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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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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开发区2021年小学阳光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南通开发区2021年小学阳光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1日

南通开发区2021年小学阳光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开发区2021年小学阳光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ntkfqjy.com/)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8月22日09 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开发区2021年小学阳光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无

4.最高限价:本项目报价为折扣率报价,投标折扣率报价最高限价为90.00%,投标折扣率数值小于或等于90.00%的为有效报价(如89.88%、79.88%),大于90.00%的为无效报价(如90.01%、96.88%)。

5.本项目共分五个标段:

标段一:鲜猪肉(分一片区、二片区);

标段二:鲜牛肉(分一片区、二片区);

标段三:光鸡类(鲜鸡肉,含鸡蛋、鸭蛋) (分一片区、二片区);

标段四:水产品(分一片区、二片区);

标段五:调味品、干货类(分一片区、二片区);

每个标段分成两个片区,一片区:实小集团(含新河、育才、能达、星湖校区,及即将启用的振兴路校区)约10000人就餐;二片区:高师附小、小海小学、竹行小学约9000人就餐。

本项目共五个标段(每个标段分两个片区),开标顺序依次为标段一 标段二 标段三 标段四 标段五。同时,每个标段先开一片区再开二片区,一片区的成交供应商不再参与二片区的评审及中标,前面标段成交供应商可参与后面标段的评审及中标。

6.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9月-2023年8月底(具体第一年起止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7月,合同一年一签)。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7.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需包含所投标段产品相关内容);

8.供应商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含办公和配送、安全标准仓储场所等),提供有固定的办公和配送、安全标准仓储场所相关证明资料:办公和仓库的租、购合同及经营场所照片。

9.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需包含所投标段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对所投标段产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求的除外)。标段一、二标段另需提供经销产品的生产企业有效的定点屠宰证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10.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需同时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类别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中需包含所投标段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对所投标段产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求的除外),标段一、二标段另需提供本单位有效的定点屠宰证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11. 供应商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按第七章)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拒绝以下磋商供应商参与投标:

1.磋商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 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1年8月11日至 2021年8月22日9时00分(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地点:南通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ntkfqjy.com/),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3.方式:文件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8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开发区能达小学行政5楼会议室 。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8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开发区能达小学行政5楼会议室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免收 。

(二)本项目的采购人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均由采购人提出。相关的询问、质疑,请直接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三)友情提醒: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现场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经磋商委员会核实后,报价标不予得分。

八、特别提醒:

1.到现场磋商时,请考虑路途拥堵、停车困难等情况,适当提前到达。

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南通开发区教育网 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3.在疫情防控期间一个投标供应商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并严格执行登记问询制度,请参与开标活动的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体温检测和出示行程码和苏康码,自觉服从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调度安排,并在交易活动现场注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减少逗留时间。

九、磋商评审流程简介

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十、入围方式

如某个片区的有效投标人为4家以上(含4家),则取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的前两名入围。如果出现总得分相同,导致排名并列的,则以供应商承诺价格折扣率进行排序决定入围候选人,折扣率低者在前,如折扣率仍然相同,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抽签顺序分别为相应片区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签到顺序)。

如某个片区的有效投标人只有3家,则取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第一的入围。如果出现总得分相同,导致排名并列的,则以供应商承诺价格折扣率进行排序决定入围候选人,折扣率低者在前,如折扣率仍然相同,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抽签顺序分别为相应片区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签到顺序)。

如某个片区的投标人少于3家,则该片区做流标处理。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

地 址:开发区宏兴路9号

联 系 方 式: 江先生,13912264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路58号

联 系 方 式:高女士,15962756653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

2021年8月11日

南通开发区2021年小学阳光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2021年08月11日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 项目需求

第五章 资格审查

第六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第七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组成

竞争性磋商文件备案表

编制人: 高曼

本编制人承诺:此次提交备案通过的招标文件纸质版本,与最终在南通开发区教育网网站发布的电子版本完全一致,如有不同,愿承担一切后果,接受责任追究。

日 期: 2021年08月11日

采购人(盖章) 代表人(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2021年08月11日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开发区2021年小学阳光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ntkfqjy.com/)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8月22日09 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开发区2021年小学阳光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无

4.最高限价:本项目报价为折扣率报价,投标折扣率报价最高限价为90.00%,投标折扣率数值小于或等于90.00%的为有效报价(如89.88%、79.88%),大于90.00%的为无效报价(如90.01%、96.88%)。

5.本项目共分五个标段:

标段一:鲜猪肉(分一片区、二片区);

标段二:鲜牛肉(分一片区、二片区);

标段三:光鸡类(鲜鸡肉,含鸡蛋、鸭蛋) (分一片区、二片区);

标段四:水产品(分一片区、二片区);

标段五:调味品、干货类(分一片区、二片区);

每个标段分成两个片区,一片区:实小集团(含新河、育才、能达、星湖校区,及即将启用的振兴路校区)约10000人就餐;二片区:高师附小、小海小学、竹行小学约9000人就餐。

本项目共五个标段(每个标段分两个片区),开标顺序依次为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同时,每个标段先开一片区再开二片区,一片区的成交供应商不再参与二片区的评审及中标,前面标段成交供应商可参与后面标段的评审及中标。

6.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9月-2023年8月底(具体第一年起止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7月,合同一年一签)。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7.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需包含所投标段产品相关内容);

8.供应商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含办公和配送、安全标准仓储场所等),提供有固定的办公和配送、安全标准仓储场所相关证明资料:办公和仓库的租、购合同及经营场所照片。

9.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需包含所投标段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对所投标段产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求的除外)。标段一、二标段另需提供经销产品的生产企业有效的定点屠宰证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10.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需同时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类别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中需包含所投标段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对所投标段产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求的除外),标段一、二标段另需提供本单位有效的定点屠宰证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11.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按第七章)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拒绝以下磋商供应商参与投标:

1.磋商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1年8月11日 2021年8月22日9时00分(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地点:南通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ntkfqjy.com/),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3.方式: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8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开发区能达小学行政5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8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开发区能达小学行政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免收

(二)本项目的采购人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均由采购人提出。相关的询问、质疑,请直接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三)友情提醒: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现场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经磋商委员会核实后,报价标不予得分。

八、特别提醒:

1.到现场磋商时,请考虑路途拥堵、停车困难等情况,适当提前到达。

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3.在疫情防控期间一个投标供应商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并严格执行登记问询制度,请参与开标活动的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体温检测和出示行程码和苏康码,自觉服从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调度安排,并在交易活动现场注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减少逗留时间。

九、磋商评审流程简介

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十、入围方式

如某个片区的有效投标人为4家以上(含4家),则取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的前两名入围。如果出现总得分相同,导致排名并列的,则以供应商承诺价格折扣率进行排序决定入围候选人,折扣率低者在前,如折扣率仍然相同,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抽签顺序分别为相应片区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签到顺序)。

如某个片区的有效投标人只有3家,则取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第一的入围。如果出现总得分相同,导致排名并列的,则以供应商承诺价格折扣率进行排序决定入围候选人,折扣率低者在前,如折扣率仍然相同,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抽签顺序分别为相应片区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签到顺序)。

如某个片区的投标人少于3家,则该片区做流标处理。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

地    址:开发区宏兴路9号

联 系 方 式: 江先生,13912264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路58号

联 系 方 式:高女士,15962756653 


第二章磋商须知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

1.2 本项目按照项目分包,分别确定各分包成交供应商。

2.项目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2 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4.参加磋商费用

4.1磋商程序顺利进行后,除供应商的原件可退回外,其余所有的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人均不退回。

4.2无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4.3本项目磋商文件费300元/标段,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支付给代理机构,无论成交与否不予退还。招标代理费执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按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合同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的60%】;评审费用按南通市财政局通财购(2018)18号文件执行(按实支付)。供应商须综合考虑在磋商响应报价内(不单列)。代理费明细表:

标段号

标段一

1

2400元

2

1800元

3

1800元

4

1800元

5

1800元

代理费、专家费由成交供应商在磋商现场支付给代理机构。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磋商文件的询问及修改

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内以电子文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jszrntzb@163.com邮箱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五日前,在南通开发区教育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五日的,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7.磋商文件的解释

7.1 本磋商文件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二、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

1.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写及装订

1.1响应文件的组成及格式见第七章,响应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均须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2供应商应准备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份,副本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响应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分别密封,如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的,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

1.3响应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的地方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印章。

1.4供应商响应文件密封及标记

响应文件应分三册密封。第一册为 “资格审查材料”(五个标段可合并提供)、第二册为“技术标” (分标段提供)、第三册为“价格标”(分标段分片区提供);三册应分别装订成册并单独密封。特别提示:与投标报价相关的任何资料不得出现在“资格后审材料”和“技术标”之中。

密封后应标明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片区名称、包标名称、供应商名称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

2.磋商报价

2.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供应商响应文件报价表,在表内响应单位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所需所有费用。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产品费、配送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含装卸力资)、加工费(所提供的鲜牛肉、鲜猪肉、鲜鸡肉、水产品等能满足到校现场切配加工的要求(满足切配成肉块、肉丝、肉片、肉末、排骨、大排等现场加工要求),切配加工所需要的设施设备等由供应商提供)、相关辅助材料费、检验费、税费、合理利润、售后服务、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其他辅助工作的相关费用等所有费用,即招标物服务周期结束前的所有费用且包含响应磋商文件采购要求的所有费用。

2.2标的物

详见项目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

2.3有关费用处理

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

磋商最终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响应报价,采购人均将予以拒绝。

2)最低响应报价不能作为本次招标采购的成交保证。

2.4其它费用处理

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

2.5报价采用的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2.6 供应商响应文件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3.项目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响应方案

3.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

3.2对磋商文件中项目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

3.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

4.1参加磋商采购所需交纳的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磋商保证金的交纳形式见采购邀请。

4.2在磋商时,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效响应文件而予以拒绝。

4.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当场退还。

4.4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退还。

4.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磋商供应商在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撤回其响应文件或者在磋商过程中无正当理由退出磋商活动(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退出磋商的除外);

(2)为谋取最终成交,磋商供应商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提供的相关文件被确认是虚假的、不真实的;

(3)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之间被证实有串通、欺诈行为或者恶意进行竞争,影响采购人合法权益的;

(4)整个采购活动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5)与采购人、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6)向采购人、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

(8)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三、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在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2.迟交的响应文件

2.1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3.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3.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供应商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

3.2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3.3 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代理机构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4.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4.1 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4.2 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供应商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在接到磋商供应商书面答复后,将在原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磋商与评审

1.磋商仪式

1.1代理机构将在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代理机构主持,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磋商小组

2.1 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2 磋商小组成员由“阳光食堂”评标小组随机抽取5名专家组成。

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3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 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未完整上传供应商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或上传的文件打不开的;

(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或最高限价的;

(6)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8)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纪行为的;

(9)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5.4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6.1磋商程序

6.1. 1.开标后,采购委托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进行审查,合格的进入评标磋商评审。

6.1.2.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条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重点审查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实质性响应程度等。

6.1.3.磋商小组如遇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可向磋商响应供应商质询。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其实质性内容。

6.1.4.磋商过程中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评标有关的其他磋商响应供应商技术资料、报价和有关信息。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响应供应商。

6.1.5.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合格的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技术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估,确定其是否进入磋商环节。

6.1.6.磋商小组对进入磋商环节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标文件,综合比较与评价后,磋商小组评委成员集体与磋商响应供应商进行磋商。

6.1.7.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进入最终评审的磋商响应供应商。

6.1.8.磋商小组评委成员独立对每个入围最终评审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载明的方法进行评审打分,确定其技术标得分。

6.1.9.本次磋商项目评审,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技术标和报价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按序排列,按规定的入围方法推荐入围单位,并将结果通知该标段的所有磋商响应供应商。

6.2 评审方法和标准

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2.2评审标准

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规定。

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将在南通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ntkfqjy.com/)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2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

2.质疑处理

2.1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必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响应文件中所确定的)以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3未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5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参加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注明:本招标文件要求所有投标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1.签订合同

1.l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否则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履约保证金

2.1本项目一片区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3万元/标段,应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转至实小集团账户;二片区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标段/每校,应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转至高师附小、小海小学、竹行小学账户。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整个服务周期结束后无息退还。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

一、关于合同

1.学校根据本次招标入围企业的名单,与入围单位签订合同,合同条款由学校与入围单位协商,入围供应商所供食品及原材料应符合学校要求。由于入围供应商物品质量而造成的后果,其风险、责任由入围供应商承担。

2.对于招标时带价定标的鲜牛肉,市场价格波动超过±10%启动调价程序,由供应商或学校提出申请,各小学后勤主任、纪检人员会议讨论,学校审议同意的票数超过2/3即实行调价,具体由实小教育集团牵头。具体波动参照南通发改委网站平台主副食品价格中冷鲜牛肉平均价格的波动。

二、关于产品

供货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农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和其它相应的标准,同时,要满足学校对产品的其它质量要求并必须确保食品安全。

三、关于价格

1.供应食堂原辅料的价格必须低于同期南通市农副产品市场同类品种平均价格和大型超市(以开发区大润发为采样点)同类价格,确保相应的折扣率。

(1)猪肉:结算金额按照供货月上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南通市发改委网站公布的<<南通市区部分市场主副食品价格>>猪肉类(对应拟采购猪肉类(冷鲜)品种表)平均价作为市场价*中标折扣率*供货月实际供货量。

拟采购猪肉类(冷鲜)品种表

序号

商品名称

规格等级

技术要求

品牌

结算方式

1

鲜猪肉

精瘦肉、后腿部位

符合GB9959.1-2019和GB9959.3-2019标准,表皮洁净,色泽正常,带皮去骨,无异味,无注水,沾刀


结算金额按照供货月上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南通市发改委网站公布的<<南通市区部分市场主副食品价格>>猪肉类(对应拟采购猪肉类(冷鲜)品种表)平均价作为市场价*中标折扣率*供货月实际供货量

2

鲜猪肉

带皮肋条肉

符合GB9959.1-2019和GB9959.3-2019标准,表皮洁净,色泽正常,去皮去骨,无异味,无注水,沾刀

3

鲜猪肉

带皮后腿肉、去骨

合GB9959.1-2019和GB9959.3-2019标准,色泽正常,去骨,无异味,无注水,沾刀

4

鲜猪肉

前腿肉(带皮去骨

符合GB9959.1-2019和GB9959.3-2019标准,色泽正常,去骨,无异味,无注水,沾刀

5

鲜猪肉

五花肉

符合GB9959.1-2019和GB9959.3-2019标准,色泽正常,去骨,无异味,无注水,沾刀

(2)牛肉:结算金额参照招标基准价(单价)*中标折扣率*实际供货量。

序号

产品品种

基准价(单价)

备注

1

优级牛腩

84元/公斤

本项目报价为折扣率报价(不分别报4种牛肉的折扣率,报一个统一的折扣率)。

2

优级牛胸肉

83元/公斤

3

优级牛腿肉

82元/公斤

4

优级牛里脊肉

90元/公斤

(3)鲜鸡肉、鸡蛋、鸭蛋、水产品等以南通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nantong.gov.cn/)公布的“市场价格”栏“主副食品价格”的南通市区部分市场主副食品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市场价,在此基础上乘以中标折扣率,结算数量按实际供货量计取。南通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网站未公布的食材价格,以学校定期向供应商询价的价格为依据(市场价)。同时学校组织询价小组按照所采购类别不定期到菜市场(春天、小海、竹行星怡菜市场)进行询价,作为补充依据。

(4)调味品以大型超市开发区大润发(特价商品除外,如开发区大润发没有所提供调味品的挂牌价可参考开发区永旺等超市)为采样点,单价在此基础上乘以中标折扣率,结算数量按实际供货量计取。备注:当月采样价格以1号价格为准,由供应商拍照采样学校核实。

2.产品定价机制:供应价≤市场价×承诺折扣率

3.供应价包含材料采购价、利润、人工费、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搬卸费加工费(如需)及各种损耗、检测费等一切费用。

四、关于付款

食堂所需食品及原材料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及学校的具体需求,由供应商按时供货,供货完毕后,经学校验收合格后,按供货批次、供货日期登记入帐,中标单位于每月底前到学校食堂对帐,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款项由学校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转账支付手续,学校应于次月20日前付款。

五、服务要求

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乙方所提供的鲜猪肉、鲜牛肉能看到清晰的检验章(或合格证),检验时间(或合格证时间)须在送达学校前72小时内。

3.在供货期间,若甲方对乙方所供货物质量产生异议,送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部门按标准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乙方承担,并依照合同追究责任。若发生类似情况三次,终止采购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因存在质量问题或因质量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乙方必须到现场指导、处理,慰问学生及家长,做好安抚工作和善后处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5.接学校举报货物质量有问题通知,在12小时内约请经第三方认证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抽样检测,在一个合同期内,发现一次不合格须缴纳检测费用和履约保证金20%的罚款;第二次发现不合格须缴纳检测费用和履约保证金50%的罚款;第三次发现不合格须缴纳检测费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100%,并终止合同,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使用方追究违约责任。为了不影响食堂正常开餐,使用方有权将扣除的履约保证金进行市场采购。

6.乙方在供货期间,凡因所供货物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等其他严重后果,乙方须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同时甲方有权无条件中止协议。

备注:对发现质量问题的或送货不及时的,发现一次的学校可暂停送货一次,发现第二次的学校可暂停送货两次(不含第一次的暂停送货),发现第三次则直接取消该服务周期内的送货资格,相关检测费用及履约保证金罚款等按合同约定执行。

六、包装及运输、交货验收

1.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因质量或配送运输引发的安全事故,乙方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

2.配送方式:具体配送方式根据采购人使用部门用量具体安排。

3.送要求:配送到学校食堂,并规范堆放。

4.乙方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承诺用该车辆进行中标产品运输。(附车辆行驶证明材料)

拟投入车辆

序号

车辆名称

车牌号

属性

备注

1

2

5、人员配置(附健康证、社保证明等):

拟派服务人员名单

序号

职务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备注

1

2

3

4

6.预计采购量多于实际需要量时,甲方需要退还部分货物,乙方应免费办理退货。

7.乙方供货车辆(人员)进入校园服从校方管理,在校门口附近及校内有安全事故的,乙方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

8.甲方以电话形式通知乙方送货,乙方必须按约定时间将货物送到指定食堂。(附售后服务电话和服务人员名单)

9.乙方送货时必须将货物搬运到指定点位规范放置。

10.乙方送货时必须同时提供当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和与产品相符的随货票据。

11.乙方在配送过程中,如因乙方主观原因影响学校正常供餐的,经核实情况属实,发现一次须缴纳履约保证金20%的罚款,发现第二次须缴纳履约保证金50%的罚款,第三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并终止合同,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七、售后服务要求

1.乙方应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必要的售后机具配置,并能提供本地化服务。

2.提供 7×24 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配置专门固定的售后服务电话。

3.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须做到在接到通知后半小时内响应到场,1 小时内完成更换,并承担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2 次更换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履约担保:

1.乙方向片区学校缴纳履约保证金 元。

2.甲方对履约担保提出索赔要求之前,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通知乙方,说明有关此项索赔要求所涉及乙方违约的性质。

3.因乙方违约而支付甲方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金后,如合同继续执行,则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须补足履约担保金。逾期甲方可提前解除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予以退回。

4.乙方在采购合同依法履行完毕后,应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回手续。

5.乙方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履行该项目合同且通过履约季度考核至服务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每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须补齐履约保证金。

6.因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情况,甲方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或考核罚款,全额或部分不予退还,同时甲方亦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还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服务期限

1、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9月-2023年8月底(具体第一年起止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8月,合同一年一签)。

2、每季度学校组织满意度考核,季度满意度考核中标供应商不合格的,取消其供货资格。

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采购内容

1.本项目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校牵头,对开发区全区各小学食堂原材料进行采购,全区小学师生在校就餐人数约为1.9万人。

2.本项目共分五个标段:

标段一:猪肉(分一片区、二片区);

标段二:牛肉(分一片区、二片区);

标段三:光鸡类(鲜鸡肉,含鸡蛋、鸭蛋) (分一片区、二片区);

标段四:水产品(分一片区、二片区);

标段五:调味品、干货类(分一片区、二片区);

每个标段分成两个片区,一片区:实小集团(含新河、育才、能达、星湖校区,及即将启用的振兴路校区)约10000人就餐;二片区:高师附小、小海小学、竹行小学约9000人就餐。

3.供货时间为2021年9月-2023年7月底(具体第一年起止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7月,合同一年一签)。合同为一年一签。

二、产品价格

1.供应食堂原辅料的价格必须低于同期南通市农副产品市场同类品种平均价格和大型超市(以开发区大润发为采样点)同类价格,确保相应的折扣率。

(1)猪肉:结算金额按照供货月上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南通市发改委网站公布的<<南通市区部分市场主副食品价格>>猪肉类(对应拟采购猪肉类(冷鲜)品种表)平均价作为市场价*中标折扣率*供货月实际供货量。

拟采购猪肉类(冷鲜)品种表

序号

商品名称

规格等级

技术要求

结算方式

1

鲜猪肉

精瘦肉、后腿部位

符合GB9959.1-2019和GB9959.3-2019标准,表皮洁净,色泽正常,带皮去骨,无异味,无注水,沾刀


结算金额按照供货月上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南通市发改委网站公布的<<南通市区部分市场主副食品价格>>猪肉类(对应第四章项目需求中“拟采购猪肉类(冷鲜)品种表)平均价作为市场价*中标折扣率*供货月实际供货量

2

鲜猪肉

带皮肋条肉

符合GB9959.1-2019和GB9959.3-2019标准,表皮洁净,色泽正常,去皮去骨,无异味,无注水,沾刀

3

鲜猪肉

带皮后腿肉、去骨

合GB9959.1-2019和GB9959.3-2019标准,色泽正常,去骨,无异味,无注水,沾刀

4

鲜猪肉

前腿肉(带皮去骨

符合GB9959.1-2019和GB9959.3-2019标准,色泽正常,去骨,无异味,无注水,沾刀

5

鲜猪肉

五花肉

符合GB9959.1-2019和GB9959.3-2019标准,色泽正常,去骨,无异味,无注水,沾刀

(2)牛肉:结算金额参照招标基准价(单价)*中标折扣率*实际供货量。

序号

产品品种

基准价(单价)

备注

1

优级牛腩

84元/公斤

本项目报价为折扣率报价(不分别报4种牛肉的折扣率,报一个统一的折扣率)。

2

优级牛胸肉

83元/公斤

3

优级牛腿肉

82元/公斤

4

优级牛里脊肉

90元/公斤

(3)鲜鸡肉、鸡蛋、鸭蛋、水产品等以南通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nantong.gov.cn/)公布的“市场价格”栏“主副食品价格”的南通市区部分市场主副食品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市场价,在此基础上乘以中标折扣率,结算数量按实际供货量计取。南通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网站未公布的食材价格,以学校定期向供应商询价的价格为依据(市场价)。同时学校组织询价小组按照所采购类别不定期到菜市场(春天、小海、竹行星怡菜市场)进行询价,作为补充依据。

(4)调味品以大型超市开发区大润发(特价商品除外,如开发区大润发没有所提供调味品的挂牌价可参考永旺等超市)为采样点,单价在此基础上乘以中标折扣率。结算数量按实际供货量计取。备注:当月采样价格以1号价格为准,由供应商拍照采样学校核实。

2.产品定价机制:供应价≤市场价×承诺折扣率

3.供应价包含材料采购价、利润、人工费、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搬卸费加工费(如需)及各种损耗、检测费等一切费用。

三、建议品牌

1.标段一

名称

建议品牌

产品质量及相关要求

猪肉类

(冷鲜)

雨润、家佳康、双汇、苏食、金锣

符合GB9959.1-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第1部分:片猪肉》和GB9959.3-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第3部分:分部位分割猪肉》标准

本项目中的“建议品牌”仅是为保证本采购项目质量而建议所采购产品的档次,供应商可以提供“建议品牌”也可以提供“非建议品牌”的产品。但其产品档次需等于或高于建议品牌档次,产品质量等需等于或优于建议品牌产品型号的技术参数。同时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当全体评委一致认定,所选品牌档次及技术参数低于建议品牌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四、项目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食品要求)

1.标段一:拟采购猪肉类(冷鲜)食品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备注

1

精瘦肉(后腿部位)

符合GB9959.1-2019和GB9959.3-2019标准,表皮洁净,色泽正常,带皮去骨,无异味,无注水,沾刀

约 公斤(最终结算以配送的实际数量为准)

2

带皮肋条肉

符合GB9959.1-2019和GB9959.3-2019标准,表皮洁净,色泽正常,去皮去骨,无异味,无注水,沾刀

约 公斤(最终结算以配送的实际数量为准)

3

带皮后腿肉(去骨)

符合GB9959.1-2019和GB9959.3-2019标准,色泽正常,去骨,无异味,无注水,沾刀

约 公斤(最终结算以配送的实际数量为准)

4

去皮后腿肉(去骨)

符合GB9959.1-2019和GB9959.3-2019标准,色泽正常,去骨,无异味,无注水,沾刀

约 公斤(最终结算以配送的实际数量为准)

5

前腿肉(带皮去骨)

符合GB9959.1-2019和GB9959.3-2019标准,色泽正常,去骨,无异味,无注水,沾刀

约 公斤(最终结算以配送的实际数量为准)

6

五花肉(普通)

符合GB9959.1-2019和GB9959.3-2019标准,色泽正常,去骨,无异味,无注水,沾刀

约 公斤(最终结算以配送的实际数量为准)

7

肋排

符合GB9959.1-2019和GB9959.3-2019标准,色泽正常,无异味,无颈骨

约 公斤(最终结算以配送的实际数量为准)

8

大排

符合GB9959.1-2019和GB9959.3-2019标准,色泽正常,无异味,规格按发标方使用规格提供

约 公斤(最终结算以配送的实际数量为准)

9

仔排

符合GB9959.1-2019和GB9959.3-2019标准,色泽正常,无异味,无颈骨

约 公斤(最终结算以配送的实际数量为准)

2.标段二:拟采购牛肉类(冷鲜)食品要求: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备注

1.经在0℃—4℃冷处排酸,必须符合 GB2707 2016和牛肉质量标准NY/T676-2010。

2.色泽正常,去骨,无异味,无注水。

3.质量等级为优级。

最终结算以配送的实际数量为准

1.经在0℃—4℃冷处排酸,必须符合 GB2707 2016和牛肉质量标准NY/T676-2010。

2.色泽正常,去骨,无异味,无注水。

3.质量等级为优级。

最终结算以配送的实际数量为准

1.经在0℃—4℃冷处排酸,必须符合 GB2707 2016和牛肉质量标准NY/T676-2010。

2.色泽正常,去骨,无异味,无注水。

3.质量等级为优级。

最终结算以配送的实际数量为准

1.经在0℃—4℃冷处排酸,必须符合 GB2707 2016和牛肉质量标准NY/T676-2010。

2.色泽正常,去骨,无异味,无注水。

3.质量等级为优级。

最终结算以配送的实际数量为准

3.标段三:拟采购光鸡类(含鸡蛋、鸭蛋)食品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服务承诺

1

三黄光鸡

符合国家食品标准,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无任何内脏

按质量标准送货

2

鸡蛋

符合GB 2749-2015标准,出栏到供货不超过7天

按质量标准送货

3

鸭蛋

符合GB 2749-2015标准,出栏到供货不超过7天

按质量标准送货

4.标段四:拟采购水产品类(鲜)食品要求

序号

品名

质量标准

服务承诺

备注

1

淡水鱼

符合GB2733-200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按质量标准送货

2

海水鱼(去冰)

GB/T 18108-2008《鲜海水鱼》

GB/T 18109-2000《冻海水鱼》

按质量标准送货

3

虾(去冰)

GB2733-200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按质量标准送货

4

GB2733-200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按质量标准送货

5

贝类

GB2733-200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按质量标准送货

6

藻类

GB19643-2005《藻类制品卫生标准》

按质量标准送货

5.标段五:拟采购调料、干货类食品要求

序号

品名

质量标准

规格

品牌

服务承诺

1

酱油

符合GB2717-2003标准或GB1816标准

1.9升/桶

具体根据学校需要在开发区大润发在售品牌中选择

按质量标准送货

2

酱油

符合GB2717-2003标准或GB1816标准

4.9升/桶

按质量标准送货

3

香醋

符合GB2719-2003标准或GB/T 18623

500ml/瓶

按质量标准送货

4

绵白糖

符合GB/445-2000标准

1000g/袋

按质量标准送货

5

料酒

符合GB/TB662-2008黄酒标准

350ml/袋

按质量标准送货

6

味精

GB/t8967标准,99%无盐味精

1000g/袋

按质量标准送货

7

食用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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