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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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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食堂经营遴选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北京化工大学食堂经营遴选项目成交公告

2021年08月11日 21:0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化工大学食堂经营遴选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北京化工大学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1年08月11日 21:0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可珍、陈凌燕、岑丽明、王昆、田秀丽、王立军、宋欣
总成交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成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10-51909015
采购单位北京化工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老师010-64433870
代理机构名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女士、成先生010-51909015
附件:
附件1最终待确认稿--遴选文件-北京化工大学食堂经营遴选项目01包.pdf
附件2最终待确认稿--遴选文件-北京化工大学食堂经营遴选项目02包.pdf

一、项目编号:BUCTXJZB20210014ZTXY-2021-F42449(招标文件编号:BUCTXJZB20210014ZTXY-2021-F42449)

二、项目名称:北京化工大学食堂经营遴选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重庆快乐食间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北碚区云清路755号附2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一五九六(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天通苑西苑58号楼2层207室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重庆快乐食间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 /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一五九六(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可珍、陈凌燕、岑丽明、王昆、田秀丽、王立军、宋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依据采购文件要求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6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分包号

食堂名称

成交供应商/地址

每年成交管理费报价

服务期限

01

东二食堂

重庆快乐食间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云清路755号附2号

按年营业额的11%

3年

02

紫竹四食堂

一五九六(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天通苑西苑58号楼2层207室

58万

3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化工大学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010-644338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2室

联系方式:周女士、成先生010-51909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成先生

电 话: 010-51909015

1 北京化工大学食堂经营遴选项目(二次) 02 包紫竹四食堂 (项目编号:BUCTXJZB20210014/ZTXY-2021-F42449) 遴 选 文 件 采 购 人:北京化工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七月 2 目 录 第一章 遴选邀请 ................................................ 3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 6 第三章 申请文件格式 ........................................... 18 第四章 项目情况及需求 ......................................... 41 第五章 合同协议 ............................................... 66 第六章 遴选打分表 ............................................. 76 3 第一章 遴选邀请 4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化工大学的委托,对“北京化工大学 食堂经营遴选项目 02 包紫竹四食堂”(项目编号:BUCTXJZB20210014/ZTXY-2021-F42449)进 行遴选采购。欢迎业界口碑良好的公司参加遴选。 一、遴选项目名称:北京化工大学食堂经营遴选项目 02包紫竹四食堂 二、采购内容: 食堂名称 经营权期限 基本情况 每年管理费要求 紫竹四食堂 3年 建筑面积1680平米,就餐座位数400 个(含包间) 不得低于50万元/年 备注:本项目共设置 2包,每一包号选取一家成交人,供应商可对所有服务进行投标, 也可只对其中一个包或几个包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本次遴选可以 兼投但不能兼中,当出现某一供应商同时成为两个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人时,优先成为第 1包 成交供应商。 现场踏勘 集合时间:2021 年 07月 27日下午 14:00。 紫竹四食堂集合地点: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校区紫竹一食堂门前; 采购人联系人:范斌 采购人联系电话:17610791717、13520900928 招标代理联系人:周姗、成志凯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3401081034、13426200868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申请人。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3.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申请人。 5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申请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遴选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遴选 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申请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遴选。 6.申请人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遴 选活动。 7.申请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 四、遴选文件发售: (一)遴选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 07 月 16日起至 2021年 07月 23日止(节假日休息), 每天 8:30-16:30(北京时间); (二)遴选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获取,获取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 37号华腾北搪商 务大厦 11层 1112室。 (三)联系人:周姗、成志凯; (四)联系电话:010-51909015; (五)遴选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包,遴选文件售后不退。 五、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文件时间:2021年 08月 11 日上午 08:30-09:00(北京时间); (二)递交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 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 11层 1113 室; (三)递交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 08 月 11日上午 0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 合规定的《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7 一、 遴选单位 本项目的遴选单位系指北京化工大学及采购代理机构。 二、 申请人 (一)合格申请人的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申请人。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3.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申请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申请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遴选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遴选 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申请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遴选。 6.申请人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遴选 活动。 7.申请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 (二)遴选费用 1.遴选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包,遴选文件售后不退。 2.申请人自行承担参加遴选有关的全部费用。 (三)遴选保证金 1.申请人应向代理机构递交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元)作为遴选保证金(电汇或者支 票形式,遴选文件递交截止前到达遴选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2.代理机构开户行信息: 8 (1)开户名(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劲松东口支行; (3)账号:346756034237。 注:网银电汇遴选保证金的须写清遴选编号(如有分包,请注明分包号)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申请人的保证金将被没收: (1)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申请文件的; (2)申请人在申请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遴选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遴选单位签订合同的; (4)申请人与遴选单位、其他申请人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遴选代理服务费 1.成交申请人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缴付遴选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费可以为支票、汇票或现金等。 3.成交申请人如未按以上规定办理遴选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权没收其遴选保 证金。 4.具体收费标准如下:本分包遴选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 三、 遴选文件 (一)遴选文件构成 1.遴选文件由遴选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2.遴选文件组成: 第一章 遴选邀请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第三章 申请文件格式 第四章 项目情况及需求 9 第五章 合同协议 第六章 遴选打分表 3.申请人应认真阅读遴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申请人未按 照遴选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申请文件未对遴选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响应是申请人的 风险。 (二)遴选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遴选文件》进行澄清的申请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遴选单位。遴选单位 将对在遴选截止日期以前收到的书面澄清要求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三)遴选文件的修改 1.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遴选单位可主动的或在答复申请人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遴 选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 2.遴选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遴选文件领取者,修改和补充文件作为遴选文件 的组成部分(回函确认)。 3.为使申请人准备遴选时有足够的时间对遴选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遴选单位可以 视遴选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长遴选截止时间和遴选时间。 四、 申请文件 (一)申请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以及申请人与遴选单位就有关遴选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 文简体字。 2.申请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二) 报价 1.紫竹四食堂:申请人须按年固定管理服务费进行报价。所报年固定管理服务费不得低 于 50万元/年。 10 2.申请人对响应文件的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表显著处注明。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4.最高报价不作为中选的唯一保证。 (三)申请文件的组成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包括下列各项,应按照遴选文件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并按顺序 装订,带*号的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若未按要求响应,将做无效申请处理。 序号 商务文件 要求 1 *申请函 申请人代表签字,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2 *遴选报价表 申请人代表签字,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4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按遴选文件格式。 6 *申请人财务状况报告 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7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8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9 *信用记录 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10 *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申请人代表签字,并加盖申请人公章,请 务必填写日期。 11 *与参与本次遴选活动的其他申请人 不存在法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书 申请人代表签字,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12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申请人代表签字,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13 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 申请人代表签字,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14 申请人资格声明 申请人代表签字,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15 *遴选保证金 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11 16 针对项目的实施方案 申请人代表签字,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17 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在全国实施过的同类成功案例(相关证明 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18 遴选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申请人代表签字,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四)应答内容填写说明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遴选文件的全部内容。申请文件须对遴选文件中的所有实质性条款 做出响应,未实质响应的,按照无效遴选处理。 2.申请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并按本须知第(二)条规定的顺序排列,统一编目编码装 订成册,由于编排混乱导致申请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申请人承担。 3.申请文件应严格按照遴选文件第三章“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 格式逐项填写,不能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 等明确的回答文字。申请文件未按规定格式提交的,不利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4.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审委员会对其中任何 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5.全部申请文件的规格尺寸为 A4纸型。附件规格幅面应与正本一致,按照遴选文件规定 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申请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遴选文件格式要求制作。 (五)申请文件的编制及密封 1.申请文件内容应为纸质印刷本。申请文件格式中标明需要签字盖章的,应由申请代表 人签字,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2.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U盘或光盘,需签字加盖公章的申请文件正本 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及电子版(Word 格式)各 2份】,正本、副本和电子版的封面上应 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申请文件采用胶装方式装订。采用活页夹方式或未装订的申请文件为无效申请文件。 12 4.申请人应将申请文件正本、副本以及电子版分别封装在独立的密封袋中,封口处应有 申请代表人签字或申请人公章,且在信封正面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同时 注明项目编号、分包号、遴选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等。 (六)申请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申请文件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申请代表人在修改处签字或盖章。 2.申请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3.申请文件的正本中所有提交的复印件、影印件等必须加盖申请人公章,以证明真实、 有效。正本中加盖的公章是复印、影印形式的,其申请文件无效。 4.本《遴选文件》中所要求的申请人公章是指申请人的“行政公章”,不得加盖其它“合 同专用章、申请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签字是指手写签字或签章。否则其申 请文件无效。 五、 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遴选截止时间 1.申请人应在遴选公告或遴选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申请文件递交至遴 选公告或遴选邀请书中规定的地址。 2.遴选单位可以视遴选具体情况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遴选文件延长遴选截止期。 在此情况下,遴选单位和申请人受遴选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3.遴选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遴选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申请文件。 (二)申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遴选以后,如果申请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遴选截止时间前送达遴选单位的, 遴选单位予以接受,书面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申请人代表签字。 2.在遴选截止期之后,申请人不得对其申请文件做任何修改。 3.从遴选截止期至申请人在申请文件格式中确定的遴选有效期之间,申请人不得撤回其 13 申请。 六、 遴选 (一)遴选 遴选单位将按照《遴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遴选。 (二)组建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文件进行评审 1.遴选单位根据遴选内容的特点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 2.评审内容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遴选文件的规定,对申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 进行审查,以确定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遴选文件的规定,从申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遴选文件的 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遴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3.对遴选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不响应,不允许在遴选后修正。 4.遴选委员会对申请文件的判定,只依据申请文件本身及评审委员会要求提供的有关补 充材料。 (三)申请文件的澄清 1.在评审期间,评审委员会可视具体情况要求申请人对其申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 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申请人澄清应在评审委 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申请文件范围或者改变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 2.澄清文件将作为申请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四)遴选过程保密 1.遴选之后,直到授予成交(未成交)通知书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遴选 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申请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14 2.在评审期间,申请人任何企图影响评审委员会的言行,将导致申请被拒绝,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七、确定成交人 (一)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1.评审委员会将根据遴选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 审查的申请人按遴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排序并推荐成交候选人。 2.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方案优劣排列。申请文件满足遴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 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申请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 实质响应遴选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包括递交文件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三家或通 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形)时,采购人可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 评审。如继续评审,当实质响应单位为 2 家时,按遴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评审 小组推荐得分最高的申请人为中标候选人;当实质响应单位为 1 家时,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 审查的申请人即为中标候选人。 (二)确定成交人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评审标准,推荐评审排序。 (三)成交、未成交通知 遴选单位将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将结果通知所有申请人。 (四)签订合同 1.成交人应当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30日内,与买方签订合同,否则按拒绝和采购人 签订合同处理。 2.遴选文件、遴选补充文件、成交人的申请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等, 均为签 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遴选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申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5 3.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八、 纪律和监督 (一)纪律要求 1.对遴选单位的纪律要求 遴选单位不得泄露遴选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申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对申请人的纪律要求 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或与遴选单位串通,不得向遴选单位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 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申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 影响评审工作。 3.对评审委员会的纪律要求 评审委员会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申请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遴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遴选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 擅离职守,影响遴选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九、质疑与投诉 (一)询问 1.申请人对遴选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 日内进行答复,如询问的内容涉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商业秘密的,不在答复范围之内。 2.申请人提出的询问超出遴选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申请人可向遴选人提出。 (二)质疑 1.申请人认为遴选文件、遴选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 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遴选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备注:申请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6 (1)对可以质疑的遴选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遴选文件之日或者遴选文件公告期限届 满之日; (2)对遴选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遴选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申请人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遴 选程序环节的质疑。 3.遴选人、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申请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 式通知质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申请人,如质疑答复的内容涉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商业秘密的, 不在答复范围之内。 (三)申请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进行质疑时,应当书面提交质疑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及电子版一份(彩 色 Pdf版及 Word版)。 (五)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该日期应为送达我公司项目负责人的日期)。 (六)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备注: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外,还应当提交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 代理人的具体权限和委托事项) 17 (七)申请人撤销质疑的,需要提交有效签署的书面撤销材料。 (八)质疑申请人进行虚假、恶意质疑的,代理机构将向相关部门进行汇报。 (九)接收询问、质疑函联系人:为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为文件第 一章中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联系人的联系电话,地址为获取遴选文件的地址。 18 第三章 申请文件格式 19 一、申请人提交文件须知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 乱的编排以致申请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有效文件,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一)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须正面回答。 (二)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三)评审委员会将依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并根据遴选文件的要求,决定申请人履 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四)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恕不退还。 (五)全部文件应按申请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六)正本须具有申请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20 二、申请文件组成 格式一 申请函 (申请人代表签字,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 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遴选的有关活 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申请。为此: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遴选文件中规定的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2.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遴选文件》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已经完全理解了 《遴选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和遴选单位的各项权利义务的真实含义,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 会以对《遴选文件》存在误解、不明白的条款为由,对贵中心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 3.提供遴选须知规定的全部申请文件,包括申请文件的正本 1份,副本 4份,电子版【U 盘或光盘,需签字加盖公章的申请文件正本的彩色扫描件(Pdf 格式)及电子版(Word 格式) 各 2份】。 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协议和合同,并承担协议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5.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遴选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申请文件中 显著处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6.保证提供的申请文件均按遴选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 7.保证遵守遴选文件的规定。 8.我方愿意向贵方如实提供任何与本项遴选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 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9.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申请文件,包括申请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 21 件,确认无误。 10.我方承诺:我方在本项目遴选中的陈述和本申请文件的一切资料均为真实合法,没有 不实的描述、承诺或者伪造、变造的情形。如果我方在本项目遴选中做虚假陈述或者在申请 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本申请文件无效,并自愿接受有关处理,同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 律后果。 11.与本遴选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申请人代表(签字): 申请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2 格式二 遴选报价表 申请人名称:______ __ ___ 项目编号:______ __ ___ 分包号:______ __ ___ 服务内容 每年管理费(元/年) 所报每年管理费不得低于 50万元/年。 经营权期限(年) 服务地点 备注 紫竹四食堂 3 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校区 申请人全称: (加盖申请人公章) 申请人授权代表(签字): 申请人地址: 注:此表应按申请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提交一份(注:申请文件中需保留此表)。 23 格式三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如果申请人已经取得最新的营业执照,则需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 24 格式四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25 格式五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不能参与遴选时,必须出具本授权书,授权书均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 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 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遴选,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申请人(公章):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手 机: 26 格式六 申请人财务状况报告 说明: 1.申请人在申请文件中,可以提供本单位 2019 或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 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在申请年度新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 公章)。 2.如申请人无法提供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有“复印、 涂改无效”等字样申请人提供复印件无效),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申请人与银行之间业务 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评审委员会有审核以上材料原件的权利。 27 格式七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说明:申请人须提供遴选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 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并加盖申请人公章(自行 编写无效);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 应文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28 格式八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说明:申请人须提供遴选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申请 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依法免税的申请人,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并加盖申请人 公章。 29 格式九 信用记录 (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申请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信用记录查询声明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附后)。如 我单位提供的本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将作虚假申请处理。 特此声明。 申请人授权代表签字: 申请人(盖章): 日期: (二)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 申请人须在查询声明后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屏。 (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申请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 2.截止时点: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日。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站查询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 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如申请人提供的信用记录查询截图与实际情况不符,作为虚假申请处理。 30 (2)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显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条件的申请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按处罚结果执行,但不受区域限制(财库〔2015〕 150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31 格式十 参加本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的承诺书 (格式自拟,须加盖申请人公章、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2 格式十一 参与本次遴选采购活动中,与其他申请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证明材料 (1)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申请人公章、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格式自拟。 申请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申请人相关单位一览表(按下述表格提供申请人相关单位一览表,加盖申请人公章、法 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和申请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1 (单位名称) ? ?? ? ?? 和申请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称 1 (单位名称) ? ?? ? ?? 注 1:如申请人没有表中列示的相关单位,请填写“无”。 注 2: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 要负责人。 注 3:控股关系是指单位或个人股东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 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申请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申请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申请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或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站(http://qyxy.baic.gov.cn/)登记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要求打 印网页并加盖公章。 34 格式十二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申请人名称(盖单位章): 序号 遴选文件要求 申请文件响应 说 明 申请人代表(签字): 35 格式十三 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申请人名称(盖单位章): 序号 遴选文件要求 申请文件响应 说 明 申请人代表(签字): 36 格式十四 申请人资格声明 (申请人代表签字,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1、名称及基本情况: (1)申请人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注册日期: (4)公司性质: (5)法定代表人: (6)职员人数: (7)注册资本: (8)实收资本: (9)最近三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年份 内销 外销 总额 2、申请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 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申请人代表(签字): 申请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37 格式十五 遴选保证金 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遴选保证金收据或者有效的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38 格式十六 针对项目的实施方案 格式自拟,需申请人代表签字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39 格式十七 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40 格式十九 遴选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申请人代表签字,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41 第四章 项目情况及需求 一、项目背景、建设目标及功能 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南涧路 29号,昌平校区校园 面积约 1789亩。学校食堂面向校内师生、教师家属以及办事来访、校内办公人员 提供餐饮服务,食堂位于校园中西部,层数四层,合计 5个食堂。 昌平校区包括本科一、二、三年级、教师、管理人员及教辅人员在内的校园常 驻师生数约 1.1 万人,按照办学规划,学校昌平校区未来几年办学定位明确,师 生规模相对稳定。食堂规模适宜。 校内 5 个食堂分别为紫竹一食堂(含咖啡厅)、紫竹二食堂、紫竹三食堂、紫 竹四食堂、紫竹清真餐厅。一、二、三食堂分别位于食堂一、二、三层,紫竹四、 清真餐厅位于四层,其中紫竹二食堂为学校自营基本伙食堂,其他食堂均为社会 引入企业合作经营食堂,本次面向社会遴选招标的食堂为紫竹四食堂。 二、食堂概况 紫竹四食堂位于食堂楼的三层,2017年竣工,建筑面积 1680平米,就餐座位 数 400个(含包间)。 三、经营定位及管理费标准 定位为风味食堂,运行时须符合北京市教委最新的高校学生食堂成本核算指 导标准。 紫竹四食堂的管理费每年按照固定额收取。 四、遴选合作经营时间 合作经营时间为三年,具体以合同签订的期限为准。 五、物资采购 所有原材料均需通过北京化工大学餐饮管理中心供应部在北京化工大学后勤 物资采购平台采购,经营方结算费用。 六、可能存在的必要性投入 1.经营场所大厅的桌椅,食堂餐具及橱杂 2.售饭明档区域装修及设备 3.食堂生产加工设备 42 4.监控系统等 5.排烟排风及油烟净化设备 七、人员配置、相关标准及承担运行任务 总体要求:符合卫生部颁布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单位卫生规范》的标准。 根据经营需要配备餐厅经理、厨师长、主副食厨师、凉菜等各工种,包括洗碗工、 保洁工。完成餐厅运行全部任务,包括大厅卫生、垃圾清运、洗碗等。水电气自 付,包括电梯、空调等大型设备的电费进行分摊到户计入成本。 经营方自行聘任员工,必须签订劳务合同,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履行相关 义务。 学校可协助解决员工的住宿,学校服务公寓目前收费标准为 420元每床每月, 但学校不保证为经营方人员提供的床位数量。 八、合作方式 经营方需自行经营,不准以外包档口性质进行对外承包,学校如有发现有权立 即终止协议,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九、申请人应了解的其他情况 (一)服务场所信息及功能房间 因食堂建设较早,部分功能均由后期进行改造完善,投标人应通过集中实地 踏勘,全面了解所投标的的基本情况,包括围绕生产配套的就餐区域、出入口、 办公室、库房、制作间等。 (二)主要生产设施投入情况 食堂现有基本的厨房设备并有部分家具,详见附表 1。另外,原有经营方投资 了部分设备,新经营人可根据需要洽谈估价接收。投标人要根据生产设施各方投 入情况考虑经营前期的必要投入。 (三)装修情况 近年来没有进行大规模的内部装修,投标人需考虑经营前期的必要投入。 (四)结算情况 运行时,所有服务窗口必须通过学校的一卡通系统收费,不得收取现金。 十、管理规定及其他 中标餐饮企业必须依照附件一:《北京化工大学(餐饮管理中心)关于合作经营 43 食堂的管理规定》执行相关服务和标准。 中标餐饮企业需按照《北京化工大学餐饮管理中心食堂合作经营合同》约定 条款执行。 44 附表一 紫竹四食堂现有部分固定资产明细 家具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圆餐桌 2400*760 1 短茶几 900*600*450 1 单人位沙发 标准、PU 棕色 1 残食台 800*760*800+150 1 单层工作台 660*560*800 1 单层工作台 740*760*800+150 1 单开工作柜 1000*900*800 1 单开工作柜 800*760*800+150 1 单开工作柜 1800*700*800+150 1 单星盆台柜 1500*760*800+150 1 炉背封钢 7100*2100 1 炉背封钢 7400*2100 1 炉背封钢 10300+1500*2100 1 炉背封钢 3000*2100 1 活动饼盘架 400*700*1800 1 双层工作台 900*760*800+150 1 双层工作台 1000*760*800 1 双层工作台 预留尺寸 1 双层工作台 400*760*800 1 双层工作台 1100*760*800 1 双层工作台 1800*760*800+150 1 双层工作台 1650*760*800+150 1 双层工作台 1650*760*800 1 座台上层架 2500*350*900 1 万能蒸烤箱底架连 GN 架 900*800*750 1 L 形炉背封钢 4070*2100 1 圆餐桌 2000*750 2 单开工作柜 1800*760*800 2 双层六腿工作台 1.8m×0.9m×0.8m 2 木面案工作台 1800*800*800 2 圆餐桌 1800*750 3 双人位沙发 标准、PU 棕色 3 双人位沙发 标准、PU 灰色 3 双开工作柜 1800*800*800 3 双层工作台 1500*760*800+150 3 五格暖汤池 1800*760*800 4 高身储物柜 1200*500*1800 4 挂衣架 900*560*1800 5 长茶几 1200*600*450 6 三人位沙发 2100*850*700 6 45 五格汤池柜 1800*760*800 6 地架 1200*500*300 7 双层工作台 1800*800*800 9 三门更衣柜 900*400*1850mm 12 不锈钢筋式地台 1.25m×0.5m×0.3m 12 单座卡座 1300*750*1300 14 高身开口储物柜 1200*500*1800 15 双座卡座 1300*1400*1300 18 卡座餐桌 1300*700*760 25 圆餐桌配椅 灰色、520*560*1000 30 圆餐桌配椅 欧式、520*560*1000 40 四层货架 1200*500*1800 46 餐桌 1300*700*770 76 餐椅 红色、黑色、白色 304 仪器名称 规格 数量 八眼煲仔炉 1200*760*800 2 不锈钢单格布菲炉 0.66m×0.48m×0.42m 8 不锈钢双格布菲炉 0.66m×0.48m×0.42m 4 不锈钢五层板式货架 1200*550*1800 6 不锈钢圆形炉 0.52m×0.485m×47m 12 厨房排油烟罩 * 1 单门醒发箱 530*710*1860 1 单头单尾炒炉 1100*1200*800 3 单头燃气大炒炉 1200*1200*800 2 单星水池 800*760*800+150 2 单星水池 1000*760*800+150 7 单星水池 760*760*800+150 4 单星水池 1300*70*800+150 1 单星水池 600*760*800+150 1 电饼铛 840*660*760 3 电烘炉 1225*770*1540 1 电麻辣烫炉 800*760*800 1 电热开水器连底座 380*600*1100 2 多功能切菜机 1200*560*1300 1 高身冷藏展示柜 1800*1000*1800 1 和面机 1170*850*950 1 监控级硬盘 6TB 机械硬盘 1 冷冻冷藏库 5690×5140×2500 1 立式电热双缸炸锅连柜座 800*900*850 1 立式绞肉机 760*420*920 1 六门双温立式冰箱 1830*750*1950 1 落地式推车单门蒸柜 910*890*1900 1 麻辣烫炉 800*760*800 1 46 馒头机 1300*500*960 1 面条机 1140*580*1305 1 燃气节能大六门智能组合蒸柜 1300*800*1900 1 燃气节能汤桶炉 DN600*800 2 燃气双缸意粉炉 800*760*800 1 燃气铁板烧 1200*760*800 2 软水机 600*400*800 4 三规格切肉机 680*670*920 1 三星水池 1500*760*800+150 1 食品搅拌机 610*530*1020 2 双玻璃门高身展示柜 610*750*1950 1 双大玻璃门展示柜 1215*750*1950 1 双头双尾炒炉 2200*1200*800 3 双星水池 1500*760*800+150 2 双星水池 1650*760*800+150 3 双星水池 1620*760*800+150 2 双眼低汤灶 1200*700*600 2 四层配菜车 880*550*900 2 四门双温立式冰箱 1215*750*1950 8 台式电力炸炉 500*500*600 2 汤粥车 850*500*1000 2 调料车 720*540*800 3 土豆脱皮机 1280*680*1085 1 万能蒸烤箱 848*770*1018 1 网络交换机 * 1 网络硬盘录像机 16 路、2 盘位 1 卧式冷藏展示柜 1800*760*800 2 洗手池 450*400*800 1 洗手星盆 400*400*800 1 洗手星盆 600*600*600+150 1 显示器 43 寸壁挂 1 消毒柜 1320*580*1760 2 小吃组合炉 1200*760*800 1 小吃组合炉 1800*760*800 1 长龙洗碗机 10600*1350*1830 1 蒸汽发生器 680*540*920 2 直冷平面操作台 1800*760*800+150 3 直冷双玻璃门展示柜 610*760*1950 2 制冰机 产冰量:270KG/24hr;储冰量: 195kg;760*890*1816 1 47 附件一: 北京化工大学(餐饮中心) 关于委托经营食堂的管理规定 第一条、总则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 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遵守学校及餐饮中心相关规章制 度,服从餐饮中心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二、餐饮企业对所经营食堂工作全面负责。经营期内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 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人身伤害及劳资纠纷等均由餐饮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三、餐饮企业不得将食堂转包,不得分窗口对外租赁承包,不得出店经营。在 店铺外、门廊、出入口设置广告、宣传标牌应符合学校要求并征得食堂主管部门 的同意。 四、餐饮企业要在与餐饮中心签订经营协议书的同时,缴纳一定的履约保证金 (具体数额在经营协议书中明确)。在履约期内,当餐饮企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 协议约定的义务时,餐饮中心有权用履约保证金抵扣餐饮企业应承担的费用。当 协议期满或解除后,除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应由餐饮企业承担的费用,或餐饮企 业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返还餐饮企业。当餐饮企业违约导致履约 保证金不足以抵扣时,餐饮企业还应按所差金额给付餐饮中心。如餐饮企业未有 违约行为,在协议期满或协议解除后,餐饮中心将履约保证金如数返还餐饮企业。 四、学校食堂应始终坚持公益性前提,以为学校教学科研服务为宗旨。 五、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北京化工大学各校区食堂内的所有托管企业。 第二条、人员管理 一、所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餐饮企业须将工作人 员的健康证明复印件交予餐饮中心备案,并及时更新。对于未取得健康证明即上 48 岗的情况,按照餐饮中心制度予以处罚。 二、餐饮企业要管理好本公司员工,对触犯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社会 公德及本管理办法的人员,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影响及责任,均由当事人及所在 企业予以承担。 三、餐饮企业要合法用工,依法依规处理好用工合同关系,保障用工人员的 合法权益。严格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承担所属员工的工资、加班、保险等 全部费用,并做到定期发放,不得拖欠员工工资和加班费等劳动报酬。 四、经营场所的管理人员发生变动必须向餐饮中心提交申请,获批允许后方 可调换。餐饮企业需提供经营场所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履历表(详见 附件 1)。每月要向餐饮中心上报人员花名册(详见附件 2)。 五、食堂负责人外出需请假并报餐饮中心备案。 六、餐饮企业必须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统一培训考核,并且每年组织不少于 40课时的集体培训,并将培训的资料交予餐饮中心办公室备案,加强对员工《食 品安全法》的宣传教育,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特别是杜绝食物中毒现象的发生。 七、餐饮企业的管理者及员工要积极配合各级部门的检查考核工作,并对不 合格内容进行认真、及时的整改。 第三条、采购管理 一、餐饮企业所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均需通过餐饮中心供应部进行采购。 二、餐饮企业对采购的所有物资要严格检验,并按要求记入《餐饮服务单位 食品进货台账》(详见附件 3)。 第四条、卫生安全管理 具体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详见附件 4)执行。 一、个人卫生要求 餐饮企业须按照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约束管理本部门员工。 二、食品卫生与安全 加工制作及售卖过程要符合卫生规范,实行明码标价、名实相符。严格留样 制度(详见附件 5)。不具备冷荤制作条件的不得加工、制售凉菜、冷荤,不得制 作豆角、扁豆、水发等产品。 三、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 餐饮企业对食堂固有建筑、设施设备等要合理使用与维护,避免因使用不当 49 造成的损坏和破坏。未经餐饮中心允许不得私自拆改房屋结构,移动、拆除设施 设备。对经过餐饮中心允许下进行的装修改造要在合同期满后负责拆除恢复原貌, 所产生的费用由餐饮企业承担。因餐饮企业原因造成餐饮中心设备设施损坏或丢 失,餐饮企业须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 餐饮企业对食堂固有设备设施的使用不计提折旧,但对人为损坏或操作不当导 致损坏的应按照《餐饮中心生产设备管理报废制度》(详见附件 6)相关条款进行 赔偿,未到报废年限的应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餐饮企业经营自行承担所经营食堂、餐厅的餐具洗消和大厅的卫生保洁工作, 应严格按照餐饮中心制定的洗消流程做好餐具洗消,确保餐具洗消卫生达标。(详 见附件 7) 餐饮企业必须服从餐饮中心统一进行的灭蟑、灭鼠、灭蝇等活动,并支付本食 堂的费用。所经营食堂的垃圾清运、油烟管道清洗等费用由餐饮企业支付 设施设备及时维护保养。合同到期后应完好交予餐饮中心。 第五条、经营管理 一、要在餐饮中心规定的经营项目内经营,严格按照《北京高校学生食堂成 本核算标准》进行成本核算。保证饭菜价格稳定,饭菜定价应征得餐饮中心的同 意并备案,不允许擅自调价。保证按时开餐,产品不脱销。 二、具有基本伙任务的食堂要提供免费汤、免费调料,基本伙档口按照高校 学生食堂基本伙饭菜高中低档次比例及售价执行。定期在餐厅张贴原材料价格表, 向就餐者公布食品原料价格信息。 三、食堂就餐实行刷卡结算,不允许现金消费。如遇学校自主招生、研究生 考试等学校重大活动时,应在中心统一安排下开设临时现金窗口,活动完毕立即 停止现金支付。 四、经营期内,水、电、气等费用均由餐饮企业负责交付。餐饮企业须在每 月规定结算日前结清以上费用。 第六条、宿舍管理制度 一、遵守学校和中心有关宿舍管理方面的各项制度,服从宿舍管理员管理。 二、餐饮中心提供部分员工宿舍,并按宿管中心规定每人每月收取住宿费用。 三、宿舍安排宿舍长负责日常管理。 四、爱护宿舍公共设施,损坏的及时报修,如属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 50 五、保持楼道、宿舍及个人寝具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勤通风,垃圾倒 在指定地点。 六、不得私拉电线、乱接电器,禁止使用各种加热电器。不准在室内及楼道 使用蜡烛,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卧床吸烟,乱扔烟头。 七、不得在宿舍内饮酒、赌博,不得在宿舍及楼道内大声喧哗、打闹。 八、男、女员工禁止互串宿舍,不得留宿非本室员工住宿。 九、加强防范意识,保管好个人财务,管理好门户。 十、凡辞职或被辞退的员工,须在两日内离开宿舍。 第七条、检查考核标准 根据《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 安全操作规范》等文件以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 堂服务质量,后勤保障部对食堂实施检查、考核和评价,以检查促提升,督促食 堂提升水平服务师生。 一、监管体系 餐饮管理中心负责对各食堂进行统一监管,涵盖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生产 安全、饭菜定价、服务质量等食堂经营管理的各方面。餐饮管理中心对各食堂实 行三级监查: 一级(自查):各食堂确定 1名安全监管员负责对本食堂的食品安全、消防安 全和生产安全等方面的检查。 二级(巡查):餐饮管理中心质监部委派专职质监员对责任食堂进行每日巡查, 每日巡查一到多个食堂,并保证每周将所在校区的全部食堂都巡查到。 三级(集中全面检查):餐饮管理中心每周、每月组织对各食堂的集中巡检, 并对安全监督员和质监员的工作进行考核。检查内容包括食堂安全卫生、消防安 全器材、生产安全机械、伙食质量价格等。 二级巡查过程以纠错为主,处罚为辅。三级集中全面检查实行奖惩相结合, 合理控制评优比例,对优秀的进行定额奖励,对检查不合格的开具扣款单。 二、对工作失误的处理 各食堂应将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和生产安全作为经营的基础,对出现安 51 全事故、造成较大不良后果和影响的经营方,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补偿外, 学校有权立即解除食堂合作协议,取消其合作经营资格。 对因工作失误,出现问题但尚未造成重大不良后果和影响的食堂,学校对食 堂予以扣款处理,从当月的营业额中扣除相应款项,以规范管理,相应标准及扣 款金额如下: (一)产品质量 序号 检查标准 不合格 扣款金额(元) 1 所有食品原料及调料质量合格,不过期、不变质 200-1000 2 各类食品的加工制作严格按照程序操作,烧熟煮透,口味 合理,咸淡适中,不符合按品种扣款 200 3 产品售卖严格按照成本核算,合理定价,保质保量,不符 合按品种扣款 500 4 确保食品安全,杜绝所有主副食品种出现污染、变质或发 现任何异物,不符合按品种扣款 出现异物扣款金额参照如下说明: 1. 采购的成品、半成品中自带的异物如饺子、丸子、酥饼 等内部掺杂异物,不予扣款(通知供应部追究供应商责任) 2. 蔬菜原生异物,如内部的菜虫,扣款 100元 3. 钢丝球丝小于 2厘米、小石子直径小于 0.5厘米,扣款 200元 4. 蟑螂、苍蝇、瓢虫、蜗牛等非蔬菜内部寄生的昆虫以及 大于 2 厘米的钢丝球丝和直径大于 0.5 厘米的小石子等小 型的不容易对人体造成伤害的,扣款 500元 5. 对人体容易造成直接伤害的以及污秽不洁的如玻璃渣、 钉子等尖锐物,大于 1 厘米的固体异物,烟头、大块塑料 袋等扣款 1000元 100—1000 (二)服务质量 序号 检查标准 不合格 扣款金额(元) 1 售饭时穿戴规范、整齐,挂牌服务 50 2 不得在工作场所嬉戏、打闹、喧哗、聊天 50 菜品明码标价,不符合按品种扣款 50 3 文明礼貌、主动热情、微笑服务(不生硬、不慢待、不冷 淡、不噎人 200 4 不允许与顾客争吵、打骂,发生冲突 500 5 基本伙食堂(窗口)供餐时间提供免费汤、免费调料及低 50 52 价菜 6 打饭分量标准、均匀 50 7 不得打人情餐,不刷卡或少刷卡 500 (三)食品卫生与安全 序号 检查标准 不合格 扣款金额(元) 1 按时送检蔬菜样品 50 2 鸡蛋需倒箱、用前需清洗,蛋品箱清洁卫生 100 3 蔬菜认真择洗、去皮;土豆去除芽及绿皮 50 4 所售品种按规定进行留样,留样种类、分量达到要求 500 5 留样记录本记录健全,不合格按餐次扣款 100 6 留样柜专用,温度 0度-10度 100 7 厨师使用专用器具品尝菜品 50 8 不加工售卖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猪肝 1000 9 库房防鼠、防虫设施齐全,原料隔墙离地 50 10 食品专库存放,隔墙、离地、分类、分架, 50 11 盆、筐、水池、冰箱、刀具、刀箱、砧板等用具或容器, 有使用说明及区分标识并按照说明使用 50 12 食品加工区域无个人物品 100 13 菜墩立式存放 50 14 生熟分开,成品、半成品分开存放, 100 15 容器标识清楚,器皿不能混用,离地存放 100 16 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及时、准确 500 17 所售菜品不得隔餐售卖 500 18 米饭不得隔夜使用 500 19 食用冰清洁卫生 200 20 冷荤间要做到“五专”:专人、专室、专用具、专冷藏、 专消毒 200 21 蔬菜、水果、生食的海产品等食品原料应清洗处理干净后, 方可进入冷荤间 100 22 预包装食品和一次性餐饮具应去除外层包装并保持最小包 装清洁后,方可进入冷荤间 100 23 鲜榨果汁不得隔夜销售 200 24 食品库房、操作间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500 25 食品打包禁止使用非食品专用包装袋 200 (四)机械设备、用具卫生 序号 检查标准 不合格 扣款金额(元) 1 蒸柜、和面机、馒头机等机械设备用后及时清理干净,不 50 53 符合按件扣款 2 冰箱内无纸箱、麻袋等包装物,非原厂包装食品需放入保 鲜盒内,冰箱内使用无盖容器存放原料应加封保鲜膜 50 3 冰箱整洁、有标识、生、熟、半成品不混放,不存放私人 物品 50 4 售饭台清洁,不堆放杂物,不叠摞 50 5 水池有标识、不混用 50 (五)餐具、用具卫生 序号 检查标准 不合格 扣款金额(元) 1 公用餐具按流程清洗消毒 500 2 洗碗间不得存放食品 100 3 洗消后的公用餐具无油渍、残渣、积水等,不符合计件扣 款 100 4 餐具、用具等表面清洁度检测,不合格计件扣款 100 5 餐具、容器等不得落地 50 6 餐具存放柜、售饭工具存放柜整洁无杂物 100 7 筷笼内筷子按大头向上放置 100 8 炊具、用具、容器等洗消干净,不符合计件扣款 100 9 刀箱清洁,有标识,收餐后上锁 100 (六)环境卫生 序号 检查标准 不合格 扣款金额(元) 1 卫生责任区整洁(地面、墙面) 50 2 电梯间清洁 50 3 卫生间清洁无异味 50 4 灶具及周边及时清洁 50 5 门窗、门帘、墙壁、电扇、空调、暖气、餐桌椅、洗手设 施等完好、清洁 50 6 配餐间不允许放杂物 50 7 纸箱不允许进入食品加工及售卖区域 50 8 操作间地面无积水,明沟清洁 50 9 垃圾桶有明显标识及时盖盖;垃圾及时清运 50 10 调料车、调料罐清洁,调料罐加盖儿 50 11 纱窗、纱门完好、保持关闭 50 12 更衣室整洁,工作服按时消毒 50 13 配餐间按时空气消毒 30分钟,消毒记录健全 50 14 防虫、防鼠设施完好,及时杀灭苍蝇、蟑螂、老鼠等有害 生物 50 54 15 操作间不存放私人物品,手机、水杯、药物等 50 16 按规定倾倒厨余垃圾和废弃物 500 (七)个人卫生 序号 检查标准 不合格 扣款金额(元) 1 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不合格按人数扣款 1000 2 不留指甲、不涂甲油、不佩戴饰物、手表、不化浓妆 ,头 发置于发帽内 50 3 工作场所不允许随地吐痰 50 4 上岗穿戴工服,衣帽 整洁 50 5 售饭佩戴口罩、手套、发帽 50 6 售饭前需更换工作服、洗手 50 7 去卫生间或离开工作场所需换掉工作服 50 8 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 需洗手消毒 50 9 操作、售饭时,不要抠鼻子、挖耳孔、面对食品打喷嚏等 50 10 不用手直接抓取成品,不用炒勺品尝菜品 50 11 做好每日晨午检,并保持记录,记录不全按天扣款 100 (八)消防安全 序号 检查标准 不合格 扣款金额(元) 1 食堂发生火情,产生明火,焚毁物品,无人员伤亡,经济 损失在 5000 元内的 30000 2 食堂发生火情,未产生明火,产生烟雾,无人员伤亡,经 济损失在 1000元内的 10000 3 食堂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未产生明火,未产生烟雾,无人 员伤亡,基本没有经济损失的 2000 4 灭火器压力正常、在保质期,不符合计件扣款 50 5 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无遮挡,消防栓内设备齐全无它物 100 6 消防通道畅通、应急灯完好, 50 7 消防记录健全 200 8 不允许私改电路、私接电器设备、使用违章电器 500 9 电闸箱周围、配电室内不得堆放杂物 200 10 排油烟系统清洁,加工时必须开启排油烟系统 500 11 燃气连接软管不超 2米,定期更换 200 12 食堂(餐厅)建筑范围内禁止吸烟 100 55 (九)采购管理 序号 检查标准 不合格 扣款金额(元) 1 按照中心采购制度采购物资 采购物资价值的10倍,不足 2000元按2000元扣款 2 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 钾)不得采购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猪肝 1000 (十)经营管理 序号 检查标准 不合格 扣款金额(元) 1 按时开餐、高峰期不脱销 1000 2 严格执行中心定价定位制度,定价合理、价格稳定 500 3 刷卡结算、不收现金及二维码收款(经审批许可的食堂、 餐厅除外) 500 4 基本伙部分严格执行 3:5:2 高中低档比例,风味经营价格 比例参照基本伙 3:5:2 高中低档比例执行,不得私自调整 比例 2000 5 严格遵守成本核算制度,新菜品必须经过审批流程才能售 卖,不符合按品种扣款 500 6 不能超范围经营 1000 7 节约能源,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等 50 说明: 1. 在日常工作的检查中,当上一级领导检查下属工作时,发现的问题未被直 接下级注意,所产生的工作扣款直接下级要承担一定比例:而直接下级在检查工 作时发现问题在解决中产生的扣款,本人不需承担比例。 2. 在工作中所产生的扣款,原则上将用于对先进的表彰和奖励,中心不做统 一调用。 3. 对同一问题屡教不改达到 3次的,从第四次开始质监部有权对其进行加倍 处罚。 4. 对证据确凿的问题,食堂、餐厅拒绝签字确认的情况,可在餐饮管理中心 负责人及保障部领导签字后直接扣款。 5. 现场检查考核办法中未涉及到的问题由后勤保障部餐饮管理中心领导研 究讨论后进行处罚。 6.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的调整 和变更对本办法进行及时修订。 56 第八条、餐饮企业的退出 餐饮企业在经营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解除协议且不承担责任: 一、如遇国家政策、学校规划、学校校区定位调整、学校重大决策调整或不 可抗拒的因素,协议自行解除。 二、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已签订的《协议书》的约定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或执 行制度不力,经营管理混乱,不按照相关规定配合校方工作,被相关行政部门处 罚且限期整改不力的。 三、发生食物中毒、火灾事故、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后果严重的。 四、如因餐饮企业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被执法部门处理、通报,或者新闻媒 体曝光,给餐饮中心和学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五、损坏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 六、因擅自提高饭菜价格或因食品卫生安全和服务质量及其它问题引起就餐 人员强烈不满而发生群体事件,影响恶劣的。 七、私自购进由中心统一采购的原材料被处罚累计 3次以上。 八、掺杂使假,销售无证、过期、有害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剂的。 九、未按合同经营范围经营,经规劝,限期整改无效的。 十、在经营过程中有转包,或未经餐饮中心允许有分包经营行为的。 十一、未经学校同意,利用学校资源从事校外社会餐饮服务的。 十二、经营期内无故停餐或停止营业的。 十三、其它严重违规、违约行为。 第九条、附则 一、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归北京化工大学餐饮中心所有。 二、本管理办法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实施。 57 附件 1: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2002年 9月 20日教育部、卫生部令第 14 号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 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以及幼儿园。 第三条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 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 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第四条 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 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五条 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 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第六条 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 8平方米; (二)墙壁应有 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三)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 与排水; (四)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 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五)制售冷荤凉菜的普通高等学校食堂必须有凉菜间,并配有专用冷藏、洗涤消 毒的设施设备。 第七条 食堂应当有用耐磨损、易清洗的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 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 2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清洗蔬 菜、肉类等的设施设备混用。 第八条 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 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 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 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58 第九条 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 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第十条 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第三章 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第十一条 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 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 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三)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二条 学校分管学生集体用餐的订购人员在订餐时,应确认生产经营者的卫生 许可证上注有“送餐”或“学生营养餐”的许可项目,不得向未经许可的生产经营者订 餐。 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订购隔餐的剩余食品,不得订购冷荤凉菜食品。 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要按照订餐要求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进行验收。 第十三条 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 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第十四条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 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第十五条 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 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第十六条 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 低于 70℃。 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 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59 第十七条 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食堂不得制 售冷荤凉菜。 普通高等学校食堂的凉菜间必须定时进行空气消毒;应有专人加工操作,非凉菜间 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凉菜间;加工凉菜的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 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 每餐的各种凉菜应各取不少于 250 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 24 小时以上, 以备查验。 第十八条 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 2个小时,若超过 2个小时存放的, 应当在高于 60℃或低于 10℃的条件下存放。 第十九条 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 24 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 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第四章 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第二十条 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一条 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 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 的工作。 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 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 可重新上岗。 第二十二条 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 之前应洗手消毒;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 员。 60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实行承包经营时,学校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 第二十五条 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 证的学校食堂不得开办;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第二十六条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 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 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第二十七条 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 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第二十八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食品卫生法》和本规定的要求,加强所辖 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并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 要内容,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应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 第二十九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并在 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对所属学校食堂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 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第三十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属的卫生保健机构具有对学校食堂及学生 集体用餐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的职责,应定期深入学校食堂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督 促。 第三十一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 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监督,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 或其他食源性疾备卫生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予发证。对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要 加大监督的力度与频度。 第三十二条 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 门报告; (二)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三)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 场; 61 (四)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 品; (五)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第三十三条 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 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于 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 生行政部门。 第三十四条 要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疏于 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 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 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对不符合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而发放卫生许可证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的责任人,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对违反本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 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含义是: 学生集体用餐:以供学生用餐为目的而配置的膳食和食品,包括学生普通餐、学生 营养餐、学生课间餐(牛奶、豆奶、饮料、面点等)、学校举办各类活动时为学生提供 的集体饮食等。 食堂:学校自办食堂、承包食堂和高校后勤社会化后专门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实 体。 食堂从业人员:食堂采购员、食堂炊事员、食堂分餐员、仓库保管员等。 第三十六条 以简单加工学生自带粮食、蔬菜或以为学生热饭为主的规模小的农村 学校,其食堂建筑、设备等暂不作为实行本规定的单位对待。但是,其他方面应当符合 本规定要求。 第三十七条 学生集体用餐生产经营者的监督管理,按《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 法》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 30日后实施。 62 附件 2: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留样工作,保障学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 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 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应对食品进行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二、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 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三、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四、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况可根据需要由监管 部门或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行决定留样品种。 五、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 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 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 100g。 六、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 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留样人。 七、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 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3 附件 3: 餐饮中心生产设备管理报废制度 为加强餐饮中心的设备使用、报废的管理,切实杜绝各种设备的使用安全隐患,防 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学校国资处有关规定并结合餐饮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产管理规定:由中心财务,后勤保障部为各部门建立单独设备台账,各部门 设立一名设备管理员,由专人负责设备台账及设备的管理。 1、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设备员对所配备资产负责,责任到人,严格履行资 产管理手续。在使用中爱护公共财产,有问题及时检修和报修,做好资产保管工作。 2、餐饮中心资产管理应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中心办公室每年 6 月份核查资 产,核查过程中发现有账无物,有物无账,进行通报批评,严重者按学校规定处罚。 3、低值易耗品(炊具餐具等)由各部门自行管理,暑期前统一进行资产清点,报 中心办公室。 4、物资调拨:调出、调入双方,填写调拨单,一式三份,交主管部门领导签字, 交中心办理,中心办公室返回调拨单后实施。 5、工作调离变动时,须把所掌管、使用的资产移交(手续)清楚,使接收方(手 续)清楚,中心办公室认可后办理其它手续。 二、设备报废标准,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1、经过大修后,检测不能满足工艺要求的和质量保障的。 2、设备老化的,效能低的。 3、大修费用超过设备原价值的 50%的。 4、腐蚀严重造成安全隐患不能继续使用的。 5、机器设备、制冷设备使用年限超过 8-10年以上的。 6、电脑可根据功能具体需求在 5-10 年以上的。 7、锅灶、电饼铛、馒头机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在 6-8年以上的。 三、设备报废流程 1、由各部门主任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一式两份,写明报废原因并签字。 2、本表填写后交后勤保障部,由后勤保障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鉴定。并由后勤保 障部负责人签字。 3、经确认无法继续使用后,报中心领导审批签字,方可向学校国资处申请报废。 本表一式两联,一联由财务部销账使用,另外一联由报废设备部门留存,如需设备更新 64 将此联附在设备报废更新表后面,一起办理设备更新审批手续。如无此联不予办理设备 更新审批。 4、供应部设备购置后,请将发票及设备申请审批购置单,交后勤保障部,进行设 备验收入帐。 5、未经批准确认报废的设备,不得私自移位、丢弃,不得私自拆卸设备上的部件。 6、经确认报废的设备,上交到后勤保障部所指定的存放位置,经验收后方可进行 设备销账。 四、设备损坏丢失责任追究 1、部门食堂负责人、设备员对所配设备负责,责任到人,严格履行设备报废手续, 加强设备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和报修。 2、由于管理不善的造成设备丢失的,由其部门或其使用人负责照价赔赏。 3、属于自营食堂将参考本规定,追究负责人、责任人的责任。 4、设备因人为或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而无法修复使用的将按使用规定的年 限减去以使用年限,剩余的年限将用以下公式进行计算并由其部门或由设备损坏人进行 赔偿。 剩余价值=Y*(Z-S)/Z 注:Y指原设备价值 Z指规定使用年数总和=1+2+3+....+G S指已使用年数总和=G+(G-1)+(G-2)+(G-3)+?+(G-已使用年数+1) G指规定使用年限 例:馒头机原价值 7600元,规定使用年限 5年,如使用 3 年后无法修复使用,剩余 的年限由其部门或由设备损坏人进行赔偿额为: 年数总和=1+2+3+4+5=15 7600×(15-12)/15=1520(元) 第一年年折旧额=7600×5/15=2533.33元) 第二年年折旧额=7600×4/15=2026.67(元) 第三年年折旧额=7600×3/15=1520(元) 第四年年折旧额=7600×2/15=1013.33(元) 第五年年折旧额=7600×1/15=506.67(元) 本制度适应餐饮中心的所有设备. 65 附件 4: 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 一、清洗方法 (一)采用手工方法清洗的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刮掉沾在餐用具表面上的大部分食物残渣、污垢。 2.用含洗涤剂溶液洗净餐用具表面。 3.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 (二)洗碗机清洗按设备使用说明进行。 二、消毒方法 (一)物理消毒。包括蒸汽、煮沸、红外线等热力消毒方法。 1.煮沸、蒸汽消毒保持 100℃,10分钟以上。 2.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 120℃以上,保持 10分钟以上。 3.洗碗机消毒一般控制水温 85℃,冲洗消毒 40秒以上。 (二)化学消毒。主要为使用各种含氯消毒药物(餐饮服务常用消毒剂及化学消毒注意 事项见附件 6)消毒。 1.使用浓度应含有效氯 250mg/L(又称 250ppm)以上,餐用具全部浸泡入液体中 5分钟 以上。 2.化学消毒后的餐用具应用净水冲去表面残留的消毒剂。 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确保消毒效果的前提下可以采用其他消毒方法和参数。 (三)保洁方法 1.消毒后的餐用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抹布、餐巾擦干,避免受到再次污染。 2.消毒后的餐用具应及时放入密闭的餐用具保洁设施内。 66 第五章 合同协议 67 北京化工大学食堂合作经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满足北京化工大学学生就餐需求,经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 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和甲、乙双方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合作经营合同, 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最终确定乙方作为本合同项下食堂合作经营服务单位。相应地,下列文件也将构成 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甲方授权发出的遴选文件及相关的补遗、修改和澄清文件; (2)乙方递交的全套申请文件及相关的补充、修改和澄清文件; (3)甲方授权颁发的“成交通知书”。 甲、乙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食堂合作经营情况 1.甲方委托给乙方的合作经营食堂为: ,位于: 。 2.乙方使用该合作经营食堂作为 。 第二条、合作经营期限 合作经营期限为 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合作经营管理费、保证金等及其交纳期限 1.合作经营管理费交纳: 合作经营管理费为每年度固定金额 元,经营管理费每月向甲方缴纳,可根据学校假 期情况,每年按十个月交纳,二月份和八月份不交纳。 2.保证金的交纳: 乙方在本合作经营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作为本合作经营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正常履约期满、乙方撤场、甲方验收 通过后 15 天内由甲方不计息退还乙方。甲方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当日,应予乙方办理入场 开工前筹备准备。 3.乙方上缴合作经营管理费的付款形式以营业收入和餐费收入冲抵,不足部分用现金或 转账支票补齐。 68 4.乙方受托经营管理期间产生的各项能源能耗费用均以实际发生的数额向甲方足额缴 纳,合作经营期间收费标准将按学校现行规定标准收取,以后如市物价局对文教单位统一政 策性调整能源能耗费价格标准后,该项能源能耗费收费标准将同时做出相应的调整。 5.乙方因卫生、消防安全、环保等检查不合格被各级主管部门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自行承担食堂的垃圾清运费用;合作期间,由乙方原因导致或造成设备损坏、丢失,乙 方承担修复或重新购置的费用;乙方所用油烟管道、下水管道由甲方每年按照规定统一组织 进行清洗,以及参加甲方统一组织的灭蟑、灭鼠等病媒消杀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按比例承 担。 6.乙方的卡机收入在扣除本条第 3款、第 4款、第 5款中所列的各项费用以及由甲方代 乙方购买的部分餐饮类原材料支出的费用后的剩余款项,由甲方在每月中旬一次性支付给乙 方,乙方需要出具正规发票或收据。乙方卡机收入不足以冲抵本条第 3款、第 4款、第 5款 中所列各项费用以及由甲方代乙方购买的部分餐饮类原材料支出的费用,则乙方向甲方以货 币形式如现金、电汇、转账支票缴纳。 7.乙方如不能按时缴纳本条第 3款、第 4款、第 5款中所列的各项费用的,每逾期一天 加收一天滞纳金,滞纳金为应缴费用的 5?;如延迟 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追索乙方应付的 各项费用及相应的滞纳金并解除合同。 第四条、装修改造要求 根据食堂所在楼宇的情况,因功能改变或经营需要,乙方可提出装修改造方案,但必须 经甲方论证认可后方可开展,具体可参照下述要求进行: 1.甲方同意乙方在不影响食堂结构、不破坏承包场所内公共设施(如消防、空调、通讯 等)和公共区域(如走廊、过道、就餐大厅等),并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根据乙方 的使用要求,对合作场地进行装修。装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相关安全、卫生和消防要求。 2.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在接手食堂后,可以自筹资金对受托区域进行装修改造,购置 设备及家具,但装修改造不得改变食堂的使用功能及房屋结构。合作期间如因乙方改造而出 现问题或安全隐患由乙方自行整改并承担相应责任。装修图纸及方案须经过甲方同意方准施 工,在施工过程中要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并符合甲方安全、卫生、消防等要求。合作经 营期满后场地内装修等全部不动产无偿交给甲方。 第五条、合作经营管理区域的交接与管理 1.甲方在将食堂的场所交付乙方使用前,须会同乙方对甲方委托给乙方的场所、资产、 设备予以确认。 69 2.在上述第 1款的基础上,乙方须按照甲方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办理固 定资产报增、报减、盘盈、盘亏等手续,配合甲方每年一次的固定资产专项清理工作,加强 对受托经营管理食堂设备的管理、监控。 第六条、合作经营管理期间的经营原则 1.乙方在受托经营管理食堂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对高校标准化 食堂的规定。 2.合作经营管理食堂应达到的质量及服务标准:乙方受托经营管理食堂,以经营基本伙 和风味为主,菜肴的品种质量必须按照高校标准化食堂成本核算标准进行制作。 3.乙方在受托经营管理食堂期间,必须按甲方要求保证做到: (1)食堂就餐环境应不低于校内由甲方自主经营的食堂; (2)食堂服务标准应不低于校内由甲方自主经营的食堂; (3)基本伙同类菜品价格应不高于校内由甲方自主经营的食堂; (4)同类菜品质量应不低于校内由甲方自主经营的食堂。 4.乙方受托经营管理的食堂卫生标准必须按照北京市卫生防疫站所发行的“高校食堂卫 生量化分级管理条例”达到 B级及以上标准。 5.乙方受托经营管理食堂过程中,米、面、油、肉、蛋、调料等主要原材料均需通过北 京化工大学餐饮中心供应部在北京化工大学食堂原材料采购平台或区域联合、农校对接采购 平台统一采购,经营方结算费用。个别蔬菜种类或风味必须物资若无法统一采购,需要经过 餐饮中心对供方资质审查备案后采购,自行采购应接受甲方监管,不得购入“三无”食品及 过期、霉烂变质食品。乙方按规范建立原料进货台账。甲方有权对乙方采购过程、原料质量、 供应商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如违反上述规定,需按甲方相关制度处理。 6.在合同有效期间内,乙方对合作经营管理的固定资产负有修缮和日常维护的义务,并 承担修缮和日常维护费用。乙方在经营食堂期间,如遇原设备需更新改造,经甲方同意后由 乙方投资进行更新改造,双方合作结束时乙方不得对所投资金提出任何要求。甲方保证房屋 能够安全正常使用、给排水畅通、电力正常安全运行。 7.乙方受托经营管理食堂过程中,为了保障管理的延续性,负责学校食堂现场管理的负 责人不得随意调换,调换时需经甲方同意。 第七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就餐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食堂的财务状 70 况、经营状况、成本、采购、利润、卫生、安全、服务、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 (包括赔偿、责令整改、停业、终止合同等),但不干预其正常的经营管理。 (2)甲方提供给乙方一份交付乙方的设施设备清单。 (3)甲乙双方共同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设施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登记造册,合作经营 期满后乙方应将固定资产完好地交还甲方,损坏或丢失的按照甲方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予以赔 偿。餐具、厨杂等消耗品根据甲方低值易耗品管理和使用办法予以清算。 (4)甲方负责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天然气、暖气、电梯等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 维护,乙方承担日常使用、维修费用。 (5)食堂售饭系统的维修、维护由甲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协助乙方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申办有关事项的报批手续。 (7)甲方承担乙方所经营食堂的房屋结构性修缮。 (8)合作经营期间,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甲方可以酌情承担食堂有关区域的上下水 维修、周边环境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以帮助和支持乙方的经营活动。 (9)甲方为乙方经营提供便利,并协助乙方协调与当地各有关部门的关系,不干预乙方 的正常合法经营。 (10)甲方为乙方代采的原材料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 (11)如乙方在受托期间,对受托经营管理的场所有损毁、破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进行相应的赔偿。 (12)合同到期原则上需组织重新招标,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13)甲方与乙方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将设备、场所移交给甲方后,甲方应在乙方 完成与经营各方(含雇佣人员)费用结算后按规定及时将履约保证金予以无息退还。 (1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合作食堂,收取的履约保证 金不予退回,保证金不能抵作合作经营费用的,乙方还应对甲方因下列情形所造成的其他损 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①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合作经营食堂转租、转让、转借第三方或改变用途; ②乙方利用合作经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③乙方累计发生拖欠合作经营费用三个月。 如上述情况出现或合同期满,乙方未能迁走,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并向人民法院起诉 和申请执行,因此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71 (1)乙方在合作经营期间,自主经营,诚信履约,自负盈亏。乙方自行承担经济和民事 责任。 (2)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 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遵守学校相 关规章制度和《北京化工大学(餐饮中心)关于合作经营食堂的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服 从甲方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3)乙方负责门前三包,严格执行用电用火的相关规定,承担卫生安全、食品安全及防 火安全等工作。凡因生产、食品安全及防火安全工作不到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并 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甲方规定造成的债权债务、食品安全、人身 伤害及劳资纠纷等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在合作经营期内,乙方是其聘用人员的用人单位,乙方与聘用人员形成劳动关系。 乙方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 规。坚持依法用工,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承担所属员工的工资、加班、社会保险等全部 费用,并做到定期发放,不得拖欠员工工资和加班费等劳动报酬。乙方与其聘用人员之间的 劳动纠纷由乙方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乙方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财务管理、用工管理、安全管理、卫生保障、 员工培训、质量监督、价格核算和文明服务等规范、规程,形成完备的食品原材料储存、加 工、销售,以及餐饮器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各项卫生安全制度。 (6)乙方不得将食堂转包,不得分窗口对外租赁委托,不得更改各功能区用途,不得变 更各功能区使用范围,不得扩大使用场地,不得在食堂内(包括餐桌桌面)设置广告。乙方 对售卖档口及灯箱、楼道墙面、楼梯、承包区域的进出口围绕食堂经营进行宣传时,应征得 甲方的同意并符合学校要求,在议定的位置安置招牌和标示标志的同时应负责其维修保养和 清洁。 (7)按照甲方批准的经营方案负责日常的经营管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随意调整。乙 方要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食堂开关要服从甲方及学校安排,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甲 方提出书面申请。 (8)乙方须严格执行国家级、北京市级餐饮行业的各项规定。乙方的经营活动须严格遵 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9)乙方须承诺做好食堂的日常经营管理,承诺实现食堂为本校师生服务的功能,遵守 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及甲方书面明示告知乙方的各项管理规定。 72 (10)乙方要确保受托场所及相关区域、附属设施的各项安全并承担直接安全责任,负 责维修受托场所内设备设施并承担费用。安全责任和承担的维修维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方面: ①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治安安全等; ②乙方须按照要求开启厨房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清洗、维护、使用清洁剂,清洗控液 箱,擦拭排烟罩。须参加甲方统一组织的油烟管道清理工作,并承担费用; ③乙方须注意维护并定期清理下水管道,防止堵塞。需参加甲方统一组织的管道清理、 疏通工作,并承担费用; ④乙方须参加甲方统一组织的灭蟑、灭鼠等病媒消杀工作,并按比例承担费用。 ⑤乙方须承担受托场所及相关区域内的电路及相关设备、燃气设备及管线、上下水管道、 排风排烟设备等的日常维修,由甲方统一组织维修的,乙方需承担费用。 (11)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配合甲方为完成校园组织的大型活动提供场地、清扫场地, 或根据甲方需要开设现金收费窗口,或按照甲方指定标准提供团餐、自助餐、中秋会餐、学 生班级或组织活动会餐等,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12)合作经营期满或双方协商中止合同时,属乙方所有的可移动设备等,由乙方自行 处理,但上述拆除行为不得影响甲方的房屋结构及该场地今后的正常使用;属乙方装修的固 定设施,乙方不得拆除或移动,应无偿移交给甲方。所有甲方配套的全部设施,乙方不得拆 除或移动,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3)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承诺无条件遵守学校食堂规划调整、政策性变动等要求。 (14)甲方不定期多形式对食堂管理与服务进行满意度测评,乙方应无条件接受配合。 (15)乙方须保证自____年____月____日正式营业。 第八条、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于合作经营期内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 损失。 2.出现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1)甲乙方在合作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变动、学校规划调整、学校校区定位调整、食堂定 位调整或不可抗拒的因素,合作关系自行解除,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不承担任何责 任。 (2)出现以下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须承担相应责任: ①乙方因为违反《食品安全法》及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被卫生主管部门处罚或加 73 工制作扁豆、鲜黄花菜、水发产品或将剩米饭、剩菜卖给学生累计叁次; 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 ③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等消防事故,影响较大,有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在贰万元以上 的; ④如因乙方工作人员违规违法,被执法部门处理、通报,或者新闻媒体曝光,给甲方造 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⑤乙方利用场所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或将经营场所转租、转包、转借、抵押、转让的; ⑥因乙方自身原因以致食堂不能正常经营的或未经学校同意利用学校资源从事校外社会 餐饮服务的。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提前终止合同,乙方不承担责任: (1)乙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经协商后甲方同意的。但乙方必须提前 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并获得甲方书面同意; (2)甲方不能满足乙方正常经营条件所需的水电等能源供应的; (3)甲方提供的房屋主体结构等主要部位出现重大安全问题且无法修复的、影响乙方正 常使用的。 第九条、合同终止责任 1.符合本合同第七条第 1款和第七条第 2款所述之约定,导致合同终止时,食堂由乙方 投资配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无偿移交给甲方,其他由乙方投资配置的可移动的设施设备 由乙方撤走;对甲方原提供的设施设备明细,经双方核查后,交甲方接管。 2.在乙方未(按时)支付本合同规定费用和(或)未赔偿甲方损失前,甲方保留对其提 起诉讼赔偿的权利。 第十条、合作经营区域的交还 1.乙方应在本合同到期当日将该区域交还甲方;如合同提前终止,则乙方应在终止后 10 天内或双方约定的日期前将该区域交还甲方。 2.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的合作经营管理费、能源能耗费用等费用均按合同终止之日结算。 3.合作经营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应向甲方归还该区域的所有钥匙。 4.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若乙方对该区域内乙方所有的任何装饰、家具、装备、物件、 物料、设备或其他任何物品超过 15天没有处理,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可自行处理。 5.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和期限,将人员、设备等按时撤出受托管理场所,不得以任何理 由延误。如因乙方原因延误并造成后果的,由乙方负全责。 74 6.乙方撤出过程中,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 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1.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及学校整体规划或政策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和设备损坏而造 成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供水、供电部门或有关部门的原因出现停水停电,甲方不承担责任,且不能成为乙 方拒不支付或延迟支付合作经营费用的依据。 3.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公共设施、服务管道受损、毁坏而中断使用或需中断使用进行维 修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的原因导致供电故障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的原因导致火灾、漏水、漏电造成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6.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的原因,使乙方人身或财产蒙受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7.其他人员的原因所造成乙方或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 尽量出面协调。 第十二条、通知 1.乙方从任何主管机关收到关系该区域或任何公共事业的通知后,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 2.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甲方对乙方发出的通知,送至该区 域并经乙方指定的负责人签收则视为已经送达。乙方发给甲方的通知,送至甲方的办公地址 并签收即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 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四条、其它 1.本合同自食堂合作经营开始之日起生效,至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即 行终止,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乙双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 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壹式 陆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贰 份,每份合同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75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76 第六章 遴选打分表 77 遴选打分表 评审标准(100 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说明 分值 1 申请报价 (20分) 满足遴选文件要求且价格最高的申请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 公式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申请报价得分=(申请报价/评标基准价)×20 0-20 2 企业综合 实力、认 证体系 (10分) 综合比较申请人的企业整体规模、组织机构、人员情况、 业务情况。综合实力强得10分;实力较强得7分,实力一 般得4分;实力较差得2分,实力差不得分。 (需提供近半年缴纳社保记录、营业流水) 0-10 3 相关业绩 (10分) 申请人近3年(2018年6月至今)与符合遴选文件要求的类 似项目业绩,每1个有效业绩得1分,最多得10分。 (需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用户方提供合 作企业证明并加盖用户方公章,并提供用户方的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0-10 4 服务方案 (56分) 食堂服务经 营计划(主 要内容包括 :对业主需 求调查及分 析,明确可 行的服务经 营计划,售 卖布局等) (20) 食堂服务经营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对业主 需求调查及分析,明确可行的服务经营计划 ,售卖布局等)十分完善可行,各项措施较 齐全得20分;计划完善可行得14分;计划较 为完善可行得8分;计划一般得4分,无经营 计划不得分。 0-20 78 食堂服务管 理方案(主 要内容包括 :食品卫生 安全方案, 餐饮现场管 理办法,设 施设备维修 保养方案) (25) 食品卫生安全方案完善,制度合理,措施可 行,具有针对性得10分; 食品卫生安全方案较完善,制度较合理,措 施可行性一般得7分; 食品卫生安全方案、制度和措施一般得4分; 食品卫生安全方案不完善,制度欠合理,措 施可行性差得1分; 未提供食品卫生安全方案不得分。 0-10 餐饮现场管理办法完善,制度合理,具有针 对性得10分; 餐饮现场管理办法较完善,制度较合理得7 分; 餐饮现场管理办法、制度一般得4分; 餐饮现场管理办法不完善,制度欠合理得1 分; 未提供餐饮现场管理办法不得分。 0-10 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方案完善,制度合理,措 施可行,具有针对性得5分; 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方案较完善,制度较合理 ,措施可行性一般得3分; 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方案、制度和措施一般得 1分; 未提供食品卫生安全方案不得分。 0-5 承包接管及 合同期满退 出方案 (11) 有针对性,能指出接管、退出过程难点,合 理可行,并做出相关承诺得11分; 方案较好,针对性较强,较合理可行,且做 出相关承诺得7分; 方案一般但对承接、退出做出相关承诺 得4分; 方案较差,没有承诺不得分。 0-11 79 5 现场陈述 (4分) 现场陈述 (4分) 能够采用PPT进行陈述,陈述内容丰富、形 式多样,综合比较为优得4分;较好得2分; 较差不得分。 每家申请人陈述时间不多于10分钟,评审专 家提问环节5分钟。申请人自行准备演示设 备及转换插头,采购人提供投影。 0-4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