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SXGX2021-CG-038
二、项目名称:宁陕县2021-2023两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学生专用奶及果汁饮料制品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1、宁陕县2021-2023两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学生果汁饮料制品采购项目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西安殷荣饮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29号
中标 金额 : 1,227,200.00元
2、宁陕县2021-2023两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学生专用奶采购项目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宁陕县兴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城关镇民安路3号
中标 金额 : 3,9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1、宁陕县2021-2023两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学生果汁饮料制品采购项目
2、宁陕县2021-2023两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学生专用奶采购项目
五、 评标委员会名单:
标项名称 | 专家 | 采购人代表 |
---|---|---|
宁陕县2021-2023两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学生果汁饮料制品采购项目 | 孙建军、王福玲、夏平、徐露、张大增 | |
宁陕县2021-2023两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学生专用奶采购项目 | 孙建军、王福玲、夏平、徐露、张大增 |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1、宁陕县2021-2023两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学生果汁饮料制品采购项目: 17,499.00元
2、宁陕县2021-2023两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学生专用奶采购项目: 46,9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联系人: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经办唐先生
联系地址:关口街30号
联系电话:0915-68651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健
电话:0915-3261178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陕西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馨雅景苑小区9号楼201室
联系方式:0915-3261178
十、附件:
038-宁陕县2021-2023两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学生专用奶及果汁饮料制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定稿).doc
陕西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12日
宁陕县2021-2023两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学生专用奶及果汁饮料制品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SXGX2021-CG-038
采 购 人: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代理机构:陕西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9日
特别提醒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投标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时请务必携带CA数字认证证书,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携带数字认证证书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
2、电子开标、评标无法进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启用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应确保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签章等),若纸质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将按最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原则对投标文件做出评判,因此导致废标或未中标,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的“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中,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V8.0.0.2)”,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扩展名为“.SXSTF”的电子投标文件。”
4、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进入菜单“采购业务—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须知
第四章 商务及合同条款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和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基本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宁陕县2021-2023两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学生专用奶及果汁饮料制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安康市馨雅景苑小区9号楼2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8-10 14: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GX2021-CG-038
2、项目名称:宁陕县2021-2023两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学生专用奶及果汁饮料制品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5189600.00元
4、最高限价:
第1包:1237600.00元;
第2包:3952000.00元;
5、采购需求:
第1包:宁陕县2021-2023两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学生果汁饮料制品采购项目,1项,预算金额:1237600.00,项目概况:采购学生果汁饮料制品一批(详见招标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用于宁陕县2021-2023两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学生果汁饮料制品采购项目
第2包:宁陕县2021-2023两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学生专用奶采购项目,1项,预算金额:3952000.00,项目概况:采购学生专用奶一批(详见招标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用于宁陕县2021-2023两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学生专用奶采购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8-12 00:00:00至2023-07-31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对中小企业、福利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保标识产品均执行国家规定的6%价格折扣政府采购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招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3)第1包: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品种至少包括饮料大类中的果蔬汁类及其饮料类别);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产品制造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品种至少包括饮料大类中的果蔬汁类及其饮料类别);
第2包: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品种至少包括乳制品大类中的液体乳类别);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产品制造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品种至少包括乳制品大类中的液体乳类别);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至今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7-23 17:30:00止
地点:安康市馨雅景苑小区9号楼201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第1包:一标段,标书金额: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2包:二标段,标书金额: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缴费确认: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在安康市馨雅景苑小区9号楼201室进行缴费确认,缴费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四、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1-08-10 14:0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联系人: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经办唐先生
联系地址:宁陕县关口街30号
联系电话:0915-682651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健
电话:0915-3261178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馨雅景苑小区9号楼201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陕西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9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宁陕县2021-2023两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学生专用奶及果汁饮料制品采购项目 |
2 |
采购内容 |
宁陕县2021-2023两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学生果汁饮料制品采购数量 约52万盒;学生专用奶数量约208万盒。 |
3 |
供货地点 |
以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提供的配送清单或名单为准。 |
4 |
供货期 |
2021-2023两学年度。 |
5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6 |
投标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7 |
投标预备会 |
无。 |
8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9 |
质保要求 |
详见商务及合同条款。 |
10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2份,须密封提交,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封套上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同响应文件一起提交的还有单独的资格证明文件一份。 |
11 |
装订要求 |
招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单独采用胶封,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夹页、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需编制目录和连续页码。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
12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10日14:00分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开标室 |
13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1年8月10日14:00分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开标室 |
14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5 |
签字盖章要求 |
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开展,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并行的方式。供应商在投标时须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应确保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签章等[响应文件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版和纸质版一致);(注:响应文件中需要签字之处必须签字,其他无效,由此造成一切后果自负。)],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确需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 |
16 |
开标程序 |
1.宣布开会纪律并介绍参会人员;2.宣布开标工作人员名单;3.公布截止投标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名称;4.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5.供应商须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时所用的数字认证证书(CA锁)在开标室的解密机上自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由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自动唱标;6.采购人审查小组审查供应商资格;7.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文件;8.汇总;9.会议结束。 |
17 |
招标代理 费用 |
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11]534号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
第三章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本次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机构
1.1 采 购 人: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1.2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3 监督管理机构:宁陕县财政局
2.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货物与服务
2.1 合格的投标人
2.1.1 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招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3)第1包: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品种至少包括饮料大类中的果蔬汁类及其饮料类别);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产品制造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品种至少包括饮料大类中的果蔬汁类及其饮料类别);
第2包: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品种至少包括乳制品大类中的液体乳类别);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产品制造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品种至少包括乳制品大类中的液体乳类别);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至今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9)保证金缴纳凭证。
注:投标人要保证在投标文件中仍有上述资格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述资格原件或复印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分开单独装袋递交,以便投标时进行审查。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将视为非响应投标,不再进入后续评标阶段)
2.1.1.2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须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以便中标后能顺利录入中标单位信息,若未办理入库手续,造成不能发布中标公告,责任自负;
2.1.2 投标人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2.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2.2 合格的货物与服务
2.2.1 投标所用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均应来自上述2.1条款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
2.2.2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的货物。
2.2.3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的与投标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包装、运输、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招标公告
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须知
商务及合同条款
采购内容与技术参数和要求
投标文件基本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1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在收到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予以确认。
5.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若有疑点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期5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邮箱837649523@qq.com)。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根据澄清要求涉及的范围把书面答复送达给相关的每一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在收到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予以确认。
5.3 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6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编制要求
7.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使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
7.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产品的技术资料)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
8.投标文件构成和格式
8.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请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相应格式并依照下列顺序编写:
一、投标响应函
二、投标报价表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分项报价表
五、货物说明一览表
六、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七、商务响应偏离表
八、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九、招标文件确认书
十、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十一、投标方案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
十二、业绩证明材料
十三、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
8.2 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第8.1条的内容及第六章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不得缺少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
8.3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8.1条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纸质版投标文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扩展名为“.SXSTF”的电子投标文件页码不做要求,胶装成册。
9.投标报价
9.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须包括投标产品价款、附件、备品备件、途中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税费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应缴费用等完成本招标文件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
9.2 投标人须对货物需求和服务要求进行完整报价。采购人拒绝只对部分货物进行报价的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对本次招标拟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和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9.3.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中。
9.4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9.5 第1包:本项目最高限价合计为:¥1237600.00元,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2.38元,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第2包:本项目最高限价合计为:¥3952000.00元,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1.90元,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9.6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加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质询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说明理由,或说明理由经评标委员会认为不成立,则按无效标处理。
10.投标货币
10.1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一律以人民币报价。
11.投标保证金
第1包:
11.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11.2 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开户行:
截止时间:2021年8月10日14:00前;
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账 号:610501663711000003213631
第2包:
11.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11.2 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开户行:
截止时间:2021年8月10日14:00前;
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账 号:610501663711000003213331
注:本保证金账号为虚拟子账号,按照交易中心最新规定,投标保证金须汇入此虚拟子账户。且每个项目保证金虚拟子账号各不相同,请核对清楚,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代理公司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2.1(请务必在缴费时备注采购项目名称:宁陕县2021-2023两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学生专用奶及果汁饮料制品采购项目[可以简写],没备注保证金缴纳项目名称的视为无效保证金)。
11.2.2递交投标保证金形式: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对公账户转账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担保函有效期不少于90天)。
11.3 请于2021年8月10日14:00前将转账凭证扫描后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号码:837649523@qq.com)。
注:凡没有根据11.1至11.2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1.4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代理机构对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11.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和按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837649523@qq.com)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11.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 符合招标文件中其他有关没收投标保证金条款的。
12.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九十(90)个日历日(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与合同有效期一致)。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期比招标文件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2.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提交。
13.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13.1 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开展,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并行的方式。供应商在投标时须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应确保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签章等(响应文件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版和纸质版一致)(注:响应文件中需要签字之处必须签字,其他无效,由此造成一切后果自负。)]。若纸质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将按最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原则对投标文件做出评判,因此导致废标或未中标,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13.2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署、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操作。
(1)电子招标文件下载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
注意:该项目如有变更文件,则应点击“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2)电子招标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V8.0.0.2)》,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招标文件。软件操作手册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
(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同样需要使用上述软件进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280095;
13.3纸质版文件的编制:
13.3.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2份。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在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电子版(U盘)1份,电子版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13.3.2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独立包装,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口处缝粘贴密封封条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标记要求:
① 清楚标明“递交至陕西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② 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2021年8月10日14:00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③ 标明供应商名称、地址及加盖供应商公章;
(3)资格证明文件单独装袋(上面标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供应商名称、密封不做要求);
13.3.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及其它有要求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签字盖章必须一致。
13.3.4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单独采用A4纸胶粘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夹页、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应编制目录,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文件编制应符合8.1至8.3项要求。
13.4 除投标人对投标文件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处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提交
14.1 电子投标文件可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提交时,供应商应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选择[“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我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在打开的[项目管理]对话框中选择[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
14.2 纸质投标文件应当在开标当日,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将被拒绝接收。不接受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14.3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纸质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
15.1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15.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5.3条规定,通知因修改招标文件而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6.迟交的投标文件
16.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17.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须知第14条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内层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17.3 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4 从投标截止期始至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18.开标
18.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供应商须委派代表携带相关资格证件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8.2 开标时,由供应商自行查验其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文件是否被开启、原始密封是否完好,查验完毕签字确认。各供应商对密封查验结果自行负责,不相互查验及提出质疑。
18.3 开标时,供应商须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时所用的数字认证证书(CA锁)在开标室的解密机上自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由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自动唱标。
18.4 电子开标失败时,由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纸质投标文件,按照第17条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书的投标将不予拆封。拆封后,采购代理机构宣读供应商“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内容,各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18.5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会议现场做开标记录。
18.6 在开标环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电子及纸质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1)供应商拒绝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如未带CA锁、或所带CA锁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CA锁不一致、或沿用旧版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等情形),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
(3)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
(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8.7 特殊情形下的应急处置
在开标、评审过程中,如因停电、断网、电子化系统故障等特殊原因导致电子化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将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继续开展后续采购活动。
19.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19.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及评审专家组成,专家从陕西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19.3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意见。
20.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0.1 公开开标后,直至发布中标公告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属保密范围,评标委员会及招标工作人员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0.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21、投标文件的澄清
21.1 在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说明,有关澄清或说明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和说明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22.投标文件的初审
22.1 采购人审查小组将审查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1 |
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
2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招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
3 |
资质证书 |
第1包: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品种至少包括饮料大类中的果蔬汁类及其饮料类别);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产品制造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品种至少包括饮料大类中的果蔬汁类及其饮料类别); 第2包: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品种至少包括乳制品大类中的液体乳类别);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产品制造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品种至少包括乳制品大类中的液体乳类别); |
4 |
财务状况报告 |
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至今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
5 |
税收缴纳证明 |
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
6 |
无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
7 |
主体信用查询记录 |
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8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
9 |
投标保证金 |
保证金缴纳凭证。 |
注:以上资格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单独装袋递交,以备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将视为非响应投标,不再进入后续评标阶段。 |
22.2符合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符合性评审应满足以下要求:
序号 |
审查因素 |
备注 |
1 |
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齐全,或签字人具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授权书; |
|
2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3 |
供货期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
|
4 |
投标有效期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
|
5 |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响应、无缺项; |
|
6 |
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
|
7 |
投标人接受22.6条规定的; |
|
8 |
投标文件中不能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9 |
投标文件构成和格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10 |
其他情况:符合招标文件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
|
备注: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单位不得进入下一评审环节。 |
2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恶意串通投标响应,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送达。
22.4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2.5 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报价表中内容与投标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应以投标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6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3.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23.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22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的评价和比较。
23.2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价和比较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所有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分别从以下方面进行评审赋分。
评审总分值为100分,具体分值如下:
类别 |
总分 |
评标因素 |
最高 得分 |
|
价 格 评 审 |
30分 |
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价。对符合政策性扣减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评审价格)进行价格评审。 2.有效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得30分。 3.按(有效最低报价/有效投标报价)×30的公式计算其得分。 4.投标报价不完整的,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本项得0分。 5.经评委一致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低于公认市场成本,或超过采购预算,其投标将被拒绝。 |
30分 |
|
技 术 及 方 案 评 审 |
42分 |
总体方案 |
投标人须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方案逻辑性强、可行性高,思路清晰合理,有明确的工作程序,方案内容完整条理清晰、合理且逐条详细说明的得3~5分;方案内容清晰完整,条理一般,未逐条详细说明的得1~2分;其他的不得分。 |
5分 |
样品 |
投标人在评标前提供所投产品样品(牛奶为1箱,果汁不少于三种口味)作为评标时的测试样品,每份封样包装,封条上加盖企业公章,随投标文件递交,用于评标现场专家评测使用。 1、按要求携带样品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2、第1包:果汁样品上有“学”字标识或“学生专用”及“不准在市场销售”标识,得1分,无标识不得分; 第2包:牛奶样品上有“中国学生饮用奶”专用标识,得1分,无标识不得分; 3、提供样品批次的产品合格证及符合本次产品要求的检测报告(检测机构应具有检测资质)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4、根据检测报告技术指标,全部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2-4分,基本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1分,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不得分。 |
7分 |
||
质量说明 |
投标产品质量可靠,均满足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产品来源及渠道正常(佐证材料不限于:产品说明书、销售协议、代理协议、专利证书、产品认证证书、产品彩页、官网截图、厂家产品授权以及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函等),检验手续合法有效等:产品质量可靠,具有较好的使用效果、能够提供合法来源渠道、国家强制认证内容齐全的得3~5分;产品证明材料不齐全、产品质量一般、来源渠道基本合法,基本满足强制性要求的得1~2分; |
5分 |
||
硬件设施 |
(1)有固定办公及仓储场所,能够保证在供货期间,如遇突发情况能够24小时内配送到位的计0-2分; (2)有独立的仓库且库房内安装有监控设备且全方位覆盖,库房进出门外安装有监控设备(营养计划食品材料存储专用库),库房面积、货柜架满足存储需求的计0-2分; (3)仓库有必要的通风、降温等设备,满足牛奶或果汁储藏所要求的温、湿度条件的计0-2分; (4)库房“七防”设施(防火、防盗、防潮、防投毒、防鼠、防蝇、防尘)齐全的计0-2分; (5)具有自有专用箱式运输车辆的计2分,没有不得分。 以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10分 |
||
实施服务及供货组织和配送方案及计划方案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服务及供货组织方案和配送方案及计划:实施服务方案完整、供货组织安排及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有详细的人员、财力调配措施、综合配送服务能力强,配送及时,配送仓储完善的得6~10分;实施服务方案比较完整、供货组织安排及分工比较合理、责任明确,人员、财力调配措施一般、配送方案及计划基本可行,综合配送服务能力一般,仓储条件一般的得1~5分;其他不得分。 |
10分 |
||
企业管理制度及人员保障措施 |
1、投标人提供的配送制度、服务管理制度、人员安排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健全完善、合理、可行性强的的4-7分,企业管理制度不缺项漏项、基本合理、有一定可行性的得1-3分,其他不得分。 2、配备3名以上的从业人员,并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的得4分,每多增加一人加0.5分,本项满分5分。 |
12分 |
||
履 约 能 力 及 售 后 服 务 承 诺 |
28分 |
业绩 |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8年7月至今)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份得1分,最高得2分。业绩证明(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
2分 |
商务响应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商务及合同条款里的供货时间、质保期、付款、验收等要求完全响应的得5分,未做详细响应的不得分。 |
5分 |
||
应急预案 |
根据投标人的危机处理能力及处理预案,从应急预案,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产品配送过程或产品质量问题后的补救措施等方面提供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完善可靠,全面性、适用性、合理性较高的得4~7分;应急预案一般,全面性、适用性、合理性一般的得1~3分;其他不得分。 |
7分 |
||
售后服务措施承诺 |
针对本项目及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售后服务措施承诺:售后服务措施承诺详细具体、可行性较高的得4~7分;售后服务措施承诺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1~3分;其他不得分。 |
7分 |
||
备注 |
备注: 1、各评委独立打分。 2、评审委员会成员根据以上内容按部分进行综合比较,将评审得分汇总后,按得分由高向低排序,分别推荐出三名中标候选人。评审委员会成员根据评标结果写出评标报告,报采购人。 3、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表规定赋分时,该评委的打分作废,不计入汇总分。 4、评标过程中,若出现特殊情况时,由评标委员会决定暂停评标,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
注:特殊情况的处理
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相同品牌的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1.1、使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方案、售后服务等内容择优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1.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报价最低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2.1、使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方案、售后服务等内容择优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2.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报价最低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评标过程中,若出现本评标方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标,待评委会商榷后,再进行评定。
23.4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评标委员会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3.5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23.5.1 投标企业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①中小企业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采购活动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②投标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格式),由评委会审定,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政策。
(2)监狱和戒毒企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和戒毒企业应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库〔2018〕141号规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②投标供应商须按照财库〔2018〕141号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以此为依据享受政府采购政策。
③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4)投标供应商应如实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如存在虚假应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3.5.2 投标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号)的规定,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2)环境标志产品根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投标报价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未提供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优惠明细表及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优惠。
(4)若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5)同一标段的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部分优惠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优惠,强制类产品不给予优惠。
(6)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不重复优惠;同时列入国家级清单和省级清单的产品不重复优惠。
(7)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投标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优惠。
23.5.3 价格优惠比例
(1)投标企业优惠比例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条件的供应商,价格给予6%的扣除(不重复优惠,最高为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投标产品优惠比例
投标产品为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不重复优惠,最高为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6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出一个以上三个以下中标候选单位。如果综合评分出现两个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情况,按下列顺序排列:
(1) 投标价格低的;
(2) 技术评估得分高的;
(3) 售后服务承诺优的。
24、评标委员会根据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报采购人。
六、授予合同
25.中标通知书
25.1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人的中标复函后,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在规定时间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5.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6.中标服务费
26.1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数额及缴纳方式:
26.2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应向陕西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
26.3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按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标准详见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11]534号文件计收。
26.4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可以采取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网银等方式缴纳。
27.签订合同
27.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7.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26.1条或第27.1条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综合得分排序名列下一个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
28.其他
28.1 拒绝商业贿赂
28.1.1投标人须填写一份《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附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同时保证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都有且一致。
29、公开招标拟转为竞争性谈判程序
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并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程序如下:
29.1 谈判小组
(1)原公开招标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现转为谈判小组。
(2)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工作,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提交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
29.2 谈判程序:
谈判的全过程分为第一次谈判报价(原参加公开招标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作为第一次谈判报价)、资格审查、谈判过程、第二次谈判报价、最终评审等阶段,最终报价采取集中报价形式。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各供应商,只有在谈判响应文件(原参加公开招标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承诺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和满足技术、商务需要的才有最终报价和评审的机会。谈判小组按其最终承诺和报价内容,推荐成交候选单位排序。
(1)第一次报价:原参加公开招标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作为第一次谈判报价。
(2)符合性评审:主要对各供应商资格以及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符合性的审定。
(3)谈判过程:谈判小组应在符合性评审的基础上对各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认真阅读,并对采购内容等有关要求进行谈判。
① 谈判方案(原投标方案)
② 售后服务措施
③ 综合评定,推荐候选成交单位。
④ 谈判澄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就谈判响应文件中有疑义之处或前后表述不一致的问题,向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供应商必须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包括电传、传真)提交,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确认。
(4)第二次谈判报价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承诺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和满足技术、商务需要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出第二次谈判报价。
(5)最终评审
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以综合评审有效报价(第二次谈判报价)最低者推荐为成交第一候选人,其次低价者第二候选人,以此类推。若成交候选人的报价相同时,谈判小组将分别依次序以:技术方案、商务响应的优劣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29.3 谈判小组根据原始谈判记录和谈判结果编写谈判结果报告,报采购人。
七、质疑与投诉
30、质疑及投诉
30.1 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属于采购程序问题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属于采购需求的(包括资格要求、技术指标、参数、评分办法等),应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以供应商填写报名登记表的时间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
(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③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④ 事实依据;
⑤ 必要的法律依据;
⑥ 提出质疑的日期。
(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7)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
(8)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和联系方式:
①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递交质疑函纸质版(当面递交)或PDF格式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
②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地 址:宁陕县关口街30号
联系方式:0915-6826515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馨雅景苑小区9号楼201室
联系方式:0915-3261178
邮 箱:837649523@qq.com
30.2 投诉
(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 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 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③ 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④ 事实依据;
⑤ 法律依据;
⑥ 提起投诉的日期。
(3)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 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② 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令)的规定;
③ 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④ 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⑤ 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5)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第四章 商务及合同条款
一、供货期
供货期:2021-2023两学年度。
二、供货地点
以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提供的配送清单或名单为准。
三、配送及验收
1、供应商全权负责送货到采购人指定的各学校(含教学点),并协助做好相关验收工作。
2、供应商配送到校的牛奶、果汁须完好无损。
3、各学校要根据相应的管理制度,落实专门的管理人员,在货送到后要履行严格的接货人、验货人、送货人签字手续。随货通行票据须标明批次和数量,建立配送台帐。
4、留样与检查。每个学校组织专人负责对所供产品进行留样,每个学校每批次留样1份。相关部门适时对所供产品进行抽样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建立档案,抽检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抽样检查出现不合格产品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如出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负全权责任。
四、款项结算
1、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供应商凭学校签章的接货单以正式发票每学期末同学校据实结算。供应商须建好食品采购、配送台账,开具供应商印鉴齐全的配送三联单票据,双方责任人要签字。
2、合同执行时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据实结算。
五、质量保证
1、供应商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2、供应商应当保证所供货物的来源渠道正常,产品是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技术指标等要求,并在质保期内应对产品产生的质量问题负责。
3、采购人只对供应商提出质量服务要求,所有涉及食品制造商的有关事项均由供应商负责。
六、违约责任
1、中标供应商应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交货,否则采购人有权将供货商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用作临时组织货源,保障学生一周“牛奶或果汁”需求,供货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因此引发的一切损失,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供货商(企业)在一周内不组织供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未按合同要求提供食品或食品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报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对其违约行为进行追究。
3、按《民法典合同篇》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九、合同范本
合同条款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买 方: (盖章)
卖 方: (盖章)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一、合同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和 (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原则,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本合同书
b.合同专用条款
c.合同通用条款
d.中标通知书
e. 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修改说明)
f. 招标文件(含该文件补充通知、澄清文件)
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内容如有冲突,以有利于买方利益的条款为准。
采购内容