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 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其响应无效; 4、资信证明材料的公开:为增加采购活动的公开性, 以便于社会监督,成交单位的部分资信证明材料将在中心网 站上与成交公告同步公开,公开内容包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营业执照、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小微企业或监狱(戒毒所)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证明资料、节能环保产品的相关资料、涉及加分相关资料(业 绩、资质、证书、人员等),其中,涉及隐私的部分,成交 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前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 10 免于公开,否则视为无异议; 5、针对同一项目,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计算机制作并 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一经发现, 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将导致投标均被拒绝且按串通投 标处理。 注意 事项 1、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前,须先完善诚信库,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若诚 信库中同步内容有修改,须同时修改响应文件中同步诚信库部分; 2、同步诚信库及上传投标系统的内容,必须为相关材料最新原件的扫描件且内 容完整、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 3、同步诚信库内容,以同步诚信库为准,其他地方上传不予认可; 4、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公告公示期满后 3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三 份(一正二副)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必须与系统内参与评审的响应文件 内容一致并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 5、供应商对开启有异议的,应在开启时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直接提出,否 则视为认同,开启结束后不再接受有关开启现场的任何异议; 6、二次报价的形式参照“供应商远程开评标流程及注意事项”。 注:1、本表内容与磋商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 2、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标示不选择使用该项。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说明 1.1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 2.定义 2.1“采购人”名称见本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 1项。 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见本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 2项。 2.3“磋商货物”指磋商文件第三章所述所有货物。 2.4“供应商”指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 2.5“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指与供应商法定名称章一致的供应商电子签章。 2.6“电子响应文件”指利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 具”编制的响应文件。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 具有本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 6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11 3.2 供应商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段)或者不分包(标 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3.2.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2.2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3.2.3 参加报价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3.2.4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4 本次采购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报价,按 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 8 项的规定。如果允许,除均应符合上述规定外, 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3.4.1 联合体应提供“联合协议书”,该协议书对联合报价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 报价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报价的授权代表参加报价活动,并承担报价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 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报价,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 责任。申请参与本项目联合报价成员各自均应具备政府有权机构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均应是 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处于持续正常经营状态的经济实体; 3.4.2 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对应满足本项目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并且联合体供 应商整体应当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否则,其提交的联合报价将被拒绝; 3.4.3 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 首先以报价的授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 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所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 确定; 3.4.4 联合体成交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 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 乏,该联合体的牵头人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 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4.5 联合体或其成员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关 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采 购的全部相关规定; 3.4.6 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同时再以自己独立的名义单独报价,也不得再同时参加其他的联 合体报价。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报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报价均将被一并拒绝。 4.报价费用 12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 5.纪律 5.1 供应商的报价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5.2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 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 谋取成交。 5.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 5.2.1.1 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2.1.2 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人; 5.2.1.3 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 5.2.1.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 5.2.1.5 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5.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 5.2.2.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2.2.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文件制 作机器码一致; 5.2.2.3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5.2.2.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2.2.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二、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组成 6.1 本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按磋商文件要求发出的澄清、修改和答疑组 成。 7.踏勘现场 7.1 本项目是否统一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见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 定。 7.2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 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 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 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13 7.3 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 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4 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知识产权 8.1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 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 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 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 任。 8.2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 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9.答疑及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9.1 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有疑问或要求进行澄清的,应按照时限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提出后,请供应商及时通过交易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栏目查看答疑文件或澄清文件。必 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如召开,答疑会安排另行通知。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或要求澄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 意,对在“疑问接受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及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9.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日前(不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除外),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或依据供应商澄清的问题,而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在德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网统一回复,一经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磋商文件的补充、修改构成磋商文 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 9.3 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磋商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 的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而无 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上述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 的约束。 9.4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澄清、修改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进行发布, 请供应商及时关注并获取相关资料。因登记有误、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供应商 未及时获取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且有关的招标活动继续有效地进行。当磋 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进行其他答复等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上述澄清、修改在交易平台上发布的同时,交易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供应 商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 14 商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9.5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供应商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 三、响应文件 10.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 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10.2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 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 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 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0.3 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4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报 价予以拒绝。 10.5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11.响应文件组成及编制 11.1 响应文件由封面、商务部分、报价部分、技术部分、服务部分组成。 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供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和 服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1.2 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要求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 规定。 11.2.1 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 11.2.1.1 电子响应文件应按照统一的“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以及磋商文件要求进行 制作编制。响应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响应文件 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应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11.2.1.2 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供应商公章的电子签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若无 电子签章,则视为响应无效。 11.2.1.3 电子招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 若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 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响应文件视为无 15 效响应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1.2.1.4 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在生成加密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响应文件一份, 并可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导出的 PDF 格式的响应文件,供供应商使用。 12.报价 12.1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 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 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 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 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2 供应商投报多包的,须对每包分别制作响应文件并报价。 12.3 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 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 12.4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中的规定。 12.5 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报价明细表规定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以及其他事项。 12.6 供应商对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响应文件中显著处注明。 12.7 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货物配件、耗材、选 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 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设计。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审,但在任何情况下 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12.8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本次竞争性磋商将有两次报价,供应商通过【网上 报价】功能进行第二次报价,未解密前第二次报价显示为****,由评委组长统一对二次报价进 行解密;除采购内容发生变更外,报价单位对同一项下内容只允许唯一报价,不接受任何选择 性的报价。 13.响应文件有效期 13.1 本项目的报价有效期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中的规定。报价 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计算,短于规定期限的报价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13.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报价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 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修改报价有效期外,不 能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 14.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14.1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作出实质 16 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 数据,将可能导致报价被拒绝。 14.2 响应文件须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 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 确的回答文字。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响应文 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 14.3 报价一览表为在开启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4.4 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 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 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 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 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 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磋商小组有权视具体情形评审时予以处理,乃至对该报价予 以拒绝。 14.5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 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4.6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 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法定名称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 “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供应商应通过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在提交首 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 一把数字证书)。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 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 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 16.响应文件的递交 16.1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网上报价。 1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 17.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 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要求修改或 撤回其响应文件。 五、公开报价 18.公开报价 18.1 报价程序 18.1.1 主持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按下列程序进行报价: 18.1.1.1 宣布磋商会开始; 18.1.1.2 宣布采购人代表、主持人、记录人等; 18.1.1.3 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项目,公布并查看供应商; 18.1.1.4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 18.1.1.5 批量导入电子响应文件; 18.1.1.6 生成开标记录表,供应商若有异议,3分钟内系统提出; 18.1.1.7 报价结束; 18.1.1.8 供应商对代理机构评议评价。 18.2 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 18.2.1 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审时,应 采取应急措施。 18.2.1.1 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18.2.1.2 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18.2.1.3 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18.2.1.4 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18.2.1.5 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 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报价。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采取应 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18.2.2 因系统原因导致供应商无法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可延期报价。 六、磋商步骤和要求 19.组建磋商小组 19.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 18 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人以上单数组成, 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9.2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 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20.资格审查 20.1 磋商小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7项以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 21.初步评审 21.1 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 件是否合格、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 21.2 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21.2.1 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是指与磋商文件上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 保留,否则将视为响应无效。 21.2.2 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所报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付日期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 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 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21.2.2.1 报价超过项目控制价或经磋商小组认定低于成本的; 21.2.2.2 质保期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的; 21.2.2.3 质量要求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的; 21.2.2.4 供货期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的; 21.2.2.5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章的; 21.2.2.6 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21.2.2.7 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报价协议书的; 21.2.2.8 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 21.2.2.9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1.2.2.10 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满足正常开标、评标使用功能的; 21.2.2.11 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1.2.2.12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21.3 响应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 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 成不公正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19 21.4 初步评审中,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1.4 .1 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1.4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1.4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21.4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 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21.5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其他外来证明。 22.报价的澄清 22.1 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 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通过【澄 清/优化】功能实现。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2.2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 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 补正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报价。 22.3 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 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 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磋商小组 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报价。 23.综合评审 23.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内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 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 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 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 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澄清/优化】功能重新提交 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3.2 在磋商内容不作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公开的 报价,否则将视为重大偏离并导致报价被拒绝。 20 23.3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23.4 磋商小组依法独立评审,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 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 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 24.推荐成交候选人 24.1 磋商小组只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报价进行评价和比较,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二 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 18 项规定以及磋商文件的要求推荐成交候选人。具体要求等详 见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 25.磋商过程要求 25.1 公开报价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 料以及定标意向等,均不向供应商或者其他与磋商无关的人员透露。 25.2 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磋商时对磋商 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 26.采购项目废标 26.1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重新开 展采购活动: 26.1.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6.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6.1.3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 的; 26.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6.2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 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 政部门。 七、履约保证金 27.履约保证金 27.1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 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金额、担保形式要求。 27.2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 27.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结果。 21 八、代理服务费 28.代理服务费 28.1 代理服务费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由成交人交纳,请 供应商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九、签订合同 29.成交通知 29.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相关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成交公 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 应商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持介绍信或授权书和身份证件前往采购代理机 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 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2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但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以 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收到相应的通知为前提。 29.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0.签订合同 30.1 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0.2 成交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 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或声明。 30.3 成交供应商一旦成交及签订合同后,不得转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 务向第三方转让。 30.4 违反 30.1、30.2、30.3 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处罚、询问和质疑 31.处罚 31.1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入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供应商诚信库档案并对其违法违规 行为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1.1.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31.1.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1.1.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供应商须知 5.2 所述内容属于 22 此项); 31.1.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31.1.5 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 31.1.6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1.1.7 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 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1.1.8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 31.1.9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1.1.10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32.询问 32.1 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3.供应商就招标事宜提出质疑 33.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等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 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财 政部门投拆。 十一、保密和披露 34.保密和披露 34.1 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招标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 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 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 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34.2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采购文件的有关 人员披露。 34.3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 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 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 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 23 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第三章 项目说明、采购内容 一、项目说明、采购内容 标包 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备 注 E 食用油 ★1、配料:非调和油; 2、加工工艺:压榨; 3、原料产地:中国; ★4、规格:净含量:≥ 1.8 升; ★5、非转基因。 8000 桶 二、其他要求 1、注★为实用性技术或商务条件,不满足为无效响应。本次采购标的皆为社会商品,市 场价格变化大,供应商报价时充分考虑此因素,因市场价格变动而拒不履行合同将承担不利法 律后果。同时,上万名献血者为本次采购标的最终获得者,降低商品质量同样会承担不利法律 后果。及时回复与调换商品,使献血者满意是售后服务的主要内容之一,请一并考虑。 2、以上所有产品均应须提供第三方出具的相应检测证明且有售后有保障,因质量问题或 投诉,供应商 2 小时内必须响应;且如出现质量问题可以等值退换货。如因质量问题对献血 者造成损失或伤害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3、货物验收: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组织专家验收,所有验收所费用由供应商支付。此 费用不单独列支,由供应商报价时综合考虑。 4、样品 供应商报价时需携带所投项目包/段产品各一个。 E包:食用油 1桶;(本项目 24 提供的样品仅作为评审时的参考,评审结束对拟推荐成交的前三名供应商样品统一留存作为履 行合同时提供货品的验收凭证。其中未签订合同的自行取回样品)。 5、质量标准:所有商品必须:绿色环保、无异味;安全、不能产生危及人身安全;符合 行业国家标准,不得掺杂假冒伪劣产品。 6、按分包提供样品,将“包号、公司名称、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及品牌”的标签做好明 显标识贴于样品表面。 7、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包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 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 供应商承担; 8、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请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提出,否则视同理解 和 接受。 25 第四章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一、评分细则 本项目评审方法见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 18 项的规定。采用综合评 分法,评分细则如下: 评分因素 评分点 评分标准 分值 技术部分 (43 分) 货物的性能参数 磋商小组依据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与磋商文 件进行比较打分。 1、完全满足磋商文件每项参数技术要求得 13 分, 每有 1个负偏离或未响应扣 2分,扣完为止。 2、每有 1个实质正偏离加 1分,加满 3分为止。 16 样品情况 根据供应商现场所提供样品的整体质量、安全 性、牢固性、材质选用、整体外观、规格型号、功 能、工艺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样品质感良好、握感舒 适、使用材料及结构精良、安全性高、 选材环保、 外观设计美观得 19.1-27 分。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样品质感及握感较好、选 材较环保、材质较好、外观设计较合 理得 8.1-19 分。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样品质感 及握感一般、 安全性和牢固性一般、选材一般、外观 设计一般 得 0-8 分。 注:未提供样品不得分。 27 服务部分 ( 27 分) 供货方案 根据报价文件中的供货方案内容,横向比较打分, 0-4 分; 4 根据报价文件中的供货保证措施,横向比较打分, 0-4 分。 4 售后服务 根据报价文件中对于由供应商的原因对甲方造成 损失的补偿措施,横向比较打分,0-5 分; 5 根据报价文件中的解决问题时间、有无独立服务能 力,横向比较打分,0-4 分; 4 对供应商耗材的应急供应承诺情况,横向比较打 分,0-5 分。 5 由于献血者是德州辖区的志愿者,充分考虑献血者 的意愿。 如商品发现质量问题需调换货时,供应商在接到采 购人通知后在一小时内完成调换货得 5分,在两小 时内完成调换货得 3分,在三小时内完成调换货得 1分。并达到献血者的满意。 5 26 价格部分 (30 分) 报价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 最后报价最低(符合小微企业标准要求的最终评标 价格)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 满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 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 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 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30 合计 100 注:1、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评分标准内容只做参考,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增删。 3、经磋商小组认可环保产品、节能产品及小微企业产品和产品报价后,供应商相应产品 政策计算公式如下: 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后的供应商报价=供应商最终总报价-小微企业产品报价*扣除幅 度。(以价格扣除后的供应商报价作为评审依据,小微企业产品报价为“小微企业产品清单” 上的合计金额) 环保产品价格分加分=(环保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分*加分幅度; 环保产品技术分加分=(环保产品报价/总报价)*技术分*加分幅度; 节能产品价格分加分=(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分*加分幅度; 节能产品技术分加分=(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技术分*加分幅度。 4、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 作无法继续时,评审活动方可暂停。发生评审暂停情况时,磋商小组应当封存全部响应文件和 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审的条件时,由原磋商小组继续评标。 5、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在评审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 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审中途退出评审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磋商小组 成员需要回避。退出评标的磋商小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 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 6、在任何评审环节中,需磋商小组就某项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按 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7、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前,须先完善诚信库,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若诚信库中同 步内容有修改,须同时修改响应文件中同步诚信库部分。 8、同步诚信库及上传投标系统的内容,必须为相关材料最新原件的扫描件且内容完整、 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 9、同步诚信库内容,以同步诚信库为准,其他地方上传不予认可。 27 二、响应无效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参 与评审: 1、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的; 2、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公章及签字的; 3、供应商不符合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5、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 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7、未按照要求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 8、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 9、报价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 10、报价高于采购文件载明的最高限价的; 11、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中必须满足的技术参数或要求实质性不响应的; 12、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3、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14、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5、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 28 第五章 合同(自定义)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29 德州市中心血站专用纪念品采购项目,经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国内以竞争性 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项目编号: )。经竞争性磋商小组评审, 为 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本 项目双方采购文件,遵循公开、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签署本合同。 一、货物名称、数量 1、货物名称:见附件(货物清单) 2、货物产地及厂家:见附件(货物清单) 3、货物单价:见附件(货物清单) 4、货物数量:见附件(货物清单)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三、支付方式 四、交货时间、地点及风险负担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3、风险负担:货物毁损、丢失的风险发生在该货物验收交付前的由乙方承担、验收后的 由甲方承担;未通过验收的或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纪念品在献血者使用过程中,如有退货或投诉,乙方需无条件退货。 纪念品被投诉,供货单位必须 小时内响应, 小时内回复。在此时间内处理不当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质量和规格 货物质量和规格应符合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技术要求(等同或高于所提供样品)及 乙方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 六、包装与运输 1、货物包装应等同或高于提供样品包装且符合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如没有国家或行业 包装标准,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 2、乙方应在确保货物安全、完好的情况下选择运输方式,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每个货物外包装上加贴甲方所提供样式的不干胶标签贴。 七、验收 30 1、本合同生效后,首批供货数量为: ,具体供货时间由甲方通知乙方。货物交 付后,委托第三方验收,验收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在发现和应当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之日起 3日内向乙方主张权利。如果乙方在投 标文件及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所提供货物有保质期的,验收时认定质保期应 当减去 2个月。 3、供应商成交后应携带相关检测报告 进行验收、供货,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4、经第三方验收,产品与投标时提供样品不符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 八、售后服务及承诺 乙方应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 质的售后服务。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由鉴证方、监督单位盖章后生效。 十、违约条款 1、收到乙方批次供货验收合格后开具的发票,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拨付申请提交国库支 付中心,甲方迟付货款,每迟交一天,按逾期应付金额每日 0.5‰支付违约金。 2、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换、调整外,在所需的调换、调整 期间,应按所调换项目、内容金额每日 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 30 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一方可 以解除合同,不履行合同的一方对另一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 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5、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 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不可抗力条款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法定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 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10 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 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德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补充协议 31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 效力。 十四、合同保存 合同一式柒份,其中德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鉴证方各一份,甲方、乙方二份,均具 同等效力。 甲方:德州市中心血站(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人: (签字) 代表人: (签字) 地址:德城区德兴中大道 1086 号 地址: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账号: / 账号: 电话: 电话: 监督方备案(盖章): 地址:德州市德城区湖滨北大道 电话:0534-2381885 代理机构: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德建大厦西 8楼 电话:0534-5088099 签订日期: 32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封面 (一)响应文件封面 项目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供 应 商: (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3 二、商务部分 (二)报价函 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磋商文件的全部内 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供货期_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承诺除商务部分和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承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4、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 (其他补充说明)。 供 应 商: (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地 址:_ 网 址:_ 电 话:_ 传 真:_ 邮政编码 :_ 年 月 日 34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 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单位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组织的采购活动。授权代表在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采购人 名称)×××(采购内容)(项目编号: XXX)招标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 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本授权委托书一经发出,人员不得变更。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生效,特此声明。 法人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 别: 年 龄: 单 位: 部 门: 职 务: 授权代表手机号码: 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供 应 商: (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授权代表。 2.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必须提供上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手机号码: 上述人员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组织的×××(采购人名称)×××(采购内容)(项目编号: XXX)的采购活动;签署上述 采购活动过程中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供应商: (电子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 1.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必须提供上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否则将按无效投标 处理。 36 (四)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同步 注册地址 同步 邮政编码 编辑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同步 电 话 同步 传 真 同步 网 址 同步 营业执照号 编辑 组织机构代码 编辑 资质等级 编辑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同步 电话 编辑 成立时间 同步 注册资金 同步 开户银行 同步 开户账号 同步 经营范围 同步 备注 37 其它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备注 1、此表根据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格审查所需资料进行逐项填写,并附所有资料电 子版扫描件,主要内容齐全且内容清晰可辨,以便专家进行对照评审。 2、以上证件正在办理年检或延期的,需提供年检或延期核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 (原件扫描件与证件扫描件一同上传至相应位置),否则视为证件无效。 38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本承诺书声明:本公司参与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包号 )做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随时接受采查验证。如违法上述 承诺,本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山东省和德州市相关政府采购媒体 予以公布。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无可不填报): 另外,如需,本公司将按照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购置合同或发票或 说明材料,以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用工合同等材料。 供 应 商: (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9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方在参加×××(采购内容)的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我方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 违规行为有: ,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 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没有被公开披露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明“无”即可。 40 (七)商务评审的相关材料 1、企业获得奖项 序号 奖项名称 颁奖部门 获奖日期 备注 编辑 同步 编辑 编辑 编辑 41 2、企业获得各类证书 序号 证书名称 证书颁发单位 颁发日期 备注 编辑 同步 编辑 编辑 编辑 42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同步 项目地点 编辑 采购人名称 编辑 中标时间 编辑 中标金额 编辑 中标折扣(%) 编辑 备注 注:1、类似项目指 政府采购项目。 2、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 43 4、其他证明材料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备注 注:1、后附相关扫描件或声明。 2、第三章采购内容涉及的相关扫描件放于此处。 44 (八)关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含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府采购政策 投报小、微型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小、微型企业产品生产厂家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并 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执行。 ①小、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5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 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4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 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 应 商: (电子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7 (九)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 产品 型号 节能标志 认证证书 号 节能产品认证证 书有效截止日期 价格 单价 数量 小计 1 2 3 4 … … … … … … … … … 合计 注:1、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确定。 2、强制节能产品按本表逐一填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表中所报产品型号必须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一致,节能标志认证证书 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必须与提交的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 标。 供 应 商: (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8 三、报价部分 (十)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X X X 投标报价(金额) 小写: 大写: 交付时间 质 保 期 注:交付时间和质保期请参照前附表 23 项、25 项。 供 应 商: (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9 (十一)报价分析表 报价分析表 项目名称:××× 价格单位: 序 号 货物名称 品牌/型 号 厂家/产地 数量 单价 小计 合 计(金额) 供 应 商: (电子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0 (十二)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X X X 序 号 产品名 称 企业名 称 注册商 标 规格型号 中国环境 标志认证 证书编号 认证证书 有效截止 日期 单价 (元) 小计 (元) 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合计 注:1、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确 定。 2、如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环境标志认证证书,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如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如所投产品 没有环保产品,应在表格中注明“无”。 4、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 供 应 商: (电子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1 (十三)节能产品明细表 节能产品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X X X 序 号 产品 名称 制造商 产品型号 节能标志认 证证书号 节能产品 认证证书 有效截止 日期 单价 (元) 小计 (元) 节能产品价格合计 注:1、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确定。 2、如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须提供所投产品的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如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如所投产品 没有节能产品,应在表格中注明“无” 4、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 标。 供 应 商: (电子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2 (十四)小、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 小、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X X X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制造商 产地 价格(元) 合 计 注:如所投产品为小、微型企业产品,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供 应 商: (电子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3 四、技术部分 (十五)供应商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技术条款偏离表 序号 货物名称及编号 数量 磋商文件技术 规范、要求 响应文件 对应规范 偏离程度 备注 注:供应商提交的货物技术规范与磋商文件一一对应,需逐项填写货物《技术偏离表》。 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报价被拒绝。 54 五、服务部分 (十六)供应商自行编写的服务文件 第一章 磋商邀请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二、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公开报价 六、磋商步骤和要求 七、履约保证金 八、代理服务费 九、签订合同 十、处罚、询问和质疑 十一、保密和披露 第三章 项目说明、采购内容 一、项目说明、采购内容 二、其他要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一、评分细则 二、响应无效的情形 第五章 合同(自定义) 一、封面 二、商务部分 (四)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价部分 四、技术部分 五、服务部分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