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SZJX2021-WJ-C-016
二、项目名称:食堂外包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苏州奥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通虹路17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 柒拾肆万捌仟元整(小写:74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食堂外包服务 |
服务范围: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八坼街道办事处 |
服务要求:采购方提供厨房、餐厅及基础设施、全套厨房设施,并负责水、电、气(费用由采购方直接结算)。添置、更换、维修食堂相关设备设施,由成交方提出,经采购方同意后由采购方负责购买。成交方负责提供约150人就餐服务,成交方工作人员餐由采购方免费提供。供餐时间为每日早餐及午餐,晚餐根据采购方需要。(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不提供。若平时由于突发情况需要增添人手,成交方需无偿支援) |
服务时间:自实际进场之日起一年(具体进场日期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
服务标准:按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栋、金肖健、何晓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中标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含)-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含)-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的。
金额:人民币 壹万壹仟贰佰伍拾元整(小写:112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八坼街道办事处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敬学路28号
联系方式:0512-63361389(何晓晗)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南园北路118号天和商务大厦6-206
联系方式:0512-65200361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瑾、丁亚萍、陈琼
电 话:0512-65200361
十、附件
《苏州奥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小型。苏州奥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PDF
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JX2021-WJ-C-016号
采购项目:食堂外包服务
项目类别: 服务类
采 购 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八坼街道办事处
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
前 附 表
序号 |
内 容 |
规 定 |
1 |
项目名称 |
食堂外包服务(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
2 |
采购预算(元) |
人民币 柒拾伍万元整(小写:750000.00元) |
3 |
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
磋商现场考察 |
不组织,自行考察 |
5 |
磋商响应货币 |
人民币 |
6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网上响应文件壹 份, 纸本文件 壹 份,响应文件光盘 壹 份 |
7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 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起算) |
8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1年8月11日 9:30 时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3楼开标室 |
9 |
磋商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1年8月11日 9:30时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3楼开标室 |
10 |
评审标准 |
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第六章) |
11 |
成交单位数量 |
由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1家 成交单位(具体见第六章) |
12 |
代理服务费 |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含)-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含)-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的。不满叁仟按叁仟元收取。 成交服务费账户名: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账号:543058195260,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苏州南园支行 |
总目录
前附表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磋商须知
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四章、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磋商评审标准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食堂外包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SZJX2021-WJ-C-016
项目名称:食堂外包服务
采购预算: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 (小写:750000.00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采购方提供厨房、餐厅及基础设施、全套厨房设施,并负责水、电、气(费用由采购方直接结算)。添置、更换、维修食堂相关设备设施,由成交方提出,经采购方同意后由采购方负责购买。成交方负责提供约150人就餐服务,成交方工作人员餐由采购方免费提供。供餐时间为每日早餐及午餐,晚餐根据采购方需要。(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不提供。若平时由于突发情况需要增添人手,成交方需无偿支援)
服务内容与要求概要:
2.1、开餐需按时准点供应,不得提前或拖延。
2.2、每周菜单经采购方管理人员确认。
2.3、餐具用品:做到卫生、洁净、消毒;餐室(厨房)无蝇、无虫。
2.4、伙食调剂恰当,味道可口,品种花色多样。
2.5、人员要求:
针对本项目人员配备人数不少于9人。其中食堂负责人1人、厨师长1人、厨师1人、切配1人、点心师1人、勤务3人、服务员1人。所有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后上岗。成交单位必须给上述人员按照国家及苏州市吴江区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等。磋商响应单位要充分考虑所有工作人员的值休、轮休、法定假日休息以及岗位顶班、日常机动人员的配备,以上所有费用均计入总报价。所有工作人员具体工作安排由采购方指定。
2.6、管理模式
1)由成交单位委派专业厨房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到采购方进行专业厨房管理、服务,为采购方提供膳食服务,规范经营。
2)采购方自始至终监督食堂管理,配备专人指导食堂经营管理工作。
3)成交单位必须保证其经营行为合法有效。
4)采购方管理监督职责:检查监督食堂的卫生安全工作,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抽查评价服务品种的质量,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协调员工就餐秩序。
3、合同履行期限:自实际进场之日起一年(具体进场日期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 月 3 日 (北京时间)。
2、网上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1年8 月 3 日 (北京时间)。
3、各磋商响应人必须通过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端进行该项目网上磋商响应,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4、网上投标事项:请登录到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下载中心,下载并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须知》PPT 。技术咨询人员:朱工,咨询电话:0512-63985015,QQ号:578897795。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纸本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 8月11 日9:00(北京时间)
2、网上响应文件和纸本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8 月11 日9: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号3楼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 8月11 日9:30(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号3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2)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3982395。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八坼街道办事处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敬学路28号
联系方式:0512-63361389(何晓晗)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南园北路118号天和商务大厦6-206
联系方式:0512-652003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瑾、丁亚萍、汪业超
电话:0512-65200361
第二章 磋商须知
1. 说明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 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组织的磋商活动。
1.2本次磋商采购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1.3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 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
2. 词语释义
2.1采购人(单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八坼街道办事处
2.2磋商供应商(单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服务承接人。
2.3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2.4磋商采购单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具体组织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5响应: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规定参与磋商的行为。
2.6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
2.7天:日历日。
2.8服务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履行服务的最终地点。
2.9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10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合格磋商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4.合格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4.1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供应商必须网上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未响应。
5.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6. 磋商费用
6.1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7. 磋商文件
7.1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磋商供应商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磋商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有可能被拒绝。
7.2磋商文件及其更正公告不是直接从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获得的,采购单位对磋商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8.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8.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发出日期最接近磋商时间的公告为准。
8.3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内容均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9. 响应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9.1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2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响应文件中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响应文件可能引起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磋商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10.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10.1磋商响应函(格式见第三章);
10.2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
10.3磋商响应报价表;(格式见第三章);
10.4磋商单位一般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
10.5磋商单位满足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1)磋商响应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响应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税务登记证(如有)和近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近一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7)具有有效期内《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10.6《服务要求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第三章);
10.7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等;
10.8针对本项目所配备的人员情况;
10.9响应单位内部建制、管理状况、质量控制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等;
10.10服务方案等承诺;
10.11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中所涉及到的其他材料;
10.12其他可以证明磋商供应商资信、资质、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
10.1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注:响应单位必须提交上述10.1—10.6款规定的资料,否则,响应文件将视为未实质响应;响应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
11.网上响应文件和纸本文件的制作
11.1.各响应人登陆到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下载中心,下载《投标单位用——苏州市版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并安装,使用该软件制作网上响应文件,最后使用ca锁主锁签章,可用主锁或副锁进行加密生成。开标现场须携带同一把加密的CA锁进行解密,否则无法解密。
11.2.投标制作工具会生成两个文件,分别是加密文件(.SZTF)和非加密文件(.nSZTF),需要在系统里上传加密文件,非加密文件可刻成光盘,开标时备用。开标现场如已上传的加密文件无法解密,可以导入非加密文件进行投标。
11.3.网上响应文件附件如无法加盖电子签章,请上传清晰的盖有响应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11.4.磋商响应纸本文件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磋商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磋商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并与刻录的光盘分别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密封袋及相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磋商采购编号、磋商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11.5.各磋商响应单位于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截止前在接收地点将纸本磋商响应文件和光盘各一份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11.6.全套响应纸本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磋商采购单位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证明。
12. 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
12.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响应人对《磋商响应报价表》 中的磋商响应报价包括服务承包期间所有人员的工资、社保、高温费、加班费、交通费、通讯费、服装费、清洗费、管理费、各种税费、保险、利润、成交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2.2响应文件中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
13. 磋商有效期
13.1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日历天,在此期间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将被拒绝。
13.2特殊情况下,磋商采购单位可与磋商供应商协商延缓磋商响应磋商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13.3磋商响应方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磋商响应方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14.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14.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包含光盘)密封送达指定地点、网上响应文件上传。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纸质响应(包含光盘)文件、网上响应文件的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14.2磋商采购单位推迟磋商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磋商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5. 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6. 磋商采购程序
16.1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活动。磋商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磋商小组、供应商代表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16.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否则磋商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16.3供应商以签到顺序决定磋商顺序,并按顺序分别进行磋商。
16.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6.5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进行磋商;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6.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最后一个供应商磋商结束后十五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本项目二次报价为最后报价。
16.7承诺函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6.8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6.9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包括新的书面承诺函)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7. 磋商小组
17.1磋商小组由磋商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17.2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的磋商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17.2.1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供应商参加磋商;
17.2.2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做出评价;
17.2.3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17.2.4编写评审报告;
17.2.5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17.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7.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17.3.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17.3.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17.3.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17.3.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8. 磋商内容的保密
18.1磋商开始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文件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18.2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磋商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18.3在评审期间,磋商采购单位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供应商进行联系。
19. 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19.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如响应供应商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出具上述材料视为放弃权利。
20.无效磋商响应文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20.1在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
20.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磋商响应文件;
20.3磋商供应商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
20.4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磋商响应方案的;
20.5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
20.6磋商响应文件应盖公章而未盖公章或盖非公司公章、未装订、未密封、未有效授权、磋商响应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填写不完整的;
20.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1. 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21.1采用综合评分法,由磋商小组对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详见评分标准)
22. 成交通知书
22.1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项目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未成交单位发出《未成交通知书》。
22.2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3. 合同的签订
23.1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3.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承诺文件为依据。
24. 代理服务费
24.1成交供应商须按前附表的规定计算并支付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25.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格式 ,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3.1、磋商响应函
磋商响应函
(采购代理机构) :
我们收到贵公司 (采购编号)号磋商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磋商活动。
1、我们愿意按照磋商文件的一切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
2、如果我们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3、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有),对磋商文件及更正公告(如有)无任何异议。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我们同意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90 天。
5、我们愿意提供磋商采购单位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6、我们愿意遵守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7、我们承诺该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8、我们承诺我公司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中“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所有有关磋商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位: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2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磋商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响应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有效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3.3磋商响应报价表
(1)响应报价表(第一次报价)
采购编号:
序号 |
项 目 |
响应报价(元) |
服务期限(月) |
备注 |
1 |
食堂外包服务费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此项报价不得超过70万元,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
|
2 |
应急及突发情况备用金 |
50000.00 |
此项报价为固定费用,后期按实结算。此项报价金额响应单位不得变动,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
|
合计(人民币)大写金额: 小写金额:(¥: ) |
1.报价金额全部采取人民币表示,否则为无效响应。
2.本表中的报价为综合报价,磋商响应报价包括服务承包期间所有人员的工资、社保、高温费、加班费、交通费、通讯费、服装费、清洗费、管理费、各种税费、保险、利润、成交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4 响应报价分项表
响应报价分项表
采购编号:
序号 |
费用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期(月) |
单价(元) |
总价 (数量×月数×单价) |
备注 |
1 |
人员工资 |
人 |
|||||
2 |
社保 |
人 |
|||||
3 |
高温费 |
人 |
|||||
4 |
意外险 |
人 |
|||||
5 |
交通费 |
项 |
|||||
6 |
通讯费 |
项 |
|||||
7 |
服装费 |
项 |
|||||
8 |
清洗费 |
项 |
|||||
9 |
应急及突发情况备用金 |
1 |
项 |
12 |
/ |
50000.00 |
此项报价为固定费用,后期按实结算。此项报价金额响应单位不得变动,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
10 |
.......... |
||||||
11 |
管理费 |
||||||
12 |
税金 |
项 |
|||||
.... |
|||||||
响应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
注:1、“合计金额”应与《响应报价表》中 “响应总报价”一致。合计金额应与响应报价表相同,否则以响应报价表为准。响应供应商可自行添加表格中项目明细的内容。
2、本项目所有人员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苏州市吴江区最低工资标准要求(本项目人员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每人不得低于2020元),所有人员高温费每年每人不得低于1200元,否则为无效标。
3、本项目所有人员须缴纳社保,社保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否则为无效标。
4、本项目所有人员须每年购买意外险。意外险不低于100万元/人/年保额。
5、本项目参考管理费为所有总费用的10%,参考税金为所有总费用和管理费之和的6%。
6.投标单位报价未按照以上2-4要求的,视为无效标。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5磋商单位一般情况表
磋商单位一般情况表
项目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
注册地址 |
注册资金 |
||
经营范围 |
|||
企业资质等级 |
员工总人数 |
||
资产总计 |
万元 |
营业收入 |
2020 年 万元 |
实现利润 |
2020 年 万元 |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
平方米 |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介绍 |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3.6(磋商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即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采购代理机构) 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采购编号) 号的磋商活动。授权代表在磋商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代表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磋商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7服务要求和商务偏离表
服务要求偏离表
采购编号∶
序号 |
项 目 |
磋商采购要求 |
磋商响应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商务条款偏离表
采购编号∶
序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磋商响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
(1) |
服务期限 |
|||
(2) |
付款方式 |
|||
… |
其他商务要求 |
|||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 1.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与采购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在本表中把采购文件要求与投标实际响应内容逐项对应列出。
2.付款方式不得负偏离。
3.若事项较多,响应人可根据响应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
3.8响应单位人员状况:
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组所任职务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 |
专业/资格 |
从事本工作时间 |
典型业务 与技术专长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 |
…… |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9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标的名称) ,属于(餐饮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 ,属于(餐饮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3.11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
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
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
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
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
投标(响应)人:(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3.12人员信息登记表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交易项目
人员信息登记表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个人住址 |
||||||
单位电话 |
个人手机 |
|||||
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
参加: □ 开标 □ 评标 |
||||||
项目名称 |
||||||
个人健康情况 |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
||||||
28天内是否来自(或途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疫情防控指挥部为准)? □否 □是 ,到达时间为: |
||||||
28天内是否离开过苏州? □否 □是 |
||||||
离开苏州往 |
返苏日期 |
|||||
28天内是否有与来自(或途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疫情防控指挥部为准)人员接触情况? □否 □是 ,接触时间为: |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所在单位(公章) |
||||||
备注:现场体温测量 ℃ |
说明: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企业,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
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八坼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其食堂外包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磋商文件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活动。
一、项目内容:
1、采购编号:SZJX2021-WJ-C-014
2、项目名称:食堂外包服务
3、采购预算: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 (小写:750000.00元);其中食堂外包服务费用为700000.00元,应急及突发情况备用金为50000.00元。响应单位的食堂外包服务费用报价不得超过对应预算且应急及突发情况备用金为固定费用,报价金额不得变动;响应单位未按上述要求报价的,视为无效标。
最高限价:/
二、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采购方提供厨房、餐厅及基础设施、全套厨房设施,并负责水、电、气(费用由采购方直接结算)。添置、更换、维修食堂相关设备设施,由成交方提出,经采购方同意后由采购方负责购买。成交方负责提供约150人就餐服务,成交方工作人员餐由采购方免费提供。供餐时间为每日早餐及午餐,晚餐根据采购方需要。(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不提供。若平时由于突发情况需要增添人手,成交方需无偿支援)
(二)服务内容与要求:
2.1、开餐需按时准点供应,不得提前或拖延。
2.2、每周菜单经采购方管理人员确认。
2.3、餐具用品:做到卫生、洁净、消毒;餐室(厨房)无蝇、无虫。
2.4、伙食调剂恰当,味道可口,品种花色多样。
3、餐菜要求:
3.1早餐提供各式汤面及炒菜浇头、粥、酱菜;
3.2午餐菜单定期更换,根据甲方用餐标准,确定每日品种不少于大荤三道、小荤三道、蔬菜三道、汤、水果或酸奶(自费)、米饭或炒饭。夏天提供冰镇绿豆汤等饮品。
3.3晚餐根据甲方需要
3.4以上就餐人数和餐菜种类根据采购方实际情况增减,以采购方管理人员通知为准。
4、人员要求:
4.1针对本项目人员配备人数不少于9人。其中食堂负责人1人、厨师长1人、厨师1人、切配1人、点心师1人、勤务3人、服务员1人。所有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后上岗。成交单位必须给上述人员按照国家及苏州市吴江区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等。磋商响应单位要充分考虑所有工作人员的值休、轮休、法定假日休息以及岗位顶班、日常机动人员的配备,以上所有费用均计入总报价。所有工作人员具体工作安排由采购方指定。
4.2人员一般要求:
食堂负责人:1人;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性别:男女不限;基本要求:①具有丰富的食堂管理经验,身体健康,诚实正派,敬业爱岗,形象端庄,能熟练操作电脑。②高中及以上学历。
2)厨师长:1人;年龄要求: 50岁及以下;性别:男女不限;基本要求:①具备10年餐饮工作经验,3年以上厨师长工作。②具备厨师等级证书。③技能要求:食品营养,中餐烹饪,家常菜,小吃品类,江浙菜。
3)厨师:1人;年龄要求: 50岁及以下;性别:男;基本要求:①具备5年餐饮工作经验。②具备厨师等级证书。③技能要求:中餐烹饪,家常菜,江浙菜。
4)切配:1人;年龄要求: 50岁及以下;性别:男女不限;基本要求:具备3年餐饮工作经验。
5)点心师:1人;年龄要求: 50岁及以下;性别:男女不限;基本要求:具备3年及以上点心房工作经验。
6)勤务:3人;年龄要求: 50岁以下;性别:女;基本要求:身体健康,诚实正派,敬业爱岗。
7)服务员:1人;年龄要求: 35岁以下;性别:男女不限;基本要求:身体健康,诚实正派,敬业爱岗,形象端庄。
8)上述所有人员的健康证原件须在成交后合同签订前,提供至采购方审核备案,否则,采购方有权取消合同的签订。
5、管理模式
5.1、由成交单位委派专业厨房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到采购方进行专业厨房管理、服务,为采购方提供膳食服务,规范经营。
5.2、采购方自始至终监督食堂管理,配备专人指导食堂经营管理工作。
5.3、成交单位必须保证其经营行为合法有效。
5.4、采购方管理监督职责:检查监督食堂的卫生安全工作,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抽查评价服务品种的质量,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协调员工就餐秩序。
6、食堂工作流程管理:
6.1、制订菜单。成交单位根据市场、季节、营养、采购方要求等综合因素制定下周食谱及菜单同时报送采购方备案。
6.2、饭菜加工。每餐饭菜必须在就餐前10分钟准备好,加工后的饭菜要注意保热、保洁。
6.3、就餐服务。就餐期间成交单位管理人员要协调好食堂内部事务,负责打菜的职工要固定窗口,打饭菜数量要符合规定,人员配备充足,保证打饭快速有序。要根据就餐情况及时调配饭菜,如有饭菜不足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
6.4、餐后及时清洗、清理与打扫。餐后要对餐桌、厨具、餐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分类放在固定位置,厨房、餐厅进行打扫、冲洗;对剩余饭菜进行处理。
6.5、每周五要进行厨具、餐具的清洗及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大扫除。
6.6、配合街道开展对人大之家的保洁工作。
7、食堂工作制度:
7.1、食堂工作人员按规范程序,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社会背景清楚,身体健康。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到采购方备案,提供健康证明。更换、补充人员必须经过备案。采购方将不定期的对人员上岗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如在1个月内达不到要求,采购方有权对成交单位进行惩罚。
7.2、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各种厨具、餐具要固定放置,使用完毕后及时放回原处,各种物品不随处乱放。
7.3、爱护公物。使用锅炉、压面机等械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清洗餐具、厨具要细心细致。
7.5、做好食堂卫生工作。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注意做好食品卫生,餐具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工作,如有咳嗽、腹泻、发烧、呕吐等疾病,应向食堂管理人员请假,离开食堂工作岗位。
7.6、食堂工作人员要服务规范、语言文明,工作期间不打闹、不与员工争吵。
8、食堂卫生制度:
8.1、禁止使用不新鲜食品,严禁使用腐烂变质的食物,以及其他感官性状异常食物。
8.2、要做到生品与成品、熟品相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相隔离。冷藏时要做到荤腥类食品与其他食品相隔离。
8.3、食物制作及销售过程中要注意防蝇、防灰尘,以避免杂物混入食品。
8.4、各种调料不宜久置,装盛调料各种器具应经常洗涤。
(1)、餐具、厨具卫生
(1.1)、刀、墩、板、桶、盆、筐、灶、锅、抹布等厨具要每餐清洗,保持厨具的清洁。餐具用后要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四类。
(1.2)、厨具和餐具要固定摆好。
(2)环境卫生
(2.1)、要经常性打扫和清洗食堂地面,做到地面无杂物和积水
(2.2)、储藏室要保持干净、干燥和通风,储藏间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及个人物件,物品存放要离地,隔墙,分类。
(2.3)、对食堂周围的阴沟、角落、泔水桶,垃圾堆要经常性清理,预防细菌感染食物
(2.4)、对存放厨具,餐具的各个角落要经常抹洗。
(3)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
(3.1)、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
(3.2)、在工作前及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要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直接用手接触入口食品之前(如抓粉条,切菜,加工面粉等)应用热水消毒。
(3.3)、不得在食品加工期间及销售食品前抽烟,不正对食品咳嗽、打喷嚏,不随处吐痰。
9、监督与管理
9.1、采购方将定期对食堂卫生及饭菜质量进行监督。
9.2、采购方将强化员工监督,设立食堂职工监督栏。定期做问卷调查。通过听取员工意见,汇总后向成交单位发出整改通知,成交单位必须响应,并提交整改措施,由后勤主管监督执行。
9.3、采购方将每月进行一次食堂工作考核,考核办法附后。考核内容包括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态度,食堂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相关事宜。
9.4、成交单位人员必须遵守采购方管理制度,人员、车辆、物资出入门检查登记,未经采购方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携带物品出采购单位。
9.5、成交单位不准以任何形式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转包或分包,否则按违约处理。
9.6、法定公信部门将不定期对“卫生安全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10、惩罚
10.1、成交单位每年度能认真履行职责,无工作失误,饭菜质量好。
①、如因食堂内部管理不善,无法保证向员工提供规定的伙食标准。
②、员工对成交单位提供的服务强烈不满,严重影响采购方正常工作的开展。
③、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影响食堂整体形象,员工对伙食严重不满,多次提出未整改。
④、不履行合同条款,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或严重违反食品卫生法和违反采购方有关规定。
10.2、出现食物中毒现象及安全生产事故由成交单位承担所有责任。
11、相关费用:
11.1、采购方仅提供现有厨房场地及设备;
11.2、原材料(含油、米、调料等)由成交单位采购后向采购方按实结算,实报实销。
11.3、采购方统一负责制作就餐卡;
11.4、厨房工程类的非成交单位责任所造成的维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11.5、食堂用餐餐具、洗涤用品、卫生用品等所有易耗品由采购人提供;
11.6、食堂工作人员的招聘、管理、工资(不得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保、公积金、意外险、管理费及开票税金、服装及福利等由成交单位承担;
11.7、水电气、蒸汽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11.8、厨房设备的维修保养由采购人承担;
11.9、如涉及采购人国有资产的变更与处置,由采购人决定。原有厨房设备的更换、报损由采购人确认;
11.10、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服及桌(台)布清洗产生的费用由成交单位负责;
11.11、食堂室外隔油池清掏、室内空调滤网清洗、厨房间设备、管道清洗由成交方负责,如产生费用也由成交方承担。
12、试用期: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后有一个月的试用期,若在试用期间该单位所提供的服务能达到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其承诺,则该合同继续进行;若在此期间内成交单位所提供的服务未能达到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或其投标承诺,则采购单位可以无条件终止合同。试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合同履行期限:自实际进场之日起一年(具体进场日期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四)验收标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
三、其他要求: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服务方案、人员配备方案、项目管理方案、服务质量承诺等。对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范要求及服务要求做出承诺,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响应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2、本项目费用包括:报价应包括服务承包期间所有人员的工资、社保、高温费、加班费、交通费、通讯费、服装费、清洗费、管理费、各种税费、保险、利润、成交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服务期间,服务人员配备情况应达到采购要求及成交人磋商响应时承诺的配备能力并应配合采购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成交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成交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5、付款步骤与方式:详见第五章。
四、信用记录:
根据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8)11号)文件的规定,我们将依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审小组确认不符合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1、查询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
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
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在对供应商进行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
五、本项目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若本次采购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节能环保一栏中可查询的完整截图,如未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2、中小微型企业:
中小微企业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企业注册地经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书,或签署《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微企业认定书或《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价格分的折扣:按苏财购告〔2021〕1号规定并执行文件,对于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相应比例的扣除,其中货物和服务项目为10%,工程项目为5%,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六、凡涉及磋商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采购人): 联系人: |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
乙方(供应商): 联系人: |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
依据甲方委托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政府采购 的采购结果,确定乙方为本次成交供应商,现依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内容:
1.1、项目名称:
1.2、采购编号:
1.3、项目概况、服务内容、要求、时间进度:详见采购文件。
1.4、合同履行期限:
1.5、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成交通知书; (2)乙方的响应文件; (3)采购文件;
(4)乙方在磋商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二、合同的价格与支付:
2.1、合同金额按此次成交金额执行:人民币 大写 (小写: );其中食堂外包服务费用为 元,应急及突发情况备用金为50000.00元。应急及突发情况备用金为固定费用按实结算。 合同金额包括服务承包期间所有人员的工资、社保、高温费、加班费、交通费、通讯费、服装费、清洗费、管理费、各种税费、保险、利润、成交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2、付款步骤及方式:
(1)合同价格支付:每月支付的合同价款=成交价/服务期限(按12个月)-上月考核扣款
(2)付款方式:以转帐方式直接转入成交单位的账户。
(3)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合格的发票、验收证明资料等甲方要求的结算凭据。乙方未按要求提供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4)乙方在实际服务中,若服务期限有减少,食堂外包服务费用按实结算。
三、甲方、乙方责任与义务:
3.1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按照合同规定拨付项目费用。
(2) 提供服务要求及规范。
(3) 审定乙方服务方案及履行合同情况。
(4) 对乙方承担的项目进行考核,考核标准详见附件。
(5) 协助处理与各部门的关系,以便于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3.2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 乙方应自己负责实施合同期间其工作人员的包括但不限于通讯、差旅、交通、水电、资料收集以及用工器具的搬迁等一切费用。
(2)乙方投标文件中明确的人员、设备与进场人员、设备应该一致,乙方不得随意更换,如未经甲方许可随意更换人员及设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以及规范、规程等进行项目的实施。
(4)验收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之内。
(5)乙方应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加强岗位责任考核,在从事服务工作中应当做到文明工作,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合同期内若发生消防事故、安全事故、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及其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与甲方无关。
(6)乙方应对接受其服务的被服务对象的人身安全负责,严禁出现严重伤害被照料对象情形发生;若服务对象在参与活动时发生意外或纠纷,由乙方负责协调解决,与甲方无关。
(7)乙方应建立完整工作台账,每季度乙方应向甲方移交全部工作台账及其他全部档案资料。
四、服务要求:
4.1在项目服务期间,项目人员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调整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对于乙方工作人员确因患病、与乙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等乙方不可控原因更换乙方人员的,甲方应当同意更换。
4.2乙方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服务,满足磋商文件中所列全部要求和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并由甲方按照具体项目要求进行考核。对未按规定提供服务或者部分服务不合格的,视具体情况按比例扣除 。
五、违约责任:
5.1甲方的违约
(1)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服务费给乙方的,承担违约责任。
5.2乙方的违约
(1)乙方应采取一切措施防范及避免其工作人员或外来第三人发生其他任何故意或重大过失伤害被服务对象的行为,否则除应向受害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季度服务费,直至乙方妥善解决伤害事件等。
(2)乙方需保证按甲方通知时间进场提供服务,由于乙方原因而导致逾期进场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支付合同总价万分之四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3)乙方必须保证实际进场的人员与响应文件一致;未经甲方同意,人员不得更换;乙方擅自更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但乙方人员确因患病、与乙方解除或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工伤等乙方不可控原因确需更换的,甲方应当同意更换,不视为乙方违约。
(4)甲方认为乙方人员无法胜任所在岗位,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更换,乙方逾期未更换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
(5)乙方在季度考核中累计两次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
5.3如果发生了第5.1款或第5.2款所述的情况,则利益受到损害的一方同时有权向另一方提出索赔,但赔偿应限于下列情况:
赔偿应是因违约或侵权所造成的可合理预见的损失或损害的数额(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追偿损失所支出的诉讼费用、诉责险费用、律师费等);
六、其 它:
6.1法律和法规:本合同必须服从国家的现行法律和法规,对合同的解释应以国家的现行法律和法规为准。
6.2转让和分包
(1)禁止乙方将本合同规定的任务转让给第三方。
(2)禁止乙方将本合同规定的任务分包给第三方。
6.3争端的解决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6.4保密性
除了根据合同履行义务和遵守适用法律以外,双方应将合同的详情视为秘密,规划编制单位应对业主提供的基础资料负保密责任。没有甲方事先同意,不得在任何商业或技术论文或其它场合发表或允许发表、或透露项目的任何细节。
七、不可抗力:
7.1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7.2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八、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8.1 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